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采用政策
⑴ 中国农产品期货前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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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未来几年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前景如何发展方向是什么
粮价趋近于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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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农产品流通调控政策包括哪些政策目标
(1)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 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时,需借助一定的调控手段来实现调控目标。一般来说,宏观调控手段主要有计划手段、经济手段(经济杠杆)、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等。 计划手段:这是通过政府所制定的长期、中期和短期经济计划,对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宏观调控计划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要手段,是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需要配套实施的经济政策。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的形式主要是指导性计划,突出其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 经济手段:这是指政府在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 价格杠杆:价格杠杆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具有调节杠杆和核算工具两种作用。价格作为调节杠杆,其作用主要是通过价格的变动,来调节生产和投资的方向,调节商品流通和消费结构,调节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及促使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改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增强适应市场供需变化的竞争能力。价格作为核算工具,其作用主要表现为,它是编制国民经济计划的工具,借助价格可以考核经济效益的高低,可以检验商品生产上的劳动耗费的多少,并可通过价格核算监督企业节约劳动。价格作为调节杠杆和核算杠杆,最终能促使宏观经济良好运行。当然,价格杠杆的调节功能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税收杠杆:税收杠杆直接影响企业及个人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活动,最终可以起到调节生产和流通、调节市场供求、调节国民收入分配、调节进出口贸易关系等作用。税收杠杆的调节功能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税收的固定性使之难以灵活地调节经济活动;对于需要增加供给、减少需求的商品,靠税收的调节也难以奏效。 信贷杠杆:信贷杠杆的调控作用主要表现在,通过调节存贷款利率,能够把闲散的资金动员起来加以利用,支持经济的发展;能够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促进投资结构合理化;能够控制货币流通量,调节社会总需求,保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能够促使企业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目前,我国信贷杠杆的调节功能比较弱,比如由于体制原因和历史沉积所形成的银企债务问题,很难使信贷杠杆作用正常发挥。 工资杠杆:工资杠杆的调节作用表现在,通过选择不同的工资形式,确定合理的工资等级差距,调动劳动者积极性;还可通过确定工资总水平,来调节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工资杠杆作用的发挥,与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有重要联系。随着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的不断完善,工资杠杆的作用也将很好地发挥出来。 由上可见,几种经济杠杆各有长处和局限性,每种经济杠杆的作用范围、作用方向和程度都有所不同,单独运用某种经济杠杆进行宏观调控,常常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因此,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关键是综合利用经济杠杆。 法律手段:这是指政府依靠法制力量,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有财产、个人财产,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各种经济组织之间横向和纵向的关系,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法律手段的内容包括经济司法和经济立法两个方面。经济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经济法规,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经济司法主要是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制度、程序,对经济案件进行检察和审理的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惩罚和制裁经济犯罪。 行政手段:这是依靠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纵向性、无偿性及速效性等特点。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还不能放弃必要的行政手段。因为计划手段、经济手段的调节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计划手段有相对稳定性,不能灵活地调节经济活动;经济手段具有短期性、滞后性和调节后果的不确定性。当计划、经济手段的调节都无效时,就只能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当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或社会经济某一领域失控时,运用行政手段调节将能更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当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规的手段,不可滥用,必须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加以运用。 宏观调控的计划、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各具特点,各有所长,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组成宏观调控手段体系。在这一体系中,由于经济手段较符合市场经济原则,所以,要以经济手段为主,综合运用其他手段,发挥各种调节手段总体功能,以便有效地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控。
(2)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 政府在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时,还需要运用经济政策来实现调控目标。宏观调控政策主要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收入政策等。 财政政策:是指政府制定的关于财政工作的指导原则和行为准则,由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等组成。财政收入政策的主要内容是由税种和税率所构成的税收政策。财政支出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政府的各项预算拨款政策,如政府购买、公共工程建设和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是指政府对某些地区、阶层及人士实行的津贴和补助等)。财政政策的主要任务,在于调节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按财政政策在调节总供给和总需求方面的不同功能,财政政策可具体分为平衡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扩张性财政政策三种类型。平衡性财政政策是财政支出根据财政收入的多少来安排,既不要有大量结余,又不要有较大赤字,保持财政收支基本平衡,从而对总需求不产生扩张或紧缩的影响。紧缩性财政政策是通过增加税收而增加财政收入,或通过压缩财政支出来减少或消灭财政赤字,以至出现或增加财政盈余,达到抑制或减少社会总需求,乃至消除需求膨胀的效应。扩张性财政政策则是通过减税而减少财政收入,或通过扩大财政支出的规模,来刺激社会总需求。以上各种财政政策各有其针对性,政府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应采用不同的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是指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对货币流通进行管理和调节所确定的指导原则和行为准则,由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组成。货币政策的基本目标是稳定币值与发展经济。根据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矛盾的状况,与财政政策相配套,货币政策可具体分为三种类型,即均衡性货币政策、紧缩性货币政策和扩张性货币政策。均衡性货币政策是保持货币供应量与经济发展对货币的需求量的大体平衡,以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紧缩性货币政策是通过提高利率、紧缩信贷规模、减少货币供应量,以抑制社会总需求增长。扩张性货币政策是通过降低利率、扩大信贷规模、增加货币供给量,以刺激社会总需求增长。货币政策手段主要有: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变更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各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占各商业银行所吸收到的存款的比率。再贴现率是指商业银行因再贴现而向中央银行支付的利息率,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政府债券。以上各种货币政策和手段各有其针对性,政府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应采用不同的货币政策和手段。 产业政策:是指政府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促进各产业部门均衡发展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及手段的总和,由产业布局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等组成。一项完整的产业政策,包括政策主体、政策目标、政策手段三个构成要素。政策主体是指政策的制定者,在我国是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政府,我国产业政策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务院发布实施。政策目标是指政策预定要达到的目的,主要有:规划产业结构演进的方向、步骤及各产业的发展顺序;确定支持什么产业,限制什么产业;选择重点产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妥善处理各产业之间的关系,最终促使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按比例协调发展。政策手段是指为了实现政策目标所采取的方法和工具,如在税收、财政拨款、信贷、投资、价格等方面对不同产业给以优惠或限制,以及采取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调节措施。 收入政策:是指政府根据既定目标而规定的个人收入总量及结构变动方向,以及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方针和原则。一般来讲,收入政策包括政策目标选择和具体实施两个部分。收入政策目标选择可分为收入结构政策目标选择和收入总量政策目标选择。前者是政府考虑收入差距的可接受程度,在公平与效率之间作出选择。当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分悬殊、影响社会稳定时,政府的收入结构政策就侧重于缩小收入差距,增进公平;反之,如果劳动者缺乏积极性,经济效率低下,政府的收入结构政策则侧重于提高经济效率。后者是政府考虑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进行收入总量的变化,调节总需求,保障经济的稳定增长。为了促进收入政策目标的实现,需要采取实施措施。一般有以下几种:(1)以法律形式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的措施。(2)税收调节。政府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调节过高收入,增进公平目标的实现。(3)实施工资和物价管制。这是政府在特定情况下为实现收入政策目标而实行的非常措施。(4)增加转移支付和其他各种福利措施。例如,政府对贫困地区拨付扶贫款,对科技专家支付政府津贴,对失业者和低收入阶层发放失业补助金和救济金等。 宏观调控政策除以上主要政策外,还有投资政策、消费政策、区域政策、汇率政策等等,它们共同构成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各有特点,各自调控的具体对象和力度不同,各项政策的具体操作有不同的选择。在宏观调控过程中,要从国民经济运行的实际出发,综合运用并有选择地采用各项调控政策,形成相互协调配合的总体功能,达到最佳宏观调控效果。
⑷ 国家对三农的扶持政策是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显著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重要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必须看到,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社会结构加快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仍在扩大的势头仍然没有得到遏制,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因此来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 “十二五”时期,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社会制度,为农村长治久安奠定基础 我国农村基本经济社会制度,具体表现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基础是以“土地集体所有、农民长久使用”为特征的土地产权制度。巩固农村基本经济社会制度,事关农民根本利益和农村长治久安,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第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土地问题是当前“三农”政策的难点、焦点所在。在政策上,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向性问题: 一是土地定权,农民定心。明确界定土地权利是完善土地制度的一项最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明确“长久不变”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明确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内涵和实现形式,在确权的基础上,为农民颁发具有更明确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加快建立全国统一、权威的农地权利登记体系。可以先选择几个省进行试点,尽快在全国推开。 二是农地农有,农地农用。让公司法人成为农业的经营主体,把农民变成农业工人,不是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方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确保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主体地位,严格用途管制,防止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防止在农业人口大批转移之前大规模土地兼并现象在全国蔓延。 三是家中有地,进退有据。要充分认识土地对农民生活保障的特殊重要性,充分估计今后我国经济增长可能出现波动的风险,当农民在城市里的根没有扎下去前,不能轻易拔掉农村承包土地这个根。这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农民进城落户定居后,是否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要强调“自觉自愿”,不能把“双放弃”(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更不能强制性要求农民退地。 四是土地收益,城乡共享。要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按土地市场价值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近年来,宅基地整理与村庄整治在不少地区推进很快,明显的好处是节约了用地,为城镇发展和工业建设争取了用地指标。但工业和城市发展缺地,不能主要靠“拆村腾地”来解决,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也有很大潜力;城市建设缺钱,更不能靠开发经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来筹措,必须最大限度地让农民分享开发经营集体建设用地带来的收益,真正能够造福农民。暴力拆迁和征地已经成为舆论高度关注的热点,要抓紧从健全法律法规、完善补偿机制、强化问责、加强监管等方面整顿和规范征地拆迁行为。 第二,在保障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加快农业经营方式“两个转变”,即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毫不动摇地坚持家庭经营方式,提高家庭经营的集约化水平。 还要健全农业统一经营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好村级集体组织在统一经营和服务方面的作用,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加快培育各种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搞好信息、技术、购销、金融、农机等全方位服务。 二、确保国家粮食和农业产业安全,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十二五”及其后一个时期,我国粮食安全的基本特征是:脆弱平衡、强制平衡、紧张平衡。所谓脆弱平衡,是保障粮食安全的资源条件贫乏,表现为耕地数量日趋减少、水资源短缺加剧等;所谓强制平衡,是种粮成本快速增长,农民种粮比较收益不高,计入水资源成本和全部人工成本,我国粮食生产实际成本高于世界平均成本,保障粮食安全,需要政府强力主导;所谓紧张平衡,是总供给保障所有人口粮食安全的能力不宽裕。根据以往经验以及目前粮食生产、价格和库存情况,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业生产将进入新一轮结构调整,忽视粮食生产的倾向有可能重新抬头,如果缺乏必要的措施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会出现较大幅度减产,国内有可能再度出现粮食价格大幅度上涨。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必须把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作为我国农业政策的一条“底线”。“十二五”时期粮食自给率力争保持在95%以上。2015年全国人口将达到13.77亿人,人均粮食需求按400公斤计算,全国粮食总需求量为5.508亿吨,以粮食自给率95%计算,需要国内生产5.2326亿吨。我国粮食增产潜力可观,通过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技术进步,从总量上看,能够基本满足国内粮食需求。 要防止粮食生产出现新的滑坡,确保粮食安全,从政策部署讲,一是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保持粮食种植面积的稳定。二是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粮食抗灾能力。三是更多发挥市场价格对粮食生产的调节作用。在粮食成本核算中逐步将水资源的成本完全计入,让粮食生产成本显性化。四是完善粮食补贴政策,保证农民种粮的基本收益。五是建设快速、便捷的粮食流通体系。六是加大粮食优良品种和增产关键性措施推广力度,努力提高粮食单产。七是落实地方粮食安全责任,建立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金,健全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 加入WTO以来,随着我国农业与国际市场联系的日趋加深,目前,我国农业发展进入对国外资源和市场依赖程度较高的阶段,包括大豆在内的我国粮食自给率已经降至不足95%,食用油自给率降到不足50%,棉花自给率在60%左右。随着农业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国际价格传导机制的作用明显增强,国内市场价格受到冲击的压力日益加大。 同时,由于受到各种技术贸易壁垒等措施的影响,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难度加大。在现有耕地、劳动力、水资源等生产要素供给条件下,所有农产品都靠国内生产实现自给是不可能的,必须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着力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和质量,赢取利用国际市场和资源的主动权,努力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一是着力优化农产品进出口结构。完善优势农产品出口的促进政策,提高优势农产品出口的档次、附加值和质量安全水平。积极扩大紧缺农产品进口,鼓励与国际供应商签订长期贸易合同,建立稳定进口渠道。二是积极推进农业“走出去”,促进跨国农业投资。 三、确保农民持续增收,提高农民购买力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让十几亿中国人过上富裕生活,一个重要条件在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此,必须在“十二五”期间大力促进农民增收。中央提出,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相当于平均每年保持6%的增长速度。从过去的经验看,实现上述目标有较大的可能性,面临的机遇和有利因素主要包括:一是农产品需求旺盛,价格继续存在上涨势头。二是农村劳动力需求旺盛,工资继续呈现提高趋势。三是国家财力显著增强,有条件在反哺农业和加大惠农强农政策力度方面迈出更大步伐。但如果我们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角度观察,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如农民收入按6%增长,城镇居民收入按年均9%增长,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将达到958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达到44387元,城乡差距扩大到4.63∶1,收入绝对差距由目前的1万元以上扩大到3万元以上。即使到2020年农民收入实现了翻一番目标,但如果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城乡收入差距还会继续扩大,这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围绕中央提出的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十二五”期间,要大力创造条件,实现农民收入更快地增长,努力遏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首先,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一是在保证粮食安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农产品精细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其与农民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系机制,带动农户收入提高。二是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三是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加快建设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四是完善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健全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和预警。五是健全农产品现代市场流通体系,保障农产品货畅其流。 重点改造升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对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培育各种新型的农产品营销主体。六是加大对农业新技术示范、推广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覆盖全国的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其次,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充分就业。“十二五”时期,我国农村新增劳动力将呈减少趋势,但整体上农村就业压力依然很大。目前,农村30岁以下的劳动力近90%已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农村可供转移的剩余劳动力,除了每年初高中毕业没有升学、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新生劳动力外,主要是以40岁以上的中年劳动力为主。这些已经进入中年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其知识、技能往往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因面临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等问题,他们背井离乡的机会成本高,外出转移就业难度大。 要改善农民进城务工条件,保护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的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强政府对农民转移就业的服务,加强对农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鼓励农民自主创业。 再次,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一是加大财政对农村转移支付力度,努力让农民从政策和补贴中得到更多实惠。强化对农业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保证补贴资金能够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二是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营和股份经营,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商业用地开发和经营,在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 四、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总的来看,“十一五”期间,国家扶持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的政策体系和框架初步形成了,但标准还比较低。总的来看,目前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有限,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城乡面貌反差很大。公共财政的阳光还没有真正做到普照农村,很多应该由公共财政办的事还没有到位。为此,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十二五”期间要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在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上取得重要进展,努力实现农村居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这几年,中央财政投在农村的资金增加很多、增长很快,但农村人口还占到总人口的50%多,现在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以最宽的口径统算下来,也就占到整个财政支出约10%,这个比重是不高的。所以说,我们不能光看总量和增速,还要看比重。国务院领导同志讲,国家财政在农村投多少钱都不算多,这个话有深刻的内涵。农村对公共服务的庞大需求,现在没有得到满足。因此,要逐步提高财政“三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把财政支农的蛋糕做大。 不仅要保障中央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而且要保障各级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增量部分优先用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要强调增加财政“三农”资金投入,而且要重视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财政总支出中“三农”支出的内涵,强化法律约束,建立财政资金“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抓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支农事权,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建立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支农体制。 五、积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 城镇化的一个根本标志就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并沉淀在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定居,并使之向市民转变,是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大举措。我国农民工转移的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流动的“家庭化”趋势明显。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主体,他们对土地的情结弱化,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已日趋城市化,融入城市的意愿强烈。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必须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亿万农民工的意愿,实行主动接纳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方针和政策,逐步消除农民进城定居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转变为城镇居民。 综观各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民工市民化的探索,主要有两种思路:一种方式是:以农民工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等集体成员权益为前提条件,让他们获得城市户口,进而全面获得城市福利和保障;另一种方式是:逐步增加和不断完善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不断降低城镇户籍的福利含量,逐步让户口与福利脱钩。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在政策操作上,重点解决好以下 “四个融入”: 一是要从农民工子女融入学校做起。农民工子女融入学校是农民融入城市的基础。城市不仅要解决好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的问题,而且要积极探索“融合教育”,打开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开放的大门,张开城市热情接纳农民工子女的怀抱,让农民工子女尽快融入城市学校。当前,农民工子女初中毕业后弃读高中的现象比较普遍,解决好这个问题,不仅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努力体现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而且要加快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的对接,通过减免学费和提供补助,让农民工子女畅通进入高中阶段教育,增强就业能力。 二是让农民工逐步融入企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合理稳定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善维权法规,健全维权机制。 三是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允许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为农民工表达意愿提供平台。 四是让农民工融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实质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户口的转换是形,服务的分享是实。市民化是一个长期过程,服务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对于已经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如义务教育、就业培训、职业教育、计划生育等,应率先实现同等对待。与城市户籍紧密挂钩的低保、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也要逐步覆盖符合条件的农民工。
⑸ 国家对农政策
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5.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
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7.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⑹ 中国的农业政策是什么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就做好2018-2019年国家国家鼓励哪些项目发展?农业扶持政策有哪些?现在为大家整理对扶持重点、补贴项目、申报条件等内容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六大类可申请的项目
一、蔬菜种植、水果产业、茶叶产业等
可申报:农业部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项目
项目补贴:每个项目补贴50-100万元
要求:设施200亩以上,陆地1000亩以上
二、林业产业
可申报:林业局的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
项目补贴:每个项目200万元以上
可申报:林业局林下经济项目
项目补贴:一般补贴在10-30万
可申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国家绿色特色产业示范基地
三、观光类农庄
观光类农庄:向旅游局申请旅游专项资金、旅游扶贫资金等;
贫困村建设项目:申请旅游局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
自由基地发展餐饮的农庄:申请三品一标的认证及相关补贴,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四、运动体验类农庄
可申请:教育部的教育基地、学生课外实践基地、儿童以及青少年见学基地等。
特色:优雅环境、运动拓展、活动体验、亲子教育等。
适合人群:都市白领等高收入人群自身与孩子参与体验,或公司活动组织进行团队训练。
选址:这类农庄多设置于市郊。
五、特色文化类农庄
可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单位:县委宣传部和文化局等单位
定位:休闲农庄
发展依托:当地的特色文化、特色饮食、少数民族文化、服饰等特有的产品和文化。
六、科教类农庄
可申请:科技局的相关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星火计划项目、科技推广与集成技术示范项目等。
主要目的:农庄内利用现有的现代农业技术进行农业生产,并逐步将自主研发的技术进行试验示范与推广,并将现代农业技术进行展示、展览与体验,让人们认识并体验现代农业的进步与技术发展。
其实,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农庄都会有相互的融合,都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资金的申请,例如科技类农庄同时可以发展农业产业,运动体验类农庄可以发展观光餐饮。关键是庄主们要学会将自己的农庄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解,既可以享受产业类,又可以向科技类、旅游类和特色类靠拢,争取从多个部门申请到更多的资金。
31项可申报的补助项目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申请申报时间:6月
2、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受理部门:发改委
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的10%左右
申请申报时间:6月
3、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
受理部门:农业部
申请补助数额: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
申请申报时间:6月
4、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受理部门:农业部(各县农委、农业局)
扶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申请补助数额:5000元/亩,300万以内。
申请申报时间:7-8月
5、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植项目
受理部门:财务部
申请补助数额:100-500万
申请申报时间:12月之前
6、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种植机械)
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30%左右
申请申报时间:12月
7、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80万
申报时间:6月
8、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800-1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2月
9、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受理部门:农业部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申请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元以内
申请申报时间:5-6月
⑺ 现今国家对期货市场的政策是怎样的
从市场的发展来看国家肯定会保护期货市场的发展,因为很多的生产商和经营商需要期货市场的发展,从国际形势来看,我国要想在很多商品上取得定价权也需要保护期货市场的发展。
而且2007年国务院以及证监会通过并颁布了期货交易法律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证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⑻ 期货政策
2楼的错了。国家出政策调整不是为了赚钱,是为了调节市场。如果国家是为了赚钱,那我们老百姓没有的活了。国家要赚钱也不会用这种显而易见的小儿科手段的。
最高明的手段莫过于使货币脱离金本位,哪有国家想发行多少就发行多少货币,而没有人知道。
价格太高,就拿往年的储备来卖以打压价格。
价格太低,就开仓吸储。
⑼ 中国农产品期货包括哪些
在农产品经营过程中,适合于期货交易的产品有:
(1)品质易于标准化。在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往往已经转手多次才最后进入实物交割,不可能期货合约每转手一次,买卖双方都依在现货交易中一样对商品检验一次。所以,为了保证到期交割的实物商品符合合约中所列明的质量等级标准,就要求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交易的商品必须是容易划分质量等级的。
(2)能够长期贮藏而且适宜于运输。
(3)期货商品的现货市场应容量大且价格波动剧烈频繁。
(4)期货商品的现货市场应较为发达,不存在垄断行为。
一般来讲,只有具备以上特征的商品才能够进行期货交易。
(5)目前的期货商品分为农林产品、金属、能源、金融产品四大类,根据其自然属性的不同又可具体分为10个小类,即:谷物、油籽及其产品、畜产品、食品和饮料、纤维、林产品、金属、能源、外汇与利率产品等、指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期货商品也会不断地推陈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