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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指引

发布时间: 2021-05-10 01:52:24

『壹』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b.期货公司会员只能为符合下列标准的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交易编码: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等;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

『贰』 国债逆回购如何操作

1、国债逆回购,本质是一种短期贷款。也就是说,个人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把自己的资金借出去,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购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国债作为抵押获得这笔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国债回购交易是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即债券持有者(融资方)与融券方在签订的合约中规定,融资方在卖出该笔债券后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以商定的价格再买回该笔债券,并支付原商定的利率利息。
2、国债逆回购也属于投资,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如交易时出现成交价过低、买卖时机不对等情况,国债逆回购也可能会出现亏损。

温馨提示:
1、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2、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0-12-0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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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基金,私募.怎么排

(一)、银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订)》禁止商业银行在境内向企业投资,但并不禁止在境外进行投资,故目前商业银行多通过在香港等境外设立的子公司参与PE投资。

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据此银行可通过理财产品购买信托产品的“银信合作”模式,间接参与私募投资。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了对银信合作投资私募股权的监管,使得银行理财产品间接参与私募股权投资有了政策障碍。

3、《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正式放开商业银行的并购贷款,据此,商业银行可以以并购贷款的方式参与并购基金的收购业务。

(二)、信托

1、《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

2、《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9修订)》、《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允许将信托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并对操作细节、要求进行了规定。

(三)、证券

1、《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关于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2014修订)》规定,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设立基金子公司方式设立或管理私募股权基金。

2、《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3修订)》、《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3修订)》规定,资产管理计划只能投资于标准化金融产品,不能直接参与私募股权基金,因此,资产管理计划往往通过购买信托计划的方式间接参与私募股权基金。

3、《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允许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据此,证券公司可通过将基础资产证券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参与到私募股权投资中去。

(四)、保险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修订)》、《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但对管理人、投资条件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三、主要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修正)

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订)

第四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变更、终止的;

(三)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

3、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第七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第八条 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

商业银行为销售储蓄存款产品、信贷产品等进行的产品介绍、宣传和推介等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不属于前款所称理财顾问服务。

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

第九条 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第十条 商业银行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

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4、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十八、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理财资金参与新股申购,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十九、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

二十、对于具有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其投资需求,不受本通知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限制。

5、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投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其资金原则上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文号:银监发(2010)72号

6、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并购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进行。

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0%。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策略,分别按单个借款人、企业集团、行业类别对并购贷款集中度建立相应的限额控制体系。

商业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

第十八条 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

第十九条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应具有与其并购贷款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熟悉并购相关法律、财务、行业等知识的专业人员。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在并购贷款业务受理、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主要业务环节以及内部控制体系中加强专业化的管理与控制。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受理的并购贷款申请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并购方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

(三)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

(二)、信托

7、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信托;

(三)不动产信托;

(四)有价证券信托;

(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条 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

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8、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国内经济下行风险,结合《中国银监会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09〕3号)精神,现就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审计、合规和风险管理机制。(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业绩和及时、规范的信息披露。(三)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四)最近一年监管评级3C级(含)以上。(五)货币性资产充足,能够承担潜在的赔偿责任。(六)具有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所需的专业团队和相应的约束与激励机制。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人员应达到3人以上,其中至少2名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七)具有能支持股权投资业务的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八)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本通知所指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其固有财产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投资业务,不包括以固有资产参与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投资于金融类公司股权和上市公司流通股的,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三、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出资格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和资料:(一)申请书。(二)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股权投资业务的内部审计、合规和风险管理机制的评估报告。(三)最近两年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四)最近三年信息披露情况的说明(包括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及时等合规性描述和每年重大事项临时披露的次数、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五)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高管人员和主要从业人员名单、专业培训及从业履历。(六)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风险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及对股权投资业务的支持情况说明。(七)董事会同意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决议或批准文件。(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最近三年未因违法、违规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声明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九)中国银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四、信托公司申请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由属地银监局审批;银监分局负责初审并在收到完整的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银监局审批。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直接报银监会审批。审批机构自收到完整的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信托公司取得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资格后,可以按照有关法规自行开展业务。

五、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和以固有资产参与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等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20%,但经中国银监会特别批准的除外。

六、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当参照《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制定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尽职调查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审慎开展业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七、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投资于关联人,但按规定事前报告并进行信息披露的除外。(二)不得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被投资企业,不得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三)持有被投资企业股权不得超过5年。

八、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当在签署股权投资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向信托公司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投资运用范围和方案、项目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说明、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团队简介及人员简历等内容。

九、信托公司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时,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但符合以下条件的信托公司,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可以高于30%但不超过50%,2010年1月1日后,该比例超过30%的,不再新增贷款类集合信托计划,直至该比例降至30%以内:(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和风险管理机制。(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业绩和及时、规范的信息披露。(三)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四)最近一年监管评级3C级(含)以上。

十、信托公司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向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但信托公司最近一年监管评级为2C级(含)以上、经营稳健、风险管理水平良好的可向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二)申请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控股股东资质应不低于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但发放贷款的信托公司最近一年监管评级为2C级(含)以上、经营稳健、风险管理水平良好的除外。(三)申请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35%(经济适用房除外)。信托公司以投资附加回购承诺方式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间接融资适用前款规定。信托公司向只取得“三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信托贷款的,应在相应的信托合同中以显著方式向委托人或受益人进行相关风险提示,并在后续管理报告中进行充分披露。

十一、严禁信托公司以商品房预售回购的方式变相发放房地产贷款。

十二、信托公司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和本通知要求从事业务活动的,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或者其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将暂停或取消信托公司相关业务或业务资格,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或者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措施。

十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银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适用本通知规定。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有关银监分局、信托公司,认真遵照执行并总结经验。如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中国银监会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9、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9修订)

第二十六条 信托公司可以运用债权、股权、物权及其他可行方式运用信托资金。

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金,应当与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相一致。

10、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全文)

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

现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内信托公司。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监管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信托业务。

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投资于境外未上市企业股权的,应经中国银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投资于金融机构和拟上市公司股权的,应遵守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

第三条 信托公司从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三)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配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信托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股权投资信托的人员达到5人以上,其中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及相关业务经验;

(四)固有资产状况和流动性良好,符合监管要求;

(五)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信托公司应当制定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三)、证券
11、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关于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
一、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应当设立子公司(以下称直投子公司),由直投子公司开展业务。
二、直投子公司限于从事下列业务:
(一)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二)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
(三)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四)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五)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12、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2014修订)
第六条直投子公司可以开展以下业务:

(一)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它投资基金;

(二)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

(三)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
直投子公司不得开展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经营的证券业务。
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证券公司可以依法设立集合计划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金融产品。
15、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
(四)、保险
16、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修订)
第六条 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保险资金投资的股权,应当为境内依法设立和注册登记,且未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17、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
第三条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企业股权或者间接投资企业股权(以下简称直接投资股权和间接投资股权)。
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含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下同)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企业股权的行为;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行为。
第六条保险资金投资企业股权,必须遵循稳健、安全原则,坚持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审慎投资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第九条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制度、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
(二)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开展重大股权投资的,应当具有较强的并购整合能力和跨业管理能力;
(三)建立资产托管机制,资产运作规范透明;
(四)资产管理部门拥有不少于5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开展重大股权投资的,应当拥有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
(五)上一会计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且投资时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六)上一会计年度盈利,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货币单位以下同);
(七)最近三年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八)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间接投资股权的,除符合前款第(一)、(三)、(五)、(七)、(八)项规定外,资产管理部门还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
保险公司投资保险类企业股权,可不受前款第(二)、(四)项的限制。
前款所称重大股权投资,是指对拟投资非保险类金融企业或者与保险业务相关企业实施控制的投资行为。
第十条 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并管理该基金的投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制度、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已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
(三)投资管理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四)具有稳定的管理团队,拥有不少于10名具有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已完成退出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2名,具有3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3名,且高级管理人员中,具有8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1名;拥有不少于3名熟悉企业运营、财务管理、项目融资的专业人员;

(五)具有丰富的股权投资经验,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30亿元,且历史业绩优秀,商业信誉良好;
(六)具有健全的项目储备制度、资产托管和风险隔离机制;
(七)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跟进投资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
(八)接受中国保监会涉及保险资金投资的质询,并报告有关情况;
(九)最近三年未发现投资机构及主要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一条 保险资金投资企业股权,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有关服务,该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三)、(八)、(九)、(十)项规定;
(二)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业务资质;
(三)熟悉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交易结构,且具有承办股权投资有关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商业信誉良好;
(四)与保险资金投资企业股权的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机构,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专业团队成熟稳定,拥有不少于6名具有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3名;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为保险资金提供资产托管服务的商业银行,应当接受中国保监会涉及保险资金投资的质询,并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 保险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股权,该股权所指向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
(三)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诚信记录和商业信誉良好;
(四)产业处于成长期、成熟期或者是战略新型产业,或者具有明确的上市意向及较高的并购价值;
(五)具有市场、技术、资源、竞争优势和价值提升空间,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现金回报,并有确定的分红制度;
(六)管理团队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与其履行的职责相适应;
(七)未涉及重大法律纠纷,资产产权完整清晰,股权或者所有权不存在法律瑕疵;
(八)与保险公司、投资机构和专业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监管规定允许且事先报告和披露的除外;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保险资金不得投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或者资产增值价值,高污染、高耗能、未达到国家节能和环保标准、技术附加值较低等企业股权。不得投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不得投资设立或者参股投资机构。
保险资金投资保险类企业股权,可不受第(二)、(四)、(五)、(八)项限制。
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

『肆』 公募基金 关键业务操作的制约机制有哪些

对于熟悉基金投资的朋友可能都知道公募基金的传统投资范围就是二级市场,那么,除了二级市场之外还有其他领域么?下面小编带领大家一览公募基金投资范围。
目前,在传统二级市场以外,公募基金可以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非公开发行在证券交易所转让的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证券衍生品以及黄金合约等商品合约。
“围绕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理财需求,证监会将在《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范围内大力支持公募基金创新发展,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不断丰富基金品种、拓展基金投资范围。 ”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基金参与融资融券、期权、商品期货等业务规则,探索推出不动产投资基金(REITs)等新基金品种。
公募基金投资范围最近拓展到不动产领域,是一项将商业地产资产证券化的重要实践。对于普通投资者,在财富管理和资产配置方面有了另一种新的选择。
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区别
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4、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
5、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别以外,在投资理念、机制、风险承担上都有较大的差别。
首先,投资目标不一样。公募基金投资目标是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以及追求同行业的排名。而私募基金的目标是追求绝对收益和超额收益。但同时,私募投资者所要承担的风险也较高。
其次,两者的业绩激励机制不一样。公募基金公司的收益就是每日提取的基金管理费,与基金的盈利亏损无关。而私募的收益主要是收益分享,私募产品单位净值是正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管理费,如果其管理的基金是亏损的,那么他们就不会有任何的收益。一般私募基金按业绩利润提取的业绩报酬是20%.

『伍』 国债市场的措施

完善国债市场功能促进利率市场化
从利率市场化角度来看,我国国债市场还无法产生市场基准利率,公开市场操作也无法发挥市场化利率体制下应有的作用,利用国债及国债衍生产品规避利率风险的功能更是缺乏,国债市场的调节功能、价格发现功能、规避利率风险的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完善国债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第一,完善国债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尽快彻底实现国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建立一条完整可靠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为金融市场和中央银行提供一个具有连续性的市场基准利率。
在发行市场上,应主要采用招标方式,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定期、均衡、滚动地发行短期、中期和长期国债,可以确立并不断强化国债利率作为市场基准利率的地位,促使基准化的国债利率尽可能地贴近市场利率,体现市场利率,从而起到引导市场利率的作用。逐步把定息国债的初始期限延长到7年、10年、20年乃至30年,最终形成一条完整、可靠和较为准确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为其他债务工具利率的变动和中央银行利率的调整提供一个可靠的参考指标,这无疑对市场化利率体制的确立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充分发挥国债承销机构和公开市场操作“一级交易商”的做市商(Market Maker)作用,提高国债现货市场的流动性。通过市场参与者的交流,在各个市场进行对冲套利活动,创造拉平整个市场利率水平的市场条件。借鉴国际经验,将银行间债券市场逐渐发展为国债场外(OTC)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为国债场内市场,最终形成统一开放的国债发行市场和高流动性的国债流通市场。
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债市场。统一是指在统一的国债托管、清算系统的基础上,无论投资者在哪个国债市场上交易,最终是在同一系统内交割。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国债均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统一托管清算和结算,交易所不再进行国债的托管。开放是指所有投资者均可自由出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买卖国债,由于有最低成本的限制,个人投资者和小额投资者可通过代理人或购买国债投资基金的方式参与交易。
调整国债期限结构和持有者结构
第二,调整国债期限结构和持有者结构,增强国债市场的流动性,提高国债市场的调节功能。今后应增加1年期以下如3个月、6个月、9个月等短期国债的发行,逐步形成长、中、短期限结构合理的国债结构。戴园晨先生认为,我国对国债发行实行年度规模审批制度,这也是导致1年期以下短期国债严重缺乏的原因之一。建议按公开市场操作需要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确定一个短期国库券余额的上限,由财政部对滚动发行加以调控,不再逐年或逐笔报告。
今后应使国债持有者结构从个人为主向机构投资者为主转变,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充分的载体。国债持有者结构向机构投资者倾斜,必然造成相当一部分个人投资者买不到国债,而个人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对于国债市场的发展又是极为重要的。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大力发展国债投资基金,通过国债投资基金,使不能直接投资于国债的小额个人资产得以间接投资于国债,同时个人投资者也可通过银行、保险等形式间接参与国债市场,为国债市场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丰富国债品种
第三,丰富国债品种,在适当时候恢复国债期货交易,逐步引入衍生品种,增强国债市场规避利率风险的功能。 总之,从利率市场化角度来看,由于国债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市场调节功能和规避利率风险的功能不完善,阻碍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应当尽快发展和完善国债市场的功能,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这也是我国加入WTO后面临的紧迫问题。

『陆』 私募基金的种类有哪些

私募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十分快速,并已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几乎所有国际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都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而国内私募基金也驶入快车道,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已登记备案各类私募基金认缴规模为4.51万亿元,环比增加1567亿元;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0383家,环比增1880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0123只,环比增1247只。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而已。可见,我国私募基金发展迅猛,规模越发壮大。
一、股票策略
股票策略以股票为主要投资标的,是目前国内阳光私募行业最主流的投资策略,约有8成以上的私募基金采用该策略,内含股票多头、股票多空、股票市场中性三种子策略。目前国内的私募基金运作最多的投资策略即为股票策略。
1、股票多头
股票多头是指基金经理基于对某些股票看好从而在低价买进股票,待股票上涨至某一价位时卖出以获取差额收益。该策略的投资盈利主要通过持有股票来实现,所持有股票组合的涨跌幅决定了基金的业绩。
2、股票多空
股票多空策略(Equity Long/Short,或 ESL)可以说是对冲基金的鼻祖,该策略拥有悠久的历史。从1949年Alfred Winslow Jones 设立第一支对冲基金开始,股票多空策略已经有近70年的发展历程,现在也仍然是对冲基金的主流策略。
简单来说,股票多空策略就是在持有股票多头的同时采用股票空头进行风险对冲的投资策略,也就是说在其资产配置中既有多头仓位,又有空头仓位。空头仓位主要是融券卖空股票,也可以是卖空股指期货或者股票期权。简单来说,股票多空策略就是在持有股票多头的同时采用股票空头进行风险对冲的投资策略,也就是说在其资产配置中既有多头仓位,又有空头仓位。空头仓位主要是融券卖空股票,也可以是卖空股指期货或者股票期权。
二、事件驱动策略
事件驱动型的投资策略就是通过分析重大事件发生前后对投资标的影响不同而进行的套利。基金经理一般需要估算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对标的资产价格的影响,并提前介入等待事件的发生,然后择机退出。该策略在我国目前有效性偏弱的A股市场中有一定的生存空间。事件驱动型策略主要分为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参与新股、热点题材与特殊事件。
1、定向增发
私募基金将募集的资金专门投资于定向增发的股票。定向增发通常有良好的预期收益,一方面定增的行为对上市公司有股价利好,另一方面,定增由于拿到了“团购价格”,因此有折价的优势。
不过,定向增发的基金通常需要较大的规模才能做到有效地分散风险,且会面临募资周期与定增项目周期不匹配的情况。另外,由于定增投资者会有12个月的持股锁定期,定增策略的基金相对于股票类的基金流动性较差。私募行业早期参与定增策略的有凯石投资和证大投资,随后“博弘数君”的一系列定增产品将定增策略发扬光大,目前越来越多的机构加入了定增策略的产品线,如远策投资、中睿合银投资、新价值投资等均发行了定增策略的产品。
2、并购重组
该策略是通过押宝重组概念的股票,当公司宣布并购重组时对股价形成利好后获利。例如: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3号。
3、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套利基金就是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大量购买上市大小非股东,然后在集合竞价的交易平台快速卖出,利用两个交易平台成交差价获取套利空间的基金。大宗交易套利基金就是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大量购买上市大小非股东,然后在集合竞价的交易平台快速卖出,利用两个交易平台成交差价获取套利空间的基金。
三、管理期货策略(CTA)
管理期货领域的策略可以分为趋势策略、套利策略、复合策略3个大类。
1、趋势策略
该策略涉及到个股的多空投资以及股指期货的双向操作,目的是在个股或整个市场出现明显趋势的时候增大收益区间。个股的多空策略即持有被低估的股票,卖出被高估的股票,这样无论在牛熊市中都可获取收益。
2、套利策略
期货套利策略是资本对冲的方法之一,在资本市场被广泛应用。买入低估值的资产、卖出高估值的资产获取回归收益,符合资本逐利的本性。
具有对价差的深刻认识并能发现不合理的定价,是套利成功的关键。无论是从资本逐利还是从避险的角度来说,套利均是一种有效的交易模式。有效的套利交易模式可以复制,部分套利模式还可以进行统计上的量化。
对于较大规模资金而言,采用期货套利策略的交易方式可以获取相对稳定的收益。
四、套利策略
1、ETF套利
由于ETF同时在一、二级市场交易,当ETF在二级市场的价格低于其份额净值时,投资者便可以在二级市场买进ETF,然后在一级市场赎回ETF份额,再于二级市场卖掉ETF篮子中的股票。目前ETF的套利空间已经非常小,采用ETF套利的基金已经非常少。
由于套利机会通常是稍瞬即逝的,所以对机会的挖掘以及捕捉十分重要。采用套利策略的基金几乎全要借助量化模型以及电脑的程序在短时间内完成交易。套利策略的盈利空间较小,一般需要配合杠杆操作或者其他策略辅助才会有可观的收益。目前国内采用套利策略的私募队伍正在崛起,但更多的套利的行为只会加快市场价格的纠正,且随着市场越来越完善,套利的机会与空间也会逐渐缩小。
2、可转债套利
可转债套利策略是指基金管理人通过转债与相关联的基础股票之间定价的无效率性进行的无风险获利行为。可转债的套利交易不一定要在可转换期才能进行,只要有卖空机制和存在机会,在不可转换期同样可以锁定收益进行无风险套利是指通过转债与相关联的基础股票之间定价的无效率性进行的无风险获利行为。可转债的套利交易不一定要在可转换期才能进行,只要有卖空机制和存在机会,在不可转换期同样可以锁定收益进行无风险套利
3、固定收益套利
固定收益套利策略常被形容成“压路机前捡硬币”。不同于进行方向性投资、以期获取丰厚利润的全球宏观策略,固定收益套利是利用相似投资工具之间微小的定价异常获利,其价格变动通常以基点来表示(1个基点等于0.01%)。而为了识别微小的价格变动,必须借助复杂的数学模型来筛选定价失效现象,寻找套利机会。由于标的价格变动微小,该策略通常会运用高杠杆来提高收益率,以满足对冲基金的绝对回报要求。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ong-Term Capital Management,LTCM)的倒闭,使得固定收益套利策略从默默无闻走向广为人知,固定收益套利的高杠杆特征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4、分级基金套利
分级基金的套利操作,主要发生于个别板块或市场短期大幅上涨,资金追捧相关分级基金的B类份额,B类份额溢价率短期内持续快速上升,使得分级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相对于基础份额的整体溢价率大幅超出正常水平(一般为2%),在存在份额配对转换机制的情况下,场外资金将通过申购基础份额并分拆为A类份额和B类份额并在场内卖出的操作实施套利操作,以在短期内获取溢价收益。
五、宏观策略
宏观策略对冲基金是指利用宏观经济的基本原理来识别金融资产价格的失衡错配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投资外汇、股票、债券、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利率衍生品及期权等标的,操作上为多空仓结合,并在确定的时机使用一定的杠杆增强收益。目前受制于国内外汇管制以及利率市场尚不完善,宏观对冲基金参与外汇品种的较少,但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完善,宏观对冲策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时期。
六、债券基金
债券基金是指专门投资于债券的基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定的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债券基金也可以有一小部分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另外,投资于可转债和打新股也是债券基金获得收益的重要渠道。
七、组合基金
组合基金指将投资理财上的"资产配置"概念,应用于单一基金上,由基金经理人针对全球经济和金融情势的变化,决定在不同市场、不同投资工具的资产配置比重。
其投资在于多种不同类型的专业基金如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甚至绝对回报基金都可作策略性的投资。投资"组合基金"能充分发挥多元化效益,将投资风险分散,而拥有一个完善的基金组合,所需的资本却远比自行建立投资组合为低。
最后一企商务需要强调的是:近些年,以私募基金为代表投资理财产品迅速发展壮大,他们的投资理念与业绩一直是专业基金研究者和投资者关注的热点,但由于非公开渠道发行、信息披露相对不透明等因素制约,让投资者敬而远之同时也制约了行业自身发展。因私募基金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其资金运作和收益状况,都不是公开进行的,投资者往往误认为私募基金运作风险大于收益。其实,私募基金成立时,都会选择稳定可靠、信誉好的合伙人,这点就迫使私募基金运作较为谨慎,自律加上内压式的管理模式,有利于规避风险,同时减少监管带来的巨大成本;而且,私募基金操作的高度灵活性和持仓品种的多样化,往往能抢得市场先机,赢得主动,使创造高额收益成为可能。

『柒』 期权开户有什么要求期权手续费多少

一、股票期权第一次开户的条件
① A股票账户已开不能超过3个;
②先做模拟测试,再到营业部现场开户、考试;
③股票户曾经开户超过半年;
④有融资融券的资格或者股指期货的交易经历,二选一;
⑤期权开户前20个交易日,账户日均资产50万
股票期权第二次开户无需模拟和考试
商品期权第一次开户的条件
1、开户前五个交易日,账户可用资金10 万以上
2、到营业部现场开户考试
3、有商品期权的仿真交易经历
注意:去办理开通期权一定要带身份证和银行卡
二、权交易的手续费最低是多少?
股票期权2元/张,交易频繁1元/张。包含规费。
规费组成:
1、交易经手费:交易所收取。合约标的为ETF的按1.3元/张收取,双边收取,行权无该费用(试点初期,暂免卖出开仓(含备兑开仓)交易经手费);
2、交易结算费:登记公司收取。合约标的为ETF的按0.3元/张收取,双边收取(试点初期,暂免卖出开仓(含备兑开仓)交易结算费);
3、行权结算费:登记公司收取。合约标的为ETF的0.6元/张对行权方收取。

『捌』 国债期货上市 散户如何施展拳脚

阔别18年的国债期货于上周五重新登场亮相。在交易首日,首批上市的三个合约均运行平稳,股市也没有出现人们担心的“资金分流”一幕,反而走出“抢滩登陆”的行情,
创业板指更是再创历史新高。由于国债期货的监管规则严格而又谨慎,在推出初期,许多机构尚未被允许进入,公募基金也只能做套期保值,因此许多机构仍处在观望状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参与机构的不断扩充,国债期货的成交量和活跃度也将大幅提高。面对这样一个高杠杆、高专业、高门槛的全新交易品种,散户投资者又该如何施展拳脚呢?
先要知晓推出目的
上世纪70年代,为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推出了第一张美国国债期货合约,取得了极大成功。截至2012年末,我国债券剩余规模达26万亿元,其中国债剩余规模为7.89万亿元,排名世界前五。这么大的国债存量,如果不盘活,实在太可惜了。此外,无论是作为债券持有人对冲风险、进行保值避险的工具,还是推动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杠杆,国债期货的推出无疑都具有巨大意义。
经济学家成思危:发展国债期货的好处:一是可以提供一个新的投资工具;二是可以起到沟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桥梁作用;三是如果期限、结构合理的话,国债期货是一个确定市场基准利率非常好的工具。但是,我们发展国债期货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在的国债期货期限、结构不够合理,中期国债多,短期(一年以下,特别是一个季度的)和超长期(30年)的没有;另外,现在的市场是分割的,银行间市场特别大,交易所市场小。
国泰君安期货陶金峰:国债期货的上市,将为期货市场带来四大利好:其一,作为目前全球成交金额最大的金融期货品种,国债期货扩大了期货在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其二,无疑将扩大期货市场规模,有可能带来500亿-1000亿元的增量资金入市;其三,将改变目前国内期货市场以普通投资者为主、机构和产业投资者为辅的投资者结构;其四,将进一步促进股指期货和商品期货的发展。
了解规则是必要的
在距正式推出国债期货的前两天,中金所又再次修订了交易规则。例如,规定单个客户国债期货单边总持仓占市场单边总持仓量超过5%的,应当向交易所履行报告义务等,就是担心如果单个客户的单边持仓量太大,容易存在违规操作或内幕操作等不可控状况。再比如,将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提高,主要是为了风险控制;降低手续费,则是期望吸引潜在的参与者。稳步推进、避免操控、控制风险是监管层对国债期货重出江湖所指定的基本标准。
媒体人李茜:国债期货“游戏规则”与股指期货有许多不同点,投资者应事前理清这些差异,避免在今后的实盘交易中出现技术失误。比如国债期货交易时间是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当日结算价是指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加权的平均价,而不是收盘价;当日结算并不等于当日平仓;国债期货采用实物交割而非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投资者不得全权委托期货公司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等。虽然保证金低,但并不适合散户参与。
博友齐召:根据中金所交割细则,国债期货将采用实物交割的形式,虽然并未明确提出国债期货不允许个人投资者交割,但是个人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量的原因很难进行交割操作。按目前的保证金率,投资者必须要增加一倍的保证金才能保住持仓,如果是满仓交易者,那么只能被迫减少一半的持仓;这还不算什么,交割一手国债期货,多方投资者需要准备100万元现金,空方投资者需要准备100万元面值的国债。这对于只有50万元资金的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根本不可能交割,绝大多数持仓都要被迫平仓。
根据能力适当参与
资金门槛50万元,并不算高;33倍的杠杆,也有足够的诱惑力,但对于投资国债期货,依然有人建议让散户远离。中金所此前公布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规定,要求参与者进行资格测试,并提交其他期货品种交易的记录。的确,国债市场的运行规律和定价机制的专业化程度较高,对投资者的知识水平、资金实力以及投资经验都有更高的要求。但如果你觉得很适合参与国债期货,也未尝不可。
投资者肖小姐:从去年开始,我就在积极参与国债期货仿真交易,还和几个朋友组成了一个投资策略研究团队,共同探寻稳健的盈利模式。相比股指期货每手近10万元的保证金,国债期货交易门槛更低,每手只需要3万元左右。同时,国债期货价格波动相对稳定,如果抓住规律,比较容易赚到钱。
我们还设计出一套投资模型,在一年多的仿真交易中实现了大约3倍的收益。国债期货推出后,就能在真实的市场环境中检验这套模型是否有效了。
鼎信汇金陈浩:按照中金所的设计,国债期货的初始阶段人越少越好,交易越平稳越好。国债期货是有门槛的,拿到中金所的交易编码,需要准备50万元的保证金。于是乎,有97%的投资者越不过这个门槛。中小投资者或许有些意见,然而这项制度的设定,正是保证了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以一个股指期货第一批参与者的身份,我可以断言,散户参与国债期货,其生存率将非常低。在市场中,中小投资者的赌性普遍高于机构,若将国债期货作为赌博工具,很难预料胜算几何。
【股民观点】
期指元老:国债期货第一天才成交3万多手,股指期货反而放量了。一些“专家”大跌眼镜了吧!
吴君:国债期货是唯一可能让散户参与实物交割的产品。
君子君的主场:今天还不能确信对股市的影响,今后才能验证。

『玖』 商业银行可以参与国债期货吗

暂时不可以,银监会还没出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的交易指引。

『拾』 国债期货 散户如何施展拳脚

阔别18年的国债期货于上周五重新登场亮相。在交易首日,首批上市的三个合约均运行平稳,股市也没有出现人们担心的“资金分流”一幕,反而走出“抢滩登陆”的行情,创业板指更是再创历史新高。由于国债期货的监管规则严格而又谨慎,在推出初期,许多机构尚未被允许进入,公募基金也只能做套期保值,因此许多机构仍处在观望状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参与机构的不断扩充,国债期货的成交量和活跃度也将大幅提高。面对这样一个高杠杆、高专业、高门槛的全新交易品种,散户投资者又该如何施展拳脚呢?先要知晓推出目的上世纪70年代,为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推出了第一张美国国债期货合约,取得了极大成功。截至2012年末,我国债券剩余规模达26万亿元,其中国债剩余规模为7.89万亿元,排名世界前五。这么大的国债存量,如果不盘活,实在太可惜了。此外,无论是作为债券持有人对冲风险、进行保值避险的工具,还是推动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杠杆,国债期货的推出无疑都具有巨大意义。经济学家 成思危发展国债期货的好处:一是可以提供一个新的投资工具;二是可以起到沟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桥梁作用;三是如果期限、结构合理的话,国债期货是一个确定市场基准利率非常好的工具。但是,我们发展国债期货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在的国债期货期限、结构不够合理,中期国债多,短期(一年以下,特别是一个季度的)和超长期(30年)的没有;另外,现在的市场是分割的,银行间市场特别大,交易所市场小。 国泰君安期货 陶金峰国债期货的上市,将为期货市场带来四大利好:其一,作为目前全球成交金额最大的金融期货品种,国债期货扩大了期货在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其二,无疑将扩大期货市场规模,有可能带来500亿-1000亿元的增量资金入市;其三,将改变目前国内期货市场以普通投资者为主、机构和产业投资者为辅的投资者结构;其四,将进一步促进股指期货和商品期货的发展。了解规则是必要的在距正式推出国债期货的前两天,中金所又再次修订了交易规则。例如,规定单个客户国债期货单边总持仓占市场单边总持仓量超过5%的,应当向交易所履行报告义务等,就是担心如果单个客户的单边持仓量太大,容易存在违规操作或内幕操作等不可控状况。再比如,将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提高,主要是为了风险控制;降低手续费,则是期望吸引潜在的参与者。稳步推进、避免操控、控制风险是监管层对国债期货重出江湖所指定的基本标准。媒体人 李茜 国债期货“游戏规则”与股指期货有许多不同点,投资者应事前理清这些差异,避免在今后的实盘交易中出现技术失误。比如国债期货交易时间是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当日结算价是指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加权的平均价,而不是收盘价;当日结算并不等于当日平仓;国债期货采用实物交割而非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投资者不得全权委托期货公司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等。虽然保证金低,但并不适合散户参与。 博友 齐召根据中金所交割细则,国债期货将采用实物交割的形式,虽然并未明确提出国债期货不允许个人投资者交割,但是个人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量的原因很难进行交割操作。按目前的保证金率,投资者必须要增加一倍的保证金才能保住持仓,如果是满仓交易者,那么只能被迫减少一半的持仓;这还不算什么,交割一手国债期货,多方投资者需要准备100万元现金,空方投资者需要准备100万元面值的国债。这对于只有50万元资金的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根本不可能交割,绝大多数持仓都要被迫平仓。根据能力适当参与资金门槛50万元,并不算高;33倍的杠杆,也有足够的诱惑力,但对于投资国债期货,依然有人建议让散户远离。中金所此前公布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规定,要求参与者进行资格测试,并提交其他期货品种交易的记录。的确,国债市场的运行规律和定价机制的专业化程度较高,对投资者的知识水平、资金实力以及投资经验都有更高的要求。但如果你觉得很适合参与国债期货,也未尝不可。投资者 肖小姐从去年开始,我就在积极参与国债期货仿真交易,还和几个朋友组成了一个投资策略研究团队,共同探寻稳健的盈利模式。相比股指期货每手近10万元的保证金,国债期货交易门槛更低,每手只需要3万元左右。同时,国债期货价格波动相对稳定,如果抓住规律,比较容易赚到钱。我们还设计出一套投资模型,在一年多的仿真交易中实现了大约3倍的收益。国债期货推出后,就能在真实的市场环境中检验这套模型是否有效了。鼎信汇金 陈浩按照中金所的设计,国债期货的初始阶段人越少越好,交易越平稳越好。国债期货是有门槛的,拿到中金所的交易编码,需要准备50万元的保证金。于是乎,有97%的投资者越不过这个门槛。中小投资者或许有些意见,然而这项制度的设定,正是保证了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以一个股指期货第一批参与者的身份,我可以断言,散户参与国债期货,其生存率将非常低。在市场中,中小投资者的赌性普遍高于机构,若将国债期货作为赌博工具,很难预料胜算几何。【股民观点】期指元老:国债期货第一天才成交3万多手,股指期货反而放量了。一些“专家”大跌眼镜了吧!吴君:国债期货是唯一可能让散户参与实物交割的产品。一财何安:木有散户参与,机构会不会丧失对手盘,影响市场的流动性?君子君的主场:今天还不能确信对股市的影响,今后才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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