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貨套期的列示和披露
1. 什麼叫套期保值能舉例子解釋說明嗎
套期保值(hedging),俗稱「海琴」,又稱對沖貿易,是指交易人在買進(或賣出) 實際貨物的同時,在期貨交易所賣出(或買進) 同等數量的期貨交易合同作為保值。它是一種為避免或減少價格發生不利變動的損失,而以期貨交易臨時替代實物交易的一種行為。套期保值分為買入套期保值和賣出套期保值。
1、買入套期保值:(又稱多頭套期保值)是在期貨市場中購入期貨,以期貨市場的多頭來保證現貨市場的空頭,以規避價格上漲的風險 。
例:某油脂廠3月份計劃兩個月後購進 100 噸大豆,當時的現貨價為每噸 0.22萬元,5月份期貨價為每噸 0.23萬元。該廠擔心價格上漲,於是買入 100 噸大豆期貨。到了5月份,現貨價果然上漲至每噸0.24萬元,而期貨價為每噸 0.25萬元。該廠於是買入現貨,每噸虧損 0.02萬元;同時賣出期貨,每噸盈利 0.02萬 元。兩個市場的盈虧相抵,有效地鎖定了成本。
2、 賣出套期保值:(又稱空頭套期保制值)是在期貨市場出售期貨,以期貨市場上的空頭來保證現貨市場的多頭,以規避價格下跌的風險。
例:5月份供銷公司與橡膠輪胎廠簽訂 8月份銷售 100噸天然橡膠的合同,價格按市價計算,8月份期貨價為每噸 1.25萬元。供銷公司擔心價格下跌,於是賣出 100噸天然橡膠期貨。8月份時,現貨價跌至每噸1.1 萬元。該公司賣出現貨,每噸虧損0.1萬元;又按每噸 1.15 萬元價格買進 100 噸的期貨
,每噸盈利0.1萬元。兩個市場的盈虧相抵,有效地防止了天然橡膠價格下跌的風險。
(1)商品期貨套期的列示和披露擴展閱讀:
套期保值(hedging),俗稱「海琴」,又稱對沖貿易,是指交易人在買進(或賣出) 實際貨物的同時,在期貨交易所賣出(或買進) 同等數量的期貨交易合同作為保值。它是一種為避免或減少價格發生不利變動的損失,而以期貨交易臨時替代實物交易的一種行為。
套期保值的作用
企業生產經營決策正確與否的關鍵,在於能否正確地把握市場供求狀態,特別是能否正確掌握市場下一步的變動趨勢。期貨市場的建立,不僅使企業能通過期貨市場獲取未來市場的供求信息,提高企業生產經營決策的科學合理性,真正做到以需定產,而且為企業通過套期保值來規避市場價格風險提供了場所,在增進企業經濟效益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期貨市場
歸納起來,套期保值在企業生產經營中的作用:
1、確定采購成本,保證企業利潤。供貨方已經跟需求方簽訂好現貨供貨合同,將來交貨,但供貨方此時尚無需購進合同所需材料,為避免日後購進原材料時價格上漲,通過期貨買入相關原材料鎖定利潤。
2、確定銷售價格,保證企業利潤。生產企業已經簽訂采購原材料合同,通過期貨賣出企業相關成品材料,鎖定生產利潤。
3、保證企業預算不超標
4、行業原料上游企業保證生產利潤。
5、保證貿易利潤
6、調節庫存
A、當認為當前原料價格合理需要增加庫存時,可以通過期貨代替現貨進庫存,通過其杠桿原理提高企業資金利用率,保證企業現金流。
B、當原材料價格下降,企業庫存因生產或其他因素不能減少時,在期貨上賣出避免價格貶值給企業造成損失。
7、融資
當現貨企業需要融資時,通過質押保值的期貨倉單,可以得獲得銀行或相關機構較高的融資比例。
8、避免外貿企業匯率損失
外貿型企業在以外幣結算時,可以通過期貨鎖定匯率,避免匯率波動帶來的損失,鎖定訂單利潤。
9、企業的采購或銷售渠道。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期貨市場可以是企業采購或銷售另外一個渠道,等到商品進入交割環節,實現商品物權的真正的轉移,是現貨采購或銷售的適當補充。
2. 關於期貨的很多東西都不懂:期貨到底是什麼賣出套期保值和買入套期保值、直接保值、互相保值,價格盲區
賣出套期保值就是,你家有玉米1000噸,種植成本是2000一噸,在期貨上面做賣出,價格為2100元每噸,這樣你每噸賺100元。無論未來價格怎麼變化,你都賺100元每噸。買入套期保值就是你家是養雞的,每年需要玉米1000噸養豬,你的成本不能超過2100元,否則你的雞賣出去就賺不到錢了。你害怕未來價格上漲,你就在期貨上面買了1000噸,價格是2100元。這樣不管未來價格怎麼變化,你的養雞成本不會變。期現套利就是你是做玉米買賣的,你進貨成本是2000一噸,這個時候交割成本是20元每噸,融資成本是10元每噸,這個時候的期貨價格是2200元,那你就可以在期貨上面做出賣出的動作,這樣你每噸凈賺(2200-2000-10-20=170)逼倉就是,你本來只有1000噸貨,你看能賺170每噸,也不管自己到底有多少現貨,就在期貨上面賣了10000噸,結果當要交割的時候比方說現在4月,你做的9月,等到了9月的時候,市面上根本沒有現貨可進,這個時候期貨的價格又到了2900元,這樣你期貨賬戶浮虧700元每噸,你又沒有辦法找到貨源,價格就會一直漲一直漲,可能會漲到很離譜的地步。
3. 期貨套期保值會計核算要考慮物流費用和資金成本嗎
期貨套期保值會計核算要考慮物流費用和資金成本。
一、科目設置和報表列示
(一)《規定》增設的科目
《規定》要求凡有商品期貨業務的企業,應增設以下總賬科目和明細科目:
1、「期貨保證金」科目,核算企業向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或期貨經紀機構(以下簡稱經紀所)交存和追加的用於辦理期貨業務的保證金。
2、「應收席位費」科目,核算企業為取得基本席位以外的席位而交納的席位佔用費。
3、「期貨損益」科目,核算企業在辦理期貨業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手續費、平倉盈虧和會員資格變動的損益。
期貨年會費及期貨業務違規、違約罰款,應分別在「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科目內單列明細科目反映,不列入期貨損益。
4、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中設置「期貨會員資格投資」明細科目。核算投資繳存和退回投資;繳存的金額與能夠退回的金額不一致時,差額記入「期貨損益」科目。
(二)尚需補設的科目
1、「待確認期貨盈虧」科目,核算按交易所或經紀所通知發生的持倉浮動盈虧。
2、「買入期貨合約」、「賣出期貨合約」、「期貨結算」科目。按照《規定》,企業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份數(手)、標的數量、金額都不在賬內核算,這樣做對期貨內部控制會帶來負面影響。為此,企業可增設以上三個科目,核算買入、賣出期貨合約的數量、種類和初始成交價格。
(三)報表列示
1、資產負債表:
(1)在「其他應收款」項目上設置「期貨保證金」和「應收席位費」項目,分別根據兩個同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在「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列示持倉合約的浮動盈虧。
(3)報表附註中,還應披露期貨會員資格投資、持倉合約浮動盈虧等內容和金額。
(4)設置買入、賣出期貨合約及期貨結算科目的企業,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將這幾個科目抵銷,不在表內反映,但在報表附註中應詳細披露持倉合約的種類、數量和初始成交金額。
2、利潤表(損益表):在「投資收益」項目下設置「期貨收益」項目。
3、現金流量表:期貨業務現金收付,均應作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列報。
4. 對於小企業會計准則下商品期貨如何會計處理
期貨套期保值的會計處理
財政部1997年印發的《企業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財會1997年51號),及以後施行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已被《企業會計制度》取代)附件《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規定》(以下將上述兩文件合稱為《規定》),對期貨業務的會計處理都作了規定。但是,近年來施行的《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卻都未涉及期貨業務,而且,筆者也未見1998年2月至今財政部有關於期貨業務會計處理的規范性文件印發,這正好與近幾年來期貨市場逐漸發展和成熟構成較大的反差。因此,現在研究期貨套期保值的會計處理,仍必須以上述《規定》為基礎。
一、科目設置和報表列示
(一)《規定》增設的科目
《規定》要求凡有商品期貨業務的企業,應增設以下總賬科目和明細科目:
1、「期貨保證金」科目,核算企業向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或期貨經紀機構(以下簡稱經紀所)交存和追加的用於辦理期貨業務的保證金。
2、「應收席位費」科目,核算企業為取得基本席位以外的席位而交納的席位佔用費。
3、「期貨損益」科目,核算企業在辦理期貨業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手續費、平倉盈虧和會員資格變動的損益。
期貨年會費及期貨業務違規、違約罰款,應分別在「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科目內單列明細科目反映,不列入期貨損益。
4、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中設置「期貨會員資格投資」明細科目。核算投資繳存和退回投資;繳存的金額與能夠退回的金額不一致時,差額記入「期貨損益」科目。
(二)尚需補設的科目
1、「待確認期貨盈虧」科目,核算按交易所或經紀所通知發生的持倉浮動盈虧。
2、「買入期貨合約」、「賣出期貨合約」、「期貨結算」科目。按照《規定》,企業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份數(手)、標的數量、金額都不在賬內核算,這樣做對期貨內部控制會帶來負面影響。為此,企業可增設以上三個科目,核算買入、賣出期貨合約的數量、種類和初始成交價格。
(三)報表列示
1、資產負債表:
(1)在「其他應收款」項目上設置「期貨保證金」和「應收席位費」項目,分別根據兩個同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在「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列示持倉合約的浮動盈虧。
(3)報表附註中,還應披露期貨會員資格投資、持倉合約浮動盈虧等內容和金額。
(4)設置買入、賣出期貨合約及期貨結算科目的企業,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將這幾個科目抵銷,不在表內反映,但在報表附註中應詳細披露持倉合約的種類、數量和初始成交金額。
2、利潤表(損益表):在「投資收益」項目下設置「期貨收益」項目。
3、現金流量表:期貨業務現金收付,均應作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列報。
套期保值——案例
(一)套期保值(hedge):就是買入(賣出)與現貨市場數量相當、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以期在未來某一時間通過賣出(買入)期貨合約來補償現貨市場價格變動所帶來的實際價格風險。
保值的類型最基本的又可分為買入套期保值和賣出套期保值。買入套期保值是指通過期貨市場買入期貨合約以防止因現貨價格上漲而遭受損失的行為;賣出套期保值則指通過期貨市場賣出期貨合約以防止因現貨價格下跌而造成損失的行為。
套期保值是期貨市場產生的原動力。無論是農產品期貨市場、還是金屬、能源期貨市場,其產生都是源於生產經營過程中面臨現貨價格劇烈波動而帶來風險時自發形成的買賣遠期合同的交易行為。這種遠期合約買賣的交易機制經過不斷完善,例如將合約標准化、引入對沖機制、建立保證金制度等,從而形成現代意義的期貨交易。企業通過期貨市場為生產經營買了保險,保證了生產經營活動的可持續發展。可以說,沒有套期保值,期貨市場也就不是期貨市場了。
實例: 牛市和熊市中的套期保值操作技巧
1、牛市中電銅生產商的套期保值交易
銅價處於漲勢之中,電銅生產商顯然很少會擔心產品的銷售風險,對於擁有礦山的生產商來說,價格的上漲對企業非常有利,企業可以在確保利潤的價格水平之上根據市場情況逐步在期貨市場進行賣出保值。但對於原料(銅精礦)不足的冶煉廠來說,會更多地擔心因原料價格上漲過快而削弱其產品獲利能力。
我國企業進口銅精礦,通常採用以下兩種慣用的貿易方式。
(1)「點價」
在這種貿易方式下,電銅生產商完全可以根據其需要,選擇合適的價格鎖定其生產成本。
(2)平均價
在這種貿易方式下,電銅生產商顯然會在銅價上漲的過程中面臨著較大的原料價格風險,企業為了規避這種風險,就需要通過期貨市場對其現貨市場上的貿易活動進行保值。
該套期保值交易過程可參見案例一:
某銅業公司1999年6月與國外某金屬集團公司簽定一份金屬含量為3000噸的銅精礦供應合同,合同除載明各項理化指標外,特別約定TC/RC為48/4.8,計價月為1999年12月,合同清算價為計價月LME(倫敦金屬交易所)三月銅平均結算價。
該公司在簽定合同後,擔心連續、大規模的限產活動可能會引發銅價的大幅上漲,因此決定對這筆精礦貿易進行套期保值。當時,LME三月銅期貨合約價為1380美元/噸。(後來銅價果然出現大幅上漲,到計價月時,LME 三月銅期貨合約價已漲至1880美元/噸,三月銅平均結算價為1810美元/噸。)
於是該公司在合同簽定後,立即以1380美元/噸的價格在期貨市場上買入3000噸期貨合約,(這意味著該公司所確定的銅精礦目標成本=1380-(48+4.8*22.5)=1224美元/噸)到計價月後,1810美元/噸清算價被確定的同時,(銅精礦價格=1810-(48+4.8*22.5)=1654美元/噸)該公司即在期貨市場上以1880美元/噸的價格,賣出平倉3000噸期貨合約。
表一
銅精礦 期貨合約
標成本價 1224美元/噸 買入開倉 1380美元/噸
實際支付價 1654美元/噸 賣出平倉 1880美元/噸
盈虧 虧損430美元/噸 盈虧 盈利500美元/噸
表一結果顯示,該銅業公司通過該買入套期保值交易,不僅有效地規避了因價格上漲給其帶來的風險損失,而且獲得了一定的利潤。
這里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電銅生產企業不僅可以作賣出套期保值,同樣也可以作買入套期保值。事實上,在牛市中,電銅生產企業的保值策略應該以買入保值為主。
但在這里,我們也提醒交易者應該注意到:本案例是將套期保值交易活動統一在同一個市場環境里(LME)。如果由於國內的某些政策限制,我們不得不在國內期貨市場上完成上述保值交易時,一定要考慮匯率因素對保值活動的影響。
2、熊市中電銅生產商的保值交易
(1) 對於自有礦山的企業來說,成本相對固定,銅價的下跌直接削弱企業的盈利能力,企業仍然必須在期貨市場進行賣出保值以減少損失;當出現極端的情況,銅價跌破企業的成本價乃至社會的平均成本價時,企業可以採取風險保值策略。
案例二:
在99年1季度後,國內銅價不僅跌破某銅業公司的最低成本線,而且國際銅價也跌破了人們公認的社會平均成本價(1480美元/噸),在這樣的市況面前,該公司判斷國際上大規模的限產活動必將會導致銅價的大幅上揚。基於這種判斷,該公司為減少虧損,決定開始採用「限售存庫」的營銷策略。 2個月後,該公司的庫存已接近2萬噸,而銅價並沒有出現他們所期盼的大幅上升。在這種背景條件下,公司的流動資金越來越困難。於是公司進一步採取了風險保值策略,首先他們在現貨市場上開始加大銷售庫存的力度,並每日在期貨市場上買入與現貨市場上所銷售庫存數量相等的遠期期貨合約,以保持其資源保有量不變。幾個月後,當期貨市場價格達到其預設的目標銷售價時,該公司立即將其買入的期貨合約全部平掉,從而使該公司有效地擺脫了虧損困境。
在這個案例中,該公司打破了「規避產品價格風險須用賣出套期保值」的常規,所以我們把這一套期保值交易作為一個特例提出,並把它歸結為風險套期保值。目的是想說明投資者在制訂套期保值方案時,不必拘泥於傳統模式。事實上,套期保值交易的方法與途徑也會在長期實踐中得到發展與豐富的。企業完全有理由根據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在具體的市場環境里制訂形式多樣的保證值策略。
但是,這里必須指出,這類保值交易畢竟是在特殊市場背景條件下產生的,企業在套用時必須要謹慎,必須要考慮市場環境的判斷依據是否充分;企業抗風險資金的承受程度與周期是否充分等。
(2)對於來料冶煉的電銅生產商來說,銅價下跌時將很少考慮成本因素,即精礦的價格風險,而會更多地擔心其產品價格下降過快使其蒙受風險損失。因為在絕大部分情況下,企業在組織生產時,手上並不會握有定單。因此,他們必須考慮到利用期貨市場的避險功能將銷售風險轉移出去。
生產企業在進行這種保值交易時,其保值量往往是根據其庫存商品數量或計劃銷售數量來確定的,期貨合約的賣出價是根據其目標利潤確定的。
案例三:
某銅業公司在98年初根據資料分析,擔心銅價會有較大幅度的下跌。於是該公司決定按每月4000噸的計劃銷售量,對其產品——電銅進行套期保值交易。
該公司在期貨市場上分別以17450元/噸,17650元/噸,17850元/噸,18050元/噸,18250元/噸的價格賣出5,6,7,8,9月份期貨合約各4000噸。並且該公司將當時的現貨價格為17200元/噸作為其目標銷售價。
在進入二季度後,現貨銅價果然跌至16500元/噸,該公司按預定的交易策略,從4月1日起,對應其每周的實際銷售銷售量對5月份期貨合約進行買入平倉。到4月末的套期保值交易結果如下:
表二
時間 現貨市場 期貨市場
目標銷售價:17200(元/噸) 計劃銷售量:4000(噸) 5月份期貨合約賣出價17450(元/噸),合約數量4000(噸)
第一周 實際銷售量:1000噸 平均銷售價16500元/噸 銷售虧損70萬元 5月合約買入平倉量1000噸 平倉價16650元/噸 平倉盈利80萬元
第二周 實際銷售量1000噸 16450元/噸 銷售虧損75萬元 5月合約買入平倉量1000噸 平倉價16600元/噸 平倉盈利85萬元
第三周 實際銷售量1000噸 平均銷售價16400元/噸 銷售虧損80萬元 實際銷售量1000噸 平均銷售價16400元/噸 銷售虧損80萬元
第四周 實際銷售量1000噸 平均銷售價16400元/噸 銷售虧損80萬元 5月合約買入平倉量1000噸 平倉價16500元/噸 平倉盈利95萬元
累 計 累計銷售4000噸 累計銷售虧損305萬元 累計平倉4000噸 累計平倉盈利350萬元
根據上述結果,盈虧相抵並減去8萬元交易手續費後,還盈利37萬元。因此該公司實際實現的銷售價格為17290元/噸。這一結果表明該公司通過套期保值交易,有效地規避了銅價下跌所產生的經營風險,實現了該公司所希望的目標銷售價。
以後各月的交易過程同此,本文不再贅述。我們通過這個案例可以得出在熊市中電銅生產企業,在現有的投資市場條件下,應該以賣出套期保值為主。
3、牛市中銅加工企業的套期保值交易
加工企業在銅價上漲的過程中,他們進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出發點與銅生產企業是一樣的。他們同樣會認為最大的市場風險是來自於原料價格的上漲。於是,加工企業希望通過在期貨市場上先建立與現貨交易量相對應的多頭頭寸,來確定自己所預期的目標成本,這在前文已有闡述。
我們實際上可以這樣表述買入套期保值的應用條件,無論是生產企業,還是加工企業,如果當他們判斷市場風險是來自於原料價格風險時,企業將會使用買入套期保值的交易方式來規避風險。
4、熊市中銅加工企業的套期保值交易
在銅價下跌的過程中,銅加工企業同樣會較少考慮原料成本風險,而更多地關注其產品價格會隨原料價格的下跌而下跌,並進而削弱其產品的獲利能力。在這樣的市場風險面前,他們往往會通過商品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交易,以規避未來產品的價格風險。
案例四:
某電纜廠到98年底仍有庫存銅芯電纜3000噸,生產這批電纜的電銅成本平均價為18500元/噸,而這批電纜最低目標利潤的銷售價=銅價+2000元/噸。(正常利潤的銷售價=銅價+3000元/噸)而當時的電纜價格仍隨銅價的下跌而下跌,已跌至了20500元/噸,如果跌勢持續的話,該廠的庫存電纜將無法實現其最低目標利潤。於是該廠決定利用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當即在期貨市場上以17500元/噸的期貨價賣出3月期銅合約3000噸。
第一周周末清算時,該廠共銷售庫存電纜600噸,平均銷售價為20300元/噸,同時該廠又在期貨市場上以17250元/噸的期貨價格買入600噸期貨合約對所持期貨合約進行平倉。
第二周周末清算時,該廠又銷售庫存電纜700噸,平均銷售價為20000元/噸,同時該廠再在期貨市場上以16950元/噸的期貨價買入700噸期貨合約繼續對所持的期貨合約進行平倉。
第三周、第四周該廠分別以19900元/噸和19800元/噸的平均銷售價銷售庫存電纜800噸和900噸,並且分別在周末清算的同時,等量的在期貨市場上以16850元/噸和16750元/噸的價格在期貨市場上進行買入平倉。該套期保值交易的結果詳見下表。
表三
時間 現貨市場 期貨市場
庫存電纜3000噸 目標利潤銷售價20500元/噸 賣出期貨合約持倉3000噸 期貨合約價格17500元/噸
第一周 銷售庫存電纜600噸 銷售平均價20300元/噸 虧損12萬元 剩餘庫存電纜2400噸 買入平倉600噸 平倉價17250元/噸 盈利15萬元 剩餘空頭持倉2400噸
第二周 銷售庫存電纜700噸 銷售平均價20000元/噸 虧損35萬元 剩餘庫存電纜1700噸 買入平倉700噸 平倉價16950元/噸 盈利38.5萬元 剩餘空頭持倉1700元/噸
第三周 銷售庫存電纜800噸 銷售平均價19900元/噸 虧損48萬元 剩餘庫存電纜900噸 買入平倉800噸 平倉價16850元/噸 盈利52萬元 剩餘空頭持倉900噸
第四周 銷售庫存電纜900噸 銷售平均價19800元/噸 虧損63萬元 剩餘庫存電纜0 買入平倉900噸 平倉價16750元/噸 盈利67.5萬元 剩餘空頭持倉0
累 計 虧損158萬元 盈利173萬元
我們通過表三所顯示的結果,將盈虧相抵並去處交易成本6萬元後,該廠3000噸庫存電纜的實際銷售價格為20530元/噸,完全避免了產品價格下降所產生的風險損失。
我們可以這樣來表述賣出套期保值的應用條件,無論生產企業,還是加工企業,當他們判斷企業所面臨的市場風險是來自於產品價格風險時,企業將會選用賣出套期保值的交易方式來規避風險。
5. 求「期貨套期保值」最通俗易懂的描述解釋。最好附上實際性的例子
期貨(Futures)與現貨相對。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
期貨市場就是集中交易這些合約的地方。
套期保值,是指為了避免現貨市場上的價格風險而在期貨市場上採取與現貨市場上方向相反的買賣行為,即對同一種商品在現貨市場上賣出,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買進;或者相反。套期保值有兩種形式,即空頭套期保值和多頭套期保值。
例:某電廠在7月份打算三個月後購進100噸銅,為防止日後可能出現價格的上漲,該廠通過在上海期貨交易所進行銅的套期保值交易。套期保值的結果見下面所示:
現貨市場
期貨市場
7月1日
10月份需銅100噸,7月現貨市場價格66000元/噸
買入100手10月期銅合約,買入價為66100元/噸
10月1日
買入100噸銅,市價為67000元/噸
賣出100手10月期銅合約,賣出價為67200元/噸
盈虧
-1000元/噸
+1100元/噸
從表中可以看出,該廠在現貨市場中每噸銅多付1000元,但在期貨市場中,該廠每噸銅獲利1100元,通過在期貨市場的操作,該廠有效地迴避了現貨市場的風險。由於進行套期保值迴避了不利價格變動的風險,使其可以集中精力於自己的生產經營活動,以獲取正常利潤。
就是給現貨商的生產經營上個保險。
6. 什麼是期貨套期
期貨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貨市場當作轉移價格風險的場所,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現貨市場上買賣商品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買進准備以後售出商品或對將來需要買進商品的價格進行保險的交易活動。 套期保值的基本特徵是,在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對同一種類的商品同時進行數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買賣活動,即在買進或賣出實貨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或買進同等數量的期貨,經過一段時間,當價格變動使現貨買賣上出現的盈虧時,可由期貨交易上的虧盈得到抵消或彌補。從而在"現"與"期"之間、近期和遠期之間建立一種對沖機制,以使價格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7. 國際會計 現金流量套期 計入權益部分要不要調整資產的張某價值
風險規避和價格發現是期貨市場兩大功能。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市場體系的不斷完善,企業利用期貨進行商品價格風險管理的需求越來越強烈。同時,隨著我國商品生產和貿易量在世界經濟中的比重日益增加,中國商品市場取得全球市場定價權的需求也更加迫切。
現行《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保值》(以下簡稱24號准則)於2006年發布,對於規范企業套期會計處理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近年來,隨著大宗商品價格波動日益劇烈,更多企業涉足商品期貨套期業務,企業普遍反映現行24號准則所規定的套期會計與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相脫節、應用門檻高、處理復雜,往往難以採用,從而造成期貨損益不能與現貨公允價值變動實現對沖,企業參與期貨交易反而加劇了損益波動性,其開展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的積極性受到一定影響,進而可能影響期貨市場發展和我國在商品定價權中的地位。對此,包括從事商品期貨的企業、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等在內的期貨業界以及相關監管部門反映強烈,迫切希望對現行套期會計予以改進,降低企業運用套期會計成本,放寬套期會計門檻,促進更多企業參與商品期貨交易。
我國24號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IAS39)中的套期會計規定相趨同,其面臨的問題同樣也是國際會計准則面臨的問題。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IASB)在近年來的金融工具准則修訂項目中,對套期會計予以了大幅改進,於2013年11月發布了修訂後的一般套期會計規定,並作為2014年7月最終發布的《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第9號——金融工具》(IFRS 9)的組成部分。IFRS 9降低了套期會計運用門檻,更加緊密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允許在2018年1月1日(生效日期)前提前採用,經在我國有代表性的企業測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我國企業從事商品期貨業務當前面臨的問題。因此,期貨業界紛紛呼籲:盡快引入IFRS9規定,為我國商品期貨市場的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環境。
如果要從根本上解決套期會計問題,需要根據IFRS 9全面修訂我國24號准則。然而,這將牽涉到金融項目,需要與《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修訂與實施同步進行。在2018年IFRS 9強制生效以前,我國企業及金融機構難以做好幾項金融工具新准則的實施准備。因此,直接修訂24號准則意味著商品期貨業界提出的問題最早要到2018年或以後才能得到解決,而目前商品期貨業界對於改進現行套期會計規定的需求十分急迫。鑒於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相對簡單,無需考慮各種復雜情況而作出繁瑣的規定,財政部確定了先行制定《暫行規定》的思路。目的就是把國際上的這一利好的改進內容先引入到國內企業商品期貨套期業務上去,讓我國從事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的企業先獲益,以回應社會相關方面關於改進商品期貨套期會計的強烈呼籲和迫切需要,支持我國實體經濟和期貨市場發展。
問:請介紹制定《暫行規定》的過程。
答:《暫行規定》的制定歷經了前期研究、模擬測試、起草和徵求意見、修改完善四個階段。
前期研究階段。2012年初,在接到期貨行業的反映後,我們即深入企業和期貨交易所了解情況,開展前期研究工作。2013年11月,IASB發布一般套期修訂項目成果後,我們對其修訂內容進行了研究,分析和探討其對我國企業的適用性及其潛在影響。為進一步了解我國企業商品風險管理方法,2014年4月,我們聯合證監會會計部委託上海期貨交易所開展了有關課題研究,對當前我國企業商品期貨套期的類型、會計處理中面臨的問題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研究,從實務層面為《暫行規定》起草奠定了基礎。
模擬測試階段。為驗證IFRS 9規定對於我國企業商品期貨套期的適用性, 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我們組織開展了商品期貨套期業務會計核算測試工作。測試表明,IFRS 9有關規定能夠解決當前企業面臨的問題,核算結果更好地反映了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的影響。
起草和徵求意見階段。在上述工作基礎上,我們於2015年1月開始了徵求意見稿起草工作,於3月中旬形成草稿。之後聯合證監會會計部召開座談會,了解企業、期貨公司、期貨交易所和會計師事務所對於草稿結構及會計處理方法的意見,並進行了修改。此後又經過反復討論修改,形成徵求意見稿,於2015年5月29日印發公開徵求意見。
修改完善階段。徵求意見結束後,我們對收到的反饋意見逐份逐條進行了梳理分析,吸收合理意見對徵求意見稿進行了全面修改,並再次徵求了部分事務所和企業的意見,經內部充分討論和修改完善後定稿,履行會簽和報批程序後印發。
問:請介紹《暫行規定》的主要內容。
答:《暫行規定》包括九大部分,對套期會計的應用條件、會計處理原則、詳細賬務處理、列示與披露等做了較為全面的規定。
第一部分為適用范圍,明確了《暫行規定》與現行24號准則的關系、《暫行規定》的適用范圍等。
第二部分為相關定義,對商品期貨套期、套期關系、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確定承諾、預期交易、項目的組成部分、套期有效性、風險管理目標等需要在該規定中明確的專業術語進行了定義。
第三部分為應用條件,規定了採用《暫行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對商品期貨套期業務進行處理所應具備的條件,包括如何指定合格的被套期項目、如何指定合格的套期工具、套期關系應當符合哪些套期有效性要求,以及以書面形式指定套期關系應載明的事項。
第四部分為會計處理原則,對公允價值套期和現金流量套期進行了界定,規定了套期期間、套期關系終止、後續期間等環節的會計處理原則,並對套期關系的評估、組合套期的運用等提供了詳細指引。
第五部分為會計科目設置,明確了企業按《暫行規定》對商品期貨套期業務進行處理應當設置和使用的會計科目。
第六部分為主要賬務處理,區別不同的套期類型、不同的被套期項目,針對不同的套期環節,全面規定了具體賬務處理。
第七部分為列示,規定了在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中如何列示商品期貨套期業務有關項目和金額。
第八部分為披露,明確了企業應當披露的與商品期貨套期業務有關的信息,並通過附表提供了相關量化信息的披露格式。
第九部分為實施與銜接,規定了《暫行規定》的施行日期以及新舊銜接辦法。
問:請問《暫行規定》相比現行24號准則主要有哪些方面的改進?
答:相對於現行24號准則,《暫行規定》對套期會計做了較大改進。其核心理念就是要讓套期會計更加緊密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使企業的商品價格風險管理活動能夠恰當地體現在財務報表中。按照這一理念,主要的改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擴大了可以被指定的被套期項目的范圍。允許將風險敞口的某一層級(例如庫存原油中最先實現銷售的100桶原油的價格風險)、某一風險成分(例如銅線價格中的銅基準價格風險)指定為被套期項目,也允許將風險總敞口、風險凈敞口指定為被套期項目。可以指定的被套期項目范圍的擴大能夠更好地適應企業的風險管理策略和目標,提高企業成功應用套期會計的可能性。
二是取消了80%-125%的套期高度有效性量化指標及回顧性評估要求,代之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更加註重預期有效性評估。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標準的重點是,要求被套期項目和套期工具之間應當具有經濟關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而產生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預期隨著相同基礎變數或經濟上相關的類似基礎變數變動發生方向相反的變動。對套期高度有效性量化指標以及回顧性評估要求的撤銷,降低了企業運用套期會計的門檻,減少了企業運用套期會計的成本和工作量,並有助於在財務報表中更加恰當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
三是引入靈活的套期關系「再平衡」機制。要求當套期比率不再反映被套期項目和套期工具所含風險的平衡,但指定該套期關系的風險管理目標並沒有改變時,企業應當通過調整套期比率來滿足套期有效性要求(即「再平衡」),從而延續套期關系,而不必如24號准則所要求先終止再重新指定套期關系。「再平衡」機制的引入更加適應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的實務,簡化了企業的會計處理,減輕了工作量。
四是對列示和披露做出了更為明確、詳細的規定。一方面,明確規定了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相關的項目和金額如何在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中列示。另一方面,要求企業充分披露商品期貨套期業務風險管理活動有關的信息,幫助報表使用者從總體上理解企業商品期貨套期業務風險管理目標、過程和預期效果。同時,對於定量信息披露設計了表格樣式(附表),便於企業理解和操作。
五是區別公允價值套期和現金流量套期兩種不同的套期類型,區別存貨、采購商品的確定承諾、銷售商品的確定承諾、預期商品采購、預期商品銷售等不同的被套期項目,針對指定套期關系、套期關系存續期間、套期關系終止、後續處理等不同環節,全面規定了具體賬務處理,更加方便企業理解、掌握和操作。
問:請問印發施行《暫行規定》與修訂24號准則的關系如何?選擇執行《暫行規定》的企業未來執行修訂後的24號准則時會不會面臨會計政策的重大調整?
答:首先,印發《暫行規定》後,我們將抓緊對24號准則進行修訂。修訂後的24號准則實施同時,《暫行規定》將廢止。其次,《暫行規定》引入了IFRS 9中適用於商品期貨套期會計的規定,在核心原則和內容上與IFRS 9保持了實質趨同。未來修訂的24號准則也將保持與IFRS 9中套期會計規定的實質趨同。因此,執行《暫行規定》的企業在未來執行修訂後的24號准則時不會面臨會計政策的重大調整。
問:請問《暫行規定》與現行24號准則的關系如何?如何理解《暫行規定》的適用范圍?
答:《暫行規定》印發後,現行24號准則仍然有效。之所以這樣安排,基於兩個考慮:一是《暫行規定》只規范商品期貨套期業務,而24號准則規范所有的套期業務,《暫行規定》在范圍上無法替代24號准則。二是保持國際趨同的考慮。IFRS9允許在其生效日(2018年1月1日)後的長時間內(宏觀套期項目完成前),採用IFRS9的企業仍然可以選擇適用原來的套期會計規定(即IAS39中的套期會計規定),這意味著IAS39中的套期會計規定將保持有效直至宏觀套期項目完成。
在《暫行規定》的適用范圍方面,企業應當把握以下幾點:
一是《暫行規定》僅適用於採用商品期貨合約為套期工具,對企業現貨經營中的商品價格風險進行套期的業務。
二是企業開展商品期貨套期業務,可以選擇執行《暫行規定》,也可以選擇繼續執行24號准則。這樣的安排除了如前所述保持國際趨同的考慮,還考慮了A+H股上市公司的現實情況。對於從事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的A+H股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在A股財務報告中選擇繼續執行24號准則,而確保A股財務報告和H股財務報告不因此產生差異。
三是如果企業選擇執行《暫行規定》,應當對所有的商品期貨套期業務都執行《暫行規定》,不得對一部分商品期貨套期業務執行《暫行規定》,對另一部分商品期貨套期業務執行24號准則。此外,如果企業選擇執行《暫行規定》,應當執行《暫行規定》的所有適用條款,不得繼續執行24號准則的規定以及《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中有關套期保值的相關披露規定。
四是無論企業選擇執行《暫行規定》還是選擇繼續執行24號准則,在套期會計方法可選擇性上並未發生變化。即對於符合應用條件的商品期貨套期業務,企業可以選擇採用套期會計方法進行處理,也可以選擇不採用套期會計方法,而按照其他會計准則進行處理。
問:請問對於既開展商品期貨套期業務,又開展其他種類套期業務的企業,由於分別採用《暫行規定》和24號准則的套期會計模型,是否將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信息的內在一致性和可比性?
答:《暫行規定》已經確保在套期會計類型、會計科目使用、賬務處理原則及方法等方面與24號准則保持一致。因此對於該類企業而言,不同套期業務適用不同的套期會計模型,只是主要在應用條件上存在不同(實質是將使更多的企業可以在商品期貨套期業務上應用套期會計方法),而對於該項不同,企業可以在報表附註中進行充分披露。套期會計為企業可以選擇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以及可以選擇採用《暫行規定》或24號准則的政策也有助於緩解上述問題。此外,上述問題僅為24號准則修訂出台前的過渡期內暫時存在且不可避免的問題,新准則實施後,該問題將自動解決。
問:財政部對貫徹實施《暫行規定》有哪些要求?
答:《暫行規定》將為更多的從事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的企業運用套期會計、有效應對當前商品價格劇烈波動風險、更好地在財務報表中反映商品價格風險管理活動創造條件。相對於現行24號准則,《暫行規定》在降低套期會計應用門檻和復雜性的同時,也對被套期項目的指定、套期關系的評估、套期關系指定文件的編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將可能對企業商品價格風險管理活動及相關內控流程等產生影響。
從事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的企業要充分認識《暫行規定》發布實施的重要意義,加強內部財會、風險管理等部門的學習培訓,預先評估其影響,做出是否執行《暫行規定》的合理決策。如果決定執行《暫行規定》,應當加強內部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深入研究,提前規劃,做好內控流程、信息系統調整等方面的准備,切實貫徹實施好《暫行規定》的各項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應當做好必要的培訓、監督和指導工作。
8. 在財務報表中應當如何列示和披露有關存貨的會計信息
報表中存貨科目下就填列數就行,把原材料、周轉材料、在產品、產成品科目金額相加填到存貨後面,文字說明在附註列示
9. 期貨中什麼叫套期保值越詳細越好,請舉例說明
1. 生產者的賣期保值: 不論是向市場提供農副產品的農民,還是向市場提供銅、錫、鉛、石油等基礎原材料的企業,作為社會商品的供應者,為了保證其已經生產出來准備提供給市場或尚在生產過程中將來要向市場出售商品的合理的經濟利潤,以防止正式出售時價格的可能下跌而遭受損失,可採用賣期保值的交易方式來減小價格風險,即在期貨市場以賣主的身份售出數量相等的期貨作為保值手段。
2. 經營者賣期保值: 對於經營者來說,他所面臨的市場風險是商品收購後尚未轉售出去時,商品價格下跌,這將會使他的經營利潤減少甚至發生虧損。為迴避此類市場風險,經營者可採用賣期保值方式來進行價格保險。
3. 加工者的綜合套期保值: 對於加工者來說,市場風險來自買和賣兩個方面。他既擔心原材料價格上漲,又擔心成品價格下跌,更怕原材料上升、成品價格下跌局面的出現。只要該加工者所需的材料及加工後的成品都可進入期貨市場進行交易,那麼他就可以利用期貨市場進行綜合套期保值,即對購進的原材料進行買期保值,對其產品進行賣期保值,就可解除他的後顧之憂,鎖牢其加工利潤,從而專門進行加工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