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上海原油期貨交割前有什麼費用
㈠ 上海原油期貨開戶條件是什麼
上海原油期貨開戶條件
我國原油期貨合約採用實物交割制度,到期原油期貨合約按照標准交割流程進行交割,未到期原油期貨合約可以按照期轉現流程進行交割。交割實行保稅交割,即以原油指定交割倉庫保稅油罐內處於保稅監管狀態的原油作為交割標的物進行期貨交割的過程。標准交割流程是指合約到期後,買賣雙方以保稅標准倉單(格式由能源中心統一制定)形式,按規定的程序履行實物交收的交割方式。
簡單說來,賣方必須在合約到期之前,完成商品入庫,形成倉單。在合約到期後的5個交割日內,賣方提交倉單,收取貨款;買方提交貨款,收取倉單;能源中心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分配原油保稅標准倉單,完成交割流程。
㈡ 關於期貨的交割價
交割價不是事先確定的,也不能事先確定,而是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如果能確定交割價的話,就沒有期貨交易了。期貨合約中可以約定品種、等級、數量、交割地點等,唯一不約定的就是價格。
㈢ 原油期貨的交割方式有哪些
我國原油期貨採用的是單一保稅狀態下的實物交割。在我國原油期貨總體方案「國際平台、人民幣計價、凈價交易、保稅交割」中,保稅交割即指的是保稅原油、實物交割。具體而言,到期合約採用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指定交割倉庫簽發的保稅標准倉單進行標准交割,未到期合約允許進行期貨轉現貨。
國外原油也只有模擬合約是現金交割的,因為達不到最小交割單位。
㈣ 上海期貨交易所的交割流程是怎樣的
上海期貨交易所
5日交割法
1、
第一交割日:申報
――買方申報意向;賣方交標准倉單。
2、
第二交割日:配對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買方交款。
3、
第三交割日:買方取倉單,賣方收款(此時收到100%的貨款)。
4、
第四、第五交割日: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經紀公司在收到增值稅發票後釋放賣方保證金)。
上海交割需注意的事項:
1.
考慮因為貨款劃轉的時間,買方客戶需在交易所規定的交款日前一日收盤前把交割款全額打入期貨公司。
2.
買方需配合期貨公司及時提供正確的開票資料。
3.
為了保證倉單的順利流轉,賣方客戶需保證在最後交易日將標准倉單遞送至經紀公司上海辦事處。
㈤ 初期參與實戰交易上海原油期貨要注意什麼
按照交易規則計算(按最低保證金),交易一手原油SC1809合約需要保證金=416*1000*5%=20800元。
(註:期貨公司一般會適當提高保證金比例)
昨日INE公布基準價格之後,外盤原油大幅上漲,截至收盤WTI主力合約收於65.74美元,漲幅2.24%;Brent原油收盤69.75美元,漲幅2%;DME阿曼原油七月合約收盤66.35美元。
試算一下上海原油1809合約的理論價格。假設3月26日美元兌人民幣為6.327,阿曼原油七月合約價格為66.35美元/桶,各種成本總和為2美元/桶。則SC1809合約理論價格約為:(66.35+2)*6.327=432元/桶。
㈥ 國內原油期貨有那些交易規則做一手手續費多少
你好:
我們國內原油一手保證金4000(根據市場來定的),手續費20(根據市場來定的),這些在上海能源交易中心可以看得到!希望能幫到你!
㈦ 我國原油期貨交割業務有哪些有關收費項目
需要做期貨實物交割的客戶,必須是法人開戶,個人投資者開戶沒法進行交割。
賣方客戶的主要交割費用包括那些 入庫費、檢驗費、現貨倉儲費、期貨倉儲費、交割手續費。 買方客戶的主要交割費用包括那些 交割手續費、期貨倉儲費、現貨倉儲費、出庫費。
㈧ 原油期貨每手的手續費是多少
一、原油期貨手續費和保證金
您好,1手原油期貨手續費固定20元,保證金27900元,
原油期貨保證金比例7%,1手保證金27900元。計算方法:
1手保證金=原油現價×1手桶數×保證金比例
=387×1000×7%=27900元。
二、原油期貨交易基礎知識
1、原油期貨手續費:20元。
2、原油波動一下(交易單位×最小變動價位):100元。
3、原油期貨交易單位:1000桶/手。
4、原油期貨最小變動價位: 0.1元/噸。
5、原油期貨報價單位:元(人民幣)/噸。
6、原油期貨保證金比例和保證金:7%和27900元。
7、原油期貨漲跌停幅度:上一交易日結算價8% 。
8、原油期貨交易代碼:SC。
9、原油期貨交易時間:
上午9:00-10:15,10:30-11:30,
下午1:30-3:00,晚上21:00 –次日02:30。
10、原油期貨交易軟體:
快期,博易大師,文化財經等。
㈨ 上海原油期貨交易規則是什麼
INE原油期貨合約及主要交易規則
交易手續費
人民幣20元/手,平今倉交易免收交易手續費
㈩ 中國原油期貨怎樣交割
如樓下所說,個人投資者是不能參與交割的,以法人(公司)名義開戶才能參與交割。自然人客戶必須在最後交易日前8個交易日收盤前將持倉降為0手。
合約交割月份:1-12個月為連續月份以及隨後八個季月,如目前最近的交易合約為1803,那麼盤面上掛盤交易的有1803、1804、1805、1806、1807、1808、1809、1810、1811、1812、1901、1902(1-12個月的連續月份),1903、1906、1909、1912、2003、2006、2009、2012(隨後的八個季月) ,共有20個合約交易。
交割品質:中質含硫原油,基準品質為API度32.0,硫含量1.5%,具體可交割油種及升貼水由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另行規定。
交割:
實物交割,即合約到期時,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了結未平倉期貨合約的過程;
保稅交割,即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者保稅監管場所內,處於保稅監管狀態的期貨合約所載商品作為交割標的物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
倉庫交割,即買賣雙方以倉庫標准倉單形式,按規定程序履行實物交割的方式;
集中交割,即也稱為一次性交割,是指所有到期合約在交割月份最後交易日過後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原油是採用5日交割法,交割期為最後交易日後的連續5個交易日。原油期貨交割業務參與者需要通過能源中心申請標准倉單賬號後方可辦理相關倉單業務。
(一)第一交割日(申請)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通過標准倉單管理系統向能源中心提交所需商品的買入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稱等。
2、賣方提交標准倉單。賣方通過標准倉單管理系統向能源中心提交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第五交割日之前(含當日)的倉儲費用由賣方支付,第五交割日之後的倉儲費用由買方支付。
(二)第二交割日(配對)
能源中心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對標准倉單進行配對後分配。
標准倉單不能用於下一月份期貨合約實物交割的,能源中心按各買方交割量占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原則向買方分攤標准倉單。
(三)第三交割日(交款取單)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應當在第三交割日14:00之前向能源中心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能源中心應當在第三交割日16:00之前將貨款支付給賣方,遇特殊情況能源中心可以延長貨款給付時間。
(四)第四、第五交割日(交票退款)
賣方向能源中心提交交割商品所對應的全部發票。發票的格式和內容應當符合能源中心的規定。保證金清退和發票提交等其他事宜,按照《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結算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