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業務與商品期貨
1. 證券基金,期貨之間有什麼區別
證券、基金、期貨這些都是人們投資理財的各種產品,它們有什麼區別呢?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用來證明持券人有權按其券面所載內容取得應有權益的書面證明。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
證券和基金的區別
證券包括有價證券和無價證券,平常我們所說的是指有價證券,是指記載並代表一定權利的法律憑證,證券包括股票,基金,債券,證券衍生品等。
基金(Fund)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例如,信託投資基金、單位信託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狹義上的基金(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就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與期貨的區別
期貨市場是買賣期貨合約的市場,而期貨合約在本質上是未來商品的代表符號,因而期貨市場與商品市場有著內在的聯系。但就物質商品的買賣轉化成合約的買賣這一點而言,期貨合約在外部形態上表現為相關商品的有價證券。證券市場上流通的股票,債券,分別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標准化合同和債券發行者的債權債務標准化合同。人們買賣的股票,債券和期貨合約,都是一種憑證。
幫助到你的話記得採納哦~
2. 基金和期貨什麼不同,都分別是什麼啊
1、基金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
例如,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不僅可以投資證券,也可以投資企業和項目。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即具有資格的銀行)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然後共擔投資風險、分享收益。
2、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大部分人認為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這是不正確的看法,可以同時做空做多,才是健康正常的交易市場。
3. 期貨和基金有什麼不同
1、最籠統的說法:期貨風險大收益大,基金風險小收益小最特色的區別:期貨有杠桿放大,基金是百分百交易操作上的區別:期貨T+0,隨時買賣,基金T+1,買賣受一定限制。
2、期貨∶期貨合同的買進或賣出的簡稱——商品交易所術語
基金 :為興辦、維持或發展某種事業而儲備的資金款項
簡單的說,基金是基金公司代客理財的工具,客戶只要認購就可以了,至於賺不賺錢就看相關的基金經理和研究團隊的操盤水平了。期貨就是以小博大的投資工具,只要付相應產品的保證金就可以。賺錢和虧錢是一樣快的,這個需要很好的判斷力。風險也是相對大。
4. 期貨和基金有什麼區別
1.風險不同一般來說,期貨的交易風險要比基金大。不過,期貨可以通過操作相應的措施來合理控制風險,其風險額可以事先確定;而基金一般是保本型,風險相對來說較小。
2.收益不同期貨和基金的收益是不一樣的。通常,期貨市場行情活躍時,雙向交易體制在牛市、熊市都能夠獲利,投資者收益大;而國內大部分基金都是股票型基金,收益需要根據股票行情來確定。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5. 期貨和基金分別是怎麼回事,有什麼區別
您好,期貨和基金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投資理財產品。
期貨的交易標的不是實物,而是一種合約。譬如,棉花期貨,交易的不是棉花,而是未來買賣棉花的一紙標准化合同。投資者買入合約後,可以選擇不執行,譬如在到期之前就賣出。所以說期貨本質上是一種選擇權。
基金,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是基金公司聚集大眾手裡的錢,然後一起去投股票或債券等理財,也就是所謂的收益共享和風險共擔。
6. 期貨基金的國內現狀
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審結果出爐,國內期貨公司依據評分結果被歸於5類11個級別。獲得高分的期貨公司將在業務擴展和創新方面獲得更多的政策支持。這意味著,市場廣泛預期的國內陽光化期貨基金有可能在部分優質期貨公司平台上得到發展。 中國已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大宗商品消費國。在商品期貨市場中,中國的有色金屬和農產品(000061 股吧,行情,資訊,主力買賣)期貨成交量已位列世界前茅。
但由於制度發展的滯後,中國受監管的商品期貨基金仍然缺位。這使得國內商品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機制存在缺憾,也使得中國商品期貨市場的定價影響力受到了限制。期貨公司分類監管的推進,使得期貨基金的出現具備了更為充分的條件。不過,期貨基金業務的開展還需要對現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以及《期貨公司管理辦法》進行相應的修訂,或出台監管期貨資產管理業務的具體法規。即便如此,我們依然能從海外的成功經驗中找到中國商品期貨基金的發展路徑。商品交易顧問(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CTA)和商品基金經理(Commodity Pool Operator,CPO)是目前海外最為普遍的商品及衍生品資產管理模式。CTA直接或間接地為客戶提供期貨和期權投資建議以獲得盈利,同時包括了對於客戶賬戶的授權操作;CPO負責投資於期貨和期權的資金池的募集與運營。在國內不少地區已經出現了公司形式的、規模可觀的機構化商品投資機構,但分布廣泛、資金規模較小的「工作室」在數量上佔有了絕對優勢。這類帶有「管理賬戶」性質的「工作室」在客戶的賬戶中進行操作,並通過約定的利潤分成獲得收益。這種期貨「工作室」事實上已有了CTA的雛形。此外,與此前一些期貨公司所進行的嘗試相類似,未來與期貨公司有合作關系的券商與信託公司可以向投資者募集資金,再交由期貨子公司負責具體投資操作。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未來期貨公司負責資產管理業務的子公司能夠發揮CTA的交易以及CPO的運營職能,而信託等合作方能夠執行CPO的資金募集功能。對於長期單一依賴經紀手續費的期貨公司而言,在風險隔離的條件下,新業務無疑能帶來更廣闊的盈利空間。更重要的是,機構和個人投資者將有希望通過新的商品期貨資產管理業務獲得介入商品市場的便利途徑。而更進一步的考慮在於,由期貨公司發起成立的商品期貨基金是否會成為未來中國商品期貨市場中的主體?這還有很多不確定性。《合夥企業法》中的有限合夥制度能夠為「期貨公司系」以外的民間期貨私募基金帶來法律支持。有限合夥人制度中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出資額對合夥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這能夠結合有限合夥人的資金優勢和一般合夥人的管理優勢,又使得風險可控。未來更多民間主導的商品期貨基金也能基於這一制度規范自身的發展,但前提是有限合夥制下的商品期貨基金還需要國家法律給予進一步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