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货国债托管账户描述
⑴ 参与10年国债期货交割的是要开立什么账户
如果要交割的话需要开立期货法人账户参与交割。
⑵ 中国银行,设立基金交易账户和国债托管账户,是否需要手续费
这两个账户都不需要收费,都是作为登记而使用的,不会收费。
任何一家银行都不可能对这两个账户收费,除非它不想再卖基金、国债了。
请您放心,即使您开了不用也不会收费。
如有不懂之处,真诚欢迎追问;如果有幸帮助到你,请及时采纳!谢谢啦!
⑶ 怎么开立国债托管账户
携带债券交易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开户行办理调整托管账户业务,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客户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投资资产托管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为“托管人××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产”专用章和托管人的授权人名章。专用章名称应与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名称一致,预留银行签章由托管人负责保管和代为使用。
(3)国债期货国债托管账户描述扩展阅读
托管人开立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托管人营业执照正本;托管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托管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关于××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受托人委托托管人开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资产托管账户的委托书。
⑷ 通过工行个人网上银行购买记账式国债,如何开立国债托管账户
如您尚未在工商银行开立国债托管账户,请登录个人网银,选择“网上国债-购买国债-记账式国债”,在购买记账式国债时按照页面提示一并开立即可。
⑸ 国债托管账户有什么作用啊
国债托管账户申报应当提交国债托管机构、账户全称、账户号码、开户证件类型和开户证件号码等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⑹ 我去柜台已经开通储蓄国债托管账户,可是刚才在网银查,上面写我还没
您使用银行卡中国银立债托管账户直接用其柜台购买债;您使用期存折中国银立托管账户必须柜台补打实物托管账户并使用实物托管账户本柜台购买
⑺ 中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账户能销户吗
(1)当然可以,
(2)持卡或折到银行柜台就可以办理销户。
个人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步骤:
(1)到 工行、农行、建行、中行等商业银行或城市银行办理一张储蓄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下面以工商银行为例,阐述通过网上银行购买电子国债的过程。
(2)进入工行网站。
(3)在弹出的登录界面输入:
(1)、登录名。可以是卡号(首次登录要用卡号),也可以是个性昵称(这个要登录后修改昵称才行),甚至是办理网上银行时的手机号也可以。如本卡卡号为:9558800200156628832
(2)、密码。办理银行卡时设置的密码。
(3)、验证码。网页打开时随机产生的网页验证码。
(4)在我的账户页面,选择 网上债券。进入网上债券页面。
(5)在网上债券页面,选择储蓄国债-->电子式储蓄国债
(6)第一次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需要在购买前“开通国债托管账户”。
(7)最后一步:
第一,从网上查询电子式储蓄国债发行的时间,一般的是每年的2月、4月、6月、7月、8月、10月的10号。在这个日期之前,把钱存入托管账户的银行交易卡(即银行储蓄卡)。
第二,在电子式国债发行的日子,登录个人网上银行,进入网上债券,选择电子式储蓄国债,选好3年期还是5年期,点击购买.
⑻ 工商银行的债券托管账户是什么
债券托管账户是您办理债券业务的托管簿记。托管账户用于管理您在我行购买的债券,可以记载和反映您持有的债券情况。
温馨提示:购买柜台记账式债券和储蓄国债(电子式)均需使用托管账户,且一个客户只能在我行开立一个托管账户哟~
⑼ 国债期货标的的含义
国债期货标的的含义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国债期货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提供约定的房屋供承租人居住的行为,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在保险的种类中,公众责任保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保险,没有实际标的物。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服务的给付行为。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⑽ 国债期货是怎样交割的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割业务指南》 (2015年7月1日实施 2017年4月1日第一次修订)中相关条款对国债期货交割进行了规定:
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二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之前一个交易日,每日收市后,同一交易编码的交割月份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对冲平仓结果不计入当日结算价的计算。交易所对对冲平仓按成交收取手续费。
国债期货整个交割流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由卖方主动提出交割申报,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割;第二阶段,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未平仓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入交割。
国债期货交割模式分为一般模式和券款对付模式(以下简称“DVP”),进行DVP模式交割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配对双方均以中央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参与交割;
(2)配对双方参与交割的国债托管账户不为同一账户;
(3)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客户持仓进入交割后,其交割在随后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完成,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交割日。
(一) 最后交易日之前交割的具体流程
1、意向申报日
(1)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应当在当日9:15-15:15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结算会员可以授权交易会员为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结算会员应提前办理书面授权,并报交易所备案。授权书应包含授权交易会员为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内容。
(2)卖方客户通过会员主动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可在9:15-15:15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交易所申报客户的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3)买方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可在9:15-15:15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交易所申报客户的交割数量和收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但不能申报待接收国债的券种。买方在同一会员处每个交易日仅能申报一条交割意向。买方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接收交割国债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
(4)每日收市后,同一交易编码的交割月份合约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对冲平仓结果不计入当日结算价的计算。
(5)交易所确定进入交割的买卖方: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先按照客户在同一会员的申报交割数量的总量和持仓量的较小值确定有效申报交割数量,所有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进入交割。交易所按照“申报意向优先,持仓日最久优先,相同持仓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买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大于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的,按照买方意向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未进入交割的意向申报失效。当日未进行交割申报但被交易所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交易所根据卖方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按照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在该买方客户事先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中指定收券账户。
(6)交割配对: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采用最小配对数方法进行交割配对,并于当日收市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将配对结果和买方客户应当缴纳的交割货款通知会员。
(7)手续费:交易所在结算时对进入交割的买卖方客户扣划交割手续费。
(8)发送待划券信息:卖方以中国结算的国债托管账户交券的,交易所在当日结算后,将卖方客户的待划券信息通过中国结算转发给相应的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
2、第一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卖方交券日:交易所将过户指令发送给托管机构。卖方以中央结算的国债托管账户交券的,应当按照中央结算的相关规定,在中央结算当日日终前通过中央结算的业务系统对过户指令进行确认;卖方以中国结算账户交券的,中国结算于日终结算时处理过户指令。划券不成功的,交易所于第二交割日进行差额补偿处置。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无操作。
3、第二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缴款日:当日结算时,交易所从买方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交割货款至卖方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同时释放买方和卖方交割持仓占用的保证金至结算准备金。若发生国债跨市场转托管业务,交易所向国债托管机构发送转托管指令,进行国债转托管,由买方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转托管费。转托管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割的双方需要缴纳过户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券款对付日:交易所向中央结算传输指令,卖方和买方客户根据交割配对结果,按照中央结算的有关规定进行券款对付。DVP交割失败的,交易所于第三交割日进行差额补偿处置。
4、第三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买方收券日:交易所将过户指令发送给托管机构。中央结算于当日日终前处理过户指令;中国结算于当日日终结算时处理过户指令。由于买方客户国债托管账户原因导致划券不成功的,相应国债暂存在交易所的国债托管账户中,买方客户可以重新申报接券的国债托管账户。
(2)以DVP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结算时,交易所释放进入交割的持仓占用的保证金。参与国债期货交割的双方需要缴纳过户费,由交易所在当日日终结算时扣划,统一收取后划付给国债托管机构。
(二)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具体流程
1、最后交易日
(1)对冲平仓: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按前一交易日结算价进行对冲平仓,同一客户的不同交易属性账户(投机、套利、套保)多空持仓不进行对冲。
(2)申报交割信息: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会员应当在最后交易日15:15前向交易所申报其买方客户收券的国债托管账户和卖方客户的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买方客户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收券的,应当同时提供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结算会员为自身代理的客户向交易所申报交割信息,交易会员代理的客户由交易会员直接向交易所申报交割信息。
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买方客户申报交割信息的,交易所根据卖方交券的国债托管账户,按照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在该买方客户事先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中指定收券账户;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卖方客户申报交割信息的,视为卖方客户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
(3)交割配对: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采用最小配对数方法进行交割配对,并于当日收市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将配对结果和买方客户应当缴纳的交割货款通知会员。
(4)手续费: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对对冲平仓按成交收取手续费,对进入交割的买卖方收取交割手续费。
(5)发送待划券信息:交易所在当日结算后,将卖方客户的待划券信息通过中国结算转发给相应的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
2、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
本阶段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的操作与第一阶段的流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