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掛單價有時間限制嗎
『壹』 期貨的買賣有時間限制嗎只是在交割日才能進行交易嗎什麼是交割日
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交易,每天有兩個時間段。
在交割日前可以任意的買賣。
到了交割日那天必須交割實物(商品類)。
可以參考網路-期貨
『貳』 掛單的時間期限
掛單的有效時間是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15--下午3:00之間,在此時間段內的委託交易只要符合當前價格都可成交。超出此時間掛單未成功的,自動撤銷,第二天需從新掛單。你講的開盤價是10塊,掛了9.5隻要當天股票跌到9.5的時候就買進了,是對的。
『叄』 期貨的委託下單時間是什麼可以提前委託嘛具體時間是什麼
8點55-9點左右掛單集合進價.採取量大從先的政策.如果你量不大.不可能成交.我做操盤手那麼多年.都是9點之後才動單..
『肆』 期貨什麼時候可以掛單,晚上可以嗎
晚上不可以,開盤的時候可以進行。
掛單操作法又稱地雷炸彈法,是指即預先下好低買單(埋地雷)或高賣單(掛炸彈)進行等待。
掛單操作法的基本原理是:在正常情況下,如果某種股票突升或突跌,那麼這種股票將很快回復到原來的位置附近。一般來說,各股票的交易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如投資者急於買進或賣出,莊家大手筆入市控盤、交易者操作失誤等),其股價經常會有突跌或突升(市場上經常會出現某種股票的價格因各種原因突然變化10%以上,許多投資者對此均有切身體會)。但是,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就會引來大批的買賣單,此時投資者很難買進或賣出。這就要求投資者採用掛單技術來處理這種情況,即預先下好低買單(埋地雷)或高賣單(掛炸彈)進行等待,因此,掛單操作法又稱為地雷炸彈法。
『伍』 期貨可以在休市時間掛單,一開市可以買到休市的時的價格的貨嗎
不可以的。
每天的第一筆單子委託是在9點之後的。
8.55-9.00 是集合競價!
『陸』 期貨交易中,如何掛單
開盤前有集合競價的,所以也是可以掛單買賣股票的,一些股票開辦就是高開或者低開就是集合競價弄的。開盤前可以掛單買股票,只能委託,不會成交,不能撤單,只能在9.30之後才可能撮合成交。
在股票交易時把所要買進或賣出的股票的名稱、數量、價格填寫後提交給交易系統等待成交,這個過程就叫掛單。
投資者可根據現價或對市場進行預測指定一個目標價格,當現價達到投資者設定的價格時,系統會自動成交,而此價格即為建倉價格.若是買升,現價需高於或者等於指定價;若是買跌,現價需低於或者等於指定價.除非客戶取消訂單, 否則限價單在被成功執行前將會一直保持有效至即日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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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細節
交易時間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聖表示,美國的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台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鍾。
漲跌停板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7%。
保證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柒』 商品期貨交易時間一天到底幾個小時
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時間長短視交易所而定,具體如下:
1、上海期貨交易所
集合競價:8:55—8:59
撮合:8:59—9:00
連續交易: 9:00—10:15(第一小節),10:30—11:30(第二小節),13:30—15:00(第三小節)
黃金白銀夜盤:21:00——02:30
2、大連商品交易所
集合競價:8:55—8:59
撮合:8:59—9:00
連續交易:9:00—10:15(第一小節),10:30—11:30(第二小節),13:30—15:00(第三小節)
3、鄭州商品交易所
集合競價:8:55—9:00
撮合:8:59—9:00
連續交易:9:00—10:15(第一小節),10:30—11:30(第二小節),13:30—15:00(第三小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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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出現期貨
農產品期貨是世界上最早出現的期貨,穀物交易一直是期貨市場上傳統的交易商品,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農產品期貨交易所。
自從21世紀初開始,我國農產品期貨交易的主要場所是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糧油商品交易所。農產品期貨交易的品種主要包括黃豆、玉米、小麥、大豆、糖、咖啡、可可、棉花、生豬、活牛等。
『捌』 商品期貨交易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首先我跟有學過商品期貨交易時間是怎麼制定的呢?商品期貨交易期間是中國每一個每一個工作日來進行所以的話,他們交易期限就是這樣的。
『玖』 期貨交易有期限嗎
期貨是有期限和交易時間限制的。
期貨主要特點
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條款內容
最小變動價位:指該期貨合約單位價格漲跌變動的最小值。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又稱漲跌停板)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是指該合約規定進行交割的月份。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合約交易單位「手」:期貨交易必須以「一手」的整數倍進行,不同交易品種每手合約的商品數量,在該品種的期貨合約中載明。
期貨合約的交易價格:是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交割倉庫交貨的含增值稅價格。合約交易價格包括開盤價、收盤價、結算價等。
期貨合約的買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買入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而期貨合約的賣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賣出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有些期貨合約在到期時不是進行實物交割而是結算差價,例如股指期貨到期就是按照現貨指數的某個平均來對未平倉的期貨合約進行最後結算。)當然期貨合約的交易者還可以選擇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買賣來沖銷這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