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昌鑫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㈠ 赖昌星是哪一年抓的
1996年至1999年期间,赖昌星及其同伙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涉案金额巨大。1999年4月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对厦门特大走私案进行调查。同年8月,赖昌星畏罪自香港潜逃加拿大,并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了难民资格申请,企图长期滞留加拿大。
赖昌星,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曾担任厦门远华(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第八届政协委员(2001年1月11日被撤销)。1999年案发后逃往加拿大,一直滞留在温哥华。2011年7月初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留,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随后,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向其宣布了逮捕令。2012年2月,检察机关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2012年4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赖昌星案。2012年5月18日,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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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赖昌鑫红楼在什么地方
赖昌鑫红楼在厦门市湖里区华光路2号。
1996年,赖昌星投入上亿元资金兴建了红楼。这幢外表看上去略显土气的七层小楼,里面却富丽堂皇。走进红楼,一楼是接待大厅,进入红楼的各个楼层都有专人引导。最显眼处装裱着“红运当头”四个大字的书法作品。
二楼是餐厅。赖昌星为了招待他的客人,不但四处搜罗好酒,还从香港高薪聘请了厨艺精湛的大师傅亲自掌勺。像这样的包间共有四个,可供四五十人同时就餐。赖昌星还特意弄来了不少名人字画,装点气氛,附庸风雅。
三楼是桑拿浴房。酒足饭饱之后,客人就可以到这里来放松放松。赖昌星从各地精心物色了数十名年轻貌美的小姐在这里提供服务。每个按摩包间内都有进口的双人按摩冲浪浴缸、一张仅供两人入座的小沙发和一张可调控角度的按摩床,供客人享用。
四楼是歌舞厅。有三个KTV包间,所有设备都采用国际名牌产品,制造出一流的音响和灯光效果,每个包间内还有一个舞池,可供人兴歌起舞,尽情欢娱。
五楼是客房。那些在楼下按摩桑拿、兴歌起舞之后仍然意犹未尽的客人可以在这装修考究的客房里享受进一步的服务。
六楼是总统套房,装修得更加豪华。这是赖昌星为那些他认为比较重要、将来用得着的人准备的。对于一些不方便抛头露面的客人,赖昌星会叫人直接把小姐安排到套房里。
七楼是赖昌星的办公室,赖昌星与很多人的权钱交易都是在这里完成的。了解红楼的人都说,一个人如果经历了从一楼到七楼,享受了红楼的一条龙服务,就不可避免地成了赖昌星的俘虏。从此以后,他就要反过来为赖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动提供服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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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被法律制裁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2012年5月18日上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千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起,被告人赖昌星通过在香港、厦门等地设立公司、建立据点、网罗人员等,形成走私犯罪集团。
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赖昌星犯罪集团采取伪报品名、假复出口、闯关等手段,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其他普通货物,案值共计人民币273.95亿元,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9.99亿元。
为实施走私活动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赖昌星于1991年至1999年间,直接经手或指使犯罪集团成员先后向64名国家工作人员贿送钱款、房产、汽车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912.89万元。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昌星的行为分别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两罪并罚。赖昌星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据此,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㈣ 赖昌星去世了么
还没有。
㈤ 赖昌星是什么人
1958年出生于福建省晋江。
·1991年4月迁居香港。但2002年,香港特区政府指控他当年提供不真实的文件和资料、以讹诈及非法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将赖昌星及其家人香港居民身份和香港特区护照全部吊销。
·1991年6月在香港注册成立“远华国际有限公司”。
·1994年初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1999年8月出逃加拿大。
1999年8月,赖昌星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以普通游客的身份抵达加拿大温哥华机场,与之同行的还有其妻及三名子女。他们一家结果在签证过期后拒绝离开加拿大,并引发了加拿大历史上拖延时间最长的一起难民申请诉讼案件。
赖昌星在1999年因为中国打击走私犯罪被查出其名下的厦门远华公司进行国际走私,走私货物的总金额高达500多亿人民币,偷逃税款超过300亿人民币。 300多亿元的概念是--如果以一个城镇的孩子读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费为4000元计算,这笔巨款足以让700多万的孩子免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赖昌星在国内生活一直阔绰、糜烂,其为贿赂政府官员和作为自己消遣所盖的“红楼”,一度成为警示官员勿贪污腐化的反面教材。
初逃至加拿大的赖昌星并未有感觉到来自中国国内对其“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追捕”的决心。有加拿大华文媒体在报道中对赖昌星初到加拿大的生活描述说:赖昌星尽管亡命天涯,仍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据说赖昌星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每次赢钱,必定奖赏赌场员工,尽显豪客本色。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2001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以违反移民条例的理由将赖昌星夫妇拘捕,直到2002年6月才获准有条件释放。加拿大移民局就会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严苛的规定:两人必须缴纳8万加元保释金;禁止进入赌场或与黑帮成员联系;必须呆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不超过三小时;另外要定期向当局报到。
之后,当地不少华人还能在一些超市见到他,赖昌星常去住家附近一家中餐馆吃饭,并频频向外界称自己遭受“迫害”。他还多次接受多伦多一位华裔女记者的采访,甚至找人出书为自己喊冤。外界判断,赖昌星这段时期行为是为了配合律师帮助其顺利申请到加拿大难民资格所做的“表演”。
后来受到社会舆论等多方压力和难民申请诉讼的反复,赖昌星明显低调了许多。2002年年底之后,他明显减少了户外活动,也不和媒体接触。
2005年,加拿大移民局对赖昌星的保释条件作出一些宽限,宽限之后,他每天可外出不超过五小时,逢周一都要到移民局报到,其余时间需要留在住所,除非要看医生、见律师或紧急情况,才可于下午一时至六时外出。
2005年之后,赖昌星对于他的个人财产讳莫如深。“一提到钱,就像触动了他的神经。”一位曾经采访过赖昌星的记者这样感觉。这位记者询问赖昌星是否没钱再过大鱼大肉的生活,是否靠朋友接济。赖回答说:“我是自己想办法,大鱼大肉要多少钱啦?我很少去酒楼。我很简单的,小时很苦在农村长大,还是喜欢吃以前的地瓜。”赖昌星说自己没有名牌,身上那套松身西装也是旧的,手表的牌子是三线品牌。不过在他原本居住的丽晶阁附近的一家酒楼,侍应却说赖昌星两夫妻很喜欢来饮茶,赖妻最初几年经常一身名牌,在酒楼大鱼大肉,但自2003年开始次数大大减少,更时常不见踪影。赖昌星甚至否认自己在当地拥有一辆 Land Rover汽车。对于当地媒体刊登他经常独自驾车会见朋友的说法,他干脆回答自己从未考过加拿大的驾驶执照,在加拿大亦不驾车。
赖昌星声称自己吃得清简,每月一家开支二千至三千加元。但律师费与子女的大学学费多少,他说不知道。“反正该交的已经交啦,也就没什么钱了。外面不是很多人说我带很多钱出来嘛,他们怎么讲就怎么讲吧。”
赖昌星说自己不喝酒,只爱抽烟,赌场已不再踏足。媒体有报导指他到赌场豪赌,投注额高达数万加元,惹起执法机构注意,指他和黑社会有联系,禁止他踏足赌场。但赖昌星矢口否认。
2005年8月一个周末,赖昌星在一家饭店参加聚会并超过三小时的外出时间而被逮捕,加拿大难民法庭法官正式下令将其关押。法官指出,赖昌星不但违反禁令,还与当地黑帮有联系。之后,负责监视赖昌星有否违反羁留条件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说去年就发现他又违反规定,再次踏足赌场,遂向移民及难民委员会申请更改他的羁留条件,不准他离开住所。不过委员会认为边境服务局未有呈交足够证据,故维持原有的羁留条件。
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官员表示,赖昌星因担心会被遣返中国,故潜逃的可能性极大,因此要求将其关押。在2005年8月16日的拘押听证会上,赖昌星表示,他因为决定参加一名在监狱教堂认识的朋友女儿生日晚宴才会违反宵禁规定,他并不清楚此人具有黑帮背景,也从未听说过朋友所在的黑帮。
在加拿大赖了很多年的赖昌星经常宣称自己财政状况不太好,钱财正在耗尽。但他却一直能在加拿大维持生活。有消息披露,美国和其他地方都曾有人汇款给赖昌星,香港更有地下钱庄曾协助汇款给他,因此有人还被香港廉政公署控告洗黑钱,但被告被判无罪。
2007年九月,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撤消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复核案上诉,进行第二次遣返前风险评估,目的是尽量实施赖昌星对进行遣返(回中国)。舆论认为,加拿大移民部撤消上诉并着手进行新的风险评估,表明有关遣返赖昌星的新一轮司法行动已展开。与此同时,加移民部入禀加拿大联邦法院,要求恢复对赖昌星的宵禁规定。案件已排期于2007年十一月在温哥华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