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政策或会议
Ⅰ 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国际期货市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由商品期货到金融期货、交易品种不断增加、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
(一) 商品期货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历史悠久,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农产品期货、金属期货和能源期货等。
1. 农产品期货。1848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的诞生以及1865年标准化合约被推出后,随着现货生产和流通的扩大,不断有新的期货品种出现。除小麦、玉米、大豆等谷物期货外,从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随着新的交易所在芝加哥、纽约、堪萨斯等地出现,棉花、咖啡、可可等经济作物,黄油、鸡蛋以及后来的生猪、活牛、猪腩等畜禽产品,木材、天然橡胶等林产品期货也陆续上市。
2. 金属期货。最早的金属期货交易诞生于英国。1876年成立的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开金属期货交易之先河。当时的名称是伦敦金属交易公司,主要从事铜和锡的期货交易。1899年,伦敦金属交易所将每天上下午进行两轮交易的做法引入到铜、锡交易中。1920年,铅、锌两种金属也在伦敦金属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工业革命之前的英国原本是一个铜出口国,但工业革命却成为其转折点。由于从国外大量进口铜作为生产资料,所以需要通过期货交易转移铜价波动带来的风险。伦敦金属交易所自创建以来,一直生意兴隆,至今伦敦金属交易所的期货价格依然是国际有色金属市场的晴雨表。目前主要交易品种有铜、锡、铅、锌、铝、镍、白银等。 美国的金属期货的出现晚于英国。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以来,美国经济从以农业为主转向建立现代工业生产体系,期货合约的种类逐渐从传统的农产品扩大到金属、贵金属、制成品、加工品等。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成立于1933年,由经营皮革、生丝、橡胶和金属的交易所合并而成,交易品种有黄金、白银、铜、铝等,其中1974年推出的黄金期货合约,在70-80年代的国际期货市场上具有较大影响。
3. 能源期货。20世纪70年代初发生的石油危机,给世界石油市场带来巨大冲击,石油等能源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直接导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货的产生。目前,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和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能源产品交易所,上市的品种由原油、汽油、取暖油、天然气、丙烷等。
(二) 金融期货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20世纪70年代初国际经济形势发生急剧变化,固定汇率制被浮动汇率制所取代,利率管制等金融管制政策逐渐取消,汇率、利率频繁剧烈波动,促使人们重新审视期货市场。1972年5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设立了国际货币市场分部(IMM),首次推出包括英镑、加拿大元、西德马克、法国法郎、日元和瑞士法郎等在内的外汇期货合约。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国民抵押协会债券(GNMA)期货合约,从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推出利率期货合约的交易所。1977年8月,美国长期国债期货合约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是迄今为止国际期货市场上交易量较大的金融期货合约之一。1982年2月,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开发了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使股票价格指数也成为期货交易的对象。至此,金融期货三大类别的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均上市交易,并形成一定规模。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在欧洲和亚洲的期货市场,金融期货交易占了市场的大部分份额。在国际期货市场上,金融期货也成为交易的主要产品。 金融期货的出现,使期货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彻底改变了期货市场的发展格局。世界上的大部分期货交易所都是在20世纪最后20年诞生的。目前,在国际期货市场上,金融期货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并且对整个世界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 期货期权
20世纪70年代推出金融期货后不久,国际期货市场有发生了新的变化。1982年10月1日,美国长期国债期货期权合约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为其他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交易开辟了一方新天地,引发了期货交易的又一场革命。这是20世纪80年代初现的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都具有规避风险,提供套期保值的功能。但期货交易主要是为现货商提供套期保值的渠道,而期权交易不仅对现货商具有规避风险的作用,而且对期货商的期货交易也具有一定程度的规避风险的作用。相当于给高风险的期货交易买了一份保险。因此,期权交易独具的或与期货交易结合运用的种种灵活交易策略吸引了大批投资者。目前,国际期货市场上的大部分期货交易品种都引进了期权交易方式。
应当指出的事,在国际期货市场发展过程中,各个品种、各个市场间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可以说,目前国际期货市场的基本态势是商品期货保持稳定,金融期货后来居上,期货期权方兴未艾。期货期权交易的对象既非物质商品,又非价值商品,而是一种权利,是一种“权钱交易”。期权交易最初源于股票交易,后来移植到期货交易中,发展更为迅猛。现在,不仅在期货交易所和股票交易所开展期权交易,而且在美国芝加哥等地还有专门的期权交易所。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就是世界上最大的期权交易所。
Ⅱ 证劵期货会议什么时候召开
1月14日-15日,证监会新一年度的证券期货监管会议将在北京召开。对于即将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市场人士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期盼,他们表示,在目前的市场行情下,市场最需要的就是维持稳定,监管层最需要做的是利用市场手段维护市场稳定。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创业板、期货投资基金预计将成为会议热点。
Ⅲ 国家对期货波动有限制吗有相关法律政策吗
每个品种都有当日涨跌幅的,这个都是交易所品种上市法规中明确规定的
Ⅳ 现在国家对期货有什么好的政策吗
朋友好…
期货本身保证金就很低约08-15所以是很低,加上近期又降保证金了!!期货所用的资金是股票的十分之一,相对来说更好更有利!纯参考,个人意见!国外 期货交易,比股票量大哦!低费用!高收益!
Ⅳ APEC会议 期货市场停市吗
如果你是指的我国期货市场,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不停。只有周末、法定节假日会停盘。
Ⅵ 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或建议
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现状有其特殊性,但从期货功能发挥要求及未来发展要求来上,存在的问题显而易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易品种数量少
三家交易所保留的上市品种12个,挂牌交易的仅有铜、铝、天然胶、小麦、绿豆、大豆、豆粕等7个品种。这种状况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符,严重影响了期货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成为制约期货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交易规模偏小
受清理整顿及相关入市资金限制、市场主体入市限制等政策影响,期货市场规模曾不断萎缩,2000年三家交易所总交易额为1.6万亿。尽管近两年出现恢复性增长,市场规模小给人以小行业的印象没有根本改变。
(三)市场流动性弱
除少数几个挂牌交易品种市场流动性较好外,其它一些挂牌交易品种流动性差,存在或者投机性不足或者套保力量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它们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基本功能的发挥。
Ⅶ 现今国家对期货市场的政策是怎样的
从市场的发展来看国家肯定会保护期货市场的发展,因为很多的生产商和经营商需要期货市场的发展,从国际形势来看,我国要想在很多商品上取得定价权也需要保护期货市场的发展。
而且2007年国务院以及证监会通过并颁布了期货交易法律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证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Ⅷ 现货交易和会议政策有什么关系
现货交易是国内现货流通领域出现的新兴事物,在国内经济生活中尚处于起步阶段,不正规的渠道存在很多未知因素,国内真正合法的交易所不多,市民在选择投资理财产品最好认真察看经营公司的来历,查看其经营范围。
选择交易平台参考以下几点:
第一、需要商务部备案,市政府许可。
第二、有银行资金托管,出金自由无限制。
第三、正规交易所不会出现带客操盘等违规行为。
第四、正规交易所客户操作都会提示操作风险,不会隐瞒交易风险。
Ⅸ 如何认定现货交易中的非法期货交易行为
您好,
对于商品现货市场非法从事期货交易的认定
1认定单位
(1)非法黄金期货交易活动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黄金市场及黄金衍生品交易监管职责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1〕39号),人民银行负责组织认定非法黄金期货交易等活动。
(2)除黄金以外的大宗商品非法期货交易活动
根据商务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即各地证监局,负责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认定工作。
(3) 特殊品种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
对于没有明确行政认定单位的,如权益类(产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有价证券、指数、利率、汇率等,可以提请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行政认定。
2认定程序
非法黄金期货交易活动由各地公安机关致函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提请出具行政认定意见。
除黄金外的其他大宗商品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由各地公安机关致函当地证监局提请出具体行政认定意见。
特殊品种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可以由当地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函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进行行政认定,或由各地经侦部门层报公安部经侦局提请其进行行政认定。
3认定内容
主要是涉案人员及其会员(加盟商、代理商)的行为是否属于 “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或“擅自从事期货业务”。
4认定标准
对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的标准是要针对政策上明令要求禁止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情形进行审查,对于商品现货市场所进行的交易活动是否属于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在具体审查时须把握住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才能准确定性判断商品现货市场所进行的交易活动是否即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和“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情形,从而按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的禁止性规定而认定交易平台是否涉嫌从事非法期货交易行为。
(1)目的要件
根据111号文的精神,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实物。
因此,在审理相关交易行为时侧重于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A. 投资者是否具有交割的资质
现货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交易动辄几千盎司白银、上百吨原油,交易平台为了主张其是现货交易,往往声称,投资者完全可以随时点击交割按钮进行交割。但是,绝大多数投资者是自然人,他们如果交割如此多的数量的现货商品(特别是卖出)是否属于非法的无照经营呢?因此投资者必然是要通过平仓的方式来了结交易。合法的期货交易中虽然也有自然人参加,但是自然人不能进入交割月,所以不存在交割问题。因此,投资者是否具备交割的资质成为影响现货交易平台向非法期货交易转化的一个关键因素。
B. 现货平台是否有真实的仓库和仓单存在
现货市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现货商品的流通,因此真实存在的现货是基础。如果现货平台没有足够的仓库和仓单存在(比如每天的交易量多达几万手,但仅仅只有几手仓单甚至没有),那么其交易的主要目的就不是为了交收,而只能是对冲平仓,则转化成为非法期货交易。
C. 审查现货交易平台的交割率
计算现货交易平台的交易总量和最终的交收数量,从而判断在现货平台上的交易目的到底是为了对冲还是为了交收。
(2)形式要件
就形式要件来看,主要侧重于审查是否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的交易。
A. 标准化合约
所谓的标准化合约,根据111号文的定义,即是指除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的合约。交易者将此类合约作为交易对象,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一定比率作为保证金,即可买入或者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而可通过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了结自己的权利义务。
B. 集中交易
审理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案件中最为核心的关键是认定现货交易平台是否实施了集中交易。
所谓集中交易是指由现货市场安排众多买方、卖方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并为促成交易提供各种设施及便利安排。集中交易又可细分为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机制等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买卖双方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行进行买卖申报,由现货市场电子交易系统对全部有效申报进行一次集中撮合的处理过程。
连续竞价是指现货市场按照“价格优先、市场优先”等原则形成成交价,如当最高买价与最低卖价相同时,该价格为成交价;当买价高于卖价时,报价在先一方的卖方价格为成交价。
电子撮合是指众多的买方和卖方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撮合配对、点选成交或其他方式促成合约成立的交易方式。
匿名交易是指对于一项交易标的物,交易者完全不需要知道对手方的身份、年龄、信用状况等除价格以外的交易信息而进行的交易。由于该交易标的物可以剥离其所有者的影响而独立存在,因此极大地提高了其标准化、流动性水平,从而成为资本市场特有的交易方式,因具有不同于现货交易的一般规律,不宜为商品现货市场采用。
做市商机制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不断地向买卖双方提供报价,并按照自身提供的报价付出资金或商品与之成交,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获取利润而形成的交易制度。由于做市商买卖商品的目的并不是获取商品的所有权,而主要是低买高卖,提供流动性,与现货交易的初衷完全不符,做市商机制不宜作为现货市场的交易制度。
5认定性质
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对有关交易场所是否开展了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的性质
关于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性质认定的问题,国务院文件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规定,地方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2〕3号)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交易场所涉嫌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性质认定存疑的,可提交联席会议认定,由证监会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出具认定意见。
证监会出具性质认定意见,本质上是应有权机关的请求,对其查处违法证券期货活动提供的专业支持。该认定意见,仅供有权机关参考,不能代替其依法作出的认定结论。一项交易活动是否违法,须由有权机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断。如果投资者认为某项交易活动构成非法期货交易,应向有权机关提出,请其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