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禁止进入
A. 哪些人不可以进行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三)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四)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除《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下列人员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三)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所以按照规定,中国核物理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不在被限制进行期货交易之列,如果有什么人限制他们不能做期货,那也是他们自己内部或上级的事情,起码期货监管部门是不限制他们的。
至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的家人(除配偶之外的家人),虽然条文没有明确限制禁止参与期货交易,但行业内默认的准则是受限的,不出问题则已,一旦出现问题,被牵扯到的工作人员难逃干系。
B. 期货开户有什么资格哪些单位和个人不能参与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不能从事期货交易: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2)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3)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4)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6)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C. 各期货交易所建立了“市场禁止进入制度”,对受证监会通报的“市场禁入者,几年内不能为其办理期货交易开
是得。。。一般是违反期货市场规定,操纵期货价格的那类大户、甚至资金大鳄。。。你肯定不用担心的
D. 游资狙击散户后会被禁入期货市场吗
不会。
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大可能存在。狙击,就是埋伏起来伺机袭击敌人。照你的理解,就是游资在某个低价位上埋伏起来,偷偷从散户手上买股票;或者在某个高价位上埋伏起来,把股票全都卖给散户。但是,这是个庞大的市场,每只股票每时每刻都有成千上万的人盯着呢,游资怎么去区分这些挂单哪些是散户、哪些是机构、哪些是其他游资呢?毫无疑问,任何游资都是无法一一区分的。事实是,他想买就买,不会考虑是买的谁的;他想卖就卖,也不会考虑卖给谁了。除非傻瓜才梦想查证挂单的对方是谁。
E.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中 其他单位和个人具体是指什么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三)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四)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除《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下列人员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三)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F. 期货交易所的“市场禁止进入制度”是几年不为其办理期货交易开户手续
呵呵,快
G. 期货散户都是亏为何国家不禁止散户进入市场
最大的赢家是就是国家, 证券和期货国家每年都要收取各种费用的。哪有开赌场的不让赌客进场呢? 当然是人越多越好 开赌场的最赚钱的。
H. 哪些人和单位不能进行期货交易
下列个人和单位不能进行期货交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4)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6)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I. 证券市场禁入是否可以担任商品期货交易所的董监高,或者从业人员呢
第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宣布个人或者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期货市场单独规定,未宣布期货市场禁入的视为可以在期货市场从业;若宣布了期货市场禁入,具体规定可以比照证券市场禁入的规定执行)
J. 什么是期货市场的市场禁入制度
市场禁止进入制度是指各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机构对被宣布为“市场禁入者”的机构和个人,三年内不得接受其从事期货交易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期货交易所要宣布其为“市场禁入者”:1、被期货交易所认定有操纵市场行为或者其他涉及期货欺诈行为的机构和个人;2、严重违反国家有关金融、证券、期货等法律法规,蓄意违反期货交易所的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和个人;3、采取造谣、诬告等手段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和个人。二、各期货交易所要将认定的“市场禁入者”及时报中国证监会,由中国证监会通报其他各期货交易所。三、被中国证监会通报的“市场禁入者”,各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机构三年内均不得为其办理期货交易开户手续;对已开户交易者,除清理原有持仓的交易指令外,要立即停止接受其新的交易指令。被认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各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机构不得接受其从事期货业务。四、对违反第三项规定接受“市场禁入者”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机构,中国证监会将对其作出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取消试点交易所资格或取消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处罚,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五、对于蓄意违规、操纵市场、构成犯罪的,由期货交易所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