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股票期貨交割時間
⑴ 商品期貨 交割日的具體時間是什麼時候
期貨交割流程&交割違約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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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的交割方式分為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兩種。實物交割是指交易雙方在交割日將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過程。而現金交割是指交易雙方在交割日對合約盈虧以現金方式進行結算的過程。在期貨市場中,商品期貨通常都採用實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貨中有的品種採用實物交割方式,有的品種則採用現金交割方式。現金交割由於不進行實物交收,只是以交割時的現貨價格作為交易盈虧和資金劃撥的依據,因此,實行現金交割的品種,其現貨標的價格應具有可確定性特點,而且是標準的,唯一的。農產品的地域差價十分明顯,不具有現金交割的條件,而股指期貨的交易標的是股票指數,具有虛擬性和唯一確定性,更適合採用現金交割方式。我國商品期貨交易,全部採用實物交割方式。實物交割方式包括集中交割和滾動交割兩種。
(一)集中交割方式
集中交割方式以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為例
1.鄭州商品交易所一號棉花交割程序: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第10個交易日)閉市後,交易所按「按數量取整、最少配對數」的原則通過計算機對交割月份持倉合約進行交割配對。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2)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通知日),買賣雙方通過會員服務系統確認《交割通知單》。會員未收到《交割通知單》或對《交割通知單》有異議的,應在通知日17時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出異議的,則視為對《交割通知單》的認可。
(3)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即交割日)上午9時之前,買方會員應當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賣方會員應當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結算部。買賣雙方應當在規定時間到交易所結算部辦理具體交割及結算手續,同時,買方會員把投資者名稱和稅務登記證號等事項提供給賣方會員。
(4)交割日,交易所收取買方會員全額貨款,並於當日將全額貨款的80%劃轉給賣方會員,同時將賣方會員倉單交付買方會員。餘款在買方會員確認收到賣方會員轉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結清。發票的傳遞、餘款的結算,會員均應當蓋章和簽字確認。
2.上海期貨交易所天然橡膠交割程序:
實物交割的日期:合約到期月份的16日至20日(節假日順延)為實物交割期。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的下一個工作日的12:00前,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名、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在18日16:00以前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標准倉單及增值稅專用發票交交易所。如18日為法定假日則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若是20日,則賣方必須在12:00前完成交割。
(3)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根據已有資源,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4)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交款後取得標准倉單。
(5)賣方收款。交易所在最後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二)滾動交割方式
滾動交割方式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為例:
1.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進入交割月前一個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憑標准倉單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抵押手續,以頭寸形式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必須到交易所辦理撤銷標准倉單抵押後,方可提出交割申請。
2.交易所實行「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為配對日。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通過席位提出交割申請。沒有進行倉單質押的交割申請提出後,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在當日收市前可通過席位撤銷已提出的交割申請,撤銷交割申請後,重新收取相應的保證金。交割月買方會員無權提出交割申請。交易所根據賣方會員的交割申請,於當日收市後採取計算機直接配對的方法,為賣方會員找出持該交割月多頭合約時間最長的買方會員。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第二日為通知日。買賣雙方在配對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簽領交割通知單。
第三日為交割日。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買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賬戶。賣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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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新加坡A50股指期貨交割日是哪天
新加坡新華富時A50股指期貨當月交割日:即每個月A股的倒數第二個交易日
⑶ 期貨交割日時間
期貨交割日是:期貨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⑷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期
期貨交割分為集中交割和滾動交割。
集中交割就是待最後交易日結束後,所有未平倉合約在規定的期限內統一辦理交割;滾動交割則是從進入交割月的第一個交易日開始,(買方或賣方中的一方、或雙方均可)每天都可以在交易時間內申請交割。
過去鄭州小麥就一直是實行滾動交割的,從交割月的第一天開始,賣方就可以在交易時間內隨時提出交割申請(在交易所的席位上)。當某個賣方(賣出合約的持有人、並且持有倉單的)提出交割申請後,交易所的主機會自動搜索持倉時間最長的買方交易者,完成和賣方的配對,這種賣方提出申請交割的形式稱為「賣方優先」。
所以有時候某個買方在收盤後突然發現,自己的持倉沒有了,原來已經被交割配對了!現在鄭州交易所實行的是買方和賣方都可以隨時提出交割申請,而過去只是賣方有權提出交割申請的,這主要是為了方便現貨生產商一方。
⑸ 期貨買賣時交割的時間怎麼規定呢
期貨合約代碼後面的四位數字表明了該期貨品種合約的交割時間:前兩位數字是交割的年份,後兩位數字是交割的月份。
例如:期貨滬銅1112合約表明該期貨品種是上海期貨交易所的金屬銅合約,交割的時間是2011年12月份。(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⑹ 期貨交割的時間是每月的幾號
交割期是指合約月份的16日至20日。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第一日為配對日。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通過席位提出交割申請。沒有進行倉單質押的交割申請提出後,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在當日收市前可通過席位撤銷已提出的交割申請,撤銷交割申請後,重新收取相應的保證金。交割月買方會員無權提出交割申請。交易所根據賣方會員的交割申請,於當日收市後採取計算機直接配對的方法,為賣方會員找出持該交割月多頭合約時間最長的買方會員。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第二日為通知日。買賣雙方在配對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簽領交割通知單。
第三日為交割日。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買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賬戶。賣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
⑺ 新加坡期貨交易所成立的時間
新加坡金融領域回顧
自本世紀60年代起, 新加坡已經逐步發展成為國際金融中心。這些年來, 憑借著良好的經濟和金融基礎、親商的法律和經商環境、戰略性的地理位置、高素質的人力資源、完善的通訊和基礎設施以及高水平的生活水準,新加坡吸引了眾多的國際知名金融機構。如今,金融服務業已佔新加坡國內生產總值(GDP)的12%。
在新加坡,本地及外國的各類大型金融機構約有700多家,為客提供種類繁多的金融產品和務:其中包括貿易融資、外匯換、金融衍生產品、資本市場運作、財團貸款、承銷、合並及購、資產管理、證券交易、財務顧問服務以及特殊保險業務等等。這些行業領頭機構為活躍和提升新加坡金融服務業水平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根據2006/07年世界經濟論壇發表的全球競爭力報告,新加坡在世界最具競爭力的金融市場排名中名列前茅,與亞洲金融市場相比則是排名第一。另外,新加坡在2006年被美國科爾尼管理咨詢公司再次評為世界最全球化的國家。
新加坡交易所及證券市場簡介
新加坡交易所(SGX)成立於1999年12月,是由前新加坡股票交易所(SES)和前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SIMEX)合並而成的。新加坡交易所證券市場的交易活動由其屬下的兩家子企業 - 新加坡證券交易有限企業和中央托收私人有限企業共同負責管理。新加坡交易所已於2000年11月23日成為亞太地區首家通過公開募股和私募配售方式上市的交易所。
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也是全亞洲首家實現全電子化及無場地交易的證券交易所。它致力於為企業和投資者提供健全、透明和高效的交易場所,幫助他們實現集資和投資的目標。這些年來,它建立並營造了一個活躍高效的交易市場,以一流的證券交易所而著稱於亞太地區。
新加坡交易所在截止至2006年末已有707家掛牌上市企業,總市值約5,896億新元。這些企業函蓋了各個行業,包括製造、金融、商貿、地產、服務等。
其中製造業 (含電子業) 所佔比例較高,達41%。
新加坡交易所是一個區域性交易所,它吸引了來自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企業在這里掛牌上市。截止至2006年末,外國企業佔了總上市公司的37%(約268家),其中中國大陸、香港及台灣地區的企業共158家。外國企業大部份是以新加坡做為融資平台,所以很多外國企業在新加坡本地沒有任何業務運營。其它63%(約460家)的上市企業則是新加坡本地企業,其中有不少的營收來自海外。在與本區域其他國際市場相比,新加坡的市場是最為國際化的。
企業到新加坡上市所考慮的因素
上市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上市成功後也有相應的責任。所以 企業在決定上市時應充分衡量上市的好處與責任。
上市所帶來的好處
上市企業將享有很多好處。其中一些主要的優勢為:
• 為企業的股票創造交易市場
• 加強企業的聲譽和財務信譽
• 提升企業及其產品的知名度
• 使企業有機會為其員工推出股票認購權計劃
• 可通過發行新股和其他證券為企業未來發展進行後續融資
• 利用企業的股票進行收購活動
• 為現有股東提供投資套現的渠道
上市所負有的責任
公開上市有其優點,但也意味企業及其董事負有更多的義務和責任:
• 對公眾股東責任提高
• 需要保持股息和利潤的增長勢頭
• 更容易遭到敵意收購
• 須了解並嚴格遵守監管機構的管理條規
• 提升業績報告標准而造成成本升高
• 在上市後對企業控制力有所影響
• 媒體對企業的關注會減少企業的隱私
作為私人企業的主要股東,依企業的計劃和目標衡量上市的好處和責任是極其重要的。企業應該和律師、獨立會計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詳盡討論,以便有更周全的考量。
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優勢
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企業,能享受到這一充滿活力的市場帶來的各項優勢。新加坡交易所透明的市場、完善的科技服務和高度的國際知名度,能讓上市企業和投資者在應付市場變化的同時,實現自己的融資和投資目標。另外,新加坡交易所領先的科技為投資者從全球各地進入其市場打開方便之門。新加坡交易所不斷擴展其全球網路並增強市場深度和交易量的努力,使市場參與者能擁有更高效率更具吸引力的市場。
國際金融中心
新加坡股票市場是亞太區最為國際化的市場,將近35%的上市企業來自海外。這個比例與本區域其它的資本市場相比是最高的,也就吸引了很多國際基金經理對新加坡上市企業的注視。此外,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新加坡境內管理的基金在2005年末達到7200億新元,比前一年增長了26%。新加坡擁有超過1500名專業基金經理和投資專家及250名投資分析專家。所有這些因素使得在新加坡上市的企業更容易登上國際舞台。( 見 附錄2a, 附錄2b與 附錄3〕
高效的融資平台
企業在新加坡除了上市是發行新股、募集資金外,它也隨時可以在二級市場集資供進一步發展之用。企業根據自身業務發展的需求和市場狀況可決定再次募集資金的形式、時間和數量。二級市場融資的手續十分簡便、速度也很快。另外,新加坡沒有外匯管制,發行新股及舊股所募集的資金可自由流動。
健全的法規體系
新加坡是一個高效和管理完善的市場,而它健全的法律體系向來眾所周知。這有利於那些尋求樹立良好公司治理形象的企業。在國際市場上,新加坡上市企業能獲得投資者更多的信心,並提升公司的知名度。
活躍的股市
新加坡股票市場流通性良好。在與亞太區幾個主要國際市場的換手率比較中,新加坡市場的表現是十分突出且活躍的。外國企業在新加坡市場的表現更為突出。尤其是大中華公司,每月的平均換手率遠遠高於新加坡本地企業。市場化的上市標准新加坡的股票市場有著開放、透明、明確的上市條件。它根據新經濟發展的需要而設計的市場化上市標准,有利於新興且具潛力的中國企業在新加坡市場融資。對於企業發展的最關鍵時期,新加坡交易所提供了一個良好的融資平台。另外,企業在上市前後都可與新加坡交易所聯系了解相關規定並討論所遇到的各種問題。 (見附錄4)
靈活的上市條例
新加坡交易所的上市條例非常靈活。企業可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只在新加坡上市或在新加坡和其它市場同時上市。對於注冊地和業務運營地點,新加坡交易所都不做要求。企業也可從三個會計標准,即新加坡公認會計原則、國際公認會計原則及美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選擇其一。此外,上市企業可自由選擇股票交易貨幣及會計報表貨幣。
創新的上市後服務
企業上市後仍然需要經常與投資者溝通和保持密切關系。為了給予上市企業這方面的支持,新加坡交易所推出了幾項創新的上市後服務。這包括定期組織投資者交流會和安排上市企業全球路演。此外,新加坡交易所也推出了全球首創由交易所發起的研究計劃*。通過這些活動,投資者更有機會了解和認識新加坡的優秀企業,企業也能在國際舞台上獲得更大的關注。
融資途徑多種選擇
為滿足各類型企業的上市需求,新加坡交易所提供了幾個上市途徑供企業選擇。除了股票上市,企業也可選擇以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商業信託(Business Trusts)*、全球存股證(GDRs)或外國債券(Foreign Debt Securities) 方式在新加坡交易所掛牌上市。企業應按自身的需求選擇適合的融資途徑。
上市所面對的挑戰
企業改制及重組
由於歷史因素,一些企業的產權結構比較復雜,尤其是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因此,這些企業在上市前的改制及重組工作會比較復雜。
遵循國際化的企業管理規范
企業若要在海外市場成功上市,需要在企業管理方面遵循國際標准,因而一些管理水平還未與國際認可的管理體制接軌的傳統企業需要更多時間改進。這包括管理觀念的轉變及管理人才的選拔與培養。企業上市後也需要執行良好的公司治理。
上市的協調工作
由於上述體制及觀念上的不同,企業在與國際中介機構如主理商、會計師和律師等在准備上市過程中可能產生摩擦。企業需要與這些專業機構更多的相互溝通及互相理解。
宣傳活動及投資人關系
目前,大多數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外國企業都沒有在新加坡營業,因此新加坡的投資者對企業的業務和運作都不太了解。企業在上市前後應著重向公眾和投資者進行講解與宣傳。上市後,企業也應注意保持與投資者的良好溝通,讓投資者了解企業的發展前景。
*只供英文資料
交易時間
交易時間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中午12:30;下午2:00至 5:00。此外,也設有開市前時段(上午8:30至9:00)和閉市前時段(下午5:00至5:06)。新加坡的公共假日休市。
交易單位
股票交易主要以1000股作為一個交易單位。不過,也允許進行零股交易。
自2003年4月14日起,「單位股市場」取代了「零股市場」,從而使零股能夠以少於
整股的任何數量在股市交易。例如,一個購買1060股ABC股票的訂單,其中1000股將在目前現有的市場進行交易,其餘的 60股將在單位股市場交易。由於能夠在現有市場和單位股市場進行合並交易,因此,同一相關股票在這兩個市場中的交易,可以綜合在一個單一的合約中。
現有市場中仍保留整股的交易,以方便那些願意以指定的整股繼續交易的投資者。
⑻ 新華富時指數期貨 新加坡交割日
最後交割日為每個月份的倒數第二個工作日是其交割日。
股指期貨(Share Price Index Futures,英文簡稱SPIF)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期貨品種。交易與普通的商品期貨交易一樣,具備相同的特徵,屬於金融衍生品的一種。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2010年1月8日,股市收盤後,中國證監會宣布,國務院已原則同意開展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和推出股指期貨品種,證監會將統籌股指期貨上市前的各項工作。這意味著,經過三年多的籌備,醞釀17年之久的股指期貨終於瓜熟蒂落。
⑼ 期貨一般什麼時候進行交割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交割日,交易所收取買方會員全額貨款:並於當日將全額貨款的80%劃轉給賣方會員,同時將賣方會員倉單交付買方會員。餘款在買方會員確認收到賣方會員轉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結清。發票的傳遞、餘款的結算,會員均應當蓋章和簽字確認;
⑽ 期貨交割時間怎麼定的
期貨合約代碼後面的四位數字表明了該期貨品種合約的交割時間:前兩位數字是交割的年份,後兩位數字就是交割的月份。
例如:期貨滬銅1412合約表明該期貨品種是上海期貨交易所的金屬銅合約,交割的時間是2014年12月份。(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以上只是上海期貨交易所的交割情況,其他交易所交割時間也類似,具體你可以去交易所官網去看
希望能有所幫助,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