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用於期貨開戶
Ⅰ 公司資金放在個人帳戶上炒期貨,個人能自由支配嗎
公司資金放你個人賬戶里炒期貨是違規的,個人支配公司資金也是犯法的。
Ⅱ 甘肅一男子挪用公款300多萬被查,此舉的原因是什麼
對於說甘肅一個男子挪用公款三百多萬被查,他這樣做的原因就是為了打游戲賬戶上吧。我覺得這個男子精神上有問題。
Ⅲ 挪用公款3000萬用於炒期貨,損失2500萬,返還500萬,主動自首,態度誠懇,會判多少年
根據刑法第384條第1款的規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及處罰方法是:
1.犯挪用公款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Ⅳ 為什麼在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不能參與期貨交易
國家明文規定的,這是為了防止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已知信息操縱市場啥的。普通員工可能知道的少,但是出於重要位置上的人,很可能利用公權謀取私利。
Ⅳ 挪用公款公犯罪量刑標准
根據刑法第384條第1款的規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及處罰方法是:
1.犯挪用公款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公款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
(5)挪用公款用於期貨開戶擴展閱讀:
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
即行為人未經批准或許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許可或間接明示的默許),違反規章制度私自動用公款。其中,規章制度具有廣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兩層含義:一是故意違反有關公款管理的規章制度,二是故意違反有關公款使用的規章制度,未經合法批准、許可。
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佔用、借用。行為目的是為了使用,而非佔有公款。其中,行為的目的包括: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2)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
(3)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
擅自借用的特性
挪用並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備歸還,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即便挪用後而不能歸還,也不是出於行為人的主觀故意佔有,而是出於行為人意志之外的客觀原因造成的。
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網路 挪用公款
Ⅵ 挪用公款炒期貨血本無歸四百萬,是自首還是等
應該主動自首。因為自首可以獲得從輕處罰。否則的話,就喪失了一個可以從輕處罰的條件。不要抱有僥幸心理。
《刑法》對自首的處罰原則:
第六十七條【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Ⅶ 挪用公款炒期貨虧錢了怎麼辦
我跟你一樣,也是搞得現在快沒法活了
Ⅷ 挪用公款去投資股票,所開戶的證券公司有連帶責任嗎
證券公司沒有責任,因為證券公司沒有查詢你資金來源的權利和義務,投資人對結果負全責。
Ⅸ 女副總挪客戶資金虧1200萬,應該如何監督公款私用
私拿公款搞營利 賠了錢財又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