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外汇期货交易每日清算制度
Ⅰ 外汇期货交易有交割日吗
外汇期货交易是有交割日的,国际货币市场所有外汇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都是一样的,为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交割月的第三个星期三为该月的交割日。
外汇期货交易介绍:
外汇期货交易是指在约定的日期,按照已经确定的汇率,用美元买卖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
全世界的期货交易所主要有: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悉尼期货交易所、新加坡期货交易所、伦敦期货交易所。
期货市场至少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交易市场,另一个是清算中心。期货的买方或卖方在交易所成交后,清算中心就成为其交易对方,直至期货合同实际交割为止。外汇期货和合约外汇交易既有一定的联系,在具体运作方式也有一定的区别。
外汇期货交易每日涨跌停板限制:
每日涨跌停板额是一项期货合约在一天之内比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格高出或低过的最大波动幅度。八种外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额规定如下:马克1250美元、日元1250美元、瑞士法郎1875美元、墨西哥比索1500美元荷兰盾1250美元、法国法郎1250美元,一旦报价超过停板额,则成交无效。
Ⅱ 货币期货交易的机制包括哪些内容
货币期货交易的机制包括内容:
一、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风险。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结算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三、涨跌停板制度: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停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
四、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实行持仓限额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于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五、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
六、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进行的交割为实物交割,按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的交割为现金交割。一般来说,商品期货以实物交割为主,金融期货以现金交割为主。
七、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投资者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 我国期货交易所对强行平仓制度主要规定是当会员结算准备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八、风险准备金制度 :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为了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风险带来亏损而提取的专项资金的制度。
九、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定期公布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制度。期货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货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所有上市品种的期货交易行情、各种期货交易数据统计资料、交易所发布的各种公告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制定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Ⅲ 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和外汇期权交易的异同点
相同点:
1、外汇期货交易与外汇远期都是外汇市场的组成部分。
2、外汇期货交易与外汇远期交易的对象相同,都是外汇。
3、外汇期货交易与外汇远期交易的原理相同。
4、外汇期货交易与外汇远期交易的作用相同,这两种交易的主体都是为了防止和转移汇率风险,达到保值与投机获利的目的。
5、外汇期货交易与外汇远期交易都是约定在一个确定的未来时间内,按照一定的条件,交收一定金额的外汇。
6、外汇期货交易与外汇远期交易都发源于国际贸易,并为防范汇率风险担当提供条件.
不同点:
1、市场不同。外汇期货市场是一个高度规范化的交易场所,而远期外汇市场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
2、交易方法不同。外汇期货交易是以拍板叫价的方式成交的,而远期外汇市场是通过电讯工具进行的,并同时报出买卖价。
3、合同规范程度不同。在外汇期货交易中,合同是十分标准的,表现为在金额、交割期、交割地点的标准化。
两者还存在许多其他的差别,在日常操作中,一定要加以区分,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
(3)简述外汇期货交易每日清算制度扩展阅读:
远期外汇交易是外汇市场上的一种交易,具有现货交易的对称性。远期外汇交易是外汇市场上的重要交易之一。通常,即期外汇交易也由外汇银行和外汇经纪人管理。
在远期交易中,买卖双方通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外汇交易的数量、期限和汇率,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汇率交货,直到约定的日期。远期交易的交割期限一般为1个月、3个月、6个月,有时甚至长达1年。
这种交易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或尽量减少因汇率变动而可能造成的损失。投机者也经常利用远期交易来获利。因此,许多国家对远期交易都有一定的限制措施。
外汇期货交易是外汇交易的一种方式。外汇交易完成后,双方不提供现汇,只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签订合同,按照约定的汇率在未来某一个月实际办理外汇收支。这是规避汇率风险的主要措施之一。交货期一般为1个月、3个月、6个月。
在对外贸易中,为了扩大出口,提高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为了方便融资,进口商经常签订远期付款合同。货币汇率的波动以及在收款和付款之前的期间对双方造成的更大损失都是不可预测的。为了避免汇率风险,进口商需要购买预先支付的外汇期货;
为了规避汇率风险,出口商还需要提前卖出到期时收到的外汇期货;外汇银行还需要通过买卖远期外汇期货来平衡自己的头寸,以确保自己的业务和资本安全。
Ⅳ 外汇期货为什么要每天都结算
外汇期货与期货一样,每天实行无负偿制度。由于,期货杠杆效应,利润更高,风险也放大,波动频繁,为了保障你正常交易,经纪公司或交易所会对他的会员每天进行结算(交易保证金和结算保证金),帐号资金不足的 经纪公司或交易所会通知你交足保证金或是强制平仓。
Ⅳ 外汇期货交易的规则主要有
外汇是一个高风险与高回报并存的行业,目前很多的投资者都在参与炒外汇。面对高风险的市场,一定要遵守一定的守则,这样可以帮助投资者控制风险,保持最大的利润。今天小编就说说外汇交易应遵循哪些规则?
1、每次入市买卖,损失都不应该超过本金的十分之一( 可自行约定一个比例,切记不可过大)。
我们每次在进行外汇交易时,都应该严格控制自己的损失,而最大的亏损量不应该超过本金的十分之一。为了能够很好的控制,我们在进行交易的时候,最好设下止损位,这样就可以保证自己的亏损不至于扩大。
2、永远设立止损位
设立止损位,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能让外汇投资者在出错时,也能保持资本可以再次进行买卖操作。
3、不要频繁做单
就是不要因为买卖而买卖,在相关专家研究观察市场投资者心理后,发现有一个这样的现象:很多人会因为想买卖外汇而去买卖外汇,而他们的第一思考却不是“我为什么要买卖外汇?”,“我是否在这次买卖中能否获得利润?”。
4、不让持仓转盈为亏。
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确实不易。面对诱人的利润,很多人还想获得更多,从来不知足,到最后市场见顶,价格一步一步下跌,还抱着“这只是调整”的心态,认为“市场还会创新高”。可惜事与人违,到最后,利润没有了,还造成亏损。(只要有盈利不论多少你就是赢家。)
5、不逆势而为
不逆市而为,这个应该考虑到操作的周期,来加以应用。也就是分清市场的长,中,短周期的趋势,结合自己本身操作的周期是长,中还是短。例如,如果市场在短期是下跌,而自己的操作周期也是短期行为,那么,就不要长期持有。
6、不懂的行情,即平仓离场
如果对自己的操作和原有看法产生了怀疑,那么这种心态会严重影响投资者操作决策,这样下去,只能造成投资错误。
7、只在活跃的市场买卖
只有活跃的市场,才能有获得丰厚利润的机会,同时也能造成损失。
Ⅵ 外汇期货交易与远期外汇交易有什么区别
1、交易者不同。外汇期货交易,只要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任何投资者均可通过外汇期货经纪商从事交易,对委托人的限制不如远期外汇交易,因为在远期外汇交易中,参与者大多为专业化的证券交易商或与银行有良好业务关系的大厂商,没有从银行取得信用额度的个人投资者和中小企业极难有机会参与远期外汇交易。
2、交易保证金。外汇期货交易双方均须缴纳保证金,并通过期货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计算盈亏,而补交或退回多余的保证金。而远期外汇交易是否缴纳保证金,视银行与客户的关系而定,通常不需要缴纳保证金,远期外汇交易盈亏要到合约到期日才结清。
3、交易方式不同。外汇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公开喊价的方式进行的。交易双方互不接触,而各自以清算所结算中间人,承担信用风险。期货合约对交易货币品种、交割期、交易单位及价位变动均有限制。货币局限在少数几个主要币种。而远期外汇交易是在场外交易的,交易以电话或传真方式,由买卖双方互为对手进行的,而且无币种限制,对于交易金额和到期日,均由买卖双方身由决定。这在经济不景气时,对方违约风险增大,在交易时间、地点、价位及行情揭示方面均无特别的限制。
4、整体交易。在外汇期货交易中,通常以本国货币作为代价买卖外汇,如在美国市场仅以美元报价,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币种如马克与日元之间的避险,只能以美元为代介买卖日元或马克从而构成两交交易。而在远期外汇交易中,不同币种之间可以直接交易。
5、现货结算与差额结算。外汇期货交易由于以清算所为交易中介,金额、期限均有规定,故不实施现货交割,对于未结算的金额,逐日计算,并通过保证金的增减进行结算,期货合约上虽标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转让,实行套期保值,减少和分散汇率风险。当然,实际存在的差额部分应进行现货交割,而且这部分所占比例很小。而在远期外汇交易时,要在交割日进行结算或履约。
Ⅶ 外汇期货交易与远期外汇交易有什么区别
1、交易者不同。外汇期货交易,只要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任何投资者均可通过外汇期货经纪商从事交易,对委托人的限制不如远期外汇交易,因为在远期外汇交易中,参与者大多为专业化的证券交易商或与银行有良好业务关系的大厂商,没有从银行取得信用额度的个人投资者和中小企业极难有机会参与远期外汇交易。
2、交易保证金。外汇期货交易双方均须缴纳保证金,并通过期货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计算盈亏,而补交或退回多余的保证金。而远期外汇交易是否缴纳保证金,视银行与客户的关系而定,通常不需要缴纳保证金,远期外汇交易盈亏要到合约到期日才结清。
3、交易方式不同。外汇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公开喊价的方式进行的。交易双方互不接触,而各自以清算所结算中间人,承担信用风险。期货合约对交易货币品种、交割期、交易单位及价位变动均有限制。货币局限在少数几个主要币种。而远期外汇交易是在场外交易的,交易以电话或传真方式,由买卖双方互为对手进行的,而且无币种限制,对于交易金额和到期日,均由买卖双方身由决定。这在经济不景气时,对方违约风险增大,在交易时间、地点、价位及行情揭示方面均无特别的限制。
4、整体交易。在外汇期货交易中,通常以本国货币作为代价买卖外汇,如在美国市场仅以美元报价,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币种如马克与日元之间的避险,只能以美元为代介买卖日元或马克从而构成两交交易。而在远期外汇交易中,不同币种之间可以直接交易。
5、现货结算与差额结算。外汇期货交易由于以清算所为交易中介,金额、期限均有规定,故不实施现货交割,对于未结算的金额,逐日计算,并通过保证金的增减进行结算,期货合约上虽标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转让,实行套期保值,减少和分散汇率风险。当然,实际存在的差额部分应进行现货交割,而且这部分所占比例很小。而在远期外汇交易时,要在交割日进行结算或履约。
Ⅷ 货币期货交易的机制包括哪些
期货交易制度 期货市场是一种高度组织化的市场,为了保障期货交易有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保障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对期货市场的高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期货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的交易制度(也就是“游戏规则”),所有交易者必须在承认并保证遵守这些“游戏规则”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期货交易。与现货市场、远期市场相比,期货交易制度是较为复杂和严格的,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期货市场高效运转,发挥期货市场应有的功能。 期货交易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期货交易制度包括期货市场管理的一切法律、法规、交易所章程及规则。狭义的期货交易制度仅指期货交易所制定的经过国家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期货交易规则》及以此为基础产生的各种细则、办法、规定。 一、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风险。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结算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三、涨跌停板制度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停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 四、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实行持仓限额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于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五、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 六、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进行的交割为实物交割,按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的交割为现金交割。一般来说,商品期货以实物交割为主,金融期货以现金交割为主。 七、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投资者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 我国期货交易所对强行平仓制度主要规定是当会员结算准备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八、风险准备金制度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为了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风险带来亏损而提取的专项资金的制度。 九、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定期公布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制度。期货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货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所有上市品种的期货交易行情、各种期货交易数据统计资料、交易所发布的各种公告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制定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Ⅸ 简述外汇期货市场的特点
波动大,趋势不稳定,门槛高,时间过长。
Ⅹ 外汇期货交易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外汇期货交易也称货币期货交易,是指外汇交易双方在外汇期货交易所以公开喊价的方式成交后,承诺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以约定的价格交割某种特定标准量货币的交易活动。
外汇期货交易的特点:
(1)固定的交易场所:在有形的货币期货交易市场内进行交易活动;
(2)公开喊价:买家喊买价,卖家喊卖价;
(3)交易契约--外汇期货交易合同。双方承诺的交易品种,日期,约定的价格,特定标准量货币,保证金,手续费,交易地点等,一张标准的外汇期货合同:标准交割日,标准交割量,标准交割地点;
(4)外汇期货交易只有价格风险,没有信用风险;
(5)交易采用"美元报价制度";
(6)交易的双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