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期货市场统计
1. 求一篇中国农民如何利用期货市场的论文 急啊....... 如果有的话请帮忙发到Q邮里:519174851,谢谢了!
由于现货市场形成的价格具有滞后性和不完整性,只根据现货价格来调整种植结构容易陷入“蛛网周期”。期货市场有效地克服了这一缺陷,由于期货价格基本上是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由供求各方对未来的预测形成的,所有影响未来供求的信息都被有机地、动态地反映到了期货价格上,并不断得到修正。因此,期货价格的预见性比政府或专家定价更有效、更具有超前性和权威性,能够更有效地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安排农业生产,根据市场价格信号调整种植结构。
郑州商品交易所硬麦期货合约以国标二等硬冬白小麦为交割标准,只有优质品种小麦才能达到交割要求。因此,小麦期货价格比农民种植的低品质混合小麦价格每吨高200元左右,体现了优质优价。在小麦期货价格信号的引导下,河南优质小麦种植面积由2000年的1500万亩,扩大到2003年的2523万亩,占小麦种植面积的35.8%;30万亩以上集中连片种植的县(市)已达32个;优质专用小麦由当初的几个品种,迅速扩大到郑麦9023、豫麦34、高优503等十几个品种。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种植品种的相对集中、商品量的快速增加,使河南省优质小麦的规模优势得以发挥,比较效益提高,农民收入增加
订单农业是目前农业生产所推行的有效方式,对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解决农产品销售困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业结构等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订单农业常常面临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致使订单农业履约率较低(据统计,2000年我国农村订单农业的整体合同履约率不到20%),严重制约了订单农业数量和规模的发展。这些问题单靠现货市场是无法解决的,而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很好地为生产者和经营者分散风险。参加套期保值的农户和企业只需在期货市场上买(卖)一个与现货市场上交易方向相反、数量相等的同种商品期货合约,过一段时间后进行对冲,以了结履行期货合同的义务,最终能获得在一个市场亏损的同时而在另一个市场上盈利的效果,并且盈亏大致相等。
对于多数农户和粮食企业来说,利用期货市场来规避价格风险仍有一些制约因素。因为他们普遍资金实力单薄,期货市场实行逐日盯市制度,期货价格的剧烈波动会导致保证金的相应变动,使得市场风险部分转化为保证金追加的风险。迫于追加保证金的压力,影响了农户与粮食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积极性。
利用期权这一交易工具规避现货市场风险则更具优势,它可以克服利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的弊端。因为期权工具成本小、操作灵活、风险可控,买入期权不用交纳保证金,只需交纳少量的期权费。对于农民和粮食经营企业等非专业投资者来说,通过买入期权合约来规避粮价的波动风险,不仅能够防范价格不利变动的风险,还能保留价格有利变动带来的好处,是比较理想的选择。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作为全球最大农产品期货交易所,自1982年以来陆续推出大豆、玉米、小麦等期权交易,为交易者提供了更多的价格保护形式。此后,很多现货商用期权代替期货进行保值交易。由于期权交易的买方在支付少量的权利金后,不必随时追加保证金,起到了规避风险的作用,一些规模较小的现货商、农场主以及对期货交易不太了解的企业更愿意利用农产品期权实现保值目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价格市场说了算,农民种地种什么,应关注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化,按市场需求调整种植结构。农民既要考虑种什么,更要考虑怎么卖的问题,农民应该把握国内外市场价格的发展趋势,在了解市场价格和供求情况方面多下些功夫。只有对市场供求形势做到了心中有数,预测准确,才不会在价格上吃亏,也才能在种植结构调整中发家致富。
2003年10月9日,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朱玉辰写了一封《关于确保种豆农民增收的紧急建议》的信,信中介绍了国际、国内市场大豆价格上涨的趋势,建议让农民参照期货价格在卖豆环节增收。此信引起了黑龙江省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论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将国内外有关大豆的现货、期货价格信息传递给农民,农民获得信息后,很快调整了大豆价格。10月上旬,黑龙江的大豆每公斤收购价尚在2.5元~2.54元之间;到10月中旬,农民卖出大豆的价格已涨到了每公斤2.8元。后经专家计算,按全省500万吨大豆中有20%卖出,农民就多增收4亿元;如按400万吨的流通量计算,农民增收可达数十亿元。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上市交易仅有十几个品种,而交易活跃的只有大豆、玉米、小麦、棉花等几个品种。虽然2004年大连、上海、郑州三家交易所分别上市了玉米、燃料油、棉花,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分别于2006年1月6日、1月9日上市了白糖、豆油的期货合约,但这只是“量变”,并没有发生 “质变”,中国期货市场的品种依然太少。过少的上市品种已严重制约了期货市场发挥作用的范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产品生产及加工贸易也逐年发展,目前的期货市场规模和交易品种数量已不能满足大量增加的市场需求,急需开发新品种。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现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个重要途径,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经营时,由于农产品价格的较大波动,其面临较大经营风险,这一风险可以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来降低。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转移风险的功能,农产品加工企业可在农产品期货上通过套期保值交易回避价格风险;或者参考农产品期货价格,进行农产品的购买或出售,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化解农产品加工业的价格波动风险,可以锁定经营成本,获得稳定的利润。但是,农产品期货市场能够发挥上述功能,是以上市相关品种为前提的,如果迟迟不上市相关品种,必然会制约这些行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上市交易仅有十几个品种,而交易活跃的只有大豆、玉米、小麦、棉花等几个品种。虽然2004年大连、上海、郑州三家交易所分别上市了玉米、燃料油、棉花,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分别于2006年1月6日、1月9日上市了白糖、豆油的期货合约,但这只是“量变”,并没有发生 “质变”,中国期货市场的品种依然太少。过少的上市品种已严重制约了期货市场发挥作用的范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产品生产及加工贸易也逐年发展,目前的期货市场规模和交易品种数量已不能满足大量增加的市场需求,急需开发新品种。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现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个重要途径,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经营时,由于农产品价格的较大波动,其面临较大经营风险,这一风险可以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来降低。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转移风险的功能,农产品加工企业可在农产品期货上通过套期保值交易回避价格风险;或者参考农产品期货价格,进行农产品的购买或出售,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化解农产品加工业的价格波动风险,可以锁定经营成本,获得稳定的利润。但是,农产品期货市场能够发挥上述功能,是以上市相关品种为前提的,如果迟迟不上市相关品种,必然会制约这些行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上市交易仅有十几个品种,而交易活跃的只有大豆、玉米、小麦、棉花等几个品种。虽然2004年大连、上海、郑州三家交易所分别上市了玉米、燃料油、棉花,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分别于2006年1月6日、1月9日上市了白糖、豆油的期货合约,但这只是“量变”,并没有发生 “质变”,中国期货市场的品种依然太少。过少的上市品种已严重制约了期货市场发挥作用的范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产品生产及加工贸易也逐年发展,目前的期货市场规模和交易品种数量已不能满足大量增加的市场需求,急需开发新品种。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现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个重要途径,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经营时,由于农产品价格的较大波动,其面临较大经营风险,这一风险可以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来降低。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转移风险的功能,农产品加工企业可在农产品期货上通过套期保值交易回避价格风险;或者参考农产品期货价格,进行农产品的购买或出售,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化解农产品加工业的价格波动风险,可以锁定经营成本,获得稳定的利润。但是,农产品期货市场能够发挥上述功能,是以上市相关品种为前提的,如果迟迟不上市相关品种,必然会制约这些行业的发展。
(一)改革期货新品种上市机制,逐步推出大宗农产品期货合约
我国期货市场上品种过少,制约了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的原因是新品种上市机制。目前,我国采用的是非市场化的两级审批制,交易所想上市某一新品种,首先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国证监会再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则需要征询国家相关部委、现货管理部门以及有关省区市意见,综合各方面反馈后,再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批示。期货品种上市地点、上市时间也由证监会一手协调或安排。总体来看,我国新品种上市机制体现了政府对交易品种的实质性要求,搀杂政府的主观愿望,任何政策意图都可以通过行政手段贯彻到期货市场中,可以说是政府干预最深的审批制度之一。
正如一位期货市场资深人士所说:“如果说中国股市背着体制的十字架,那么期货则背着产品的十字架。”由此可见,期货新品种开发机制的扭曲与不到位,已成为制约期货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改革新品种上市机制。目前,在市场价值取向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将核准制和注册制作为期货新品种上市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适宜的。但鉴于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阶段以及经济体制转型现状,改良审批制应是目前的最佳选择。在我国农产品市场逐步放开的情况下,应该加紧研究推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品种,如大米、油菜籽等,并在时机成熟时尽快推出相关的农产品期权合约。
(二)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引导农民进入期货市场
期货市场是农产品市场体系中的高级形态,成立农民合作组织更是农民进入这个市场的关键所在。我国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鼓励农民成立各种不同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对于分散耕作的农户,可以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农户入股的形式,由农民自发成立合作社,集中产品和资金,进入期货市场,回避价格风险。对于具备产销条件、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国有农场、农业企业,政府应鼓励其通过交易所会员经纪公司代理直接参与期货市场,完成保值交易。在具体操作中,可以将乡(镇)一级的农技站和农经站等机构改制成农业合作社。
(三)建立畅通的期货信息传播渠道,加强市场培训工作
期货信息的准确及时传播渠道,对于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把握售粮时机和价格都非常重要。因此,首先应对国家相关部门农产品信息统计和发布环节进行整合,形成全国统一的集生产、消费、流通、期货等各类信息于一体的信息系统,保证价格的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其次,建立省、县、乡、村四级信息服务网络和传播渠道,应建立以网络、媒体为主渠道,以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传导为带动的信息发布渠道,将信息送到农户。结合农业信息化建设和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解决农产品价格信息工作的正常经费和设备投入,改善农产品信息服务条件。再次,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帮助他们了解期货市场、运用期货市场,增强他们对市场信息的分析能力,切实将期货市场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
2. 农民如何利用期货市场
从理论上讲,农民与商业性的公司一样,能够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来分散农产品价格风险。例如,在存在期货市场的条件下,农民在播种小麦的同时,可以预先在期货市场上卖出与他预计的小麦产量数量相等的小麦期货合约。如果收获季节小麦价格下跌,农民在期货市场上的收益将能完全或部分弥补在现货市场上的损失。
一、 美国期货市场十分发达,农产品期货品种丰富,粮食生产者、加工者以及中间商都积极参与期货市场
美国农民参与期货市场的方式有多种,大的农场主资金实力雄厚,信息来源充足,可以直接参与期货市场,但大多数农民则是通过合作社的形式间接参与期货市场。据统计,美国目前有近2000个谷物合作社,控制了国内谷物销售量的60%。农民一般预先和合作社签订合同,将粮食按某一约定价格销售给合作社,合作社则通过期货市场规避价格风险。
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来看,农民直接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比例并不高,最近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只有不到10%的生产者用套期保值管理他们的价格风险。为什么期货市场作为一种有效的价格风险管理方式而农民却很少使用呢?
(一)风险管理具有多种替代手段
农民有许多途径管理农业风险。他们能够调整财务结构而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实际上,生产者大多数根据经营规模、对资源的控制程度等使用多种不同的策略和工具。
1.组织化经营。组织化经营是对付不确定性的一种制度安排,农业企业化(组织化),不但可以节约交易费用,也使不确定性减少。建立农业契约一体化组织(公司+农户),一方面可以稳定订单企业的原料收购,降低市场交易费用,同时也将农户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借贷风险转嫁给订单企业,双方在契约组织关系的互动中,获得双赢的结局。这种风险转移方式是把风险内在化,即在组织化经营的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但市场价格的风险依然在组织内存在。
2.分散化经营。市场主体在面对农产品价格的不确定性风险,为保障未来收益,往往采取分散化经营的方式。农民多元化经营和金融工具的管理有些相似,如共同基金的管理人一般同时持有多种股票,分散和限制了持有单一股票的风险。多元化的策略只能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3.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的基本原理是分担风险、分担损失。即由处于同等风险条件下的多数未遭受损失的投保人均摊少数遭受损失的经济损失。农业保险方式的主要困难在于,农业风险具有大面积同时发生,风险损失大等特点,保险公司承保困难。另外,由于农户规模较小,对保费支付存在困难。
(二)通过合作组织分散风险
合作社由农民自发创立,自愿参加,并且由农民自己控制。合作社的主要目的就是帮助农民销售粮食,回避价格风险。美国玉米有70%由农业合作社代农场主销售,美国最大的谷物销售合作组织谷物联盟收购的玉米就占美国玉米产量的45%。农场主并不直接进行期货市场交易进行风险回避,而是通过中介组织和粮食收储公司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他们间接地利用期货市场价格信息,来指导生产,以避免生产失误而带来的风险。
(三)农民生产规模的限制
除了部分规模比较大的农场主以外,直接进行期货交易的农民比较少。这是因为他们缺少卖出一份期货合约所必需的农产品数量,必需的基础条件(如硬件、网络系统、期货知识等),以及进行交易所需要的资本金。
(四)期货市场仍存在风险
大多数农场主认为,参与期货交易的套期保值,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现货市场上的价格风险,但是他们仍然会面临期货交易中的基差风险、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的风险,由于生产的不确定性所造成的交易者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交易头寸差异的数量风险等。
二、我国农民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的难点和对策
农民可以进入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的风险,以获取稳定的收益。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农民的利益受到保护。我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已逐渐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市场功能也得到了较好的发挥。许多有远见的生产者已经认识到期货市场的作用,积极参与和利用期货市场,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根据国外的经验,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的发挥还远远不够,农民对期货市场的直接利用还需要作出很多的努力,关键是农业中介组织的发育。
(一)有效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是农民价格风险转移的需要
应该说,我国广大农民是需要农产品期货市场的。目前,我国大部分粮食品种已经放开价格,棉花也逐步实现市场化改革,市场经济活动无不充满了风险和不确定性,尤其是农产品,生产周期长,受天气影响很大,天灾减产无收,丰收了粮多价贱愁卖,市场价格波动给农民的利益造成了很大风险。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农民将面临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竞争,价格波动将更加剧烈。
(二)制约我国农民直接使用期货市场的原因
1.农民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而小规模的生产组织形式同集中而大宗的期货交易方式相矛盾。现阶段这种主体分散、规模小、对市场信息了解程度低、交易费用高的状况,决定了我国广大农民只能直接进入初级农贸市场,不可能直接进入较高层次的粮食批发市场,更不用说进入期货市场做套期保值交易。
2.农民偏低的文化层次同期货交易的专业性相矛盾。我国有数亿农业人口,文盲比例较高,总体上文化程度较低。我国多数农民尚未达到初中文化程度,难以理解期货市场的运作机理和交易方式,更不用说亲自操作了。
3.传统的小农意识同开放的期货大市场相矛盾。我国广大农民的观念守旧,商品意识不强,难以适应现代化的期货市场的要求。
(三)农民利用期货市场的途径
农民是农产品现货市场的主体,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农民进入期货市场,就很难说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育是完善的。但是,在今后较长的时间内要使一定数量的农民直接从事期货交易是不现实的。农民利用期货市场的关键是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参与期货市场,从而解决小生产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1.发展农民合作组织。美国、日本都有农民合作社,为农民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提供了便利条件。我国农民无论从知识层次上,还是资金实力上,都不具有直接参与期货市场的条件。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和农业发展的特点,鼓励农民成立各种不同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由农民自己经营管理,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合作社可以帮助农民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并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市场信息和有价值的建议。
2.开展“公司+农户”的订单农业。“公司+农户”就是实力雄厚的农产品收购企业在生产前以期货价格为依据与农民签订远期收购合同,农民通过订单,把价格风险转移给订单企业,从而化解农民可能面临的风险。但是在“公司+农户”或定单农业模式的运行过程中,签约的企业却承担着巨大的经营风险。而期货市场则可以为订单企业提供一种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套期保值的可能,通过期货市场的运作企业可以把价格风险分散、转移给众多的市场投机者,期货市场可以成为订单农业中价格风险的最终“出口”。这就需要大力培养农产品流通企业运用期货市场的能力。随着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近几年出现的各类流通合作组织和代理商,可以为农民架起通向期货市场的桥梁。
你可以百渡里搜套期保值,必须要先搞懂套期保值。
3. 农产品期货要注意些什么开户程序是不是复杂吗比如需不需要审核之类的
季节因素肯定是有的,对农产品,举个例子:以原油为例,统计学中运用季节调整方法对时间序列进行分解,认为时间序列包含四种变动要素:长期趋势要素T、循环要素C、季节变动要素S和不规则要素I。Yt=TCt×St×It,以12个月或4个季度为周期的周期性影响,我们在对季节因素序列的研究中发现,季节因素在不同年度的相同月份表现得非常有规律。原油价格的季节性影响因素在1—7月逐渐增强,通常在3—4月有所放缓,而从7月—来年1月呈下降趋势。
所以说,这种公式知道点,对分析价格还是有用的。
开户的程序并不复杂,审核信用问题,只要你有固定的工作,和审核信用卡额度应该差不多,都能通过,除非你是想做股指的话,资金面要求就会广一点。开户的话你也可以去网上预约开户,一些公司的网站上都有,国泰君安,国际期货,你都可以去找找看,至于如果你是新手的话,你还是先熟悉起操作比较好,先去模拟期货或者仿真期货,因为期货玩起来输起来也不是小额度~
4. 农产品期货的期货价值
期货市场对国内商品价格指数产品的研究不断深入,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
我国编制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条件
当前我国的农产品期货,无论是从品种数量、交易规模上还是对市场的影响上,都已经具备了编制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基本条件。
我国期货市场已经上市的农产品期货有早籼稻、强麦、硬(普)麦、玉米、棉花、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粕、豆油、菜籽油、棕榈油、白糖和天然橡胶 等13个品种,占上市期货品种数量的近一半,覆盖了粮棉油等农产品系列。
2011年,我国农产品期货共成交5.73亿手,成交金额55.28万亿元,分别占期货市场总成交量和总成交金额的54%和40%。根据美国期货业协会(FIA)统计,2011年我国农产品期货成交量占全球农产品期市成交量的58%。随着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农产品期货投资者参与度不断提高,在引导种植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规避市场风险、保护农民利益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涌现出“白银模式”、“奥星模式”、“延津模式”等一系列利用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典型案例。
全球商品期货的发展路径,基本遵循着“商品——商品期货——金融化商品期货”的发展规律,对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研究或将带来金融化商品期货的理论创新,引领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编制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意义
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是商品期货价格指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核心农产品期货价格为基础编制的用来反映“一揽子”农产品期货价格变动情况的综合指数。编制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无论对宏观层面的国民经济还是微观层面的期货市场来说,都有重大的意义。
从宏观层面讲,编制农产品期货指数有利于从系统性角度反映宏观经济走势并对可能出现的危机产生预警。农产品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价格的上涨必然导致大众消费支出增加,并通过价格传导机制引发社会性的通货膨胀。在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构成中,食品价格权重约为1/3,农产品作为食品工业最重要的原料,其价格的变动对CPI走势较为关键。另外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功能,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由于涵盖了主要农产品期货品种,能够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农产品市场的整体供求形势情况,克服单一农产品期货品种无法反映市场整体供求关系变化的局限性,具有共同性、综合性和预期性的特点。研究表明,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能提前3—6个月反映CPI的即时走势,因而可以为政府进行经济预测和宏观调控提供重要的参考工具。
不过,目前我国进入应用层面的农产品价格指数体系并不完整,以农产品现货价格指数为主,例如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全国粮油批发价格指数、中国棉花价格指数等等,反映农产品期货价格的指数则相对匮乏,因此,编制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是十分必要的。
从微观层面讲,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作为反映农产品期货市场总体走势的“农产品期货大盘指数”,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更快地研判市场,及时把握市场动向,为投资者进行具体农产品期货交易,开展指数和具体品种的套利交易提供工具。通过分析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结合商品周期、股市周期以及经济周期,可以让投资者认清经济周期拐点,从而进行相应的行业资产配置,把握投资机会。此外,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具有交易成本低、双向交易、现金结算等独特优势。推出这类衍生产品的交易,一方面可以贴近“三农”,研究开发更多宜农惠农的期货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对具体农产品品种交易兴趣不大,但希望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通胀风险、进行资产组合投资的金融以及非金融机构参与进来,壮大机构投资者的力量,优化投资者结构。
我国的期货市场发端于农产品,郑州商品交易所既是我国最早设立的期货市场,也是农产品上市品种最丰富的市场之一,其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将推动国内商品期货价格指数的研发,对丰富国内期货市场的创新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5. 请教:在网上怎样能看到期货中农产品类各品种的现货价格
例子.白糖~~~~上广西糖网.
每个行业都有龙头网站啊.
6. 每年的农产品如何定价的
目前全球大宗商品的进出口贸易,多数以世界上主要期货市场价格作为现货定价基础,即:现货价格=期货价格+基差价格。基差是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内的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差,主要受运输成本的影响,一般来讲,靠近销区的基差多为正值,而靠近生产地的基差往往为负值。当然,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和人们的价格预期也会导致基差变动。当市场供大于求时,基差价格往往会收窄;反之,当市场供不应求时,基差就会走强。在美国,由于农产品期货买卖的报价是按某个月份的期货合约基差作出的,从而使基差变化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一般在美国和南美农作物收割季节,基差处于最低水平,此后的一两月后逐步走高。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国际大宗农产品交易方式和定价机制经历了从即期现货交易-远期现货交易-交易所期货交易—场外期货(多种形式衍生品)交易的发展历程。最早起源于美国的谷物交易。19世纪初,为解决谷物的及时买卖,避免价格波动的风险,在西部农场主和东部加工商之间开始以远期合同形式进行商品交易。随着谷物交易的不断集中和远期交易方式的发展,1848年,由82位谷物交易商发起组建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1865年该交易所用标准的期货合约取代了远期合同,并实行了保证金制度,场内交易开始发展。20世纪70年代,场外衍生品市场交易也随之出现,并出现了期权、互换等多种合约形式。经过长期的演变,国际大宗农产品交易形成了以期货交易为主、多种交易方式并存的国际贸易体系和国际市场体系。由于期货市场价格能够最大限度地反映全世界对大宗农产品价格的预期,反映真实的市场供求关系,因此,随着以期货交易为主的农产品国际贸易和市场体系的确立,期货市场逐渐成为国际农产品基准价格的中心。
美国期货市场价格是全球大宗农产品价格的风向标
由于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加上它的农产品期货交易历史悠久,美国的期货市场价格不仅是美国农产品价格制定的基础,也为全世界农产品市场提供了价格参考标准。如CBOT的玉米、大豆、小麦等品种的期货价格不仅是美国现货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也以其市场影响力主导着全球谷物、大豆等主要农产品价格的形成;纽约期货交易所的棉花期货价格,不仅是美国棉花行业定价的基础,也是全球棉花贸易的价格重要指导。
这里以大豆为例,说明CBOT大宗农产品期货价格的形成过程。在CBOT,大豆期货交易是一个涉及流通、贸易、加工企业和农民等多个交易主体的有机体系,其价格形成过程为:美国农业部对外发布每年美国大豆主产区的生产情况预测和实际统计数据,CBOT的期货交易商主要根据美国农业部的有关大豆的生产信息进行买卖期货操作,形成大豆的期货市场价格;农场主根据期货价格表现出的供求趋势来确定第二年的生产安排,以此来减少生产上的盲目性,降低风险。贸易商通过农产品期货价格来确定现货贸易合同中的价格,以避免价格波动风险。
很显然,美国本土的大豆生产情况是CBOT大豆期货价格波动的主导因素,这种以美国本土大豆生产情况作为世界大豆现货市场定价基础的期货定价机制十分有利于保护美国大豆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益。近年来,尽管南美国家的大豆产量上升迅速,但以美国为首的跨国公司通过集中控制这些国家的大豆流通渠道垄断国际大豆贸易,因此,世界大豆生产格局的变化并未改变美国期货市场主导世界农产品市场交易价格的定价机制。
三大因素影响国际农产品定价机制
既然国际大宗农产品定价机制的核心是CBOT农产品期货价格,因此,影响CBOT农产品期货价格的因素也成为影响国际大宗农产品定价机制的重要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供需关系是国际大宗农产品定价的基础。商品价格变化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这是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在供求关系影响下,商品价格会自动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种商品供给增加,该种商品的价格将会下跌,反之则上涨;一种商品的需求增加,其价格就会上涨,反之则下跌。正是由于这种供给和需求力量在动态中保持了一种相对均衡,才形成了商品的市场价格。虽然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在形式上可能多种多样,但归根结底都是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
第二,美元汇率的走势是影响国际农产品定价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全球大宗农产品通常以美元计价,美元汇率的变动直接影响着大宗农产品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的走势。当美元贬值时,CBOT农产品期货价格会上涨;当美元升值时,CBOT大宗农产品期货价格会出现下跌。
第三,农产品市场的国际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国际定价权。在完全竞争、信息对称和交易成本为零的前提下,大宗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完全由该商品的供求关系决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大宗农产品国际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市场组织程度是影响国际农产品定价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当前情况看,少数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主导了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定价权。目前,世界粮食交易量的80%已被拥有百年历史的四大跨国粮商“ABCD”所控制,即美国ADM、美国邦吉(Bunge)、美国嘉吉(Cargill)和法国路易·达孚(LouisDreyfus),这四大跨国粮商常常被称为国际粮食市场的“幕后之手”。这些国际巨头凭借资本与经验的优势,已完成对上游原料、期货,中游生产加工、品牌和下游市场渠道与供应的绝对控制权,是国际大宗农产品定价的重要参与者与决定者。
此外,还有一些非主要因素也在影响着国际农产品交易价格的走势。这些非主要因素主要包括基金持仓、天气因素、农业补贴和美国农业部(USDA)发布的报告等。从本质上讲,这些非主要因素对大宗农产品定价的影响最终仍然是通过供求发生作用。当主要因素决定了大宗农产品价格的阶段性走势后,其他因素就会成为价格走势的催化剂,会加速大宗农产品国际价格的上扬或下跌;个别时候这些非主要因素也会转变为主要因素,起到关键性作用。
以美国农业补贴为例看其对国际大宗农产品定价机制的影响。美国政府对国内的农业生产提供数目庞大的经济援助和补贴。OECD公布的报告显示,2002年美国的农业补贴额达到395.6亿美元,占发达国家总补贴额的16.84%,占其农业收入的18%。美国的农业补贴对国际大宗农产品定价机制产生着重要影响。首先,美国政府对不同农作物补贴额度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该农作物的播种面积和产量,进而影响到CBOT农产品期货价格。如2002年5月,美国政府通过了《农产品补贴法案》(简称新农业法案),其核心内容是增加对农业的补贴,但把2002-2007年间大豆贷款价格由2002年之前的526美元/蒲式耳下调至500元/蒲式耳。对大豆补贴的降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2003年美国大豆播种面积减少7%,导致世界大豆供求失衡,由于供给不足致使2003年下半年CBOT大豆价格迅猛上涨。另一方面,巨额的农业补贴扭曲了国际大宗农产品定价机制。补贴是取得价格竞争优势的手段,美国巨额的农业补贴大大扭曲了国际农产品的定价基础。
7. 为什么 从统计数据上看期货农产品日持仓加减都持平的 而工业品加减不一
不可能啊,都应该是持平的。你看的是全部会员的么,如果只看前二三十名的话是不会持平的
8. 美国农民40%收入来自农业补贴,却诉讼中国种粮补贴太多,为啥
美国是全球最大农业出口国,对华农产品出口额超过200亿美元。近年来,随着中国农产品产量不断提高,美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正在减少,而美国的大米、小麦和玉米种植涉及20万人的就业。这样一看,原因就出来了:中国的大米、小麦、玉米种多了,有碍美国相同农产品出口,损害美国农民利益。
一、美国一直对农业实施高额的财政补贴政策,但其农业补贴政策主要依靠法律而非行政手段。
美国主要依据是农业法案,其中特别强调,要给农民提供一种收入的安全网。这不仅是要支持粮食生产,还要给农民提供一种收入支持。美国农民的收入40%来自农业补贴。
根据2014年美国颁布的农业法案,美国新启动了两个保险项目,即价格损失保险计划和农业风险保险计划。其中,价格损失保险计划是指政府依据农作物的历史产量、基地面积等因素制定一个“参考价格”,当年度市场平均价格低于“参考价格”时,价格损失保险计划启动,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差额补贴。因此,从本质上来说,价格损失保险计划就是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的延续,只是其手段更加隐蔽,将价格支持转变为保险计划。
二、我国“黄箱补贴”确已接近临界点,以后需要调整农业补贴结构,加强绿箱补贴政策的使用。
我国在加入WTO时承诺,也就是我国粮食补贴“黄线”问题。我国当时曾表示,价格支持、与农产品现期产量等挂钩的直接补贴等,对贸易有较大扭曲作用的“黄箱补贴”不得超过产值的8.5%。据统计,我国“三农”财政补贴已经接近8.5%这条“黄线”。但数据显示,经合组织国家农业补贴平均水平为21.7%,远高于我国的9.1%。与韩国52.1%、日本47.3%的补贴水平相比,我国相差更远。这说明,我国对粮食等农产品的补贴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当然,补贴的方式需要改革。
目前,中国对稻谷、小麦实行的是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玉米则已改革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棉花、大豆已经实行目标价格补贴试点。可以说,我们正在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上前行。以后我国应当继续调整农业补贴结构,加强绿箱补贴政策的使用。同时,优化产业结构,以求适应市场需求的最新变化,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有效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规避价格风险;以保护国内农业生产为宗旨,采取相应的质量标准措施;尽快建立比较完整的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这样才能让华夏农业坚挺的立于世界。
9. 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保险
从年初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到近日农业部和中国保监会在北京联合召开的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座谈会,农业保险正以自己的方式支持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农业发展的“稳定器”,农业保险已不仅仅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而是通过改革创新努力成为现代农业的“助推器”。
坚持农险产品创新
目前,我国虽已成为亚洲第一、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但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指出,我国农业保险深度仅0.56%,低于全球1%的平均水平,更低于美国7%的水平,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和潜力。
据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透露,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逐步从供给推动型向需求拉动型转变,农业保险迫切需要转型升级。
“我国农业保险已经不仅仅是防范自然风险的管理手段,而且更多地融入到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各个环节,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多作用。”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石健表示。
因此,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就显得更为迫切。根据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农险产品的创新要做到超越传统产品“低保费、低保额”的局限,中央财政的补贴也应该作出相应调整,从补贴传统农业保险,转而补贴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
“近年来,受国际农产品市场影响加深,我国农业产品价格竞争压力加大,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的探索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路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标价格指数保险作为农险产品创新的标杆,有很多地方值得借鉴。“虽然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的探索目前主要集中在蔬菜、生猪等,但未来随着逐步向更多大宗商品的扩展,目标价格指数保险对农产品价格改革将发挥更大作用。”
同时,庹国柱认为保险公司还应积极研究开发各种新型农业保险产品,如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产品并积极试点,以探索日益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风险保障需求。
加快农险模式转变
记者注意到,相较往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农业保险的表述今年在延续此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了更多首次提及的内容。其中,关于继续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的备受关注。
事实上,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就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鼓励“探索开展产值保险、目标价格保险等试点”,从政策层面对“保险+期货”这一金融创新进行支持。
随着文件的下发与政策的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去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首单期货机构参与农产品价格保险的签约,标志着“保险+期货”的金融新模式正式起航。
据悉,人保财险大连市分公司在去年8月推出国内首个玉米、鸡蛋期货价格保险,为锦州义县51家农户1000吨玉米提供了216万元风险保障,为大连普兰店、黄冈浠水4家农户的300吨鸡蛋提供了320万元风险保障,并与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利用期货市场转移农产品价格下跌风险。
截至2015年底,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试点已结束,合计赔款24.11万元、赔付率达208.2%;鸡蛋期货价格保险首期赔款6.53万元、赔付率51.04%,有效提高了农户抗价格下跌风险能力;尽管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赔付率高达2倍,但上海新湖从期货市场上又挽回了损失,与保险公司合作态度更加积极主动。
对此,方正中期期货投资咨询部总经理王骏王骏认为:“农产品价格保险在我国如果能推广开来,将为广大农民、合作社和相关农业企业打造一个崭新的融资方式。农产品价格保险保障了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稳定收入,其可以将价格保险保单在银行进行质押贷款,此前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贷款难的情况将得到有效改善。”
但他提出,在农产品价格保险的试点和推广过程中需要各地政府部门能参与进来,拨付一定费用以保险费补贴的形式补贴给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民,支持期货交易所、农业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三方共同将这一具有中国特色和金融创新的政策试点做下去。
新型经营主体受关注
项俊波认为,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涌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天然对金融保险有迫切需求。然而,现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农业保险不能满足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增长的风险需求。
据统计,我国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超过250万家,是农业规模经营的主力军。相比一般小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已经不再是生计型或兼业型农户的简单再生产,而是走商品化经营、追求规模效益的扩大再生产,经营规模大、承担风险高、现代要素多。韩长赋认为,“他们更需要金融,更需要保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郭生臣透露,去年该公司在河北、吉林、广东等15个省份开展了共计52个涉农“政银保”项目,并设立了50亿元额度的资管产品和投资基金,为参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资金。
庹国柱坦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呈现出了新特点、新风险和新需求。“通过农业保险产品创新,超越传统产品"低保费、低保额"的局限,适应新型经营主体对风险分散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满足其规避大规模和高投入生产方式下面临较高风险的需要,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庹国柱认为,应当将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畴。目前中央财政主要对大宗作物保成本的传统“低保费、低保额”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这样,对于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其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超过现有传统产品部分的保费将得不到中央财政的补贴。
目前,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实行统一补贴政策,补贴比例与投保人的种植规模以及保险产品的保障水平都没有关系。“这种补贴政策在某种程度上与国家对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发展政策导向是不配套的。”庹国柱认为,目前的保费补贴政策并没有体现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政策导向。规模化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商品化率高,对国家的粮食安全贡献大,国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理应向其倾斜。中央财政有必要适时将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高保障创新产品,比如收入保险产品或者覆盖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的完全成本保险产品等纳入补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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