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按贸易方式
⑴ 期货交易是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进出口交易方式
对的 期货 很重要
⑵ 期货市场的功能和特点
期货结算所大部分实行会员制。结算会员须交纳全额保证金存放在结算所,以保证结算所对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期货结算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理事会)。日常工作由总裁负责。
特点:
1、调节市场供求,减缓价格波动;
2、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参考依据;
3、促进该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
4、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期货市场按贸易方式扩展阅读
随着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国际贸易普遍开展,世界市场逐步形成,市场供求状况变化更为复杂。
而要求有能够连续地反映潜在供求状况变化全过程的价格,以便广大生产经营者能够及时调整商品生产,以及回避由于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产生的价格风险。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服务和交易规则的非盈利机构。交易所一般采用会员制。
⑶ 国际贸易方式的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futurestransaction)是众多的买主和卖主要商品交易所内按照一定的规则,用喊叫并借助手势进行讨价还价,通过剧烈竞争达成交易的一种贸易方式。
期货交易不同于商品中的现货交易。众所周知,在现货交易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点和时间达成实物交易。卖方必须交付实际货物,买方必须支付货款。而期货交易则是在一定时间在特定期货市上,即在商品交易所内,按照交易所预先制订的“标准期货合同”进行的期货买卖。成交后买卖双方并不移交商品的所有权。因为期货交易具有下列几个特点:
一.期货交易不规定双方提供或者接受实际货物;
二.交易的结果不是转移实际货物,而是支付或者取的签订合同之日与履行合同之日的价格差额;
三.期货合同是由交易所制订的标准期货合同,并且只能按照交易所规定的商品标准和种类进行交易;
四.期货交易的交货期是按照交易所规定的交货期确定的。不同商品,交货期不同;
五.期货合同都必须在每个交易所设立的清算所进行登记及结算。
交易种类
期货交易,根据交易者的目的,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种类:一种是利用期货合同作为赌博的筹码,买进卖出,从价格涨落的差额中追逐利润的纯投机活动;一种是真正从事实物交易的人做套期保值。前一种在商业习惯上称为“买空卖空”,它是投机者根据自己对市场前景的判断而进行的赌博性投机活动。
所谓“买空”,又称“多头”,是指投机者估计价格要涨,买进期货;一旦货期涨价,再卖出期货,从中赚取差价。后一种在商业习惯上称“套期保值”,又称为“海琴”。
⑷ 请解释 期货交易 , 谢谢。
期货术语
商品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低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交易: 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买卖某种期货合约的交易活动。
保证金: 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结算: 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盈亏状况进行的资金清算。
交割: 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开仓: 开始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称为 ” 开仓 ” 或 ” 建立交易部位 ” 。
平仓: 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持仓量: 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
持仓限额: 是指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者的持仓规定的最高数额。
仓单: 是指交割仓库开出并经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化提货凭证。
撮合成交: 是指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指令进行配对的过。
涨跌停板: 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出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强行平仓制度: 是指当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客户持仓超出规定的持仓限额,因客户违规受到处罚的,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况发生时,期货经纪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
头寸: 一种市场约定。期货合约买方处于多头(买空)部位,期货合约卖方处于空头(卖空)部位。
基差: 同一商品当时现货市场价格与期货市场价格间的差异,如不另行指出,一般是用近期期货合约月份来计算基差。
质押: 指会员提出申请并经交易所批准,将持有的权利凭证移交交易所占有,作为其履行交易保证金债务的担保行为。权利凭证质押仅限于交易保证金,但亏损、费用、税金等款项均须以货币资金结清。
逼仓: 期货交易所会员或客户利用资金优势,通过控制期货交易头寸或垄断可供交割的现货商品,故意抬高或压低期货市场价格,超量持仓、交割,迫使对方违约或以不利的价格平仓以牟取暴利的行为。根据操作手法不同,又可分为 “ 多逼空 “ 和 “ 空逼多 ” 两种方式。
升水: 1 )交易所条例所允许的,对高于期货合约交割标准的商品所支付的额外费用。 2) 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间的价格关系。当某月价格高于另一月份价格时,我们称较高价格月份对较低价格月份升水。 3 )当某一证券交易价格高于该证券面值时,亦称为升水或溢价。
套利: 投机者或对冲者都可以使用的一种交易技术,即在某市场买进现货或期货商,同时在另一个市场卖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并希望两个交易会产生价差而获利。
期权: 又称选择权,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权利的买卖。这种权利是指投资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的任何时候,以事先确定好的价格(称协定价格),向期权的卖方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 “ 商品 ” ,不论在此期间该 “ 商品 ” 的价格如何变化。期权合约对期限、协定价格、交易数量、种类等作出约定。在有效期内,买主可以自由选择行使转卖权利;如认为不利,则可以放弃这一权利;超过规定期限,合同则失效,买主的期权也自动失效。期权有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之分。
空逼多: 操纵市场者利用资金或实物优势,在期货市场上大量卖出某种期货合约,使其拥有的空头持仓大大超过多方能够承接实物的能力。从而使期货市场的价格急剧下跌,迫使投机多头以低价位卖出持有的合约认赔出局,或出于资金实力接货而受到违约罚款,从而牟取暴利。
多逼空: 在一些小品种的期货交易中,当操纵市场者预期可供交割的现货商品不足时,即凭借资金优势在期货市场建立足够的多头持仓以拉高期货价格,同时大量收购和囤积可用于交割的实物,于是现货市场的价格同时升高。这样当合约临近交割时,追使空头会员和客户要么以高价买回期货合约认赔平仓出局;要么以高价买入现货进行实物交割,甚至因无法交出实物而受到违约罚款,这样多头头寸持有者即可从中牟取暴利。
交易量: 在某一时间内买进或卖出的商品期货合约数量。交易量通常指每一交易日成交的合约数量。
空盘量: 尚未经相反的期货或期权合约相对冲,也未进行实货交割或履行期权合约的某种商品期货或期权合约总数量。
结算价: 经加权后的成交价。
市价指令: 交易指令形式之一。即按照市场当时的最好价格立即(尽快)买(卖)某一特定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指令。
限价指令: 由客户确定价格限制或履约时间的指令。
停止指令: 一种当市场价格达到某一特定水平时方可买进或卖出的指令。当商品或证券交易价格达到或高于停止价时,买进停止指令即变为市价指令,当交易价格降至或低于停止价时,卖出指令即变为市价指令。
近期月份: 离交割期最近的期货合约月份,亦称现货月份。
远期月份: 交割期限较长的合约月份,相对于近期(交割)月份。
套期图利: 同时买进和卖出两种相关商品,并希望在日后对冲交易部位时有所获利。例如,买进和卖出同一商品、但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买进和卖出相同交割月份,相同商品、但不同交易所的期货合约;买进和卖出相同交割月份,但不同商品的期货合约(但二商品间有相互关联的关系)。
现金交割: 是指到期末平仓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时,用结算价格来计算未平仓合约的盈亏,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了结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
基本分析: 运用供应和需求信息予测未来市场价格变化的分析方法。
技术分析: 利用历史价格、交易量、空盘量和其他交易数据预测未来价格趋势的价格分析方法。
空头套期保值: 卖出期货合约,以防止将来卖出现货商品时因价格下跌而导致的损失。当卖出现货商品时,将先以前卖出的期货合约通过买进另一数量、类别和交割月份相等的期货合约相对冲,以结束保值。亦称卖期保值。
多头套期保值: 多头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先在期货市场买进期货,以便在将来现货市场买进时不致于因价格上涨而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种期货交易方式。
股指期货: 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
维持保证金: 客户必须保持其保证金帐户内的最低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履行合约而由期货合约买卖双方或期权卖方存放于交易帐户内的押金。商品期货保证金不是一种股票的支付,也不是为交易该商品而预付的定金,而是一种良好信誉押金。
结算保证金: 确保结算会员(通常为公司或企业)将其顾客的期货和期权合约空盘履约的金融保证。结算保证金有别于客户履约保证金。客户履约保证金存放于经纪人处,而结算保证金则存放于票据交换所。
初始保证金: 期货市场交易者在下单买卖期货合约时必须按规定存入其保
⑸ 什么是期货市场
期货市场是进行期货交易的场所,是多种期交易关系的总和。它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现货市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高度组织化和高度规范化的市场形式。
期货市场是按达成的协议交易并按预定日期交割的交易场所或领域。
现货与期货的显著区别是,期货的交割期放在未来,而价格、交货及付款的数量、方式、地点和其他条件是在即期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商品及证券均可在期货市场上交易。虽然合同已经签订,但双方买卖的商品可能正在运输途中,也可能正在生产中,甚至可能还没有投入生产过程,卖者手中可能有商品或证券,也可能没有商品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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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贸易方式
贸易方式是指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各种方法。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贸易方 式亦日趋多样化。除采用逐笔售定的方式外,还有包销、代理、寄售、拍卖、招标与投标、期货交易、对销贸易等。
包销(exclusive sales)是国际贸易中习惯采用的方式之一。在我国出 口业务中,根据某些商品的特点和扩大出口的需要,在适当的市场上,选 择适当客户,也可采用包销方式。
包销(exclusive sales)指出口人(委托人)通过协议把某一种商品或 某一类商品在某一个地区和期限内的经营权给予国外某个客户或公司的贸 易做法。尽管包销也是售定,但包销同通常的单边逐笔出口不同。它除了 当事人双方签有买卖合同外,还须在事先签有包销协议。 采用包销方式,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同包销协议所确定的。两者签订 的买卖合同也必须符合包销协议的规定。包销协议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包销协议的名称、签约日期与地点。
二、包销协议的前文
通常在前文条款中,明确包销商---委托人之间的关系是本人与本人的关 系(principal to principal) 即买卖关系。
三、包销商品的范围
委托人(出口人)经营商品种类繁多,即使是同一类或同一种商品,其中 也有不同的牌号与规格。因此,在包销协议中,双方当事人必须约定包销 商品的范围。
四、包销地区
包销地区是指包销商行使销售的地理范围。
通常有下列约定方法:
1、确定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
2、确定一个国家中几个城市;
3、确定一个城市等。
确定包销地区的大小,应要考虑下列因素:
1、包销的规模及能力;
2、包销商所能控制的销售网络;
3、包销商品的性质及种类;
4、市场的差异程度;
5、包销地区的地形位置等。
五、包销期限
包销期限可以长也可以短。在我国的出口业务中,往往在签订包销协议时 明确规定期限,通常为一年。其他国家市场的习惯做法,在包销协议中不 规定期限,只是规定中止条款或续约条款等。
六、专营权
专营权是指包销商行使专卖和专买的权利,这是包销协议的重要内容。专 营权包括专卖和专买权。前者是委托人(出口人)将指的商品在规定的地 区和期限内给予包销商独家销售的权利。出口人负有不向该区域内的客户 直接售货的义务。后者是包销商承担向出口人购买项商品,而不得向第三 者购买的义务。
七、包销数量或金额
包销协议中除规定上述内容外,还应规定数量或金额。此项数量与金额对 协议双方均有同等的约束力。有时在协议中规定数量与金额,则包销商必 须承担向出口人购买规定数量和金额的义务,出口人必须承担向包销商出 口上述数量和金额的责任。
八、作价办法
包销商品的作价办法,有不同做法。其中一种做法是在规定的期限内,一 次作价。即无论协议内包销商品价格上涨、下落与否,以协议规定价格为 准。另一种做法是在规定的包销期限内分批作价。由于国际商品市场的价 格变化多端,因此采用分批作价较为普遍。
九、广告、宣传、市场报导和商标保护
包销协议的当事双方是买卖关系,因此委托人(出口人)不实际涉足包销 地区的销售业务,但他十分关心开拓海外市场。为宣传其产品所用的商 标,委托人常要求包销商负责为他的商品刊登一定的广告。例如,有些包 销协议规定:“买方负责和出资在其包销地区为卖方的??????机器设备举办 展览,招揽订单,在当地报刊上登载广告。”有些协议规定:包销商应这 期访问有希望达成交易的客户或卖方要求包销尽量提供市场报导等。
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principal)的授权 (Authorigation)代本人同第三者订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为。由此而 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
1、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委托买卖关系。代理人在代理业务 中,只是代表委托人行为,如招揽客户、招揽订单、代表委托人签订买卖 合同、处理委托人的货物、收受货款等,他本身并不作为合同的一方参与 交易。
2、代理人通常运用委托的资金进行业务活动。
3、代理一般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签订合同。
4、代理人赚取的报酬即为佣金。
代理的种类
在资本主义市场上,通常有下列几种代理:
1、总代理(general agency)总代理是在指定地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
他除了有权代理委托人进行签订买卖合同、处理货物等商务活动外,也可 进行一些非商业性的活动。他有权指派分代理,并可分享代理的佣金。
2、独家代理(theexclusive agency or soleagency)
3、佣金代理(commission agency)
佣金代理又称一般代理,是指在同一代理地区、时间及期限内,同时有几 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为的代理。佣金代理根据推销商品的实际金额和根 据协议规定的办法和百分率向委托人计收佣金,委托人可以直接与该地区 的实际买主成交,也无须给佣金代理佣金。
寄售
寄售(consignment)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也是国际贸易中习惯 采用的做法之一。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寄售方式运用并不普遍,但在某 些商品的交易中,为促进成交,扩大出口的需要,也可灵活适当运用寄售 方式。
“寄售”是一种有别于代理销售的贸易方式。它是指委托的(货主)先将 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委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 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 的一种贸易做法。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寄售方式,与正常的卖断方式比较,它具有下列几个 特点:
1、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寄售地),然后经代销人在寄售地 向当地买主销售。因此,它是典型的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
2、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代销人只根据 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在寄售地出售之前仍属寄售人。
3、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 险,均由寄售人承担。
寄售货物装运出口后,在到达寄售地前也可使用出售路货的办法,先行一 销,即当货物尚在运输途中,如有条件即成交出售,出售不成则仍运至原 定目的地。
招标与投标
招标(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标人在时间、地点、发出招标公告或 招标单,提出准备买进商品的品种、数量和有关买卖条件,邀请卖方投标 的行为。
投标(tosubmit tender)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公告或 招标单的规定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实际上招标、投标是一种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
目前,国际上采用的招标方式归纳起来有三类、四种方式,即
dd>1、竞争性招标(inte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ICB) 是指招标人邀请几个乃至几十个投标人参加投标,通过多数投标人竞争, 选择其中对招标人最有利的投标人成交易,它属于兑卖的方式。
国际性竞争投标,有两种做法:
a、公开投标(open bidding)。公开投标是一种无限竞争性招标 (unlimited competitive)。采用这种做法时,招标人要在国内外主要 报刊上刊登招标广告,凡对该项招标内容有兴趣的人均有机会购买招标资 料进行投标。
b、选择性招标(selected bidding)。选择性招标又称邀请招标,它是 有限竞争性招标(limited competitive bidding)。采用种做法时,招 标人不在报刊上刊登广告,而是根据自己具体的业务关系和情报资料由招 标人对客商进行邀请,进行资格预审后,再由他们进行投标。
2、谈判招标(negotiated bidding)
谈判招标又叫议标,它是非公开的,是一种非竞争性的招标。这种招标由 招标人物色几家客商直接进行全同谈判,谈判成功,交易达成。
3、两段招标(two-stagebidding)
两段招标是指无限竞争招标和有限竞争招标的综合方式,采用此类方式 时,则是用公开招标,再用选择招标分两段进行。
政府采购物资,大部分采用竞争性的公开招标办法。
拍卖
拍卖(auction)是由专营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一定的地点和时 间,按照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叫价竞购的方法,最后拍卖人把货物给 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通过拍卖进行交易的商品大都是些品质的易标准化的,或是难以久存的, 或是习惯上采用拍卖方式进行的商品。如茶叶、烟叶、兔毛、皮毛、木材 等。某些商品,如水貂皮、澳洲羊毛,大部分的交易是通过国际拍卖方式 进行的。
拍卖一般是由从事拍卖业务的专门组织,在一定的拍卖中心市场、在一定 的时间内按照当地特有法律和规章程序进行的。
拍卖程序不同于一般的出口交易,其交易过程大致要经过准备、看货、出 价成交和付款交货等四个阶段。
拍卖的出价方法有以下三种:
1、增价拍卖,也称买方叫价拍卖。这是最常用的一种拍卖方式。拍卖 时,由拍卖人(auctioner)提出一批货物,宣布预定的最低价格,估价 后由竞买者(bidder)相继叫价,竞相加价,有时规定每次加价的金额额 度,直到拍卖人认为无人再出更高的人。
2、减价拍卖,又称荷兰式拍卖(tchauction),这种方法先由拍卖喊 出最高价格,然后逐渐减低叫价,直到有某一竞买者认为已经低到可经接 受的价格,表示买进。
3、密封递价拍卖,密封递价(sealed bids;closes bids)拍卖又称招 标式拍卖。采用这种方法时,先由拍卖人公布每批商品的具体情况和拍卖 条件等,然后由各习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己的出价密封递交拍卖人,以供 拍卖人进行审查比交,决定将该货物卖给哪一个竞买者。这种方法不是公 开竞买,拍卖人有时要考虑除价格以外的其他因素。有些国家的政府或海 关在处理库存物资或没收货物时往往采用这种拍卖方法。
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futurestransaction)是众多的买主和卖主要商品交易所内按 照一定的规则,用喊叫并借助手势进行讨价还价,通过剧烈竞争达成交易 的一种贸易方式。
期货交易不同于商品中的现货交易。众所周知,在现货交易的情况下,买 卖双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点和时间达成实物交易。卖方必须交付 实际货物,买方必须支付货款。而期货交易则是在一定时间在特定期货市 上,即在商品交易所内,按照交易所预先制订的“标准期货合同”进行的 期货买卖。成交后买卖双方并不移交商品的所有权。因为期货交易具有下 列几个特点:
1、期货交易不规定双方提供或者接受实际货物;
2、交易的结果不是转移实际货物,而是支付或者取的签订合同之日与履 行合同之日的价格差额;
3、期货合同是由交易所制订的标准期货合同,并且只能按照交易所规定 的商品标准和种类进行交易;
4、期货交易的交货期是按照交易所规定的交货期确定的。不同商品,交 货期不同;
5、期货合同都必须在每个交易所设立的清算所进行登记及结算。
期货交易的种类
期货交易,根据交易者的目的,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种类:一种是利用期货 合同作为赌博的筹码,买进卖出,从价格涨落的差额中追逐利润的纯投机 活动;一种是真正从事实物交易的人做套期保值。前一种在商业习惯上称 为“买空卖空”,它是投机者根据自己对市场前景的判断而进行的赌博性 投机活动。
所谓“买空”,又称“多头”,是指投机者估计价格要涨,买进期货;一 旦货期涨价,再卖出期货,从中赚取差价。后一种在商业习惯上称“套期 保值”,又称为“海琴”。
对销贸易
对销贸易(counter trade)在我国又译为“反向贸易”、“互抵贸易” 、“对等贸易”,也有人把它笼统地称“易货”或“大易货。
我们一般可以把对销贸易理解为包括易货、记账贸易、互购、产品回购、 转手贸易等属于货物买卖范畴,以进出结合、出口抵补进口为同特征的各 种贸方式的总称。
⑺ 期货市场的基本经济功能是什么期货交易都是要在期货市场吗
期货市场有两大基本经济功能。
期货交易自产生,历经百余年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一种相当成熟的、高层次的贸易方式。这是与期货市场本身所具有的两个基本经济功能密不可分的:回避市场风险(转移价格风险)的功能和发现合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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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国际贸易中主要贸易方式有哪些
一、包销
出口企业为了在别国推销自己的产品,不一定通过自己办销售店的办法,可以和国外的某家企业达成包销或独家经销(exclusive sale)协议,把某一种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地区的独家经营权利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对方,即包销商。
至于具体的买卖合同需要另行签订,但要受包销协议条款的约束。如果出口企业通过协议只是把某一种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地区的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一家企业,并无排他性,则这家出口企业还可以把该经营权给予其他企业,这些企业就是一般经销商。
二、代理
出口企业也可以通过和国外企业达成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商在市场上招揽生意,或从事其他委托的事务。委托商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负责,代理商只收取约定的佣金。根据代理商职权范围大小,可分为独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独家代理(sole agency)是指代理商在约定的地区和时期内拥有独家经营权,即委托商不得将该商品直接或间接地销售给代理区内的其他买主。而一般代理(agency)不享有这种独家经营权。
三、寄售
寄售(consignment)是指这样一种销售方式,出口企业和国外的代销商订立寄售协议,把货物运交代销商,代销商出售货物后,扣除协议规定的销售费及佣金后把钱交付给寄售商。
四、招标
招标(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标单位需要采购商品或兴办某工程时,说明有关条件,邀请有兴趣的企业在指定期限内按照一定程序报价,即投标。然后由招标人开标与评标,选择最满意的投标人进行交易。这种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经常采用。
五、拍卖
拍卖(auction)是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在拍卖场以公开叫价的方法,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交易方式。不易标准化鲜活产品或艺术品、古董等的国际贸易是通过拍卖来完成的。
⑼ 什么是期货贸易
什么是期货贸易?
期货交易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期货贸易,这是交易所的主要业务,其准确名字是期货合同交易。买卖双方交易的只是期货合同的买卖,并不涉及实际的商品.期货合同是由交易所制订,合同内规定了商品名称、等级、数量单位、期货交货时间和保证金等条件。买卖时只需确定价格、交货月份及合同数目即可成交。
期货交易又可分为两种:
1. 保值交易,也称为保性交易。其做法是在实物市场和期货市场同时买进和卖出同等数量的同一商品,即在买进或卖出实物的同时,又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合同,经过一段时间,如实物价格变动造成盈利或亏损时,可由期货交易合同上的亏损或盈利得到补偿或抵销。所以,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根本目的是尽可能减少变化造成的风险。
2. 投机活动,投机的目的是通过对价格趋涨或趋落的估计,进行买空卖空活动,以获取投机利润。当估计到某种商品价格可能上涨时,投机者买进期货,当期货到期时,如果价格确实上涨了,就将原来以较低价格买进的期货按已上涨的价格以现货卖出。这样能赚取一定的差价。如果估计某种商品价格看跌,投机者就卖出期货。当期货到期时,如价格真的下跌了,就按下跌后的价格买进现货来履行原来用高价卖出的期货义务,赚取利润。投机者除利用期货价格的上下波动投机外,还可利用现货和期货的差价进行投机套利,利用不同交易所之间的同种商品的差价进行投机套利,利用可替代性商品各可转换性商品之间的差价进行投机套利等。投机是一种冒险,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对市场前景的判断,判断正确就可能获利,判断错误则会遭到损失。
什么是期权交易- -
Tag: 期权交易
期权(Options)是一种选择权,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就获得这种权利,即拥有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执行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执行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实物商品、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卖方必须按期权合约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相反,买方可以放弃行使权利,此时买方只是损失权利金,同时,卖方则赚取权利金。总之,期权的买方拥有执行期权的权利,无执行的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是履行期权的义务。
期权主要有如下几个构成因素:(1)执行价格(又称履约价格)。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标的物买卖价格。(2)权利金。期权的买方支付的期权价格,即买方为获得期权而付给期权卖方的费用。(3)履约保证金。期权卖方必须存入交易所用于履约的财力担保。(4)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是指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看跌期权,是指卖出标的物的权利。当期权买方预期标的物价格会超出执行价格时,他就会买进看涨期权,相反就会买进看跌期权。
按执行时间的不同,期权主要可分为两种: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欧式期权,是指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才被允许执行的期权,它在大部分场外交易中被采用。美式期权,是指可以在成立后有效期内任何一天被执行的期权,多为场内交易所采用。
举例说明:
(1)看涨期权:1月1日,标的物是铜期货,它的期权执行价格为1850美元/吨。A买入这个权利,付出5美元;B卖出这个权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铜期货价上涨至1905美元/吨,看涨期权的价格涨至55美元。A可采取两个策略:
行使权利--A有权按1850美元/吨的价格从B手中买入铜期货;B在A提出这个行使期权的要求后,必须予以满足,即便B手中没有铜,也只能以1905美元/吨的市价在期货市场上买入而以1850美元/吨的执行价卖给A,而A可以1905美元/吨的市价在期货市场上抛出,获利50美元。B则损失50美元。
售出权利--A可以55美元的价格售出看涨期权,A获利50美元(55-5)。
如果铜价下跌,即铜期货市价低于敲定价格1850美元/吨,A就会放弃这个权利,只损失5美元权利金,B则净赚5美元。
(2)看跌期权:1月1日,铜期货的执行价格为1750美元/吨,A买入这个权利,付出5美元;B卖出这个权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铜价跌至1695美元/吨,看跌期权的价格涨至55美元。此时,A可采取两个策略:行使权利--A可以按1695美元/吨的市价从市场上买入铜,而以1750美元/吨的价格卖给B,B必须接受,A从中获利50美元,B损失50美元。
售出权利--A可以55美元的价格售出看跌期权。A获利50美元。
如果铜期货价格上涨,A就会放弃这个权利而损失5美元,B则净得5美元。
通过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作为期权的买方(无论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只有权利而无义务,他的风险是有限的(亏损最大值为权利金),但在理论上获利是无限的。二是作为期权的卖方(无论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只有义务而无权利,在理论上他的风险是无限的,但收益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为权利金)。三是期权的买方无需付出保证金,卖方则必须支付保证金以作为必须履行义务的财务担保。
期权是适应国际上金融机构和企业等控制风险、锁定成本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重要的避险衍生工具。199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给了期权定价公式(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的发明人,这也说明国际经济学界对于期权研究的重视。
现货贸易就是标准化的商品交易,是商品贸易的最高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