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期货代理商的法律责任
1. 代理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当然需要的啦,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看你怎么个表现形式,你比如你的代理行为严重损害了被代理人的权益啊超越代理权等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 代理商有法律责任吗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都对代理做了规定。
3. 请问做国外外汇平台商IB代理要付法律责任吗
看你们和客户签的是什么合同,如果没有签那就不要负责了。
4. 关于代理商的权力和相关的法律条文
1、代理商的权利基于被代理人的授予。所以以代理协议为基础,具体由双方协商规定。
2、具体参照民法通则
第四章 第二节 代 理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
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
得代理。
第六十四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
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
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
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
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
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
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
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
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
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 代理人死亡;
(四)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 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 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五) 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5. 请问代理产品,我们代理商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呢
只要是在代理权限(即合同里注明的代理事项)内,并且你的各种手续合法完备,相关法律责任又被代理商(即生产厂家)负责。
6. 与外国代理商的法律协议
1、你似乎没有说全,处理纠纷按照他们国家的法律解决外,纠纷的解决地是不是也在他们国家。如果是,影响很大,因为你不一定清楚他们国家的法律(如果你非常清楚熟悉当别论),这里有外国法的查明的问题,合同履行中你必须考虑你的行为是否违反他们国家的法律,而且发生纠纷要去他们国家解决,你的诉讼成本会很大,你会面临一不知道你的权益是否会受到他们国家法律的保护,二、到他们国家打官司,你要雇当地的律师,雇翻译,当地的法律环境你也不了解,找什么律师你不知道,诉讼还是有时间的要求,没准你律师还没找好,就要开庭了,成本很高,可能得不偿失,外国也有骗子,对方容易利用这一条打你突然袭击或者在争议中逼你让步(特别是争议金额不大的情形,出于成本,对方可能据此占你的便宜,你有时不得不忍气吞声),所以要慎重,到时你会很别扭,时间很紧迫。
2、你的建议没有可操作性,结合两国法律协商解决的前提是什么,是在中国诉讼解决还是外国诉讼解决,还是第三国诉讼解决,或者是仲裁都没说清。但是在中国,选择中国法院解决,我不知道你的合同标的有多大,中国法院是不会采用外国法审案件的,一方面法官不懂,另一方面也有司法主权的问题。中国的仲裁机构据我所知,包括国际贸仲,一般都不敢接受你这种中外法律结合的解决方式,对于外国法,很多仲裁员也不清楚,无法给你审理。
3、建议你:
3.1争议的解决方式很重要,对你最有利的是在中国诉讼,用中国法律,把风险推给他。如果对方处于市场强势地位,可以选择在中国国际贸仲仲裁,或者选择第三国的仲裁机构仲裁,发生争议,大家都要去第三国,都面临人生地不熟的风险,以避免对方权利滥用。适用法律也是一样,要么用中国法,要么用第三国法或者相应的国际公约。具体争议的解决条款你可以到相应的仲裁机构的网站上选取。
3.2另外,还有一个地方你要注意,合同的语言文本,如果对方要求他们的语言主导,汉语仅供参考,你也要小心,除非你对于他们国家的语言很精通,否则,你面临你的的意思表达因为种种原因(包括翻译的水平不高等)未能准确在合同中以他们的语言阐明的可能,最终造成里理解错误而吃亏。
祝你好运。
7. 国际期货合法吗怎么代理国际期货
是合法的,做撮合时交易,拿手续费的盘子,这样安全。做头寸肯定不合法,会被查的
8.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990年7月13日对外经济贸易部颁布的《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是介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是接受货主或承运人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
1995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二条则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二条还规定“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是指境外的投资者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形式设立的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外商投资企业”。
由于世界绝多数国家都允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代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我国有关公路、铁路、水上(国际海上运输除外)、航空运输和多式联运的法规和规章,也都允许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代理承运人承揽货物,办理相关运输手续,事实上我国许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也都取得了经营国际铁路运输、国际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的资格,参照世界各国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的完整定义应当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承运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企业。
尽管世界各国因货运代理业的历史发展、管理体制和法律文化等的不同,对于货运代理人的称谓、定义有所不同。但是,基本上都认为货运代理人是受运输关系人的委托,为了运输关系人的利益,安排货物的运输,提供货物的交运、拼装、接卸、交付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并收取相应报酬的人。其本身不是运输关系的实际当事人,而是运输关系实际当事人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