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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市场结构

发布时间: 2021-08-03 21:57:50

A. 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的市场简介

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英文简称CCBOT)是上海市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本着服务全国“三农”、“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的要求依法批准立项,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核准许可经营,隶属国家商务部归口管理的大宗农产品中远期现货交易市场。
CCBOT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运用先进的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银行等第三方资金存管与结算服务体系支持下,建立了规范完善的保荐、上市、交易、结算、仓储、交割、行情、信息发布体系,形成了以网上商店、竞价交易(招标、拍卖)、挂牌交易、专场交易和中远期交易为特色的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同时建立了完善配套的仓储物流交割体系,质量安全体系,以及布局合理的覆盖全国的城市总部、交易商服务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共同构成中国农产品交易信用保障体系,为交易各方提供全程信用保障,确保交易的安全、规范、高效、有序,打造中国农产品第一安全供应链。全体交易商成员依托“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网”通过互联网进行农产品网上交易。
CCBOT正全力推进农产品“百县百品”工程。
CCBOT配套着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联网交易”工程,借助CCBOT云计算平台,利用成熟规范的交易、结算、物流体系和监管体系,改造提升或建设我们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电子交易中心(传统市场电子化交易改造),引入拍卖交易、挂牌交易、专场交易、中远期交易以及期货交易等现代交易模式,再进一步通过互联网实现全国联通实时交易,推动联通实时交易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由单独一个“点”到“网络接点”的转变,成就“买全国,卖全国”的农产品大市场,成为所在区域农产品的核心集散地市场,建立起服务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团体采购单位的电子交易、结算、物流、交割体系,共同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大市场。
CCBOT大宗农产品交易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有利于促进中国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与标准化贸易,推进以标准化农业为基础的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有利于科学合理配置我国大宗农产品资源,加速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调整中国农业产业结构;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建设,为中国大宗农产品在国际上行使定价权,促进中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创造必要的市场机制条件。
CCBOT将按照中央对上海“四个率先”的要求,凭借国务院确立上海建设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的优势,全力推动国际级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结算中心、定价中心、信息中心、资源配置中心在上海的形成。

B. 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有什么关系

1.现货市场是期货市场运行与发展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 。
(1)期货市场的产生是现货市场不断进行外延扩张和内涵深化的结果。
(2)期货市场的运行与发展是建立在市场运行实际需要的物质基础之上的。
(3)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数量比例关系。
2.期货市场能够引导和调节现货市场的发展。期货市场的发展要以现货市场为基础,但是,一旦期货市场在现货市场内在要求的推动下得以形成和发展起来,它就会反作用于现货市场,并通过其独特的经济功能来能动地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的运行和发展。

C. 中国农产品市场渠道结构和特点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研究
摘要:相对落后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产品市场快速发展的瓶颈。与国外农产品流通渠道相比,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还存在诸多的弊端。在目前条件下,要提高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运行的绩效,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关键是要对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从渠道关系、参与主体、流通业态、流通技术(手段)、政府政策支撑体系等层面进行创新,这是发展我国农产品流通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154(2009)02—0016—07

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的建设无疑是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之一。长久以来,我国一直面临着在“大工业、小农业”二元经济结构内如何激活农产品流通发展的难题。主要表现为农业、农民、农村对市场的不适应和制度、政策建设的落后(夏春玉,2005)。在目前条件下,要提高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运行的绩效,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关键是要对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进行创新,而创新从哪些层面展开,这是发展我国农产品流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国内外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现状

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是指农产品从生产者向最终消费者转移过程中所采取的流通方式或组织方式,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渠道结构、参与主体、成员关系、流通业态、流通技术、支撑体系等。迄今为止,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的演变:农产品运销阶段一分销商销售为主阶段一垂直一体化渠道阶段一以顾客为中心的渠道阶段一渠道整合阶段(孙剑、李崇光,2003)。从世界和我国范围来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呈现出如下的类型和特点。

(一)世界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类型与特点
世界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形成,受各国社会体制、农业生产、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影响。迄今为止。世界农产品流通渠道主要有三种模式:东亚模式、西欧模式与北美模式(见表1)。

(二)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类型与特点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借鉴和吸纳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现出较强的中国特色。我国目前现存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主要有“农户+批发商”模式;“农户+龙头企业”模式;“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模式:“农户+供应商+超市”模式(赵一夫、任爱荣,2007)。各模式表现出不同的流通效率、渠道结构、稳定性等特点。
但总的来看,我国农产品渠道模式呈现出“权力不平衡性”和“结构不对称性”,渠道权力严重向龙头企业倾斜,农户谈判能力弱,利益受不到保障;渠道结构呈现出“两端小中间大”的不对称性,农户和零售终端规模小,中间流通环节纷杂,造成流通不畅,效率低下。由于“权力不平衡性”和“结构不对称性”,又导致“关系不稳定”,表现为违约率高。对比我国与世界农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可以发现,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还相当不完善,存在诸多的弊端,主要表现为流通成本高、渠道关系不稳定、上游参与主体力量薄弱、流通业态单一、流通技术不发达、政府政策支撑体系欠缺、流通效率低下等(表2),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亟待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进行变革和创新。

二、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

近年来,在借鉴国外农产品流通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我国学术界和实践界在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方面作了大量的有意义的探讨。
袁华(2005)提出了构建以合作组织为纽带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张闯,夏春玉(2005)认为提高农产品流通渠道稳定性及效率有赖于农产品流通合作社规模与实力的壮大、农户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以及政府的互补性制度安排。熊湘辉,白彦平(2006)认为,创新我国农产品流通模式应该从加强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易条件;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信息化建设;革新农产品流通市场的交易方式;提高市场建设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入手。周发明(2007)认为,构建农产品新型营销体系必须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提高农产品营销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产品品牌经营战略,完善批发市场、构建农产品新型营销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零售业态和交易方式的变革。张希颖,杩海霞(2007)提出了基于第三方物流的农产品连锁经营模式。王新利,李世武(2008)提出了渠道结构信息化、主体组织化及联盟化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思路。
以上这些探讨为我们进行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提供了广阔的思路和深厚基础,但是学者们对这些探索大都是基于某一视角而论,没有形成一套较为系统的体系。笔者认为,模式创新应该站在现有模式基础上,发现优点和不足进而进行创新。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应该针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存在诸多的弊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进行:渠道关系层面、参与主体层面、流通业态层面、流通技术/手段层面、政府政策支撑体系层面(图1)。

(一)渠道关系创新
迄今为止,渠道理论研究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以效率和效益为重心一以权力和冲突为重心一以关系和联盟为重心的演变。而以关系和联盟为重心正是渠道关系学派研究的重点,渠道关系是指一条渠道中共同做生意的各成员之间的交往状态和合作深度,根据业务关系合作的深度,可将渠道关系分为交易型关系,合作关系,伙伴关系和联盟关系(卜妙金,2001)。而“联盟关系”正成为渠道模式创新的新着力点。因此,笔者认为,从关系层面对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进行创新主要是建立农产品渠道联盟。从构建渠道联盟视角来看,除了发展渠道纵向联盟,还应该注重发展渠道横向联盟。根据我国农业现实,笔者认为,可考虑从资源优势的角度发挥三个联盟主体(农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作用,尤其是龙头企业的核心作用。农产品渠道联盟模式主要应涵盖生产、加工、流通三方面的内容。

1 合作社(协会)指导下的农户生产联盟。这种联盟模式主要是以农户间共通性和互补性资源,建构产业群聚体系,整合农户间专业化技能、信息和生产设施等关键性资源,以一致性的定位,推动农产品生产技术化和规模化,实质上属于横向渠道联盟(图2)。比如,蔬菜联盟、水果联盟、谷物联盟、西瓜联盟等。他们采取共同采购种苗、共同育苗、共同租地、共同采购农药、肥料、饲料、共同采购耕耘机与车辆进行农产品生产。因为农户的分散性和弱组织性,这种联盟应在合作社或者其他农业协会的指导下,遵循积极引导、操作透明,农户自愿的原则进行。
2 加工企业主导下的企业加工联盟。基于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现状,可考虑利用“龙头”加工企业农业生产技术和食品加工优势,通过建立“企业加工联盟体”,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等战略目标。这种联盟纵横模式都存在(图3),但主要应该发展横向联盟(图3的虚线矩形部分)。横向模式的内容通常包括:共同采购包装设备、共同采购纸箱、共同采购冷藏设备、包装设备交换使用、冷藏设备交换使用、产品销售搭配、共同分级包装、共同冷 藏或使用仓库等(陈贻设,2003)。
可以采取的具体策略有:(1)企业间加强合作,发展具市场导向、市场差异化及具外销潜力、新鲜优势、特殊效益的农产品进入市场,通过同业与异业联盟,以提高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2)扶植小型农村加工企业,推动产地品牌、通路的共同营销和建设,可采取以大区域(如县级以上)来建立共同品牌,组建农产品加工中心,建立网络化、立体化的农产品加工联盟体系。(3)共同建立本身不具生产优势的境外原料供应联盟体系,降低成本,维持加工原料的稳定供应。

3 营销企业主导下的流通联盟。流通联盟是通过广泛建立农产品的各种国内外营销通路,与同业或异业营销企业进行联盟,主要目的是整合农产品之间(纵向)以及农产品与其他产品之间(横向)的流通渠道,建立快速、高效、稳定的农产品配销体系(图4虚线矩形部分)。
可以采取的具体策略有:(1)整合营销企业的物流设施及通路资源,通过同业联盟建立专业、高效及具规模效应的现代化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联合组建或借用第三方物流)。(2)与其他非农企业异业联盟,建立农产品运销公司或区域物流中心,进行农产品共同配送,盘活流通。(3)通过打造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和规范的连锁经营体系,建立与实施具有“扁平化、集中化、强控制、高效率”特点的“生产者一加工配送中心一农产品销售集团连锁店一消费者”新型渠道模式(陈晓群、冉春娥,2007)。(4)建构农业产销信息网,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化,建立具JIT模式的农产品产销联盟,实现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网络化、高效化(何廷玲、夏文汇,2005)。

4 超市(卖场)主导下的纵向直销联盟。构建超市(卖场)主导下的纵向直销联盟,可使农产品从分散的农户通过超市(卖场)直接到达消费者手中,减少了中间环节,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控制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但由于超市(卖场)在我国农产品物流中占的比例还比较低,物流配送中心、标准化生产基地缺乏,因此,超市(卖场)主导下的纵向直销联盟重点应集中在物流配送中心、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上(图5)。
可采取的策略有:(1)在超市、量贩店设立品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专柜。(2)扶植农业大户和大型超市(卖场)直接建立渠道战略合作关系,强化对超市(卖场)的新鲜农产品供应。(3)尝试在较小型超市间建立联合物流配送中心(联合组建或借用第三方物流),进行统一采购,同时让联合物流配送中心牵头与农户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

(二)渠道参与主体创新
我国农产品流通的突出问题之一是流通主体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这种低组织化程度尤其以农户组织化程度低最为明显。这种低组织化程度造成市场信息搜寻成本高,交易费用高,承担经营风险的能力低。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求营销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化程度。周发明(2007)曾指出“只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才能成为中国农产品营销的最重要的主体”。但低组织化程度不仅仅在农户端,在龙头企业和经销商身上也有体现。“农产品加工企业由于规模小、技术弱以及人才缺乏等原因,也不能很好地加工农产品,导致农产品增值有限且不能使顾客满意”(王新利、李世武,2008)。因此,渠道参与主体创新应该从农户、龙头企业和经销商三方面进行。
1 农户组织化。主要手段一是可通过共同购买、共同销售、技术与服务共享等实现联合;二是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努力增强其规模与实力,发挥流通主体作用。比如,可以组建上文所说的“农户生产联盟”,还可以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服务职能,利用龙头企业的牵动作用发挥专业学会、协会、村级基层组织和乡土能人的作用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张红宇(2007)提出了六种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模式,分别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现代公司制企业模式,传统农村合作组织的改造转型模式,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模式,生产服务的组织化提供模式。郭红(2007)提出了两种适用于不同的产业水平的农村科技专业合作组织模式——“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模式和“研究机构+支部+专合组织”模式——来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
2 龙头企业规模化。当前,我国现有的龙头企业一般规模较小,竞争力不强。可通过对龙头企业内部相关业务重组,抓精放弱,使企业经营自己的强项;对弱小的企业应予以合并,扩大企业的覆盖面和业务范围;对正在发展且企业规模和实力一般的企业要积极促其联合,不仅增大规模更重要的是提升竞争力(王新利、李世武,2008)。张希颖、杩海霞(2007)也指出,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加快国有农业流通企业改组改制。鼓励优质企业,以优质资产为纽带,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以及外资等国内外各种资本参与流通企业改组改造。
3 经销商品牌化。由于流通发展的滞后,我国现有的关于农产品的经销商数量多、规模小并且竞争力低,因此,可通过支持大型农产品经销商采用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帮助这些企业实现规模扩张,使之尽快成为拥有自主品牌、竞争能力强、带动作用强的大型农产品分销集团。

(三)流通业态创新
商务部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努力提高连锁超市、便利店、大型综合超市等新型零售业态中农产品的经营规模。因此,流通业态的创新成为建设农村市场体系的关键。笔者认为,流通业态创新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经营“连锁化”。农产品连锁经营是目前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最重要途径之一。开展连锁经营,首先要积极培育农产品连锁经营主体,可结合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情况,培育连锁经营主体。其次要鼓励龙头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上联市场、下联生产基地和农户,有品牌、有市场的良好条件,引导它们通过开设直销店、连锁店等形式,不断壮大连锁网络,将更多的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向市场,打响企业品牌。再次要积极推进工商企业投资农产品连锁经营,引导相同业态或经营内容相近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合作等方式,进行资产与业务重组,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业务,带动连锁经营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跨地区发展。一些企业已经在此方面开展了有益的尝试。比如,“江苏苏果”超市陆续进入农产品销售领域,涌现出三种比较成功的连锁经营模式:一是无锡的“天惠连锁超市+批发市场+基地+保险承诺”;二是镇江的“万方连锁超市+基地”;三是盐城的“放心粮油专卖连锁店+加工企业+基地”(张希颖、祃海霞,2007)。
2 销售“超市化”。农产品销售“超市化”是农产品进人品牌竞争阶段的标志。农产品销售超市化的实质,就是商业企业从流通领越向农产品生产领域渗透和扩张,融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以现代流通业作为引导,更好地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而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超市化不仅能提升市场品位,吸引更多消 费者,而且有利于引导农业生产按照消费需求组织生产,调整结构,提高品质,克服农副产品生产的盲目性,从而增加农民收入。
3 配送“集中化”。配送“集中化”就是要求农产品流通施行以“物流中心”为连接纽带的一体化渠道模式。“由于物流中心一般具有较大的规模与物流能力,一般可以同时为多个上游环节及下游环节提供物流服务,所以通过物流中心联结供应链上下游环节,能够大大提高农产品物流配送效率”(汪旭晖,2008),形成一定的综合效应和规模效应,进而促进农产品物流向一体化、集约化的发展,最后形成一个社会化的高效农产品物流体系(张文松、王树祥,2006)。目前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有实力的零售连锁企业已经拥有或正在组建自己的物流配送中心,如上海联华、江苏苏果。

(四)流通技术/手段创新
业态的创新必须以流通技术/手段创新作为支撑,它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重要技术保证。笔者认为,流通技术/手段创新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物流体系创新。营销渠道的高效率需要物流系统的高效率作支撑,“实现物流系统高效率必须把传统的物流途径简化为由生产者经配送中心到达零售终端”(周发明,2007)。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大幅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减少流通损耗,提高流通绩效。而我国农产品物流成本相对农业发达国家还偏高。据统计,我国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上的损失率达25%-35%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蔬果损失率则控制在5%以下,美国蔬果在物流环节的损耗率仅有1%~2%(方昕,2002)。
因此,物流体系的创新应该围绕着建立能够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物流效率的现代物流体系来进行。具体策略有:
(1)树立和加强现代物流意识,现代物流不仅仅是运输,更是信息化,标准化,全程化,一体化的服务。
(2)积极实施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可以减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负担,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集中精力于自己的核心业务;能够提高物流速度,降低物流成本,节约交易费用。而农产品生产经营通过实施第三方物流能够给其带来规模的扩大,有利于其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利润(张希颖、杩海霞,2007)。
(3)抓好农产品物流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在物流用语、计量标准、技术标准、数据传输标准、物流作业和服务标准等方面,不仅要结合WTO规则,制订能够与国际同行业接轨的标准,而且要强化应用。
(4)开展物流共同化业务。物流共同化是企业之间通过由物流联盟(Logistics allianoe)等方式来处理营运中有关物品流通(Physical distribution)的业务。共同化能够达到降低经营成本、扩大服务范围、提升经营能力和内容的作用。共同化可通过企业间共组物流体系,或共享物流专长(如专业人力、知识及技术,及其广布的据点和设施)等方式来实现,具体形式诸如策略联盟、伙伴关系、中心卫星工厂制度、物流外包等。
2 交易方式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创新要求在农产品领域逐渐采用拍卖、仓单、远程合约、期货等交易方式(周发明,2007),积极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具体策略有:
(1)扩大农产品拍卖制度的试验试点。在条件基本具备的地方尤其是销地批发市场逐步尝试采用拍卖、合约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对于拍卖设施不完备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暂时采取传统的叫价方式;而对于档次高、标准化和规格化程度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开展电脑拍卖的试点(汪旭辉,2005)。在这方面深圳“布吉模式”的做法值得借鉴。
(2)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期货交易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利于农产品的价格发现,有助于稳定农产品价格和价格预期。但期货交易对农产品本身、制度、设施等要求较高,大力推广仍有局限。谢勇模(2006)根据我国目前的农户分散经营、生产规模小、市场能力不足、并不具备直接利用期货市场的能力和条件,提出了通过合作社把农户和期货结合的“期货合作社”构想。他认为可以考虑两种主要的期货合作社模式。一是“企农联合型期货合作社”。农户组建或参加合作社,合作组织代表农户与订单企业签订订单合同,由于可以利用期货市场来归避风险,合作社的建立既能维护农民的利益又降低了企业与农户的交易成本,从而稳定了流通渠道关系,实现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三方共赢。二是“信农互动型期货合作社”。信贷机构根据农户与合作社签订的期货销售协议向合作社提供一定比例贷款,合作社以这笔贷款开展资金互助,放大资金需求,联结更多农户进入合作社,同时解决信贷机构面对分散的农户提供小额贷款运行成本高的问题。
(3)积极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从而形成信息商务化、数字化,可以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有机地结合到一起,解决了农业生产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以帮助农产品经营者科学决策,合理的安排生产,利用电子商务技术改造传统经济下的流通过程,形成由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商流组成的并以信息流为核心全新的流通流程,可有效避免农业生产的盲目性,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比如有些涉农企业已经实施了诸如综合性第三方电子市场、专业性第三方电子市场、B2B电子市场、(B+C)2B电子市场模式,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功。但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需通过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加快信息设施建设,建立高效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建立安全可靠的支付体制等措施来保证。

(五)政府政策支撑体系创新
我国目前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中,政府主要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政府非市场化手段盛行。因此,政府应该转变职能,变“管理者”为“服务者”,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服务平台和政策保障。

1 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政府要建立快速、准确、有效的农产品信息传播网络: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并建立信息中介组织;加强农村信息市场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监控问题探索机制,识别真假信息;大力培训农村信息化管理人才。
2 转变对农产品流通主体支持方式。对农产品龙头企业而言,要将支持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出口创汇、产业升级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转到发挥其对农户、特别是中小型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上。财政支持要取消无偿支持的方式,改为全部通过贴息,或建立担保基金的方式进行。对农合组织,要加大对其在财税、信贷方面的支持力度。比如税收减免、政策优惠、专项资金支持、信贷支持等。
3 完善农产品流通立法。国家要尽快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农产品公平交易法》等法律法规,使农产品流通步入健全的法制轨道。中央和地方应制订和严格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公开发布制和不合格农产品就地销毁制度,保证农产品“依法”流通和“安全”流通。

三、结语

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是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流通渠道的完善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农产品流通的成本与效率,进而影响到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因此,进行流通渠道的变革和创新将会为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高注入新的动力。渠道关系、参与主体、流通业态、流通技术/手段和政府政策支撑体系的创新也许能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变革提供新的视角。

http://www.ncplt.com.cn/news/1027/

D. 期货市场的发展简史

随着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国际贸易普遍开展,世界市场逐步形成,市场供求状况变化更为复杂,仅有一次性地反映市场供求预期变化的远期合约交易价格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而要求有能够连续地反映潜在供求状况变化全过程的价格,以便广大生产经营者能够及时调整商品生产,以及回避由于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产生的价格风险,使整个社会生产过程顺利地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期货交易就产生了。
最初的期货交易源于16世纪的日本,大阪。在日本的大米市场得到了发展。直到19世纪,仍是日本独有,后来渐渐被全世界效仿。
1848年美国芝加哥的82位商人为了降低粮食交易风险,发起组建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CBOT的成立,标志着期货交易的正式开始。1865 年,CBOT 推出了标准化合约并实行了保证金制度;1882 年,CBOT 开始允许以对冲方式免除履约责任; 1925 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结算公司( BOTCC )成立,同时规定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所有交易都要进入结算公司结算。至此,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开始形成。
期货交易的产生,不是偶然的,是在现货远期合约交易发展的基础上,基于广大商品生产者、贸易商和加工商的广泛商业实践而产生的。1833年,芝加哥已成为美国国内外贸易的一个中心,南北战争之后,芝加哥由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而发展成为一个交通枢纽。到了19世纪中叶,芝加哥发展成为重要的农产品集散地和加工中心,大量的农产品在芝加哥进行买卖,人们沿袭古老的交易方式在大街上面对面讨价还价进行交易。这样,价格波动异常剧烈,在收获季节农场主都运粮到芝加哥,市场供过于求导致价格暴跌,使农场主常常连运费都收不回来,而到了第二年春天谷物匮乏,加工商和消费者难以买到谷物,价格飞涨。实践提出了需要建立一种有效的市场机制以防止价格的暴涨暴跌,需要建立更多的储运设施。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谷物生产地的经销商应运而生。当地经销商设立了商行,修建起仓库,收购农场主的谷物,等到谷物湿度达到规定标准后再出售运出。当地经销商通过现货远期合约交易的方式收购农场主的谷物,先储存起来,然后分批上市。当地经销商在贸易实践中存在着两个问题:他需要向银行贷款以便从农场主手中购买谷物储存,在储存过程中要承担着巨大的谷物过冬的价格风险。价格波动有可能使当地经销商无利可图甚至连成本都收不回来。解决这两个问题的最好的办法是未买先卖,以远期合约的方式与芝加哥的贸易商和加工商联系,以转移价格风险和获得贷款,这样,现货远期合约交易便成为一种普遍的交易方式。
然而,芝加哥的贸易商和加工商同样也面临着当地经销商所面临的问题,所以,他们只肯按比他们估计的交割时的远期价格还要低的价格支付给当地经销商,以避免交割期的价格下跌的风险。由于芝加哥贸易商和加工商的买价太低,到芝加哥去商谈远期合约的当地经销商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去寻找更广泛的买家,为他们的谷物讨个好价。一些非谷物商认为有利可图,就先买进远期合约,到交割期临近再卖出,从中盈利。这样,购买远期合约的渐渐增加,改善了当地经销商的收入,当地经销商支付给农场主的收入也有所增加。 1848年3月13日,第一个近代期货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成立,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成立之初,还不是一个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所,还只是一个集中进行现货交易和现货中远期合约转让的场所。
在期货交易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两次堪称革命的变革,一是合约的标准化,二是结算制度的建立。1865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实现了合约标准化,推出了第一批标准期货合约。合约标准化包括合约中品质、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以及付款条件等的标准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反映了最普遍的商业惯例,使得市场参与者能够非常方便地转让期货合约,同时,使生产经营者能够通过对冲平仓来解除自己的履约责任,也使市场制造者能够方便地参与交易,大大提高了期货交易的市场流动性。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在合约标准化的同时,还规定了按合约总价值的10%缴纳交易保证金。
随着期货交易的发展,结算出现了较大的困难。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起初采用的结算方法是环形结算法,但这种结算方法既繁琐又困难。1891年,明尼亚波里谷物交易所第一个成立了结算所,随后,芝加哥交易所也成立了结算所。直到现代结算所的成立,真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才算产生,期货市场才算完整地建立起来。因此,现代期货交易的产生和现代期货市场的诞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的内在要求。
从1848 年到 20 世纪 70 年代,期货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是商品期货,他们可以分为以小麦、玉米、大豆等为代表的农产品期货;以铜、铝、锡、银等为代表的金属期货和以原油、汽油、丙烷等为代表的能源期货三大类型。
上世纪 70 年代,利率、股票和股票指数、外汇等金融期货相继推出,而美国长期国债期货期权合约于 1982 年 10 月 1 日 在 CBOT 的上市,又为其他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交易开辟了一方新天地。
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情况
我国的期货市场发展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方案研究和初步实施阶段(1988-1990年)
1990年10月,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国务院批准,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入期货交易机制,作为我国第一个商品期货市场正式启动。
第二个时期:迅猛发展阶段(1990-1993年)
到 1993 年下半年,全国期货交易所达 50 多家,期货经纪机构近千家,期货市场出现了盲目发展的迹象。
第三个时期:治理整顿时期(1993-1998)
1993年11 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199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国务院证券委《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的请示》,开始对期货交易所进行全面审核,到1998年,14 家交易所重组调整为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三家;35个期货交易品种调减为12个;兼营机构退出了期货经纪代理业,原有的294家期货经纪公司缩减为180家左右。
1999年9月,一个条例、四个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构建了期货市场规范发展的监管框架。这样,在经过几年较大力度的结构调整和规范整顿,以《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四个管理办法为主的期货市场规划框架基本确立,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三层次的市场监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期货市场主体行为逐步规范,期货交易所的市场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不断增强,期货投资者越来越成熟和理智,整个市场的规范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
在清理整顿过程中,我国期货市场交易量有了比较大的下滑,但是从2000年开始,期货市场逐步走出低谷。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已经成为亚洲最大,世界第二的铜期货交易中心,2003年的成交量达到11166.29万吨, 10年内增长了50多倍。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期货品种的交易量在2003年达到了2818.80万吨,已经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大豆期货交易中心,成交量仅次于美国的CBOT 。
2004 年1月31日 ,国家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对期货市场的政策也由规范整顿向稳步发展转变。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纷纷参股期货公司,使期货行业获得新的资金流入。大米、股指期货等新品种也即将推出。在我国加入WTO 、融入国际经济大家庭之际,作为发现价格和规避风险的重要金融工具,期货市场将对中国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其无可替代的作用。

E. 农产品期货的期货价值

期货市场对国内商品价格指数产品的研究不断深入,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
我国编制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条件
当前我国的农产品期货,无论是从品种数量、交易规模上还是对市场的影响上,都已经具备了编制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基本条件。
我国期货市场已经上市的农产品期货有早籼稻、强麦、硬(普)麦、玉米、棉花、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粕、豆油、菜籽油、棕榈油、白糖和天然橡胶 等13个品种,占上市期货品种数量的近一半,覆盖了粮棉油等农产品系列。
2011年,我国农产品期货共成交5.73亿手,成交金额55.28万亿元,分别占期货市场总成交量和总成交金额的54%和40%。根据美国期货业协会(FIA)统计,2011年我国农产品期货成交量占全球农产品期市成交量的58%。随着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农产品期货投资者参与度不断提高,在引导种植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规避市场风险、保护农民利益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涌现出“白银模式”、“奥星模式”、“延津模式”等一系列利用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典型案例。
全球商品期货的发展路径,基本遵循着“商品——商品期货——金融化商品期货”的发展规律,对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研究或将带来金融化商品期货的理论创新,引领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编制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意义
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是商品期货价格指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核心农产品期货价格为基础编制的用来反映“一揽子”农产品期货价格变动情况的综合指数。编制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无论对宏观层面的国民经济还是微观层面的期货市场来说,都有重大的意义。
从宏观层面讲,编制农产品期货指数有利于从系统性角度反映宏观经济走势并对可能出现的危机产生预警。农产品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价格的上涨必然导致大众消费支出增加,并通过价格传导机制引发社会性的通货膨胀。在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构成中,食品价格权重约为1/3,农产品作为食品工业最重要的原料,其价格的变动对CPI走势较为关键。另外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功能,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由于涵盖了主要农产品期货品种,能够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农产品市场的整体供求形势情况,克服单一农产品期货品种无法反映市场整体供求关系变化的局限性,具有共同性、综合性和预期性的特点。研究表明,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能提前3—6个月反映CPI的即时走势,因而可以为政府进行经济预测和宏观调控提供重要的参考工具。
不过,目前我国进入应用层面的农产品价格指数体系并不完整,以农产品现货价格指数为主,例如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全国粮油批发价格指数、中国棉花价格指数等等,反映农产品期货价格的指数则相对匮乏,因此,编制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是十分必要的。
从微观层面讲,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作为反映农产品期货市场总体走势的“农产品期货大盘指数”,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更快地研判市场,及时把握市场动向,为投资者进行具体农产品期货交易,开展指数和具体品种的套利交易提供工具。通过分析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结合商品周期、股市周期以及经济周期,可以让投资者认清经济周期拐点,从而进行相应的行业资产配置,把握投资机会。此外,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具有交易成本低、双向交易、现金结算等独特优势。推出这类衍生产品的交易,一方面可以贴近“三农”,研究开发更多宜农惠农的期货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对具体农产品品种交易兴趣不大,但希望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通胀风险、进行资产组合投资的金融以及非金融机构参与进来,壮大机构投资者的力量,优化投资者结构。
我国的期货市场发端于农产品,郑州商品交易所既是我国最早设立的期货市场,也是农产品上市品种最丰富的市场之一,其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将推动国内商品期货价格指数的研发,对丰富国内期货市场的创新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F. 2000年后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概况

WTO后中国期货市场:现状、问题和对策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内投资者,无论是商品生产者还是需求者,无论是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还是外汇市场的参与者,都迫切地需要规避价格风险的手段,这给中国的期货市场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而入世后资本市场的开放将使中国期货市场直接面对国内外游资的冲击,市场发展同时也面临巨大挑战。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怎样改进?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市场是否能承受住入世的冲击,是否能把握住这次千载难逢的机遇取得跨越式发展。

一.期货市场发展现状

2001年对中国人来说是喜庆的一年:北京申奥成功、男足首进世界杯、中国正式加入WTO,等等;2001年对中国期货市场来说也是喜庆的一年:经过六年的规范整顿之后,市场出现了恢复性增长,交易额和交易量比2000年增长近一倍,期货市场在沉静多年后逐步重新受到社会和投资者的关注。尽管从交易量来看市场似乎已经走出了低谷,在政府重拳规范治理后能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不易,但要说市场信心已完全恢复还为时尚早,从图1可以看到由于期货市场各类风险事件频发,市场起伏跌宕,要想达到或超过1995年的历史高位,市场还得先在质上给投资者更大的信心。

资料来源:2001年及以前的统计数据来自《中国证券期货年鉴》,1995-2001,2002年数据来自郑州商品交易所研发部。

期货市场和其它资本市场一样,其基本功能发挥情况和与国际市场的联系程度将决定它是否能在国际化过程中经受住考验。下面分别考察上海铜、大连大豆和郑州小麦三个市场在不同阶段的表现情况1。

1. 期货和现货价格关系

商品期货市场基本功能的发挥取决于期货和现货价格关系,下列图表说明了各个市场的情况。

图2和表一说明上海铜期货市场的走势和现货市场非常紧密,这表明期铜市场起到了很好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的功能。从各阶段看,第二阶段期货、现货价格相关性比其他两阶段差,第三阶段的相关系数较前两阶段都高,说明上述两个功能的发挥越来越好。

图2 沪铜期货、现货价格走势表 1 沪铜期现货价格相关系数时间区间 总区间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相关系数 0.9704 0.9598 0.9307 0.9822
资料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其中期货价格为三月合约日收盘价,现货价1993年-1998年2月23日采自国家物资信息中心,之后采自安泰科《中国金属通报》时间区间 1993.03.01-2001.12.28

从图3看出,连豆市场期现货价格相关性较好,但表2表明从1996年3月到2001年1月间虽然二者总的相关性不错,为0.8288,但期间变化很大,1999年为0.7181,1999年后只有0.1092。而2000年9月到2001年8月二者的相关系数也不超过0.5。这说明大豆期货市场基本功能发挥不是很好。

图 3 连豆期货现货价格关系 表 2.连豆期货现货价格相关系数时间区间 总区间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相关系数 0.8388 0.7181 0.1092/<0.5①

资料来源:大商所市场部。大豆现货价格为吉林玉米批发市场、黑龙江粮油批发市场的每周现货价的算术平均价,期货价格为每周各合约结算价加权平均价。

分析图4和表3,发现1996年以前郑麦市场功能发挥比其他市场好,相关系数为0.97,但1996年以后就远不及其他两个市场,尤其是1999年以后相关系数仅为0.19,市场完全没有发挥其基本功能。

图 4 郑麦期货现货价格关系 表 3 郑麦期现货价格相关系数时间区间 总区间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相关系数 0.838931 0.9720 0.8559 0.1892

资料来源:郑商所研发部。时间为1994年1月到2001年12月,期货价格为郑商所小麦交割月价格的每旬平均值,现货价格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小麦车板交货价。

从以上分析得出,国内三个交易所在价格发现这一基本功能上表现各异。沪铜无论是总的情况还是各个阶段表现最好,期货现货价格相关性强,市场运行平稳,连豆和郑麦总区间和前两个阶段表现还好,但第三阶段很差。

2. 国内外市场关系

从图5和表4可得,沪铜从上市以来一直和全球最大的金属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保持着非常好的相关关系,沪铜价格不仅很好的反映了国内市场的供需情况,而且反映了国际市场的供需状况,这说明沪铜市场和国际联系紧密,是一个相对开放的,较成熟的市场。

图 5 上海和LME三个月合约价格关系

表 4 上期所和LME期货价格相关系数

时间区间 总区间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相关系数 0.9542 0.9193 0.9128 0.9449

资料来源:上期所信息部,时间为1993.03.31-2002.02.28

由于缺少相关详细数据,对连豆国内外关系的分析引用大商所研发部的资料,不能分阶段对比。从图6和表5中看出,连豆与全球最大的农产品期货市场——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联系比较紧密,相关系数达到0.85左右,这说明作为中国大豆期货价格很好的反映了国际期货价格,能同时反映国内外的供需状况,是一个较成熟的市场。

图 6 大商所和CBOT的S0109合约价格走势对比

表5 大商所与CBOT各合约相关系数统计表

合约
S0109
S0111
S0201
S0203

相关性
0.913
0.917
0.805
0.794

资料来源:大商所研发部,他们研究的是几个代表性合约2000年到2001年与CBOT对应合约的相关情况。

从图7和表6可得,郑商所期货价格和国际期货价格的相关性不是很好,尤其是第三阶段,相关系数仅为0.053,而且郑商所小麦价格一直比CBOT高,这一方面说明小麦期货作为最大的在交易期货品种,和国际的联系不紧密,市场开放度不够,不能反映国际市场的供需状况;同时也说明我国小麦现货市场和国际市场存在差距,由于小麦是最大的粮食品种之一,国家和地方存在一定的保护政策,使得各地的现货市场以及国内外的现货市场出现分割,造成信息流和物质流不能同步,从使市场间长期维持较大差价,资源不能被有效配置。

图 7 郑商所和CBOT近交割月合约价格走势对比

表6 郑商所和CBOT期货价格相关系数

时间区间 总区间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相关系数 0.4530 0.5806 0.6357 0.0534

资料来源:郑商所研发部。时间区间为1993年6月到2001年12月,数据由刘少华老师提供。

通过以上分析,从和国际市场的相关性角度来看,沪铜市场比较成熟,而且在不断进步,连豆市场稍差,郑麦市场则几乎和国际市场不相关。结合期现货关系分析,可以认为在规范程度和市场功能发挥程度方面,沪铜最成熟,连豆次之,郑麦最后。

二.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

虽然两次治理整顿使中国期货市场从无序到初步规范化发展,虽然中国期货市场在2001年出现了六年来的首次恢复性增长,但以上结果表明中国期货市场离规范和成熟还很远,市场存在以下问题:

1.市场法制不健全,市场信用不够。中国期货市场已经经过了12年的发展了,但“期货法”始终不能推出,和证券市场相比,期货市场的立法和执法都严重滞后了。

2. 现货市场不发达,国内缺少大型的规范的现货批发市场,和国际市场联系也不够,削弱了期货市场基本功能发挥的效果。当代的经济越来越全球化,这就要求市场的价格不仅要能反映国内市场的供求情况,而且还要能反映国际市场的供求状况。成熟的现货市场和远期市场是期货有序市场发展的必要条件[46],只有成熟的现货市场才能形成有代表性的现货价格,只有成熟的远期市场才能培养人们的套保意识,只有有了具有代表性的现货价格和良好的套保意识,期货市场才能很好的发挥其基本功能。

3. 期货市场中品种结构不合理,缺少金融期货等衍生品,限制了期货市场的规模扩张。现在交易的12个品种中只有小麦和铜属于大品种,但因交割标准的限制,实际符合标准的现货量也不是很大,这使得现货大户或资本大户有力量操纵市场价格。从国际的经验来看,金融市场最终主角是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汇率期货、利率期货和相关的期权,而这些产品中国市场都没有。

4. 融市场开放程度不够。我国利率和汇率都没有实现市场化,金融行业对境外资本又一直采取禁入态度,所以限制了国内外游资的流动性,造成市场缺血。

三. 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为了应对WTO后市场地挑战,笔者认为中国期货市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 加强市场法制建设,完善市场监管和自律体系。一方面要尽快出台《中国期货法》和相关法规,完善法制建设,另一方面则要建立行业自律体系,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

2. 加强粮食和相关产业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发达的现货市场。首先在对农产品的补贴上政府可以考虑借鉴发达国家差价补贴或是帮助农民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等经验来替代定价收购。这样一是能使我国农业政策和世界接轨,适应加入WTO以后逐步开放市场的挑战;二是能使我国现货市场的价格更全面的反映整个市场的供求状况,有利于现货市场的完善和形成权威的现货价格信号,从而为期货市场提供正确的信息。其次要加快粮食批发市场整合步伐,建设现代的大型粮食批发市场。

3. 培养理性的市场主体,保证期货市场健康发展。我国现阶段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公司大多刚达到证监会要求的资本底线,严重限制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要借鉴证券市场发展的经验,在市场规则的指导下培育大型的期货公司和专业投资集团,以保证期货市场快速理性的发展。在发展现有投资机构的同时,考虑建立期货投资基金,为期货市场增资。中国资本市场的现状不是缺少资金,而是缺少有效的投资方式,国际资本市场和国内股票市场发展的经验表明,建立投资基金可以加快市场完善的步伐。

4. 开发和恢复上市更多的期货品种,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我国现在新品种上市还是审批制,不能由市场说话,应该参照国际经验,引入核准制,让市场决定期货品种的存亡。即使暂时保留审批制,经过多年的治理整顿,当年造成风险事件的主客观环境都已得到改善,应该顺应市场需要,尽快推出这些期货品种,以适应加入WTO后各行业面临的国内外竞争。

5. 加快资本市场的整合和开放步伐,为中国资本市场在国际中争取一席之地。我国资本市场不仅和国外有割裂,就是国内的各个市场,也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股票市场、利率市场、期货市场和保险市场等等几乎互相隔绝,尤其是期货市场和其他市场之间更是如此。一方面要放松对资金自各市场间流动的限制,包括在国内外市场间的流动的限制,最大限度的发挥资本的效率;另一方面要开发联系各个市场的金融产品,现阶段主要是推出金融期货,如股票期货、股指期货和利率期货等,为资金流动提供渠道。只有有了充分的市场流动性和多样的投资工具后,才能吸引国际资本进入中国市场,只有有了规范运作的市场环境和适度的规模,中国资本市场才能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G. 广义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包括哪些组成部分

广义的农产品期货现在分四大板块:谷物、油脂油料、软商品、农副。
其中,谷物包括:玉米、豆一、淀粉、郑麦、普麦、粳米、早稻、粳稻、晚稻。

油脂油料包括:大豆、豆粕、豆油、菜籽、菜粕、菜油、棕榈油。

软商品包括:棉花、棉纱、白糖。

农副品包括:鸡蛋、苹果、红枣。

H. 期货市场的功能和特点

期货结算所大部分实行会员制。结算会员须交纳全额保证金存放在结算所,以保证结算所对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期货结算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理事会)。日常工作由总裁负责。

特点:

1、调节市场供求,减缓价格波动;

2、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参考依据;

3、促进该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

4、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8)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市场结构扩展阅读

随着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国际贸易普遍开展,世界市场逐步形成,市场供求状况变化更为复杂。

而要求有能够连续地反映潜在供求状况变化全过程的价格,以便广大生产经营者能够及时调整商品生产,以及回避由于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产生的价格风险。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服务和交易规则的非盈利机构。交易所一般采用会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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