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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期貨操作風險的案例大和銀行

發布時間: 2021-06-28 09:42:15

① 求期貨市場規避風險的案例

不知道 你是什麼企業,生產商 貿易商 還是加工商 不同類型的企業不同的時間 採取的方案是不一樣的,這個要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

具體實例:
A銅加工廠2007年11月25日簽訂了一份1000噸銅絲供應合同,2008年3月底交貨,價格為58000元/噸。經成本核算及生產計劃安排,加工周期約為一個月,電銅1000噸務必在12月上旬准備好,加工費約為2000元/噸,這樣電銅的價格就要求不得高於56000元/噸。由於擔心電銅價格上漲,就可以利用期貨市場進行買進套期保值,以當日54000元/噸的價格,買進銅期貨0506合約1000噸(期貨交貨期一般在當月下旬)。
一種情況,到3月時,銅價漲到了60000元/噸,A銅加工廠就可以將1000噸期貨銅全部賣出平倉,同時在當地現貨市場以60000元/噸買進1000噸。這樣,雖然該銅加工廠在買銅原料時,每噸多花4000元,可在期貨上每噸賺了6000元,這樣就保證了原料采購價格仍然穩定在58000元/噸。雖然銅價上漲了,但沒有影響銅廠利潤,銅廠通過套期保值有效地鎖定了利潤。(同時將加工費2000元/噸轉移到了期貨上,由於在我國期貨盈利不用交稅,減小了生產的進銷差,還達到了合理避稅的目的)。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到3月時,銅價下跌了,銅價下跌到50000元/噸,該廠雖在期貨上虧損4000元/噸,可在現貨市場卻能以低於當時價格4000元/噸買進現貨,同樣能得到彌補,起到了鎖定成本、鎖定利潤的目的。

② 日本大和銀行和中航油事件經過。

·2003年下半年 中航油開始參與200萬桶原油期貨買賣,初期獲利;
·2004年一季度 國際油價飆升,中航油持淡倉,錄得賬面虧損580萬美元,為求收復失地,加大投資增持淡倉;
·2004年二季度 油價續升,中航
油賬面虧損增至3000萬美元。為避免在賬目上出現實際虧損,公司決定將交割日期延後至2005及2006年,再加大投資,希望油價回落時可翻身;
·2004年 10月中航油的原油期貨合約已增至5200萬桶,油價到達歷史高位,中航油麵臨巨額虧損;
·2004年10月10日 中航油首次向中航油集團呈交報告,說明交易情況及面對1.8億美元的賬面損失,並已繳付了期貨交易的8000萬美元補倉資金,公司同時面對嚴重的現金流問題,已接近用罄2600萬美元的營運資金、1.2億美元的銀團貸款及6800萬美元的應收貿易款,上述數據從未向其它股東及公眾披露;
·2004年10月20日中航油集團為了籌集資金支付補倉資金,透過德意志銀行新加坡分行配售15%的中航油股份,令集團持股比例由75%減至60%,集資1.08億美元;
·2004年10月26日-28 中航油未能補倉,多張合約被逼平倉,實際損失增至1.32億美元;
·2004年10月26日-29 巴克萊資本開始追債行動,要求中航油償還2646萬美元;
·2004年11月8日中航油再有合約被逼平倉,虧損增加1億美元;
·2004年11月9日三井(Mitsui)能源風險管理公司加入追債行列,追討7033萬美元;
·2004年11月16日另一批合約被平倉,再虧7000萬美元;
·2004年11月17日Standard Bank London Ltd追討1443萬美元,
並指如果未能在12月9 日支付欠款,將會申請將之破產;
·2004年11月25日最後一批合約被平倉,總虧損合計達3.81億美元,債權銀行陸續追債,合計追討2.48億美元,該公司同時已違反法國興業銀行牽頭的1.6億美元銀團貸款條款,同樣面對被清盤危機;
·2004年11月29日陳久霖向新加坡法院申請破產保護,並指中航油集團已承諾繼續支付及償還該公司欠款,並正與新加坡政府擁有的淡馬錫集團聯合注資1億美元協助公司重組,但淡馬錫尚未答應;
·2004年11月30日中航油終止所有原油期貨交易。

③ 金融機構的風險

金融機構風險管理主要涉及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其他風險的管理,同時針對不同的風險的特點,確定不同的實施方案和管理戰略。 1、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波動而使得投資者不能獲得預期收益的風險,包括價格或利率、匯率因經濟原因而產生的不利波動。除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價格的波動帶來的不利影響外,市場風險還包括融券成本風險、股息風險和關聯風險。
美國奧蘭治縣(ORANGE COUNTRY)的破產突出說明了市場風險的危害。該縣司庫將奧蘭治縣投資組合大量投資於所謂結構性債券和逆浮動利率產品等衍生性證券,在利率上升時,衍生產品的收益和這些證券的市場價值隨之下降,從而導致奧蘭治縣投資組合出現17億美元的虧損。GIBSON公司由於預計利率下降,購買了大量利率衍生產品而面臨類似的市場風險。當利率上浮時,該公司因此損失了2000萬美元。同樣,寶潔公司(Procter & Gamble)參與了與德國和美國利率相連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當兩國的利率上升高於合約規定的跨欄利率時(要求寶潔公司按高於商業票據利率1412基點的利率支付),這些杠桿式衍生工具成為公司承重的負擔。在沖抵這些合約後,該公司虧損1.57億美元。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合同的一方不履行義務的可能性,包括貸款、掉期、期權及在結算過程中的交易對手違約帶來損失的風險。金融機構簽定貸款協議、場外交易合同和授信時,將面臨信用風險。通過風險管理控制以及要求對手保持足夠的抵押品、支付保證金和在合同中規定凈額結算條款等程序,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信用風險。
1995年以來,信用風險問題在許多美國銀行中開始突出起來,根據1998年1月的報告,其季度財務狀況已因環太平洋地區的經濟危機而受影響。例如,由於亞洲金融風暴,JP摩根(摩根大通公司)將其約6億美元的貸款劃為不良貸款,該行97年第四季度的每股盈利為1.33美元,比96年的2.04美元下降35%,低於市場預期的每股收益1.57美元。
3、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因交易或管理系統操作不當引致損失的風險,包括因公司內部失控而產生的風險。公司內部失控的表現包括,超過風險限額而未經察覺、越權交易、交易或後台部門的欺詐(包括帳簿和交易記錄不完整,缺乏基本的內部會計控制)、職員的不熟練以及不穩定並易於進入的電腦系統等。
1995年2月巴林銀行的倒閉突出說明了操作風險管理及控制的重要性。英國銀行監管委員會認為,巴林銀行倒閉的原因是新加坡巴林期貨公司的一名職員越權、隱瞞的衍生工具交易帶來的巨額虧損,而管理層對此卻無絲毫察覺。該交易員同時兼任不受監督的期貨交易、結算負責人的雙重角色。巴林銀行未能對該交易員的業務進行獨立監督,以及未將前台和後台職能分離等,正是這些操作風險導致了巨大損失並最終毀滅了巴林銀行。
類似的管理不善導致日本大和銀行在債券市場上遭受了更大損失。1995年人們發現,大和銀行的一名債券交易員因能接觸公司會計帳簿而隱瞞了約1億美元的虧損。與巴林銀行一樣,大和的這名交易員同時負責交易和會計。這兩家銀行都均違背了風險管理的一條基本准則,即將交易職能和支持性職能分開。 操作風險的另一案例是Kidder,Peabody公司的虛假利潤案。1994年春,KIDDER確認,該公司一名交易員買賣政府債券獲得的約3.5億美元利潤源於對公司交易和會計系統的操縱,是根本不存在的。這一事件迫使Kidder公司將資產售予競爭對手並最終清盤。
操作風險可以通過正確的管理程序得到控制,如:完整的帳簿和交易記錄,基本的內部控制和獨立的風險管理,強有力的內部審計部門(獨立於交易和收益產生部門〕,清晰的人事限制和風險管理及控制政策。如果管理層監控得當,並採取分離後台和交易職能的基本風險控制措施,巴林和大和銀行的損失也許不會發生,至少損失可以大大減少。這些財務失敗說明了維持適當風險管理及控制的重要性。 近年來,互聯網金融的興起,以P2P網貸模式為代表的創新理財方式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和認可,P2P的借款人主體是個人,以信用借款為主,面對社會籌集資金,與之對應的P2C是P2P網貸的升級和進化版。P2C依然面對社會籌集資金,借款主體則以企業借款為主。以P2C模式的首創網貸平台愛投資為例,其借款人為具有穩定的現金流及還款來源的企業。相較個人而言,企業的信息比較容易核實,還款來源更穩定;同時,相對於P2P平台的信用貸款形式而言,愛投資開創的P2C模式則要求借款企業必須有擔保、有抵押,安全性相對更好。愛投資的P2C借貸,在借款來源一端被嚴格限制為有著良好實體經營、能提供固定資產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同時,依託愛投資搭建的線下多金融擔保體系,從結構上徹底解決了P2P模式中的固有矛盾,讓安全保障更實際且更有力度。
一、對市場風險的管理策略
金融機構維持合適的頭寸,利用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進行交易,都要面對利率風險(比如:利率水平或波動率的變化、抵押貸款預付期長短和公司債券和新興市場資信差異都可帶來風險);在外匯和外匯期權市場做市商或維持一定外匯頭寸,要面對外匯風險,等等。在整個風險管理框架中,市場風險管理部門作為風險管理委員會下屬的一個執行部門,全面負責整個公司的市場風險管理及控制並直接向執行總裁報告工作。該部在重點業務地區設有多個國際辦公室,這些辦公室均實行矩陣負責制。它們除了向全球風險經理報告工作外,還要向當地上一級非交易管理部門報告工作。
市場風險管理部門負責撰寫和報送風險報告,制定和實施全公司的市場風險管理大綱。風險管理大綱向各業務單位、交易櫃台發布經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批的風險限額,並以此為參照對執行狀況進行評估、監督和管理;同時報告風險限制例外的特殊豁免,確認和公布管理當局的有關監管規定。這一風險管理大綱為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決策提供了一個清晰的框架。
市場風險管理部門定期對各業務單位進行風險評估。整個風險評估的過程是在全球風險經理領導下由市場風險管理部門、各業務單位的高級交易員和風險經理共同合作完成的。由於其他高級交易員的參與,風險評估本身為公司的風險管理模式和方法提供了指引方向。
為了正確評估各種市場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部門需要確認和計量各種市場風險暴露。金融機構的市場風險測量是從確認相關市場風險因素開始的,這些風險因素隨不同地區、不同市場而異。例如,在固定收入證券市場,風險因素包括利率、收益曲線斜率、信貸差和利率波動;在股票市場,風險因素則包括股票指數暴露、股價波動和股票指數差;在外匯市場,風險因素主要是匯率和匯率波動;對於商品市場,風險因素則包括價格水平、價格差和價格波動。金融機構既需要確認某一具體交易的風險因素,也要確定其作為一個整體的有關風險因素。
市場風險管理部門不僅負責對各種市場風險暴露進行計量和評估,而且要負責制定風險確認、評估的標准和方法並報全球風險經理審批。確認和計量風險的方法有:VAR分析法、應力分析法、場景分析法。
根據所確認和計量的風險暴露,市場風險管理部門分別為其制定風險限額,該風險限額隨交易水平變化而變化。同時,市場風險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為各業務單位制定適量的限額。通過與高級風險經理協商交流,市場風險管理部門力求使這些限額與公司總體風險管理目標一致。
二、信用風險的管理策略
信用風險管理是金融機構整體風險管理構架中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它由風險管理委員會下設的信用風險管理部門全面負責。信用風險管理部門直接向全球風險經理負責,全球風險經理再依次向執行總裁報告。信用風險管理部門通過專業化的評估、限額審批、監督等在全球范圍內實施信貸調節和管理。在考察信用風險時,信用風險管理部門要對風險和收益間的關系進行平衡,對實際和潛在的信貸暴露進行預測。為了在全球范圍內對信用風險進行優化管理,信用風險管理部門建立有各種信用風險管理政策和控製程序,這些政策和程序包括:
(1)對最主要的潛在信貸暴露建立內部指引,由信用風險管理部門總經理監督。
(2)實行初始信貸審批制,不合規定的交易要由信用風險管理部門指定成員審批才能執行。
(3)實行信貸限額制,每天對各種交易進行監控以免超過限額。
(4)針對抵押、交叉違約、抵消權、擔保、突發事件風險合約等訂立特定的協議條款。
(5)為融資活動和擔保合約承諾建立抵押標准。
(6)對潛在暴露(尤其是衍生品交易的)進行定期分析。
(7)對各種信貸組合進行場景分析以評估市場變數的靈敏性。
(8)通過經濟、政治發展的有關分析對主權風險進行定期評估。
(9)和全球風險經理一起對儲存時間較長、規模龐大的庫存頭寸進行專門評估和監督。
三、操作風險的管理策略
作為金融服務的中介機構,金融機構直接面臨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暴露,它們均產生於正常的活動過程中。除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外,金融機構還將面臨非直接的與營運、事務、後勤有關的風險,這些風險可歸於操作風險。
在一個飛速發展和愈來愈全球化的環境中,當市場中的交易量、產品數目擴大、復雜程度提高時,發生這種風險的可能性呈上升趨勢。這些風險包括:經營/結算風險、技術風險、法律/文件風險、財務控制風險等。它們大多是彼此相關的,所以金融機構監控這些風險的行動、措施也是綜合性的。
金融機構一般由行政總監負責監察公司的全球性操作和技術風險。行政總監通過優化全球信息系統和資料庫實施各種長期性的戰略措施以加強操作風險的監控。一般的防範措施包括:支持公司業務向多實體化、多貨幣化、多時區化發展;改善復雜的跨實體交易的控制。促進技術、操作程序的標准化,提高資源的替代性利用;消除多餘的地區請求原則;降低技術、操作成本,有效地滿足市場和監管變動的需要,使公司總體操作風險控制在最合適的范圍。依靠戰略合作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為企業做實地的貸前審查,資質的審查、經營流水審查、業務能力和財務報表等審核,在貸後監管也基本能做到實地,每個月考察資金使用情況及業務運轉、經營狀況,在最大程度上能夠保證企業正常運營和還款能力,從而確保投資者資金安全。愛投資的反擔保措施,會向擔保公司抵押放款、股權、應收帳款,相對銀行會有更強的反擔保措施,擔保公司相當於加了一層全額利息擔保,對風險進行隔離作用,這是最大程度上確保投資者的安全。

④ 求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現狀的案例

從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商業銀行在改革開放中步入創新時代。金融創新已經成為當代商業銀行發展的新趨勢之一,然而與之相伴的金融風險也日益突出,特別是金融創新在規避原有金融風險的同時又會產生了新的金融風險,成為金融發展與創新的重要制約因素。
本文就是在揭示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二者對立關系的同時,簡要歸納了商業銀行在金融創新中可能帶來的新的風險,比如信用風險、設計風險、法律風險和操作風險等,並在此基礎上的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商業銀行在實施金融創新過程中防範和控制可能發生的各種風險的基本策略,以促進商業銀行在最小的風險下實施金融創新,在創新中求穩健發展。

⑤ 求巴塞爾協議老版、新版全文,十分感謝

找對人了,我來回答。
巴塞爾委員會是1974年由十國集團中央銀行行長倡議建立的,其成員包括十國集團中央銀行和銀行監管部門的代表。自成立以來,巴塞爾委員會制定了一系列重 要的銀行監管規定,如1983年的銀行國外機構的監管原則(又稱巴塞爾協定,Basel Concordat)和1988年的巴塞爾資本協議(Basel Accord)。這些規定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十國集團監管部門一致同意在規定時間內在十國集團實施。經過一段時間的檢驗,鑒於其合理性、科學性和可操作 性,許多非十國集團監管部門也自願地遵守了巴塞爾協定和資本協議,特別是那些國際金融參與度高的國家。1997年,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的問世是巴塞爾 委員會歷史上又一項重大事件。核心原則是由巴塞爾委員會與一些非十國集團國家聯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國監管機構的普遍贊同,並已構成國際社會普遍認可的銀行 監管國際標准。至此,雖然巴塞爾委員會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銀行監管國際組織,但事實上已成為銀行監管國際標準的制定者。
2002年10月1日,巴塞爾委員會發布了修改資本協議建議的最新版,同時開始新一輪調查(第三次定量影響測算,QIS3),評估該建議對全世界銀行最低資本要求的可能影響。從 1975年9月第一個巴塞爾協議到1999年6月《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或稱「新巴塞爾協議」)第一個徵求意見稿的出台,再到2006年新協議的正式實施,時間跨度長達30年。幾十年來,巴塞爾協議的內容不斷豐富,所體現的監管思想也不斷深化。

1 早期的巴塞爾協議
巴塞爾協議的出台源於前聯邦德國Herstatt銀行和美國富蘭克林國民銀行(Franklin National Bank)的倒閉。這是兩家著名的國際性銀行。它們的倒閉使監管機構在驚愕之餘開始全面審視擁有廣泛國際業務的銀行監管問題。
從外部效應和信息的不對稱來看,銀行業務的特性決定了銀行是一個高風險行業。其外部負效應不僅體現為債權 債務鏈條的斷裂,從而給工商企業和社會公眾帶來巨大損失。而且這些又反過來造成銀行體系的混亂,並殃及社會的穩定;信息的不對稱對銀行而言則是一把雙刃 劍,它既可以掩蓋銀行儲備不足和資產質量低下的窘迫,也可能因公信力的喪失而破產倒閉。銀行困境的解脫取決於清償能力尤其是流動性的大小。解決這一問題的 傳統做法一是資產變現,二是市場介入,但是這兩種做法的劣勢非常明顯。除了要損失大量的交易費用之 外,還要受到市場資金可供量的嚴格制約,從而產生巨大的市場風險。因此,各國中央銀行一方面充當最終貸款人,在商業銀行面臨流動性危機時對其施以援手,另 一方面則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對受損公眾進行補償。這類亡羊補牢式的舉措都是立足於銀行的外圍,沒有對銀行的經營過程提出根本性要求,因而不僅未能有效地遏 止銀行的倒閉,反而可能增大了銀行破產的風險,故而遭到經濟學家的批評。由於最終貸款人的存在(最終貸款人通常以低於市場的利率放貸)以及存款保險制度的 建立,商業銀行一方面有通過增加高風險投資轉嫁保險成本、獲取高額利潤的慾望。另一方面也有擴大債務依存度的沖動和便利,破產風險因此不斷累積。正是在這 樣的背景下,發達國家以及由發達國家組成的巴塞爾委員會才逐步將銀行的監管從外圍修補轉到內部調控,並對影響銀行風險的主要因素進行詳細的剖析。
Herstatt銀行和富蘭克林銀行倒閉的第二年,即1975年9月,第一個巴塞爾協議出台。這個協議極為簡單,核心內容就是針對國際性銀行監管主體缺位的現實,突出強調了兩點:1、任何銀行的國外機構都不能逃避監管;2、母國和東道國應共同承擔的職責。1983年5月,修改後的《巴塞爾協議》推出。這個協議基本上是前一個協議的具體化和明細化。比如明確了母國和東道國的監管責任和監督權力,分行、子行和合資銀行的清償能力、流動性、外匯活動及其頭寸各由哪方負責等,由此體現「監督必須充分」的監管原則。兩個巴塞爾協議因 此也就沒有實質性差異:總體思路都是「股權原則為主,市場原則為輔;母國綜合監督為主,東道國個別監督為輔」。但是兩者對清償能力等監管內容都只提出了抽 象的監管原則和職責分配,未能提出具體可行的監管標准。各國對國際銀行業的監管都是各自為戰、自成體系,充分監管的原則也就無從體現。
巴塞爾協議的 實質性進步體現在 1988年7月通過的《關於統一國際銀行的資本計算和資本標準的報告》(簡稱《巴塞爾報告》)。該報告主要有四部分內容:1、資本的分類;2、風險權重的 計算標准;3、1992年資本與資產的標准比例和過渡期的實施安排;4、各國監管當局自由決定的范圍。體現協議核心思想的是前兩項。首先是資本的分類,也 就是將銀行的資本劃分為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兩類,對各類資本按照各自不同的特點進行明確地界定。其次是風險權重的計算標准,報告根據資產類別、性質以及債 務主體的不同,將銀行資產負債表的表內和表外項目劃分為0%、20%、50%和100%四個風險檔次。風險權重劃分的目的是為衡量資本標准服務。有了風險權重,報告所確定的資本對風險資產8%(其中核心資本對風險資產的比重不低於4%)的標准目標比率才具有實實在在的意義。可見,《巴塞爾報告》的核心內容是資本的分類。也正因為如此,許多人直接就將《巴塞爾報告》稱為規定資本充足率的報告。
《巴塞爾報告》反映出報告制定者監管思想的根本轉變。首先是監管視角從銀行體外轉向銀行體內。此前的協議都注重如何為銀行的穩定經營創造良好的國內、國 際環境,強調政府的督促作用以及政府間的分工協作,對銀行體本身尤其是對銀行防範風險屏障的資本沒有作出任何有實際意義和可行標準的要求。而《巴塞爾報 告》則直指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從資本標准及資產風險兩個方面對銀行提出明確要求,從而解脫了監管當局勞而無獲或收獲甚微的尷尬;其次,監管重心從 母國與東道國監管責權的分配轉移到對銀行資本充足性的監控。《巴塞爾報告》規定銀行必須同時滿足總資本和核心資本兩個比例要求,總資本和核心資本都必須按 明確給定的標准計量和補充。這既是對以往經驗教訓的深刻總結,也表明報告真正抓住了事物的本質。第三,注重資本金監管機制的建設。資本金監管的生命力在於它突破了單純追求資 本金數量規模的限制,建立了資本與風險兩位一體的資本充足率監管機制。這表明報告的制定者真正認識到資本是防範風險、彌補風險損失的防線,因而必須將其與 風險的載體(即資產)有機相聯。而資產的風險程度又與資產的性質相關。報告以不同的風險權重將不同風險的資產加以區分,使得同樣規模的資產可以對應不同的 資本量,或者說同樣的資本量可以保障不 同規模的資產。資本的保障能力隨資產風險權重的不同而異,體現出報告的動態監管思想。針對以往銀行通常以金融創新方式擴大表外業務以逃避資本監管的現象, 報告認識到監管表外資產的必要,因而首次將表外資產納入監管。
盡管巴 塞爾委員會並不是一個超越成員國政府的監管機構,發布的文件也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各國的監管當局都願意以報告的原則來約束本國的商業銀行。

2 協議的補充完善
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金融國際化浪潮的涌動,金融領域的競爭尤其是跨國銀行間的競爭日趨激烈,金融創新日新月異使銀行業務趨於多樣化和復雜化,銀行經營 的國內、國際環境及經營條件發生了巨大變化,銀行規避管制的水平和能力也大為提高。這使1988年制定的《巴塞爾報告》難以解決銀行實踐中出現的諸多新情 況、新問題。為應對這些挑戰,巴塞爾委員會對報告進行了長時期、大面積的修改與補充。
第一,1991年11月,在認識到准備金對銀行經營的重要性及其在不同條件下的性質差異後,重新詳細定義了可計入銀行資本用以計算資本充足率的普通准備金與壞帳准備金,以確保用於彌補未來不確定損失的准備金計入附屬資本,而將那些用於彌補已確認損失的准備金排除在外。
第二,初步認識到除OECD成員國與非成員國之間存在國別風險之外,OECD成員國之間同樣也存在國別風險,因而一改《巴塞爾報告》中對所有經合組織成 員國均確定零主權風險權重這一極其簡單化的衡量方法,於1994年6月重新規定對OECD成員國資產的風險權重,並調低了墨西哥、土耳其、韓國等國家的信 用等級。
第三,作為金融快速國 際化的反映,開始提升對市場風險的認識。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於金融市場自由化速度的加快和國際銀行業的迅速擴張,加上新技術的廣泛運用,使得國際金 融市場間的聯系空前緊密,世界金融形勢錯綜復雜;隨著衍生金融品種及其交易規模的迅猛增長,銀行業越來越深地介入了衍生品種的交易,或是以資產證券化和控 股公司的形式來逃避資本金管制,並將信用風險轉化為市場風險或操作風險,銀行與金融市場的交互影響也越發顯著。這使巴塞爾委員會認識到,盡管《巴塞爾報 告》的執行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銀行的信用風險,但以金融衍生工具為主的市場風險卻經常發生。這說明僅靠資本充足率已不足以充分防範金融風險。最典型的 案例是巴林銀行。這家銀行的資本充足率1993年底時遠遠超過8%,1995年1月還被認為是安全的,但到2月末,這家老牌銀行便宣告破產。
鑒於這些情況,巴塞爾委員會在1995年4月對銀行某些表外業務的風險權重進行了調整,並在1996年1月推出《資本協議關於市場風險的補充規定》。該規 定認識到,市場風險是因市場價格波動而導致表內外頭寸損失的風險,包括交易帳戶中受到利率影響的各類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風險、銀行的外匯風險和商品(如貴 金屬等)風險,它們同樣需要計提資本金來進行約束。
1997年7月 全面爆發的東南亞金融風暴更是引發了巴塞爾委員會對金融風險的全面而深入的思考。從巴林銀行、大和銀行的倒閉到東南亞的金融危機,人們看到,金融業存在的 問題不僅僅是信用風險或市場風險等單一風險的問題,而是由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外加操作風險互相交織、共同作用造成的。1997年9月推出的《有效銀行監管 的核心原則》表明巴塞爾委員會已經確立了全面風險管理的理念。該文件共提出涉及到銀行監管7個方面的25條核心原則。盡管這個文件主要解決監管原則問題, 未能提出更具操作性的監管辦法和完整的計量模型,但它為此後巴塞爾協議的完善提供了一個具有實質性意義的監管框架,為新協議的全面深化留下了寬廣的空間。新協議所重頭推出並具有開創性內容的三大支柱:最低資本要求、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及市場約束,都在《核心原則》中形成了雛形。
4 新巴塞爾協議
巴塞爾委員會徹底修改資本協議的工作是從1998年開始的。1999年6月,巴塞爾委員會提出了以三大支柱——資本充足率、監管部門監督檢查和市場紀律為主要特點的新資本監管框架草案第一稿,並廣泛徵求有關方面的意見。
新 協議將對國際銀行監管和許多銀行的經營方式產生極為重要的影響。首先要指出,以三大要素(資本充足率、監管部門監督檢查和市場紀律)為主要特點的新協議代 表了資本監管的發展趨勢和方向。實踐證明,單靠資本充足率無法保證單個銀行乃至整個銀行體系的穩定性。自從1988年資本協議問世以來,一些國家的監管部 門就已在不同程度上,同時使用這三項手段強化資本監管,以實現銀行穩健經營的目標。然而,將三大要素有機結合在一起,並以監管規定的形式固定下來,要求監 管部門認真實施,這無疑是對成功監管經驗的肯定,也是資本監管領域的一項重大突破。
與1988年資本協議所不同的是,從一開始巴塞爾委員會希望新協議的適用范圍不僅局限於十國集團國家,盡管其側重面仍是國家的「國際活躍銀行 」(internationally active banks)。巴塞爾委員會提出,新資本協議的各項基本原則普遍適用於全世界的所有銀行,並預計非十集團國家的許多銀行都將使用標准法計算最低資本要求。 此外,巴塞爾委員會還希望,經過一段時間,全世界所有的大銀行都能遵守新協議。客觀上看,新協議一旦問世,國際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很可能會採用新協議來分析 各國銀行的資本狀況,而有關國際組織也會把新協議視為新的銀行監管的國際標准,協助巴塞爾委員會在全球范圍內推廣新協議,並檢查其實施情況。因此,發展中 國家需要認真研究新協議的影響。
與1988年資本協議相比,新資本協議的內容更廣、更復雜。這是因為新協議力求把資本充足率與銀行面臨的主要 風險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力求反映銀行風險管理、監管實踐的最新變化,並為盡量為發展水平不同的銀行業和銀行監管體系提供多項選擇辦法。應該說,銀行監管制 度的復雜程度,完全是由銀行體系本身的復雜程度所決定的。十國集團國家的銀行將在規定時間內實施新協議。為確保其在國際競爭中的地位,非十國集團國家也會 力爭在規定時間內全面實施新協議。同發達國家相比,發展中國家的市場發育程度和監管水平存在較大的差距,實施新協議的難度不可低估。在此,還必須提出,就 目前的方案來說,新協議首先是十國集團國家之間的協議,還沒有充足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國情。
新資本協議提出了兩種處理信用風險辦法:標准法和內 部評級法。標准法以1988年資本協議為基礎,採用外部評級機構確定風險權重,使用對象是復雜程度不高的銀行。採用外部評級機構,應該說比原來以經合組織 國家為界限的分類辦法更客觀、更能反映實際風險水平。但對包括中國在內廣大發展中國家來說,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使用該法的客觀條件並不存在。發展中國家國 內的評級公司數量很少,也難以達到國際認可的標准;已獲得評級的銀行和企業數量有限;評級的成本較高,評出的結果也不一定客觀可靠。若硬套標准法的規定,絕大多數企業的評級將低於BBB,風險權重為100%,甚至是150%(BB-以下的企業)。企業不會有參加評級的積極性,因為未評級企業的風險權重也不過是100%。此外,由於風險權重的提高和引入了操作風險的資本要求,採用這種方法自然會普遍提高銀行的資本水平。
將內部評級法用於資本監管是新資本協議的核心內容。該方法繼承了1996年市場風

三、借鑒意義
巴塞爾協議變化向我們展示了國際銀行監管發展的最新趨勢,這對於我們健全和完善市場經濟下的銀行監管可供借鑒。
1.充分考慮各行差別
巴塞爾協議十分注重監管制度的靈活性和針對性。巴塞爾委員會充分考慮了各個銀行經營業務特點、風險管理能力以及技術水平等方面的差別,對有關風險的衡量和定量盡量避免整齊劃一的方法,而是區別對待。我國正處於轉軌時期市場化金融體系構建進程,國有銀行、政策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地方銀行以及外資銀行等在資本結構、經營狀況和風險管理能力各異。這就要求我們在相關風險監管指標的制定和監管某些選擇方面,要根據各個銀行所處的具體情況,提出針對性強、靈活度大的方案,進行分類監管。
2.綜合考慮各種風險
有關風險的范圍在協議中不斷擴充:從信用風險到市場風險,進而又涵蓋了操作風險、法律風險、流動性風險以及名譽風險等其他風險。這是監管當局對日趨復雜的國際金融環境的必要應對,是走向全面而准確監管的步伐。在逐步融入國際金融大環境的中國銀行業,面臨的風險也不再僅限於信用風險,而是要迎接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等來自各方的考驗。因此,在制定監管指標時應具有預見性,充分考慮到現階段及今後一段時期內銀行可能面臨的各種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以及其他風險,為未來銀行業經營環境的變化留有足夠空間,不至於使監管法規陷入被動的境地。
3.建立內部風險模型
外部監管與銀行內部風險管理相結合,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的關系由對抗型向協作型的轉變,是銀行監管的一大趨勢。內部風險模型的建立不僅是銀行自身經營的必要,也是確保監管有效實施的重要保障。我國銀行業風險管理與國際銀行業相比十分落後,內部風險模型幾乎處於空白階段。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有效的激勵機制引導並配合商業銀行建立自己的內部風險模型。
4.注重金融創新因素
金融創新既可能化解並降低銀行經營中的風險,也可能使銀行暴露出巨大的風險,甚至將其推入破產的困境。對金融創新產品的風險衡量與測定已經成為國際銀行監管的重要課題。目前我國銀行業有關的金融創新業務處於初級階段,數量和品種有限,但是不應低估其業務推廣的速度。應及早著手進行相關監管法規的制定。
5.強化市場約束作用
監管當局對銀行的監管只是監管體系的一部分,作為視信用為生命的商業銀行,必然十分重視其市場評價。市場約束是一服強大的監督力量。新框架首次納入市場約束,反映了對市場約束力量的重視。轉軌時期我國金融市場對商業銀行的市場約束不強,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為了保證市場約束力量69充分發揮,應強化對商業銀行信息披露制皮的管理,對違反者的嚴厲懲治,應制定更為具體可行的方法,使銀行處於嚴密的監管網路。
本文關鍵:巴塞爾協議的新框架與我國銀行監管
三、操作風險國際案例比較
案例一:巴林銀行。1995年2月英國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宣布了一條消息:巴林銀行不得繼續從事交易活動並將申請資產清理。10天後,以1英鎊的象徵性價格被荷蘭國際集團收購。巴林銀行總損失為13億美元;資本損失100%;從違規到災難發生的時間為三年;違規內容是未經授權及隱匿的期權和期貨交易、隱匿虧損;違規者為新加坡附屬機構交易員;操作風險發生的原因在組織因素上,治理、管理、文化多元、溝通失敗;在政策因素上,違反政策、不合規、職責不清;在人員因素上,雇員不當、僱主判斷失誤。
具體分析巴林銀行倒閉的原因,首先,巴林銀行沒有將交易與清算業務分開,允許里森既作為首席交易員,又負責其交易的清算工作。在大多數銀行,這兩項業務是分立的。因為讓一個交易員清算自己的交易會使其很容易隱瞞交易風險或虧掉的金錢。這是一種制度上的缺陷。其次,巴林銀行的內部審計極其鬆散,在損失達到5,000萬英鎊時,巴林銀行總部曾派人調查里森的賬目,資產負債表也明顯記錄了這些虧損,但巴林銀行高層對資產負債表反映出的問題視而不見,輕信了里森的謊言。里森假造花旗銀行有5,000萬英鎊存款,也沒有人去核實一下花旗銀行的賬目。監管不力不僅導致了巴林銀行的倒閉,也使其3名高級管理人員受到法律懲處。
,《巴塞爾協議》的內容及精神也不可避免地影響著我國的金融監管。在這方面,作為「改革開放窗口」的特區走在了最前面。1993年5月25日,深圳市人民銀行頒布了《深圳特區銀行業資產風險監管暫行規定》,對設在深圳市的金融機構實行資產風險管理。因其與協議的基本精神一致,這一規定又被譽為我國銀行業的「巴塞爾協議」。到了1994年2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對商業銀行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通知》,同時發布《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暫行監控指標》和《關於資本成份和資產風險權數的暫行規定》,在全國范圍內借鑒實施協議的標准。此外,協議的精神還體現在我國《商業銀行法》第39條的規定中。
當然,對照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我國的有關規定仍存在一些不足:第一,資本項目組成規定得過於簡單,現行規定的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而附屬資本僅指貸款呆帳准備。第二,在確定資本構成的具體條件時,沒有考慮到國有銀行之外的股份制銀行的實際需要,也沒有為銀行將來業務拓展後可能出現的新情況留下餘地,甚至有些規定已因新法律的施行而失去了意義。第三,僅規定了對銀行表內資產的測算,對表外項目缺乏應有的考慮,難以達到現代金融監管的要求,也未能完整地體現《巴塞爾協議》的精神。第四,貫徹協議標準的具體措施似顯薄弱,更沒能象美國那樣在協議的基礎上更進一步,提供更完善的安全保障。第五,個別規定,比如深圳市的規定,帶有某些地區歧視的色彩。在確定風險權數時,對本地和外地企業採取了差別待遇,為向後者提供的貸款融資規定了較高的權數,這一方面限制了其本地銀行資產的向外擴張,另一方面也明顯違背了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則,這種在地區之間設置資金壁壘的做法應當盡量避免。此外,現實中還有相當多銀行的資本達不到協議或規定要求的水平,國家對此也相當重視,去年就曾專門採取降低存款准備金要求、發行國債轉增資本的措施,以提高國有銀行的資本充足率。

⑥ 期貨市場的風險

風險管理與控制是交易所的首要任務
縱觀國際期貨市場一百多年的發展歷程,風險管理是期市組織者和管理者不可迴避的問題,期市不同發展階段都面臨著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的艱巨任務。震驚國際金融界和期貨界的英國巴林銀行破產案、日本大和銀行國債案有力地說明了這一點。
1.風險管理的成因與表現
風險管理是包括交易所、經紀公司等社會方方面面極為關注的一個話題。風險來自於市場的不確定性。總的來講,可分為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系統風險是指同期貨市場正常運作過程中一般情況相聯系的那些風險,其集中表現為價格波動的風險。價格波動是市場經濟最基本而又重要的一種風險。從期貨市場風險產生的直接原因來看,又可分為管理風險、操作風險、代理風險、技術風險和政策風險。
2.風險控制系統的設計
風險控制系統的設計應堅持一般原則與具體情況相結合這里所說的一般原則是指國際期貨行業在長期實踐中已經摸索出來的一些穩定成型的東西,比如保證金制度、逐日盯市、漲跌停板制度和頭寸限制制度等。在中國期貨市場及交易所的建設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具體情況是採用計算機集中動競價交易。
交易系統的風險管理
1.資金風險管理
從交易所實行的結算制度來看,鄭交所會員的資金進入市場後分成兩塊,一塊是必須存放在交通銀行鄭商所支行作為會員的自有帳戶;另一塊劃入交易所在交通銀行鄭商所支行的結算準備金帳戶,這部分資金決定了會員當日交易可開倉的數量,是交易所給予會員頭寸的依據。交易所對會員保證金帳戶的資金進行控制,同時對會員自有帳戶上的資金變動進行及時的了解和掌握。
2.漲跌停板制
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以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為基準的某一漲跌幅度,超過該范圍的報價將視為無效,不能成交。在漲跌停板制度下,前交易日結算價加上允許的最大漲幅構成當日價格上漲的上限。稱為漲停板;前一交易日結算價減去允許的最大跌幅構成價格下跌的下限、稱為跌停板。因此,漲跌停板又叫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
3.強制平倉制
當會員單位因不能如期追加保證金,持倉量超過最高允許持倉數或發生其他違反交易所規定的行為,對市場安全運行構成威脅,交易所將以市場價格強制平倉。
結算系統的風險管理
1.保證金制度
所謂保證金制度,就是按期貨交易所規定,期貨交易的參與者在進行期貨交易時必須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是用來作為確保買賣雙方履約的一種財力擔保,其額度通常為合約總值的5-10%。保證金水平隨市場交易風險大小而調整,在價格波動較大要求較高的保證金水平,而在價格波動較小時要求的保證金水平較低。
2.每日結算制度
所謂每日結算制度,亦即每日無負債制度,逐日盯市制度,是指在每個交易日結束之後,交易所結算部門先計算出當日各期貨合約結算價格,核算出每個會員每筆交易的盈虧數額,藉以調整會員的保證金帳戶,將盈利作記入帳戶的貸方,將虧損記入帳戶的借方。若出現保證金帳戶上貸方金額低於維護保證金水平,交易所就通知該會員在限期內繳納追加保證金。以達到初始保證金水平,否則,就不能參加下一交易日的交易。這種結算方式又稱為逐日盯市。

黃金期貨怎麼做

實物黃金:就是實實在在的、可以拿到手的黃金,主要有金塊、金條、金幣和金首飾等。我國黃金市場的個人業務放開以後,居民可以通過會員銀行、金店和專業的黃金公司購買此類產品。此類投資的優點是可以抵禦通脹的危險,也可以享受到黃金價格上漲的好處,缺點是佔用的資金量大,儲藏實物黃金黃金投資有以下幾種:
沒有利息收入,還要支付儲藏費用,變現能力也比較差。
實物黃金主要適合比較保守並且自身有用金需要的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如果單純為了保值,建議投資者購買投資性金條,例如招商銀行(600036行情,股吧)的高賽爾金條和上海金交所的金條。紀念性的黃金工藝品或者黃金首飾由於附加費用而價格較高,並且變現能力弱,變現時折價也高。
紙黃金,又稱為「記賬黃金」。「紙黃金」交易沒有實金介入,是一種由銀行提供的「虛擬炒金」服務,例如中行的「黃金寶」、工行的「金行家」等。投資者無須透過實物的買賣及交割來交易,而採用記賬方式來投資黃金,利用黃金的價格波動低買高賣賺取價差收益。
此類投資的優點是流動性好,變現能力強;缺點是只能做多看漲,從金價上升中獲利,無法做空,而且「紙黃金」交易銀行都會收取點差,以工行人民幣賬戶金為例,點差為0.8元,中間價為180元時,買價
就是180.4元,賣價就是179.6元,只有金價上漲0.8元以上才有收益,相對來說交易成本較高。「紙黃金」適合資金量不大、對黃金市場有一定研究的中短線投資者。
上海金交所的Au(T+D)延期交收業務。延期交收業務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買賣,交易者可以選擇合約交易日當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時引入延期補償費機制來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種交易模式,可稱作「准黃金期貨」,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金交所的會員銀行參與交易。
此類投資的優點是杠桿性明顯,7%-10%的首付款就可以完成交易,而且提供做空機制,交易的選擇更為靈活,缺點是流動性差,交易規則復雜。延期交收業務適合風險承受能力比較強、對黃金交易有一定知識的專業投資者。近期金交所推出了延期交收改良合約Au(T+N)合約,是對現有的現貨延期交易品種Au(T+D)的補充和延續。
以上這幾種投資方式 你看一下哪種比較適合你,然後再選擇性的看一下去哪開戶,有銀行,黃金投資公司。
一個股票投資者如果能平穩過渡到期貨交易當中需要三年以上時間,最主要是做空機制的問題,還有杠桿理解的問題。我們在分析問題的時候,需要一種篩選的能力,這種能力需要在市場上中經過長期摸爬滾打才可以感知的,很難用具體的語言描述,需要風險的認知。
個人投資者參與黃金期貨本身需要更多的專業知識,專業知識養成與現貨交易知識會產生沖突,現在的機構投資者知識也需要改進。現在做的合約品種是對未來品種價格進行預測,而不是現在,因為大部分現貨商投資者以現在產品價格走勢預測未來價格。在很多場合下,這樣是不完全匹配、融合的,會造成判斷失誤。
黃金非常特殊,我們在全世界的范圍里,黃金期貨交易所,成功的就兩家,一個是美國的Comdex,還有一個是日本,交易比例在全球不太一樣,我們可以做黃金期貨,但是我們不能把黃金的衍生工具和衍生投資品全部寄希望於黃金投資品解決問題。除了交割以外,還有價格問題,現在是影子價格。全球黃金市場的定價權在歐美國家,中國現階段幾乎在世界黃金市場上沒有發言權,因為沒有很大的交易量,所以價格只能是歐美國家的影子價格。影子價格會導致很大的交易風險問題,比如說時間段,其它產品不太一樣。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下,現在黃金交易所已經開了夜市,但是不知道未來黃金期貨交易所是不是開夜市,一般北京時間的夜晚黃金價格波動幅度比較大,而上午中國的黃金市場開盤,而那時候黃金價格比較平穩。這個問題非常大,因為等於投資者的風險是開放的,我們的命運掌握在美盤。亞洲的黃金期貨還沒有特別成功的案例,香港黃金期貨市場基本上沒有了,新加坡黃金期貨市場也非常小。黃金套期保值也好,合約價格也好變化都非常好,有的投資者說我長期看漲黃金期貨,那麼我就不用做現貨了,成本很高,我直接在期貨上做一個單子,就可以長期持有。黃金市場交易量非常非常小,而且它參照倫敦黃金交易價格對應期貨價格。現貨金真正的價格發現功能並不是很強烈,我們經過很長時間研究之後確實發現這個問題,誰的規模大,誰就有主動權。
現在中國的黃金期貨由於我們還沒有特別大的現貨市場,也沒有國際上的發言權,所以我對黃金期貨交易品種持謹慎樂觀態度。
而現貨也受期貨影響,如果你經驗很高,能力很強,投資黃金投資,你參加金融衍生品投資或者股票投資很多年,那麼你可以到裡面去發現戰場,進行投機。

⑧ 操作風險計量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對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計量管理的探討
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列出銀行業存在市場風險、信用風險、風險操作三大風險,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對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的研究較多, 管理方法也比較成熟, 相比較而言, 對於操作風險的研究起步較晚, 重視程度也略顯不足。在操作風險的管理上, 操作風險的計量是關鍵, 先進的操作風險計量方法有助於操作風險識別、評估、控制「緩釋、監測和報告水平的提高, 擬就操作風險的計量管理作一個初步的探討。
一、巴塞爾新協議提供的操作風險資本計量方法
在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中, 委員會確定了由易到難的三種不同方法計量操作風險, 並將操作風險的資本要求納入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計算。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 對於操作風險的衡量大致有三種方法: 基本指標法(Basic Indicator Approaches) 、標准法(Standardized Approach) 、高級計量法( Advanced Measurement Approach, AMA) 。
1. 基本指標法。使用基本指標法的銀行大都是規模比較小, 業務范圍相對簡單的銀行。這種方法將銀行視為一個整體來衡量操作風險, 只分析銀行整體的操作風險水平, 而不對其構成進行分析。巴塞爾新協議提出,以銀行過去三年的平均總收入為標准, 乘以15%來確定操作風險所需要的資本准備。但是, 這種方法的問題在於: 一是對操作風險的衡量缺乏敏感性; 二是比較難以將銀行自身的操作風險與其他銀行和整個銀行業的操作風險進行直接比較; 三是沒有辦法對銀行各個業務領域或產品領域的操作風險進行准確衡量。這種方法不能鼓勵銀行改善操作風險管理。
2. 標准法。使用標准法的銀行是數據收集能力和分析能力有限的銀行, 這種方法將金融機構劃分為不同的業務線, 對於每種業務線, 其所需的資本為B乘以敞口系數。這種方法雖然比基本指標法對操作風險的衡量要詳細一些, 但是它只是基本指標法的簡單的延伸, 並沒有克服基本指標法的缺陷。
3. 高級衡量法。使用高級衡量法的大都是規模很大、業務組合非常復雜的銀行。這種方法要對每種業務線和每種類型的損失分別從內部採集數據進行計算, 其中部分數據也可以向外部採集。這種方法大都是建立模型, 力求估計出操作風險在一定的時間段( 通常是一年) 內的概率分布, 按照操作風險度量的出發角度不同可以將這些數量模型分成兩個大類: 由上至下模型和由下至上模型。由上至下模型是在假設對企業的內部經營狀況不甚了解, 將其作為一個黑箱, 對其市值、收入、成本等變數進行分析, 然後計算操作風險的值。由下至上模型則是在對企業各個業務部門的經營狀況及各種操作風險的損失事件有了深入的研究之後, 然後分別考慮各個部門的操作風險, 最終將其加總作為整個企業的操作風險。值得指出的是, 這些模型的度量效果還有待檢驗, 真正成熟、准確的模型還沒有出現。我國的現實情況是很難獲取金融機構內部的數據, 能夠使用的只有金融機構的公開年報, 所以採用由上至下模型為佳。
二、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量化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我國商業銀行現有管理水平下, 要參照新巴塞爾協議建立操作風險量化模型, 仍然是一個挑戰。具體說, 要以量化模型解決操作風險的評估、管理, 還存在以下問題:
1. 尚未形成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 缺乏操作風險的管理意識。風險管理文化是內部控制體系中的「軟因素」, 在商業銀行經營管理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金融業發展的歷史和經驗表明, 風險管理上出現問題, 其原因並不是因為缺乏風險管理系統、政策及程序,而是因為落後的企業文化尤其是風險管理文化不能使這些系統、政策、程序真正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具體分析, 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對操作風險的關注時間較短, 對操作風險概念的內涵及外延尚未真正全面認識, 對市場風險、操作性風險等重視不夠。二是在操作風險管理理念上存在缺陷, 導致操作風險管理框架不健全, 管理措施不到位, 管理技術單一。三是在銀行內尚未形成良好的操作風險管理文化, 操作風險的特殊性決定了銀行要想有效管理操作風險就必須在內部建立起全員的操作風險管理文化, 只有形成了良好風險管理文化才能確保各項操作風險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2. 信息披露不足, 與量化分析要求差距較大。目前社會各界對銀行發案情況格外關注, 我國商業銀行目前已將依法合規經營納入分支機構負責人經營目標責任制考核, 並與各種資源分配掛鉤。一些銀行出於各種考慮, 對大量損失較小的操作風險採用了「小事化了」的策略, 對損失較大的風險在上報時也要進行「精心加工」, 使得決策層難以真正了解操作風險真實情況, 特別是那些損失較小、但性質嚴重的操作風險。信息在銀行內部不能及時、全面上傳, 失去了較早採取措施的機會。統計和報告操作風險損失事件存在的遺漏, 阻礙了風險量化工具的運用, 不利於風險識別、評估和科學計量, 不能適應操作風險管理的發展需要。
3. 現有人員難以滿足操作風險管理要求。信息技術和金融工程的飛速發展大大提高了商業銀行的操作風險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因此, 擁有一批對操作風險有充分了解、熟練運用計算機和掌握豐富風險管理知識的管理人員是有效管理的基礎和前提, 而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人才極度缺乏,現有的風險人員仍專注於信用風險管理, 對操作風險管理少有深入研究, 甚至不具備專業操作風險管理人員的一般條件。目前既懂計算機技術, 又具備金融工程知識的復合型人才非常缺乏, 更不用說經驗豐富的操作風險管理專家。可以說, 人才的缺乏是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發展進程中的最大制約因素。
4. 大量的數據收集和數據處理對銀行系統提出較高要求。建立操作風險的量化模型對數據質量、完整性和歷史觀察期有明確要求。為保證模型的有效性, 我國商業銀行要面臨的是大量的數據清洗和補錄工作, 同時還需要建立符合模型要求的完整、嚴格、一致的數據標准和相應的數據處理平台, 制定數據質量管理規章, 確保數據的及時性、准確性和全面性, 如此浩大的模型運行和維護工作使現有的系統面臨嚴峻的挑戰。
三、提高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計量管理的建議
從長遠看, 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計量應該從以定性為主轉變到以定量為基礎, 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現代風險計量的軌道上,制定針對操作風險的內控體系和風險防範制度, 選取適當的風險計量模型, 對操作風險進行科學的計量和預測, 最大限度地減少風險帶來的損失。具體說, 我國商業銀行可以從如下方面提高操作風險計量水平:
1. 靈活選擇計量方法。基本指標法、標准法、高級計量法等都能夠用於操作風險計量, 但是, 這些方法又各具特點, 需要根據實際加以選擇:
基本指標法不是度量操作風險的有效方法。該方法優點是簡單易行, 但是基本指標法不適合作為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的度量主要工具。其主要原因在於: 一是操作風險的暴露與總收入之間的聯系並不緊密。二是單一指標根本就無法正確地反映復雜的操作風險。因此, 單一指標法不是度量操作風險的有效方法, 只能作為操作風險計量管理初級階段的方法。採用這種敏感性不高的方法會加大資本要求, 不利於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水平的提高。
標准法可以作為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量化管理的短期目標。從技術角度看, 標准法並不復雜, 但使用標准法的銀行在達到「操作風險良好做法」要求的同時, 還必須達到一系列的資格標准: 在風險計量和確認方面, 必須建立適當的風險報告系統, 按業務類型跟蹤有關操作風險的數據; 在風險管理和控制方面必須建立獨立的風險控制、審計部門和操作風險管理、控製程序, 董事會和高層管理層應積極參與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系統文件齊備等。這些對我國商業銀行目前來說有一定難度, 但並非高不可攀, 需要努力加強操作風險管理的力度。
高級計量法是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的終極目標。新巴塞爾協議規定, 使用高級計量法的銀行除必須滿足標准法的資格標准外, 還必須滿足更高的要求: 在風險計量和確認方面必須建立良好的內部損失報告制度和損失資料庫, 具備操作風險計量方法和掌握計量方法的員工, 具備統一識別不同時期事件的程序等; 在風險管理和控制方面必須通過「回溯測試」, 確立損失數據和數據計算結果作為風險狀況報告、管理報告、內部資本配置目標和風險分析的基礎。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缺乏科學量化管理操作風險的經驗, 損失數據的積累也不足, 因此暫不具備使用該方法的能力。此外該方法高昂的運用成本也增加了實施高級計量法的困難, 但作為國外活躍銀行都在積極探討和使用的熱門方法, 這種方法值得我們密切關注。
鑒於不同的衡量方法之間存在的優劣各不相同, 因而綜合運用不同的方法進行判斷和相互引證, 可能是效果最好的方法。目前, 關於操作風險的模型還存在相當大的分歧和爭論, 但有一點是相同的, 那就是基本目標是一致的, 就是測算操作風險所可能帶來的損失,並相應配置資本金, 提出管理操作風險的方法。在這個測算過程中, 重點要確定不同類型的操作風險發生的部門和領域、這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以及發生這種風險可能導致的損失。
就目前而言, 應立足使用基本指標法, 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早日向標准法靠攏, 同時應該積極創造條件大膽嘗試運用高級方法。同時建議在銀行內部, 根據業務的不同可以考慮多種計量方法並用。例如, 對於操作風險相對較高的零售業務、支付清算業務以及代理、信託和資產管理業務, 加強損失數據的收集整理工作, 力爭盡可能地採用適合自身的先進操作風險度量方法; 對於操作風險相對較小的公司業務和機構業務, 可採用一些簡單的方法進行度量, 如標准法。靈活的計量策略有利於我國商業銀行提高自身的風險計量水平, 促使先進的風險管理方法的探索和運用。
2. 加強信息化建設, 積極引進或開發操作風險管理系統, 提高操作風險的計量能力。目前, 由於我國商業銀行難以按照新協議的要求對業務類型進行細分, 因此只能採用最簡單的基本指標法計算操作風險的資本要求, 這既不符合新協議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系統的規范與復雜程度應該與其風險狀況相稱」的原則,也不利於資本充足率的提高, 積極引進或開發操作風險管理系統是提高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計量水平的重要途徑。盡管目前國際上關於操作風險的計量方法並不成熟, 但許多銀行、咨詢公司和專業軟體公司還是推出了一些操作風險管理系統, 較常見的有摩根大通的Horizon 系統、Algo 公司的OpVant age 系統、Comit 公司的OpRisk Suite 系統、SAS 公司的操作風險管理系統等。引進這些管理系統需要注意系統設計是否符合銀行自身的業務特點, 系統所採用模型技術的權威性、可驗證性以及可擴展性等。另外, 也可通過外包或聘請咨詢公司等方式, 根據銀行自身的實際情況,量身定做操作風險管理系統。但無論採用何種方式, 都需要始終樹立全面風險管理的思想, 充分考慮操作風險管理與市場風險管理、信用風險管理之間的關系, 注意各種風險管理系統的整合性。
3. 強化風險管理文化建設。先進的風險文化可以有效地防範操作風險, 同時也是對科學地操作風險計量的有力支持。操作風險包含的范圍廣泛, 種類多樣, 涉及銀行的各種業務領域, 各層級人員都擔負著控制操作風險的責任, 這就要求銀行所有員工都應當充分認識到防範操作風險的重要性, 尤其是高層管理人員要對操作風險有一個全面清楚的認識。一要加強內控制度建設, 對業務的流程進行基於風險管理的再造, 對制度的可執行性和操作性以及風險防範的有效性進行充分地評估和重檢。二要增強人員風險控制能力, 使全體員工都清晰了解總行操作風險管理政策, 對風險的敏感度、承受水平、控制手段有足夠的理解和掌握, 並體現在業務活動中。三要全面提高員工的道德水平、風險知識、業務熟練程度等方面的素質, 特別是增強基層員工的合規經營意識。四要建立完備的業務持續性計劃, 減少災難事件發生對銀行正常運營的影響。總之, 操作風險的文化建設對於營造良好的操作風險管理和控制環境至關重要, 建立操作風險內部控制文化, 可以營造出良好的操作風險計量環境, 為操作風險計量創造一個良好的「土壤」。
4. 積極進行人才儲備。在操作風險管理的諸多要素中, 人是最具有決定性的因素, 因為操作風險的識別、防範、控制和管理涉及領域廣, 知識面寬, 需要大量的精通外語和數理統計以及熟悉銀行各項業務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因此, 必須堅持以人為本, 全面提升從業人員素質, 盡快培養和建立一支高素質、復合型的操作風險經理隊伍, 致力於高效、高端、高等的操作風險管理。一是要配備操作風險管理專業人員, 加強對操作風險經理隊伍的培訓力度。二是建立操作風險經理持證上崗制度, 嚴格上崗標准, 保證風險經理能夠真正勝任管理操作風險的職責, 發揮應有的管理作用。三是可公開招聘一批高學歷的專業操作風險管理人才, 充分發揮他們對條線操作風險全面監控的職能, 並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要通過合理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實行優勝劣汰,提倡競爭上崗, 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人事管理制度, 促進人才的有序流動, 做到人盡其才, 才盡其用, 形成職業競爭壓力。

⑨ 求銀行操作風險管理的案例

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的國際案例
案例一:巴林銀行。1995年2月英國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宣布了一條消息:巴林銀行不得繼續從事交易活動並將申請資產清理。10天後,以1英鎊的象徵性價格被荷蘭國際集團收購。巴林銀行總損失為13億美元;資本損失100%;從違規到災難發生的時間為三年;違規內容是未經授權及隱匿的期權和期貨交易、隱匿虧損;違規者為新加坡附屬機構交易員;操作風險發生的原因在組織因素上,治理、管理、文化多元、溝通失敗;在政策因素上,違反政策、不合規、職責不清;在人員因素上,雇員不當、僱主判斷失誤。
具體分析巴林銀行倒閉的原因
首先,巴林銀行沒有將交易與清算業務分開,允許里森既作為首席交易員,又負責其交易的清算工作。在大多數銀行,這兩項業務是分立的。因為讓一個交易員清算自己的交易會使其很容易隱瞞交易風險或虧掉的金錢。這是一種制度上的缺陷。
其次,巴林銀行的內部審計極其鬆散,在損失達到5,000萬英鎊時,巴林銀行總部曾派人調查里森的賬目,資產負債表也明顯記錄了這些虧損,但巴林銀行高層對資產負債表反映出的問題視而不見,輕信了里森的謊言。里森假造花旗銀行有5,000萬英鎊存款,也沒有人去核實一下花旗銀行的賬目。
監管不力不僅導致了巴林銀行的倒閉,也使其3名高級管理人員受到法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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