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价格转期权价格
① 期权,期货和现货三者之间的关系
期权、期货、现货三者之间可以完全转化,比如期权可以合成期货(买入看涨卖出看跌合成多头期货,买入看跌卖出看涨合成空头期货),根据现货也可以算出一个理论期货价格,所以它们三者之间就可以互相比较了,当三个期货价格不一样时,理论上两两之间就可以互相套利了,期权与现货之间的套利我们一般称为转换套利与反转换套利,期货与现货之间的套利我们一般称为期现套利,期货与期权之间的套利我们一般称为期期套利。
现货就是可以随时交割的期权,跟活期存款一样随时可以支取;期货是标的合约到约定的交割期才可以交割。金融期货也是期货的一种,与商品期货不同的是金融期货用现金交割,商品的标的合约是实实在在的商品货物,金融期货的标的就是个标的,比如股票指数、国债价格。
② 期货知识: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格是怎么计算的
上交所在每个交易日收盘后向市场公布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格,作为计算期权合约每日日终维持保证金、下一交易日开仓保证金、涨跌停价格等数据的基准。
原则上,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格为该合约当日收盘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但是,如果当日收盘集合竞价未形成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不合理,那么上交所就会考虑期权交易的多重影响因素,另行计算合约的结算价格。即根据同标的、同到期日、同类型其他行权价的期权合约隐含波动率,推算该合约隐含波动率,并以此计算该合约结算价。
此外,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如果为实值合约的话,由上交所根据合约标的当日收盘价格和该合约行权价格,计算该合约的结算价格;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如果为虚值或者平值合约的话,结算价格为0。
期权合约挂牌首日,以上交所公布的开盘参考价作为合约前结算价格。合约标的出现除权、除息的,合约前结算价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调整:新合约前结算价格=原合约前结算价格×(原合约单位/新合约单位)。除权除息日,以调整后的合约前结算价作为涨跌幅限制与保证金收取的计算依据。
③ 期货与期权的区别
期货与期权的区别如下:
1.标的物方面: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标准的期货合约;而期权交易的标的物则是一种买卖的权利。期权的买方在买入权利后,便取得了选择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既可以行权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也可以放弃行使权利;当买方选择行权时,卖方必须履约。
2.投资者权利与义务方面:期货合同是双向合约,交易双方都要承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如果不愿实际交割,则必须在有效期内对冲。而期权是单向合约,期权的买方在支付权利金后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买卖期权合约的权利,不必承担义务。
3.履约保证方面:在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都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在期权交易中,买方最大的风险限于已经支付的权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而卖方面临较大风险,因而必须缴纳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
4.盈亏的特点方面:期货的交易是线性的盈亏状态,交易双方则都面临着无限的盈利和无止境的亏损。期权交易是非线性盈亏状态,买方的收益随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波动,其最大亏损只限于购买期权的权利金;卖方的亏损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波动,最大收益(即买方的最大损失)是权利金。
5.作用与效果方面:期货的套期保值不是对期货而是对期货合约的标的金融工具的实物(现货)进行保值,由于期货和现货价格的运动方向会最终趋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护现货价格和边际利润的效果。期权也能套期保值,对买方来说,即使放弃履约,也只损失保险费,对其购买资金保了值;对卖方来说,要么按原价出售商品,要么得到保险费也同样保了值。
(3)期货价格转期权价格扩展阅读:
期货(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金融工具。
参考资料:网络-期货网络-期权
④ 请教金融高手:对冲操作时,买期货同时买看跌期权,请问期货价格和期权价格有什么联系吗
注意期权价格受到相关的行权价格(或行使价格)影响,如果是看跌期权,行权价格定得比较高,相关期权价格就会高一点,相反行权价格定得比较低,相关期权价格就会低一点。期货价格和期权价格存在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一般是通过相关期权价格计算模型所建立的,经济学上有一个叫做B-S期权模型,但一般相关期权提供方会使用B-S基础上修改后建立的相关模型计算其期权价格的。
楼上所说的可以向大机构直接谈个性化合约这种交易模式其流动性很低,一般你买了这种期权以后很难卖出的。
的确这些东西在国外很常见,在国内基本没有相关机构做这种期权交易,就算有主要都是那些外资机构提供的。
⑤ 期货期权包括什么
1、外汇期货期权
是指以货币期货合约为期权合约的基础资产,也就是期权买方有在期权的到期日期或是以前执行或放弃执行以执行价格购如或售出标的货币期货的权利。
股票指数期货期权必须用现金交割,清算的现金额度等于指数的现值与敲定价格之差和该期权的乘数之积。
⑥ 依据远期,期货,互换,期权等定价方法来描述金融衍生品的定价规律
在探讨金融衍生产品定价思路的优缺点之前,让我们先来缅怀一下30年来金融衍生品发展的里程碑式事件:
1973年,Black、Scholes和Merton分别提出了期权定价的Black-Scholes公式,这一模型解决了“或有剩余索取权”的定价疑难,为衍生品市场的迅速发展扫清了最大的障碍,Scholes和Merton也因此获得1997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1985年,McConnell和Schwartz提出了LYONs(本质是可转换债券)的一个定价模型,为对冲基金的广阔发展提供了大量可供套利的沃土。(可转换债券是对冲基金最常交易的产品)
1989年,Schwartz提出了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的定价模型,成为资产证券化飞速发展的起点,后来出现的CDO、CDO2、CDOn、CMO等产品成为此次次贷危机的金融核弹。
90年代之后出现了引发金融危机的另一颗威力更大的“小男孩”核弹——信用违约掉期(CDS),2000年,Hull和White的定价模型更是便利了这种金融衍生产品的急速增长。
金融危机的反思
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和发展本应是为了控制、分散、转移风险的金融工具,奈何最后成为一场危机的导火索,值得人人深思。随着衍生产品的不断开发,越来越多的数学工具被加以应用,包括偏微分方程、概率统计、随机过程、鞅论、测度论等;越来越多的计算机算法被加以借鉴,如,牛顿迭代、蒙特卡洛模拟等。
这一切似乎让定量分析师们(Quants)将金融工程变成了“工程”,而不再更多的追究其“金融”本质。设计者一开始就不假思索的随机游走(random walk)和无套利均衡,基于这一基础开始辛勤的添砖加瓦,修建出各种美轮美奂的金融衍生产品。!!!!!!!!此为金融衍生品的定价规律即基本规律是复制 即使用市场上已有产品组合达到相同的风险收益 组合的价格就是衍生品价格!!!!!!!!!!!!!
作为一个看客,我不认为此次次贷危机和金融危机是定量分析师们有意所为,我相信宽客们的素质也绝对不会这样。但客观讲,定量分析师们不得不负客观上的责任,即在一个不坚实的地基上修建金融衍生品的精妙房屋。这不坚实的地基便是随机游走和无套利均衡。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多端使得我们简单的认为其价格服从随机游走,但殊不知,股票的几何布朗运动,利率、波动率的均值回复运动并不能完整的刻画资产价格的走势,特别是对极端情况的刻画。
而所谓无套利均衡,是指如果几个市场之间存在无风险的套利机会,套利力量将会推动几个市场重建均衡,但它仅仅是一个局部均衡,三个市场之间的无套利均衡并不意味着其定出来的价值是真实的、稳定的,可能三个市场均是300%的泡沫,它仍然是无套利均衡的,但不是一般均衡的,这样的价格是会破裂的,最好的佐证便是这次次贷危机。
未来的衍生品定价技术如何发展?这是一个可以再获诺贝尔奖的命题。是继续技术化的“工程”道路,不假思索的无套利定价?还是向一般均衡靠近,兼顾到其标的金融资产的内生价值?当然毫无疑问,前者易,后者难。前者只需要简单的把标的资产价格作为一个外生变量,通过对相关资产价格比较进行定价,而不考虑行为主体的偏好和效用函数。后者需要考虑标的资产价值的合理性,在给衍生品定价的同时,考虑宏观经济变量的理性预期均衡。一代奇才Black晚年致力于解决它,但不幸早逝,或许一般均衡是“上帝的均衡”,可望不可及。
但此次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让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定价是否应该尽可能的考量到外生的宏观因素,向一般均衡靠近,尽管它永远不能达到。毕竟这个真实的世界不是完全随机游走。事实上,金融危机后,很多学者已经开始在向这个方向靠近。(作者系汇丰集团中国首席经济学家)
⑦ 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和期权的价格有什么区别
期货合约的价格是实时的,就是你成交价是及时的;但是期权的价格是在这期货真实价格基础之上由期权的购买者集合竞价得出来的。所以有了是实值和虚值之分。我在这个行业内部工作七八年了,如果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可以在网络私信里面,或者HI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