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Ⅰ 参股期货概念股一览 期货概念股有哪些上市公司
期货公司经营模式
随着我国期货行业的成长,我国期货公司形成了3种经营模式:一是传统专业期货公司,主要以其所在省份或地区为核心市场,在当地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拥有较好的市场信誉和行业知名度,是所在省份或地区的龙头期货公司。二是大型现货机构兼营期货业务,这类公司具备某类商品贸易的背景,通常与该品种的现货生产商、贸易商联系密切,这类公司拥有生产、储运、贸易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信息优势,交易量较大。三是券商系期货公司,券商系期货公司是系金融期货推出而诞生的,其主要优势集中在金融资源、客户资源、研发方面。
期货股梳理
中国中期(25.40 +2.05%,买入)持有国际期货约20%股权,国际期货成交量及成交金额稳居行业前列,利润贡献占比258%。公司拟向中期集团等7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国际期货80%股权,因市场震荡重组搁浅,但主业萎缩下转型诉求依然强烈,建议持续关注公司动态。弘业股份(13.97 -3.66%,买入)持有弘业期货16%股权,利润贡献比20%。厦门国贸(7.02 -5.01%,买入)持有国贸期货100%股权,净利率贡献比约4%。物产中大(12.40 -1.59%,买入)持有旗下浙江中大期货95%股权,净利润贡献比约2%。
短期内期货市场火爆点燃期货股投资热情
期货市场行情火爆,期货股大受追捧,中国中期、弘业股份和厦门国贸逆势涨停。实际上,期货交易火爆对期货公司利润贡献有限。就交易手续费率来看,仅万分之0.11。就期货公司收入结构来看,手续费收入贡献比持续走低,目前约50%左右,而保证金的利息收入、资管收入和其他收入逐步上升。就期货市场份额来看,期货市场分散,竞争激烈。因此,短期内的火爆交易量对期货公司利润贡献或低于预期。
Ⅱ 求有可能被收购的两家国内上市公司,以及原因
这个不看点消息是很难看出,但我可以判断出行业。消费类:酒,食品,医药,其他都是中国公司借着国外经济不好去收购别人,国外只有消费行业还有实力收购,其他都自身难暴。(中国公司尤其喜欢收购矿。。。一看就是赔本买卖,经济走弱,资源都是走下坡路的,国际期货价格权都在别人手里,买了就是任人宰的)
Ⅲ A股股市:哪些上市公司是做期货业务的
有期货第一股之称的中国中期[18.52 -2.73%]持有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原辽宁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94%的股权,中期期货是专门从事商品期货经纪和金融期货经纪的国内大型期货公司之一,是全国四大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已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和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今年3月证监会同意中国中期以2038万元收购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亿元)18.53%的股权,国际期货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营运最规范的大型期货公司之一,其年度业务量已经占国内期货市场全年业务量的5%左右。
厦门国贸[14.14 -2.35%]出资1亿元,持有厦门国贸期货100%的股份;新黄浦[13.91 -1.49%]2007年以1.42亿元受让华闻期货100%的股权,华闻期货已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交易结算业务、交易结算会员资格,2008年又以增资的形式出资3234万元,收购江西瑞奇期货43.75%的股权,瑞奇期货是江西唯一一家期货公司,已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美尔雅[11.22 -2.52%]投资2700万元持有美尔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45%的股权;中大股份[13.80 -2.47%]直接和间接持有中大期货95.1%的权益,中大期货的注册资本1亿元;高新发展[7.23 -4.11%]投资3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新湖中宝[9.70 -1.12%]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新湖期货86.11%的股权;中金岭南[17.52 -0.68%]直接及间接持有深圳金汇期货100%的股权;现代投资[17.69 0.63%]持有大有期货(注册资本1.5亿元)100%的股权;弘业股份[14.77 0.20%]持有江苏弘业期货42.87%的股权;云南铜业[0.00 0.00%]投资2000万元参股云晨期货,占注册资本的40%;丰原生化[5.71 5.94%]投资2850万元参股华安期货,占其注册资本的28.5%;伊力特[8.33 -2.46%]持有新疆金石期货37.12%的股权;中粮地产[7.70 0.52%]投资1000万元持有金瑞期货10%的股权;江苏舜天[6.55 1.87%]持有苏物期货16.67%的股权。
Ⅳ 国内有哪些著名的上市公司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平安、中国石油、招商银行、中国石化、交通银行等。
2019年中国上市公司百强排行榜显示,工商银行以3,724.13亿元的利润总额连续十年蝉联榜首,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平安排名第二至五位,位次与去年保持一致。
中国石油、招商银行、中国石化、交通银行和中国建筑排名第六至十位。其中,处于竞争激烈行业的中国建筑首次跻身前十,尤为可贵。今年500强上榜线10.74亿元,比去年提升7%,华邦健康排名第500位。
(4)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扩展阅读
2019年500强中有69家位于西部地区,连续四年保持稳步增长,358家位于东部地区,东部依旧居于绝对主导地位。
按省市分析,北京以74家继续居于榜首,广东(70家)、上海(56家)、浙江(46家)、江苏(39家)、山东(24家)排名第二至六位,上海上榜企业增数最多(增加4家),并一举扭转连续多年的下滑态势。从城市间比较来看,北京、上海和深圳(39家)持续位居三甲。
位列第四至第八的城市分别是,南京(15家)、广州(14家)、杭州(13家)、成都(12家)和宁波(10家),其上榜企业数量均超过10家,成都是西部地区唯一上榜企业数量超过10家的城市。
Ⅳ 中国的上市公司都有哪些
腾讯控股、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移动、台积电、爱奇艺、农业银行、京东等。
1、腾讯控股
腾讯控股2018年1月29日收于471.60港元,创下上市以来最高收盘价,2018年4月15日收盘仅有386.80港元。不到三个月时间,腾讯控股市值蒸发了8058.71亿港元。
2、阿里巴巴
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集团在美国当地时间2014年9月19日正式在纽交所上市,代码为BABA,开盘价为92.7美元,大涨36.3%,市值达到2383.32亿美元。
3、爱奇艺
爱奇艺2018年正式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IPO发行价定在18美元/ADS,融资金额达22.5亿美元,远超此前计划募集的15亿美元。总市值为110亿美元。
4、网络
2005年8月5日,中国头号网络搜索引擎网络公司的股票在纳斯达克市场首次公开上市,股价当天狂涨354%,从27美元的每股发行价上涨到收盘时的每股122.54美元,盘中一度曾冲破每股150美元大关。
5、京东
美国当地时间2014年5月22日,京东在纳斯达克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JD”,开盘报价为21.75美元,较发行价19美元上涨14.47%,市值达到约297亿美元。
Ⅵ 中国现有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及股票代码
进入随便哪个股票软件(通达信,钱龙等等)后,按J 和R两个键+回车,就是金融板块(所有的金融类股票)
Ⅶ 期货概念股票龙头去哪里找
1.期货概念股票一般指上市公司中有控股、参股期货公司的一类公司;
2.期货概念股票有哪些:
序号 代码 简称 参股公司 股份比例 参股额度(亿元)
1 000060 中金岭南 深圳金汇期货经纪公司 100%
2 000562 宏源证券 华煜期货 100% 0.433
3 000628 *ST高新 成都倍特期货 100% 0.350
4 000783 长江证券 长江期货经纪公司 100% 1.000
5 000900 现代投资 湖南大有期货 100% 0.400
6 000996 中国中期 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00%
7 600030 中信证券 中证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原金牛期货) 100% 1.500
8 600109 国金证券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原天元期货) 100% 0.800
9 600638 新黄浦 华闻期货 100% 1.420
10 600755 厦门国贸 厦门国贸期货 100% 1.000
11 000686 东北证券 渤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96% 0.960
12 600704 中大股份 浙江中大期货 95.1%
13 600107 美尔雅 美尔雅期货 90% 0.270
14 000791 西北化工 甘肃陇达期货 71.8% 0.215
15 000010 S ST华新 广东寰球期货 70%
16 000430 S ST张股 湖南天通期货 70%
17 000573 粤宏远 东莞宏远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66.67% 0.163
18 00728 国元证券 国元期货 55% 0.550
19 600288 大恒科技 大陆期货 49% 0.440
20 600128 江苏弘业 江苏弘业期货 42.87% 0.500
21 000878 云南铜业 云晨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40% 0.200
22 600331 宏达股份 中期期货 28.65% 1.720
23 000930 丰原生化 华安期货经纪责任有限公司 28.5% 0.285
24 600084 ST新天 新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2.95% 0.070
25 600287 江苏舜天 江苏苏物期货 16.67% 0.100
26 000031 中粮地产 金瑞期货 10% 0.050
27 000897 津滨发展 津滨期货 10% 0.030
28 600500 中化国际 自营天胶期货
3.在以上这些股票中寻找最近半年来交投活跃的MACD>0的个股进行关注(盘子不要太大)。
Ⅷ 中国中期这个股票怎么样呀
1、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包括公司现有股东)等特定投资者,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区间为7,000———14,000万股,本次发行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上、下限不做调整。在该区间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的股份数量为4,000万股。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21.65元/股(本次发行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该价格下限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具体发行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将全部用于增资收购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和中期嘉合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及增资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2007年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完成和进行了对中期期货有限公司、中期嘉合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传统的效益较差的业务剥离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管理架构重建、引进经营管理人才等工作之后,公司内部的业务结构及管理体制发生了显著变化,为顺利实现公司由传统服务业,向以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转型的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7年,我国商品期货市场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整个市场交易量和交易额较上年分别增长了62%和95%;交易品种增加,2007年推出了棕榈油、聚乙烯、菜籽油、锌四个新的交易品种;2008年年初推出了黄金期货交易品种,股指期货推出在即,标志着中国即将迎来金融期货时代;以股指期货筹备上市为契机,中国资本市场开始出现大融合浪潮,期货品种不断创新,市场容量迅速扩大,期货行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期货公司普遍存在资本金不足的问题,约束了期货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期货公司必须迅速补充足额的资本金才能满足市场急剧扩张的要求。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增资期货公司,不仅符合国家大力发展期货业的政策导向,而且对期货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推动我国期货行业大发展,都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通过非公开发行增资期货公司,将增强国内期货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目前国内期货公司与国际期货公司相比,具有很大差距;同时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迫切需要国内期货公司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通过非公开发行增资期货公司对公司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缩小与国际同行业水平的差距,都将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未来金融期货业务的发展做好技术、研发与人才等各方面的准备。 (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通过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期货公司净资本 资本金的增加对增强公司实力、迅速扩大期货公司的经营规模有着巨大作用。期货市场业务的快速扩张使期货公司客户保证金增加,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期货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客户权益的6%。客户保证金额的快速增加,反复地冲击着监管部门规定的边界值。为了解决资本金的持续补足机制,同时为了满足公司期货业务迅速发展的要求,公司拟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充实期货公司的净资本,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使中国中期成为中国最具综实合力和良好发展前景的期货控股集团。 2、增设新的营业部网点 以营业部为基地,进一步扩大和优化网点布局,拓展公司业务渠道,提高市场份额。经纪业务是期货公司稳定的收入来源,中国中期拟增资的中国国际期货、中期期货和中期嘉合3家期货公司,分别拥有9家、2家和3家营业部,其中中国国际期货还拥有一家海外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还是国内代理交易额第一家突破2万亿的期货公司。在为公司创造利润的同时,营业部还是公司重要的营销平台。在市场规模、交易种类和交易量不断放大的情况下,经纪业务具有收益稳定的特征。目前期货业面临很大的业务扩展机会,因此,公司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合适的网点设立营业部。同时,公司还鼓励二级营业部积极发展三级营业部网点,从而提高全国营业网点的覆盖率,扩大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 3、技术型投入 (1)增强研发力量,建立中期研究院。通过建立中期研究院,研究和分析国内外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掌握期货市场信息,进行期货行业政策的前瞻性研究,以此指导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力求通过吸引国际国内顶尖的期货研究人才,使中期研究院的研究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加强信息网络建设。通过建设公司区域网站与网上办公系统,提高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扩大和优化业务网络布局,强化信息技术支持,并将继续增加对网上经纪业务的技术投入,培育公司未来金融衍生品服务的竞争力。 (3)对交易设备与交易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应对交易系统技术风险的能力,保障交易系统安全运行。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立中期研究院与信息技术网络,中国中期将形成以“期货研究”与“信息网络”为两翼,商品期货业务、金融期货业务为核心业务的公司运营模式。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包括公司现有股东)等特定投资者,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27,921,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28%。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 2、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21.65元/股(本次发行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该价格下限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具体发行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区间为7,000———14,000万股,本次发行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上、下限不做调整。在该区间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的股份数量为4,000万股;同时,向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外的不超过九家投资者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4、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发行完毕后,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1、投资16.132亿元增资收购中国国际期货 中国国际期货2007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11,000万元,增资价格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确定为1.48元,中国国际期货拟增资为12亿元实收资本,增资后中国中期占中国国际期货实收资本的比例为90.83%。 2、投资3.24亿元增资收购中期嘉合 中期嘉合2007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3,000万元,增资价格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确定为1.20元,中期嘉合拟增资为3亿元实收资本,增资后中国中期占中期嘉合实收资本的比例为94.97%。 3、投资5.04亿元增资中期期货 中期期货2007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5,000万元,增资价格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确定为1.12元,中期期货拟增资为5亿元实收资本,增资后中国中期占中期期货实收资本的比例为99.40%。 4、增资三家期货公司总共需要资金24.412亿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如有剩余,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股份属于关联交易,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本次发行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主管机关所有必要的批准,并以下列有关事项的妥当完成为实施前提: 1、相关国资管理部门同意本公司对中国国际期货进行增资收购。 2、中国国际期货的资产评估报告向相关国资管理部门备案完成。 3、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核准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第二节发行对象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发行对象: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维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兴安营村东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0 年12 月1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信息咨询等。 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2、历史沿革 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2002年8月经过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 3、最近三年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成果 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创新投资、信息咨询、IT产业的投资等。经过前期的业务拓展,公司直接投资了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恒通卫星通信导航有限公司、捷利物流有限公司等,并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效果。通过以上的投资,公司形成了以投资控股、IT信息技术服务、物流服务为主的经营格局。近年以来,公司一直在甄别与筛选符合未来发展目标的投向与领域,以便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本着稳健经营的政策,近3年以来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外延式扩展和投资,主要是发展一系列信息咨询与管理、投资管理咨询、临时性短期投资等,每年保持着数百万元的经营利润水平。 4、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北京恒利创新2007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资产负债简表 单位:万元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二、发行对象受处罚情况 根据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说明,最近5年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恒利创新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本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期货、金融期货服务及物流服务业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后,北京恒利创新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北京恒利创新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形成或可能形成同业竞争的产品及业务。 北京恒利创新与公司现有的关联交易主要如下: 1、截止目前,公司尚欠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245,623.13元。 2、2006年度公司向交通银行哈尔滨和平支行贷款1,900万元,由北京恒利创新以其所持本公司2,000万股法人股提供质押担保。 3、2007年度公司向交通银行哈尔滨和平支行贷款1,900万元,由北京恒利创新以其所持本公司2,000万股法人股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后,公司与第一大股东若发生新增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除以上第三条“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中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无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五、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主体为北京恒利创新和中国中期 (二)认购股份数量 北京恒利创新(本节中以下简称“乙方”)认购中国中期(本节中以下简称“甲方”)非公开发行股份4,000万股,且所认购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新发股份4,000万股。 2、认购价格: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65元,不低于甲方2008年2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均价的90%,最终按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确定。 3、限售期:乙方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在合理期限内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乙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协议生效条件 1、本协议由甲方、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甲方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2、上述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协议生效日。 (五)声明、承诺与保证 1、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甲方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协议系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的《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甲方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甲方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亦无足以妨碍或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或有负债事项。 (4)甲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2、乙方声明、承诺与保证如下: (1)乙方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协议系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乙方的《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乙方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乙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5)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六)保密 1、鉴于本协议项下交易可能引起甲方股票价格波动,为避免过早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协议有关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事宜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 2、双方均应对因本次交易相互了解之有关各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本次发行聘请的已作出保密承诺的中介机构调查外,未经对方许可,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