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期货市场宏观调控
⑴ 市场经济的调节与政府的宏观调控有何关系
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是进行资源配置的两种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资源的配置应当建立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而当市场调节无能为力或调节得不完善时,就需要由政府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来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
这两者的主要在于它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不同,市场调节主要是依靠价格供求等杠杆通过市场来自发地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宏观调控则主要依靠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法规政策计划命令等方式来进行,它的方式主要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其中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常规手段.另外,两者的地位也不同.市场经济体制下以市场调节为为基础,在此基础上采取必要的宏观调控.
这两者又都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所同时具有的两种资源配置手段,共同目的都是为了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⑵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宏观调控政策是什么
宏观经济因素是影响证券市场长期走势的唯一因素。宏观经济因素对投资领域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对证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二是宏观经济的运行决定了证券市场的总体运行态势。 下面我将结合我国宏观经济的政策和宏观经济的运行周期两方面论述宏观经济因素如何对证券投资市场产生影响。 一. 宏观经济的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30年的改革开放成绩斐然,但是许多方面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国家的宏观调控仍然是发展经济的主要动因。通过中国股市10余年的发展经历,我们看到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对证券投资市场有着重要的影响。 1. 利率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利率水准的变动对股市行情的影响最为直接和迅速。一般利率与股票反向。利率下降时,股市上涨。利率上升时,股市下降。在 08年10月9日 ,央行存款利率为5.58%(5年年利率),当时沪市指数为2100点左右,而后央行存款利率一调再调 08年10月30日 为5.13, 11月27日 为3.87, 12月23日 再次调整为3.60。那么股市中表现出明显反应,股市从最低点1600点左右涨至今天的近2900点。从这一变化,足以证明利率对股市直接的影响。究其原因,利率上升公司借贷成本增加,公司因融资能力相对减弱不得不选择缩小缩小生产规模,导致公司利润下降股票价值因此下降。同时,利率的上升使得场内资金转向银行和债券,也是导致股市下跌的原因。反之,利率下降,股市上涨也是同样的道理。 2. 汇率变动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开放,证券市场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证券市场受汇率的影响也越来越大。2005年7月至今,人民币汇率一直在下调,从人民币汇率走势图来看(见图1),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汇率下调幅度最大,2007年12月的汇率为美元兑人民币7.3:1,当时的上证指数为5200点左右。一年后,2008年12月,汇率为6.83(之后汇率一致在6.83附近)而大盘在1600左右,大盘缩水3600余点。不得不承认其中汇率下调是大盘大跌的原因之一。 汇率下调,人民币升值,对于股市来说,本国产品竞争力减弱,出口型企业利润受损,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其中一驾陷入困境,股市自然下跌。 3. 货币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国家的货币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非常大。自金融危机以来,我国采用扩张性货币政策。如 3月18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92号),要求人民银行系统和各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精神,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意味着一方面社会货币供给总量扩大,使更多资金进场,对证券市场交易有着积极的影响。另一方面,货币政策宽松,利率降低投资者成本也相对降低,上市公司运营成本也降低。自2009年3月以来,股市明显上涨近30%,可以说得益于宽松的货币政策。 4. 财政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财政政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金融危机以来政府不断提高转移支付水平,创造更多的社会福利条件。如出口退税,家电下乡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会是一部分人的收入水平和购买力水平提高,从而增加社会总需求,带动经济的发展,从而间接促进证券指数上升。 在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政府出台了庞大的4万亿投资计划,国务院批准了十个重点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这样宏伟的计划对社会总需求产生的乘数效应和挤出效应,可以直接刺激经济。从而刺激股市,4万亿计划带动水泥、钢铁、建材等行业的发展。其中一只题材股600293三峡新材,自计划出台后已经上涨近一倍。由此可见,财政政策对证券市场影响深远。当然,某些政策也会使证券市场受到负面影响,比如2007年被称之为530的大跌,就是因为出台上调印花税的政策。 综上,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二. 经济运行周期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在我国股市1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几次熊市和牛市的交替,其证券市场周期初露端倪。而证券市场的周期与经济运行的周期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如07年CPI指数和GDP达两位数时,股市形式一片大好,而08年两个指数下降时,股市也陷入下跌。 当经济周期进入衰退期时,CPI,PPI指数双双下降,引起通货紧缩,通缩造成工厂利润减少,工厂倒闭,失业人数增加,消费减少,导致更多的工厂倒闭,这样恶行循环,导致公司的股息,红利分配随之不断下降,持股的股东也因收益下降纷纷抛售,使股票价格下跌证券市场也随即陷入衰退期。反之亦然。这是经济周期对证券市场影响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周期与证券市场的周期并不一致,证券市场的反应相对宏观经济要慢一些。 可以通过对先行指标,同步指标,后行指标,以及GDP对证券市场的走势进行预测。 以上是我对宏观经济政策和宏观经济运行对证券市场的影响的一些理解,在进行证券投资时关注国家出台的宏观经济政策,把握国家的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就会减少不必要的风险,产生更大的收益。
⑶ 政府的宏观调控体现在哪里
做五级三阶制的都是传销吗?
做五级三阶制的都是传销吗?
不是,老鼠会早被取缔了
现在做的基本都是连所业
是好的,可以考虑
但想做好不易
我做了两 年多
总结了不少:
1、手里有15万的资金,可以是贷款,可以是卖房!
2、在社会上有能达到你第一个条件的朋友不少于50个
3、学会说谎,或已经是个能够谎话连篇的人
4、要敢于欺骗家人和朋友,做到脸不红心不跳
5、要有能够承受被冠名为chuan销头子的抗压能力
6、能舍得放弃事业和家庭,忍受背井离乡之苦
那么缺少以上任一点,你不适合做这个行业
全程解惑:179---...---382---...---5050---...---
做五级三阶制的都是传销吗?、
做五级三阶制的都是传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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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有哪些分别是什么含义
政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而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措施。
法律手段是国家通过制定和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
行政手段是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行政命令、指示、指标、规定等行政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的。
计划手段还是有,但是现在已经不这样提了,而且相较以前减少了。因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政府的干预。所以现在才有“十一五规划”,而不是“十一五计划”了。
⑸ 西方经济学 政府如何利用公开市场业务进行宏观调控
如果把财政政策比作经济腾飞的左翼,那么货币政策无疑就是它的右翼。无论是西方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日益重视二者的合理配置,我国最高决策层对此也达成共识。近几年来,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了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引起了世界瞩目。加强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合理配置的研究,完善宏观调控,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两大重要经济政策,两者无论是在微观经济领域还是在宏观经济领域都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改变政府预算调节社会总需求,其运用工具主要是税种、税率、支出预算、公债、补贴等;货币政策通过运用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节货币供应量、利率来实现宏观经济目标。作为现代宏观经济管理中的核心政策,实现两者的最佳配置并使其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对于实现我国经济目标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近年来日益受到重视。过去20多年,由于受货币主义的影响,西方各国普遍推崇货币政策,轻视财政政策,担当宏观经济调控主要任务的是各国的中央银行。近几年来,西方各国开始强调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以使货币政策产生更好的效果。宏观政策的这种调整不仅在各个国家、集团之间得到加强,而且得到IMF等国际组织的鼓励和支持。目前,我国正在实行的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对拉动经济增长产生了一定效果,但从扩大内需的总体要求看,两者之间仍需进一步地协调并加大力度。
⑹ 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有哪几种手段
我国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
国家对市场经济干预、控制的手段以及干预的深度、广度,既与国情有关,也与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情况有关。市场经济发育越是成熟,市场机制越是健全,市场体系越是完善,市场经济本身顺利运转的能力越强,国家对市场经济直接干预越少,与此相反,直接干预的越多。西方发达国家一般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对市场进行干预。
经济手段主要一般有四个方面,财政调节、信贷调节、价格调节及汇率调节。
1、财政调节,是指用财政政策来调控国民经济,具体地说,就是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和紧缩的财政政策来调控。但是我国去年使用的是稳健的财政政策,也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中性财政政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积极的财政政策功成身退,政策转型实属必然”。
2、信贷调节,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政府管理金融的机关,通过银行的信贷活动影响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行为,调节经济关系。一般情况下,当企业紧缩投资,可能降低经济增长速度时,政府应采取放宽贷款的措施;而当企业投资过热,增长速度可能超过国力,当供给过多时,政府则应压缩投资信贷额来抑制投资。
3、价格政策,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是运用价值规律进行的调节,而且是以健全合理的价格机制和价格管理体制为前提,注重价值规律的调节。
4、汇率政策,是指通过调节汇率来影响本币与外币的兑换关系,进一步影响国际经济关系和国内经济关系。我国多年来一直通过汇率政策保证人民币的稳定与坚挺。亚洲金融危机之时中国依然顶住压力,做到人民币币值的稳定。
经济手段归纳起来有两方面的功能,即松和紧。松是指促进银根松动的措施,如减税,增加财政支出,增加信贷支出等;增是指使银根紧缩的措施,增税,减少财政支出和信贷支出等。这些都是我国在不同的经济时期,实现宏观调控的不同经济手段。
我国目前的市场还是非常不发达的初级市场,也可叫做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宏观调控的手段应适应中国国情,除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财政及信贷等方面的调节外,还应注重必要的法律手段、计划及必要的行政手段。
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调控经济,就是通过法律规范等行为准则规范经济活动主体行为和政府部门管理经济的程序,以规范经济活动,保护经济正常运行。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实现方式主要应有相对于微观市场经济而言的间接和直接两类。间接方式主要是通过计划、利率、价格、财政、税收等手段来引导宏观经济的发展方向,结构,速度等,从而间接作用于和规范微观市场经济各主体的行为,如各种经济引导法法律规则;而实现宏观调控的直接方式则是通过以法律形式制定微观市场经济运作中对各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的监管规则而直接作用于微观市场经济关系,比如反垄断法律规则,各专业市场的主体行为规则等。我国宏观调控的法律主要是经济法,并有专家称经济法就是中国的宏观调控法。
计划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主要是指国家行政部门依照法律对经济活动主体进行管理。计划经济里也有市场,市场经济也有计划,这已是普遍得到认可的观点。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制定宏观指导计划,已是我国宏观调控中不能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行政手段的运用已逐步减弱。但是我国市场经济并非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而是政府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行政手段的运用并非人们的主观偏好,而是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离不开行政手段,但不是无限制的滥用行政手段。是政府凭借政权力量,运用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
⑺ 政府为什么要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需要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种种缺陷.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⑻ 政府干预理论和宏观调控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的政府干预理论,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的经济职能理论。
斯蒂格利茨与西方其他经济学家一样,认为政府干预的主要作用是弥补市场失灵。因此,对市场失灵的研究就成为政府干预理论的一部分。传统的市场失灵理论,在承认市场竞争可以在某些条件下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同时,认为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外部性、垄断、收入分配和公共品提供等问题,因此,政府干预的范围应限制在上述“老四条”范围之内。斯蒂格利茨对这种观点提出了挑战。他的独特之处在于,不仅从各种表面现象论证市场失灵,而且还触及到了微观经济学的核心——福利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这就使他的理论有比较扎实的基础
福利经济学是西方微观经济学的核心部分,正是福利经济学最终完成了对市场机制会导致帕累托最优的论证。这一论证建立在福利经济学两个基本定理的基础上。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指出,每一个完全竞争的经济都能够带来帕累托效率;第二定理指出,每一种具有帕累托效率的资源配置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若这两个定理成立,则政府干预的范围将被局限在上述狭隘的范围之内,市场将把大部分事情做好。可见,福利经济学基本定理为限制政府干预提供了最有力的论据。而斯蒂格利茨则认为,这些定理都是建立在错误的假定之上,因此定理本身也是错误的。
首先,福利经济学假定,市场经济中的买者和卖者通过观察价格即可掌握所有有关商品交易的信息,即人们是具有完全信息的。而斯蒂格利茨认为,有关商品交易的事件空间远大于价格空间,市场中不仅存在影响厂商产出的一般事件,而且存在许多无法预料的偶发事件,如总经理生病、机器突然损坏等。这些成百上千的变量会影响厂商的利润率,但这并不能很快从价格上表现出来。此外,有关效用函数的假设也非常重要。盖尔和斯蒂格利茨(1985)证明,只有在一个极为严格的假定之下,即必须存在“恒定的绝对风险规避效用函数”,价格才可以传递所有信息。一旦偏离此假定,价格就不能充分传递信息。可见,完全信息的假设不能成立。
其次,福利经济学假定存在一套完备的市场。而事实上,构建市场是需要费用的。如果无数的商品、偶然事件和不确定性都存在市场的话,那么光是为了组织这些市场就要耗费大量资源。特别是那些不确定性较强的市场,如风险市场和期货市场,由于不确定性造成的巨大组织成本,使得建立这两种完全竞争市场是极不经济的。此外,信息不对称也限制了市场的完备性。因为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为规避风险,防止被欺诈,不愿同具备信息优势的一方进行交易,这就大大限制了市场的范围。所以,完备的市场这一假定也不成立。
最后,福利经济学假定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即每个厂商都是价格接受者。实际上,市场竞争更类似于垄断竞争。由于信息不完全,当一个厂商提高价格时,该厂商的所有顾客并不马上寻找另一家产品同质而价格更低的厂商,因为搜寻信息是需要成本的。同理,一个厂商降价也不会把其他厂商的顾客都吸引过来。这就使厂商可以制订 价格而不是接受价格。此外,固定成本也会造成不完全竞争。斯蒂格利茨(1993)证明,即使只存在少量的固定成本,也会使市场供给者大量减少,从而使市场竞争变成不完全竞争。
在上述论证的基础上,格林沃德和斯蒂格利茨(1986)以较复杂的数学模型证明,当市场不完备、信息不完全、竞争不完全时,市场机制不会自己达到帕累托最优,这就是格林沃德——斯蒂格利茨定理。此定理的深刻含义在于,由它所定义的市场失灵是以现实中普遍存在的不完全信息、不完全竞争、不完备市场为基础,因此市场失灵不再局限于外部性、公共产品等狭隘范围,而是无处不在的。这就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广阔的潜在空间。为了弥补市场失灵,政府干预应该遍布各个经济部门和领域,而不仅仅是制订法规、再分配和提供公共品。
二、政府的经济职能理论
市场失灵的普遍性必然要求政府干预的普遍性。但西方经济学的流行观点是,政府本身也有失灵问题,政府干预经常是无效的。针对这一点,斯蒂格利茨提出了政府的经济职能理论。他认为,政府失灵并不比市场失灵更糟,而且这种失灵是可以被缓解乃至消除的;通过采取适当的政策,政府干预可带来帕累托改进。
(一)政府效率分析。许多西方学者认为,政府对市场失灵的各种干预缺乏效率,即存在政府失灵问题。斯蒂格利茨承认政府失灵的存在,并从原因和表现形式等多方面论证了政府失灵。但是,斯蒂格利茨认为应换个角度看政府失灵。并非只有政府部门才会出现低效率现象,人们在私营部门中同样可以找到类似的低效率现象。任何人都不会不犯错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谁犯了什么错误,做了什么好事,而在于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说明政府失灵比市场失灵更坏。斯蒂格利茨(1988)的实证研究表明,无论是统计数据还是具体事例,都不能证明政府效率比私营部门更低。也就是说,政府效率并不比市场更差。从理论上讲也是如此。有人认为政府部门会由于缺乏所有者而导致缺少激励,从而效率低于私营部门。斯蒂格利茨认为,西方大型私营公司的雇员都不是所有者,从委托一代理理论的角度看,他们也同样缺乏利润最大化的激励。特别是目前大型公司股权高度分散,公司经理所占股权也是微乎其微,所有者已很难控制公司了。就这一点来说,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几乎没有区别。
尽管如此,斯蒂格利茨仍然承认政府部门因某些原因而严重缺乏效率。这些原因包括:缺乏竞争;没有破产威胁;承担社会目标;过分追求公平和限制职权范围等。但是,斯蒂格利茨又认为这些问题不是政府本身所固有的,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消除。如政府可以允许甚至鼓励政府企业与私营企业竞争或政府企业内部之间竞争;政府可以建立一套程序,使得与预算软约束有关的交易费用增大,迫使企业硬化预算约束;政府可以制定法律和规则,迫使自己遵守承诺,终结无效率的企业;最后,政府完全有能力自己控制收入差距和职权范围的强度。总之,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政府天生就比市场缺乏效率。
(二)政府的相对优势。斯蒂格利茨认为,政府不但不比市场效率差,而且由于政府的强制性职能,使它能做许多市场不能做的事件。这样,政府就会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具有明显的相对优势。这些优势可分为4种:
1.政府有征税权。政府同私营部门一样,也面临着不完全信息的约束,但是,政府可以通过纠正性税收来影响生产、引导消费,以增加福利收益,实现帕累托改进。例如,假设一家保险公司认识到,吸烟会引起火灾,所以增加了提供保险的风险。然而,它缺乏投保人吸烟的信息。投保人知道这一点,因此他就会产生道德风险,放松对吸烟引起火灾的警惕性。而政府虽然敢缺乏信息,但是它可以通过对香烟征税,抑制人们吸烟,从而因道德风险的减少而获得福利收益。
2.政府有禁止权。政府凭借其强制力可以禁止某项活动,而这类禁止可带来帕累托改进。例如,当某些商品的固定成本较高时,为了弥补固定成本,最优定价机制会使某些商品的价格非常高,特别在商品需求弹性较低或生产技术落后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市场本身并不能淘汰此类商品,而政府却可以行使禁止限制这些商品进入市场,根据斯蒂格利茨(1980)的分析,这样做可以增进福利。
3.政府有处罚权。政府可以通过立法对市场中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尽管私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也包含了对违约活动的处罚条款,但这些条款仅限于对违约者财产的处分规定,而政府则可以对那些无财产抵押的人实施处罚。此外,政府可通过处罚轻易地解决污染等外部性问题,而私人之间协商的解决方案仅在科斯定理的零交易成本假设下才能形成;在正交易成本的现实世界里,个人之间达成协议的交易成本是如此之高,以致于难以成功。
4.节省交易费用。在没有政府的情况下,市场中的搭便车、信息不完全和逆向选择问题会提高交易费用,而政府则可通过公共品供给和建立社会福利制度节约这些费用。例如,保险公司为了弄清保险人的情况,需要一笔巨额运转费用,相比之下,政府社会福利 体系的运转费用要低得多。
(三)政府纠正市场失灵的措施。如何纠正市场失灵呢?斯蒂格利茨认为,尽管教科书中的完全竞争模型在现实中并不存在,但市场经济中的有限竞争却可以起到传递信息、推动技术进步的作用。所以,在政府直接参与的公共汽车和公共部门中,应积极抑制垄断,鼓励开展竞争。要做到这一点,政府的经济功能就要在保持集中化决策优点的同时,适当进行分散化。即把公共服务交给不同政府团体去经营,使人们可以在不同政府团体的竞争中比较它们之间的效率优劣。而对于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资源配置无效率现象,斯蒂格利茨提出,政府的公共政策应主要定位于资源配置职能,通过发挥政府的再分配职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具体做法是对所有商品实施最优纠正性税率,最优税率应以估算的所有商品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包括所有的交叉弹性)为基础。斯蒂格利茨也承认获取这些信息有困难,所以他又指出,政府应把注意力集中在较大、较严重的市场失灵上,如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宏观调控(简称宏调)是政府实施的政策措施以调节市场经济的运行。在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及需求是受价格规律及自由市场机制所影响。市场经济带来经济增长,但会引发通货膨胀,而高潮后所跟随的衰退却使经济停滞甚至倒退,这种周期波动对社会资源及生产力都构成严重影响。所以宏观调控是着重以整体社会的经济运作,透过人为调节供应与需求,来达至计划经济之目标。
⑼ 政府对经济宏观调控的利弊
首先政府干预不等于宏观调控
这是经济学的一个很普通的道理,笔者过去在讲课和一些文章中多次谈过,很多经济学家也都强调过这个常识,现在再说是老话重提(对此已很清楚的读者,可以不必再看这篇短文,而将稀缺的时间资源转用于阅读本报的其它文章,会产生更大的效用)。
既是老话,为什么还要说呢?因为老问题还没有解决。不少同志,包括一些政府官员、理论宣传工作者、新闻记者,还是习惯于不加深究地把政府干预和政府的宏观调控看作一回事,以为凡是政府对经济活动所做的事情、所采取的措施,都叫宏观调控。在主张政府要对什么问题进行干预、管理时,他们的说法一般也是“政府要在某某问题上加强宏观调控”。
这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固然是一种政府干预行为,但并非一切政府干预都是宏观调控。原因很简单,并非一切经济问题都是宏观问题。一个企业、一个产品、一个行业、一个市场的问题,都是微观问题而非宏观问题。宏观当然也有“大”的意思,但并不是凡大事情(涉及范围大、影响大、特别重要等等)就属于宏观问题。无论粮食、棉花、钢材、石油,或什么大工程、大项目,虽然是很大很重要的事情,但都是一种产品、单个市场的问题,所以也都是微观问题。那么什么才是宏观问题呢?这是指总体经济活动的问题,即经济中的总量问题(宏观经济学在有的地方也叫总体经济学)。一个产品市场上的供给、需求、价格,属于微观的范围,而社会的总供给、总需求、价格水平则属宏观范畴,国民收入、总产值等等,当然也都是宏观的概念。因此,所谓宏观调控,是指对这些经济总量及总量之间的关系的调节和管理,其基本工具是中央政府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所以也不是任何一级政府都具有宏观调控的职能。
政府对总量以外的经济问题进行干预不是宏观调控,并不意味着政府一概不应干预那些问题。政府对微观活动的一些干预是必要的、合理的。但我们应弄清微观干预和宏观调控的区别,不要把什么都叫做宏观调控。明确这一点并不是学究式地搞什么无谓的概念之争,而是很要紧的,原因如下。
所谓微观干预,是针对市场由于种种原因而缺乏效率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是因此而在不同程度上用政府的干预或管制来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例如,商品的价格本来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但由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某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出现了异常的变动,以至引起了被认为是不合意的或不能接受的收入分配结果,这时,作为一种特殊安排,政府限制价格在一定时期可能是必要的,这可以是实行最高限价,也可以是规定最低限价(如最低工资),这都是限制或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其它如特许权、项目审批等规定也是如此。但政府的宏观调控却不是这样,它不是取代市场机制,而是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上,为了实现总量的平衡特别是多重目标(如经济增长,充分就业,总的物价水平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等)的协调而进行的调节和管理。由于宏观调控对现代市场经济来说是必需的,加强并完善宏观调控也是我们在体制转轨中的重要任务,而抑制市场作用的微观干预虽然在一些特殊场合或特别情况下有其必要性,但一般来说应尽量减少,因此如果在理论、方法上不分清楚,混淆了微观干预和宏观调控的区别,就可能使民众和各级政府的一些部门、官员把加强宏观调控误解为政府可以用各种手段干预、管制乃至关闭市场。结果,不论什么市场上出现了什么波动(市场总是会有波动的,一般情况下,这是市场机制发挥自动调节功能的方式和过程),就会有人呼叫政府来“救火”,给政府加上过多的责任,以至把不应由“市长”负责的问题归咎于“市长”。“市长”不察,也以为自己对什么问题都可以且应该进行“宏观调控”,这就会带来很多毛病。更有甚者,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为了自己的特殊利益,动辄干预管制,其实是设租寻租,却有辞“加强宏观调控”,这就更是很大的弊端了。所以说,分清政府的微观干预和宏观调控的区别是很重要的。
关于宏观调控和市场,在思想方法上,还有一些重要问题值得讨论,我们将陆续进行。
⑽ 国家政府积极调节市场 与 宏观调控 是一样的吗
直感不一样,政府过于积极的调节市场,忽视了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造成一国的经济总是依赖政府调节,总也达不到最优状态,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社会问题;宏观调控应该是以市场为基础的补充式调控,调控过度会使市场经济向着计划经济的方向改变,造成似乎不需要市场的态势,所以,过于积极造成统筹安排式的计划经济,那就不需要本属于市场的调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