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稅當期貨幣資金
『壹』 延期繳納稅款的情況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所稱特殊困難: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國稅函[2004]1406號文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納稅人「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經批准可延期繳納稅款。此條規定中的「當期貨幣資金」是指納稅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之日的資金余額,其中不含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企業不可動用的資金;「應付職工工資」是指當期計提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規定:納稅人需要延期繳納稅款的,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並報送下列材料: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資產負債表,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
『貳』 稅收征管法規定的當期貨幣資金不足以支付工人工資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當期是
申請延期繳納稅款
【申請條件】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特殊困難:
1.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2.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辦理材料】
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核准報送資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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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了!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操作流程
【辦理方式】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疫情防控時期建議採取「非接觸式」的方式,優先選用網路渠道辦理。
通過各省市電子稅務局辦理的操作步驟如下(以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電子稅務為例):
1.登錄各省市電子稅務局,進入系統後,選擇「我要辦稅」——點擊「稅務行政許可」
來了!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操作流程
2.點擊「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核准」項目——選中的「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核准」選項。
來了!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操作流程
3.在表格中填寫「延期繳納的稅額」——「申請延期理由」——上傳相關材料,並點擊「校驗」—「保存」—「提交」。
來了!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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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須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簽章。
4.「不可抗力」是指人們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風災、地震等。
5.納稅人需要延期繳納稅款的,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稅務機關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從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加收滯納金。
6.稅務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與申請人不在同一縣(市、區、旗)的,申請人可在規定的申請期限內,選擇由其主管稅務機關代為轉報申請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在核對申請材料後向申請人出具材料接收清單,並向稅務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轉報。代辦轉報一般應當在5 個工作日內完成。
『叄』 辦理緩繳手續還算欠稅嗎
不算
一、各單位應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對本單位的緩繳稅款情況進行一次清理檢查,凡與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應即糾正。
二、作好對納稅人的宣傳輔導工作,使納稅人及時了解和掌握辦理稅款緩繳的程序、方法和時限,將受理緩繳稅款工作不斷制度化、規范化。
三、各單位要建立對緩繳稅款管理工作的定期檢查制度,檢查重點是審批許可權、審批程序、緩繳稅款到期的催繳入庫和加收滯納金制度執行情況等內容。
四、本通知執行中的問題,請及時向市局反映。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於緩繳稅款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國稅系統緩繳稅款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製定本辦法。
關聯法規:
第二條 市國家稅務局(以下稱市局)、各區縣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以下稱區縣局、分局),為緩繳稅款管理的審批執行機關。
第三條 納稅人因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各區縣局、分局以上稅務機關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納稅人需延期繳納稅款時,應向各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緩繳稅款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按規定的程序辦理緩繳稅款審批手續。
第四條 對一筆稅款批准緩繳稅款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逾期未繳的,自逾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滯納金。
第五條 凡緩繳稅款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由各區縣局、分局審查後報市局審批。凡緩繳稅款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100萬元以下的,由區縣局、分局代市局審批,審批後報市局備案。緩繳稅款在50萬元以下的,由區縣局、分局審批。稅務所無權審批緩繳稅款。
第六條 納稅人申請緩繳稅款和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申請緩繳稅款的審批,按下列程序執行。
一、納稅人向其主管稅務機關領取並填制《納稅人緩繳稅款審批表》(以下稱《審批表》)後,報送其主管稅務機關。
二、按規定的審批許可權,應由市局審批的,各區縣局、分局在進行審查後分別由稅務所、稅政科、征管科、區縣局,分局局長(或主管局長)在《審批表》中填寫審查意見,按規定的時限報市局征管處。
應由區縣局、分局審批的,有關科所簽署審查意見後由區縣局,分局局長(或主管局長)審批執行。
第七條 納稅人申請緩繳稅款和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申請緩繳稅款的審批,按下列時限執行。
一、申請緩繳稅款的納稅人,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外,凡申請緩繳稅款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在其所緩繳稅款申報期終了前15天;申請緩繳稅款100萬元以下的,在其所緩繳稅款申報期終了前10天,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審批表》。
二、應由市局審批的緩繳稅款,各區縣局、分局審批時間為7天(包括傳遞時間),市局審批時間為5天(包括傳遞時間),在納稅人所申請的緩繳稅款申報期終了前3天,將審批結果和《審批表》回執返還納稅人。應由區縣局、分局審批的緩繳稅款,《審批表》回執也應在申報期終了前3天返還納稅人。
第八條 申請緩繳稅款的納稅人未按規定時間報送《審批表》的,主管稅務機關原則上不予受理,有特殊原因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局長(或主管局長)批准後,方可辦理接收手續。因稅務機關工作原因造成《審批表》未及時返還納稅人,凡屬未批准納稅人緩繳稅款的,應該遲返《審批表》日期,免徵遲返期間的滯納金。
第九條 對於已批准緩繳稅款的納稅人,超過批准期限仍未繳納稅款的,未超過三個月的可以續批。超過三個月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受理其新的緩繳稅款申請。
第十條 緩繳稅款期限以《審批表》正式批復為准,在批准緩繳稅款期限內不加收滯納金。
超過批准期限仍未繳納稅款的,應自逾繳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
第十一條 各級負責納稅人緩繳稅款的審批機關要對緩繳稅款進行統計分析管理和緩繳稅款到期的催繳入庫。
第十二條 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利用計算機加強對緩繳稅款的跟蹤管理工作。每月月底前對緩繳稅款情況進行清理。凡批准緩繳稅款的納稅人,在批准緩繳稅款期限內,足額入庫的,應將《審批表》和入庫繳款書復印件,一並歸檔管理。屬市局審批的緩繳稅款,應在納稅人的所緩繳稅款入庫後20日內,將入庫繳款書復印件送市局征管處。超過期限仍未入庫的,由區縣局、分局按有關規定催繳入庫。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原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按本辦法執行。
『肆』 什麼情況下可以延期繳納稅款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正)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2002〕362號)第四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所稱特殊困難: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以參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批准許可權,審批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
『伍』 每月報國稅里貨幣資金什麼意思
貨幣資金一般指的是公司不用變現就可以用的資金,一般包含
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
『陸』 請問預收賬款計入當期貨幣資金嗎為什麼
是的,因為你收到時做的是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月末做財務報表時,銀行存款反映在,貨幣資金一行中
『柒』 企業所得稅和營業稅哪個可以緩繳稅務來查有的說所得稅可以緩繳,有的說不可以,營業可以緩繳。
都可以申請緩繳,申請緩的前提是有以下特殊困難,並經省級(含省級或計劃單列市)以上稅務機關批准: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申請緩繳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這個條件是很難達到的,所以現在申請緩繳稅款的很少。
『捌』 什麼是當期貨幣資金
納稅人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經批准可延期繳納稅款。此條的規定中的當期貨幣資金是指納稅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之日的資金余額,其中不含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企業不可動用的資金;應付職工工資是指當期計提數。
『玖』 增值稅緩繳,怎麼申請
需要到當地稅務局申請,並提交緩繳的證據。稅款延期繳納,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批准。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能按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還要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
(9)緩稅當期貨幣資金擴展閱讀
增值稅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拾』 繳納企業所得稅貨幣資金不足,怎麼辦
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
依據《稅收征管法》
……
三十一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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