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壹』 .根據消費稅的規定,納稅人採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根據消費稅的規定,納稅人採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四條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1)分期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於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稅。
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託方為個人外,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託方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准予按規定抵扣。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於報關進口時納稅。
『貳』 31.採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
採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為:
(一)採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採取托收承付和委託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並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三)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四)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五)委託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六)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七)納稅人發生本細則第四條第(三)項至第(八)項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2)分期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二)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第二十條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徵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海關代征。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稅,連同關稅一並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叄』 如何確定分期付款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九條關於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一)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第三十八條規定,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為:
(三)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四)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按貴企業的描述,應屬於分期付款的銷售方式,根據上述規定,其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肆』 分期收款結算的資源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什麼時候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
第九條 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自產自用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因此,分期收款結算的資源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發出貨物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伍』 請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財政部令第66號)第十一條規定資源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具體如下:
(1)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分三種情形:①納稅人採取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②納稅人採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產品的當天;③納稅人採取其他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產品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應稅產品的當天。
(3)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陸』 分期付款之前全額開具發票的,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定。
1...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
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因此,最合規的做法是在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但在實務中,除非付款方有特別要求,很多會計也會在確認收入時全額開具發票並繳稅。
一是為了操作上的簡便;二是考慮到即便先交的稅款的貨幣時間價值影響可以忽略不急,且該稅額對於企業現金流的影響不大。
『柒』 採用賒銷和分期付款銷售貨物,其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什麼時候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其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