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金額超過可用資金
㈠ 期貨可用資金跟可取資金不一樣的地方
可用資金是你們購買合約之後還可以使用的 資金
可取資金是你現在可以賺到銀行卡中的資金 一般一次性為可用資金的80%
㈡ 期貨的可用資金保持1元以上是不是就不會爆倉
期貨的可用資金保持1元以上是不會爆倉
因為此時的權益還是大於佔用資金的,風險度=客戶權益/持倉保證金*100%,風險度大於100%還不到強平線。
就算到了強平線,國內期貨也不會直接強平,會在快到之前打電話通知加資金或平部分單子。
㈢ 為什麼期貨可用資金大於交易價好多都顯示資金不足
交易價只是當前價格而已,成交價格還得算上規格手數還有杠桿比例,所以才會顯示資金不足
就比如你倉里有5千資金,當前報價是4千。 可用資金大於交易價,交易價不等於成交價格。
㈣ 期貨中可用資金是775000,多少的時候會爆倉
這要看你的杠桿是多少,以及你的倉位輕重,假如說杠桿是10倍,且你滿倉了,那麼合約反向波動10%你就賠光了,也就是說波動方向跟你買賣的合約開倉方向相反,且達到百分之十就爆倉,這個百分之十是指合約的價格波動幅度。
㈤ 期貨交易中的「可用資金」怎麼和「當前權益」數額不一樣呢
當前權益=可用資金+持倉保證金-當日手續費+持倉盈虧。由於期貨是每日結算,所以當前權益與上日權益肯定是不同的。可用資金是全部權益減去持倉佔用的保證金。
期貨權益是在期貨賬戶中的權益。等於賬戶中存入的所有保證金加上每天的盈利再減去每天的損失。隨著期貨合約價格每天的波動,頭寸中投資者權益的價值也在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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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期貨法律法規》第十九條:從業人員在向投資者提供服務前,應當了解投資者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及投資目標,並應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投資者期貨投資的特點以及在期貨投資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不得向投資者做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規定的承諾或保證。
《期貨法律法規》第二十條:從業人員在進行投資分析或者提出投資建議時,應當勤勉盡責、獨立客觀,投資分析及投資建議要有合理、充足的依據,要嚴格區分客觀事實與主觀判斷,並對重要事實予以明示。
《期貨法律法規》第二十一條:從業人員應當如實向投資者申明其所具有的執業能力,不得向投資者提供虛假文件、材料。從業人員應當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不得以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手段謀取個人或者相關方利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交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可用資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投資者權益
㈥ 期貨賬戶中的可取資金為什麼小於可用資金
不用,找你的客戶經理,讓他把資金都給出了
這是留底,但現在期貨公司都可以出
㈦ 期貨交易 可用資金為負 什麼情況
您出現了浮虧或期貨公司加大了保證金的比率,您現有的保證金不足於維持現有的持倉,所以您的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為負,期貨公司應當給您下達追加保證金的通知。
要是您沒能及時追加保證金,如果虧的少,期貨公司可能還不會將您的持倉強平,如果虧的較多,期貨公司會在他們認為合適的時機,將您的保證金不足的持倉強平。
㈧ 為什麼我的交易系統里「可用金額」大於我的「余額」
可用金額:可以用它買入股票,不可以轉帳到銀行。
資金余額:可以轉帳到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