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客体不规范
A. 中国的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是不是都还不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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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期货交易与期货市场问题(论述题)
你的问题问题很好!
期货交易所是一种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主要靠收取交易手续费维持交易设施以及员工等方面的开支,费用节余只能用于与交易直接有关的开支,不得进行其他投资或利润分配。期货交易所的宗旨就是为期货交易提供设施和服务,不拥有任何商品,不买卖期货合约,也不参与期货价格的形成。
交易所在期货市场中的作用
交易所的作用是将卖方、买方,套期保值者、投机者高效有序地汇集在一起。期货交易所对于期货交易的正常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统一制订期货合约,将期货合约的条款统一化和标准化。使期货市场具有高度流动性,提高了市场效率。交易所自身不拥有,也不能买卖合约,它仅提供买卖合约的场所。
(2)为期货交易制定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并保证和监督这些制度、规则的实施,最大限度地规范交易行为。交易所不确定价格,价格在交易厅内以公开竞价交易方式形成。
(3)监督、管理交易所内进行的交易活动,调解交易纠纷,包括交易者之间的纠纷、客户与经纪公司之间的纠纷等。
(4)为交易双方提供履约及财务方面的担保。期货交易中的买方和卖方都是以期货交易所为对手的,不必考虑真正的成交对手是准。这是由于期货交易机制要求交易所作为“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承担最终履约责任,从而大大降低了期货交易中的信用风险。
(5)提供信息服务,及时把场内所形成的期货价格公布于众,增加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交易所公布价格信息,以便让场外的交易者了解市场行情。
(6)为期货交易提供结算、交割服务,如向会员追缴和清退保证金、收取交割货款和标准仓单等。
(7)为期货交易提供一个专门的、有组织的场所和各种方便多样的设施,如先进的通讯设备等。
综上所述,交易所述,交易所存在之重要意义在于服务,如果没有这种服务,将会是一坛散沙。
C. 期货市场的法律规范
1.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关于期货市场的基本法律。我国《期货交易法》正在起草,已形成该法草案第三稿。《期货交易法》作为期货交易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期货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的核心,应加快立法进程,早日颁行,以实现尽早在此基础上构建完善的期货法规体系。
2.行政法规。即国务院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的有关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在目前我国《期货交易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行政法规对规范我国期货市场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构成调控期货市场试点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7号发布,1999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
3.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发布的“部门规章”或“部委规章”,也是期货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可以制定和发布规章,其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期货监管机关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章,二是其他部、委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期货市场的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制定和发布的一系列管理办法、通知等。部门规章在效力上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即由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第一部关于期货市场的地方性法规《河南省期货市场管理条例(试行)》。
5.地方性政府规章。据我国宪法规定,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规章,通称“地方性政府规章”,如199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期货市场管理规定》。从效力上看,地方性政府规章在整个期货市场法规体系中是效力最低的部分,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相冲突。
D. 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或建议
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现状有其特殊性,但从期货功能发挥要求及未来发展要求来上,存在的问题显而易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易品种数量少
三家交易所保留的上市品种12个,挂牌交易的仅有铜、铝、天然胶、小麦、绿豆、大豆、豆粕等7个品种。这种状况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符,严重影响了期货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成为制约期货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交易规模偏小
受清理整顿及相关入市资金限制、市场主体入市限制等政策影响,期货市场规模曾不断萎缩,2000年三家交易所总交易额为1.6万亿。尽管近两年出现恢复性增长,市场规模小给人以小行业的印象没有根本改变。
(三)市场流动性弱
除少数几个挂牌交易品种市场流动性较好外,其它一些挂牌交易品种流动性差,存在或者投机性不足或者套保力量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它们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基本功能的发挥。
E. 期货市场交易中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一)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特点 如前所述,期货市场中不同主体均面临期货价格波动所传导的风险。但各利益主体面临的风险又是不一样的。因此,对各利益主体而言,风险管理的内容、重点以及风险管理的措施也不一样。 1. 期货交易者。对于期货交易者来说,面临着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可控风险中最主要的是对交易规则制度不熟悉所引发的,对机构投资者而言,还存在着内部管理不当引发的风险。另外,选择合法合规的期货公司也属于可控风险。 期货交易者面临的不可控风险中最直接的就是价格波动风险。投机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风险报酬,对他们而言,不冒风险是不现实的。问题在于必须在风险与报酬之间取得平衔,不能只想着报酬而忽视风险。一些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投机者可能会选择比较激进的投机方法,而另一些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投机者会选择风险较小的投机方法,比如进行套利交易。 对套期保值者而言,存在着导致套期保值失败的风险或效果极差的风险,除了基差风险属于不可控风险外,其余的如头寸、资金、交割、不熟悉交易规则等原因都可归类于可控风险,如果强化风险管理,可以避免。 2. 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所。对于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所来说,所面临的主要是管理风险。管理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期货公司对客户的管理和期货交易所对会员的管理。尽管期货价格的波动是不可控风险,但只有当期货价格波动导致交易者的风险溢出之后(比如爆仓)才构成期货公司的风险,同样,只有当期货公司的风险溢出之后才构成期货交易所的风险。因而对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所而言,严格风控制度,防范溢出风险成为风险管理中的重中之重。管理风险的另一重要内容是防止自身管理不严导致对正常交易秩序的破坏,以致自身成为引发期货行业的风险因素:比如,期货公司或期货交易所的机房出现严重问题,大面积影响客户交易等。 (二)期货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期货市场是高风险市场,高风险不仅来自期货价格的波动性上,期货行业内各利益主体可能存在的不规范运作将加剧风险的程度。一般而言,期货市场中各利益主体对期货交易的高风险性都会有所认知。问题在于期货交易涉及金额高,利益诱人。在不受制约的情况下,利益主体在成本收益的权衡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为追求收益而弱化风险管理的倾向,更为严重的是通过恶意违规违法来追求非法利益,从而引发更大的风险。 比如,在国内期货市场清理整顿之前,一些期货投机者,为追求超额利润,承担了远超自身能力的风险,一旦出现巨亏或爆仓之后,为减少损失,置诚信于不顾,利用当时法律法规的疏漏,想方设法将责任推给期货公司。还有,一些资金实力较大的投机者利用交易规则上的漏洞,铤而走-险,联^
F. 中国股票市场的不成熟不规范表现在哪些方面
中国股票市场不成熟不规范需要调整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近年来我国已制定了《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然而证券交易的基本法规《证券交易法》尚未制定,证券法规没有形成完整体系,导致证券交易的某些环节无法可依,加之对已颁布的法规执行不力,证券交易的违规和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我国1995年发生的“三.二七”国债期货的严重事件,主要原因就是证券法规不健全、监管不严造成的。 1) 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与国外还有相当大差距,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全世界平均为8%左右,发达国家的比例则更高,如英、美均在20%以上。我国目前股市投资者为3 300万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2.7%。我国股市规模较小,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同时也可以看出在我国扩大股市规模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2) 资本市场主体缺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而目前我国企业主体地位非常脆弱。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约束无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特征,企业主体地位残缺。另外,我国资本市场主体残缺还表现在投资主体主要是个人,其投资的质和量均较低,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比重明显不足。相比之下美国等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其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年金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性投资者发展滞后,这使得仅靠若干家大机构和数以万计的小股民散户所支撑的股市投机盛行,股价暴涨暴跌难以避免,阻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 3) 市场分割,整体性差。首先,一级市场的发行仍然按地区分配额度,限制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债券地区性发行市场也是按省分派额度(企业债券发行)和按银行分支机构分派额度(政府债券发行)。至于二级市场分割则更为明显,把股票市场划分为A股、B 股和H股,构成中国股票市场发展中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即使在A股中,国家股流通与转让只限于极少部分,而且A股不允许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交叉挂牌,限制了全国性市场的发展。在股票市场中呈现出A股与B股、H股分割;个人股、内部社会个人股与内部职工股分割,个人股市场与法人股市场分割。如此繁杂的分割,不但不利于经济体制改革,也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 4) 市场中介机构不完善。证券中介机构从广义上讲就是在证券市场上为参与各方提供服务的机构。我国目前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虽然其业务已涉足证券的承购包销、发行、交易、自营、财务顾问等内容,但与国外投资银行业务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功能缺陷,例如投资银行核心任务之一的购并业务对于我国中介机构来说几乎还未曾涉及。西方国家的公司购并活动大多由投资银行策划完成,投资银行起着搭桥牵线、筹划交易过程、为交易筹措资金和参与交易谈判等重要作用。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中介机构,这就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重组活动的顺利开展。 5) 资本市场交易工具品种单一、结构残缺。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资本市场工具保持多样化趋势。以香港资本市场为例,目前国际市场上的金融衍生工具中80%以上已被其采用;在股票市场上,不仅出现了期指、期权、认股权证等投资品种,而且这类衍生工具的交投大有超过现货市场之势。香港上市公司在债券市场上的集资形式更为多样化,在债券、票据和存款证3种形式的基础上,先后出现了浮息工具、变息工具、可换投股债券、信用卡应收债券等多种形式,目前在联交所挂牌买卖的债务工具已增至129种。相比之下,我国大陆的资本市场除股票外,5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几乎没有,而1~5年的交易工具又受到种种限制,这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6) 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等。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从制度本身还是从执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开不够的问题,表现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极大挫伤了股民、债券投资者的信心。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是指证券投资者在获取有关信息后,被给予证券投资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实现的制度。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资者面临的市场风险过大,严重措伤了股民的投资积极性。
G. 期货归谁管理,是否内部交易等很不规范。
期货归证监会监管,期货合约是有交易所制定上市交易的,不想股票,发行是一部分原始股早已被一部分人拿到手里了。而且期货是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市场上那个方向的力量强,就会往那个方向走,你觉得想从事内幕交易的人应该做涨还是做空。巴菲特有可能左右一个股票的走势,但绝对左右不了期货的走势。金元期货为你解答,有疑问详聊。
H. 要怎样才能成长为一个期货大牛
很多人怀有一腔热血进入期货市场,对这个市场充满理想和对未来美好的憧憬,看到很多大牛在市场中风生水起的赚钱,很多交易策略在网上叫卖,很多书上写的交易原则已经烂熟于心,为什么自己却依然时赚时亏,小赚大亏,最终不得不惨淡离场呢。是时运不济还是这个期货市场真的就这么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地。要怎样才能成长为一个期货大牛呢?
第一,摆平心态--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
提起金融,提起期货,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赚钱,然后才会意识到亏损和风险的存在。,面对亏损的第一反应不是止损,而是加仓,想着大赚一笔连本带利的赢回来,但是这部分人往往会受到市场惨痛的教训。以一种投机的心态去面对一个专业的市场,就好像一个拿着刀的人和一群拿着枪的人在对峙,运气好可能会杀敌一二,但是最终还是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所有,摆平心态,从根本上认清自我,认真,专业才是在市场中盈利的先决条件。
第二,关注过程--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决定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
此处的过程,并不是指具体的交易过程,而是在交易中成长的过程。
普通交易者的关注点,往往只是最后的结果:或盈或亏,对于交易过程中自己是如何操作,如何判断,为什么会这样操作,这样判断,又是什么理论依据支持了这样的操作和判断往往不得而知。即使是一些盈利的交易者也说不出非常具体的原因,所以便有了“盘感”一说。盘感是真实存在的,盘感不等于非理性,个人认为,盘感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在个人身上的一种主观体现。
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有其存在发展的必然规律,这个规律是普遍,客观和永恒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但是人们却可以通过认识规律,利用规律去改造世界。期货市场同样存在这样的规律,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期货市场中的走势总是有着无数的历史复现性。盘感便是在这种历史复现中产生的,虽然我们可能没有具体的记住每一次行情的走势或震荡,但是当似曾相识的走势出现时,因为经历过的次数多了,便有了刺激式的条件反射,从而潜移默化影响了人的选择。而当这种东西被总结成自己的交易模式时,我们便称之为经验。期货大牛往往都是一些经验丰富,盘感极佳的人。
培养盘感,丰富经验,最佳的途径便是经过大量的交易实战训练,并对每一次的交易进行深度的剖析。
1,分析交易中的自己。一个人的性格,态度,优缺点,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甚至一段时间内的健康,心理状态都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交易过程。在每一次的交易过程中,这些主观因素都会有影响,比如优柔寡断的人可能在止损方面执行力不足,果断的人可能止损及时,但是止盈过早。通过不断的分析自己,了解自己的性格特征,扬长避乱,从形成自己的交易风格。
2,认真对待每一次交易。不要每次只在亏损之后才会思考,盈利时也要思考盈利的原因。考虑每一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并去积极的验证他。现在市面上有一款软件可以满足这样的需求,一家名为育金箱公司开发的期货神兵,专门用于进行历史实盘复盘模拟的软件。可以倍速于实盘运行,迅速将自己的想法进行验证,并且可以进行模拟下单,直观的看到交易收益,前身是用于专业的操盘手训练,以此去研究并验证自己的交易想法。我们完全可以依赖于这样的软件,以历史数据为出发点,规范自己的交易行为,以专业的角度去验证自己的交易想法,对每一次交易都要有全面的把控。
3,重视复盘历史数据。因为历史具有复现性,反复的观察历史数据可以提升盘感,尤其是最近几年的数据,虽然不能保证走势会100%重合,但是相似的行情趋势总是在不断发生。以前专业研究期货的人会把几年的历史数据都打印出来进行研究,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量,但是现在有很多软件都可以提供历史数据。以期货神兵这款软件为例,包括从05年到14年的历史行情,在高倍速运行的情况下,几天甚至几年的数据可以迅速跑完,那么我们就可以在不浪费时间的情况下,对于这几年行情主体的走势,变化规律有一个直观的把控。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反复观察历史数据,验证想法,在模拟盘中演练,达到一个从亏损到小盈的转变是进入实盘前的基本要求。
4,完善资本管理。保证金的调节是期货市场赋予投资者的自由,这种权限的自由选择会带来人性最直接和最充分的暴露,人们总是有用足保证金的强烈倾向,但是这无疑增加了自己的风险,高比例使用保证金会使投资盈亏产生巨幅波动,既可能出现资金爆照亦存在迅速毁灭的可能性。所以完善的资本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严格控制风险是理性交易的出发点,也是交易活动的核心、本质。先保命,才有资格谈发展。顶级投资大师巴非特告诉我们投资技巧:第一条是不要亏损,第二条是严格执行第一条!大师况且如此重视风险,更何况常人。对于期货新手来说,轻单少量是增加期货“生命力”,减少行情波动对心脏的冲击,增强持仓信心的简单有效的方法。
5,数据化交易结果。将一段时间内的交易量化,无论是模拟盘还是实盘,只要是交易就以数据化的方式展现出来,摒弃主观认知和错误记忆,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的,客观的评估和诊断,包括交易习惯,交易周期,交易偏好,风险控制力等等,一方面对自己现有的交易能力有一个直观的认识,一方面对未来交易提供参考,彻底改善交易状况。对于普通的交易者来说自己进行诊断可能比较困难,所以可以通过期货公司的期货交易诊断系统来实现。
第三,体验成果--量变引起质变
无论什么样的成功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按照科学的方法成长起来,按照原则处理态势,经过大量的历史数据的观察,历史行情的模拟练习,提升盘感,认知自己,掌握市场规律,充分练兵之后再上阵杀敌必然会有一个长足的进步。从亏损到不亏,从不亏到小盈,从小盈到真正的盈利于市场,这是一个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也是一个小白成长为大牛的过程。或许使用期货神兵,期货交易诊断系统这样专业的训练,评估软件可以让你在短时间内就有一个巨大的进步,并在期货市场中盈利,但是最终要做到稳赢不亏还是要依靠不断的坚持,练习和改进的。没有一个永远的大师,只有一个不断进步的大师。
I. 期货市场的《期货法》的缺失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两会提案建议相关部委尽快制定《期货法》。贺强认为,《期货法》有利于进一步维护期货交易的安全和期货市场的稳定,有利于发挥它们对期货市场运行的规范和引导作用。自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期货市场建立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和规范,我国期货市场已逐步进入了持续稳定发展、功能作用日益显现的良性轨道。近几年,我国期货市场交易品种逐渐丰富、交易规模稳步扩大、商品期货市场成交量已经连续多年居全球前列,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十一五”末我国期货市场全年成交量、成交金额分别是“十五”末期的8.7倍和22倍,期货公司资产规模是“十五”末期的3.8倍。期货市场正处于由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的关键时期,需要在更高层面加快发展。
我国《期货法》的缺失已在多个方面制约了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进程:一是规范期货市场发展的一些基本制度缺失,有待通过期货立法予以明确;二是期货交易涉及主体较多,交易环节很长,急需通过期货立法,明确不同主体在不同交易环节的法律关系,确定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合理设定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三是、《期货法》的缺失制约了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因此,贺强建议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尽快制定《期货法》。
J. 请问期货市场有哪些法律法规需要遵守
我国目前已启动了《期货法》的立法程序。在《期货法》出台之前,期货法律规范体系的主体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期货市场的主管机关──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目前正在修订,这是目前系统规范期货市场的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作为期货市场的监管机关,为贯彻执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规章。会同原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国有企业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从而基本上形成了覆盖期货市场各个主体、各个环节的规章体系,使期货市场法规体系基本健全。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对期货市场有间接的规范作用。2003年6月发布的《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0号,简称期货司法解释),作为目前规定最为系统的期货司法解释,对期货市场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再有,从自律规范的角度来看,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自律规则也是期货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些条款非常重要。另外如果对期货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有不同意见,可要求签署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