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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期货逐笔盯市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4-28 09:06:40

⑴ 加到200分!!!解释期货新闻中常用的词汇,一些专业的词汇。

常用期货术语
期货交易:指买卖双方成交后不即时交割,而是按契约规定的成交价格、数量,到约定的交割期限后再履行交割手续的交易。
期货合约:期货合约是一种在将来的某个时间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等级的商品的远期合约或协议。在已经批准的交易所的交易厅内达成,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相对于现货的远期合约来说,具有标准化格式;便于转手买卖;实货交割比例小;履约率甚高。期货交易所为期货合同规定了标准化的数量、质量、交割地点、交割时间,至于期货价格则是随市场行情的变动而变动的。
远期合约:是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求由买卖双方自行签订的合约。
掉期合约:是一种内交易双方签订的在未来某一时期相互交换某种资产的合约。更为准确他说,掉期合约是当事人之间签讨的在未来某一期间内相互交换他们认为具有相等经济价值的现金流的合约。较为常见的是利率掉期合约和货币掉期合约。
期货市场:是进行期货交易的场所,是多种期交易关系的总和。它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现货市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高度组织化和高度规范化的市场形式。既是现货市场的延伸,又是市场的又一个高级发展阶段。从组织结构上看,广义上的期货市场包括期货交易所、结算所或结算公司、经纪公司和期货交易员;狭义上的期货市场仅指期货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它是一种非营利机构,但是它的非营利性仅指交易所本身不进行交易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等于不讲利益核算。在这个意义上,交易所还是一个财务独立的营利组织,它在为交易者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和有效监督服务基础上实现合理的经济利益,包括会员会费收入、交易手续费收入、信息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它所制定的一套制度规则为整个期货市场提供了一种自我管理机制,使得期货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以实现。
期货经纪商: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中介组织,一般称之为期货经纪公司。
场内交易:又称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进行竞价交易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参与者收取保证金、同时负责进行清算和承担履约担保责任的特点。
场外交易:又称柜台交易,指交易双方直接成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有许多形态,可以根据每个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设计出不同内容的产品。
上市品种:指期货合约交易的标的物,如合约所代表的玉米、铜、石油等。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做期货交易,在众多的实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备下列属性的商品才能作为期货合约的上市品种:一是价格波动大。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四是易于储存、运输。根据交易品种,期货交易可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以实物商品,如玉米、小麦、铜、铝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商品期货。以金融产品,如汇率、利率、股票指数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于金融期货。金融期货品种一般不存在质量问题,交割也大都采用差价结算的现金交割方式。我国上市品种主要有铜、铝、大豆、小麦和天然橡胶。
商品期货: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历史悠久,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农副产品、金属产品、能源产品等几大类。具体而言,农副产品约20种,包括玉米,大豆、小麦、稻谷、燕麦、大麦、黑麦、猪肚、活猪、活牛、小牛、大豆粉、大豆油、可可、咖啡、棉花、羊毛、糖、橙汁、菜子油等,其中大豆、玉米、小麦被称为三大农产品期货:金属产品9种、包括金、银、铜、铝、铅、锌、镍、耙、铂;化工产品5种,有原油、取暖用油、无铅普通汽油、丙烷、天然橡胶;林业产品2种,有木材、夹板。
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货交易是代表特定商品的 "标准化合约"(即 "期货合约")的买卖。
金融期货: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交易中的一种,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点,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证券、货币、汇率、利率等。
利率期货:是指以债券类证券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它可以回避银行利率波动所引起的证券价格变动的风险。
货币期货:又称外汇期货,它是以汇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用来回避汇率风险。
股票指数期货: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
期权:又称选择权,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权利的买卖。这种权利是指投资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的任何时候,以事先确定好的价格(称为协定价格),向期权的卖方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不论在此期间该“商品”的价格如何变化。期权合约对期限、协定价格、交易数量、种类等做出约定。在有效期内,买主可以自由选择行使转卖权利;如认为不利,则可以放弃这一权利;超过规定期限,合同则失效,买主的期权也自动失效。期权有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之分。
看涨期权:是指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
看跌期权:是指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卖出标的物的权利。
期权买方: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购买者。期权买方拥有承担某一期货部位的权利,但不是义务。亦称期权持有者。
期权卖方:通过卖出期权合约赚取权利金,并在期权持有者要求行使权利时负有履约义务的人。亦称为销售者。
欧式期权:是指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才被允许执行的期权,它在大部分场外交易中被采用。
美式期权:是指可以在成交后有效期内任何一天被执行的期权,多为场内交易所采用。
实值期权: 具有内在价值的期权。当看涨期权的敲定价格低于相关期货合约的当时市场价格时,该看涨期权具有内涵价值。当看跌期权的敲定价格高于相关期货合约的当时市场价格时,该看跌期权具有内涵价值。
虚值期权: 不具有内涵价值的期权,即敲定价高于当时期货价格的看涨期权或敲定价低于当时期货价格的看跌期权。
利率掉期交易:是相同种货币资金的不同种类利率之间的交换交易,一般不伴随本金的交换。
货币掉期交易:是指两种货币之间的交换交易,在一般情况下,是指两种货币资金的本金交换。
外汇按金交易:是指在金融机构之间及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进行的一种远期外汇买卖方式。在交易时,交易者只付出1%~10%的按金(保证金),就可进行100%额度的交易。
经调整的期货价格: 相当于现货价格的期货价格。计算方法:用期货价格乘以用于交割的某一特定金融证券(如国库券)的转换系数(因子)。
委托单:出市代表经由计算机终端输入的商品买卖定单。
成交单:经计算机配对后产生的买卖合约单。
昨收市:指前一交易日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开盘价:当天某商品的第一笔成交价。
收盘价:当天某商品最后一笔成交价。
最高价:当天某商品最高成交价。
最低价:当天某商品最低成交价。
最新价:当天某商品当前最新成交价。
成交价:指某一期货合约的最新一笔交易定价。
结算价:当天某商品所有成交合约的加权平均价。
阻力点:价格难于超越的某一价格水平。
支持点: 由于对合约进行吸购,使得价格难以跌过某一特定价格水平。
成交量:指某一时间内买进或卖出的商品期货合约数量,通常为一个交易日的成交合约数。
持仓量:尚未经相反的期货或期权合约相对冲,也未进行实货交割或履行期权合约的某种商品期货或期权合约。
总数量:也称未平仓量。
结算价:经加权后的成交价。
加权量:交易所计算结算价时所涉及的参数。
买价:某商品当前最高申报买入价。
卖价:某商品当前最低申报卖出价。
价差:两个相关联市场或商品间的价格差异。
波动: 用于衡量在一定期间内的价格变动的计算方法。通常以百分点表示,而以每日价格变动百分点的年标准差来计算。
涨跌幅:某商品当日收盘价与昨日结算价之间的价差。
停板额: 由交易所逐日为每种合约规定的最大价格波动幅度(范围)。
涨停板额:某商品当日可输入的最高限价(等于昨天结算价+最大变动幅度)。
跌停板额:某商品当日可输入的最低限价(等于昨结算价-最大变幅)。
空盘量:尚未经相反的期货或期权合约相对冲,也未进行实货交割或履行期权合约的某种商品期货或期权合约总数量。
交易量:在某一时间内买进或卖出的商品期货合约数量。交易量通常指每一交易日成交的合约数量。
开仓:在期货交易中通常有两种操作方式,一种是看涨行情做多头(买方),另一种是看跌行情做空头(卖方)。无论是做多或做空,下单买卖就称之为“开仓”。
平仓:买入后卖出, 或卖出后买入结算原先所做的新单。
单号:系统为委托单或成交单分配的唯一标识。
质押:指会员提出申请并经交易所批准,将持有的权利凭证移交交易所占有,作为其履行交易保证金债务的担保行为。权利凭证质押仅限于交易保证金,但亏损、费用、税金等款项均须以货币资金结清。
限仓制度:是期货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限仓制度紧密相关的另外一个控制交易风险、防止大户操纵市场行为的制度。
逐日盯市制度:是指结算部门在每日闭市后计算、检查保证金账户余额,通过适时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使保证金余额维持在一定水平之上,防止负债现象发生的结算制度。
套期保值交易:套期保值指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交易方向相反、数量相等的同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进而无论现货供应市场价格怎样波动,最终都能取得在一个市场上亏损的同时在另一个市场盈利的结果,并且亏损额与盈利额大致相等,从而达到归避风险的目的。
多头套期保值:多头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先在期货市场买进期货,以便在将来现货市场买进时不至于因价格上涨而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种期货交易方式。
空头套期保值:卖出期货合约,以防止将来卖出现货商品时因价格下跌而导致的损失。当卖出现货商品时,将先以前卖出的期货合约通过买进另一数量、类别和交割月份相等的期货合约相对冲,以结束保值。亦称卖期保值。
套期保值者: 拥有或计划拥有诸如玉米、大豆、小麦、政府公债券等现货商品,并担心在现货市场实际买卖这些商品前价格会出现不利变动的个人或公司。套期保值者通过在期货市场买(卖)与现货商品相同的期货合约,并在将来某一时间通过卖(买)另一相同期货合约对冲手中所持的空盘合约,通过此种方法来避免价格变动对现货市场交易造成的损失。
国债回购业务:国债回购业务是指买卖双方在成交某笔国债现货交易的同时约定在未来共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和同一数量再进行反向交易(即原买方变为卖方,原卖方变为买方)。该项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持券方和有资方调整自己的投资组合,而国债的持有期收益率也得到充分的体现。
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交易是指国债买卖双方在交易场所通过公开竞价,就在将来某一时期按成交价格交割标准数量的特定国债达成的合约交易。由于投机炒作之风日盛,国债期货交易秩序发生混乱,中国证监会于1995年5月17日决定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
结算: 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结算会员:交易所票据交换所会员。此种会员资格通常为公司或企业所拥有。结算会员对通过其所属公司结算交易的客户财务承担能力负有责任。
保证金:有时又称按金。在保证金交易里,买卖双方只须付一小笔保证金给经纪商即可。缴纳保证金的目的有二:
(1)保护经纪行的利益,当客户因故无法付款时经纪行即以保证金补偿。
(2)为了控制交易所的投机活动。在正常情况下,保证金为已成交的合约总值的10%左右。从保证金实质来看,是交易人士经过经纪商付给商品结算所的一笔资金,并不计算任何利息,以保证交易人士有能力支付佣金以及可能出现的亏损。但交易保证金绝不是买卖期货的订金。
初始保证金:期货市场交易者在下单买卖期货合约时必须按规定存入其保证金账户的最低履约保证金。
结算保证金:确保结算会员(通常为公司或企业)将其顾客的期货和期权合约空盘履约的金融保证。结算保证金有别于客户履约保证金。客户履约保证金存放于经纪人处,而结算保证金则存放于票据交换所。
履约保证金:为确保履行合约而由期货合约买卖双方或期权卖方存放于交易账户内的押金。商品期货保证金不是一种股票的支付,也不是为交易该商品而预付的定金,而是一种良好信誉押金。
维持保证金:客户必须保持其保证金账户内的最低保证金金额。
收盘价范围:市场收盘时买卖交易的价格区域。
交割结算价:为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交割商品计价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再加上不同等级商品质量升贴水以及异地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
看涨者:预期价格将会上涨的人。
看跌者:认为价格将会下跌的人。
利多消息:导致市场行情上升的新闻。
利空消息:导致市场行情跌落的新闻。
熊市:处于价格下跌期间的市场。
牛市:处于价格上涨期间的市场。
套期图利:同时买进和卖出两种相关商品,并希望在日后对冲交易部位时有所获利。例如,买进和卖出同一商品、但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买进和卖出相同交割月份,相同商品、但不同交易所的期货合约;买进和卖出相同交割月份,但不同商品的期货合约(但二商品间有相互关联的关系)。
熊市套期图利: 一种用于大多数商品和金融工具期货的交易方式,意指卖出近期合约,买进远期合约,利用不同合约月份相关价格关系的变化而获利。
牛市套期图利: 一种用于大多数商品和金融工具的期货交易方式,意指买进近期合约,卖出远期合约,利用不同合约月份相关价格关系的变化而获利。
蝶式套期图利: 期货交易形式之一。意指做两个交易方向相反但共享一个中间交割月份的跨交割月份套期图利交易,如:买空3张3月份合约/卖空6张6月份合约/买空3张9月份合约。
期权套期图利: 在买进一张或多张期权合约的同时卖出一张或多张期权合约、期货或现货部位。
水平套期图利:在买进看涨或看跌期权同时,按相同的履约价格,但不同的到期月份卖出同一商品种类的期权。亦称为跨月份套期图利。
垂直套期图利:买进和卖出相同到期月份但不同敲定价格的看跌期权合约或看涨期权合约的交易活动。
跨商品套期图利:买进某一既定交割月份的某一种商品期货合约,同时卖出同一交割月份、但不同商品的期货合约。亦称跨商品市场套期图利,如买7月份小麦,卖7月份玉米。
跨交割月份套期图利: 买进某一交割月份的既定商品期货合约,同时卖出同一交易所的同一商品、但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亦称同市场套利,如在同一交易所买7月份小麦,卖12月份小麦。
跨交易所套期图利:在一个交易所卖出某一既定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同时在另一个交易所买进同一交割月份和同种类商品的期货合约。利用两市场间的价差获利,如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卖出12月份小麦期货,在堪萨斯市期货交易所买进12月份小麦期货。
套汇:套汇是指利用不同的外汇市场,不同的货币种类,不同的交割时间以及一些货币汇率和和利率上的差异,进行从低价一方买进,高价一方卖出,从中赚取利润的外汇买卖。套汇一般可以分为地点套汇、时间套汇和套利三种形式。地点套汇又分两种,第一种是直接套汇。又称为两地套汇,是利用在两个不同的外汇市场上某种货币汇率发生的差异,同时在两地市场上贱买贵卖,从而赚取汇率的差额利润。第二种是间接套汇,又称三地套汇。是在三个或三个以上地方发生汇率差异时,利用同一种货币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贱买贵卖,从中赚取差额利润。时间套汇又称为调期交易,它是一种即期买卖和远期买卖相结合的交易方式,是以保值为目的的。一般是在两个资金所有人之间同时进行即期与远期两笔交易,从而避免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风险。套利又称利息套汇,是利用两个国家外汇市场的利率差异,把短期资金从低利率市场调到高利率的市场,从而赚取利息收入。
套利:投机者或对冲者都可以使用的一种交易技术,即在某市场买进现货或期货商品,同时在另一个市场卖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并希望两个交易会产生价差而获利。
投机交易:指在期货市场上以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投机者根据自己对期货价格走势的判断,做出买进或卖出的决定,如果这种判断与市场价格走势相同,则投机者平仓出局后可获取投机利润;如果判断与价格走势相反,则投机者平仓出局后承担投机损失。
操纵市场行为:是指参与市场交易的机构、大户为了牟取暴利,故意违反国家有关期货交易规定和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违背期货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单独或合谋使用不正当手段、严重扭曲期货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买空:相信价格会涨并买入期货合约称“买空”或称“多头”,亦即多头交易。
卖空:看跌价格并卖出期货合约称“卖空”或“空头”,亦即空头交易。
交割:期货合约卖方与期货合约买方之间进行的现货商品转移。各交易所对现货商品交割都规定有具体步骤。某些期货合约,如股票指数合约的交割采取现金结算方式。
交割日:根据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交割日为交割过程内的第三天。合约买方结算公司必须在交割日将交割通知书,连同一张足额保付支票送抵合约卖方结算公司的办公室。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
现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仓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时,用结算价格来计算未平仓合约的盈亏,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了结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
近期(交割)月份:离交割期最近的期货合约月份,亦称现货月份。
远期(交割)月份:交割期限较长的合约月份,相对于近期(交割)月份。
升水: 1)交易所条例所允许的,对高于期货合约交割标准的商品所支付的额外费用。2)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间的价格关系。当某月价格高于另一月份价格时,我们称较高价格月份对较低价格月份升水。3)当某一证券交易价格高于该证券面值时,亦称为升水或溢价。
开仓:开始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称为“开仓”或“建立交易部位”。
持仓:在实物交割到期之前,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个人意愿,自本地决定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而投资者(做多或做空)没有作交割月份和数重相等的逆向操作(卖出或买入),持有期货合约,则称之为“持仓”。
平仓:交易者了结手中的合约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称“平仓”或“对冲”。
分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超量持仓,以影响价格,操纵市场,借用其他会员席位或其他客户名义在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规避交易所持仓限量规定,其在各个席位上总的持仓量超过了交易所对该客户或会员的持仓限量。
移仓(倒仓):交易所会员为了制造市场假象,或者为转移盈利,把一个席位上的持仓转移到另外一个席位上的行为。
对敲: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制造市场假象,企图或实际严重影响期货价格或者市场持仓量,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或价格进行交易或互为买卖的行为。
逼仓:期货交易所会员或客户利用资金优势,通过控制期货交易头寸或垄断可供交割的现货商品,故意抬高或压低期货市场价格,超量持仓、交割,迫使对方违约或以不利的价格平仓以牟取暴利的行为。根据操作手法不同,又可分为“多逼空”和“空逼多”两种方式。
多逼空:在一些小品种的期货交易中,当操纵市场者预期可供交割的现货商品不足时,即凭借资金优势在期货市场建立足够的多头持仓以拉高期货价格,同时大量收购和囤积可用于交割的实物,于是现货市场的价格同时升高。这样当合约临近交割时,追使空头会员和客户要么以高价买回期货合约认赔平仓出局;要么以高价买入现货进行实物交割,甚至因无法交出实物而受到违约罚款,这样多头头寸持有者即可从中牟取暴利。
空逼多:操纵市场者利用资金或实物优势,在期货市场上大量卖出某种期货合约,使其拥有的空头持仓大大超过多方能够承接实物的能力。从而使期货市场的价格急剧下跌,迫使投机多头以低价位卖出持有的合约认赔出局,或出于资金实力接货而受到违约罚款,从而牟取暴利。
指定部位:使期权合约卖方进入某一特定期货部位以履行其义务的指令。如看涨期权卖方在买方要求履约时,将承担空头期货部位,看跌期权卖方在买方要求履约时,将承担多头期货部位。
交易部位(头寸):一种市场约定。期货合约买方处于多头(买空)部位,期货合约卖方处于空头(卖空)部位。
经纪商代理人:为期货佣金商、介绍经纪人、商品交易顾问或商品合资基金经理拉订单、客户或客户资金的人。
联合会员资格或非正式会员资格: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一种会员资格。具有联合会员资格的个人可以进行金融期货和其它指定商品的期货交易。
两平期权:期权合约敲定价(履约价)与相关期货合约的当时市场价格相等或大致相等的期权。
条形图:标明在一定时期内某一交易盘的最高价、最低价和结算价的图形。
基差:同一商品当时现货市场价格与期货市场价格间的差异,如不另行指出,一般是用近期期货合约月份来计算基差。
递盘:希望在某一特定价格水平上买进商品的开价形式,相对于发盘。
经纪人:为金融、商业机构或一般公众执行期货和期权合约指令的公司或个人。
仓储费用:在持有现货商品(如谷物或金属)期间支付的仓储费和保险费,在利率期货市场,意指占用资金所支付的利息费。亦称持仓费用或持仓。
结转库存:主要用于谷物市场,意指将上一销售年度结余库存转入下一销售年度的库存。
现货商品:买进或卖出之实际商品,如大豆、玉米、黄金、白银、国库券等,亦称实际货物。
现货市场:买卖实际商品的场所,即谷物仓库、银行等。
现货合约:为立即或在将来交付实际商品而签订的销售协议。
现货价格:通常指可立即交货的实际商品的现货市场价格。
现金结算:通常用于指数期货合约交易,结算方式为依据最后交易日指数的现货价值以现金结算指数期货合约。区别于按指定的商品或金融工具交割。
图表法:利用图表分析市场行为,预计未来市场价格趋势的方法。技术性分析派利用图表法计算最高价、最低价、结算价、平均价格变动、交易量和空盘量。两种基本价格图表形式为条状图和点形图。
最经济(廉价)可交割法:用以决定何种现货债券在依据期货合约交割时获利最大的一种计算方法。
商品期权市场会员资格: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一种会员资格。拥有此种会员资格的个人可进行列入商品期权市场分类的合约交易。
佣金:经纪人为执行交易指令而收取的费用。
聚合:期货市场术语。意指随着期货合约临近到期日,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趋于会合,也就是说,基差将趋于零。
息票:债券发行人保证在债券到期前定期付给债权人的债券利息。此利息率按年计算。
农作物销售年度:农业产品从当年收获季节到下一年收获季节之间的时间间隔。各种农产品间的销售年度略有不同,例如大豆销售年度为9月1日一8月31日,其中11月份的期货合约月份为新作物年度第一个合约月份,7月份的期货合约月份为旧作物年度的最后一个合约月份。
交叉保值:当为某一现货商品套期保值,但又无同种商品的期货合约时,可用另一具有相同价格发展趋势的商品期货合约为该现货商品进行保值。
当期收益:债券利息与当时债券的市场价格之比。
日交易者:于每日交易收盘前,将在当天所买卖的期货、期权合约全部平仓的投机商。

⑵ 结合实际阐述下非正当投机交易对期货市场的危害。

327国债期货的经验教训,我觉得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
“中国的巴林事件”
“327”国债期货事件的主角,是1992年发行的三年期国库券,该券发行总量为240亿,1995年6月到期兑付,利率是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贴补率,但财政部是否对之实行保值贴补,并不确定。1995年2月后,其价格一直在147.80元和148.30元之间徘徊,但随着对财政部是否实行保值贴补的猜测和分歧,“327”国债期货价格发生大幅变动。以万国证券公司为代表的空方主力认为1995年1月起通货膨胀已见顶回落,不会贴息,坚决做空,而其对手方中经开则依据物价翘尾、周边市场“327”品种价格普遍高于上海以及提前了解财政部决策动向等因素,坚决做多,不断推升价位。
1995年2月23日,一直在“327”品种上联合做空的辽宁国发(集团)有限公司抢先得知“327”贴息消息,立即由做空改为做多,使得“327”品种在一分钟内上涨2元,十分钟内上涨3.77元。做空主力万国证券公司立即陷入困境,按照其当时的持仓量和价位,一旦期货合约到期,履行交割义务,其亏损高达60多亿元。为维护自己利益,“327”合约空方主力在148.50价位封盘失败后,在交易结束前最后8分钟,空方主力大量透支交易,以700万手、价值1400亿元的巨量空单,将价格打压至147.50元收盘,使“327”合约暴跌3.8元,并使当日开仓的多头全线爆仓,造成了传媒所称的“中国的巴林事件”。
“327”国债交易中的异常情况,震惊了证券市场。事发当日晚上,上交所召集有关各方紧急磋商,最终权衡利弊,确认空方主力恶意违规,宣布最后8分钟所有的“327”品种期货交易无效,各会员之间实行协议平仓。
编辑本段现货市场不发达、市场机制不健全是祸根重提1995年“327”国债事件,并非仅仅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也。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在上海宣告成立,成为中国内地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意义重大。在欢呼之余,也不禁使人想起1994年“327国债事件”,“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愿中国的金融衍生期货交易健康成长。
国债期货交易是非常好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国债由政府发行保证还本付息,风险度小,被称为“金边债券”,具有成本低、流动性更强、可信度更高等特点。但是,当时我国国债发行较难,主要靠行政摊派。1992年发行的国库券,发行一年多后,二级市场的价格最高时只有80多元,连面值都不到。行业管理者发现期货这个东西不错,可以提高流动性,推动发行,也比较容易控制,于是奉行“拿来主义”,引进国债期货交易,在二级市场上可以对此进行做多做空的买卖。
在本质上,这种交易做的只是国债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上下波动的幅度很小。这也正是美国财政部成为国债期货强有力支持者的原因。
令人疯狂流泪的“327”1993年10月25日,北京商品交易所率先推出国债期货交易。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向全社会公众开放国债期货交易。“327”是国债期货合约的代号,对应1992年发行,1995年6月到期兑付的3年期国库券,该券发行总量是240亿元人民币。
1994年10月以后,人民银行提高3年期以上储蓄存款利率和恢复存款保值贴补,国库券也同样进行保值贴补,保值贴补率的不确定性为炒作国债期货提供了空间,大量机构投资者由股市转入债市,在市场上多空双方对峙的焦点始终是围绕对“327”国债品种到期价格的预测,1992年3年期国库券到期的基础价格已经确定为128.5元,但到期的预测价格还受到保值贴补率和是否加息的影响,市场对此看法不一,多空双方在148元附近大规模建仓,导致国债期货市场行情火爆。
1994年至1995年春节前,全国开设国债期货的交易场所陡然增到14家。这种态势一直延续到1995年,与全国股票市场的低迷的状态形成鲜明对照,形势似乎一片大好。
1995年2月327合约的价格一直在147.80元—148.30元徘徊。1995年2月23日,提高“327”国债利率的传言得到证实,百元面值的“327”国债将按148.50元兑付。一直在“327”品种上与万国联手做空的辽国发突然倒戈,改做多头。“327”国债在1分钟内竟上涨了2元,10分钟后共涨了3.77元。327国债每上涨1元,万国证券就要赔进十几个亿。按照它的持仓量和现行价位,一旦到期交割,它将要拿出60亿元资金。
毫无疑问,万国没有这个能力。其负责人管金生铤而走险,当日16时22分13秒突然发难,砸出1056万口(每口面值20000元人民币的国债)卖单,把价位从151.30打到147.50元,使当日开仓的多头全线爆仓。这个行动令整个市场都目瞪口呆,若以收盘时的价格来计算,这一天做多的机构,包括像辽国发这样空翻多的机构都将血本无归,而万国不仅能够摆脱掉危机,并且还可以赚到42亿元。
当天夜里11点,上交所总经理尉文渊正式下令宣布23日16时22分13秒之后的所有“327”品种的交易异常,是无效的,该部分不计入当日结算价、成交量和持仓量的范围。经过此次调整当日国债成交额为5400亿元,当日“327”品种的收盘价为违规前最后签订的一笔交易价格151.30元。
万国证券在劫难逃,如果按照上交所定的收盘价到期交割,万国赔60亿元人民币;如果按管京生自己弄出的局面算,万国赚42亿元;如果按照151.30元收盘价平仓,万国亏16亿元。
1995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鉴于中国当时不具备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发出《关于暂停全国范围内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开市仅两年零六个月的国债期货无奈地划上了句号。中国第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宣告夭折。
同年9月20日,国家监察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都公布了对“327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决定说,“这次事件是一起在国债期货市场发展过快、交易所监管不严和风险控制滞后的情况下,由上海万国证券公司、辽宁国发(集团)公司引起的国债期货风波”。1996年4月,万国不得不与它当年最强劲的竞争对手申银证券公司合并。
“327”国债参与者如是说:“这个事件对中国期货业影响实在太大了,经历过的人一辈子都忘不了。”“327”国债期货合约上惊心动魄的厮杀,现在说来依然历历在目。当时期货市场管理很乱,国债期货是十分狂热的。
贴补率的博弈1994年,国内面临两位数的高通胀压力,银行储蓄利率达到10%以上,固定利率的国债自然少人问津,当时公布的保值贴补率为8%,而且每月都不断上升,到12月突破两位数,受此刺激,“327”国债期货的价格开始直线上涨。从1994年10月的110多元上涨到1995年初的140多元,上涨了20%多。
当时,国债期货保证金的标准定在2.5%,也就是缴纳250万保证金可以做1亿元市值的交易,20%以上的上涨幅度意味着在短短的三个月内,买入者已经有了相当于本金十余倍的暴利!投资机构能日进千万,欣喜若狂。当时有这样一个插曲:某机构客户代表上午打电话给公司本部,要求再想办法筹资,趁行情如火如荼再做1000万进去,但过了一小时后,该客户电话再次打回本部,告诉那边说:你那1000万不用筹了,我这边刚才已经赚出来了!
“327”国债应该在1995年6月到期,它的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补贴率,每百元债券到期应兑付132元。与当时的银行存款利息和通货膨胀率相比,“327”的回报太低了。
于是从1995年2月初开始,市场上开始传闻财政部又将提高保值贴补率,“327”国债将会以148元兑付。面对传闻,市场出现了急剧分化,权倾一时的国内证券界“教父”人物,时任万国证券总裁管金生认为,宏观调控三年的三大目标第一条就是治理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因此没有可能再提高保值贴补率,而且财政部也没有必要为此多支付10多亿元的利息,使财政更加吃力。管金生的观点代表了当时一批券商的看法,因此,他们把宝都押在做空上。
这个时候,中国经济开发总公司开始进场坚定地做多,当时市场上绝大部分的中小散户和部分机构也做多,他们的看法就是通货膨胀短期内肯定是控制不住的,保值贴补肯定会涨,327国债的兑付价也会跟着涨。到当年的2月中旬,“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市场界限已经清楚的划出来了:满山遍野的散户和中小机构,跟着“多头司令”中经开做多;万国证券和辽国发等一批机构做空。到2月23日,“327”合约每涨跌1元,万国的账面上就将浮动4亿元的盈亏。有知情者后来评论说,其实这个时候,多空都已经没有退路了,由对政策预期的差异变成了市场上的资金博弈。
后事之师法律手段不健全,缺乏法律法规约束。1994年11月22日,提高“327”国债利率消息刚面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期货就出现了振幅为5元的行情,未引起注意,许多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在“327”国债的前期交易中,万国证券预期已经形成错误,当出现无法弥补的巨额账面亏损时,干脆以搅乱市场来收拾残局。事发后第二天,上交所发出《关于加强国债期货交易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布了《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终于有了第一部具有全国性效力的国债期货交易法规。但却太晚了。
保证金规定不合理,炒作成本极低。“327”事件前,上交所规定客户保证金比率是2.5%,深交所规定为1.5%,武汉交易中心规定是1%。保证金水平的设置是期货风险控制的核心,用500元的保证金就能买卖2万元的国债,这无疑是把操纵者潜在的盈利与风险放大了40倍。这样偏低的保证金水平与国际通行标准相距甚远,甚至不如国内当时商品期货的保证金水平,无疑使市场投机成分更为加大,过度炒作难以避免。
缺乏规范管理和适当的预警监控体系。涨跌停板制度是国际期货界通行的制度,而事发前上交所根本就没有采取这种控制价格波动的基本手段,出现上下差价达4元的振幅,交易所没有预警系统。当时中国国债的现券流通量很小,国债期货某一品种的可持仓量应与现货市场流通量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并在电脑撮合系统中设置。从“327”合约在2月23日尾市出现大笔抛单的情况看,交易所显然对每笔下单缺少实时监控,导致上千万手空单在几分钟之内通过计算机撮合系统成交,扰乱了市场秩序,钻了市场管理的空子。
管理漏洞,透支交易。我国证券期货交易所以计算机自动撮合为主要交易方式,按“逐日盯市”方法来控制风险,而非“逐笔盯市”的清算制度,故不能杜绝透支交易。交易所无法用静态的保证金和前一日的结算价格控制当日动态的价格波动,使得空方主力违规抛出千万手合约的疯狂行为得以实现。
监管职责不明确。中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最初是在地方政府的批准下推出的,《办法》颁布前,中国一直没有在法律上明确国债期货的主要主管机构。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并参与制定保值贴补率,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例行管理,并制定和公布保值贴补率,证监会负责交易的监管,而各个交易组织者主要由地方政府直接监管。多头监管导致监管效率的低下,甚至出现监管措施上的真空。“327”是人们心中永远的痛,以至于有段时间一提到期货人们总会联想起欺诈、疯狂和混乱。从1995年到2005年,是中国170余家期货企业日子极不好过的11年,监管层也整整思考了11年。人们还将思考多久?还将等待多久?
淮南的柑橘很香甜,但是到了淮北就成了苦涩的“枳”。我们在引入金融创新工具的激情中忘记了要先打理好这里的监管气候和土壤,给它一个营养丰富的环境它才能顺利成长、恢复本性,否则只能是因发育不良而早夭。
国债期货的基础是利率市场化,虽然目前利率市场化的工作已经启动,但程度还不够。因此,国债期货的推出应该等待利率真正市场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编辑本段文中醒目处1,“327”国债期货合约参与者如是说:“这个事件对中国期货业影响实在太大了,经历过的人一辈子都忘不了。”当时期货市场管理很乱,国债期货是十分狂热的。
2,国债期货的基础是利率市场化,虽然目前利率市场化的工作已经启动,但程度还不够。因此,国债期货的推出应该等待利率真正市场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评: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前,重提“327”国债事件意在提醒各位期货的风险,就算你是绝顶聪明和何其有钱的人,也不能轻易地参与期货交易

⑶ 要用它做期末论文,327国债期货价格分析用的,有没高手帮忙阐述一下(上涨、下降的原因。1000字左右。急)

国债327事件原因之深度分析
中证视点:强化中介责任 推进发行改革 松口气 时未至 A股发行可向Facebook学什么 山城里的“麻辣会” 抢手的矿产信托 上交所1、管金生在最后交易日的临收市前抛出700多万口合约把合约价格打压下去。但是在收市后所有未平仓的合约都要进行实物交割,他根本交割不了这么多国债。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事件猜测猜测:管金生在临收市前抛出大量空单的目的有两个:(1)促成协议平仓;(2)打压国债期货的价格,降低结算价格。所谓协议平仓,一般都是在多、空双方都出现违规行为的情况下,监管者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双方平仓。协议平仓的原则一般是“赔者少赔,赚者少赚”。在327事件发生前,国债期货市场上已经有过多次协议平仓,并且在327国债事件中多、空双方都违规了,管金生当然不肯就这么束手就擒。于是乎,他就棋行险招,大抛空单,以造成更大的影响,使监管者和社会注意到该事件,并可能发现多、空双方都违规的事实,从而迫使监管者再次行政干预,促成协议平仓。因为协议平仓时的价格一般是以收市日的结算价格为参照的。所以,如果大量抛单的两个目的都达到的话,管金生就可能不仅减少了自己的损失,还能把多头主力(中经开)也拉下水,以解心头之恨。

金融背景当时期货市场管理很乱,国债期货是十分狂热的。贴补率的博弈1994年,国内面临两位数的高通胀压力,银行储蓄利率达到10%以上,固定利率的国债自然少人问津,当时公布的保值贴补率为8%,而且每月都不断上升,到12月突破两位数,受此刺激,“327”国债期货的价格开始直线上涨。从1994年10月的110多元上涨到1995年初的140多元,上涨了20%多。

当时,国债期货保证金的标准定在2.5%,也就是缴纳250万保证金可以做1亿元市值的交易,20%以上的上涨幅度意味着在短短的三个月内,买入者已经有了相当于本金十余倍的暴利!投资机构能日进千万,欣喜若狂。当时有这样一个插曲:某机构客户代表上午打电话给公司本部,要求再想办法筹资,趁行情如火如荼再做1000万进去,但过了一小时后,该客户电话再次打回本部,告诉那边说:你那1000万不用筹了,我这边刚才已经赚出来了!“327”国债应该在1995年6月到期,它的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补贴率,每百元债券到期应兑付132元。与当时的银行存款利息和通货膨胀率相比,“327”的回报太低了。

内部传言于是从1995年2月初开始,市场上开始传闻财政部又将提高保值贴补率,“327”国债将会以148元兑付。面对传闻,市场出现了急剧分化,权倾一时的国内证券界“教父”人物,时任万国证券总裁管金生认为,宏观调控三年的三大目标第一条就是治理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因此没有可能再提高保值贴补率,而且财政部也没有必要为此多支付10多亿元的利息,使财政更加吃力。管金生的观点代表了当时一批券商的看法,因此,他们把宝都押在做空上。

这个时候,中国经济开发总公司开始进场坚定地做多,当时市场上绝大部分的中小散户和部分机构也做多,他们的看法就是通货膨胀短期内肯定是控制不住的,保值贴补肯定会涨,327国债的兑付价也会跟着涨。到当年的2月中旬,“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市场界限已经清楚的划出来了:满山遍野的散户和中小机构,跟着“多头司令”中经开做多;万国证券和辽国发等一批机构做空。到2月23日,“327”合约每涨跌1元,万国的账面上就将浮动4亿元的盈亏。有知情者后来评论说,其实这个时候,多空都已经没有退路了,由对政策预期的差异变成了市场上的资金博弈。

法律手段法律手段不健全,缺乏法律法规约束。1994年11月22日,提高“327”国债利率消息刚面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期货就出现了振幅为5元的行情,未引起注意,许多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在“327”国债的前期交易中,万国证券预期已经形成错误,当出现无法弥补的巨额账面亏损时,干脆以搅乱市场来收拾残局。事发后第二天,上交所发出《关于加强国债期货交易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布了《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终于有了第一部具有中国性效力的国债期货交易法规。但却太晚了。

保证金规定不合理,炒作成本极低。“327”事件前,上交所规定客户保证金比率是2.5%,深交所规定为1.5%,武汉交易中心规定是1%。保证金水平的设置是期货风险控制的核心,用500元的保证金就能买卖2万元的国债,这无疑是把操纵者潜在的盈利与风险放大了40倍。这样偏低的保证金水平与国际通行标准相距甚远,甚至不如国内当时商品期货的保证金水平,无疑使市场投机成分更为加大,过度炒作难以避免。

缺乏规范管理和适当的预警监控体系。涨跌停板制度是国际期货界通行的制度,而事发前上交所根本就没有采取这种控制价格波动的基本手段,出现上下差价达4元的振幅,交易所没有预警系统。当时中国国债的现券流通量很小,国债期货某一品种的可持仓量应与现货市场流通量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并在电脑撮合系统中设置。从“327”合约在2月23日尾市出现大笔抛单的情况看,交易所显然对每笔下单缺少实时监控,导致上千万手空单在几分钟之内通过计算机撮合系统成交,扰乱了市场秩序,钻了市场管理的空子。

管理漏洞管理漏洞,透支交易。中国证券期货交易所以计算机自动撮合为主要交易方式,按“逐日盯市”方法来控制风险,而非“逐笔盯市”的清算制度,故不能杜绝透支交易。交易所无法用静态的保证金和前一日的结算价格控制当日动态的价格波动,使得空方主力违规抛出千万手合约的疯狂行为得以实现。

监管职责监管职责不明确。中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最初是在地方政府的批准下推出的,《办法》颁布前,中国一直没有在法律上明确国债期货的主要主管机构。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并参与制定保值贴补率,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例行管理,并制定和公布保值贴补率,证监会负责交易的监管,而各个交易组织者主要由地方政府直接监管。多头监管导致监管效率的低下,甚至出现监管措施上的真空。

⑷ 有谁知道“3.27”国债事件

重提1995年“327”国债事件,并非仅仅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也。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在上海宣告成立,成为中国内地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意义重大。在欢呼之余,也不禁使人想起1994年“327国债事件”,“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愿中国的金融衍生期货交易健康成长。
国债期货交易是非常好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国债由政府发行保证还本付息,风险度小,被称为“金边债券”,具有成本低、流动性更强、可信度更高等特点。但是,当时我国国债发行较难,主要靠行政摊派。1992年发行的国库券,发行一年多后,二级市场的价格最高时只有80多元,连面值都不到。行业管理者发现期货这个东西不错,可以提高流动性,推动发行,也比较容易控制,于是奉行“拿来主义”,引进国债期货交易,在二级市场上可以对此进行做多做空的买卖。
在本质上,这种交易做的只是国债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上下波动的幅度很小。这也正是美国财政部成为国债期货强有力支持者的原因。
令人疯狂流泪的“327”1993年10月25日,北京商品交易所率先推出国债期货交易。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向全社会公众开放国债期货交易。“327”是国债期货合约的代号,对应1992年发行,1995年6月到期兑付的3年期国库券,该券发行总量是240亿元人民币。
1994年10月以后,人民银行提高3年期以上储蓄存款利率和恢复存款保值贴补,国库券也同样进行保值贴补,保值贴补率的不确定性为炒作国债期货提供了空间,大量机构投资者由股市转入债市,在市场上多空双方对峙的焦点始终是围绕对“327”国债品种到期价格的预测,1992年3年期国库券到期的基础价格已经确定为128.5元,但到期的预测价格还受到保值贴补率和是否加息的影响,市场对此看法不一,多空双方在148元附近大规模建仓,导致国债期货市场行情火爆。
1994年至1995年春节前,全国开设国债期货的交易场所陡然增到14家。这种态势一直延续到1995年,与全国股票市场的低迷的状态形成鲜明对照,形势似乎一片大好。
1995年2月327合约的价格一直在147.80元—148.30元徘徊。1995年2月23日,提高“327”国债利率的传言得到证实,百元面值的“327”国债将按148.50元兑付。一直在“327”品种上与万国联手做空的辽国发突然倒戈,改做多头。“327”国债在1分钟内竟上涨了2元,10分钟后共涨了3.77元。327国债每上涨1元,万国证券就要赔进十几个亿。按照它的持仓量和现行价位,一旦到期交割,它将要拿出60亿元资金。
毫无疑问,万国没有这个能力。其负责人管金生铤而走险,当日16时22分13秒突然发难,砸出1056万口(每口面值20000元人民币的国债)卖单,把价位从151.30打到147.50元,使当日开仓的多头全线爆仓。这个行动令整个市场都目瞪口呆,若以收盘时的价格来计算,这一天做多的机构,包括像辽国发这样空翻多的机构都将血本无归,而万国不仅能够摆脱掉危机,并且还可以赚到42亿元。
当天夜里11点,上交所总经理尉文渊正式下令宣布23日16时22分13秒之后的所有“327”品种的交易异常,是无效的,该部分不计入当日结算价、成交量和持仓量的范围。经过此次调整当日国债成交额为5400亿元,当日“327”品种的收盘价为违规前最后签订的一笔交易价格151.30元。
万国证券在劫难逃,如果按照上交所定的收盘价到期交割,万国赔60亿元人民币;如果按管金生自己弄出的局面算,万国赚42亿元;如果按照151.30元收盘价平仓,万国亏16亿元。
1995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鉴于中国当时不具备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发出《关于暂停全国范围内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开市仅两年零六个月的国债期货无奈地划上了句号。中国第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宣告夭折。
同年9月20日,国家监察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都公布了对“327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决定说,“这次事件是一起在国债期货市场发展过快、交易所监管不严和风险控制滞后的情况下,由上海万国证券公司、辽宁国发(集团)公司引起的国债期货风波”。1996年4月,万国不得不与它当年最强劲的竞争对手申银证券公司合并。
“327”国债参与者如是说:“这个事件对中国期货业影响实在太大了,经历过的人一辈子都忘不了。”“327”国债期货合约上惊心动魄的厮杀,现在说来依然历历在目。当时期货市场管理很乱,国债期货是十分狂热的。
贴补率的博弈1994年,国内面临两位数的高通胀压力,银行储蓄利率达到10%以上,固定利率的国债自然少人问津,当时公布的保值贴补率为8%,而且每月都不断上升,到12月突破两位数,受此刺激,“327”国债期货的价格开始直线上涨。从1994年10月的110多元上涨到1995年初的140多元,上涨了20%多。
当时,国债期货保证金的标准定在2.5%,也就是缴纳250万保证金可以做1亿元市值的交易,20%以上的上涨幅度意味着在短短的三个月内,买入者已经有了相当于本金十余倍的暴利!投资机构能日进千万,欣喜若狂。当时有这样一个插曲:某机构客户代表上午打电话给公司本部,要求再想办法筹资,趁行情如火如荼再做1000万进去,但过了一小时后,该客户电话再次打回本部,告诉那边说:你那1000万不用筹了,我这边刚才已经赚出来了!
“327”国债应该在1995年6月到期,它的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补贴率,每百元债券到期应兑付132元。与当时的银行存款利息和通货膨胀率相比,“327”的回报太低了。
于是从1995年2月初开始,市场上开始传闻财政部又将提高保值贴补率,“327”国债将会以148元兑付。面对传闻,市场出现了急剧分化,权倾一时的国内证券界“教父”人物,时任万国证券总裁管金生认为,宏观调控三年的三大目标第一条就是治理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因此没有可能再提高保值贴补率,而且财政部也没有必要为此多支付10多亿元的利息,使财政更加吃力。管金生的观点代表了当时一批券商的看法,因此,他们把宝都押在做空上。
这个时候,中国经济开发总公司开始进场坚定地做多,当时市场上绝大部分的中小散户和部分机构也做多,他们的看法就是通货膨胀短期内肯定是控制不住的,保值贴补肯定会涨,327国债的兑付价也会跟着涨。到当年的2月中旬,“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市场界限已经清楚的划出来了:满山遍野的散户和中小机构,跟着“多头司令”中经开做多;万国证券和辽国发等一批机构做空。到2月23日,“327”合约每涨跌1元,万国的账面上就将浮动4亿元的盈亏。有知情者后来评论说,其实这个时候,多空都已经没有退路了,由对政策预期的差异变成了市场上的资金博弈。
后事之师法律手段不健全,缺乏法律法规约束。1994年11月22日,提高“327”国债利率消息刚面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期货就出现了振幅为5元的行情,未引起注意,许多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在“327”国债的前期交易中,万国证券预期已经形成错误,当出现无法弥补的巨额账面亏损时,干脆以搅乱市场来收拾残局。事发后第二天,上交所发出《关于加强国债期货交易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布了《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终于有了第一部具有全国性效力的国债期货交易法规。但却太晚了。
保证金规定不合理,炒作成本极低。“327”事件前,上交所规定客户保证金比率是2.5%,深交所规定为1.5%,武汉交易中心规定是1%。保证金水平的设置是期货风险控制的核心,用500元的保证金就能买卖2万元的国债,这无疑是把操纵者潜在的盈利与风险放大了40倍。这样偏低的保证金水平与国际通行标准相距甚远,甚至不如国内当时商品期货的保证金水平,无疑使市场投机成分更为加大,过度炒作难以避免。
缺乏规范管理和适当的预警监控体系。涨跌停板制度是国际期货界通行的制度,而事发前上交所根本就没有采取这种控制价格波动的基本手段,出现上下差价达4元的振幅,交易所没有预警系统。当时中国国债的现券流通量很小,国债期货某一品种的可持仓量应与现货市场流通量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并在电脑撮合系统中设置。从“327”合约在2月23日尾市出现大笔抛单的情况看,交易所显然对每笔下单缺少实时监控,导致上千万手空单在几分钟之内通过计算机撮合系统成交,扰乱了市场秩序,钻了市场管理的空子。
管理漏洞,透支交易。我国证券期货交易所以计算机自动撮合为主要交易方式,按“逐日盯市”方法来控制风险,而非“逐笔盯市”的清算制度,故不能杜绝透支交易。交易所无法用静态的保证金和前一日的结算价格控制当日动态的价格波动,使得空方主力违规抛出千万手合约的疯狂行为得以实现。
监管职责不明确。中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最初是在地方政府的批准下推出的,《办法》颁布前,中国一直没有在法律上明确国债期货的主要主管机构。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并参与制定保值贴补率,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例行管理,并制定和公布保值贴补率,证监会负责交易的监管,而各个交易组织者主要由地方政府直接监管。多头监管导致监管效率的低下,甚至出现监管措施上的真空。“327”是人们心中永远的痛,以至于有段时间一提到期货人们总会联想起欺诈、疯狂和混乱。从1995年到2005年,是中国170余家期货企业日子极不好过的11年,监管层也整整思考了11年。人们还将思考多久?还将等待多久?
淮南的柑橘很香甜,但是到了淮北就成了苦涩的“枳”。我们在引入金融创新工具的激情中忘记了要先打理好这里的监管气候和土壤,给它一个营养丰富的环境它才能顺利成长、恢复本性,否则只能是因发育不良而早夭。
国债期货的基础是利率市场化,虽然目前利率市场化的工作已经启动,但程度还不够。因此,国债期货的推出应该等待利率真正市场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文中醒目处:
1,“327”国债期货合约参与者如是说:“这个事件对中国期货业影响实在太大了,经历过的人一辈子都忘不了。”当时期货市场管理很乱,国债期货是十分狂热的。

2,国债期货的基础是利率市场化,虽然目前利率市场化的工作已经启动,但程度还不够。因此,国债期货的推出应该等待利率真正市场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评: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前,重提“327”国债事件意在提醒各位期货的风险,就算你是绝顶聪明和何其有钱的人,也不能轻易地参与期货交易.现在网络红人带头大哥777,在94年也因为此在国债“3·27”事件中20分钟内输掉了4000多万元,连女朋友也搭上了性命。所以,奉劝各位注意其中的风险.

⑸ 327国债的现货市场不发达、市场机制不健全是祸根

重提1995年“327”国债事件,并非仅仅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也。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在上海宣告成立,成为中国内地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意义重大。在欢呼之余,也不禁使人想起1994年“327国债事件”,“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愿中国的金融衍生期货交易健康成长。
国债期货交易是非常好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国债由政府发行保证还本付息,风险度小,被称为“金边债券”,具有成本低、流动性更强、可信度更高等特点。但是,当时我国国债发行较难,主要靠行政摊派。1992年发行的国库券,发行一年多后,二级市场的价格最高时只有80多元,连面值都不到。行业管理者发现期货这个东西不错,可以提高流动性,推动发行,也比较容易控制,于是奉行“拿来主义”,引进国债期货交易,在二级市场上可以对此进行做多做空的买卖。
在本质上,这种交易做的只是国债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上下波动的幅度很小。这也正是美国财政部成为国债期货强有力支持者的原因。
令人疯狂流泪的“327”1993年10月25日,北京商品交易所率先推出国债期货交易。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向全社会公众开放国债期货交易。“327”是国债期货合约的代号,对应1992年发行,1995年6月到期兑付的3年期国库券,该券发行总量是240亿元人民币。
1994年10月以后,人民银行提高3年期以上储蓄存款利率和恢复存款保值贴补,国库券也同样进行保值贴补,保值贴补率的不确定性为炒作国债期货提供了空间,大量机构投资者由股市转入债市,在市场上多空双方对峙的焦点始终是围绕对“327”国债品种到期价格的预测,1992年3年期国库券到期的基础价格已经确定为128.5元,但到期的预测价格还受到保值贴补率和是否加息的影响,市场对此看法不一,多空双方在148元附近大规模建仓,导致国债期货市场行情火爆。
1994年至1995年春节前,全国开设国债期货的交易场所陡然增到14家。这种态势一直延续到1995年,与全国股票市场的低迷的状态形成鲜明对照,形势似乎一片大好。
1995年2月327合约的价格一直在147.80元—148.30元徘徊。1995年2月23日,提高“327”国债利率的传言得到证实,百元面值的“327”国债将按148.50元兑付。一直在“327”品种上与万国联手做空的辽国发突然倒戈,改做多头。“327”国债在1分钟内竟上涨了2元,10分钟后共涨了3.77元。327国债每上涨1元,万国证券就要赔进十几个亿。按照它的持仓量和现行价位,一旦到期交割,它将要拿出60亿元资金。
毫无疑问,万国没有这个能力。其负责人管金生铤而走险,当日16时22分13秒突然发难,砸出1056万口(每口面值20000元人民币的国债)卖单,把价位从151.30打到147.50元,使当日开仓的多头全线爆仓。这个行动令整个市场都目瞪口呆,若以收盘时的价格来计算,这一天做多的机构,包括像辽国发这样空翻多的机构都将血本无归,而万国不仅能够摆脱掉危机,并且还可以赚到42亿元。
当天夜里11点,上交所总经理尉文渊正式下令宣布23日16时22分13秒之后的所有“327”品种的交易异常,是无效的,该部分不计入当日结算价、成交量和持仓量的范围。经过此次调整当日国债成交额为5400亿元,当日“327”品种的收盘价为违规前最后签订的一笔交易价格151.30元。
万国证券在劫难逃,如果按照上交所定的收盘价到期交割,万国赔60亿元人民币;如果按管京生自己弄出的局面算,万国赚42亿元;如果按照151.30元收盘价平仓,万国亏16亿元。
1995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鉴于中国当时不具备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发出《关于暂停全国范围内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开市仅两年零六个月的国债期货无奈地划上了句号。中国第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宣告夭折。
同年9月20日,国家监察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都公布了对“327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决定说,“这次事件是一起在国债期货市场发展过快、交易所监管不严和风险控制滞后的情况下,由上海万国证券公司、辽宁国发(集团)公司引起的国债期货风波”。1996年4月,万国不得不与它当年最强劲的竞争对手申银证券公司合并。
“327”国债参与者如是说:“这个事件对中国期货业影响实在太大了,经历过的人一辈子都忘不了。”“327”国债期货合约上惊心动魄的厮杀,现在说来依然历历在目。当时期货市场管理很乱,国债期货是十分狂热的。
贴补率的博弈1994年,国内面临两位数的高通胀压力,银行储蓄利率达到10%以上,固定利率的国债自然少人问津,当时公布的保值贴补率为8%,而且每月都不断上升,到12月突破两位数,受此刺激,“327”国债期货的价格开始直线上涨。从1994年10月的110多元上涨到1995年初的140多元,上涨了20%多。
当时,国债期货保证金的标准定在2.5%,也就是缴纳250万保证金可以做1亿元市值的交易,20%以上的上涨幅度意味着在短短的三个月内,买入者已经有了相当于本金十余倍的暴利!投资机构能日进千万,欣喜若狂。当时有这样一个插曲:某机构客户代表上午打电话给公司本部,要求再想办法筹资,趁行情如火如荼再做1000万进去,但过了一小时后,该客户电话再次打回本部,告诉那边说:你那1000万不用筹了,我这边刚才已经赚出来了!
“327”国债应该在1995年6月到期,它的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补贴率,每百元债券到期应兑付132元。与当时的银行存款利息和通货膨胀率相比,“327”的回报太低了。
于是从1995年2月初开始,市场上开始传闻财政部又将提高保值贴补率,“327”国债将会以148元兑付。面对传闻,市场出现了急剧分化,权倾一时的国内证券界“教父”人物,时任万国证券总裁管金生认为,宏观调控三年的三大目标第一条就是治理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因此没有可能再提高保值贴补率,而且财政部也没有必要为此多支付10多亿元的利息,使财政更加吃力。管金生的观点代表了当时一批券商的看法,因此,他们把宝都押在做空上。
这个时候,中国经济开发总公司开始进场坚定地做多,当时市场上绝大部分的中小散户和部分机构也做多,他们的看法就是通货膨胀短期内肯定是控制不住的,保值贴补肯定会涨,327国债的兑付价也会跟着涨。到当年的2月中旬,“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市场界限已经清楚的划出来了:满山遍野的散户和中小机构,跟着“多头司令”中经开做多;万国证券和辽国发等一批机构做空。到2月23日,“327”合约每涨跌1元,万国的账面上就将浮动4亿元的盈亏。有知情者后来评论说,其实这个时候,多空都已经没有退路了,由对政策预期的差异变成了市场上的资金博弈。
后事之师法律手段不健全,缺乏法律法规约束。1994年11月22日,提高“327”国债利率消息刚面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期货就出现了振幅为5元的行情,未引起注意,许多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在“327”国债的前期交易中,万国证券预期已经形成错误,当出现无法弥补的巨额账面亏损时,干脆以搅乱市场来收拾残局。事发后第二天,上交所发出《关于加强国债期货交易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布了《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终于有了第一部具有全国性效力的国债期货交易法规。但却太晚了。
保证金规定不合理,炒作成本极低。“327”事件前,上交所规定客户保证金比率是2.5%,深交所规定为1.5%,武汉交易中心规定是1%。保证金水平的设置是期货风险控制的核心,用500元的保证金就能买卖2万元的国债,这无疑是把操纵者潜在的盈利与风险放大了40倍。这样偏低的保证金水平与国际通行标准相距甚远,甚至不如国内当时商品期货的保证金水平,无疑使市场投机成分更为加大,过度炒作难以避免。
缺乏规范管理和适当的预警监控体系。涨跌停板制度是国际期货界通行的制度,而事发前上交所根本就没有采取这种控制价格波动的基本手段,出现上下差价达4元的振幅,交易所没有预警系统。当时中国国债的现券流通量很小,国债期货某一品种的可持仓量应与现货市场流通量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并在电脑撮合系统中设置。从“327”合约在2月23日尾市出现大笔抛单的情况看,交易所显然对每笔下单缺少实时监控,导致上千万手空单在几分钟之内通过计算机撮合系统成交,扰乱了市场秩序,钻了市场管理的空子。
管理漏洞,透支交易。我国证券期货交易所以计算机自动撮合为主要交易方式,按“逐日盯市”方法来控制风险,而非“逐笔盯市”的清算制度,故不能杜绝透支交易。交易所无法用静态的保证金和前一日的结算价格控制当日动态的价格波动,使得空方主力违规抛出千万手合约的疯狂行为得以实现。
监管职责不明确。中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最初是在地方政府的批准下推出的,《办法》颁布前,中国一直没有在法律上明确国债期货的主要主管机构。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并参与制定保值贴补率,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例行管理,并制定和公布保值贴补率,证监会负责交易的监管,而各个交易组织者主要由地方政府直接监管。多头监管导致监管效率的低下,甚至出现监管措施上的真空。“327”是人们心中永远的痛,以至于有段时间一提到期货人们总会联想起欺诈、疯狂和混乱。从1995年到2005年,是中国170余家期货企业日子极不好过的11年,监管层也整整思考了11年。人们还将思考多久?还将等待多久?
淮南的柑橘很香甜,但是到了淮北就成了苦涩的“枳”。我们在引入金融创新工具的激情中忘记了要先打理好这里的监管气候和土壤,给它一个营养丰富的环境它才能顺利成长、恢复本性,否则只能是因发育不良而早夭。
国债期货的基础是利率市场化,虽然目前利率市场化的工作已经启动,但程度还不够。因此,国债期货的推出应该等待利率真正市场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⑹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是什么

一、如下图

(6)国债期货逐笔盯市制度扩展阅读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从这里不难看出,交易保证金依保证金比率和合约价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证金是被合约占用的资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投资者期货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超过交易保证金的那部分为可用资金,投资者可以自由支配。可用资金不可为负,否则意味着交易保证金不足,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补足,将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因此,投资者必须随时关注自己期货保证金账户中资金余额的情况。

这里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15%是最低交易保证金要求,并非今后实际交易中的保证金比率。实际交易时保证金比率可能更高,而且,期货公司还会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率基础上再上浮几个百分点。保证金制度是交易所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交易所会根据市场风险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保证金比率。

⑺ 3.27国债事件反应我国期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政策

1994年11月22日,提高“327”国债利率消息刚面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期货就出现了振幅为5元的行情,未引起注意,许多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在“327”国债的前期交易中,万国证券预期已经形成错误,当出现无法弥补的巨额账面亏损时,干脆以搅乱市场来收拾残局。事发后第二天,上交所发出《关于加强国债期货交易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布了《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终于有了第一部具有全国性效力的国债期货交易法规。但却太晚了。
保证金规定不合理,炒作成本极低。“327”事件前,上交所规定客户保证金比率是2.5%,深交所规定为1.5%,武汉交易中心规定是1%。保证金水平的设置是期货风险控制的核心,用500元的保证金就能买卖2万元的国债,这无疑是把操纵者潜在的盈利与风险放大了40倍。这样偏低的保证金水平与国际通行标准相距甚远,甚至不如国内当时商品期货的保证金水平,无疑使市场投机成分更为加大,过度炒作难以避免。
缺乏规范管理和适当的预警监控体系。涨跌停板制度是国际期货界通行的制度,而事发前上交所根本就没有采取这种控制价格波动的基本手段,出现上下差价达4元的振幅,交易所没有预警系统。当时中国国债的现券流通量很小,国债期货某一品种的可持仓量应与现货市场流通量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并在电脑撮合系统中设置。从“327”合约在2月23日尾市出现大笔抛单的情况看,交易所显然对每笔下单缺少实时监控,导致上千万手空单在几分钟之内通过计算机撮合系统成交,扰乱了市场秩序,钻了市场管理的空子。
管理漏洞,透支交易。我国证券期货交易所以计算机自动撮合为主要交易方式,按“逐日盯市”方法来控制风险,而非“逐笔盯市”的清算制度,故不能杜绝透支交易。交易所无法用静态的保证金和前一日的结算价格控制当日动态的价格波动,使得空方主力违规抛出千万手合约的疯狂行为得以实现。
监管职责不明确。中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最初是在地方政府的批准下推出的,《办法》颁布前,中国一直没有在法律上明确国债期货的主要主管机构。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并参与制定保值贴补率,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例行管理,并制定和公布保值贴补率,证监会负责交易的监管,而各个交易组织者主要由地方政府直接监管。多头监管导致监管效率的低下,甚至出现监管措施上的真空。“327”是人们心中永远的痛,以至于有段时间一提到期货人们总会联想起欺诈、疯狂和混乱。从1995年到2005年,是中国170余家期货企业日子极不好过的11年,监管层也整整思考了11年。人们还将思考多久?还将等待多久?
淮南的柑橘很香甜,但是到了淮北就成了苦涩的“枳”。我们在引入金融创新工具的激情中忘记了要先打理好这里的监管气候和土壤,给它一个营养丰富的环境它才能顺利成长、恢复本性,否则只能是因发育不良而早夭。
国债期货的基础是利率市场化,虽然目前利率市场化的工作已经启动,但程度还不够。因此,国债期货的推出应该等待利率真正市场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文中醒目处:
1,“327”国债期货合约参与者如是说:“这个事件对中国期货业影响实在太大了,经历过的人一辈子都忘不了。”当时期货市场管理很乱,国债期货是十分狂热的。

2,国债期货的基础是利率市场化,虽然目前利率市场化的工作已经启动,但程度还不够。因此,国债期货的推出应该等待利率真正市场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⑻ 到底什么是衍生金融资产和非衍生金融资产啊

衍生金融资产也叫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是金融创新的产物,也就是通过创造金融工具来帮助金融机构管理者更好地进行风险控制,这种工具就叫金融衍生工具。目前最主要的金融衍生工具有:远期合同、金融期货、期权和互换等。

非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货币、债券、可转换债券等等。

⑼ 期货市场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期货交易最早产生于美国,1848年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的成立,标志着期货交易的开始。

期货交易的产生,不是偶然的,是在现货远期合约交易发展的基础上,基于广大商品生产者、贸易商和加工商的广泛商业实践而产生的。

1891年,明尼亚波里谷物交易所第一个成立了结算所,随后,芝加哥交易所也成立了结算所。直到现代结算所的成立,真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才算产生,期货市场才算完整地建立起来。

因此,现代期货交易的产生与发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的内在要求。

(9)国债期货逐笔盯市制度扩展阅读:

期货市场风险的特征:

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期货市场风险的存在具有客观性。这种客观性一方面体现了市场风险的共性,即在任何市场中,都存在由于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损失的可能。

2、风险因素的放大性

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与股票现货市场的风险相比,具有放大性的特征。

3、风险的可控性

尽管期货市场风险较大,但却是可以控制的。

⑽ 英媒为什么说3.27是“中国大陆证券史上最黑暗一天”

因为那天中国暴跌点数是中国大陆有证券市场以来最大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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