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类产品专业投资者
㈠ 在证券领域,五类专业投资者有哪几个
第一类: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金融机构或者在此类机构担任管理人。
第二类: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
第三类: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等投资者。
第四类: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或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或有2年以上的证券、基金等投资经验。(法人或组织)
第五类: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或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具有2年以上的证券、基金等投资经验或2年以上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
请采纳。
㈡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什么要点
就是合格投资者的的辨别及风险匹配。。
㈢ 如何成为“专业投资者”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可以视为专业投资者:
① 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
② 具有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指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㈣ 证券方面的一些问题,关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法》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充分借鉴国际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和强化了各类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要求经营机构在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时,须遵循一系列适当性行为准则并制定适当性管理的内部制度和程序,将“卖者有责”(充分揭示风险)作为“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前提,突出对违规机构或个人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这是对现有投资者保护制度的重大改进。同时,《法》的制度设计又保持了一定的灵活度,没有堵死经营机构的创新空间,对行业创新权利给予了足够的尊重。总之,《法》的出台意义重大,必将对中国资本市场产生长远而深刻的影响
㈤ 如何解读“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影响
日前,证监会就《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制度,制定统一的适当性管理规定,是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部署和"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工作要求,明确、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管理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证券期货市场是一个有风险的专业化市场,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各种产品的功能、特点、复杂程度和风险收益特征千差万别,而广大投资者在专业水平、风险承受能力、风险收益偏好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也不尽相同,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需要投资者的专业化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相匹配。因此,在资本市场发展实践中有必要注重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防止不当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境外成熟市场均高度重视适当性管理,建立了全面有效的制度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国资本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更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引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尤显重要。
经营机构与投资者同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但两者的定位和角色迥然不同。经营机构通过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获取收益,具有天然的开发更多客户、销售更多产品的冲动,投资者则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相对弱势地位,在金融产品日益丰富、产品结构日趋复杂、交叉销售日益频繁的当今资本市场,两者的这种差别往往更加明显。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正是平衡双方利益诉求、约束经营机构短期利益冲动、增强经营机构长期竞争力,同时提升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一剂良方。
2009年以来,我会陆续在创业板、金融期货、融资融券、股转系统、私募投资基金等市场、产品或业务中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但这些制度比较零散,相互独立,未覆盖部分高风险产品,而且提出的要求侧重设置准入的门槛,对经营机构的义务规定不够系统和明确。去年股市异常波动中就暴露出分级基金等部分产品的适当性安排不完善、一些机构对适当性制度执行流于形式等问题,造成部分实际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参与了较高风险的业务,遭受了损失。适当性管理构筑的是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道防线,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健全并有效落实的适当性制度,就不会有成熟的经营机构和投资者,也不会有稳定健康的资本市场。
在总结各市场、产品、服务的适当性要求基础上,《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等各环节的标准或底线,具体产品或服务的适当性规定应以此为依据。《办法》的核心就是要求经营机构对投资者进行科学分类,把"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客户与产品匹配"、"风险揭示"作为基本的经营原则,不了解客户就卖产品,不把风险讲清楚就卖产品,既背离基本道义,也违反了法律义务,将从自律、监管等各个层面给予相应的处罚。
为此,《办法》构建了一系列看得见、抓得着的制度安排,将这些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构建了依据多维度指标对投资者分类的体系,统一投资者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明确普通和专业投资者基本分类,一定条件下两类投资者可以相互转化,经营机构从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可以对投资者进行细化分类。同时规范了特定市场、产品、服务的投资者准入要求。二是明确了产品分级的底线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层层把关、严控风险的产品分级机制。规定经营机构是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划分的主体,明确分级的考虑因素,建立了监管部门明确底线要求、行业协会制定产品名录指引、经营机构制定具体分级标准的产品分级体系。三是规定了经营机构在适当性管理全过程的义务,全面从严规范相关行为。细化从了解投资者、评估产品、适当性匹配、风险警示到持续符合要求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禁止采取鼓励从业人员不适当销售的考核激励措施,突出适当性义务规定的可操作性,避免成为原则性的"口号立法"。四是突出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向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服务。规定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经营机构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经营机构不能证明其履行相应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是强化了监管职责与法律责任。本着有义务必有追责的原则,制定了与义务规定一一对应的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避免《办法》成为无约束力的"豆腐立法"和"没有牙齿的立法",确保适当性义务落到实处。
㈥ 如何成为一个专业的投资者
聪明的投资者是一步步走向成功的,而不是一步登天。投资比较简单,但是如何持续下来一直不落于下风呢。选择的重要性是一个投资者必须重视的,聪明的投资者拥有的几点条件:
1.
时刻不忘学习。学习投资知识,学习那些成功的投资者是如何走向成功的,时刻不忘记学习,毕竟知识的力量是巨大的,那些投资人的思维思想都是通过学习提上去的。
2.
有着不一样的耐心与毅力。内心有着比常人更高的耐心与信心,坚持自己认定的选择。投资者不仅要对自己有信心,而且还要有着敏捷的思维,思考事情的前因后果要全面。
3.
拥有自我约束力。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这是投资者必须做到的。自我约束自己,能够在正确的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判断。
4.
能够掌控自己的情绪。控制自己的情绪情感,不要因为一份情感或情绪,而影响了自己对投资的判断,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5.
做错事,自我反省。具有远见卓识,能够猜测到以后的发展趋势,这就是有远见。投资失利时,记得反省自己,是什么地方出现了问题,下次投资时一定要注意,这才是聪明的投资者。
6.
遇事沉着冷静,投资不慌不忙。投资时,有着敏捷的思维,思考前因后果,不要慌乱的孤注一掷,投资者是投资少赚得多,如何能够赚的多,就要遇到事情冷静一些,不要慌张。
7.
语言与行动一致。说出的话,做出的事,要一致,不要只说不做,这是一种判断力,还是一种思维敏捷力。成为聪明的投资者不仅要信守诺言,还要付诸行动,去实现。
㈦ 证券市场国家新规定的50万元的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的区别是什么基于什么原因这样划分坐等答案
50万是指能做融资融券的客户是需要有一段证券交易年限的,也可以认为有钱人抗风险能力强的人。
㈧ 普通投资者区别于专业投资者,享有哪些特别保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普通投资者可以享受以下特别保护:
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 者提供相关服务,应当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包括制定专门的工作程序,追加了解相关信息,告知特别的风险点,给予普通投资者更多的考虑时间,或者增加回访频次等。
经营机构告知投资者不适合购买相关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后,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经营机构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后,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㈨ 散户和专业投资者有什么区别
专业的投资者学会等待,普通的股民喜欢盲目跟风。
专业的投资者知道什么时候必须该平仓,普通的股民不知道什么时候必须平仓。
专业的投资者学会基本面包括技术面分析,普通的股民只会凭感觉。
总之就是小学生和大学生的区别!
㈩ 有的人把专业证券和期货投资者称为无正当职业者,你怎么认为呢
每个人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人生,没必要去考虑那么多,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