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統一開戶問題解答
1. 私募、資產管理公司等股指期貨開戶問題
中國證監會上周已發布修訂後的《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解決機構投資者期貨市場開戶問題。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募基金參與股指期貨的各項准備工作已經就緒,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法律法規,平穩有序推進公募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工作。
中金所上周末修訂出台《套期保值與套利交易管理辦法》(下稱「新辦法」),引入套利業務的制度措施。此前,套期保值體現的形式就是機構投資者只能在期指做空為主。對於新措施的出台,有期貨公司營業部表示,短期對開戶數的影響還未能顯現。國泰君安研究員認為,伴隨更多券商與基金專戶參與交易、信託入市、基金公募入市等,機構在期指市場中的參與度將逐步提升,期指持倉/成交比重也將逐步增長。
2. 資產管理業務的進程意義
資管業務的開閘將是期貨公司擺脫單一「通道」模式的真正開始。期貨行業將在2010年、2011年股指期貨上市、期貨公司增資潮、並購潮所走出的道路上,發生更加深刻的變革。
以試點中充分的投資范圍來看,期貨公司將來會大有可為,運用其專業性和針對性把自己的產品做的更扎實,做的更細致,更有效用,客觀上還將徹底打通期貨、股市、現貨市場的通道,在期貨公司的產品設計上形成一個整體,來滿足不同層次投資者的投機、避險等需求。
而期貨公司的未來將大大偏向程序化交易策略,由此形成成熟的人才團隊來更好地服務客戶,將會使期貨公司獲得永續發展,拓寬業務利潤獲取的范圍和深度。
其實從去年開始,整個期貨業發展的背景已經「更新」為期貨資產管理業務等創新業務加速推出,不少期貨公司早已開始未雨綢繆,通過多方面途徑,篩選實戰經驗型以及受過良好專業培訓的人才,在CTA(商品交易顧問)和期貨基金經理方面進行積極的儲備。
此前不少期貨公司就與其大股東公司形成配合,通過母公司現有的周轉流通投資平台,間接地開展資管類的業務。而期貨公司的股東公司也會作出相關配合,提前開發一些培養計劃,充分體現人才「孵化園」的功能,一旦各項創新業務開閘,其「培養成果」很快就能轉變成為真正的期貨基金經理。
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未來有著巨大的發展空間。以CTA為主要模式的期貨資管業務,是一種適應金融市場發展和投資者多樣化需求的先進金融投資方式,其中存在著經濟和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內在需求。相信在監管層規范管理的前提下發展,期貨資管業務必將極大促進我國期貨業的健康發展,也會給我們中國期貨投資者帶來轉嫁風險、獲得穩定收益的途徑。
3. 期貨公司 資產管理業務是干什麼的
就是代客理財。就是類似基金。就是把一幫人的錢,投入到期貨市場里做投機。
目的是賺錢的,但是能不能賺到,還要憑實力的。
4. 什麼是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
這是一個規則,申請資管業務試點的期貨公司應當符合下列主要條件:
一是凈資本要達到5億元以上;
二是最近兩次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級均不低於B類B級;
三是要至少配備1名專職高管人員和5名以上專職業務人員;
四是近3年合規經營,無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五是要有資管業務的實施方案、管理制度以及滿足業務發展需要的場地和設施等。
5. 期貨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已經2012年5月2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8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序開展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以下簡稱資產管理業務)試點工作,規范試點期間資產管理業務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期貨公司接受單一客戶或者特定多個客戶的書面委託,根據本辦法規定和合同約定,運用客戶委託資產進行投資,並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費用或者報酬的業務活動。
第三條 期貨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應當遵循公平、公正、誠信、規范的原則,恪守職責、謹慎勤勉,保護客戶合法權益,公平對待所有客戶,防範利益沖突,禁止各種形式的利益輸送,維護期貨市場的正常秩序。
客戶應當獨立承擔投資風險,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四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中期協)根據自身職責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實施自律管理。
期貨交易所根據自身職責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實施自律管理。
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公司(以下簡稱監控中心)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監測監控。
第二章 業務試點資格
第六條 期貨公司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
(一)凈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
(二)申請日前6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監管要求;
(三)近兩次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級均不低於B類B級;
(四)近3年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
(五)近1年不存在被監管機構採取《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監管措施的情形;
(六)具有可行的資產管理業務實施方案;
(七)具有5年以上期貨、證券或者基金從業經歷,並取得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從業資格或者證券投資咨詢、證券投資基金等證券從業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於1人;前述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近3年無不良誠信記錄,未受到行政、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
(八)具有獨立的經營場地和滿足業務發展需要的設施;
(九)具有完備的資產管理業務管理制度;
(十)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期貨公司申請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產管理業務試點申請書;
(二)資產管理業務實施方案,其內容應當包括目標市場和目標客戶的定位、主要投資策略、業務發展規劃、防範利益沖突的制度安排等;
(三)股東會關於期貨公司申請從事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的決議文件;
(四)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期貨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五)申請日前6個月的期貨公司風險監管報表;
(六)近3年的期貨公司合規經營情況說明;
(七)資產管理業務管理制度文本,其內容應當包括業務管理、人員管理、業務操作、風險控制、交易監控、防範利益沖突、合規檢查等;
(八)擬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的名單、簡歷、相關任職資格和從業資格證明,以及公司出具的誠信合規證明材料;
(九)有關經營場地和設施的情況說明;
(十)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前一年度財務報告;申請日在下半年的,還應當提供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律師事務所就期貨公司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四)項、第(七)項規定的條件,以及股東會決議是否合法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十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中國證監會自受理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未取得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的期貨公司,不得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第三章 業務規范
第九條 資產管理業務的客戶應當具有較強資金實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單一客戶的起始委託資產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期貨公司可以提高起始委託資產要求。
第十條 期貨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及其配偶不得作為本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客戶。
期貨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以及期貨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父母、子女成為本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客戶的,應當自簽訂資產管理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並在本公司網站上披露其關聯關系或者親屬關系。
第十一條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簽訂書面資產管理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對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承擔資產管理受託責任。
期貨公司應當勤勉、專業、合規地為客戶制定和執行資產管理投資策略,按照合同約定管理委託資產,控制投資風險。
第十二條 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包括:
(一)期貨、期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二)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等;
(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應當遵守合同約定,不得超出前款規定的范圍,且應當與客戶的風險認知與承受能力相匹配。
第十三條 期貨公司應當保持客戶委託資產與期貨公司自有資產相互獨立,對不同客戶的委託資產獨立建賬、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期貨類品種的,期貨公司與客戶應當按照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有關規定管理和存取委託資產。
期貨公司與第三方發生債務糾紛、期貨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客戶委託資產不得用於清償期貨公司債務,且不屬於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
第十四條 期貨公司不得通過電視、報刊、廣播等公開媒體向公眾推廣、宣傳資產管理業務或者招攬客戶。
期貨公司不得公開宣傳資產管理業務的預期收益,不得以誇大資產管理業績等方式欺詐客戶。
第十五條 客戶應當以真實身份委託期貨公司進行資產管理,委託資產的來源及用途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違反規定向公眾集資。
客戶應當對委託資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進行書面承諾。
第十六條 期貨公司應當向客戶充分揭示資產管理業務的風險,說明和解釋有關資產管理投資策略和合同條款,並將風險揭示書交客戶當面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第十七條 客戶應當對市場及產品風險具有適當的認識,主動了解資產管理投資策略的風險收益特徵,結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自我評估。
期貨公司應當對客戶適當性進行審慎評估。
第十八條 資產管理合同應當明確約定,由客戶自行獨立承擔投資風險。
期貨公司不得向客戶承諾或者擔保委託資產的最低收益或者分擔損失。
期貨公司使用的客戶承諾書、風險揭示書、資產管理合同文本應當包括中期協制定的合同必備條款,並及時報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第十九條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期貨類品種的,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期貨市場開戶管理規定為客戶開立或者撤銷所管理的賬戶(以下簡稱期貨資產管理賬戶),申請或者注銷交易編碼,對期貨資產管理賬戶及其交易編碼進行單獨標識、單獨管理。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非期貨類品種的,期貨公司應當遵守相關市場的開戶規定,開立或者撤銷用於資產管理的聯名賬戶及其他賬戶。期貨公司應當自開立賬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監控中心備案。
開戶備案前,期貨公司不得開展資產管理交易活動。
第二十條 期貨公司應當在資產管理合同中與客戶明確約定委託期限、追加或者提取委託資產的方式和時間等。
第二十一條 期貨公司應當每日向監控中心投資者查詢系統提供客戶委託資產的盈虧、凈值信息。
期貨公司和監控中心應當保障客戶能夠及時查詢委託資產的盈虧、凈值信息。
第二十二條 期貨公司可以與客戶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並可以約定基於資產管理業績收取相應的報酬。
第二十三條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明確約定風險提示機制,期貨公司要根據委託資產的虧損情況及時向客戶提示風險。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明確約定,委託期間委託資產虧損達到起始委託資產一定比例時。
第二十四條 期貨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發生變更投資經理等可能影響客戶權益的重大事項時,期貨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及時告知客戶,客戶有權提前終止資產管理委託。
第二十五條 當客戶委託資產發生權屬變更等重大情形,可能影響資產管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期貨公司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提前終止資產管理委託。
第二十六條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在資產管理合同中明確約定資產管理委託終止的具體事由、後續事宜處理、責任承擔等相關事項。
資產管理委託終止的,期貨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下列手續:
(一)及時結清相關費用,將剩餘委託資產返還給客戶;
(二)及時撤銷期貨資產管理賬戶;
(三)及時撤銷非期貨類投資賬戶。
第四章 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條 期貨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管理制度,加強對資產管理業務的交易監控,防範業務風險,確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八條 期貨公司應當對資產管理業務進行集中管理,其人員、業務、場地應當與其他業務部門相互獨立,並建立業務隔離牆制度。
第二十九條 期貨公司應當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人員管理和業務操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和獎懲機制,強化投資經理及相關資產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防範利益沖突和道德風險。
第三十條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經理、交易執行、風險控制等崗位必須相互獨立,並配備專職業務人員,不得相互兼任。
期貨公司應當將資產管理業務投資經理、交易執行和風險控制等崗位的業務人員及其變動情況,自人員到崗或者變動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第三十一條 期貨公司應當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風險控制制度,對期貨資產管理賬戶日常交易情況和非期貨類投資賬戶進行風險識別、監測,及時執行風險控制措施。
第三十二條 期貨公司應當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交易監控制度,對期貨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期貨資產管理賬戶與期貨經紀業務客戶賬戶之間、非期貨類投資賬戶之間進行的可疑交易或者不公平交易行為進行監控,對資產管理投資策略及其執行情況、持倉頭寸及其比例進行監控,並於月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及監控中心報告。
第三十三條 期貨公司及其資產管理人員不得以獲取傭金、轉移收益或者虧損等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賬戶之間進行不公平交易,損害客戶合法權益。
第三十四條 期貨公司應當對不同期貨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期貨資產管理賬戶與期貨經紀業務客戶賬戶之間、非期貨類投資賬戶之間同日同向交易、臨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時機和交易價差進行監控和分析,防止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行為。
期貨公司應當嚴格禁止不同期貨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期貨資產管理賬戶與期貨經紀業務客戶賬戶之間、非期貨類投資賬戶之間可能導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第三十五條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期貨公司資產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和首席風險官報告:
(一)資產管理業務被交易所調查或者採取風險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權機關調查;
(二)客戶提前終止資產管理委託;
(三)其他可能影響資產管理業務開展和客戶權益的情形。
第三十六條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負責監督資產管理業務有關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對資產管理業務的合規性定期檢查,並依法履行督促整改和報告義務。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的季度報告、年度報告中應當包括本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合規及其檢查情況。
第三十七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和期貨公司信息公示有關要求,在中期協網站上對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從業人員、主要投資策略、投資方向及其風險特徵等基本情況進行公示。
第五章 賬戶監測監控
第三十八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規定向監控中心報送期貨資產管理賬戶的數據信息。
期貨公司應當每日向監控中心報送非期貨類投資賬戶的盈虧、凈值等數據信息。
第三十九條 期貨公司期貨資產管理賬戶應當遵守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
第四十條 期貨交易所應當對期貨公司的期貨資產管理賬戶及其交易編碼進行重點監控,發現期貨資產管理賬戶違法違規交易的,應當按照職責及時處置並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四十一條 監控中心應當對期貨公司的期貨資產管理賬戶及其交易編碼進行重點監測監控,發現期貨資產管理賬戶重大異常情況的,應當按照職責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
第四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發現資產管理業務存在違法違規或者重大異常情況的,應當對期貨公司進行核查或者採取相應監管措施,有關核查結果和監管措施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六章 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 期貨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其凈資本應當持續符合中國證監會有關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的規定和要求。
第四十四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內容與格式要求,於月度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資產管理業務月度報告。
期貨公司應當於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提交上一年度資產管理業務年度報告。
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定期報告應當由期貨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負責人、首席風險官和總經理簽字。
第四十五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的年限和要求,妥善保存有關資產管理業務的實施方案、投資策略、客戶承諾書、風險揭示書、合同、財務、交易記錄、監控記錄等業務材料和信息。
第四十六條 資產管理業務提前終止、被交易所調查或者採取風險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期貨公司應當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
第四十七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檢查。
第四十八條 期貨公司及其業務人員開展資產管理業務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風險隱患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同時可以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更換有關責任人員等監管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
第四十九條 期貨公司限期未能完成整改或者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暫停其開展新的資產管理業務:
(一)風險監管指標不符合規定;
(二)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不符合規定要求;
(三)超出本辦法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四)其他影響資產管理業務正常開展的情形。
前款規定情形消除並經檢查驗收後,期貨公司可以繼續開展新的資產管理業務。
第五十條 期貨公司或者其業務人員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撤銷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並依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等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一)在公開媒體上向公眾推廣、宣傳資產管理業務或者招攬客戶;
(二)以誇大資產管理業績等方式欺詐客戶;
(三)接受單一客戶的起始委託資產低於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
(四)明知客戶資金來自違規集資,仍接受其委託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五)接受未對資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進行書面承諾的客戶的委託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六)向客戶承諾或者擔保委託資產的最低收益或者分擔損失;
(七)以獲取傭金、轉移收益或者虧損等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賬戶之間進行不公平交易;
(八)佔用、挪用客戶委託資產;
(九)以自有資產或者假借他人名義違規參與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
(十)報送或者提供虛假賬戶信息;
(十一)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第二條所稱期貨公司接受特定多個客戶的委託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具體規定,由中國證監會另行制定。
第五十二條 期貨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於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非期貨類品種的,應當遵守相應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要求。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6. 開家期貨資產管理公司怎麼做
首選注冊公司,然後找期貨公司辦理開戶,最後申請資管軟體。
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包括:
(一)期貨、期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二)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等;
(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應當遵守合同約定,不得超出前款規定的范圍,且應當與客戶的風險認知與承受能力相匹配。
如果需要發產品的話,找有資格的公司發,目前我們提供開戶,發產品,優先或者劣後資金等,對資產管理公司有一系列的扶持計劃。包括基金排名,託管等。
7. 想問期貨公司的會計核算,營業部與總部的核算區別
營業部以具體業務為主,而總部結算之類的業務為主,一般總部的要求會高些。在期貨公司從事會計個人認為不是很好的選擇。
以下資料供參考: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期貨公司應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營業部實行統一結算、統一風險管理、統一資金調撥、統一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建立規范、完善的營業部崗位責任制度和業務操作規程(簡稱對營業部「四統一」)。
上述規定中要求期貨公司「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營業部實行「四統一」,但該辦法於2007年4月15日實施以來,至今中國證監會對如何對營業部實行「四統一」管理並沒有出台相關規定,這使期貨公司如何對營業部進行管理產生困惑,監管部門如何進行監管也沒有明確依據。
現代《辭海》中對「統一」的解釋為「使成一體;一致;沒有分岐;沒有差別」。那麼,對營業部「四統一」應如何理解呢?又應如何進行操作呢?結合實際工作,筆者談一點對營業部「四統一」的理解,希望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對營業部實行統一結算的理解
目前期貨行業普遍採用二級結算模式,即期貨交易所對期貨公司結算,期貨公司再對客戶進行結算。期貨公司進行的結算工作由其相關結算部門辦理,即在統一的交易結算系統中按客戶進行結算,結算後將有關結算結果發往營業部、中國保證金監控中心,客戶可通過登錄中國保證金監控中心網站查詢其交易記錄。營業部僅被動地接受結算結果,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對營業部來說不存在結算工作,更談不上對其結算工作進行管理了。對營業部實行統一結算,不如調整為對客戶實行統一結算更合適。從廣義的結算來說,統一結算還應包括由期貨公司總部統一辦理交割、質押業務,統一辦理與期貨交易所對賬等工作。
對營業部實行統一風險管理的理解
為加強風險控制,目前期貨公司大都由具體的部門負責風險控制工作,並制定統一的風險控制制度,建立包括分管領導、風險控制部門、營業部的三級風險控制體系,明確各級職責分工和業務流程。
營業部風險控制人員受風險控制部門的管理,具體負責一線風險監控工作,直接負責與風險率較高的客戶進行聯系,負責通知客戶及時按要求追加保證金,必要時可採取強制平倉措施。風險控制部門專職人員負責對在規定時間未能及時追加保證金的客戶實施強制平倉工作,以免給期貨公司造成損失。對重大的風險控制事項,報分管領導批准後辦理。
為做好風險控制工作,期貨公司要按風險等級對客戶進行梳理、分類,對不同風險等級客戶採取不同的控制手段。專職風險控制人員業務要熟練,反應要敏捷,操作要准確,反饋要及時。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統一風險控制工作可以理解為:在期貨公司統一風險控制制度下,建立分層級的風險控制體系,按分工各盡其責,有效防範可能給期貨公司造成的各種風險,包括市場風險、信息系統風險、信用風險、人員風險和新業務風險等。
對IB業務客戶的風險控制,具體風險控制措施由期貨公司風險控制部門負責實施,不得授權IB證券營業部人員辦理。
對營業部實行統一資金調撥的理解
營業部資金包括客戶資金和自有資金兩部分,分別存放於營業部要開立的保證金存管賬戶和自有資金賬戶中。
對自有資金而言,營業部作為獨立的經營主體,需要獨立開展經營活動,獨立進行核算並納稅,這就需要有一定額度的周轉資金,這部分資金由期貨公司總部按一定的標准撥至營業部,由營業部按期貨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進行管理與支配。從這個意義上講,統一資金調撥是指按照期貨公司財務制度將資金在總部與營業部之間進行調撥,而不是由總部辦理應由營業部直接支付的款項,營業部支付款項依據其實際需要自行辦理。
對客戶資金而言,目前大部分客戶通過集中式銀期轉賬系統辦理出入金業務,這種方式通過期貨公司總部一個銀行賬戶辦理,達到了將資金即時集中的效果,但增加了會計核算工作量,因為一筆資金要在總部和營業部分別記賬。對通過匯款方式辦理的入金,有的期貨公司通過總部辦理,有的通過營業部辦理,但大部分期貨公司從加強控制的角度出發,不允許營業部自行辦理客戶出金業務,而由期貨公司總部集中辦理。從方便客戶、應對突發事件、降低匯款成本、簡化會計核算的角度看,由營業部直接辦理出金應該是可行的。至於辦法規定的「統一資金調撥」,是否允許這種方式,不得而知。
對營業部實行統一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理解
1.如何實現對營業部的統一財務管理
要實現對營業部的統一財務管理,首先期貨公司要制定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其次總部和營業部要予以嚴格執行,不能出現政令不一的現象。財務管理包括資金管理、資產管理、納稅管理、財務人員管理、預算管理、績效考核等內容。
營業部要按期貨公司制定的財務制度開展財務管理工作,要明確營業部既是經營主體,還是財務管理主體。營業部負責人要對營業部的會計工作負責。營業部負責人要高度重視財務印鑒及銀行密鑰的管理,根據相互牽制原則,分配管理許可權,確保公司資金安全。營業部負責人要有接受監督的意識,要正確處理開展經營與財務監督的關系。
期貨公司總部財務部門、審計部門要定期對營業部進行檢查、監督,保障財務制度得到有效實施。
2.如何實現對營業部的統一會計核算
對於如何進行統一會計核算,不同的期貨公司有不同的理解和做法。
第一種方式:期貨公司將總部與營業部納入一套賬進行核算,營業部作為內部部門進行核算,不作為一個獨立核算主體,需要營業部報表時,再根據有關經營和財務數據進行編制。
第二種方式:期貨公司將營業部作為獨立的會計核算主體,但會計核算工作集中在總部統一辦理,營業部僅留有少量的備用金,定期進行報賬。由於營業部與總部在不同地點辦公,單據傳遞費時費力。
第三種方式:期貨公司將營業部作為一個獨立的會計核算主體,按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營業部現場安排一名財務人員,具體負責有關財務事項的經辦工作,由總部財務人員通過網路辦公方式,實現遠程復核、監督,保障會計核算的工作質量。這樣可以使營業部的經營管理與財務管理緊密聯系起來,更有利於營業部的管理。當然,對經營規模大、會計核算量大的營業部,可配備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在營業部現場實現經辦、復核的內部牽制機制。
筆者認為,第二、第三種方式都可以說實現了「統一會計核算」,但從管理效果來分析,第三種方式更好。
對營業部「四統一」,其實質就是按統一要求管理營業部,對所有營業部的管理保持制度的「一致性」。由於對營業部「四統一」提出的背景已經時過境遷,有許多情況如客戶通知方式、出入金方式、營業部的經營規模等方面均發生了很大變化,因此,在期貨行業良性發展的大好形勢下,建議相關部門順勢釐清對營業部「四統一」的要求和標准。
8. 期貨公司如何備戰資產管理業務
1、及時掌握國內相關法規政策,認真學習國外先進經驗
2、構建合適的組織架構
3、加快培養業務能力過硬的CTA人才隊伍
4、設計出滿足市場需求的期貨CTA產品
5、設計可行的資產管理業務實施方案
6、完善資產管理業務管理制度
9. 期貨資管賬戶最低多少資金可以開戶
期貨資管賬戶是指 具備期貨資產管理業務資管的期貨公司發行的期貨資產管理計劃 由投資人參與開立的賬戶。最低開戶門檻為100萬激活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