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時間到了沒賣掉怎麼辦
A. 做期貨,如果趨勢作對了,但是到了最後交易日沒有賣出,也會被強行平倉嗎
目前,自然人(個人)投資者做期貨,不允許進行實物交割,所以,不用等到最後交易日,剛進入交割月,就會被交易所強平。
交易所強平的價格也許並不理想,所以不如自己提前平倉,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B. 如果期貨約定時間到了,而賣方沒有貨會怎麼樣
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交割違約:
(一)在規定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准倉單的;
(二)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第七十六條 在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時,違約部分應預留合約價值20%的違約金和賠償金。
買、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標准倉單數量(手)-已交標准倉單數量(手)
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貨款(元)-已交貨款(元)]÷(1-20%)÷交割結算價(元/噸)÷交易單位(噸/手)。
第七十七條 發生交割違約後,交易所於違約發生當日結算後通知違約方和相對應的守約方。違約通知通過會員服務系統隨當日結算數據發送,會員服務系統一經發送,即視為已經送達。
守約方須在下一交易日11:00以前將終止交割或繼續交割的選擇意向書面遞交交易所。逾期未遞交選擇意向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終止交割後,交易所交割擔保責任了結。
第七十八條 構成交割違約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違約金,同時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賣方違約的,買方可作如下的一項選擇
1. 終止交割: 交易所退還買方貨款;
2. 繼續交割:交易所在最後交割日後的三個交易日內發布標准倉單征購公告,並在最後交割日後的第7個交易日組織征購。征購成功,交易所支付給買方標准倉單;征購失敗,賣方支付給買方違約部分合約價值15%的賠償金,交易所退還買方交割貨款後終止交割。賣方承擔因征購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費用。
(二)買方違約的,賣方可作如下的一項選擇
1. 終止交割:交易所退還賣方標准倉單;
2. 繼續交割:交易所在最後交割日後的三個交易日內發布標准倉單競賣公告,並在最後交割日後的第七個交易日組織競賣。競賣成功,交易所支付給賣方交割貨款;競賣失敗,買方支付給賣方違約部分合約價值15%的賠償金,交易所退還賣方標准倉單後終止交割。買方承擔因競賣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費用。
按交易規則辦理
C. 期貨交割日最後一個交易日沒平倉會怎麼辦
一、股指期貨處理結果:
股指期貨可以一直交易到合約最後交易日當天,若最後交易日未平倉,則該持倉將直接由交易所在收盤後按照當天的交割結算價(為最後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撮合進行現金交割。
需要注意的是:最後交易日收盤前未平倉進入到交割,交割手續費為開倉手續費的數倍。
二、商品期貨處理結果:
商品期貨個人客戶無法進入進入交割月,平台系統會幫你進行強制平倉。
三、外匯期貨處理結果:
在個人保證金充足情況可以一直持續交易到最後交易日,平台系統不會進行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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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交割日簡介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五、不規則交割日:
不規則交割日是指遠期外匯交易交割日或到期日,通常為1周、2周或1、2、3、6、12幾個月。其他起息日稱為不規則交割日。
D. 期貨到期了怎麼辦
期貨到期後處理方法是進行交割。有兩種交割方式:
一、實物交割
指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於合約到期時,根據交易所制訂的規則和程序,通過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將到期未平倉合約進行了結的行為。商品期貨交易一般採用實物交割的方式。
二、現金交割
指到期未平倉期貨合約進行交割時,用結算價格來計算未平倉合約的盈虧,以現金支付的方式最終了結期貨合約的交割方式。
投資者進行證券委託買賣以後,應及時辦理交割手續,如發現有疑問,可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3天),向證券營業部提出質疑。對於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如果證據確鑿,理由充分,完全可以要求證券營業部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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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貨的到期風險
股票買入後,投資者可以短期持有,也可以長期投資。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標准化的期貨合約,有到期日,投資者不能無限期持有,必須根據市場變動情況,決定是提前平倉,還是等待合約到期進行現金交割。
在持倉過程中,最好設置止損點,而不要採取拖延戰術,這樣做有可能使虧損越來越大,甚至在到期日之前出現爆倉。因此,投資者交易股指期貨時,必須注意所持倉合約的到期日。
股指期貨的到期風險包括以下兩種:
1、投資者對股指期貨的長期走勢判斷准確,但短期內還未實現盈利的時候,合約就到期了。
2、投資者在持倉過程中曾經有盈利機會,但投資者沒有及時平倉,合約到期時由於價格變動,賬戶變盈為虧。
E. 買期貨到收盤時沒賣怎麼算
按結算價計算你的持倉市值。
F. 股指期貨到期沒賣會怎麼處理強行平倉如如漲了這錢誰掏
到期沒賣就會在交割日自動平倉=強行平倉
如漲了這錢誰掏?因為是按照最新的滬深300指數價格進行現金交割,如漲了這錢由你的對手掏,因為如果你沒有平倉,肯定還有人沒有平倉,你不賣肯定有1個人平不了啊
如果跌了的話那麼你自己平倉,要麼系統幫你強制平倉,虧損的錢從你賬戶里扣給賺的人
G. 期貨買入開倉後一直持有不賣最後會怎樣
期貨買入開倉後一直持有不賣最後會被強行平倉。
期貨不可以像股票一樣長期持倉,但自然人期貨賬戶和法人期貨賬戶交割有所不同:
自然人賬戶期貨合約到期不能進行交割,所以不能無限期持倉,必須要在合約到期之前平倉,如果投資沒有自行平倉,期貨公司會在合約最後交易日前強行平倉。
例如,如果投資者持有滬銀1609合約,盡量要在2016年9月交割日之前進行平倉。
法人期貨賬戶,可以按交易所規定的持倉要求持有期貨合約到期進行實物交割。
所以無論是自然人期貨賬戶,還是法人期貨賬戶,都只能在合約到期前持倉,不能無限期持有。
如果投資者想長期持有某個期貨合約,開倉時盡量選擇更遠月份的期貨合約,等到合約臨近到期時平倉再換成更遠月份合約,這樣便可以滿足長期投資的需求。
H. 有早上開盤買入股指期貨下午收盤後還沒賣出去怎麼辦
期貨是可以持倉過夜的,早上開盤買入股指期貨,下午收盤以後沒賣出沒有關系,在其他交易時間擇機賣出即可。
I. 期貨如果到交割日期,賣方沒實貨怎麼辦買方是不是就得不到實貨了畢竟人家都沒有,你強迫他他也交不出
不會出現你說的這種情況,對投資者持有合約進入交割月交易所都有明文規定,不符合要求的到期就會強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