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期貨時間 » 期貨公司出資貨幣資金應當有多少

期貨公司出資貨幣資金應當有多少

發布時間: 2021-05-07 05:07:48

Ⅰ 公司設立時的貨幣資金問題

公司法中「貨幣資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30%的規定」是針對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時規定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公司法沒有「貨幣資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30%」的規定。

Ⅱ 新的公司法規定貨幣資金出資的比例

新的公司法取消對公司貨幣出資的比例限制。
本次修改刪去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這意味著,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的一種或者幾種出資,出資方式不再作任何限制,公司注冊資本可以不用貨幣出資。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Ⅲ 設立期貨公司所要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設立期貨公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000萬元;
(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期貨從業資格;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
(四)主要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 違規記錄;
(五)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
(六)有健全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七)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和各項業務的風險程度,可以提高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股東應當以貨幣或者期貨公司經營必需的非貨幣財產出資,貨幣出資比例不得低於85%。
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在受理期貨公司設立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根據審慎監管原則進行審查,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委託或者接受他人委託持有或者管理期貨公司的股權。

Ⅳ 注冊新公司貨幣資金比例

公司法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如果打算用非貨幣資金進行增資,增資後貨幣資金余額占注冊資本的比重將低於30%,是否構成違反公司法?工商部門是否能辦理登記?
(1994年6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6號發布,根據2005年12月18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第三十一條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從上述規定看來,增資時也適用設立時對於貨幣資本的限制規定,另外,如果不適用的話,不是導致通過增資就可以規避30%的限制么?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注冊資本管理條例》的字面意思,的確增資按設立時出資或繳納股款的規定執行,但是,應該不是《公司法》的立法原意。新公司法刪除了舊公司法中無形資產出資不得高於20%的規定,但考慮到公司成立之初,要有一定量的貨幣資金才能保證正常運轉,才增加了貨幣出資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30%的規定。如果公司已經成立並開始正常運轉,再限制增資的出資方式,就沒有意義了。現實中也很難行得通,不同的企業對貨幣資金的需要量不同。像很多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定向增發股份購入資產,難道還要求增發完成後,上市公司的貨幣資金必須佔到注冊資本的30%?《公司法》的描述也只是在「第二章第一節設立」內的第26條做出了規定,可見立法本意也只是限定在了設立,國務院、工商局的這種規定不符合公司法的本意,在瞎搞。
引申說開來一點與此相關的問題,中注協組織的審計准則培訓中曾提到,若公司的出資是分期繳納的,則會計師在驗資時並不要求在每個驗資時點的實收貨幣資金都必須占當時實收資本總額的30%。但對於分次繳付出資,怎麼執行30%貨幣出資,沒有很細的規定。執行中完全看各工商局把握。據說總局要出細則,但一直沒有看到。
從公司法的字面上理解,也只規范的是首次呀,以後怎麼樣,沒有限制的,有限責任公司的首次出資額是「注冊資本的20%」與「法定注冊最低注冊資本」孰低原則。另外,公司法中沒有對股份公司規定最低貨幣出資額,但在國家工商總局最新的《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中要求「公司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這實際上對股份公司也限定了最低貨幣資金的出資要求,但在實際操作中還不知道如何把握,比如:以凈資產出資的企業如何確定貨幣資金的出資?
這是操作中碰到的問題,我也覺得應該是只在新設時有限制,變更和增資時都不會有這個問題。但是目前浙江省工商局明確要求變更時貨幣資金余額必須占累計注冊資本的30%以上,否則不予變更。浙江工商的問題我們也問過,確實浙江工商比較慎重。一是股權至今不能出資。浙江工商怕出問題,如重復出資導致出資不實。二是增資時原則上也應考慮百分之三十的現金比例限制。還是有道理的,不然,我先設一個100萬現金注冊資本的小公司,再將實物資產作價1000萬進行增資,則完全可以避開初設公司時現金比例要求在30%以上的限制,所以僅限制初次設立現金比例是不行的。
法律被執行的有點搞笑,按照浙江工商局的說法,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時,公司已經正常經營了很長時間,能有幾個公司的貨幣余額可以達到凈資產的30%?如果非要達到這個標准,豈不是注冊資本被限制的太死,而未來改制後的股份公司發行股數也就被限制的很死?完全忽略了大多數行業企業正常的運行情況。個人比較同意立法本意的解釋,但《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的規定又那麼明確,這種爭論最好找司法去解釋。

Ⅳ 貨幣資金出資應達到注冊資本的多少

新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Ⅵ 新的公司法規定貨幣資金出資的比例

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新公司法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

Ⅶ 需要什麼樣的條件才能開一家期貨公司

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我國對期貨經紀公司實行許可證制度,凡從事期貨代理的機構必須經中國證監會嚴格審核並領取《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申請設立期貨公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並具備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最低額為人民幣3000萬元;

2、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期貨從業資格;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

4、主要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5、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

6、有健全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7、國務院期貨監管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7)期貨公司出資貨幣資金應當有多少擴展閱讀:

准入門檻

資管業務

並不是所有期貨公司都能拿到資產管理業務資格,這是有門檻的。

期貨公司資管業務的准入門檻有三項硬指標:期貨公司凈資本5億元以上;分類監管評級BB以上;期貨公司至少1名高管、5名從業人員持有投資咨詢業務資格。

這個門檻較之前的方案有所降低,原來規定必須是分類評級在A類以上的期貨公司才有資格。

根據2011年期貨公司分類結果,A類以上期貨公司共20家,其中,目前級別最高的AA類期貨公司均為三家傳統型期貨公司:中國國際、浙江永安和中糧;符合BB類以上的期貨公司則達49家,BB類和BBB類期貨公司中,不乏招商、光大、國信、東證等券商系期貨公司。

由很多新進崛起的券商系期貨公司進入期貨業較晚,分類評級尚未達到A類標准。降低分類評級門檻,主要是為『照顧』券商系期貨公司。

但券商系期貨公司有後勁、成長勢頭更好,加上有母公司眾多證券營業部的支持,客戶資源更具優勢。

符合「凈資本5億,分類評級BB」以上的期貨公司至少有16家。除三家AA類期貨公司,傳統期貨公司中的南華、弘業、新湖,券商系期貨公司中的國泰君安、申銀萬國、銀河、海通、東證、浙商、魯證、廣發、華泰長城,以及即將把注冊資本金提升至15億元的中證期貨,都符合這兩項指標。

「至少1名高管、5名從業人員持有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指標,恰好也是期貨公司申請從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硬性要求,截至目前,已有46家期貨公司前後三批獲得該創新業務資格。

Ⅷ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貨幣資金要求比例是多少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Ⅸ 請問注冊一家期貨投資公司需要多少資金

很多行業外面的朋友總是問類似的問題。

證券、期貨等金融行業屬於國務院主管部門審批的准入制企業,不是隨便那個人湊幾個股東就能辦的。

期貨經紀公司的注冊資金最低要3000萬,其中至少60%需要現金出資。股東必須是三年內無違法犯罪記錄的國內企業法人,自然人不能擔任股東。並且不能有某個股東控股,也就是說最大的股東最多持股不能超過總股本的49%。

要有一定面積的經營場地,一定數量的有期貨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有經過中國證監會審批合格的高級管理人員。具備初始條件後,報經中國證監會初始批准,在國家工商總局辦理企業登記手續,完後等待證監會的正式審批,發給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方可開始經營。

Ⅹ 貨幣資金出資注意事項有哪些

1、用於投資的實物為投資人所有,且未做擔保或抵押
2、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對其擁有所有權
3、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擁有土地使用權
4、注冊資本中以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的,其所佔注冊資本的比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最多可佔到注冊資金的70%)
5、以實物或無形資產出資的須經評估,並提供評估報告
6、公司章程應當就上述出資的轉移事宜作出規定,並於投資後公司成立後六個月內依照有關規定辦理轉移過戶手續,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熱點內容
普洱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晚秈稻期貨開戶 發布:2021-12-16 12:35:43 瀏覽:396
阿壩小金縣橡膠期貨開戶 發布:2021-12-16 12:35:40 瀏覽:908
楚雄大姚縣豆一期貨開戶 發布:2021-12-16 12:34:02 瀏覽:736
做期貨能在網上開戶嗎 發布:2021-12-16 12:32:22 瀏覽:591
安慶宜秀區早秈稻期貨開戶 發布:2021-12-16 12:32:22 瀏覽:377
正確的原油期貨開戶 發布:2021-12-16 12:29:41 瀏覽:39
達州市纖維板期貨開戶 發布:2021-12-16 12:25:11 瀏覽:310
呼倫貝爾新巴爾虎左旗白銀期貨開戶 發布:2021-12-16 12:25:07 瀏覽:883
上海外盤期貨哪裡開戶 發布:2021-12-16 12:24:10 瀏覽:448
香港日發期貨開戶網站 發布:2021-12-16 12:24:09 瀏覽: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