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貨broker
A. 我想了解期貨的一些常用術語
【期貨交易】:指買賣雙方成交後不即時交割,而是按契約規定的成交價格、數量,到約定的交割期限後再履行交割手續的交易。
【期貨合約】:期貨合約是一種在將來的某個時間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等級的商品的遠期合約或協議。在已經批準的交易所的交易廳內達成,具有法律的約束力。相對於現貨的遠期合約來說,具有標准化格式;便於轉手買賣;實貨交割比例小;履約率甚高。期貨交易所為期貨合同規定了標准化的數量、質量、交割地點、交割時間,至於期貨價格則是隨市場行情的變動而變動的。
【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
【掉期合約】:是一種內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更為准確他說,掉期合約是當事人之間簽討的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的合約。較為常見的是利率掉期合約和貨幣掉期合約。
【期貨市場】:是進行期貨交易的場所,是多種期交易關系的總和。它是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現貨市場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高度組織化和高度規范化的市場形式。既是現貨市場的延伸,又是市場的又一個高級發展階段。從組織結構上看,廣義上的期貨市場包括期貨交易所、結算所或結算公司、經紀公司和期貨交易員;狹義上的期貨市場僅指期貨交易所。
【期貨交易所】:是買賣期貨合約的場所,是期貨市場的核心。它是一種非營利機構,但是它的非營利性僅指交易所本身不進行交易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不等於不講利益核算。在這個意義上,交易所還是一個財務獨立的營利組織,它在為交易者提供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場所和有效監督服務基礎上實現合理的經濟利益,包括會員會費收入、交易手續費收入、信息服務收入及其它收入。它所制定的一套制度規則為整個期貨市場提供了一種自我管理機制,使得期貨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得以實現。
【期貨經紀商】:是指依法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並收取一定手續費的中介組織,一般稱之為期貨經紀公司。
【場內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
【場外交易】:又稱櫃台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有許多形態,可以根據每個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出不同內容的產品。
【上市品種】:指期貨合約交易的標的物,如合約所代表的玉米、銅、石油等。並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適合做期貨交易,在眾多的實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備下列屬性的商品才能作為期貨合約的上市品種:一是價格波動大。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於分級和標准化。四是易於儲存、運輸。根據交易品種,期貨交易可分為兩大類: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以實物商品,如玉米、小麥、銅、鋁等作為期貨品種的屬商品期貨。以金融產品,如匯率、利率、股票指數等作為期貨品種的屬於金融期貨。金融期貨品種一般不存在質量問題,交割也大都採用差價結算的現金交割方式。我國上市品種主要有銅、鋁、大豆、小麥和天然橡膠。
【商品期貨】: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商品期貨歷史悠久,種類繁多,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幾大類。具體而言,農副產品約20種,包括玉米,大豆、小麥、稻穀、燕麥、大麥、黑麥、豬肚、活豬、活牛、小牛、大豆粉、大豆油、可可、咖啡、棉花、羊毛、糖、橙汁、菜籽油等,其中大豆、玉米、小麥被稱為三大農產品期貨:金屬產品9種、包括金、銀、銅、鋁、鉛、鋅、鎳、耙、鉑;化工產品5種,有原油3、取暖用油、無鉛普通汽油、丙烷、天然橡膠;林業產品2種,有木材、夾板。
【商品期貨交易】:商品期貨交易是代表特定商品的 ""標准化合約""(即 ""期貨合約"")的買賣。
【金融期貨】:指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金融期貨作為期貨交易中的一種,具有期貨交易的一般特點,但與商品期貨相比較,其合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如證券、貨幣、匯率、利率等。
【利率期貨】:是指以債券類證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它可以迴避銀行利率波動所引起的證券價格變動的風險。
【貨幣期貨】:又稱外匯期貨,它是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用來迴避匯率風險。
【股票指數期貨】:是一種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
【期權】:又稱選擇權,期權交易實際上是一種權利的買賣。這種權利是指投資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的任何時候,以事先確定好的價格(稱協定價格),向期權的賣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商品」,不論在此期間該「商品」的價格如何變化。期權合約對期限、協定價格、交易數量、種類等作出約定。在有效期內,買主可以自由選擇行使轉賣權利;如認為不利,則可以放棄這一權利;超過規定期限,合同則失效,買主的期權也自動失效。期權有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之分。
【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
【看跌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賣出標的物的權利。
【期權買方】:看漲期權或看跌期權購買者。期權買方擁有承擔某一期貨部位的權利,但不是義務。亦稱期權持有者。
【期權賣方】:通過賣出期權合約賺取權利金,並在期權持有者要求行使權利時負有履約義務的人。亦稱銷售者。
【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
【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天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實值期權】:具有內在價值的期權。當看漲期權的敲定價格低於相關期貨合約的當時市場價格時,該看漲期權具有內涵價值。當看跌期權的敲定價格高於相關期貨合約的當時市場價格時,該看跌期權具有內涵價值。
【虛值期權】:不具有內涵價值的期權,即敲定價高於當時期貨價格的看漲期權或敲定價低於當時期貨價格的看跌期權。
【利率掉期交易】:是相同種貨幣資金的不同種類利率之間的交換交易,一般不伴隨本金的交換。
【貨幣掉期交易】:是指兩種貨幣之間的交換交易,在一般情況下,是指兩種貨幣資金的本金交換。
【外匯按金交易】:是指在金融機構之間及金融機構與投資者之間進行的一種遠期外匯買賣方式。在交易時,交易者只付出1%~10%的按金(保證金),就可進行100%額度的交易。
【經調整的期貨價格】: 相當於現貨價格的期貨價格。計算方法:用期貨價格乘以用於交割的某一特定金融證券(如國庫券)的轉換系數(因子)。
【委託單】:出市代表經由計算機終端輸入的商品買賣定單。
【成交單】:經計算機配對後產生的買賣合約單。
【昨收市】:指前一交易日的最後一筆成交價格。
【開盤價】:當天某商品的第一筆成交價。
【收盤價】:當天某商品最後一筆成交價。
【最高價】:當天某商品最高成交價。
【最低價】:當天某商品最低成交價。
【最新價】:當天某商品當前最新成交價。
【成交價】:指某一期貨合約的最新一筆交易定價。
【結算價】:當天某商品所有成交合約的加權平均價。
【阻力點】:價格難於超越的某一價格水平。
【支持點】: 由於對合約之吸購,使得價格難以跌過某一特定價格水平。
【成交量】:指某一時間內買進或賣出的商品期貨合約數量,通常為一個交易日的成交合約數。
【持倉量】:尚未經相反的期貨或期權合約相對沖,也未進行實貨交割或履行期權合約的某種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
【結算價】:經加權後的成交價。
【開倉量】:每一筆成交量中新開倉的數量。
【平倉量】:每一筆成交量中平倉的數量。
【加權量】:交易所計算結算價時所涉及的參數。
【買價】:某商品當前最高申報買入價。
【賣價】:某商品當前最低申報賣出價。
【價差】:兩個相關聯市場或商品間的價格差異。
【波動】: 用於衡量在一定期間內的價格變動的計算方法。通常以百分點表示,而以每日價格變動百分點的年標准差來計算。
【漲跌幅】:某商品當日收盤價與昨日結算價之間的價差。
【停板額】: 由交易所逐日為每種合約規定的最大價格波動幅度(范圍)。
【漲停板額】:某商品當日可輸入的最高限價(等於昨結算價+最大變動幅度)。
【跌停板額】:某商品當日可輸入的最低限價(等於昨結算價—最大變幅)。
【空盤量】:尚未經相反的期貨或期權合約相對沖,也未進行實貨交割或履行期權合約的某種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總數量。
【交易量】:在某一時間內買進或賣出的商品期貨合約數量。交易量通常指每一交易日成交的合約數量。
【開倉】:在期貨交易中通常有兩種操作方式,一種是看漲行情做多頭(買方),另一種是看跌行情做空頭(賣方)。無論是做多或做空,下單買賣就稱之為「開倉」。
【平倉】:買入後賣出, 或賣出後買入結算原先所做的新單。
【單號】:系統為委託單或成交單分配的唯一標識。
【質押】:指會員提出申請並經交易所批准,將持有的權利憑證移交交易所佔有,作為其履行交易保證金債務的擔保行為。權利憑證質押僅限於交易保證金,但虧損、費用、稅金等款項均須以貨幣資金結清。
【限倉制度】:是期貨交易所為了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交易者和防範操縱市場行為,對會員和客戶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的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限倉制度緊密相關的另外一個控制交易風險、防止大戶操縱市場行為的制度。
【逐日盯市制度】:是指結算部門在每日閉市後計算、檢查保證金賬戶余額,通過適時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使保證金余額維持在一定水平之上,防止負債現象發生的結算制度。
【套期保值交易】:套期保值指在期貨市場上買入(或賣出)與現貨市場交易方向相反、數量相等的同種商品的期貨合約,進而無論現貨供應市場價格怎樣波動,最終都能取得在一個市場上虧損的同時在另一個市場盈利的結果,並且虧損額與盈利額大致相等,從而達到歸避風險的目的。
【多頭套期保值】:多頭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先在期貨市場買進期貨,以便在將來現貨市場買進時不致於因價格上漲而給自己造成經濟損失的一種期貨交易方式。
【空頭套期保值】:賣出期貨合約,以防止將來賣出現貨商品時因價格下跌而導致的損失。當賣出現貨商品時,將先以前賣出的期貨合約通過買進另一數量、類別和交割月份相等的期貨合約相對沖,以結束保值。亦稱賣期保值。
B. bid 和ask分別哪個是賣價和買價
bid price是買家願意支付的最高價格,還有很多價格,不過都低於這個最高價位。
ask price是賣家出的最低價格,還有其他報價,但都高於這個價格。
C. 請比較遠期和期貨有哪些區別
從鯨選財經那個弄來的,你看一下,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要回答你的幾個問題,首先需要知道的一點是金融產品的兩種交易方式,exchange(交易所)和over-the-counter(簡稱OTC)。交易所的話,就是所有想要交易的人在一個中央平台集中下單成交,像納斯達克,紐約證交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等,都是屬於這一類的。OTC的話,是比如一個交易員像購買一個公司債券,他打電話給他的中介商(broker)詢問是否有人正好想要出售這個債券。換句話說,這是一個完全點對點的交易方式,並沒有一個集中的交易地點。兩種方式相比,exchange最大的優點是流動性(liquidity)--由於大家都是在一個集中的地方下單交易,買家和賣家更容易找到對方來促成交易。除了流動性,exchange還降低了對手風險(counter-party risk)。對於OTC市場來說,流動性和對手風險都是它的弱項,而它的強項則是產品的特異化(customization)。由於參與交易的只有買家和賣家兩方,只要雙方都同意,交易的金融產品可以帶有各種常見或者不常見的條款,使得產品非常的不標准化。有了以上的背景,現在來看你的具體問題。
1. 標准化指的是一個產品的各方面參數的是否有規范。用小麥期貨舉一個例子。一個小麥期貨合同需要明確很多參數,例如一個合同是多少量的小麥,小麥的品質/品種,合同到期的時間,物理交割的話,交割地點是哪裡等等。有了這樣一個規范之後,一個交易所上的所有小麥期貨合同都會遵照這個規范來。這樣的一大好處就是促進流動性--越是標准化的東西,交易起來就越是方便,不容易出現A想買X種小麥一種量在一個隨機的日期交割,B想賣Y種小麥另一個量在另一個隨即的交割日期。而流動性對於一個金融產品而言,是其是否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可能一個交易員就是需要買賣某些帶有特殊條款的「期貨」,那在這個情況下,因為這個特殊的「期貨」不滿足普通交易所對於期貨的要求,交易員就只能找到中介商進行OTC交易,也就是遠期合同了。所以說標准化是有利有弊,要看具體的需求了。
2. 這里的風險指的應該主要是對手信用風險(counter-party credit risk)而非市場風險。換句話說,風險來自於當你賺錢對方虧錢的時候,對方無力履行合約/支付你盈利所導致的你的損失,而非直接來自金融產品本身價格變動所帶來的風險。從這個角度上,期貨比遠期合同的對手信用風險要小。遠期合同可能有保證金,也可能沒有保證金,並且很多情況下在合同到期之前,也不會有任何結算,這使得實際的對手信用風險非常大。期貨的話,保證金是肯定有的,並且根據每天的收盤價格,保證金帳戶每天都會有結算(mark-to-market),如果金額不足的話,就會需要追加保證金(margin call)。(這裡面本身就是一個復雜的系統,還牽涉到期貨在settle之後你的對手其實是clearing house而非和你成交的那個賣家/買家,clearing house又有很多防止損失的措施,就不具體展開了,上面提到的只是比較重要的幾點)
3. 這個問題需要真正的大牛來回答了。但是至少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看到有些所謂的「優點」都是相對的,在不同的情況下,「優點「可能會變成缺點。
4. 即期價格應該就是spot price吧?如果是的話,那麼它指的就是你如果現在去市場上購買現貨的價格。即期價格,期貨價格和遠期價格(spot price, future price and forward price)
D. UDS賬戶中的broker ID指的是什麼可以理解為翻譯.希望准確一點
broker:經紀人/股票期貨等的操盤手,/你委託給你辦理某種項目的中介。
ID: 上述人的注冊身份證明。
E. broker-dealer什麼意思
broker-dealer 經紀自營商; 經紀自營商 <證券詞彙>
broker/dealer 券商 <證券英語詞彙>
dealer 交易員 <期貨英語詞彙>
broker 經紀人 <期貨英語詞彙>
chief dealer 首席交易員 <金融英語詞彙>
F. 期貨關於買價賣價、點差、做市商交易商等若干問題
1.看誰主動,主買按11成交,
2.這個不是點差,而是交易者掛單的空擋
3.兩大制度,交易所制度,和做市商制度。交易所就是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都是撮合交易。做市商像外盤的外匯,黃金,天通金。經紀商就是證券公司,期貨公司
G. 期貨與遠期合同的區別
遠期和期貨的區別在於交易場所不同、合約的規范性不同、交易風險不同、保證金制度不同、履約責任不同等。
期貨和遠期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期貨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平倉只平掉當前持倉,並不會建立新的頭寸;而反手不僅會平掉原持倉,還會建立新的反方向的頭寸。
以上就是關於「期貨和遠期有什麼區別」的簡單介紹,希望能幫到大家。期貨交易能讓生活富足也能讓財產縮水,做交易時要控制好風險,保住本金才是第一重要的。要做好炒期貨,肯定要從期貨開戶開始。期貨開戶的期貨公司有很多家,選擇一家可靠的、期貨手續費又便宜的期貨公司就好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H. 德意志銀行為何退出商品期貨交易
也許有很多人可能對德意志銀行有所不了解,其實這家銀行是非常出名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德意志銀行是一家全能銀行, 在世界范圍內從事商業銀行的投資銀行業務,對象是個人、公司、政府和公共機構,提供一系列的現代金融服務,包括吸收存款、借款、公司金融等服務。
總之,各種因素導致他這樣的退出。
I. 外匯市場經常出現"IB"一詞,究竟"IB"是什麼意思
外匯交易行業里所謂的IB,英文叫Introcing Broker,中文翻譯就是介紹經紀人。就是相當於外匯交易商的經紀人,幫忙介紹客戶來交易商開戶,然後從交易商那裡得到一定的返佣作為銷售的傭金。
很多行業都有介紹經紀人這一個角色的存在,他們是活絡行業的「催化劑」,亦是連接行業公司與直接客戶不可或缺的樞紐,並以獲取傭金或其他的回報為目的一個群體。
外匯經紀商的業務拓展,外匯參與者的逐漸增多使得外匯行業對IB的需求也進一步的加大,IB就相當於外匯行業的「中介」,是連接公司和客戶不可或缺的橋梁。
(9)商品期貨broker擴展閱讀:
根據市場以及IB開發客戶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常見IB類型:
1. 傳統IB
2. 返佣模式IB
這種模式即IB對客戶進行返佣,平台商對IB進行返佣,產生中間服務費用,是市場上相對主流開發客戶的模式;
3. 智能系統(EA)導向IB
近年來很多投資機構和公司都選擇自動化交易系統,自動化交易系統能夠規避很多交易中人性化存在的問題,對於開發客戶以及規避風險非常有幫助,很多IB會選擇這種方式去輔助客戶;
4. 知識和技術培訓導向型IB
這種模式是通過對投資者進行專業知識的培訓,技術的輔導,目的是以培訓為主讓投資者學到更多的知識;
J. 期貨和權證里的Writer和Broker有什麼區別
國內是權證 只有股票的權證,沒有商品期貨的權證
國外有商品的期權,但商品的權證還沒聽說過
期貨不是等到期賺差價,你當天要是有價差掙你都可以平倉獲利的
感覺你說的權證像是在說期權
Broker是經紀人的意思(中間介紹業務賺取手續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