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貨主力合約交割
Ⅰ 股指期貨主力合約交割什麼意思
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
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股指期貨交易及交割地點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股指期貨與商品期貨一樣,每個合約都有交割日,到了這一天,所有該合約平倉結算。
中國的股指期貨交割日是合約交割月的第3個周五,如2009年11月合約(IF0911)交割日是11月的第3個周五即11月20號。 滬深300期指每個月都有一個合約交割,而不是3、6、9、12 但許多外盤期指只設立季末合約,故只有3、6、9、12四個月份有交割合約。
滬深300期指同時掛牌4個合約,分別是當月、下月、下季、下下季。如2009年11月11日,我們可以看到0911、0912、1003、1006四個合約,0911合約20日交割後,1001合約掛牌,保持四個合約同時交易。由於四個合約總有一個是當月合約,所以每個月都有合約進入交割。
Ⅱ 商品期貨的合約和主力合約是怎樣劃分的
成交量和持倉量第一的就是主力合約,期貨合約是有交割月份的。
主力合約不是不變的,會隨著時間向前推移,主力合約的月份也要向前推移,就是裡面的投機力量在轉換合約。
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一般規定幾個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選擇。
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為小麥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交易月份進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買進7月份的合約,要麼7月前平倉了結交易,要麼7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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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合約影響因素:
期貨市場交易的是標准化合約,期貨品種的創新以標准化合約為載體,期貨品種創新必須通過成功的合約設計才能得以實現。
品種創新的過程是選擇創新商品與合約設計的過程。期貨合約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其原生商品的相關特徵,即「商品特徵」,商品特徵主要從相關商品的自然屬性及其現貨市場,來解釋影響該種商品期貨交易成功的各種因素。
這些因素主要來自商品的現貨市場;同時期貨合約也會受合約設計本身各種因素的影響,即「合約特徵」,合約特徵則是從期貨交易的基本原理來分析期貨合約成功的影響因素。
這些因素主要來自於期貨交易過程的合約及制度設計。商品特徵與合約特徵共同給出了影響期貨合約成功因素的完整描述。
Ⅲ 期貨各主力合約 是怎麼排的
期貨與股票不同的是,期貨合約的生存周期是有限的,到合約最後交易日後就要交割。所謂主力合約指的是持倉量最大的合約。按照持倉量和成交量來確定一個品種的主力合約,哪個月份能成為主力合約這不是百分之百的事情,有一定重復,但是未必以後那個月還是主力合約!
臨近交割的月份,即使它現在是主力合約,那麼隨著時間的臨近,它的持倉量和成交量也會萎縮,交投變的不活躍,這時候,臨交割月遠的其它月份合約就逐漸增倉增加成交量變為主力合約! 臨近交割月份的合約,保證金會提高很多,越近,持有這一手合約的成本越高!
Ⅳ 商品期貨主力合約可以開倉嗎,是不是一直都不會有交割日期的
可以開倉,但不能選擇XX主力合約,要選擇主力合約對應的月份才能開倉。
期貨是標准合約是具有交割日期的,所以無論是什麼期貨品種都是有標準的交割日期要求。
Ⅳ 商品期貨的合約和主力合約是怎樣劃分的知道的說下哦
成交量和持倉量第一的就是主力合約,期貨合約是有交割月份的。一份合約到了交割日要麼平倉。但是投機者持有倉位不是為了交割,所以快到交割月份了,他們就的把手裡的合約轉換成交割日更遠的合約。所以呢就會出現某個月的合約成交量最大。
主力合約不是不變的,會隨著時間向前推移,主力合約的月份也要向前推移,就是裡面的投機力量在轉換合約。
Ⅵ 期貨主力合約,一般什麼時候開始移倉
商品期貨主力合約只產生在1月/5月/9月三個合約當中,例如1401,1405,1409會隨著時間輪流的做為主力合約;股指期貨則是當月合約為主力合約。
移倉:以當前持倉合約的相同持倉方向和相同持倉量對所要移至的合約進行開倉,實現倉位的轉移。
期貨與股票不同的是,期貨合約的生存周期是有限的,到合約最後交易日後就要交割。所謂主力合約指的是持倉量最大的合約。一般情況下,持倉量最大的合約,其成交量也是最大的。因為它是市場上最活躍的合約,也是最容易成交的合約,所以投機者基本上都在參與這個合約。
Ⅶ 商品期貨主力合約是怎麼形成的
我個人覺得主力合約的挑選是主要受產品的生產周期影響。
每個品種都有它自身的周期。威廉江恩在他的書中也寫過,像大豆,它的周期大概是4個月。大多農產品的周期都比較長,因為生長需要時間。國內大豆從種植到收割要140天左右,加上上市,一個周期也將近5個月。美國大豆生長周期是100天左右,加上收割上市,就將近4個月了。而金屬就沒有這些講究,機器一開動,就能出貨。
還有一點,市場的心理預期也會對主力合約的選擇造成影響。
Ⅷ 期貨主力交割,散戶什麼時候自己要平倉出來
上海期貨交易所自然人持倉要在最後交易日提前3個工作日清倉(進入交割月後有手數限制如銅、鋁、鋅、鉛期貨為5手的整倍數);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要在交割月前清倉。如果在截止時間沒有及時平倉並經期貨公司提醒後沒有及時改正,則依然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盈利歸交易所所有,虧損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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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705合約為例清倉:
上海期貨交易所:
5月5日(5月第5個交易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但進入5月份要注意滿足不同種類期貨的手數要求。
大連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鄭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由於自然人投資者沒有交割資格也不具備交割席位,進入交割月沒有平倉又不能實現交割,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且金額不低。為了避免出現違約風險,自然人客戶還是提前平倉換月。
Ⅸ 商品期貨為什麼有些品種不是最近要交割的是主力合約
主力合約是成交量持倉量最大的合約,由於各個品種的屬性,供需關系,生產周期,運輸參與交易者性質不同等因素的影響,註定不是每個月份都可以成為主力合約,其中我國期貨交易中參與者中90%的個人投資者,沒有交割資質,在進入交割月前就會逐步移倉到其他月份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