股权类期货是以为基础资产的期货合约
1. 基本证券与衍生证券的种类有哪些
基本证券种类有:
1、股票交易。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2、债券交易。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若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的、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的凭证。
3、基金交易。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因此 ,这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
衍生证券种类有:
1、权证交易。
权证是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悦动持有人在规定期间或特定日期,有权按约定的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权证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有不同的分类,如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美式权证、欧式权证和百慕大式权证等。
2、金融期货交易。
金融期货交易是指以金融期货合约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金融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某日期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特定金融工具的标准化协议。在实践中,金融期货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权类期货(如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和股票期货等)3种类型。
3、金融期权交易。
金融期权交易是指通过金融期权合约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金融期权的基本类型是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如果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的不同,金融期权还可以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等。
4、可转换债券交易。
可转换债券交易是指其持有者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化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在通常的情况下,可转换债券是转换成普通股票,因此它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性。在我国,近年来出现了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这种债券实际上是可分离交易的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即该债券发行上市后,债券与其原来附带的认股权可以分开,分别独立交易。
2. 股权合约 是什么 期货合约
股权合约:通常是股权转让合约。
期货合约:期货买卖合约。
3. 什么是股权期货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
期货(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4. 金融期货按基础工具划分,主要类型有:股权类期货、利率期货、外汇类期货。那么债券累期货属于什么呢
中国金融交易所里有五年期和十年期国债期货
5. 证券从业考试教材的图书2
证券交易(SAC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
作者:中国证券业协会编
出 版 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5-1
字数: 286000
版次: 1
页数: 298
印刷时间: 2009-5-1
开本: 16开
印次: 1
纸张: 胶版纸 第一章证券交易概述
第一节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基本要素
第二节证券交易程序和交易机制
第三节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和席位
第二章证券经纪业务
第一节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和特点
第二节证券经纪关系的建立
第三节委托买卖
第四节竞价与成交
第五节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清算和交收
第六节证券经纪业务的内部控制与操作规范
第七节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第三章经纪业务相关实务
第一节证券账户管理、证券登记、证券托管与存管
第二节股票网上发行
第三节分红派息、配股及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第四节基金、权证和转债的相关操作
第五节代办股份转让
第六节期货交易的中间介绍
第四章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
第一节特别交易规定与交易事项
第二节交易信息和交易行为的监督与管理
第五章证券自营业务
第一节证券自营业务的含义与特点
第二节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管理
第三节证券自营业务的禁止行为
第四节证券自营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资产管理业务
第一节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种类及业务资格
第二节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第四节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第五节 资产管理业务的禁止行为与风险控制
第六节 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融资融券业务
第一节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及资格管理
第二节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
第三节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及其控制
第四节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第八章债券回购交易
第一节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第二节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
第九章 证券交易的结算
第一节清算与交收的含义
第二节结算账户的管理
第三节A股、基金、债券等品种的清算与交收
第四节B股的清算与交收
第五节债券回购交易的清算与交收
第六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清算与交收
第七节权证的清算与交收
第八节融资融券业务的清算与交收 第一章证券交易概述
第一节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基本要素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特征
证券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证券交易是指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活动。证券交易与证券发行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一方面,证券发行为证券交易提供了对象,决定了证券交易的规模,是证券交易的前提i另一方面,证券交易使证券的流动性特征显示出来,从而有利于证券发行的顺利进行。
证券交易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为证券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同时,这些特征又互相联系在一起。证券需要有流动机制,因为只有通过流动,证券才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而证券之所以能够流动,就是因为它可能为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同时,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所以证券在流动中也存在因其价格的变化给持有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新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始于l986年。当年8月,沈阳开始试办企业债券转让业务;9月,上海开办了股票柜台买卖业务。从1988年4月起,我国先后在61个大中城市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l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正式开业。1992年初,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同一时期,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转让也逐步开展。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标志着维系证券交易市场运作的法规体系趋向完善。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我国加入WTO,证券交易市场对外开放也稳步向前迈进。2005年4月底,我国开始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这是一项完善证券市场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它不仅在于解决历史问题,更在于为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创造条件。2005年10月,重新修订的《证券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后颁布,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从以上情况可见,我国证券交易市场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而逐渐成长起来的。
(三)证券交易的原则
证券交易的原则是反映证券交易宗旨的一般法则,应该贯穿于证券交易的全过程。为了保障证券交易功能的发挥,以利于证券交易的正常运行,证券交易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三个原则。
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又称信息公开原则,指证券交易是一种面向社会的、公开的交易活动,其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根据这一原则的要求,证券交易参与各方应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从国际上来看,l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确定公开原则后,它就一直为许多国家的证券交易活动所借鉴。在我国,强调公开原则有许多具体的内容。例如,上市的股份公司财务报表、经营状况等资料必须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股份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也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布等等。按照这个原则,投资者对于所购买的证券,能够有更充分、真实、准确、完整的了解。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获得平等的机会。它要求证券交易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自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公平保护。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有各种各样的交易主体,这些交易主体的资金数量、交易能力等可能各不相同,但不能因此而给予不公平的待遇或者使其受到某些方面的歧视。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应当公正地对待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以及公正地处理证券交易事务。在实践中,公正原则也体现在很多方面。例如,公正地办理证券交易中的各项手续,公正地处理证券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等等。
二、证券交易的种类
证券交易种类通常是根据交易对象来划分的。证券交易的对象就是证券买卖的标的物。在委托买卖证券的情况下,证券交易对象也就是委托合同中的标的物。按照交易对象的品种划分,证券交易种类有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等。
(一)股票交易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表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股东可以据以获取股息和红利。股票交易就是以股票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股票交易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进行,也可以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前者通常称为上市交易,后者的常见形式是柜台交易。在股票上市交易后,如果发现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其他原因,可以暂停上市交易,直至终止上市交易。暂停上市交易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具备了条件的亦可以恢复上市交易。
(二)债券交易
债券也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交易就是以债券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主要有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三大类。这三类债券都是债券市场上的交易品种。
政府债券是国家为了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国债,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地方债。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三)基金交易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因此,它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基金交易是指以基金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从基金的基本类型看,一般可以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种。
对于封闭式基金来说,在成立后,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申请其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如果获得批准,投资者就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基金份额。对于开放式基金来说,如果是非上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和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的柜台,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如果是上市的(上市开放式基金),除了申购和赎回外,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价格和赎回价格,是通过对某一时点上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即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估值,在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再加一定的手续费而确定的。
此外,我国证券市场上还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这种基金代表的是一揽子股票的投资组合,追踪的是实际的股价指数。对于投资者而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并同时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四)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股票、债券等属于基础性的金融产品。在现代证券市场上,除了基础性的金融工具交易,还存在许多衍生性的金融工具交易。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包括权证交易、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权交易、可转换债券交易等。
1.权证交易。权证是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从内容上看,权证具有期权的性质。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因为权证代表一定的权利,故也有交易的价值。权证的交易既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也可以在场外交易市场上进行,它的具体交易方式与股票交易类似。权证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有不同的分类,如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美式权证、欧式权证和百慕大式权证等。
2.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货交易是指以金融期货合约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金融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特定金融工具的标准化协议。这里的特定金融工具是指诸如外汇、债券、股票和股票价格指数等。因此,在实践中,金融期货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权类期货(如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和股票期货等)三种类型。
3.金融期权交易。金融期权交易是指以金融期权合约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金融期权合约是指合约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费用(称为期权费或期权价格),在约定日期内(或约定日期)享有按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合约卖方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的契约。因此,金融期权的买入者在支付了期权费以后,就有权在合约所规定的某一特定时间或一段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卖出者买进或向买进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现货期权)或者金融期货合约(期货期权)。当然,也可以不行使这一权利。金融期权的基本类型是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前者指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协定价格买入一定数量金融工具的权利,后者指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协定价格卖出一定数量金融工具的权利。如果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的不同,金融期权还可以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等。
6. 证券、基金、股票、期货、现货之间的区别。我是一个这方面的小白,完全不懂,希望这方面的大神们能帮忙。
证券是大概念,是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狭义上可指证券产品,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基金,狭义上是指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投资于某一领域来获得收益,最后按比例返还给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人。
股票你理解的差不多了,持有股票可以享受公司利润分红和股息,持股比例高的话还可以参加董事大会执行股东权利。但国内股票交易一般都是投机,通过低买高卖赚取差价。
期货是金融类衍生品,对投机者来说就是一种交易标的,但交易制度比较特别(跟股票相比),有保证金交易(自带杠杆)、当日无负债结算、到期交割等特点。对企业和产业链客户来说,它有规避风险、套期保值的功能,现货跟期货市场做反向交易,锁定成本或锁定利润。
现货没啥好说的,就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的货物、商品。跟期货区别是,期货是未来对商品进行交割的合约,最初是从现货远期交易发展而来的。
7. 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基础资产有什么不同
金融期货的基础是金融产品,比如股指,国债和外汇等。金融期权是依托金融期货品种衍生出来的,期权行权得到是期货合约。
8. 股权类的期货和期权是不是有价证券
是
有价证券是指设定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有价证券所代表的一定权利与记载该权利的书面凭证合二为一,权利人行使权利,原则上不得离开证券进行。
(1)代表财产权利。
(2)证券上的权利行使,离不开证券。
(3)有价证券的债务人是特定的,即证券的权利人只能请求证券上记载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有价证券的持有人转上证券,不影响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
(4)有价证券的债务人的支付是单方义务,即债务人在履行债券义务时,除收回证券外,不得要求权利人支付相应对价,必须“无条件给付”。
二、 有价证券的类型 (130)
依有价证券所设定的财产权利的性质不同,可将有价证券分为:设定等额权利的有价证券;设定一定物权的有价证券,设定一定债权的有价证券。
依有价证券转移的方式不同,可将其划分为:
(1)记名有价证券
是在证券上记载证券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的有价证券,记名有价证券可按债权让与方式转让证券上的权利;
(2)无记名有价证券
是证券上不记载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的有价证券,无记名有价证券上的权利,由持有人享有,可以自由转让,证券义务人只对证券持有人负履行义务;
(3)指示有价证券
指在证券上指明第一个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的有价证券。指示有价证券的权利人是证券上指明的人,证券义务人只对证券上记载的持券人负履行义务。指示证券的转让,须由权利背书及指定下一个权利人,由证券债务人向指定的权利人履行。
三、 常见的有价证券 (108)
(一) 票据 (300)
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委托人于约定时间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的有价证券。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支票。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有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之分。本票又称期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堆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又分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定额支票三种。
(二) 债券 (64)
债券是国家或企业依法发行的,约定于到期时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它可以分为公债和公司债。公债是国家发行的债券。公债不能当做货币使用,但可以自由转让,在银行兑现和设定质押。公司债券是企业发行的债券,也称企业债券,公司债可以转让、设定质押。
(三) 股票 (55)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发行的表明股东权利的有价证券。股票上表明的权利为股东权,表征股息和红利收取权、股东表决权以及公司解散时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等。
(四) 提单 (57)
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既是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书,也是承运货物的物权凭证。
(五) 仓单 (61)
仓单是仓储保管人应存货人请求签发的证明存货人财产权利的文书。仓单属要式证券,应依法律要求记明有关事项。仓单以给付物品为标的,属物品证券;仓单记载货物之移转须移转仓单始生效力,故仓单又属物权证券。存货人凭仓单提取仓储的物品,也可用背书形式并经仓库营业人签字将仓单上所载明的物品所有权转移给他人。
9. 金融期权按基础资产性质划分是那些
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的不同,金融期权可以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等
1.股权类期权。与股权类期货类似,股权类期权也包括3种类型:单只股票期权、股票组合期权和股票指数期权。
单只股票期权(简称“股票期权”)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定价买人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
股票组合期权是以一揽子股票为基础资产的期权,代表性品种是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期权。
股票指数期权是以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买方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有效期内或到期时以协定指数与市场实际指数进行盈亏结算的权利。股票指数期权没有可作实物交割的具体股票,只能采取现金轧差的方式结算。
2.利率期权。利率期权指买方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有效期内或到期时以一定的利率(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面额的利率工具的权利。利率期权合约通常以政府短期、中期、长期债券,欧洲美元债券,大面额可转让存单等利率工具为基础资产。
3.货币期权。货币期权又称外币期权、外汇期权,指买方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有效期内或到期时以约定的汇率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额某种外汇资产的权利。货币期权合约主要以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元及澳大利亚元等为基础资产。
4.金融期货合约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是一种以金融期货合约为交易对象的选择权,它赋予其持有者在规定时间内以协定价格买卖特定金融期货合约的权利。
5.互换期权。金融互换期权是以金融互换合约为交易对象的选择权,它赋予其持有者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条件与交易对手进行互换交易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