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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商业应用启示

发布时间: 2021-07-13 00:18:04

Ⅰ 本人要写一篇有关商业现象的文章,但没思路,谁能给我点启发啊

看看可不可以,网络上找的:

商业贿赂现象的成因

商业贿赂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历史现象。无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商业贿赂现象都存在,并且一时不可能根除。 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1976年5月12日报告给参议院银行委员会的案例揭示,埃克森公司在1963年至1972年行贿的金额高达7800万美元;洛克希德公司秘密向客户支付过数百万美元巨款;在通用电气公司和西屋公司为夺取菲律宾核电站合同所进行的激烈斗争中,技术较差的西屋公司为了获得两座价值500万美元的核反应堆合同,支付给菲律宾第一夫人“铁蝴蝶”伊梅尔达。马克斯的亲戚1730万美元。从近些年看,跨国公司或者国外公司因商业贿赂问题而对有关当事企业或者当事人进行处理的案例时有发生。如2004年3月世界500强之一的默沙东MSD公司,以“假以学术推广的名义报销娱乐费”为由,解雇了中国分区副经理和医药代表20多名。2004年4月6日美国跨国公司“朗讯”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汇报文件,以该公司中国区总裁戚道协、首席运营官关赫德及财务主管和市场部经理为合作方提供回扣为由,将解除上述的总裁、首席运营官和财务主管、市场部经理职务。据美国司法部调查,全球最大的诊断设备生产厂商(简称DPC)的子公司——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向中国的国有医院医生行贿现金162.3万美元,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DPC公司的产品,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的利润。由于德普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有关“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有关人员行贿”的规定,DPC公司被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处以近480万美元的巨额罚金。2005年5月美国司法部调查报告证实了德普公司的商业贿赂事实,并作出了上述处罚。在国外,2004年1月IBM韩国分公司负责处理与韩公共机构关系的常务董事张井浩被控涉嫌帮助该公司经销商WINSOL公司,以不正当手段从韩国税务机关获取了总价值3580万美元的采购合同。2004年10月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前会计师向美国联邦法院举报,该公司曾利用40个银行账号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存在违反《海外反腐败法》的行为。2005年1月著名的生物和农业技术公司孟山都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缴纳了50万美元罚金,作为向印度尼西亚政府官员行贿的代价。2005年3月美国一家国防工程承包商和军火商巨人公司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向贝宁共和国总统的商业咨询顾问支付了超过350万美元的贿金。同时,近些年来国外大量被披露出来的政治丑闻往往与商业贿赂有关。由于这些国家的法制比较健全,一旦被查处,处罚也是比较严厉的。总之,商业社会中的商业贿赂是一种普遍现象,并且成因复杂,还因国别不同而异。

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也渐趋激烈。由于市场立法滞后,市场规则不建全,管理漏洞多,特别是目前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伴随着市场主体自王化、多元化态势的发展,市场主体深受市场体系培育过程的复杂性、市场主体对市场交易这样一种崭新交易观念的适应性以及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角色转换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商业贿赂等不正当交易现象在所难免,但是又不能任其发展下去。有关专家认为,目前被查处的这些案件仅仅是冰山一角,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商业贿赂目前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已成为“潜规则”。垄断领域是商业贿赂的高发区,其根源是“权力对市场无所不在的干预”。无论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还是惩治腐败的角度,中国都必须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要有效地防治商业贿赂现象,就要对商业贿赂现象滋生蔓延的成因进行科学分析,从中找出制度、体制和机制的漏洞,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措。具体地说,我们国目前存在商业贿赂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发育程度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初步形成了市场竞争的格局。但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市场体系的发育水平尚处于初步或者不成熟的阶段。除了消费品市场一定程度上逐渐发育形成,其他真正意义上的生产资料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等还很不健全。各类市场发育程度差异大,以致市场体系结构失衡,并且产生种种摩擦,从而成为市场发育的重要影响因素,也诱发了商业贿赂现象。可以说,商业贿赂现象就是在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资源不丰富等条件下滋生的一种丑恶社会现象。

2.市场主体不到位。市场经济发展必然要求实现社会化大流通,需要一个比较健全的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的新型市场流通组织系统。目前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大量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为其中最活跃的因素。但这些市场主体的素质不高,经营规模小,有的没有较固定的供销渠道,在市场交易中往往受短期行为的支配,特别是在原,材料供不应求的条件下,为获得物资供应就会通过商业贿赂实现其目的。有的没有稳定销。售对象,为推销商品就会采取商业贿赂手段打通关节,买通采购人员,争取交易机会。同时,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营、集体生产流通企业,由于种种原因而大多转轨滞后,还没有发育成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一方面每个经济主体都有着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市场主体在结构上的不完整和发育上的不成熟,极易在竞争中运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交易手段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这些都成为市场秩序混乱、商业贿赂现象滋生的基本因素。

3.市场交易规则不健全。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同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相比,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市场交易仍然缺乏必需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准则规范。一方面,一些诸如有关市场经济的《独资企业法》、《反垄断法》和《期货交易法》等基本法律法规没有出台,另一方面新旧法律交替,并且有些既不配套又相抵触。同时,对商业贿赂等行为监管力度不够,执法手段、措施不足,调取证据不力,以及认定处理依据欠缺、处罚决定执行难等,成为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恃无恐、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4.公共权力不正当干预。在行政转轨时期,虽然政府放权、实行政企分开的力度逐渐加大,但是行政干预经济、政府插手企业事务等现象仍然存在,在某些方面还有一定市场,从而使以各种手段获得政府支持、争取项目资金、获得某种许可或者资源就成为市场主体角逐的热点。特别是在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等资源短缺的情况下,这种掠夺性活动更为激烈。政府官员特别是手握行政审批权、资源分配权、管理权等公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一方面成为被商业贿赂重点进攻的对象,另一方面可能设租干预市场交易,进行以权换钱活动,商业贿赂现象也就逐渐蔓延起来。

此外,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政策落差和体制落差等因素,也是商业贿赂盛行不可忽视的原因。

Ⅱ 什么是期货商业经济

期货是指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交易--通俗的说法就是 炒作期货(是以保证金为基础,在期货交易所内买卖各种商品标准化合同的交易方式)。

盈利与亏损的例子
假设:开仓买入1手玉米合约。以2000元/吨的价格买入明年1月份交割的1手玉米期货合约。

当玉米期货的价格对你有利(例如是2100元/吨)时,进行平仓(即卖出1手明年1月份交割的玉米期货)——或者可以理解成:如果期货到期日,就代表你要履行合约去提现货了。不提现货的话,你原来买入了货物,只要卖出它就不用去提货了(一买一卖抵消了)。平仓之后你的获利就是1000元了(1手玉米合约有10吨,每吨赚100元*10吨=1000元-不含手续费);如果你平仓的价格是1900元,平仓之后就是亏损1000元了(每吨亏100元,10吨亏1000元)

期货交易的过程有以下几种:交割或者开仓、持仓、平仓。

开仓也叫建仓,是指投资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
开仓有两种操作方式,一种是看涨行情做多头(买方),另一种是看跌行情做空头(卖方)。无论是做多或做空,下单买卖就称之为"开仓"。(例如,你第一次买入10手玉米期货合约,第2次也买入10手玉米期货合约,那么这两笔交易都是开仓。)

平仓,是指期货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的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投资者下达平仓指令时一定要选择是平仓按钮,否则可能会被默认成开仓)

持仓也叫未平仓合约(或未平仓头寸),是指在实物交割到期之前,开仓之后未平仓的期货合约。

期货交割的方式有两种: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进入交割期后,卖方提交标准仓单,买方提交足额货款,到交易所办理交割手续。
约98%的参与者都在合约到期的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择机将开仓买入(或卖出)的期货合约平仓,解除到期进行实物交割的义务。例如:如果你买入玉米2009年1月合约10手,那么,你就应在2008年12月31日或之前——否则交易所会自动帮你平仓(当然咯,如果你是公司用作套期保值或者贸易商或者农民之类的,交易所则不会),卖出10手同期的合约进行平仓(开仓—持仓—平仓,一个交易的过程结束了)。就跟财务会计是一个道理,借贷相等,帐就扯平了。

现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仓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时,用结算价格来计算未平仓合约的盈亏,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了结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这种交割方式主要用于金融期货等期货标的物无法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如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等。我国商品期货市场不允许进行现金交割
Primacy 回答采纳率:52.3% 2008-12-07 16:53
期货是指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交易就是合约的买卖
比如:
现在的猪肉价格是12元一斤 ,你预期3个月后的猪肉价格会上涨到13元一斤 于是你和养殖户签订协议:3个月后自己以12.5元一斤的价格购买猪肉1吨。同时你给养殖户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比如5000元。 那么,这一吨猪肉就成了期货,你跟养殖户签的那个协议就是期货合约。 3个月后,如果猪肉价格高于12.5元(忽略保证金的时间价值),你就赚了,如果低于12.5元你就赔了;当然如果3个月后猪肉价格过低,那么你可以违约,损失就是5000元保证金。 你手中的期货合约也是可以交易的,并会随时变动,当然那还要有交易市场。
冠通期货 回答采纳率:33.5% 2008-12-08 09:28

一、期货就是一种合约,一种将来必须履行的合约,而不是具体的货物。合约的内容是统一的、标准化的,惟有合约的价格,会因各种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大小不同的波动。
二、期货交易就是赚取差价
期货交易实际上就是对这种“合约符号”的买卖,是广大期货参与者,看中发期货合约价格将来可能会产生巨大差价,依据各自的分析,进而搏取利润的交易行为。从大部分交易目的来看,也就是投机赚取“差价”。
说明一点,现在成交的期货合约价格,是大家希望这个合约将来的价格变动(一般几天或几个月),所以它不一定等于今天的现货价。

三、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以小博大”
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就在于可以用较少的资金进行大宗交易。
例如:以50万元的资金,基本上可做1000万元左右的交易。也就是说,交易者用50万元的资金作为保证(即保证金)价值1000万元的商品价格变化,所产生的盈亏都由交易者的50万元资金承担,差不多把资金放大了20倍。这就是所谓的“杠杆效应”,也可称为“保证金交易”。这种机制使期货具有了“以小博大”的特点。

四、期货交易可理解为“买空卖空”
期货交易买卖的是“合约符号”,并不是在买卖实际的货物,所以,交易者在买进或卖出期货时,就不用考虑是否需要或者拥有期货相应的货物,而只考虑怎样买卖才能赚取差价,其买与卖的结果只体现在自已的“帐户”上,代价就是万分之几的手续费和占用5%左右的保证金,这一点可简单地用通常所说的“买空卖空”来理解。

五、买、卖都可以
正由于可理解为“买空卖空”,使期货交易可进双向交易。即根据自已对将来行情涨跌分析,可先买进开仓,也可先卖出开仓,等价差出后,再进行反向的卖出平仓或买进平仓,以抵消掉自已开仓的合约。这样自已的“帐单”上就只留下开仓和平仓之间的价差,同时,开仓占用的保证金自动退回,从而完成了一次完整的交易。
当然,期货这种合约也可实际交割。一个开仓的买入合约,一直不平仓,到期限后(一般几个月),交易者就必须付足相应货物的货款,得到相应的货物。如果是卖出合约,就应交出相应货物,从而得到全额货款。作为投机者就应在合约到期前平掉合约。

Ⅲ 期货市场的发展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有什么意义

期货市场的发展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意义主要有利于促进我国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国民经济信息化,加速商品流通,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具体分为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上的意义,如下:

1、对我国宏观经济上的意义有调节市场供求,减缓价格波动;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该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对我国微观经济上的意义有形成公正价格;对交易提供基准价格;提供经济的先行指标;回避价格波动而带来的商业风险;降低流通费用,稳定产销关系;吸引投机资本;资源合理配置机能;达到锁定生产成本、稳定生产经营利润的目的。

(3)期货市场商业应用启示扩展阅读:

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

期货市场基本上是由四个部分组成,即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所;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者(包括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

1、期货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服务和交易规则的非盈利机构。交易所一般采用会员制。交易所的入会条件是很严格的,各交易所都有具体规定。

2、期货结算所

当今各国期货结算所的组成形式大体有三种:结算所隶属于交易所,交易所的会员也是结算会员;结算所隶属于交易所,但交易所的会员只有一部分财力雄厚者才成为结算会员;结算所独立于交易所之外,成为完全独立的结算所。

3、期货经纪公司

期货经纪公司(或称经纪所)是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提供有关期货交易服务的企业法人。在代理客户期货交易时,收取一定的佣金。作为期货交易活动的中介组织,在期货市场构成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期货交易者

根据参与期货期交易的目的划分。基本上分为两种人:即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

Ⅳ 期货市场在经济中有哪些作用

期货市场可以发现价格,规避风险。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象征,目前国内期货市场不是很繁荣,算是刚刚复兴,我国正在大力发展期货行业,打算争夺大宗商品在国际市场的话语权。很多国际贸易中的价格就是根据期货市场来定价的。
期货市场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1) 调节市场供求,减缓价格波动;
�(2) 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参考依据;
�(3) 促进本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
�(4) 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期货市场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1) 形成公正价格;
�(2) 对交易提供基准价格;
�(3) 提供经济的先行指标;
�(4) 回避价格波动而带来的商业风险;
�(5) 降低流通费用,稳定产销关系;
�(6) 吸引投机资本;
�(7) 资源合理配置机能;
�(8) 达到锁定生产成本、稳定生产经营利润的目的。

Ⅳ 通过商品期货的学习,你有什么启示

期货和股票的分析方法是一样的;股票只有上涨才能盈利,期货有做空机制;股票有上千支,每支盘子不大,数量是固定的。容易被大资金控盘。期货可以无限扩仓,不容易被资金控盘;股票T+1,期货T+0。还有一楼说得十分正确,期货可以规避风险。

Ⅵ 陶朱公的生意经,对现代的商家有何启示及作用

陶朱公
即助越王勾践一战灭吴的大智者范蠡,堪称历史上弃政从商的鼻祖和开创个人致富记录的典范。《史记》中载“累十九年三致金,财聚巨万”,当然入选,推荐为“中国十大富豪”之首。编辑本段生平
陶朱公就是范蠡,春秋时期越国的大政治家。在越国被吴国灭亡时,是他提出降吴复国的计策的,并随同越王勾践一同到吴国为奴,千方百计谋取勾践回国,成为辅助勾践灭吴复国的第一谋臣,官拜上将军。 但当勾践复国之后,他了解勾践是一个可以共患难但不能同安乐的人,于是他急流勇退,毅然弃官而去。首先他到了齐国,改名为鸱夷子皮。但是齐国人知道他有很好的品德和很高的才能,就请他当宰相。由于他退归林下的决心已下,不久又辞官而去。他到了当时的商业中心陶(即今山东的定陶县)定居,自称”朱公”,人们称他陶朱公。他在这里既经营商业,又从事农业和牧业。很快就表现了非凡的经商才能。在19年内有三次赚了千金之多。但他仗义疏财,他赚了钱,就从事各种公益事业。他的行为使他获得”富而行其德”的美名,成为几千年来我国商业的楷模。 陶朱公很有经商的头脑。他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判断价格的涨落,即”论其(商品)有余和不足,则知(价格)贵贱。”他发现价格涨落有个极限,即贵到极点后就会下落;贱到极点后就会上涨,出现”一贵一贱,极而复反”的规律。这就很符合现代市场规律的。因为一种商品价格上涨,人们就会更多地生产,供应市场,这就为价格下跌创造了条件。相反,如果价格太低,就打击了积极性,人们就不愿生产,市场的货物也就少了,又为价格上涨创造了条件。故他提出一套”积贮之理”。这就是在物价便宜时,要大量收进。他说”贱取如珠玉”,即像重视珠玉那样重视降价的物品,尽量卖进存贮起来。等到涨价之后,就尽量卖出。”贵出如粪土”,即像抛弃粪土那样毫不可惜地尽是抛出。 但是价格涨落的原因在哪里呢? 陶朱公生长在农业经济时代,农产品是市场的最大宗、最主要的商品。农业有很强的季节性,每年气候不同,产量了就不同,对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所以满足农业需要、为农业服务,就成为他经商的主要方向。他根据季节规律,提早储备物资,即所谓”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就是说,像作战之前要做好准备一样,根据季节的需要(时用)就可以预知市场所需要的商品(知物)。 季节和气候变化是有规律的。他引用我国早已有的一条关于气候变化的规律性的古语,作为预知农业丰歉的依据。这条古语说:”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年一大饥。”这是说,每六年有一年风调雨顺的上好年景,也有一个旱年,每十二年有个大旱年,也有一个水年。 根据这个规律,他丰年就大胆收进。因为不会年年丰收,收进的货物不愁没有机会售出。同样,在大旱年物价上涨时,他就尽量抛售,不愁以后没有进货的机会。就这样,他不但自己致富,也为平抑物价、避免丰收年谷贱伤农与饥荒年民不聊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陶朱公的故事告诉我们,气候资源的变化会造成丰收与歉收两种状况,对人们都有不利影响,并且通过商品交流这种不利影响会扩展到全国、全社会,但是,只要人们掌握了这个规律性,采用商业手段,通过贱买贵卖,是可以协调的。陶朱公也许是世界上第一个在认识上和实践上都注意到气候变化、气候变化对农业的影响、农业对市场的影响,以及在该领域的对策研究上取得重大成就的人。
经商秘诀:
生意要勤紧——切忌懒惰 懒惰则百事费 货物要修整——切忌散慢 散慢则查点难 用度要节俭——切忌奢侈 奢侈则钱财竭 用人要方正——切忌滥用 滥用则付托难 接纳要谦和——切忌躁暴 躁暴则交易少 出入要谨慎——切忌潦草 潦草则错误多 买卖要机警——切忌拖延 拖延则机宜失 货物要面验——切忌滥入 滥入则售价减 议价要订明——切忌含糊 含糊则争执多 期货要约定——切忌讹延 讹延则枝节生 期限要约定——切忌马虎 马虎则失信用 赊借要识人——切忌滥出 滥出则血本亏 钱财要明慎——切忌糊涂 糊涂则弊买生 帐目要稽查——切忌懈怠 懈怠则资本滞 临事要尽责——切忌放弃 放弃则权力损 优劣要分明——切忌糊浑 糊浑则判断繁 说话要规矩——切忌浮躁 浮躁则失事多 立心要诚正——切忌粗糙 粗糙则出品劣 主心要安静——切忌惊惶 惊惶则忘决断 相处要诚实——切忌虚假 虚假则害己终

Ⅶ 做市商制度的研究启示

目前,世界各地证券和期货市场中有相当数量采用做市商制度。在全球56个市场中,采用做市商报价驱动机制的市场有15个(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占27%;在亚洲14个新兴市场中,有3个采用做市商报价驱动机制,占21% ;在19个欧洲市场中,有6个采用做市商报价驱动机制,占32%。做市商制度以NASDAQ市场最为典型和成熟,新兴市场中以香港交易所较为完善,故在此对上述两市场的做市商制度进行介绍和分析。
纳斯达克市场的做市商制度研究
纳斯达克市场是一个以做市商制度为核心的市场,通过做市商竞争性报价保证市场的效率。为了保持做市商之间的报价竞争,纳斯达克市场对做市商资格的管理十分宽松,做市商进入和退出都十分自由。全美证券商协会(NASD)的会员公司只要达到一定的最低净资本要求,同时拥有做市业务所必须的软件设备,都可以申请注册成为纳斯达克市场做市商。会员公司一旦获取做市商资格,就可以通过纳斯达克市场网络以电子化的方式注册为某只股票的做市商。做市商可以在任何时候撤消做市注册,通常在撤消做市注册后的20个交易日内,做市商不能再重新申请对该股票的做市注册。
⑴做市商的义务
做市商最核心的义务是保持持续双边报价(包括价格和相应的买卖数量),而且每个交易日9:30到下午4:00,这些报价必须是确定性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位NASD会员向做市商提交委托时,该做市商有义务以不劣于报价的条件执行交易,否则将构成违规行为。当然,做市商只对报价数量内的交易委托负有该义务。例如,如果做市商报价的数量为1000股,那么他就没有义务以报价条件执行2000股的交易委托。此外,如果委托提交给做市商时,做市商正在更新报价;或者刚刚执行完一笔交易来不及更新报价,那么做市商可以免除确定性报价的义务。
做市商报出确定性价格的同时,必须有相应的至少一个正常交易单位的数量。但当做市商的报价是在显示客户的限价委托时,则不受此限。纳斯达克全国市场(Nasdaq National Market)的股票,正常交易单位有1000股、500股、200股三类;小额股本市场(Nasdaq SmallCap Market)的股票,正常交易单位有500股和100股两类。
根据1997年新颁布的《委托处理规则》,做市商的报价责任做了一些调整。如果提交给做市商的客户限价委托优于做市商报价,那么做市商必须在其报价中将客户限价委托的价格显示出来;如果客户的限价委托与做市商的报价相同,做市商必须将客户限价委托买卖数量包含于其报价的数量中。在以下例外情况下,做市商可以免除这些责任:做市商立刻执行了客户限价委托;做市商将该委托转给其他做市商;客户的限价委托超过10000股或者小于100股;客户要求不显示其委托;或者客户委托是定价全额交易委托。
做市商在正常交易时间必须维持其确定性报价,如果取消报价可以分为两类情况处理。一类是:临时性的取消报价,做市商由于一定的原因而临时取消报价时,必须先与纳斯达克市场运行部联系,市场运行部会通知是否要提交书面文件,并决定是否准许其取消报价。如果做市商事先不通知市场运行部,即使取消报价的理由符合相关规定,也将视为无故取消报价。在出现下述情况时,允许做市商申请临时性取消报价:做市商出现局面失控的情况,例如设备或通讯故障、自然灾害等;法律原因,例如上市公司购并,这类情况必须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件;做市商休假或宗教惯例,这类情况必须提前一个交易日提交书面申请;结算系统出现故障。在临时性取消报价期之后,做市商必须立刻在纳斯达克系统输人报价,否则将被视为违反了确定性报价义务,按无故取消报价处理;另一类是无故取消报价,若做市商没有任何理由无故取消报价,将撤消其在该股票上的做市商资格,必须在20个交易日后才能重新申请注册为该股票的做市商。
⑵ 成交报告
成交报告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保证交易的事后透明度,向公众披露成交的信息;另一个目的则是为了启动交易后的清算交收程序。做市商制度与集中竞价制度不同,在集中竞价制度下,所有的交易由交易所集中撮合,并由交易所向公众发布。在做市商制度下,所有的交易都是在做市商或会员公司处完成,需要做市商向市场管理者报告,然后由市场管理者统一汇总向公众发布。由于成交报告是否及时、准确,关系到做市商制度的透明度和市场效率,所以成交报告管理是做市商制度的重要内容。
纳斯达克市场规则规定开市期间(9:30a.m.-4:00P.m.),所有的交易必须在成交后90秒内完成成交报告。下述特殊情况可以不需要成交报告:零股交易、新股发售、与市场价格没有任何关联的交易。所有的成交报告均通过成交自动确认系统(ACT,Automated Confirmation Transaction service)完成的。成交报告首先直接发送到ACT,ACT会对交易进行初步检查,主要检查报告价格是否严重偏离了当时市场最优的报价。如果通不过合理性检查,ACT会拒绝成交报告,使该成交不能生效。如果通过检查,该成交报告会发送到纳斯达克市场交易信息发布系统(NTDS,Nasdaq Trade Dissemination Service)。
⑶做市商监管要求
由于做市商的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纳斯达克市场的效率,所以NASD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对做市商行为作出了规定和限制:
1)禁止做市商限制竞争行为。为了保证纳斯达克市场对所有的市场参与者开放、公平,禁止做市商限制竞争的行为,包括以下几项:禁止做市商与其他会员公司或会员公司相关个人合谋控制价格(报价)、交易和成交报告(包括合谋共同延迟报告或故意错误报告,以及合谋保持一定报价价差和报价数量);指使或要求其他做市商撤消或更改他们的报价,使之与自己的报价协同;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威胁、骚扰、恐吓以及其他不当的行为以影响其他做市商、会员公司和会员公司相关个人。包括要求其他做市商保持或更改报价,或者采取拒绝交易等行为报复或阻碍其他做市商或市场参与者的竞争性行为。
2)做市商尽职义务(Best Execution Obligations)
根据纳斯达克市场规则规定,纳斯达克市场所有的经纪商和做市商必须为客户承担尽职义务。也就是说,所有代理客户或与客户的交易必须尽可能以当时市场上最有利的做市商报价成交。由于纳斯达克市场没有专门的“直通”交易(Trade一through)规则,因此没有明确的规则限制市场参与者以劣于市场最优报价的价格交易,但是做市商和经纪商的尽职义务可以起到这一作用。在代理客户交易或与客户交易时,与指定的交易对手成交的价格如果不是当时最有利的市场报价,那么做市商和经纪商就违背了尽职义务。当然,做市商和经纪商尽职义务要求的最有利价格应该根据具体环境变化。纳斯达克市场规则规定在考察做市商和经纪商尽职义务标准时,必须结合考虑以下因素:当时市场价格、波动性、流动性和通讯设备的状况以及交易的数量和类型等。
3)禁止做市商利用信息优势“提前行动”(Frontrunning)
当做市商得知一笔大宗交易即将成交的非公开信息时,禁止做市商在相应的期权上做套利交易;或者做市商得知一笔大宗期权交易即将成交的非公开信息时,做市商在相应的股票上做套利交易同样也是禁止的。大宗交易是指10000股以上的交易。如果一笔大宗交易的协议已经达成,但当时只执行了一部分,尽管这一部分没有达到大宗交易的标准,只要这笔交易完全执行后会对市场产生实质影响,同样可以视作大宗交易处理。
此外,纳斯达克市场对做市商在出版有关证券的研究报告之前,故意调整相关证券存货头寸的行为也做了相应的限制。纳斯达克市场建议做市商在内部建立必要的内控制度,将研究部门与相关部门分开,防止交易部门利用提前知悉即将出版的研究报告内容的优势,故意调整相关证券存货头寸。没有建立这种内控制度的做市商将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在研究报告出版之前,存货头寸的变化不是故意的。
作为全球最成功的二板市场,纳斯达克采用的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并曾被许多二板市场所模仿。但是近年来,投资者也不断对NASDAQ的做市商制度提出批评。做市商被怀疑结成同盟以维护高位差价获取不合理利润;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也对做市商不及时报告成交情况而表示不满。1994年,Christie和Schultz发表的论文对纳斯达克做市商通过合谋以保持高价差的现象进行了研究,并引起了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进一步调查。从1997年起,SEC促使纳斯达克实行新的指令处理规则,从而使电子交易系统(ECNs)得以进入纳斯达克的交易和报价系统。NASDAQ发布实施新的《交易指令处理规则》,对报价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引入投资者报价机制,允许客户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ECNs)发布的交易指令不经过做市商而直接成交,以提高证券市场的公正性,使NASDAQ具有“报价导向”市场和“交易指令导向”市场的混合特征。最近,NASDAQ还对其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将部分成交比较活跃的股票改成了5分钟竞价制。由于ECNs普遍采用的竞价交易使买卖双方的交易指令直接配对,从而越过做市商这一中介环节而节省了交易成本,两者的竞争已使纳斯达克市场的买卖价差平均降低了22.5%,因此ECNs的竞价交易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纳斯达克单一做市商制度的不足。
香港指数期货和期权的做市商制度
参与者申请成为指数期货和期权做市商,应该在交易所登记注册。经交易所批准后,分配给做市商不少于两个月份的期货合约和八个系列的期权合约(如四个看涨期权和四个看跌期权)。
⑴申请成为做市商应满足的条件:
1)交纳500万港元;
2)具有一定的交易经验;
3)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完善;
4)具备充分的资金运作能力;
5)相关市场套利技术。
⑵做市商的义务
1)指数期货交易中,报价要求显示后,做市商在20秒内应做出回应,回应率不少于80%;
2)除标的指数水平发生变化外,做市商报价至少显示10秒钟,每次下单量至少5张合约。指数水平发生变化,做市商可改变报价,但应服从规定的显示、价差和下单量要求;
3)被指定合约月份,交易时间内80%以上有报价且买卖价差不超过15个最小变动价位,每次下单量至少5张合约;
4)做市商只为自己交易,不应代他人交易
5)应市场主管或其他场内交易员(除做市商)的要求,提供有效买卖报价;
6)期权合约终止日期、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不要求必须报价;
7)做市商在短期期权有报价义务,但对长期期权没有报价义务。
⑶做市商的权利
1)交易所减收其交易手续费;
2)非常情况下,做市商可以临时停止、变更部分或所有义务;
国际做市商制度的启示
通过对国际主要证券期货市场做市商制度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做市商的核心内容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
⑴做市商的资格。做市商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并经监管部门认定。其条件包括:做市商要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这样才有能力履行做市义务,满足市场和投资者的需要;要具有较高的商业信誉,从而获得较强的融资能力;要有相关的行业背景,才能合理判断其价值,提供准确的报价,稳定市场价格;做市商要有极强的管理风险的能力,掌握专业的交易技术,才能达到理想效果:确保在履行义务的同时赚取买卖价差。国际上由于做市不当而导致做市商破产的事件时有发生,如果盲目做市,结果可能会得不偿失。
⑵做市商的义务。为了增加品种的流动性、做市商须负担其一定的责任,这也是做市商制度核心内容中的核心。国际市场一般对做市商的要求为双边报价。即按照规定的时间、价差、持续挂单时间、数量进行报价。这些报价必须是确定性的。也就是说,任何其他投资者向提交委托时,该做市商有义务以不劣于其报价的条件执行交易,否则将构成违规行为。报价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新品种或合约推出时,由于投资者的不了解而不敢贸然介入,需要做市商报出买卖双边的价格。另一种情况是有公众投资者提出询价,需要做市商进行单边回应报价。
传统的做市商制度并没有对做市商的成交量进行要求,但是随着做市商制度与指令驱动制度的结合,这种采用混合交易机制的市场也开始要求做市商在一定期间应完成规定的交易量。否则也不能享受其权利。
⑶做市商的权利。综观海外证券期货市场做市商制度运行情况可以看出,做市商一般享有以下权力:
1)可以从事代理业务。做市商市场信誉好,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增加的利润用来弥补做市成本;
2)资讯方面。全方位地享有个股或期货合约的资讯,即享有上市公司的全部信息、个股或期货合约所有买卖盘的记录;
3)融资融券优先权。如在发行债券时,同等条件下,做市商可以优先获得。融资便利则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的回购交易以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甚至被允许通过与央行进行专门的债券回购交易或再贴现途径来获取现金;
4) 证券市场做市商享有一定条件下的做空机制;
5) 减免交易手续费和印花税;
6)在缴纳保证金时,可以享受优惠或减免。
权利与义务对应,这也是机构愿意申请成为做市商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从国际市场的规定中可以发现,对做市商实行减免有关的费用是较为通行的做法。其原理在于在不考虑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做市商的交易只要有一个价差,就能获利,因为其没有费用成本。从而方便做市商的大量交易,以量取胜。除去经济上的优惠,还有信息权、优先成交权和保证金优惠等形式存在于不同市场中。另外,成为做市商还有一种隐性的好处,提高做市商的商业价值。因为做市商一般为实力雄厚的大机构,成为做市商,可以树立品牌,形成名牌效应。
⑷ 对做市商行为的监督。对做市商行为的监督,是为了保证做市商依规做市。这种监督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做市商的资格条件动态考评。例如,在做市商的经营期间内,其交易部位的数量和方向是否存在风险暴露,其财务状况是否发生了变化,其股东、资本、主要管理人员的变动是否会产生不利影响,是否涉及诉讼等。二是要考核其履行义务的实际情况。交易所要有专人和专门的技术手段来考核做市商的报价行为是否符合时间、数量方面的要求,并且在需要时要及时提醒其履行,对于无故不履行其义务的做市商要取消和更换,确保做市商制度发挥实际作用。三是关注做市商有违规行为,防止其利用自身的特殊地位,变做市为操纵而扰乱市场。因此许多交易所均要求做市商定期公布和报告其交易情况。
⑸ 责任的豁免。对做市商责任的豁免并不影响其享有权利。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做市商无法履行其义务。如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甚至出现涨跌停板,这时,交易所允许豁免做市商的义务,以保护做市商的利益。二是不需要做市商来履行义务。如做市商所负责的品种或合约的成交已经十分活跃,市场报价十分踊跃,这时就无需强制做市商来履行责任,同时做市商在其合同有效期内照样享有相应的权利。
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
做市商制度以纳斯达克市场(NASDAQ)最为著名和完善。
全美证券商协会(NASD)规定,证券商只有在该协会登记注册后才能成为纳斯达克市场的做市商;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的每只证券至少要有两家做市商(目前平均每只证券有10家做市商,一些交易活跃的股票有40家或更多的做市商)。在开市期间,做市商必须就其负责做市的证券一直保持双向买卖报价,即向投资者报告其愿意买进和卖出的证券数量和买卖价位,纳斯达克市场的电子报价系统自动对每只证券全部做市商的报价进行收集、记录和排序,并随时将每只证券的最优买卖报价通过其显示系统报告给投资者。如果投资者愿意以做市商报出的价格买卖证券,做市商必须按其报价以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
中国的创业板
中国的创业板是否采用做市商制度,一直是争论的焦点。目前,中国的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采用的交易制度均是以指令驱动为特征的电子自动对盘系统。而且,由于场外柜台交易在中国尚未出台,采取做市商制度的客观条件还没成熟。因此,在目前已经公布的创业板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创业板市场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但规则起草小组经过反复论证,认为做市商制具有活跃交易等优点,拟在国内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
此外,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强调做市商与庄家有根本的区别:做市商的交易行为是透明的,而庄家的行为则是不透明的。他的表态消除了部分人对做市商制度抱有的怀疑态度。

Ⅷ 期货市场的功能和特点

期货结算所大部分实行会员制。结算会员须交纳全额保证金存放在结算所,以保证结算所对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期货结算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理事会)。日常工作由总裁负责。

特点:

1、调节市场供求,减缓价格波动;

2、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参考依据;

3、促进该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

4、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8)期货市场商业应用启示扩展阅读

随着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国际贸易普遍开展,世界市场逐步形成,市场供求状况变化更为复杂。

而要求有能够连续地反映潜在供求状况变化全过程的价格,以便广大生产经营者能够及时调整商品生产,以及回避由于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产生的价格风险。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服务和交易规则的非盈利机构。交易所一般采用会员制。

Ⅸ 期货市场在宏观经济当中的作用是什么

期货市场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1) 调节市场供求,减缓价格波动;
?(2) 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参考依据;
?(3) 促进本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
?(4) 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期货市场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1) 形成公正价格;
?(2) 对交易提供基准价格;
?(3) 提供经济的先行指标;
?(4) 回避价格波动而带来的商业风险;
?(5) 降低流通费用,稳定产销关系;
?(6) 吸引投机资本;
?(7) 资源合理配置机能;
?(8) 达到锁定生产成本、稳定生产经营利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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