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貨臨近主力交割期
① 期貨臨近交割月得時候,比如一個月以內,波動是不是就很小了
臨近交割 交易量和持倉都會變小
主力已經換到新的月份了
② 期貨主力交割,散戶什麼時候自己要平倉出來
上海期貨交易所自然人持倉要在最後交易日提前3個工作日清倉(進入交割月後有手數限制如銅、鋁、鋅、鉛期貨為5手的整倍數);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要在交割月前清倉。如果在截止時間沒有及時平倉並經期貨公司提醒後沒有及時改正,則依然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盈利歸交易所所有,虧損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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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705合約為例清倉:
上海期貨交易所:
5月5日(5月第5個交易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但進入5月份要注意滿足不同種類期貨的手數要求。
大連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鄭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由於自然人投資者沒有交割資格也不具備交割席位,進入交割月沒有平倉又不能實現交割,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且金額不低。為了避免出現違約風險,自然人客戶還是提前平倉換月。
③ 商品期貨為什麼有些品種不是最近要交割的是主力合約
主力合約是成交量持倉量最大的合約,由於各個品種的屬性,供需關系,生產周期,運輸參與交易者性質不同等因素的影響,註定不是每個月份都可以成為主力合約,其中我國期貨交易中參與者中90%的個人投資者,沒有交割資質,在進入交割月前就會逐步移倉到其他月份的合約。
④ 期貨交易中,隨著交割月份的臨近,期貨交易所會加大保證金的收取,如何加大保證金的收取呢
所謂加大保證金的收取實際上就是加大保證金比率的水平,由於期貨交易並不是足額保證金進行交易的,只是按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繳納保證金就可以進行交易,隨著交割月份的臨近,這個保證金比率的水平會被期貨交易所增加,如從原來的10%變成12%(一般合約到期要進行實物交割的比例會更高,如果是現金交割其比例會相對較低)。炒期貨並不一定是就是為了交割,大部分到期要進行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很多時候都會在到期前平倉的,最明顯就是商品期貨,原因是對於就算是套期保值的買方來說到期實物交割必須要到商品期貨倉庫提取實物,而這些倉庫並不一定是交通很便利或對於買方來說路途很遙遠運輸成本很高,故此也並不是一定要進行實物交割的。如國債期貨,由於存在轉換因子的問題,存在交割的債券其市場實際價值較低的問題,這樣也會讓期貨買方更傾向於到期交割前平倉。
交割違約的情況肯定是曾經出現過,近年較大的衍生產品違約是投資銀行雷曼兄弟破產案,當時2008年,香港交易所就在香港市場為其對相關期貨合約進行平倉(那時的新聞說港交所為此虧了以億元算的金額,實際虧了多少個億就不太記得了,好像是2個億),其平倉的資金主要來源於期貨交易的相關保護基金,一般期貨交易在一般交易的情況下都會收取一定極少比例的相關保護基金費用,這主要是防止某一方違約時,交易所可以有足夠的資金對違約方的合約進行平倉處理。
⑤ 離期貨合約交割期越近,保證金比率越高有何道理
商品期貨隨最後交易日臨近,收取保證金比率也逐漸提高。這樣做的理論依據是,現貨歷史波幅大小反映了該品種的風險程度,應根據現貨波幅大小設定相匹配的保證金水平。而隨著最後交易日臨近,買賣雙方違約風險相應增加,為保證現貨商和生產商利益,要求提高保證金。
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期貨價格則是通過公開競價而達成的。
⑥ 商品期貨價格遠低於現貨價格,在臨近交割的時候,是不是都會出現一波上漲來拉近跟現貨的價格
不一定,你說的情況是逼倉,如果臨近交割,空單主力手上無貨,多單主力的確可以上演逼倉行情。但是這種行情會受到交易所的干預的,比如大幅度上調保證金,約談多空主力等等。咱們國內期貨品種雖然多,但是很多品種其實並沒有太多的套保盤在裡面。比如焦炭,你要知道國企就這樣,講起來套期保值規避風險。但是領導想的不是這樣,萬一價格漲了不就吃虧賣賤了嘛。現貨虧就虧唄,虧的是國家又不是我個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真正做空的企業不多,這種情況下投機盤就在裡面呼風喚雨,臨近交割的時候交易所壓力就很大,確保平穩多空都平掉而不希望多殺空或者空殺多這種極端情況
⑦ 臨近交割月,期貨的價格變化有什麼特點
臨近交割月,波動一般是越來越大,不過沒有絕對的
假設空方沒有移倉,那麼就會現貨交割或者現金交割
可以通過期貨軟體或者交易所官網查看多空持倉
⑧ 商品期貨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幾號
商品期貨品種不一樣,交割時間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商品期貨是在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
一、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
1、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2、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二、不同的品種是有差別的,有的品種交割日期是一天,有的是幾天,主要品種的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期如下:
1、銅、鋅、鋁、天然橡膠、鋼材、黃金。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2、燃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3、白糖、棉花、PTA、菜籽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
4、大豆1號、大豆2號、豆粕、豆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分別為後(注意)七日、第三日、第四日。
5、L、玉米、PVC、棕櫚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分別為第二個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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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期貨交割流程:
一、賣方交割流程。
1、賣方交割流程:
交割預報——貨物入庫(交割倉庫驗收)——交割倉庫或指定質檢機構檢驗——交割倉庫開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注冊——到交易所交倉單——參與交割,獲得貨款和開具增值稅發票。
2、如在廠庫標准倉單注冊,則從上述流程中「交割倉庫開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開始交割流程。
3、賣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閉市以前完成標准倉單注冊,並將倉單交到交易所,否則即判定為違約。滾動交割時,賣方在交收日結算後拿到80%貨款,餘款在提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結清。一次性交割時,賣方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後拿到80%貨款,餘款在提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結清。
二、買方交割流程。
1、買方交割基本流程:
交貨款—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注銷標准倉單,領取《提貨通知單》—憑《提貨通知單》到交割倉庫辦理出庫手續—商品出庫。
2、滾動交割時,買方必須在交收日結算前將足額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一次性交割時,買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前將足額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
3、滾動交割時,客戶在交收日結算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一次性交割時,客戶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