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市场主要规则
『壹』 证券交易规则的金融期货交易规则
在我国《证券法》第42条规定了证券交易双边市场原则后,我国的相关制度和市场建设有了突飞猛机猛进的发展。2006年9月8日,我国成立了旨在从事证券期货与金融期货交易的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2005年4月8日,由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共同编制推出了证券期货的基本交易工具“沪深300统一指数”;2007年3月6日我国又颁布了旨在扫除双边市场交易障碍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应当说,我国未来拟进行的证券期货交易已经是呼之欲出了,我国未来将不断推出的证券期权交易、利率期货交易、汇率期货交易的基本形态已经成形,我国已经开始了从单边证券市场向双边证券市场的战略改革之路。 与上述规则相联系,我国在期货交易合同法实践中还采取逐日盯市规则。依此规则,期货经纪人有权要求其全部客户在其期货公司周遍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固定的办公人员、固定的联系电话;在每日结算时,只要该期货公司按照该固定的联系方式与客户进行了联系,即构成合法地通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该期货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的条款推定客户当事人的意思。
(5)涨跌停板规则与熔断机制
(6)限额持仓与大户持仓报告规则
(7)风险准备金规则
(8)强制减仓处置规则 根据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当我国期货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期货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
(1)提高保证金比例;
(2)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3)限制会员或者客户的最大持仓量;
(4)暂时停止交易;
(5)强制减仓;
(6)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贰』 何谓金融期货市场我国目前的金融期货市场有什么特点
期货市场是由现货市场逐渐发展而成,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都是买卖商品,因此现货合约与期货合约有一定的共同之处,但它们所起经济作用却各不相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之所以发展期货市场,就在于期货市场有其内在特点和功能。(千金难买牛回头 我不需再犹豫)
一、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
商品交换有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两种形式。现货合约指的是即刻或在未来交付某种商品的销售协议,对于所交付商品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日期由买卖双方协商而定。由于现货合约中不定因素太多,如果支付的商品质量和数量与协议不相符,买卖双方会发生纠纷。现货交易协议种类繁多,主要分为即期交货合约和远期交货合约。即期交货合约是按当时的市价成交,供求关系和价格极不稳定。远期交货合约是买卖双方就商品的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限等进行一对一谈判而达成的协议。在许多情况下,现货远期交货合约较即期交货合约对买卖双方更为方便。因为他们可预先了解买卖价格,而且通过延期买卖可节省仓储费用。没有远期合约,买卖双方就必须经常重新商谈价格。由于现货远期合约通常都是私下协商成交,不受法律约束的非标准合约,因此签约双方都担有一定风险。假如签约者不信守合同,或缺乏足够的资金,或因未来的突发性事件的影响,签约的某方或双方都有可能毁约,所以远期现货合约履行率低。又因现货远期合约是一对一的谈判,具有特定性和非转让性,所以市场流动性差,商品交易效率低。(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期货交易主要是买卖期货合约。期货合约是在交易所达成的标准化的,受法律约束并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地点和时间交收某一特定商品的合约。用于交易的商品合约其数量、质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都是既定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而期货价格是在一个有组织的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厅内,通过类似于拍卖的交易形式产生的。由于期货合约是标准合约,在市场上可多次转让,每次转让只需议定价格,这就使得买卖双方可以用一张合约去交换另一张合约,以对冲掉签约者交割实际现货的责任。在期货市场中,买进(卖出)合约后又卖出(买进)等量同性的合约,称平仓或了结。
呵呵,哪就不太清楚了,我也是外行,在网上找的,不好意思。爱莫能助了。
『叁』 金融期货的产品知识
所谓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者在特定的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成交,承诺在未来特定日期或期间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特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的交易方式。金融期货交易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征,但与商品期货相比,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金融商品,如外汇、债券、股票指数等。
基础性金融商品的价格主要以汇率、利率等形式表现。金融市场上纷繁复杂的各种金融商品,共同构成了金融风险的源泉。各类金融机构在创新金融工具的同时,也产生了规避金融风险的客观要求。20世纪70年代初外汇市场上固定汇率制的崩溃,使金融风险空前增大,直接诱发了金融期货的产生。 1944年7月,44个国家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会议,确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实行双挂钩的固定汇率制,即美元与黄金直接挂钩,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按固定比价挂钩。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对战后西欧各国的经济恢复与增长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固定汇率制下,各国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被限制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货币平价的±1%),外汇风险几乎为人们所忽视,对外汇风险管理的需求也自然不大。
进入50年代,特别是60年代以后,随着西欧各国经济的复兴,其持有的美元日益增多,各自的本币也趋于坚挺,而美国却因先后对朝鲜和越南发动战争,连年出现巨额贸易逆差,国际收支状况不断恶化,通货膨胀居高不下,从而屡屡出现黄金大量外流、抛售美元的美元危机。
在美国的黄金储备大量流失,美元地位岌岌可危的情况下,美国于1971年8月15日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停止履行以美元兑换黄金的义务。为了挽救濒于崩溃的固定汇率制,同年12月底,十国集团在华盛顿签订了“史密森学会协定”,宣布美元对黄金贬值7.89%,各国货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幅度扩大到货币平价的±2.25%。1973年 2月,美国宣布美元再次贬值10%。美元的再次贬值并未能阻止美元危机的继续发生,最终,1973年3月,在西欧和日本的外汇市场被迫关闭达17天之后,主要西方国家达成协议,开始实行浮动汇率制。
在浮动汇率制下,各国货币之间的汇率直接体现了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反映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则表现为各种货币之间汇率的频繁、剧烈波动,外汇风险较之固定汇率制下急速增大。各类金融商品的持有者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外汇风险的威胁,规避风险的要求日趋强烈,市场迫切需要一种便利有效的防范外汇风险的工具。在这一背景下,外汇期货应运而生。
1972年5月,美国的芝加哥商业交易所设立国际货币市场分部,推出了外汇期货交易。当时推出的外汇期货合约均以美元报价,其货币标的共有7种,分别是英镑、加拿大元、西德马克、日元、瑞士法郎、墨西哥比索和意大利里拉。后来,交易所根据市场的需求对合约做了调整,先后停止了意大利里拉和墨西哥比索的交易,增加了荷兰盾、法国法郎和澳大利亚元的期货合约。继国际货币市场成功推出外汇期货交易之后,美国和其他国家的交易所竞相仿效,纷纷推出各自的外汇期货合约,大大丰富了外汇期货的交易品种,并引发了其他金融期货品种的创新。1975年10月,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了第一张利率期货合约——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GNMA的抵押凭证期货交易,1982年2月,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开办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交易,标志着金融期货三大类别的结构初步形成。 在世界各大金融期货市场,交易活跃的金融期货合约有数十种之多。根据各种合约标的物的不同性质,可将金融期货分为三大类: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其影响较大的合约有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的美国长期国库券期货合约。东京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TIFFE)的90天期欧洲日元期货合约和香港期货交易所(HKFE)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等。
金融期货问世至今不过只有短短二十余年的历史,远不如商品期货的历史悠久,但其发展速度却比商品期货快得多。金融期货交易已成为金融市场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许多重要的金融市场上,金融期货交易量甚至超过了其基础金融产品的交易量。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期货日益呈现国际化特征,世界主要金融期货市场的互动性增强,竞争也日趋激烈。 金融期货交易的重要职能在于提供套期保值的手段。金融期货交易提供的套期保值,主要有两种:
一、卖出套期保值(sell hedge)
该保值又叫空头期货保值,它是指利用利率期货交易避免将来利率上升引起的持有债券的价值下跌或预定的借款费用上升的风险;或者指利用外汇期货交易避免将来外汇汇率下跌引起持有外币资产的价值下跌,以及将来的外汇收入的价值减少的风险。
二、买入套期保值(buy hedge)
也称多头期货保值,是指利用利率期货交易避免将来利率下跌引起的债券投资的预定利益减少(债券的购入价格上升) 的风险;或者指利用外汇期货交易避免将来外汇汇率上升引起以本币计价的预定外汇支付额增加的风险(即要多付出本币)。
三、直接保值(direct hedge)
是指利用与需要保值的现货相同的商品避免风险。
四、相互保值(cross hedge)
是指期货市场上没有与需要保值的现货相同的商品,就利用利率联动关系最密切的商品避免风险。
上述职能由于期货市场上交易的标准化,实际中难以充分实现,为此就须注意两种风险:第一,基准风险(basicrisk)。这是由直接保值与相互保值产生的风险,只是前者风险较小些,后者风险较大些。第二,收益曲线风险(yieldcurverisk)。这是因收付期不完全一致、收益曲线的变化产生的风险。
五、价格发现功能
是指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 1.金融期货的交割具有极大的便利性
在期货交易中,尽管实际交割的比例很小,但一旦需要交割,普通商品期货的交割比较复杂。除了对交割时间、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作严格的规定以外,还要对交割等级进行严格的划分。实物商品的清点、运输等也比较繁琐。相比之下,金融期货的交割显然要简便得多。因为在金融期货交易中,像股价指数期货以及欧洲美元定期存款等品种的交割一般采取现金结算,即在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价格变动情况,由交易双方交收价格变动的差额。这种现金结算的方式自然比实物交收来得简便。此外,即使有些金融期货(如外汇期货和各种债券期货)也要发生实物交收,但由于这些产品具有的同质性以及基本上不存在运输成本,其交割也比普通商品期货便利得多。
2.金融期货的交割价格盲区大大缩小
在商品期货中,由于存在较大的交割成本,这些交割成本会给多空双方均带来一定的损耗。例如,大豆的交割价为2000元/吨,即使这一价格与当时当地的现货价是一致的,但对于按此价格的卖方来说,实际上可能只得到了1970元/吨,因为必须扣除运输入库、检验、交割等费用;对买方来说,加上运输提库费与交割费等实际上可能要花到2020元。这两者之间相差的50元便是价格盲区。在金融期货中,由于基本上不存在运输成本和入库出库费,这种价格盲区就大大缩小了。对于采用现金交割的品种而言,价格盲区甚至根本消失了。
3.金融期货中期现套利交易更容易进行
在商品期货中,投机者进行的套利交易基本上集中在跨月套利(Spread,也称价差套利)这种形式上。期现套利交易(Arbitrage)之所以很少采用,与商品现货交易额外费用高、流动性差以及难于进行有关。而在金融期货交易中,由于金融现货市场本身具有额外费用低、流动性好以及容易进行这些特点,吸引了一批有实力的机构专门从事期现套利交易。Arbitrage在金融期货中盛行,一方面促进了期货交易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也使得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的差额始终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4.金融期货中逼仓行情难以发生
在商品期货中,有时会出现逼仓行情。通常,逼仓行情的表现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有着较大的差价,这种差价远超出了合理范围,并且在交割或临近交割时期货价格也不收敛于现货价格。更严重的逼仓行情是操纵者同时控制现货与期货,1980年在美国的白银期货上就曾经出现过一次,1989年在CBOT也发生过一轮大豆逼空行情。然而,在世界金融期货史上,逼仓行情却从来都没发生过。金融期货中逼仓行情之所以难以发生,首先是因为金融现货市场是一个庞大的市场,庄家操纵不了;其次是因为强大的期现套利力量的存在,他们将会埋葬那些企图发动逼仓行情的庄家;最后,一些实行现金交割的金融期货,期货合约最后的交割价就是当时的现货价,这等于是建立了一个强制收敛的保证制度,彻底杜绝了逼仓行情发生的可能。 金融期货交易(financial futures transaction)作为买卖标准化金融商品期货合约的活动是在高度组织化的有严格规则的金融期货交易所进行的。金融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可概括如下:
一、交易的标的物是金融商品
这种交易对象大多是无形的、虚拟化了的证券,它不包括实际存在的实物商品;
二、金融期货是标准化合约的交易
作为交易对象的金融商品,其收益率和数量都具有同质性、不交性和标准性,如货市币别、交易金额、清算日期、交易时间等都作了标准化规定,唯一不确定是成交价格;
三、金融期货交易采取公开竞价决定买卖价格
它不仅可以形成高效率的交易市场,而且透明度、可信度高;
四、金融期货交易实行会员制度
非会员要参与金融期货的交易必须通过会员代理,由于直接交易限于会员之同,而会员同时又是结算会员,交纳保征金,因而交易的信用风险较小,安全保障程度较高;
五、交割期限的规格化
金融期货合约的交割期限大多是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或十二个月,最长的是二年,交割期限内的交割时间随交易对象而定;
『肆』 金融期货的“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断路器规则”是什么
所谓“断路器”机制, 是从交易规则上防止股价剧烈波动,主要防止非理性的大幅下跌,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 保护中小投资的利益而设定的条款。
“断路器”机制首创于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对投资者来说,特别需注意的是“断路器”条款具有不干预上涨行情,只干预非理性暴跌的特点,所以中国股市交易规则上引进“断路器”条款,是历史性的突破。这标志着证券市场建设与监管已实质性地转向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本的轨道上.
股指期货,就是以股市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期限后的股市指数价格水平,通过现金结算差价来进行交割。
股票指数期货是指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在具体交易时,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价值是用指数的点数乘以事先规定的单位金额来加以计算的,如标准·普尔指数规定每点代表250美元,香港恒生指数每点为50港元等。股票指数合约交易一般以3月、6月、9月、12月为循环月份,也有全年各月都进行交易的,通常以最后交易日的收盘指数为准进行结算。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实质是投资者将其对整个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预期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的过程,其风险是通过对股市走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操作来相互抵销的。它与股票期货交易一样都属于期货交易,只是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对象是股票指数,是以股票指数的变动为标准,以现金结算,交易双方都没有现实的股票,买卖的只是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而且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买进卖出。
『伍』 金融期货交易规则
交易规则和商品期货基本一样。只不过标的物不同罢了。
『陆』 请教期货的所有规则
您好!可以用一个顺口溜总结期货市场交易原理如下,看看你都能看懂吗?期货是条狗,跟着现货走;有时跑到前,有时跑到后。小狗跑到前,才拉主人走;小狗落在后,主人拖着走。基差是狗链,走强就回收;仓单是基准,最终价格有。物品就是钱,合约现金流;多头要平仓,进场卖出筹,空头要平仓,入场买进筹;涨跌自主看,多空都自由。什么是期货我们从不同角度了解了期货,知道期货是杠杆交易,可以灵活地当天买入当天卖出,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在无牛熊的期货市场,机会与风险并存。那么究竟什么是期货呢?
『柒』 论述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的制度
『捌』 简述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
保证金制度,双向交易制度,T+0制度,
『玖』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交易所依据本规则和有关规定,对与交易所期货交易有关的业务活动实施自律监督管理。
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接受交易所对其期货业务的监督管理。
第七十八条交易所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为:
(一)监督、检查期货市场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执行情况,控制市场风险;
(二)监督、检查会员业务运作及内部管理状况;
(三)监督、检查会员的财务、资信状况;
(四)监督、检查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与期货有关的业务活动;
(五)调解、处理期货交易纠纷,调查处理有关违规案件;
(六)协助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七)对其他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扰乱市场秩序、制造市场风险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九条交易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查阅、复制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资料;
(二)对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等进行调查、取证;
(三)要求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等对被调查事项做出申报、陈述、解释、说明;
(四)交易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条交易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配合。对不如实提供资料、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调查或者妨碍交易所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单位和个人,交易所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或者进行处理。
第八十一条交易所每年应当对会员遵守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况进行抽样或者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中国证监会。
第八十二条交易所发现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在从事期货相关业务时涉嫌违规的,应当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违规行为后果进一步扩大。
第八十三条交易所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有权向交易所或者中国证监会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严肃处理。
第八十四条交易所制定违规违约处理办法对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第八十五条交易所在中国证监会统一组织和协调下,与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等相关机构,建立对期货市场和相关市场的信息共享等监管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