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干预期货市场
『壹』 政府是怎么干预经济的 举个例子
大萧条让美国政府开始干预经济
罗斯福当选后,开始进行大刀阔斧的干预经济,对生产资料部门进行直接或间接调控。
第一项措施,要求国会通过《农业调整法》。这个法律规定,农业部长可以和农民达成协议,休耕一部分土地,屠宰牲畜,减少农产品产量,提高价格。同时规定了农产品的最低价,一旦低于某个价格政府就出面收购。这是明目张胆的不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
其次,通过《国家工业复兴法》来防止盲目竞争引起的生产过剩。根据《国家工业复兴法》,各工业企业制定本行业的公平经营规章,确定各企业的生产规模、价格水平、市场分配、工资标准和工作日时数等,以防止出现盲目竞争引起的生产过剩,从而加强了政府对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的控制与调节。维护工人的权利和尊严。
从大萧条以后,美国政府开始对经济进行全面的宏观调控。农业成了被管制的部门,工业也被纳入管理的轨道,金融业也完全纳入政府的调节之中。美国不再是市场供求决定价格和资源分配,而是靠政府。美国政府的支出占GDP的比重从19世纪的2-5%,在罗斯福新政后达到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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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1、调控的主体为国家。与微观经济管理行为不同,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具体的经济活动主体。
2、调控的主要方式主要表现为经济政策,它是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法律制度化表现,是一种“政策性法律”。
3、调控的效力多为引导和鼓励。由于宏观经济调控多以政策性出现,政策的效力是在于引导和鼓励,而不是在于强制执行或者加以处罚。
4、调控以社会整体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归结点,体现出综合性。
『贰』 政府如何控制市场
国家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的调节与控制。是保证社会再生产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在中国,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宏观调控主要运用价格、税收、信贷、汇率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及行政手段。
什么叫宏观调控?经济学家理解这个词就是宏观经济政策。但实际应用上,它的含义是模糊的。上世纪八十年代,有经济研究部门叫宏观调节部,表明在当时的经济形势下对宏观调节还有一点敬畏,后来改称了“宏观调控”,好像我们对经济的控制越来越加强了。宏观调控最近一段时间又演变为一个长期的宏观经济政策,在任何时候都要存在。这种提法把“宏观调控”的意思模糊了,因为宏观经济政策在经济学上就是短期的。
(1)宏观调控是指政府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干预和调节,以达到一定的目标。
(2)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是:
第一,促进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是实现国家长远战略目标的首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首要条件。因此,促进经济增长是宏观调控的最重要的目标。促进经济增长是在调节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关系中实现的。因此,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政府必须调节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关系,使之达到基本平衡。
第二,增加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就业的情况如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系到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促进充分就业是我国政府的责任。我国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一方面劳动供给数量庞大,另一方面劳动力需求显得有限。因此必须坚持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长期将增加就业的宏观调控目标落到实处,并严格控制人口和劳动力增长。就业的增加取决于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要增加就业,首先要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这是增加就业的基础。同时还必须提高就业弹性。为了提高就业弹性,要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要大力推进城镇化,加快小城镇建设。
第三,稳定物价。在市场经济中,价格的波动是价格发挥调节作用的形式。但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对经济生活是不利的。如果物价大幅上升和通货膨胀,会刺激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片面追求数量扩张,经济效益下降;如果物价下降和通货紧缩,则会抑制投资,生产下降,失业增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由市场决定,但政府可以运用货币等经济手段对价格进行调节,必要时也可以采用某些行政手段(如制止乱涨价、打击价格欺诈),以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避免价格的大起大落。
第四,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国际收支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由于各种交易所引起的货币收付或以货币表示的财产的转移。
⒈含义: 宏观调控是国家运用计划、法规、政策等手段,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调整,把微观经济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轨道,及时纠正经济运行中的偏离宏观目标的倾向,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⒉调控的主体:国家机关,主要是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⒊特点:宏观而不是微观,间接而不是直接。
⒋采取宏观调控的手段通常有:
(1)法律手段与经济政策,如:调整税率、金融、财政补贴等;
(2)计划指导,如:国家大的投资规划,或在某些行业和领域实行配额制度;
(3)行政手段,如利用工商、商检、卫生检疫、海关等部门禁止或限制某些商品的生产与流通。
『叁』 当市场对价格的控制失灵,政府如何干预市场
这些年房价上涨引起老百姓的强烈不满,属于“市场失灵”,于是政府不断进行干预市场,想办法使房价控制在一定范围。
农副产品的价格上涨特别让人揪心,这也是“市场失灵”,于是也进行市场干预。猪肉价格以及肉类制品、植物油是这次价格上涨的最猛烈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的一系列措施是最直接的。
今年CPI的增长主要是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价格上涨引起的,因此国家最近采取的《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决定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也是针对这些产品。
『肆』 政府怎么干预市场是有效的
对:相对的!之所以说政府干预是必要的,是因为:1、政府手中掌握重要或巨大资源,对市场的影响力不可或缺(如我国)。2、政府干预的速度快,往往有预见性,这就避免了可能最坏的情况(如米国)。但政府如果缺乏重要资源,却要强硬干预,就有可能使得本已失血的肌体死亡(如前苏)。政府权利过大也有坏处,它容易造成权利寻租,从而使得分配不公正,使得少数人不劳而获,占有重要资源,并获得垄断收益(如我国)。
『伍』 政府能干预期货市场吗
不可能干预市场走向,但是可以限制开仓手数,一个品种过度背离市场,政府就要出面干预,本来你要开一千手,最多让你来一百手
『陆』 政府对外汇市场干预的方式有哪些
中央银行在进行这种干预时可采取双管齐下的手段:
(1)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买进或卖出外汇时,同时在国内债券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债券,从而使汇率变而利率不变化。例如,外汇市场上美元对日元的汇价大幅度下跌,日本中央银行想采取支持美元抛出日元,美元成为它的储备货币,而市场上日元流量增加,使日本货币供应量上升,而利率呈下降趋势。为了抵消外汇买卖对国内利率的影响,日本中央银行可在国内债券市场上抛债券,使市场上的日元流通量减少,利率下降的趋势因此而抵消。需要指出的是,国内债券和国际债券的相互替代性越差,中央银行不改变政策的干预就越有效果,否则就没有效果。
(2)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通过查询汇率变化情况、发表声明等,影响汇率的变化,达到干预的效果,它被称为干预外汇市场的“信号反应”。中央银行这样做是希望外汇市场能得到这样的信号: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将要发生变化,或者说预期中的汇率将有变化等等。一般来说,外汇市场在初次接受这些信号后总会作出反应。但是,如果中央银行经常靠“信号效应”来干预市场,而这些信号又不全是真的,就会在市场上起到“狼来了”的效果。1978年至1979年卡特政府支持对美元的干预,经常被认为是“狼来了”信号效果的例子。而1985年西方五国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的“广场饭店声明”立刻使美元大跌,就经常被认为是“信号效应”成功的例子。
所谓改变政策的外汇市场干预实际上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一种转变,它是指中央银行直接在外汇市场买卖外汇,而听任国内货币供应量和利率朝有利于达到干预目标的方向变化。例如,如果马克在外汇市场上不断贬值,德国中央银行为了支持马克的汇价,它可在市场上抛外汇买马克,由于马克流通减少,德国货币供应下降,利率呈上升趋势,人们就愿意在外汇市场多保留马克,使马克的汇价上升。这种干预方式一般来说非常有效,代价是国内既定的货币政策会受到影响,是中央银行看到本国货币的汇率长期偏离均衡价格时才愿意采取的。
判断中央银行的干预是否有效,并不是看中央银行干预的次数多少和所用的金额大小。从中央银行干预外汇的历史至少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
第一,如果外汇市场异常剧烈的波动是因为信息效益差、突发事件、人为投机等因素引起的,而由于这些因素对外汇市场的扭曲经常是短期的,那么,中央银行的干预会十分有效,或者说,中央银行的直接干预至少可能使这种短期的扭曲提前结束。
第二,如果一国货币的汇率长期偏高偏低是该国的宏观经济水平、利率和政府货币政策决定的,那么,中央银行的干预从长期来看是无效的。而中央银行之所以坚持进行干预,主要是可能达到以下两个目的:首先,中央银行的干预可缓和本国货币在外汇市场上的跌势或升势,这样可避免外汇市场的剧烈波动对国内宏观经济发展的过分冲击;其次,中央银行的干预在短期内常会有明显的效果,其原因是外汇市场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这种突然出现的政府干预。这给予中央银行一定的时间来重新考虑其货币政策或外汇政策,从而作出适当的调整。 3、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历史发展
从1973年到现在,工业国家的中央银行经常在外汇市场上进行直接干预,其中较大的联合干预约有5次,成功和失败的兼而有之。对1976年—1979年美元弱势的干预 在经过1974年至1975年的世界性经济衰退以后,美国的经济仍处于高通货膨胀,高失业率和低经济增长率的处境。卡特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决定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虽然利率在上涨,但美国的通货膨胀率涨得更快,外汇市场因此开始不断地抛美元,使美元的汇价一路下跌。面对美元的跌势,卡特政府决定干预外汇市场。1978年10月底,卡特政府宣布了一项反通货膨胀的计划,但由于对美国未来的货币政策并没有明确的表示,美元反而在外汇市场上狂泻。面临马克和日元升值的巨大压力,德国和日本两国的中央银行被迫进行不改变自己政策为前提的大规模干预,买美元抛本国货币,但收效甚微。
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目标 自从浮动汇率制推行以来,工业国家的中央银行从来没有对外汇市场采取彻底的放任自流的态度,相反,这些中央银行始终保留相当一部分的外汇储备,其主要目的就是对外汇市场进行直接干预。 一般来说,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的价格出现异常大的、或是朝同一方向连续几天剧烈波动时,往往会直接介入市场,通过商业银行进行外汇买卖,以试图缓解外汇市场的剧烈波动。对于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原因,理论上可以有很多解释,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原因大致有三个。
第一,汇率的异常波动常常与国际资本流动有着必然联系,它会导致工业生产和宏观经济发展出现不必要的波动,因此,稳定汇率有助于稳定国民经济和物价。现在国际资本跨国界的流动不但规模很大,而且渠道很多,所受到的人为障碍很小。工业国家从70年代末开始放宽金融方面的规章条例,进一步为国际资本流动提供了方便。在浮动汇率制的条件下,国际资本大规模流动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外汇市场的价格浮动。如果大批资本流入德国,则德国马克在外汇市场的汇价就会上升,而如果大批资本流出美国,外汇市场上的美元汇价必然下降。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人们都期待某一国货币的汇率会上升,资本就势必会流向该国。
资本流动与外汇市场变化的相关性对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产业配置和物价有着重要的影响。例如,当一个国家的资本大量外流,导致本国货币汇价下跌时,或者当人们预计本国货币的汇价会下跌,导致资本外流时,这个国家的产业配置和物价必然出现有利于那些与对外贸易有联系的产业的变动。任何一个国家的产业从对外贸易角度来看,可分为能进行对外贸易的产业和无法进行对外贸易的产业两种。前者如制造业,生产的产品可出口和进口,后者如某些服务业,生产和消费必须在当地进行。当资本流出货币贬值时,能进行对外贸易的产业部门的物价就会上升,如果这一部门工资的上涨速度不是同步的话,追加这一部门的生产就会变得有利可图,出口因此也会增加,但是从国内的产业结构来看,资本就会从非贸易产业流向贸易产业。如果这是一种长期现象,该国的国民经济比例就可能失调。因此,工业国家和中央银行是不希望看到本国货币的汇价长期偏离它认为的均衡价格的。这是中央银行在本国货币持续疲软或过分坚挺时直接干预市场的原因之一。
资本流动与外汇市场变化的相关性对国民经济的另外一个重要影响在于,大量资本流出会造成本国生产资本形成的成本上升,而大量资本流入又可能造成不必要的通货膨胀压力,影响长期资本投资。美国从80年代初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与扩张性财政政策,导致大量资本流入,美元汇价逐步上涨,而美国的联邦储备银行(美联储)在1981年和1982年间对外汇市场又彻底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西欧国家为了防止资本外流,在欧洲货币的汇率不断下跌时,被迫经常直接干预外汇市场,并一再要求美联储协助干预。 第二,中央银行直接干预外汇市场是为了国内外贸政策的需要。
一个国家的货币在外汇市场的价格较低,必然有利于这个国家的出口。而出口问题在许多工业国家已是一个政治问题,它涉及到许多出口行业的就业水平、贸易保护主义情绪、选民对政府态度等许多方面。任何一个中央银行都不希望看到本国外贸顺差是由于本国货币的汇率太低而被其他国家抓住把柄。因此,中央银行为这一目的而干预外汇市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柒』 中国政府怎么干预股票市场
从理论上讲,政府干预经济,主要是为了纠正市场失灵。自由经济理论的假设前提是,信息对称,市场出清。在此基础上,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可以让经济自动实现均衡发展。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存在经济主体获取信息的成本,信息不可能完全对称,市场也无法彻底出清,因此,单纯的自由市场机制不可能让经济自动实现均衡发展。经常出现的商品供不应求或供大于求就是具体表现。由于市场机制调节经济活动的缺陷已经从理论上证明是客观存在的,再加上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的爆发等,这些都使得市场调节“万能论”的观点及政策主张受到强烈冲击,有关宏观经济调控的各种理论和政策应运而生。目前,各国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宏观经济调控也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
就股市来看,政府干预也是有意义的。例如,作为一向标榜自由市场经济原则的最发达国家之一,美国对于股市危机也不是坐视不管的。早在1929年美国股灾发生后,美国总统罗斯福上台后的第三天,就“关闭”了当时还在营业的所有银行,禁止黄金出口,中止了一切外汇交易。三天之后,罗斯福又签署了《银行紧急状态法案》,使银行的休假时间被无限期地延长。2001年“9·11”事件发生之后,美国也采取了一系列干预股市的措施,例如,总统布什亲临华尔街视察讲话以恢复投资者信心,暂停股市交易,支持商业银行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连续降息等,以保证股市的正常运行。日本、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也都有政府干预股市的成功范例。
那么,政府该如何干预股市呢?显然,政府干预股市,不应该按照计划经济的方式对股市供求强行进行行政管制,也不应该完全依照自由市场的逻辑让其放任自流。在过去的十余年中,在股市低迷时,我国政府曾经多次借助“有形之手”的作用,以政策托市;也曾试图强化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自由调控市场。但是,实践证明,两者的效果都不够理想。这些说明,过度的行政干预和完全的自由放任,都不能成为推动股票市场乃至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举措。政府要做的应该是,通过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加强监管,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交易主体等实施全方位的监管,为市场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从而实现风险逐步缓释、避免风险高度积累、充分发挥股市有效配置资源的目的。当然,这并不排除在股市出现崩溃时,政府会采取非常手段来控制局面。
在我国,如果股市出现问题,政府不可能坐视不理。但是,在一个高效、健康的股票市场中,股票的价格、回报及波动性,在宏观上和长期内主要应受实体经济状况的影响,其对政策的反应也是适度的。因此,政府对股市的干预,主要体现在致力于为股票市场提供良好的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如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至于和大白菜性质相同的作为商品的股票价格之高低,不断经历风风雨雨的股民自会有判断,股民也必然要承担股票价格涨跌的风险,也就是所谓的“买者自负”。此外,有一点需要澄清的是,作为调控经济重要手段的货币政策工具,其调控的目的不是股价,而是通货膨胀。因为如果投资者预期通货膨胀加速的话,评级较高的债券的投资地位就会下降,投资者会大量地购买股票,并将其作为一种保值的方法,从而刺激股价的上涨。因此,以央行为代表的政府部门,应公开明确宣布将通货膨胀作为货币政策的唯一目标。至于资产价格(以房价和股价为代表),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发达国家的经验都表明,其与物价指数密切相关。所以,当货币政策工具目标锁定通货膨胀的同时,其实也瞄准了资产价格。
『捌』 政府为什么要干预经济,如何干预经济
宏观调控是指总体经济活动的问题,即经济中的总量问题(宏观经济学在有的地方也叫总体经济学)。一个产品市场上的供给、需求、价格,属于微观的范围,而社会的总供给、总需求、价格水平则属宏观范畴,国民收入、总产值等等,当然也都是宏观的概念。因此,所谓宏观调控,是指对这些经济总量及总量之间的关系的调节和管理,其基本工具是中央政府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所以也不是任何一级政府都具有宏观调控的职能。政府对微观活动的一些干预是必要的、合理的。所谓微观干预,是针对市场由于种种原因而缺乏效率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是因此而在不同程度上用政府的干预或管制来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例如,商品的价格本来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但由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某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出现了异常的变动,以至引起了被认为是不合意的或不能接受的收入分配结果,这时,作为一种特殊安排,政府限制价格在一定时期可能是必要的,这可以是实行最高限价,也可以是规定最低限价(如最低工资),这都是限制或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其它如特许权、项目审批等规定也是如此。
实际上政府干预是在市场调节不能正常运营时政府才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进行调整。
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经济的运行。即由供求变化引起价格涨落,调节社会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各个部门的分配,调节生产和流通。符合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能够比较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直接联系起来,促进竞争。但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一面,因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必要加强宏观调控。
由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动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的调节。是价值规律调节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表现形式。当商品的生产超过需要时,市场上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利润减少,当价格跌到价值以下时,利润率低于平均水平,商品生产者就会缩减生产,使市场上供给减少,求大于供,价格又会回升。
『玖』 为什么国家干预不了期货市场
你从哪得出的这个结论?国家想干预就没有干预不了的
『拾』 当市场对价格的控制失灵,政府如何干预市场请尽快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的政府干预理论,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的经济职能理论。
斯蒂格利茨与西方其他经济学家一样,认为政府干预的主要作用是弥补市场失灵。因此,对市场失灵的研究就成为政府干预理论的一部分。传统的市场失灵理论,在承认市场竞争可以在某些条件下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同时,认为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外部性、垄断、收入分配和公共品提供等问题,因此,政府干预的范围应限制在上述“老四条”范围之内。斯蒂格利茨对这种观点提出了挑战。他的独特之处在于,不仅从各种表面现象论证市场失灵,而且还触及到了微观经济学的核心——福利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这就使他的理论有比较扎实的基础
福利经济学是西方微观经济学的核心部分,正是福利经济学最终完成了对市场机制会导致帕累托最优的论证。这一论证建立在福利经济学两个基本定理的基础上。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指出,每一个完全竞争的经济都能够带来帕累托效率;第二定理指出,每一种具有帕累托效率的资源配置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若这两个定理成立,则政府干预的范围将被局限在上述狭隘的范围之内,市场将把大部分事情做好。可见,福利经济学基本定理为限制政府干预提供了最有力的论据。而斯蒂格利茨则认为,这些定理都是建立在错误的假定之上,因此定理本身也是错误的。
首先,福利经济学假定,市场经济中的买者和卖者通过观察价格即可掌握所有有关商品交易的信息,即人们是具有完全信息的。而斯蒂格利茨认为,有关商品交易的事件空间远大于价格空间,市场中不仅存在影响厂商产出的一般事件,而且存在许多无法预料的偶发事件,如总经理生病、机器突然损坏等。这些成百上千的变量会影响厂商的利润率,但这并不能很快从价格上表现出来。此外,有关效用函数的假设也非常重要。盖尔和斯蒂格利茨(1985)证明,只有在一个极为严格的假定之下,即必须存在“恒定的绝对风险规避效用函数”,价格才可以传递所有信息。一旦偏离此假定,价格就不能充分传递信息。可见,完全信息的假设不能成立。
其次,福利经济学假定存在一套完备的市场。而事实上,构建市场是需要费用的。如果无数的商品、偶然事件和不确定性都存在市场的话,那么光是为了组织这些市场就要耗费大量资源。特别是那些不确定性较强的市场,如风险市场和期货市场,由于不确定性造成的巨大组织成本,使得建立这两种完全竞争市场是极不经济的。此外,信息不对称也限制了市场的完备性。因为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为规避风险,防止被欺诈,不愿同具备信息优势的一方进行交易,这就大大限制了市场的范围。所以,完备的市场这一假定也不成立。
最后,福利经济学假定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即每个厂商都是价格接受者。实际上,市场竞争更类似于垄断竞争。由于信息不完全,当一个厂商提高价格时,该厂商的所有顾客并不马上寻找另一家产品同质而价格更低的厂商,因为搜寻信息是需要成本的。同理,一个厂商降价也不会把其他厂商的顾客都吸引过来。这就使厂商可以制订 价格而不是接受价格。此外,固定成本也会造成不完全竞争。斯蒂格利茨(1993)证明,即使只存在少量的固定成本,也会使市场供给者大量减少,从而使市场竞争变成不完全竞争。
在上述论证的基础上,格林沃德和斯蒂格利茨(1986)以较复杂的数学模型证明,当市场不完备、信息不完全、竞争不完全时,市场机制不会自己达到帕累托最优,这就是格林沃德——斯蒂格利茨定理。此定理的深刻含义在于,由它所定义的市场失灵是以现实中普遍存在的不完全信息、不完全竞争、不完备市场为基础,因此市场失灵不再局限于外部性、公共产品等狭隘范围,而是无处不在的。这就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广阔的潜在空间。为了弥补市场失灵,政府干预应该遍布各个经济部门和领域,而不仅仅是制订法规、再分配和提供公共品。
二、政府的经济职能理论
市场失灵的普遍性必然要求政府干预的普遍性。但西方经济学的流行观点是,政府本身也有失灵问题,政府干预经常是无效的。针对这一点,斯蒂格利茨提出了政府的经济职能理论。他认为,政府失灵并不比市场失灵更糟,而且这种失灵是可以被缓解乃至消除的;通过采取适当的政策,政府干预可带来帕累托改进。
(一)政府效率分析。许多西方学者认为,政府对市场失灵的各种干预缺乏效率,即存在政府失灵问题。斯蒂格利茨承认政府失灵的存在,并从原因和表现形式等多方面论证了政府失灵。但是,斯蒂格利茨认为应换个角度看政府失灵。并非只有政府部门才会出现低效率现象,人们在私营部门中同样可以找到类似的低效率现象。任何人都不会不犯错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谁犯了什么错误,做了什么好事,而在于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说明政府失灵比市场失灵更坏。斯蒂格利茨(1988)的实证研究表明,无论是统计数据还是具体事例,都不能证明政府效率比私营部门更低。也就是说,政府效率并不比市场更差。从理论上讲也是如此。有人认为政府部门会由于缺乏所有者而导致缺少激励,从而效率低于私营部门。斯蒂格利茨认为,西方大型私营公司的雇员都不是所有者,从委托一代理理论的角度看,他们也同样缺乏利润最大化的激励。特别是目前大型公司股权高度分散,公司经理所占股权也是微乎其微,所有者已很难控制公司了。就这一点来说,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几乎没有区别。
尽管如此,斯蒂格利茨仍然承认政府部门因某些原因而严重缺乏效率。这些原因包括:缺乏竞争;没有破产威胁;承担社会目标;过分追求公平和限制职权范围等。但是,斯蒂格利茨又认为这些问题不是政府本身所固有的,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消除。如政府可以允许甚至鼓励政府企业与私营企业竞争或政府企业内部之间竞争;政府可以建立一套程序,使得与预算软约束有关的交易费用增大,迫使企业硬化预算约束;政府可以制定法律和规则,迫使自己遵守承诺,终结无效率的企业;最后,政府完全有能力自己控制收入差距和职权范围的强度。总之,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政府天生就比市场缺乏效率。
(二)政府的相对优势。斯蒂格利茨认为,政府不但不比市场效率差,而且由于政府的强制性职能,使它能做许多市场不能做的事件。这样,政府就会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具有明显的相对优势。这些优势可分为4种:
1.政府有征税权。政府同私营部门一样,也面临着不完全信息的约束,但是,政府可以通过纠正性税收来影响生产、引导消费,以增加福利收益,实现帕累托改进。例如,假设一家保险公司认识到,吸烟会引起火灾,所以增加了提供保险的风险。然而,它缺乏投保人吸烟的信息。投保人知道这一点,因此他就会产生道德风险,放松对吸烟引起火灾的警惕性。而政府虽然敢缺乏信息,但是它可以通过对香烟征税,抑制人们吸烟,从而因道德风险的减少而获得福利收益。
2.政府有禁止权。政府凭借其强制力可以禁止某项活动,而这类禁止可带来帕累托改进。例如,当某些商品的固定成本较高时,为了弥补固定成本,最优定价机制会使某些商品的价格非常高,特别在商品需求弹性较低或生产技术落后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市场本身并不能淘汰此类商品,而政府却可以行使禁止限制这些商品进入市场,根据斯蒂格利茨(1980)的分析,这样做可以增进福利。
3.政府有处罚权。政府可以通过立法对市场中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尽管私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也包含了对违约活动的处罚条款,但这些条款仅限于对违约者财产的处分规定,而政府则可以对那些无财产抵押的人实施处罚。此外,政府可通过处罚轻易地解决污染等外部性问题,而私人之间协商的解决方案仅在科斯定理的零交易成本假设下才能形成;在正交易成本的现实世界里,个人之间达成协议的交易成本是如此之高,以致于难以成功。
4.节省交易费用。在没有政府的情况下,市场中的搭便车、信息不完全和逆向选择问题会提高交易费用,而政府则可通过公共品供给和建立社会福利制度节约这些费用。例如,保险公司为了弄清保险人的情况,需要一笔巨额运转费用,相比之下,政府社会福利 体系的运转费用要低得多。
(三)政府纠正市场失灵的措施。如何纠正市场失灵呢?斯蒂格利茨认为,尽管教科书中的完全竞争模型在现实中并不存在,但市场经济中的有限竞争却可以起到传递信息、推动技术进步的作用。所以,在政府直接参与的公共汽车和公共部门中,应积极抑制垄断,鼓励开展竞争。要做到这一点,政府的经济功能就要在保持集中化决策优点的同时,适当进行分散化。即把公共服务交给不同政府团体去经营,使人们可以在不同政府团体的竞争中比较它们之间的效率优劣。而对于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资源配置无效率现象,斯蒂格利茨提出,政府的公共政策应主要定位于资源配置职能,通过发挥政府的再分配职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具体做法是对所有商品实施最优纠正性税率,最优税率应以估算的所有商品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包括所有的交叉弹性)为基础。斯蒂格利茨也承认获取这些信息有困难,所以他又指出,政府应把注意力集中在较大、较严重的市场失灵上,如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等。
三、评论与启示
(一)斯蒂格利茨的市场失灵理论,否定了市场机制会自动导致资源配置最优的传统教条,从而对微观经济学的基础原理提出了挑战。西方微观经济学的核心内容,就是要论证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原理。即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价格机制可以将市场经济繁荣资源配置引导到最优状态。但我们从斯蒂格利茨的市场失灵理论可以看出,这个广为流传的原理不符合事实。现实中的市场经济,都是信息不完全、竞争不充分、市场不完全的。在这种情况下,教科书上的那些逻辑优美的理论难以成立,因此也就失去了指导实践的可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微观经济学一无是处。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确实可以起到激励和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只不过这种作用不能导致“帕累托最优”这个理想状态。在这里,斯蒂格利茨的观点实际上主张回到亚当·斯密关于“看不见的手”的经典描述。亚当·斯密在论证这只“看不见的手”时,只提到它会“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并未将它拔高到“帕累托最优”的水平。而市场机制会自动导致“帕累托最优”的论证,是新古典学派完成的。斯蒂格利茨则证明,新古典学派的对市场机制的理论发展,走上了错误的道路。经济学家真正应该关心的,不是市场机制能否导致某种理想状态,而是如何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和资源配置作用。
(二)斯蒂格利茨的政府职能理论,也让人耳目一新。传统观点认为,市场机制的效率要比政府高得多。由于市场可以在绝大多数经济领域发挥作用,因此,它留给政府干预的活动空间并不大。斯蒂格利茨却证明,市场失灵无处不在,政府干预的可能领域是极为广泛的;政府的效率也并不比市场更低,不能用政府失灵为借口排斥政府干预。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通过适度改革,防范政府失灵。斯蒂格利茨提出了众多的改革建议,这些建议的核心是在公共部门中引入竞争机制,实现适当的公共职能分散化,使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开展竞争。这种方法实际上已经在美国一些州的政府部门采用了。实践证明,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奥斯本等,1992)这种提高政府效率的方法,也是值得我国政府部门借鉴的。
(三)斯蒂格利茨对公共政策定位的论述,即政府应发挥再分配职能去纠正市场的资源配置无效率,具有明显的空想性。对全社会成千上万种商品征纠正性税,即使仅限于“重要市场”的商品,也需要一笔庞大的信息与管理费用,过高的征税成本有可能使这类措施得不偿失。从这个问题来看,斯蒂格利茨本人也未能摆脱一味追求“帕累托最优”的思路。在他看来,市场机制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理想状态,而政府却可以通过干预,实现“帕累托改进”。在这里,斯蒂格利茨明显地表现出对政府的“纠正性征税”抱有幻想。东西方的实践早已证明,尽管市场机制并不能理想地配置资源,但政府的“纠正”也同样不能达到理想状态。如果我们抛掉了“帕累托最优”这个“情结”,就应该承认,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时出现的某些无效率现象,是政府干预也不能避免的,因而也是可以容忍的。
(四)斯蒂格利茨正确地提出了市场失灵的普遍性和政府的相对优势,以及提高政府效率的途径,这对于我国正确地认识市场机制的缺陷、推进政府经济职能的转换有良好的借鉴意义。但是,他对于政府的公共政策应定位于什么领域,却缺乏站得住脚的论证。本文认为,在我国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应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作用;在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出现无效率现象时,政府的主要作用是运用各种经济政策,从宏观角度加以调控。从微观角度看,政府作用仅限于制定游戏规则和各种政策法规。因此,政府的公共政策应更多地定位于调整产业结构、熨平经济波动、调节收入分配,而不是过多地涉足于微观的资源配置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