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投资行为
1.个人客户。了结持仓(平仓)后,出金(留底1000防止账户休眠)变成休眠账户,不做期货;或者出金不留底,到期货公司进行销户。
2.法人客户,了结头寸,进行期货交割;或者交割后销户。
温馨提示:请远离非法集资、违法配资、代客理财、虚假或误导性宣传/诱导交易、非法咨询/喊单、提供交易软件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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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期货市场风险巨大,一般个人投资者慎入,那么期货市场的风险表现为哪些方面
你好
所谓的期货风险大,真是一种先入为主的误解。期货的杠杆并不是风险大的原因。不会用杠杆,滥用杠杆,过度使用杠杆才是风险大的真正原因。对于不善于控制风险的人来说,别说期货了,股票风险也很大,p2p风险也很大,甚至买房都有风险。
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C. 期货投资者退出期货市场了解投资行为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利用业余时间做市场调研。
第二,在期货软件上看行情。
第三,和期货相关人员做沟通交流。
D. 期货市场投资风险分类
面对风险,我们在进入期货市场,进行期货交易时,就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在期货交易各个操作环节上的风险点,以提高自身素质,规范交易行为,把风险降到最小限度。
对从事期货交易的投资者来说,具体面对的主要有经纪委托风险;流动性风险;强行平仓风险;交割风险;市场风险。
1、经纪委托风险。即客户在选择和期货经纪公司确立委托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客户在选择期货经纪公司时,应对期货经纪公司的规模、资信、经营状况等对比选择,确立最佳选择后与该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委托合同》。
譬如九十年代初,期货市场早期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强,南金中富"期货公司客户状告公司欺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因此,投资者在准备进入期货市场时必须仔细考察、慎重决策,挑选有实力、有信誉的公司,重要的是要与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委托合同》,绝对不能仅凭君子协定就草草进场。
2、流动性风险。即由于市场流动性差,期货交易难以迅速、及时、方便地成交所产生的风险。
这种风险在客户建仓与平仓时表现得尤为突出。如建仓时,交易者难以在理想的时机和价位入市建仓,难以按预期构想操作,套期保值者不能建立最佳套期保值组合;平仓时则难以用对冲方式进行平仓,尤其是在期货价格呈连续单边走势,或临近交割,市场流动性降低,使交易者不能及时平仓而遭受惨重损失。
举例来说,2000年9月某日,一客户打算在铜价为19700元/吨时,抛空5手(25吨)铜,但是,由于市场普遍担心铜价偏高,市场有价无市,该客户的投资计划因此而难以实现。同样,当市场出现大的行情时,有时期价会向一个方向连续运行,致使平仓发生困难。这些都是流动性风险的造成的。
因此,要避免遭受流动性风险,重要的是客户要注意市场的容量,研究多空双方的主力构成,以免进入单方面强势主导的单边市。
3、强行平仓风险。期货交易实行由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分级进行的每日结算制度。在结算环节,由于公司根据交易所提供的结算结果每天都要对交易者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所以当期货价格波动较大、保证金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话,交易者可能面临强行平仓风险。
除了保证金不足造成的强行平仓外,还有当客户委托的经纪公司的持仓总量超出一定限量时,也会造成经纪公司被强行平仓,进而影响客户强行平仓的情形。
因此,客户在交易时,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资金状况,防止由于保证金不足,造成强行平仓,给自己带来重大损失。
4、交割风险。期货合约都有期限,当合约到期时,所有未平仓合约都必须进行实物交割。因此,不准备进行交割的客户应在合约到期之前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及时平仓,以免于承担交割责任。
这是期货市场与其他投资市场相比,较为特殊的一点,新入市的投资者尤其要注意这个环节,尽可能不要将手中的合约,持有至临近交割,以避免陷入被"逼仓"的困境。
5、市场风险。客户在期货交易中,最大的风险来源于市场价格的波动。这种价格波动给客户带来交易盈利或损失的风险。因为杠杆原理的作用,这个风险因为是放大了的,投资者应时刻注意防范。
E. 期货市场都有什么种类的投资
国内4家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20多个,覆盖金融,能源,粮油,养殖,化工,制造等众多行业领域,今后还将陆续推出各类新品种,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选择空间。
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铜,铝,锌,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燃料油
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棕榈油,豆粕,豆油,玉米,聚氯乙烯(PVC),聚乙烯(塑料)
郑州商品交易所:
白糖,棉花,小麦,菜籽油,早籼稻,精对苯二甲酸(PTA)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沪深300指数期货等
F. 期货投资是什么意思
期货投资是相对于现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它是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而进行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期货交易的对象并不是商品(标的物)本身,而是商品(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即标准化的远期合同。
指在期货市场上以获取价差为目的期货交易业务,又称为投机业务。期货市场是一个形成价格的市场,供求关系的瞬息万变都会反映到价格变动之中。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讲,期货市场投入的原材料是信息,产出的产品是价格。对于未来的价格走势,在任何时候都会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和现货交易、股票交易是一样的。有人看涨就会买入,有人看跌就会卖出,最后预测正确与否市场会给出答案,预测正确者获利,反之亏损。
(6)期货市场投资行为扩展阅读:
投资特点
1、以小博大
只需交纳5~15%的履约保证金就可控制100%的虚拟资金。
2、交易便利
由于期货合约中主要因素如商品质量、交货地点等都已标准化,合约的互换性和流通性较高。
3、效率高
交易效率高
期货交易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使交易者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平竞争。同时,期货交易有固定的场所、程序和规则,运作高效。
4、双向操作
交纳保证金后可以买进或者卖出期货合约,价格上涨时可以低买高卖,价格下跌时可以高卖低补。
5、随时平仓
期货交易"T+0"的交易,在把握趋势后,可以随时交易,随时平仓。
6、保障性高
合约的履约有保证
期货交易达成后,须通过结算部门结算、确认,无须担心交易的履约问题。
G. 现货期货交易中投资者行为是怎样对价格产生影响的
如果大家全部做多。那就会一直涨停板,跟更多的人就没关系了。因为你买不到。上涨是由资金推动的。只要市场的资金是有限的就不存在不回头的单边市。所有多头平仓时候,如果有人做空,就会很快跌停。止损只是需要平仓的一种情况。
H. 投资期货市场有哪些风险
国家为了保持期货市场的交投活跃性,鼓励一定程度的投机行为,当然了这是高层的心愿,股票市场不鼓励投机现在都是完完整整的投机市场,更不要说鼓励一定的投机行为会有什么样表现了。
I. 期货市场哪些行为被列入刑法修正案视情节轻重予以规范
一、违反新条例擅自设立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伪造、变造、转让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可能构成《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二、违反新条例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三、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违反新条例泄漏内幕信息或者进行内幕交易,可能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 四、违反新条例编造并且传播影响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期货交易市场,可能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和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五、违反新条例操纵期货市场的,可能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罪。 六、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新条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反本条例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可能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如果是国有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 七、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新条例泄露知悉的国家秘密或者会员、客户商业秘密的,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和《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八、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等相关单位违反新条例收受贿赂的,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和《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九、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新条例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
J. 期货投资有哪些弊端
1、严重做空。股指期货的推出,本指望它改变过去的单边市场,即减少和避免单边上涨。但是,由於做空机制没有一定的限制,结果使得这种做空机制在某些情况(如利空)下会严重打压股票现货市场,尤其是做空沪深300标的物,可以产生羊群效应,使广大股民随著股指大幅下挫斩仓割肉,这样让境内外机构乘机抄底,渔翁得利。
2、严重违规。股指期货交易与股票市场的交易密切相关,这使得股指期货交易中的违规行为常常涉及到股票市场,其影响面较广,手法也更为复杂。如果这种现象不及时制止,那麼会出现严重的不公平交易。因此,为了维护现货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的公平交易,国外股指期货市场采取了多项措施,对两个市场之间的市场操纵行为进行防范。这些措施包括:一是加强市场监察及早发现可能扭曲市场价格的各种交易行为和交易状况,并针对这些交易行为或交易状况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市场各种功能的实现。二是加强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之间的资讯共用和协调管理,另外还有规范结算制度等。我国的股指期货却未能做好这两点,出现违规行为在所难免。
3、严重不公。主要指目前的交易制度。目前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和基金交易一律实行“T+1”的交易方式。即,当日买进的,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而我国的股指期货则实行“T+0”交易制度。其结果是,机构和股指期货投资者就会利用这一制度漏洞,针对股票市场的标的物严重做空,而在股票市场的投资者眼睁睁地看著别人疯狂打压,无法出货而出现严重亏损。我国股指期货推出不到20天,大家已经领教了这种不公平。
4、严重投机。股指期货交易包括投机和套期保值,其中後者是主要的交易方式。但是,由於存在前面三个问题,那麼目前我国股指期货的投机行为非常严重,有些股指期货投资者利用杠杆作用,一天内可以用少量的投入赚几十万元。目前还没有发现谁在做套期保值。因为国内外的投资者利用各种利空消息大肆做空,获得了大量好处,至少在中国还没有出现失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