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能交割商品期貨嗎
1. 允許不打算進行實物交割的個人進入期貨市場有什麼意義
期貨投機者進入期貨市場的意義主要有:
1.承擔價格風險,期貨市場是套期保值者轉移風險的市場,套保者厭惡風險,投機者則愛好風險,兩者各取所需,互利共贏
2.增加流動性,投機者頻繁地建立部位,對沖手中的合約,增加了期貨市場的交易量,這即使套期保值交易容易成交,又能減少交易者進出市場所可能引起的價格波動。
3.保持價格體系穩定。各期貨市場商品間價格和不同種商品間價格具有高度相關性
4.、形成合理的價格水平。投機者在價格處於較低平時買進期貨,使需求增加,導致價格上漲,在較高價格水平賣出期貨,使需求減少,這樣又平抑了價格,使價格波動趨於平穩,從而形成合理的價格水平。
2. 做期貨散戶朋友一定要清楚,個人不能實物交割的,一定不能拖到交割日移倉太危險,最好提前一天或者一周
商品期貨是實物交割,而個人投資者是沒有交割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只能只有到交割月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公司都會提前通知客戶換月,交易所也會在交割月前一個月中旬大幅提高該合約保證金比率。
3. 我國期貨交易所規定不允許自然人參與什麼期貨交割
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個人客戶持倉和焦炭、焦煤、鐵礦石非交割單位整數倍持倉不允許交割。自交割月份第一個交易日起,交易所對個人客戶交割月份合約的持倉予以強行平倉。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 自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自然人客戶不得開新倉,交易所有權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行平倉。
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某一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後,自然人客戶該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為0手。自最後交易日前第二個交易日起,對自然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直接由交易所強行平倉。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股指期貨及國債期貨則無此限制。因此我國期貨交易所不允許自然人參與所有商品期貨的交割,只能參與金融期貨交割。
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交割方式有現金交割、實物交割兩類:現金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核算交易雙方買賣價格與到期日結算價格相比的差價盈虧,把盈虧部分分別結算到相應交易方,期間不涉及標的實物交割;實物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賣方將相應貨物按質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買方向交易所交付相應貨款,履行期貨合約。一般金融證券類期貨合約以現金交易為主,商品期貨合約以實物交割方式為主。
4. 個人商品期貨可以持有到最後交易日嗎
可以。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必須以現貨、金融工具、或根據期貨合約的協議作結算。
商品交易所對每一種商品期貨都規定有不同的合約月份。因商品而異,一般按商品收獲季節、運輸時期相習慣而定。金屬原料交割月份季節性不強,小麥等農副產品交割月份季節性則強。
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許買賣雙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內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種商品期貨合約可規定遠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個月,遠期最長可達兩年之久。
(4)個人能交割商品期貨嗎擴展閱讀
上市的商品期貨品種:
截止2014年10月18日,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國內可以上市交易的期貨商品有以下種類:
(1)上海期貨交易所:螺紋、熱卷、線材、銅、鋁、鋅、鉛、天然橡膠、燃油、黃金、鋼材、白銀、熱軋卷板、瀝青
(2)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塑料、棕櫚油、玉米、PVC、焦炭、焦煤、鐵礦石、纖板、聚炳烯、雞蛋、膠板、粳稻
(3)鄭州商品交易所:小麥、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秈稻、甲醇、玻璃、菜籽、菜粕、動力煤、錳鐵、硅鐵。
商品期貨交易時間:
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
5. 期貨合約個人可以持倉進入交割月嗎
可以。但是保證金進入交割月會逐步增加。直至交割日平倉。增加的保證金一般人承擔不起。
6. 期貨交易最後交割日 個人投資者可以購買嗎
期貨的最後交割日,個人的投資者是不能代購買的,因為它正處於交割日期,在期貨的交割日期是不能購買任何的屁話品種。
期貨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
交割與交割日
交割
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交割日
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標准與非標准
標准交割日
標准交割日指某交割月份的最後交易日。
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為3、6、9和12月份的第二個星期的星期三;芝加哥國際貨幣市場為上述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不規則交割日
不規則交割日是指遠期外匯交易交割日或到期日,通常為1周、2周或1、2、3、6、12幾個月。其他起息日稱為不規則交割日。
7. 期貨市場個人為什麼不能實物交割
商品期貨交易的基本功能是發現價格和規避價格風險
一、發現價格:參與期貨交易者眾多,都按照各自認為最合適的價格成交,因此期貨價格可以綜合
反映出供求雙方對未來某個時間的供求關系和價格走勢的預期。這種價格信息增加了市場的透明度,有
助於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
二、規避市場風險:在實際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避免商品價格的千變萬化導致成本上升或利潤下
降,可利用期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即在期貨市場上買進或賣出與現貨市場上數量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
的商品,使兩個市場交易的損益相互抵補。
期貨也是一種投資工具。由於期貨合約的價格波動起伏,投資者可以利用價差賺取風險利潤。
而目前國內的,沒有到期的絕大部分交易合約,都是參與投機,與價格發現,都不是真正的交割的和約,交割期將近,唯有少量的要進入實物交割的進入交割期交貨!
8. 個人客戶持倉能否進交割月
個人客戶不允許交割。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大商所對個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制平倉。最後交易日結束後,個人客戶交割月份合約的持倉仍未能平倉的,首先由會員代為履約,會員仍未能履約的,則按交易所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上交所與鄭商所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期貨公司建議個人客戶應盡量避免持倉進入交割月,更不要進入交割程序。因個人實施實物交割將面臨諸多履約風險,如處理不當會受到交易所的違約處罰。
股指期貨,就是以股市指數為標的物的期貨。雙方交易的是一定期限後的股市指數價格水平,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票指數期貨是指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在具體交易時,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價值是用指數的點數乘以事先規定的單位金額來加以計算的,如標准·普爾指數規定每點代表250美元,香港恆生指數每點為50港元等。股票指數合約交易一般以3月、6月、9月、12月為循環月份,也有全年各月都進行交易的,通常以最後交易日的收盤指數為准進行結算。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實質是投資者將其對整個股票市場價格指數的預期風險轉移至期貨市場的過程,其風險是通過對股市走勢持不同判斷的投資者的買賣操作來相互抵銷的。它與股票期貨交易一樣都屬於期貨交易,只是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對象是股票指數,是以股票指數的變動為標准,以現金結算,交易雙方都沒有現實的股票,買賣的只是股票指數期貨合約,而且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買進賣出。
9. 做商品期貨到期後可不可以不用實物交割
個人做期貨會在交割日前被強平的,個人不允許交割。金元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