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財政部商品期貨
❶ 關於期貨會計處理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主要包括金屬期貨、農產品期貨、能源期貨等。商品期貨屬於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種。按照新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衍生工具不作為有效套期工具的,一般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核算,其主要賬務處理為:(1)向證券期貨經紀公司申請開立買賣賬戶,按存入的資金借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2)企業取得衍生工具時,按其公允價值借記「衍生工具」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3)資產負債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衍生工具」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4)衍生工具終止確認時,應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一、買入商品期貨合約會計處理 [例1]假設20x8年度A公司發生以下期貨投資業務:(1)11月1日向證券期貨經紀公司申請開立期貨買賣賬戶,存入資金20萬元:(2)11月2日買入大豆期貨20手,每手10噸,2000元/噸,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10%,交易手續費4元/手;(3)11月30 Ft結算價1970元/噸;(4)12月31 13將上述大豆期貨全部平倉,平倉成交價1950元/噸,交易手續費4元/手。則A公司的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1)11月1日向證券期貨經紀公司申請開立期貨買賣賬戶,存入資金20萬元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20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0 (2)11月2日買入大豆期貨20手,交納交易保證金40000元(20×10×2000×10%),交易手續費80元(20×4) 借:衍生工具——大豆期貨40000 投資收益 80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40080 (3)11月30日,大豆期貨合約虧損6000元[20×10×(2000-197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6000 貸:衍生工具——大豆期貨 6000 (4)12月31日,大豆期貨合約虧損4000元[20×10×(1970-195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000 貸:衍生工具——大豆期貨 4000 (5)12月31日,將上述大豆期貨全部平倉,並支付交易手續費4元/手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30000 貸:衍生工具——大豆期貨 30000 借,投資收益 80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80 借:投資收益 1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0000 二、賣出商品期貨合約會計處理 [例2]20×8年度B公司發生以下期貨投資業務:(1)11月1日向證券期貨經紀公司申請開立期貨買賣賬戶,存入資金50萬元;(2)11月2日,賣出銅期貨10手,每手20噸,19000元/噸,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10%,交易手續費為成交金額的4‰;(3)11月30日結算價18800元/噸;(4)12月31日將上述銅期貨全部平倉,平倉成交價18500元/噸,交易手續費為成交金額的4%。則B公司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1)11月1日向證券期貨經紀公司申請開立期貨買賣賬戶,存人資金50萬元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500000 貸:銀行存款 500000 (2)11月2日賣出銅期貨10手,交納交易保證金380000元(10×20×19000×10%),交易手續費15200元(10×20×19000×4%) 借:衍生工具——銅期貨 380000 投資收益 152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395200 (3)11月30日,銅期貨合約盈利40000元[10×20×(19000-18800)] 借:衍生工具——銅期貨 4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0000 (4)12月31日,銅期貨合約盈利 60000元[10×20×(18800-18500)] 借:衍生工具——銅期貨 6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60000 (5)12月31日,將上述銅期貨全部平倉,並按成交金額的4%支付交易手續費14800元(10×20×18500×4%)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480000 貸:衍生工具——銅期貨 480000 借:投資收益 148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1480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00000 貸:投資收益 100000
❷ 什麼是期貨保稅交割 期貨保稅交割具有什麼意義
期貨保稅交割定義是指以保稅監管區域或保稅倉庫內處於保稅監管狀態的合約所載商品作為交割的標的物進行實物交割。簡單講,保持現有交易規則體系不變,保持完稅貨物進行實物交割不變,在交割環節,新增保稅貨物進行實物交割。原來進口的貨物需要進口報關後才能進入交割,開展保稅交割後,保稅貨物利用保稅倉庫在完成進口報關前就可以進入交割環節,不必先行辦理報關手續、繳納進口關稅和相關稅費。期貨保稅交割的意義一是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是促進期貨市場資源配置功能輻射范圍逐步擴大至國際市場過程中的重要一步,有利於形成國際物流中心、航運中心,提高我國的國際市場影響力;二是開展期貨保稅交割將大幅提升我國期貨市場的價格影響力和國際話語權,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有力推手;三是開展期貨保稅交割將有利於將國際資源納入期貨市場,便於實物交割,對我國期貨市場穩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四是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是探索我國期貨市場國際化、增強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手段,能為我國期貨市場走向全球化積累經驗。期貨保稅交割的政策背景經過近20年發展,我國期貨市場已經在國內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然而在國際市場、國際貿易中的定價地位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經過幾年來的努力,期貨保稅交割被列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重要工作之一。關於期貨保稅交割國家已出台哪些政策2010年10月21日,《海關總署關於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試點的批復》(署加函【2010】460號)。2010年12月6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上海期貨交易所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有關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08號)。12月13日中國證監會證監函【2010】448號正式批復上海期貨交易所可以開展期貨保稅交割試點。
❸ 期貨盈虧如何計算
國內的期貨品種交易單位一般為5噸/手或者10噸/手,大豆是10噸/手。10手賺:(4020-4000)*10噸*10手-手續費。
當日結算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最後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後一位)。在實際計算時,下列特殊情形下的處理方式請注意:
(1)最後一小時因系統故障等原因導致交易中斷的,扣除中斷時間後向前取滿一小時視為最後一小時。
(2)合約最後一小時無成交的,以前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該時段仍無成交的,則再往前推一小時。以此類推。合約當日最後一筆成交距開盤時間不足一小時的,則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
(3)淺析財政部商品期貨擴展閱讀:
會計處理:
在財政部《商品期貨交易財務管理暫行規定》財商字[1997]44號文中,明確提出:「浮動盈虧,又稱持倉盈虧,是指按合約的初始成交價與結算日的結算價計算的潛在盈虧。」對浮動盈虧有如下規定:交易所「對會員的浮動盈虧,不得作為開新倉所需的保證金計算」。
期貨經紀機構「對客戶的浮動盈虧,應當按日調整客戶的保證金存款賬戶金額。對客戶的浮動盈利,不得作為開新倉所需的保證金計算」;而期貨投資企業「對尚未進行反向交易的已買入或賣出的期貨合約。
因期貨市場價格波動形成的浮動盈虧,企業應根據期貨經紀機構或期貨交易所出具的浮動盈虧清單和資金結算賬單調整保證金賬戶金額,相應地作為一種待處理財產損溢設專戶核算,不計入本期損益,但在年度財務報告中應予說明」,「不能將浮動虧損提前計入本期損益」。
❹ 期貨交易還要交增值稅嗎
貨物期貨交易要繳納增值稅。
貨物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期貨品種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幾大類。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規定,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應當繳納增值稅。
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納稅環節為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計稅依據為交割時的不含稅價格(不含增值稅的實際成交額),增值稅的納稅人為: 1、交割時採取由期貨交易所開具發票的,以期貨交易所為納稅人;2、交割時採取由供貨的會員單位直接將發票開給購貨會員單位的,以供貨會員單位為納稅人。
(4)淺析財政部商品期貨擴展閱讀
多數企業和個人從事貨物期貨交易僅是投機炒作,買進賣出博取差價,並沒有實物交割環節,在這種情況下,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投機是期貨市場中必不可少的一環,其經濟功能主要有如下幾點:
1、承擔價格風險。期貨投機者承擔了套期保值者力圖迴避和轉移的風險,使套期保值成為可能。
2、提高市場流動性。投機者頻繁地建立部位,對沖手中的合約,增加了期貨市場的交易量,這既使套期保值交易容易成交,又能減少交易者進出市場所可能引起的價格波動。
3、保持價格體系穩定。各期貨市場商品間價格和不同種商品間價格具有高度相關性。
4、形成合理的價格水平。投機者在價格處於較低平時買進期貨,使需求增加,導致價格上漲,在較高價格水平賣出期貨,使需求減少,使價格波動趨於平穩,從而形成合理的價格水平。
5、維護產業均衡。投機者在預期到未來供給短缺時,會推升遠期價格,給出供給方套期保值利潤,鼓勵產業擴大生產,彌補未來供給不足的風險,避免了真正短缺的出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貨物期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交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投機
❺ 要用它做期末論文,327國債期貨價格分析用的,有沒高手幫忙闡述一下(上漲、下降的原因。1000字左右。急)
國債327事件原因之深度分析
中證視點:強化中介責任 推進發行改革 鬆口氣 時未至 A股發行可向Facebook學什麼 山城裡的「麻辣會」 搶手的礦產信託 上交所1、管金生在最後交易日的臨收市前拋出700多萬口合約把合約價格打壓下去。但是在收市後所有未平倉的合約都要進行實物交割,他根本交割不了這么多國債。為什麼還要這么做?
事件猜測猜測:管金生在臨收市前拋出大量空單的目的有兩個:(1)促成協議平倉;(2)打壓國債期貨的價格,降低結算價格。所謂協議平倉,一般都是在多、空雙方都出現違規行為的情況下,監管者通過行政手段強制雙方平倉。協議平倉的原則一般是「賠者少賠,賺者少賺」。在327事件發生前,國債期貨市場上已經有過多次協議平倉,並且在327國債事件中多、空雙方都違規了,管金生當然不肯就這么束手就擒。於是乎,他就棋行險招,大拋空單,以造成更大的影響,使監管者和社會注意到該事件,並可能發現多、空雙方都違規的事實,從而迫使監管者再次行政干預,促成協議平倉。因為協議平倉時的價格一般是以收市日的結算價格為參照的。所以,如果大量拋單的兩個目的都達到的話,管金生就可能不僅減少了自己的損失,還能把多頭主力(中經開)也拉下水,以解心頭之恨。
金融背景當時期貨市場管理很亂,國債期貨是十分狂熱的。貼補率的博弈1994年,國內面臨兩位數的高通脹壓力,銀行儲蓄利率達到10%以上,固定利率的國債自然少人問津,當時公布的保值貼補率為8%,而且每月都不斷上升,到12月突破兩位數,受此刺激,「327」國債期貨的價格開始直線上漲。從1994年10月的110多元上漲到1995年初的140多元,上漲了20%多。
當時,國債期貨保證金的標準定在2.5%,也就是繳納250萬保證金可以做1億元市值的交易,20%以上的上漲幅度意味著在短短的三個月內,買入者已經有了相當於本金十餘倍的暴利!投資機構能日進千萬,欣喜若狂。當時有這樣一個插曲:某機構客戶代表上午打電話給公司本部,要求再想辦法籌資,趁行情如火如荼再做1000萬進去,但過了一小時後,該客戶電話再次打回本部,告訴那邊說:你那1000萬不用籌了,我這邊剛才已經賺出來了!「327」國債應該在1995年6月到期,它的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補貼率,每百元債券到期應兌付132元。與當時的銀行存款利息和通貨膨脹率相比,「327」的回報太低了。
內部傳言於是從1995年2月初開始,市場上開始傳聞財政部又將提高保值貼補率,「327」國債將會以148元兌付。面對傳聞,市場出現了急劇分化,權傾一時的國內證券界「教父」人物,時任萬國證券總裁管金生認為,宏觀調控三年的三大目標第一條就是治理居高不下的通貨膨脹,因此沒有可能再提高保值貼補率,而且財政部也沒有必要為此多支付10多億元的利息,使財政更加吃力。管金生的觀點代表了當時一批券商的看法,因此,他們把寶都押在做空上。
這個時候,中國經濟開發總公司開始進場堅定地做多,當時市場上絕大部分的中小散戶和部分機構也做多,他們的看法就是通貨膨脹短期內肯定是控制不住的,保值貼補肯定會漲,327國債的兌付價也會跟著漲。到當年的2月中旬,「誰是敵人,誰是朋友」,市場界限已經清楚的劃出來了:滿山遍野的散戶和中小機構,跟著「多頭司令」中經開做多;萬國證券和遼國發等一批機構做空。到2月23日,「327」合約每漲跌1元,萬國的賬面上就將浮動4億元的盈虧。有知情者後來評論說,其實這個時候,多空都已經沒有退路了,由對政策預期的差異變成了市場上的資金博弈。
法律手段法律手段不健全,缺乏法律法規約束。1994年11月22日,提高「327」國債利率消息剛面世,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國債期貨就出現了振幅為5元的行情,未引起注意,許多違規行為沒有得到及時、公正的處理。在「327」國債的前期交易中,萬國證券預期已經形成錯誤,當出現無法彌補的巨額賬面虧損時,乾脆以攪亂市場來收拾殘局。事發後第二天,上交所發出《關於加強國債期貨交易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中國證監會、財政部頒布了《國債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中國終於有了第一部具有中國性效力的國債期貨交易法規。但卻太晚了。
保證金規定不合理,炒作成本極低。「327」事件前,上交所規定客戶保證金比率是2.5%,深交所規定為1.5%,武漢交易中心規定是1%。保證金水平的設置是期貨風險控制的核心,用500元的保證金就能買賣2萬元的國債,這無疑是把操縱者潛在的盈利與風險放大了40倍。這樣偏低的保證金水平與國際通行標准相距甚遠,甚至不如國內當時商品期貨的保證金水平,無疑使市場投機成分更為加大,過度炒作難以避免。
缺乏規范管理和適當的預警監控體系。漲跌停板制度是國際期貨界通行的制度,而事發前上交所根本就沒有採取這種控制價格波動的基本手段,出現上下差價達4元的振幅,交易所沒有預警系統。當時中國國債的現券流通量很小,國債期貨某一品種的可持倉量應與現貨市場流通量之間保持合理的比例關系,並在電腦撮合系統中設置。從「327」合約在2月23日尾市出現大筆拋單的情況看,交易所顯然對每筆下單缺少實時監控,導致上千萬手空單在幾分鍾之內通過計算機撮合系統成交,擾亂了市場秩序,鑽了市場管理的空子。
管理漏洞管理漏洞,透支交易。中國證券期貨交易所以計算機自動撮合為主要交易方式,按「逐日盯市」方法來控制風險,而非「逐筆盯市」的清算制度,故不能杜絕透支交易。交易所無法用靜態的保證金和前一日的結算價格控制當日動態的價格波動,使得空方主力違規拋出千萬手合約的瘋狂行為得以實現。
監管職責監管職責不明確。中國的國債期貨交易最初是在地方政府的批准下推出的,《辦法》頒布前,中國一直沒有在法律上明確國債期貨的主要主管機構。財政部負責國債的發行並參與制定保值貼補率,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包括證券公司在內的金融機構的審批和例行管理,並制定和公布保值貼補率,證監會負責交易的監管,而各個交易組織者主要由地方政府直接監管。多頭監管導致監管效率的低下,甚至出現監管措施上的真空。
❻ 對於小企業會計准則下商品期貨如何會計處理
期貨套期保值的會計處理
財政部1997年印發的《企業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財會1997年51號),及以後施行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已被《企業會計制度》取代)附件《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規定》(以下將上述兩文件合稱為《規定》),對期貨業務的會計處理都作了規定。但是,近年來施行的《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卻都未涉及期貨業務,而且,筆者也未見1998年2月至今財政部有關於期貨業務會計處理的規范性文件印發,這正好與近幾年來期貨市場逐漸發展和成熟構成較大的反差。因此,現在研究期貨套期保值的會計處理,仍必須以上述《規定》為基礎。
一、科目設置和報表列示
(一)《規定》增設的科目
《規定》要求凡有商品期貨業務的企業,應增設以下總賬科目和明細科目:
1、「期貨保證金」科目,核算企業向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或期貨經紀機構(以下簡稱經紀所)交存和追加的用於辦理期貨業務的保證金。
2、「應收席位費」科目,核算企業為取得基本席位以外的席位而交納的席位佔用費。
3、「期貨損益」科目,核算企業在辦理期貨業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手續費、平倉盈虧和會員資格變動的損益。
期貨年會費及期貨業務違規、違約罰款,應分別在「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科目內單列明細科目反映,不列入期貨損益。
4、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中設置「期貨會員資格投資」明細科目。核算投資繳存和退回投資;繳存的金額與能夠退回的金額不一致時,差額記入「期貨損益」科目。
(二)尚需補設的科目
1、「待確認期貨盈虧」科目,核算按交易所或經紀所通知發生的持倉浮動盈虧。
2、「買入期貨合約」、「賣出期貨合約」、「期貨結算」科目。按照《規定》,企業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份數(手)、標的數量、金額都不在賬內核算,這樣做對期貨內部控制會帶來負面影響。為此,企業可增設以上三個科目,核算買入、賣出期貨合約的數量、種類和初始成交價格。
(三)報表列示
1、資產負債表:
(1)在「其他應收款」項目上設置「期貨保證金」和「應收席位費」項目,分別根據兩個同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在「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列示持倉合約的浮動盈虧。
(3)報表附註中,還應披露期貨會員資格投資、持倉合約浮動盈虧等內容和金額。
(4)設置買入、賣出期貨合約及期貨結算科目的企業,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將這幾個科目抵銷,不在表內反映,但在報表附註中應詳細披露持倉合約的種類、數量和初始成交金額。
2、利潤表(損益表):在「投資收益」項目下設置「期貨收益」項目。
3、現金流量表:期貨業務現金收付,均應作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列報。
套期保值——案例
(一)套期保值(hedge):就是買入(賣出)與現貨市場數量相當、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以期在未來某一時間通過賣出(買入)期貨合約來補償現貨市場價格變動所帶來的實際價格風險。
保值的類型最基本的又可分為買入套期保值和賣出套期保值。買入套期保值是指通過期貨市場買入期貨合約以防止因現貨價格上漲而遭受損失的行為;賣出套期保值則指通過期貨市場賣出期貨合約以防止因現貨價格下跌而造成損失的行為。
套期保值是期貨市場產生的原動力。無論是農產品期貨市場、還是金屬、能源期貨市場,其產生都是源於生產經營過程中面臨現貨價格劇烈波動而帶來風險時自發形成的買賣遠期合同的交易行為。這種遠期合約買賣的交易機制經過不斷完善,例如將合約標准化、引入對沖機制、建立保證金制度等,從而形成現代意義的期貨交易。企業通過期貨市場為生產經營買了保險,保證了生產經營活動的可持續發展。可以說,沒有套期保值,期貨市場也就不是期貨市場了。
實例: 牛市和熊市中的套期保值操作技巧
1、牛市中電銅生產商的套期保值交易
銅價處於漲勢之中,電銅生產商顯然很少會擔心產品的銷售風險,對於擁有礦山的生產商來說,價格的上漲對企業非常有利,企業可以在確保利潤的價格水平之上根據市場情況逐步在期貨市場進行賣出保值。但對於原料(銅精礦)不足的冶煉廠來說,會更多地擔心因原料價格上漲過快而削弱其產品獲利能力。
我國企業進口銅精礦,通常採用以下兩種慣用的貿易方式。
(1)「點價」
在這種貿易方式下,電銅生產商完全可以根據其需要,選擇合適的價格鎖定其生產成本。
(2)平均價
在這種貿易方式下,電銅生產商顯然會在銅價上漲的過程中面臨著較大的原料價格風險,企業為了規避這種風險,就需要通過期貨市場對其現貨市場上的貿易活動進行保值。
該套期保值交易過程可參見案例一:
某銅業公司1999年6月與國外某金屬集團公司簽定一份金屬含量為3000噸的銅精礦供應合同,合同除載明各項理化指標外,特別約定TC/RC為48/4.8,計價月為1999年12月,合同清算價為計價月LME(倫敦金屬交易所)三月銅平均結算價。
該公司在簽定合同後,擔心連續、大規模的限產活動可能會引發銅價的大幅上漲,因此決定對這筆精礦貿易進行套期保值。當時,LME三月銅期貨合約價為1380美元/噸。(後來銅價果然出現大幅上漲,到計價月時,LME 三月銅期貨合約價已漲至1880美元/噸,三月銅平均結算價為1810美元/噸。)
於是該公司在合同簽定後,立即以1380美元/噸的價格在期貨市場上買入3000噸期貨合約,(這意味著該公司所確定的銅精礦目標成本=1380-(48+4.8*22.5)=1224美元/噸)到計價月後,1810美元/噸清算價被確定的同時,(銅精礦價格=1810-(48+4.8*22.5)=1654美元/噸)該公司即在期貨市場上以1880美元/噸的價格,賣出平倉3000噸期貨合約。
表一
銅精礦 期貨合約
標成本價 1224美元/噸 買入開倉 1380美元/噸
實際支付價 1654美元/噸 賣出平倉 1880美元/噸
盈虧 虧損430美元/噸 盈虧 盈利500美元/噸
表一結果顯示,該銅業公司通過該買入套期保值交易,不僅有效地規避了因價格上漲給其帶來的風險損失,而且獲得了一定的利潤。
這里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電銅生產企業不僅可以作賣出套期保值,同樣也可以作買入套期保值。事實上,在牛市中,電銅生產企業的保值策略應該以買入保值為主。
但在這里,我們也提醒交易者應該注意到:本案例是將套期保值交易活動統一在同一個市場環境里(LME)。如果由於國內的某些政策限制,我們不得不在國內期貨市場上完成上述保值交易時,一定要考慮匯率因素對保值活動的影響。
2、熊市中電銅生產商的保值交易
(1) 對於自有礦山的企業來說,成本相對固定,銅價的下跌直接削弱企業的盈利能力,企業仍然必須在期貨市場進行賣出保值以減少損失;當出現極端的情況,銅價跌破企業的成本價乃至社會的平均成本價時,企業可以採取風險保值策略。
案例二:
在99年1季度後,國內銅價不僅跌破某銅業公司的最低成本線,而且國際銅價也跌破了人們公認的社會平均成本價(1480美元/噸),在這樣的市況面前,該公司判斷國際上大規模的限產活動必將會導致銅價的大幅上揚。基於這種判斷,該公司為減少虧損,決定開始採用「限售存庫」的營銷策略。 2個月後,該公司的庫存已接近2萬噸,而銅價並沒有出現他們所期盼的大幅上升。在這種背景條件下,公司的流動資金越來越困難。於是公司進一步採取了風險保值策略,首先他們在現貨市場上開始加大銷售庫存的力度,並每日在期貨市場上買入與現貨市場上所銷售庫存數量相等的遠期期貨合約,以保持其資源保有量不變。幾個月後,當期貨市場價格達到其預設的目標銷售價時,該公司立即將其買入的期貨合約全部平掉,從而使該公司有效地擺脫了虧損困境。
在這個案例中,該公司打破了「規避產品價格風險須用賣出套期保值」的常規,所以我們把這一套期保值交易作為一個特例提出,並把它歸結為風險套期保值。目的是想說明投資者在制訂套期保值方案時,不必拘泥於傳統模式。事實上,套期保值交易的方法與途徑也會在長期實踐中得到發展與豐富的。企業完全有理由根據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在具體的市場環境里制訂形式多樣的保證值策略。
但是,這里必須指出,這類保值交易畢竟是在特殊市場背景條件下產生的,企業在套用時必須要謹慎,必須要考慮市場環境的判斷依據是否充分;企業抗風險資金的承受程度與周期是否充分等。
(2)對於來料冶煉的電銅生產商來說,銅價下跌時將很少考慮成本因素,即精礦的價格風險,而會更多地擔心其產品價格下降過快使其蒙受風險損失。因為在絕大部分情況下,企業在組織生產時,手上並不會握有定單。因此,他們必須考慮到利用期貨市場的避險功能將銷售風險轉移出去。
生產企業在進行這種保值交易時,其保值量往往是根據其庫存商品數量或計劃銷售數量來確定的,期貨合約的賣出價是根據其目標利潤確定的。
案例三:
某銅業公司在98年初根據資料分析,擔心銅價會有較大幅度的下跌。於是該公司決定按每月4000噸的計劃銷售量,對其產品——電銅進行套期保值交易。
該公司在期貨市場上分別以17450元/噸,17650元/噸,17850元/噸,18050元/噸,18250元/噸的價格賣出5,6,7,8,9月份期貨合約各4000噸。並且該公司將當時的現貨價格為17200元/噸作為其目標銷售價。
在進入二季度後,現貨銅價果然跌至16500元/噸,該公司按預定的交易策略,從4月1日起,對應其每周的實際銷售銷售量對5月份期貨合約進行買入平倉。到4月末的套期保值交易結果如下:
表二
時間 現貨市場 期貨市場
目標銷售價:17200(元/噸) 計劃銷售量:4000(噸) 5月份期貨合約賣出價17450(元/噸),合約數量4000(噸)
第一周 實際銷售量:1000噸 平均銷售價16500元/噸 銷售虧損70萬元 5月合約買入平倉量1000噸 平倉價16650元/噸 平倉盈利80萬元
第二周 實際銷售量1000噸 16450元/噸 銷售虧損75萬元 5月合約買入平倉量1000噸 平倉價16600元/噸 平倉盈利85萬元
第三周 實際銷售量1000噸 平均銷售價16400元/噸 銷售虧損80萬元 實際銷售量1000噸 平均銷售價16400元/噸 銷售虧損80萬元
第四周 實際銷售量1000噸 平均銷售價16400元/噸 銷售虧損80萬元 5月合約買入平倉量1000噸 平倉價16500元/噸 平倉盈利95萬元
累 計 累計銷售4000噸 累計銷售虧損305萬元 累計平倉4000噸 累計平倉盈利350萬元
根據上述結果,盈虧相抵並減去8萬元交易手續費後,還盈利37萬元。因此該公司實際實現的銷售價格為17290元/噸。這一結果表明該公司通過套期保值交易,有效地規避了銅價下跌所產生的經營風險,實現了該公司所希望的目標銷售價。
以後各月的交易過程同此,本文不再贅述。我們通過這個案例可以得出在熊市中電銅生產企業,在現有的投資市場條件下,應該以賣出套期保值為主。
3、牛市中銅加工企業的套期保值交易
加工企業在銅價上漲的過程中,他們進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出發點與銅生產企業是一樣的。他們同樣會認為最大的市場風險是來自於原料價格的上漲。於是,加工企業希望通過在期貨市場上先建立與現貨交易量相對應的多頭頭寸,來確定自己所預期的目標成本,這在前文已有闡述。
我們實際上可以這樣表述買入套期保值的應用條件,無論是生產企業,還是加工企業,如果當他們判斷市場風險是來自於原料價格風險時,企業將會使用買入套期保值的交易方式來規避風險。
4、熊市中銅加工企業的套期保值交易
在銅價下跌的過程中,銅加工企業同樣會較少考慮原料成本風險,而更多地關注其產品價格會隨原料價格的下跌而下跌,並進而削弱其產品的獲利能力。在這樣的市場風險面前,他們往往會通過商品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交易,以規避未來產品的價格風險。
案例四:
某電纜廠到98年底仍有庫存銅芯電纜3000噸,生產這批電纜的電銅成本平均價為18500元/噸,而這批電纜最低目標利潤的銷售價=銅價+2000元/噸。(正常利潤的銷售價=銅價+3000元/噸)而當時的電纜價格仍隨銅價的下跌而下跌,已跌至了20500元/噸,如果跌勢持續的話,該廠的庫存電纜將無法實現其最低目標利潤。於是該廠決定利用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當即在期貨市場上以17500元/噸的期貨價賣出3月期銅合約3000噸。
第一周周末清算時,該廠共銷售庫存電纜600噸,平均銷售價為20300元/噸,同時該廠又在期貨市場上以17250元/噸的期貨價格買入600噸期貨合約對所持期貨合約進行平倉。
第二周周末清算時,該廠又銷售庫存電纜700噸,平均銷售價為20000元/噸,同時該廠再在期貨市場上以16950元/噸的期貨價買入700噸期貨合約繼續對所持的期貨合約進行平倉。
第三周、第四周該廠分別以19900元/噸和19800元/噸的平均銷售價銷售庫存電纜800噸和900噸,並且分別在周末清算的同時,等量的在期貨市場上以16850元/噸和16750元/噸的價格在期貨市場上進行買入平倉。該套期保值交易的結果詳見下表。
表三
時間 現貨市場 期貨市場
庫存電纜3000噸 目標利潤銷售價20500元/噸 賣出期貨合約持倉3000噸 期貨合約價格17500元/噸
第一周 銷售庫存電纜600噸 銷售平均價20300元/噸 虧損12萬元 剩餘庫存電纜2400噸 買入平倉600噸 平倉價17250元/噸 盈利15萬元 剩餘空頭持倉2400噸
第二周 銷售庫存電纜700噸 銷售平均價20000元/噸 虧損35萬元 剩餘庫存電纜1700噸 買入平倉700噸 平倉價16950元/噸 盈利38.5萬元 剩餘空頭持倉1700元/噸
第三周 銷售庫存電纜800噸 銷售平均價19900元/噸 虧損48萬元 剩餘庫存電纜900噸 買入平倉800噸 平倉價16850元/噸 盈利52萬元 剩餘空頭持倉900噸
第四周 銷售庫存電纜900噸 銷售平均價19800元/噸 虧損63萬元 剩餘庫存電纜0 買入平倉900噸 平倉價16750元/噸 盈利67.5萬元 剩餘空頭持倉0
累 計 虧損158萬元 盈利173萬元
我們通過表三所顯示的結果,將盈虧相抵並去處交易成本6萬元後,該廠3000噸庫存電纜的實際銷售價格為20530元/噸,完全避免了產品價格下降所產生的風險損失。
我們可以這樣來表述賣出套期保值的應用條件,無論生產企業,還是加工企業,當他們判斷企業所面臨的市場風險是來自於產品價格風險時,企業將會選用賣出套期保值的交易方式來規避風險。
❼ 我想知道在會計准則以及財務部等部委頒布的准則中有沒有關於商品期貨的具體規定
這個問題我不會!
❽ 貨物期貨為什麼徵收增值稅,而不徵收營業稅了
期貨買賣 是指在期貨買賣 所內集中統一買賣期貨合約的買賣 活動。它的買賣 對象是規范 化的期貨合約。
一、增值稅從我國目前的期貨買賣 品種 來說,主要包括貨物期貨與非貨物期貨。
貨物期貨買賣 交納 增值稅,非貨物期貨買賣 交納 營業稅。 貨物期貨是目標 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期貨種類 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動力 產品等幾大類。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若干詳細 難題 的規則 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規則 ,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該當 交納 增值稅。 貨物期貨買賣 增值稅的征稅 環節為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計稅根據 為交割時的不含稅價錢 (不含增值稅的實踐 成交額),增值稅的征稅 人為: 1、交割時採取由期貨買賣 所開具發票的,以期貨買賣 所為征稅 人;2、交割時採取由供貨的會員單位直接將發票開給購貨會員單位的,以供貨會員單位為征稅 人。 多數企業和個人從事貨物期貨買賣 僅是投機炒作,買進賣出博取差價,並沒有實物交割環節,在這種狀況 下,不需要交納 增值稅。
二、營業稅 2019年新《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征稅 人的營業額為征稅 人提供給 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許 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營業稅暫行條例施行 細則》第十八條: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征稅 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 原《營業稅暫行條例施行 細則》第三條規則 :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有價證券或期貨,不徵收營業稅。」由此可見,在1994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原《營業稅暫行條例》及施行 細則執行期間,非金融企業進行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不需要交納 營業稅的。 相比原條例,金融商品買賣徵收營業稅擴展 了兩個范圍: 1、征稅 人不限於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金融商品也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稅; 2、征稅范圍不限於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還包括其他金融商品。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11號)第一條規則 :「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獲得 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也就是給予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進行金融商品買賣業務獲得 的收入予以免稅的優惠。這是關於 貨物期貨為什麼徵收增值稅,而不徵收營業稅了?的解答。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