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貨套期業務所得
① 國際會計 現金流量套期 計入權益部分要不要調整資產的張某價值
風險規避和價格發現是期貨市場兩大功能。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市場體系的不斷完善,企業利用期貨進行商品價格風險管理的需求越來越強烈。同時,隨著我國商品生產和貿易量在世界經濟中的比重日益增加,中國商品市場取得全球市場定價權的需求也更加迫切。
現行《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保值》(以下簡稱24號准則)於2006年發布,對於規范企業套期會計處理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近年來,隨著大宗商品價格波動日益劇烈,更多企業涉足商品期貨套期業務,企業普遍反映現行24號准則所規定的套期會計與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相脫節、應用門檻高、處理復雜,往往難以採用,從而造成期貨損益不能與現貨公允價值變動實現對沖,企業參與期貨交易反而加劇了損益波動性,其開展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的積極性受到一定影響,進而可能影響期貨市場發展和我國在商品定價權中的地位。對此,包括從事商品期貨的企業、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等在內的期貨業界以及相關監管部門反映強烈,迫切希望對現行套期會計予以改進,降低企業運用套期會計成本,放寬套期會計門檻,促進更多企業參與商品期貨交易。
我國24號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IAS39)中的套期會計規定相趨同,其面臨的問題同樣也是國際會計准則面臨的問題。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IASB)在近年來的金融工具准則修訂項目中,對套期會計予以了大幅改進,於2013年11月發布了修訂後的一般套期會計規定,並作為2014年7月最終發布的《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第9號——金融工具》(IFRS 9)的組成部分。IFRS 9降低了套期會計運用門檻,更加緊密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允許在2018年1月1日(生效日期)前提前採用,經在我國有代表性的企業測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我國企業從事商品期貨業務當前面臨的問題。因此,期貨業界紛紛呼籲:盡快引入IFRS9規定,為我國商品期貨市場的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環境。
如果要從根本上解決套期會計問題,需要根據IFRS 9全面修訂我國24號准則。然而,這將牽涉到金融項目,需要與《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修訂與實施同步進行。在2018年IFRS 9強制生效以前,我國企業及金融機構難以做好幾項金融工具新准則的實施准備。因此,直接修訂24號准則意味著商品期貨業界提出的問題最早要到2018年或以後才能得到解決,而目前商品期貨業界對於改進現行套期會計規定的需求十分急迫。鑒於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相對簡單,無需考慮各種復雜情況而作出繁瑣的規定,財政部確定了先行制定《暫行規定》的思路。目的就是把國際上的這一利好的改進內容先引入到國內企業商品期貨套期業務上去,讓我國從事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的企業先獲益,以回應社會相關方面關於改進商品期貨套期會計的強烈呼籲和迫切需要,支持我國實體經濟和期貨市場發展。
問:請介紹制定《暫行規定》的過程。
答:《暫行規定》的制定歷經了前期研究、模擬測試、起草和徵求意見、修改完善四個階段。
前期研究階段。2012年初,在接到期貨行業的反映後,我們即深入企業和期貨交易所了解情況,開展前期研究工作。2013年11月,IASB發布一般套期修訂項目成果後,我們對其修訂內容進行了研究,分析和探討其對我國企業的適用性及其潛在影響。為進一步了解我國企業商品風險管理方法,2014年4月,我們聯合證監會會計部委託上海期貨交易所開展了有關課題研究,對當前我國企業商品期貨套期的類型、會計處理中面臨的問題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研究,從實務層面為《暫行規定》起草奠定了基礎。
模擬測試階段。為驗證IFRS 9規定對於我國企業商品期貨套期的適用性, 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我們組織開展了商品期貨套期業務會計核算測試工作。測試表明,IFRS 9有關規定能夠解決當前企業面臨的問題,核算結果更好地反映了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的影響。
起草和徵求意見階段。在上述工作基礎上,我們於2015年1月開始了徵求意見稿起草工作,於3月中旬形成草稿。之後聯合證監會會計部召開座談會,了解企業、期貨公司、期貨交易所和會計師事務所對於草稿結構及會計處理方法的意見,並進行了修改。此後又經過反復討論修改,形成徵求意見稿,於2015年5月29日印發公開徵求意見。
修改完善階段。徵求意見結束後,我們對收到的反饋意見逐份逐條進行了梳理分析,吸收合理意見對徵求意見稿進行了全面修改,並再次徵求了部分事務所和企業的意見,經內部充分討論和修改完善後定稿,履行會簽和報批程序後印發。
問:請介紹《暫行規定》的主要內容。
答:《暫行規定》包括九大部分,對套期會計的應用條件、會計處理原則、詳細賬務處理、列示與披露等做了較為全面的規定。
第一部分為適用范圍,明確了《暫行規定》與現行24號准則的關系、《暫行規定》的適用范圍等。
第二部分為相關定義,對商品期貨套期、套期關系、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確定承諾、預期交易、項目的組成部分、套期有效性、風險管理目標等需要在該規定中明確的專業術語進行了定義。
第三部分為應用條件,規定了採用《暫行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對商品期貨套期業務進行處理所應具備的條件,包括如何指定合格的被套期項目、如何指定合格的套期工具、套期關系應當符合哪些套期有效性要求,以及以書面形式指定套期關系應載明的事項。
第四部分為會計處理原則,對公允價值套期和現金流量套期進行了界定,規定了套期期間、套期關系終止、後續期間等環節的會計處理原則,並對套期關系的評估、組合套期的運用等提供了詳細指引。
第五部分為會計科目設置,明確了企業按《暫行規定》對商品期貨套期業務進行處理應當設置和使用的會計科目。
第六部分為主要賬務處理,區別不同的套期類型、不同的被套期項目,針對不同的套期環節,全面規定了具體賬務處理。
第七部分為列示,規定了在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中如何列示商品期貨套期業務有關項目和金額。
第八部分為披露,明確了企業應當披露的與商品期貨套期業務有關的信息,並通過附表提供了相關量化信息的披露格式。
第九部分為實施與銜接,規定了《暫行規定》的施行日期以及新舊銜接辦法。
問:請問《暫行規定》相比現行24號准則主要有哪些方面的改進?
答:相對於現行24號准則,《暫行規定》對套期會計做了較大改進。其核心理念就是要讓套期會計更加緊密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使企業的商品價格風險管理活動能夠恰當地體現在財務報表中。按照這一理念,主要的改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擴大了可以被指定的被套期項目的范圍。允許將風險敞口的某一層級(例如庫存原油中最先實現銷售的100桶原油的價格風險)、某一風險成分(例如銅線價格中的銅基準價格風險)指定為被套期項目,也允許將風險總敞口、風險凈敞口指定為被套期項目。可以指定的被套期項目范圍的擴大能夠更好地適應企業的風險管理策略和目標,提高企業成功應用套期會計的可能性。
二是取消了80%-125%的套期高度有效性量化指標及回顧性評估要求,代之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更加註重預期有效性評估。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標準的重點是,要求被套期項目和套期工具之間應當具有經濟關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而產生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預期隨著相同基礎變數或經濟上相關的類似基礎變數變動發生方向相反的變動。對套期高度有效性量化指標以及回顧性評估要求的撤銷,降低了企業運用套期會計的門檻,減少了企業運用套期會計的成本和工作量,並有助於在財務報表中更加恰當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
三是引入靈活的套期關系「再平衡」機制。要求當套期比率不再反映被套期項目和套期工具所含風險的平衡,但指定該套期關系的風險管理目標並沒有改變時,企業應當通過調整套期比率來滿足套期有效性要求(即「再平衡」),從而延續套期關系,而不必如24號准則所要求先終止再重新指定套期關系。「再平衡」機制的引入更加適應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的實務,簡化了企業的會計處理,減輕了工作量。
四是對列示和披露做出了更為明確、詳細的規定。一方面,明確規定了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相關的項目和金額如何在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中列示。另一方面,要求企業充分披露商品期貨套期業務風險管理活動有關的信息,幫助報表使用者從總體上理解企業商品期貨套期業務風險管理目標、過程和預期效果。同時,對於定量信息披露設計了表格樣式(附表),便於企業理解和操作。
五是區別公允價值套期和現金流量套期兩種不同的套期類型,區別存貨、采購商品的確定承諾、銷售商品的確定承諾、預期商品采購、預期商品銷售等不同的被套期項目,針對指定套期關系、套期關系存續期間、套期關系終止、後續處理等不同環節,全面規定了具體賬務處理,更加方便企業理解、掌握和操作。
問:請問印發施行《暫行規定》與修訂24號准則的關系如何?選擇執行《暫行規定》的企業未來執行修訂後的24號准則時會不會面臨會計政策的重大調整?
答:首先,印發《暫行規定》後,我們將抓緊對24號准則進行修訂。修訂後的24號准則實施同時,《暫行規定》將廢止。其次,《暫行規定》引入了IFRS 9中適用於商品期貨套期會計的規定,在核心原則和內容上與IFRS 9保持了實質趨同。未來修訂的24號准則也將保持與IFRS 9中套期會計規定的實質趨同。因此,執行《暫行規定》的企業在未來執行修訂後的24號准則時不會面臨會計政策的重大調整。
問:請問《暫行規定》與現行24號准則的關系如何?如何理解《暫行規定》的適用范圍?
答:《暫行規定》印發後,現行24號准則仍然有效。之所以這樣安排,基於兩個考慮:一是《暫行規定》只規范商品期貨套期業務,而24號准則規范所有的套期業務,《暫行規定》在范圍上無法替代24號准則。二是保持國際趨同的考慮。IFRS9允許在其生效日(2018年1月1日)後的長時間內(宏觀套期項目完成前),採用IFRS9的企業仍然可以選擇適用原來的套期會計規定(即IAS39中的套期會計規定),這意味著IAS39中的套期會計規定將保持有效直至宏觀套期項目完成。
在《暫行規定》的適用范圍方面,企業應當把握以下幾點:
一是《暫行規定》僅適用於採用商品期貨合約為套期工具,對企業現貨經營中的商品價格風險進行套期的業務。
二是企業開展商品期貨套期業務,可以選擇執行《暫行規定》,也可以選擇繼續執行24號准則。這樣的安排除了如前所述保持國際趨同的考慮,還考慮了A+H股上市公司的現實情況。對於從事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的A+H股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在A股財務報告中選擇繼續執行24號准則,而確保A股財務報告和H股財務報告不因此產生差異。
三是如果企業選擇執行《暫行規定》,應當對所有的商品期貨套期業務都執行《暫行規定》,不得對一部分商品期貨套期業務執行《暫行規定》,對另一部分商品期貨套期業務執行24號准則。此外,如果企業選擇執行《暫行規定》,應當執行《暫行規定》的所有適用條款,不得繼續執行24號准則的規定以及《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中有關套期保值的相關披露規定。
四是無論企業選擇執行《暫行規定》還是選擇繼續執行24號准則,在套期會計方法可選擇性上並未發生變化。即對於符合應用條件的商品期貨套期業務,企業可以選擇採用套期會計方法進行處理,也可以選擇不採用套期會計方法,而按照其他會計准則進行處理。
問:請問對於既開展商品期貨套期業務,又開展其他種類套期業務的企業,由於分別採用《暫行規定》和24號准則的套期會計模型,是否將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信息的內在一致性和可比性?
答:《暫行規定》已經確保在套期會計類型、會計科目使用、賬務處理原則及方法等方面與24號准則保持一致。因此對於該類企業而言,不同套期業務適用不同的套期會計模型,只是主要在應用條件上存在不同(實質是將使更多的企業可以在商品期貨套期業務上應用套期會計方法),而對於該項不同,企業可以在報表附註中進行充分披露。套期會計為企業可以選擇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以及可以選擇採用《暫行規定》或24號准則的政策也有助於緩解上述問題。此外,上述問題僅為24號准則修訂出台前的過渡期內暫時存在且不可避免的問題,新准則實施後,該問題將自動解決。
問:財政部對貫徹實施《暫行規定》有哪些要求?
答:《暫行規定》將為更多的從事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的企業運用套期會計、有效應對當前商品價格劇烈波動風險、更好地在財務報表中反映商品價格風險管理活動創造條件。相對於現行24號准則,《暫行規定》在降低套期會計應用門檻和復雜性的同時,也對被套期項目的指定、套期關系的評估、套期關系指定文件的編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將可能對企業商品價格風險管理活動及相關內控流程等產生影響。
從事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的企業要充分認識《暫行規定》發布實施的重要意義,加強內部財會、風險管理等部門的學習培訓,預先評估其影響,做出是否執行《暫行規定》的合理決策。如果決定執行《暫行規定》,應當加強內部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深入研究,提前規劃,做好內控流程、信息系統調整等方面的准備,切實貫徹實施好《暫行規定》的各項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應當做好必要的培訓、監督和指導工作。
② 企業買期貨所得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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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期貨業務
⒈期貨會員資格投資
⑴取得基本席位
①交納會員資格費時取得
借:長期股權投資–期貨會員資格投資
貸:銀行存款
②申請退會、轉讓或被取消會員資格,年末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期貨會員資格投資
⑵取得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
①交納席位佔用費時
借:應收席位費
貸:銀行存款
②退還席位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席位費
⒉支付年會費
企業交納年會費時
借:管理費用–期貨年會費
貸:銀行存款
⒊商品期貨交易
⑴交納初始或追加保證金時
借:期貨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註:劃回保證金時作相反分錄
⑵提交質押品
①提交質押品劃入保證金時
借:期貨保證金
貸:其他應付款–質押保證金
②收到退還的質押品
借:其他應付款–質押保證金
貸:期貨保證金
③處置質押品
i質押品為國債
借:其他應付款–質押保證金
期貨保證金
貸:長期債權投資∕短期投資
投資收益
ii質押品為倉單
借:其他應付款–質押保證金
期貨保證金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增–銷
同時結轉倉單成本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物資采購
⑶開新倉、對沖平倉、實物交割
①開新倉,因在交易前已交納了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作為交易的准備金,故可不作會計處理
②對沖平倉
i實現平倉盈利時
借:期貨保證金
貸:期貨損益
ii實現平倉虧損作相反分錄
註:如平倉盈利是由會員或客戶違規而強制平倉的,不劃歸會員或客戶,平倉虧損則由客戶或會員承擔;如因國家政策變化及連續漲、跌停板而強制平倉的,其平倉盈利劃歸會員或客戶所有。
③實物交割
I對倉平沖,處理同上
II實物交割
i企業被確認為買方
借:物資采購
應交稅金–增–進
貸:期貨保證金
註:實際交割款並不一定等於期貨合約到期日平倉價款
ii企業被確認為賣方
借:期貨保證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增–銷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註:在實物交割中企業收到違約罰款收入
借:期貨保證金
貸:營業外收入
如是因企業責任而支付的罰款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
貸:期貨保證金
⑷支付交易手續費
借:期貨損益
貸:期貨保證金
註:手續費包括開倉、平倉和交割手續費。
4、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
⑴企業開倉建立套期保值頭寸追加套期保值合約保證金時
借:期貨保證金-套保合約
貸:期貨保證金-非套保合約、銀行存款
⑵現貨交易尚未完成,套期保值合約已經平倉的會計處理
①平倉盈利
借:期貨保證金-套保合約
貸:遞延套保損益
註:若是虧損,則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同時,結轉其佔用的保證金
借:期貨保證金-非套保合約
貸:期貨保證金-套保合約
②企業套期保值合約在交易或交割時的手續費
借:遞延套保損益
貸:期貨保證金-套保合約
③套期保值合約了結,將套期保值合約實現的盈虧與被套期保值業務的成本相配比,沖減或增加被套期保值業務的成本
借:遞延套保損益
貸:物資采購、庫存商品
若套期保值合約實現虧損,則作相反的分錄。
⑶如果現貨交易已經完成,套期保值合約必須立即平倉,並按上述方法進行核算。
商品期貨交易分為套期保值業務和非套期保值業務。套期保值是指迴避現貨價格風險為目的的期貨交易行為。
例:假設某企業為糧食加工企業,預計2000年4月份需要綠豆原料300噸。目前是2000年2月份,綠豆現貨價格為每噸2500元左右,預計4月份綠豆價格將往上升。但企業目前因現金短缺,無法購入綠豆;因而採用套期保值交易來迴避現貨價格風險。
2000年2月1日,開新倉買入300噸綠豆期貨合約,每噸2500元,按5%支付保證金,建立套期保值頭寸:
借:期貨保證金-套保合約37500
貸:期貨保證金-非套保合約 37500
2000年3月3日,賣出平倉,實現盈利45000
借:期貨保證金-套保合約45000
*300)
貸:遞延套保損益 45000
同時轉回套保上的保證金:
借:期貨保證金- 非套保合約 82500
貸:期貨保證金-套保合約 82500
2000年4月1日購入現貨綠豆300噸,每噸2600元:
借:庫存商品-綠豆780000
應交稅金-增101400
貸:銀行存款 881400
同時轉出遞延套保損益
借:遞延套保損益 45000
貸:庫存商品 45000
因此,將遞延套保損益與成本配比後,300噸綠豆的成本為735000元,每噸成本為2450元,從而實現了迴避現貨價格風險的目的。
③ 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是什麼業務
期貨市場基本的經濟功能之一就是提供價格風險的管理機制。為了避免價格風險,最常用的手段便是套期保值。期貨交易存在的基本目的是將生產者和用戶某項商品的風險轉移給投機商(期貨交易商)。當現貨商利用期貨市場來抵消現貨市場中價格的反向運動時,這個過程就叫套期保值。
套期保值(Hedging)又譯作「對沖交易」或「海琴」等。它的基本做法就是買進或賣出與現貨市場交易數量相當,但交易地位相反的商品期貨合約,以期在未來某一時間通過賣出或買進相同的期貨合約,對沖平倉,結清期貨交易帶來的盈利或虧損,以此來補償或抵消現貨市場價格變動所帶來的實際價格風險或利益,使交易者的經濟收益穩定在一定的水平。
在從生產、加工、貯存到銷售的全過程中,商品價格總是不斷發生波動,且變動趨勢難以預測,因此,在商品生產和流通過程的每一個環節上都可能出現因價格波動而帶來的風險。所以,不論對處於哪一環節的經濟活動的參與者來說,套期保值都是一種能夠有效地保護其自身經濟利益的方法。
套期保值之所以能夠避免價格風險,其基本原理在於:
第一,期貨交易過程中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盡管變動幅度不會完全一致,但變動的趨勢基本一致。即當特定商品的現貨價格趨於上漲時,其期貨價格也趨於上漲,反之亦然。這是因為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雖然是兩個各自分開的不同市場,但對於特定的商品來說,其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主要的影響因素是相同的。這樣,引起現貨市場價格的漲跌,就同樣會影響到期貨市場價格同向的漲跌。套期保值者就可以通過在期貨市場上做與現貨市場相反的交易來達到保值的功能,使價格穩定在一個目標水平上。
第二,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不僅變動的趨勢相同,而且,到合約期滿時,兩者將大致相等或合二為一。這是因為,期貨價格通常高於現貨價格,在期貨價格中包含有貯藏該項商品直至交割曰為止的一切費用,當合約接近於交割曰時,這些費用會逐漸減少乃至完全消失,這樣,兩者價格的決定因素實際上已經幾乎相同了。這就是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的市場走勢趨同性原理。
當然,期貨市場畢竟是不同於現貨市場的獨立市場,它還會受一些其他因素的影響,因而,期貨價格的波動時間與波動幅度不一定與現貨價格完全一致,加之期貨市場上有規定的交易單位,兩個市場操作的數量往往不盡相等,這些就意味著套期保值者在沖銷盈虧時,有可能獲得額外的利潤或虧損,從而使他的交易行為仍然具有一定的風險。因此,套期保值也不是件一勞永逸的事情。
§5.2 套期保值的類型
按照在期貨市場上所持的頭寸,套期保值又分為賣方套期保值和買方套期保值。賣出套期保值(賣期保值)是套期保值者首先賣出期貨合約即賣空,持有空頭頭寸,以保護他在現貨市場中的多頭頭寸,旨在避免價格下跌的風險,通常為農場主、礦業主等生產者和經營者所採用。買入套期保值(買期保值)是套期保值者首先買進期貨合約即買空,持有多頭頭寸,以保障他在現貨市場的空頭頭寸,旨在避免價格上漲的風險,通常為加工商、製造業者和經營者所採用。
套期保值指在期貨市場中持有與現貨市場相反的頭寸。換句話說,如果一位現貨商在現貨市場中擁有或將要擁有一種商品,他將通過在期貨市場中賣出等量的商品合約來套期保值。賣出套期保值能使現貨商所擁有的存貨的價值大致保持不變。如果在商品持有期商品價格下跌,商品持有者將在現貨市場中虧錢;可是,他作為期貨市場中該商品的賣主,能從同樣的價格下降中獲利,從而彌補了現貨市場的損失。盈利和損失相互抵消使該現貨商所持有的商品的凈價格與商品原有價值非常接近。
同樣,如果商品價格上升,商品持有者在現貨市場中盈利而在期貨市場中虧錢,也能讓存貨的凈價值保侍固定不變。
買入套期保值為那些想在未來某時期購買一種商品而又想避開可能的價格上漲的現貨商所採用。這些人被稱為是現貨市場的空頭(他或她現時缺少商品,將在期貨市場中成為多頭即買方),如果價格上漲,他或她將為商品支付更多資金但同時能在期貨市場中賺等量的錢而抵消了在現貨市場中的損失。如果價格下降,在現貨市場中能以更便宜價格買下商品,但這一優勢被期貨市場中的損失抵消了。
這樣,套期保值不僅能防止價格反向運動帶來的可能損失,也失去了因價格正向運動帶來意外收益的可能性。但對謹慎的現貨商來說,這種潛在收益的風險太大了,最好是轉移給投機商。
④ 公允價值套期和現金流量套期會計處理有何不同
您好,
(1)處理原則不同。公允價值套期改變了被套期項目的會計處理,現金流量套期改變了套期工具的會計處理,從而使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的利得或損失在同一期間配比,反映出套期會計的實際抵銷結果。
公允價值套期會計按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被套期項目的賬面價值的原則處理。而現金流量套期會計,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損失分為有效部分和無效部分分別進行會計處理。待到被套期項目影響企業損益的相同期間時,將所有者權益部分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在預期交易的套期後導致確認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時,現金流量套期會計確實也可能影響被套期項目所產生的負債或資產的賬面價值。
(2)套期工具的會計核算不同。公允價值套期下的套期工具以公允價值為計量基礎,相關損益在當期損益中確認。而在現金流量套期中,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於有效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並單列項目反映;無效套期的部分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即公允價值套期下的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損失不遞延;而在現金流量套期下的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損失(有效部分)予以遞延,先計入所有者權益後轉入損益。
(3)被套期項目的會計核算不同。公允價值套期下的被套期項目要以公允價值調整其賬面價值,相關損益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現金流量套期主要適用於預期交易,對於被套期項目是預期交易,且導致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確認的,不進行基差調整。但對預期交易導致後來確認一項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的,允許企業選擇是否進行基差調整。
⑤ 企業投資期貨所得上什麼稅
企業做期貨套期保值屬於風險投資,這個收入應該是不收稅的,
⑥ 利用期貨進行套期保值出現凈盈利的話是徵收營業稅還是企業所得稅
公帳的話可以把公帳的報表合並進企業經營盈虧中,每年都根據總賬計算稅收。前提你的期貨頭寸是保值頭寸,如果是投機頭寸的話是要徵收25%的盈利稅的。這個有專門的套期保值的會計手冊可以查閱如何入賬。
私帳套保的話就不必考慮這方面,不過頭寸方向需要人為判斷,這個會直接影響到年終的繳稅情況。另外也不能交割。可以考慮弄個公帳備用。這就看你們老闆的意思了。呵呵
⑦ 管理學課程論文選題參考
學術堂整理了二十個管理學課程論文題目,供你參考選擇:
1、新規下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的會計問題研究
2、互聯網金融模式問題研究
3、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選擇的研究
4、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實施效能提升的行政策略研究
5、我國商業銀行非利息收入結構對銀行的影響研究
6、我國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影響因素研究
7、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行為的比較研究
8、行業吸收能力差異如何影響中國OFDI的逆向技術溢出?
9、私募FOHF的投後管理方案設計
10、系統性偏度約束下的積極投資組合管理模型的研究
11、深圳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研究
12、跨國公司在華環境侵權的法律規制
13、ICSID框架下投資者訴權泛化問題探析
14、SD煤炭集團公司發展戰略研究
15、H煤礦區隊績效考核改進研究
16、SD公司煤炭產品營銷策略研究
17、Y公司煤炭產品營銷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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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黃金套期保值涉及哪些稅收問題
企業如果做的是賣出套期保值,合約到期交割的話,需要交納增值稅發票
單位從事貴金屬(黃金)套期保值業務,屬於貨物期貨,2009年度取得交易收益3萬多在投資收益核算。現在的問題是貨物期貨不進行實物交割,那麼是否即不上增值稅也不上營業稅?
文件依據:新修訂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
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貨物期貨不繳納營業稅。
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
《增值稅暫行條例》1、屬於征增值稅稅范圍的特殊項目(1)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應當徵收增值稅,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因此,套期保值僅是實物交割環節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