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貨分成合同
⑴ 期貨合約到期怎麼換期
期貨合約到期是不可以延期的,對於個人必須要平倉,不平也會讓交易所給強平,要是法人戶可以交割,不交割也會強平。需要賣掉當期,然後再買入下一期。
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對象,期貨交易參與者正是通過 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轉移價格風險,獲取風險收益。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同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它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標准化。
在期貨市場交易的期貨合約,其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准、交割地點、交割月份等條款都是標准化的,使期貨合約具有普遍性特徵。期貨合約中,只有期貨價格是唯一變數,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產生。
期貨合約到期時間即期貨最後交易日,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
⑵ 期貨合同是什麼樣的給個圖案
玉米期貨合約
http://www.dce.com.cn/portal/servlet/ServletGate?op=forward&cur_page=DCEPage&target=infodetail&dc=%C9%CF%CA%D0%C6%B7%D6%D6&column=ROOT%3E%B7%C7%D2%B5%CE%F1%3E%CD%F8%D5%BE%3E%D6%D0%CE%C4%3E%C9%CF%CA%D0%C6%B7%D6%D6%3E%D3%F1%C3%D7%3E%BA%CF%D4%BC%D3%EB%B9%E6%D4%F2&infoid=1117056326100&infotype=CMS.STD
⑶ 期貨合同問題
11月26日11月的股指期貨已經交割了,那麼當月就算12月,然後是1月,「季月是3月、6月、9月、12月」那麼隨後兩個季月就是3月、6月。
打個比方:現在是2008年1月21日,那麼1月份的股指期貨已經交割,當月就算2月、下月是3月、隨後兩個季月就是6月、9月。
明白了嗎?
⑷ 什麼叫期貨合同
期貨合約:期貨合約引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⑸ 期貨交易每個合同的金額是什麼
我想您所說的"期貨交易每個合同"指的是期貨合約,期貨品種分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現在國內已上市的期貨品種大約有三十多個,細分有農產品,化工類,金屬類和金融期貨,「期貨交易每個合同的金額」我理解您指的應該是合約的總值,計算公式是:價格*手數*噸數,當然期貨實行保證金交易,如果您想算一下開一手某期貨合約要佔用多少保證金,那還應該乘上當天該品種期貨公司的保證金比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⑹ 請問買一份期貨合同是什麼意思
期貨是約定用既定的價格,在將來某個時間,買賣某種貨物,這種約定的合同,就是期貨合同
在期貨市場買賣,跟買賣股票差不多
到期的合同,可以實物交割,也可以轉手賣掉,平倉,只賺或虧買賣的差價
期權合同跟買賣股指差不多,風險更大
買賣期貨合同要付手續費的
⑺ 關於期貨合同的內容。
這不叫期貨合同,應該叫遠期合約。如果沒有收獲合同規定的小麥,不一定算違約,因為合同上可能還包含補充條款,來約定質量和數量不達標時候的解決方法。
⑻ 商品期貨的合約和主力合約是怎樣劃分的
成交量和持倉量第一的就是主力合約,期貨合約是有交割月份的。
主力合約不是不變的,會隨著時間向前推移,主力合約的月份也要向前推移,就是裡面的投機力量在轉換合約。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
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8)商品期貨分成合同擴展閱讀:
期貨合約影響因素:
期貨市場交易的是標准化合約,期貨品種的創新以標准化合約為載體,期貨品種創新必須通過成功的合約設計才能得以實現。
品種創新的過程是選擇創新商品與合約設計的過程。期貨合約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其原生商品的相關特徵,即「商品特徵」,商品特徵主要從相關商品的自然屬性及其現貨市場,來解釋影響該種商品期貨交易成功的各種因素。
這些因素主要來自商品的現貨市場;同時期貨合約也會受合約設計本身各種因素的影響,即「合約特徵」,合約特徵則是從期貨交易的基本原理來分析期貨合約成功的影響因素。
這些因素主要來自於期貨交易過程的合約及制度設計。商品特徵與合約特徵共同給出了影響期貨合約成功因素的完整描述。
⑼ 關於期貨交易合同!!!
1.futures contracts 是翻譯成期貨交易合同吧?
是的。
期貨是約定用既定的價格,在將來某個時間,買賣某種貨物,這種約定的合同,就是期貨合同 。
在期貨市場買賣,跟買賣股票差不多。
到期的合同,可以實物交割,也可以轉手賣掉,平倉,只賺或虧買賣的差價。
2.那麼它是怎麼樣轉移或者避免風險的?
風險只能轉移,不能避免。轉移風險是對那些廠商和貿易商而言,他們可以在期貨市場建立頭寸來轉移風險。轉移的風險被投機者承擔,因為他們可以在承擔風險的同時有獲得高回報的可能,他們願意冒險。
具體做法是這樣的:如果現在有一個生產銅的企業,它擔心未來的銅價會下跌,那麼它就可以在期貨市場賣空與自己的存貨量相當的合同數量(數量相當,方向相反),這樣當銅價真的下跌了,雖然它的現貨虧損,但是它此時平倉(就是買入與它當初做空的相等合同數量),在期貨市場則是盈利的。因為它在現貨和期貨市場的數量是相當(不一定完全相等),所以基本期貨市場的盈利可以抵消現貨市場的虧損。如果銅價上漲,則是現貨盈利,期貨虧損,還是大抵盈虧相抵。這就是套期保值。當然手續費和期貨合同佔用資金的利息就不算了。
而對於一個想買進銅又擔心銅價下跌的廠商,只要在期貨市場做多可以了,原理和具體的做法和上面一樣,只是方向放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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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我的解釋夠不夠清楚。
⑽ 期貨與遠期合同的區別
遠期和期貨的區別在於交易場所不同、合約的規范性不同、交易風險不同、保證金制度不同、履約責任不同等。
期貨和遠期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期貨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平倉只平掉當前持倉,並不會建立新的頭寸;而反手不僅會平掉原持倉,還會建立新的反方向的頭寸。
以上就是關於「期貨和遠期有什麼區別」的簡單介紹,希望能幫到大家。期貨交易能讓生活富足也能讓財產縮水,做交易時要控制好風險,保住本金才是第一重要的。要做好炒期貨,肯定要從期貨開戶開始。期貨開戶的期貨公司有很多家,選擇一家可靠的、期貨手續費又便宜的期貨公司就好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