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貨與商品期貨相同點
Ⅰ 金融現貨和金融期貨有什麼區別啊。
金融現貨和金融期貨主要有下面幾點區別:
1、屬性不同 現貨交易的標的是當前市面上已經存有的實際貨物,現貨電子交易,是將現有的貨物(現貨)通過電子商務的形式,在網上按照一定的標准通過集合競價來統一的撮合成交,商品貿易屬性大於金融屬性。
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保證金比例不同 期貨市場保證金比例在5%-10%左右,保證金比例較低,杠桿較大,同時放大了投資的風險與收益。現貨市場保證金通常在20%左右,特殊情況(連續漲跌停板,臨近交割等)會增加保證金,杠桿適中,風險適中。
3、交易合約不同 期貨交易的合約更偏工業用料,也有金融資產,而現貨交易的合約則包括農產品、中葯材、金屬等各種基礎用品。
4、交易基數不同 期貨市場的最小單位是手,一般情況下,每手合約代表10噸甚至更多的貨物,即期貨市場交易基數是以噸計算,門檻較高,而現貨電子交易市場最小單位是批,每批合約代表幾千克至幾百千克的貨物,即交易基數是以千克計算,門檻較低。
5、交易時間不同 現貨一般都有22小時交易,而期貨則只有9小時交易時間。
6、漲跌幅限制不同 期貨有漲跌幅限制,現貨沒有。國內的期貨沒有跟國際接軌,國際期貨交易時間段不同,現貨與國際接軌。
Ⅱ 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摘要】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是期貨的兩大類,近年來發展都較快。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有相同之處,但是也存在區別。正確認識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的區別,可以幫助人們更好的進行投資。下面就為您簡要介紹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的區別。
投資分紅保險劃算么?重疾分紅險,投資保障兩不誤! 1.金融期貨沒有實際的標的資產(如股指期貨等),而商品期貨交易的對象是具有實物形態的商品,例如,農產品、金屬等。
2.金融期貨的交割具有極大的便利性。商品期貨的交割比較復雜,除了對交割時間、地點、交割方式都有嚴格的規定以外,對交割等級也要進行嚴格劃分。而金融期貨的交割一般採取現金結算,因此要簡便得多。此外,即使有些金融期貨(如外匯期貨和債券期貨)發生實物交割,但由於這些產品具有同質性以及基本上不存在運輸成本。
3.有些金融期貨適用的到期日比商品期貨要長,美國政府長期國庫券的期貨合約有效期限可長達數年。商品期貨價格,尤其是農產品期貨價格受季節性因素的影響非常明顯。
4.持有成本不同。將期貨合約持有到期滿日所需的成本費用即持有成本,包括三項:貯存成本、運輸成本、融資成本。各種商品需要倉儲存放,需要倉儲費用,金融期貨合約不需要貯存費用。如果金融期貨的標的物存放在金融機構,則還有利息,例如,股票的股利、債券與外匯的利息等,有時這些利息會超出存放成本,產生持有收益(即負持有成本)。
5.金融期貨的交割價格盲區大大縮小。在商品期貨中,由於存在較大的交割成本,這些交割成本給多空雙方均帶來一定的損耗。在金融期貨中,由於不存在運輸成本和入庫出庫費,這種價格盲區就大大縮小了。
6.金融期貨中逼倉行情難以發生。在商品期貨中,有時會出現逼倉行情,它通常表現為期現價格存在較大的差異,並且超過了合理的范圍。更嚴重的逼倉是操縱者同時控制現貨和期貨。金融期貨中逼倉行情之所以難以發生,首先是因為金融現貨市場是一個龐大的市場,莊家不易操縱;其次是因為強大的期現套利力量的存在,他們將會埋葬那些企圖發動逼倉行情的莊家;最後,一些實行現金交割的金融期貨,期貨合約最後的交割價就是當時的現貨價,這等於是建立了一個強制收斂的保證制度。
慧擇提示:上述是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的主要區別,投資者需要分清。專家指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的最大區別是交易對象的不同,商品期貨的對象是具有實物形態的商品,而金融期貨的對象則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標的資產。
Ⅲ 金融期貨的區別
金融期貨和商品期貨的區別
金融期貨和商品期貨在交易機制、合約特徵、機構安排方面並無二致,但二者也有不一樣的地方:
第一,有些金融期貨沒有真實的標的資產(如股指期貨等),而商品期貨交易的對象是具有實物形態的商品,例如,農產品等;
第二,股價指數期貨在交割日以現金清算,利率期貨可以通過證券的轉讓清算,商品期貨則可以通過實物所有權的轉讓進行清算;
第三,金融期貨合約到期日都是標准化的,一般有到期日在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幾種。商品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根據商品特性的不同而不同;
第四,金融期貨適用的到期日比商品期貨要長,美國政府長期國庫券的期貨合約有效期限可長達數年;
第五,持有成本不同。將期貨合約持有到期滿日所需的成本費用即持有成本,包括三項:貯存成本、運輸成本、融資成本。各種商品需要倉儲存放,需要倉儲費用,金融期貨合約的標的物所需的貯存費用較低,有些如股指則甚至不需要貯存費用。如果金融期貨的標的物存放在金融機構,則還有利息,例如,股票的股利、外匯的利息等,有時這些利息會超出存放成本,產生持有收益(即負持有成本);
第六,投機性能不同。由於金融期貨市場對外部因素的反應比商品期貨更敏感,期貨價格的波動更頻繁、更大,因而比商品期貨具有更強的投機性。
金融期貨交易與金融現貨交易的區別
金融現貨如債券、股票是對某些特別標的物具有產權,而金融期貨是金融現貨的衍生品。現貨交易的發展和完善為金融期貨交易打下了基礎。同時,金融期貨交易也是現貨交易的延伸和補充。二者的差異主要有以下幾點:
1)交易目的不同
金融現貨買賣屬於產權轉移,而期貨交易則著眼於風險轉移和獲取合理或超額利潤,大部分金融期貨交易的目的不在於實際獲取現貨;
2)價格決定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採用一對一談判決定成交價格,而期貨交易必須集中在交易所里以公開拍賣競價的方式決定成交價格;
3)交易制度不同
主要有:現貨可以長期持有,而期貨則有期限的限制;期貨交易可以買空賣空,而現貨只能先買後賣;現貨交易是足額交易,而期貨交易是保證金交易,因而風險較高,另外,期貨交易價格波動受每日最大漲跌幅的限制;
4)交易的組織化程度不同
現貨交易的地點和時間沒有嚴格規定,期貨交易嚴格限制在交易大廳內進行,現貨交易信息分散,透明度低。而期貨交易比較集中,信息公開,透明度高;期貨交易有嚴格的交易程序和規則,具有比現貨市場更強的抗風險能力;
金融期貨交易與金融遠期合約交易的區別
金融期貨交易是在金融遠期合約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二者最大的共同點是均採用先成交,後交割的交易方式,但二者也有很大的區別。
1)指定交易所
期貨與遠期交易的第一項差別在於期貨必須在指定的交易所內交易,交易所必須能提供一個特定集中的場地。交易所也必須能規范客戶的定單在公平合理的交易價格下完成。期貨合約在交易廳內公開交易,交易所還必須保證讓當時的買賣價格能及時並廣泛傳播出去,使得期貨從交易的透明化中享受到交易的優點。而遠期市場組織較為鬆散,沒有交易所,也沒有集中交易地點,交易方式也不是集中式的;
2)合約標准化
金融期貨合約是符合交易所規定的標准化合約,對於交易的金融商品的品質、數量及到期日、交易時間、交割等級都有嚴格而詳盡的規定,而遠期合約對於交易商品的品質、數量、交割日期等,均由交易雙方自行決定,沒有固定的規格和標准;
3)保證金與逐日結算
遠期合約交易通常不交納保證金,合約到期後才結算盈虧。期貨交易則不同,必須在交易前交納合約金額的5%~10%為保征金,並由清算公司進行逐日結算,如有盈餘,可以支取,如有損失且賬面保證金低於維持水平時,必須及時補足,這是避免交易所信用危機的一項極為重要的安全措施;
4)頭寸的結束
結束期貨頭寸的方法有三種,第一,由對沖或反向操作結束原有頭寸,即買賣與原頭寸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第二,採用現金或現貨交割,第三,實行期貨轉現貨交易(EX-change--For--Physicals)。在期貨轉現貨交易中,兩位交易人承諾彼此交換現貨與以該現貨為標的的期貨合約。遠期交易由於是交易雙方依各自的需要而遠成的協議,因此,價格、數量、期限均無規格,倘若一方中途違約,通常不易找到第三者能無條件接替承受該權利須在義務,因此,違約一方只有提供額外的優惠條件要求解約或找到第三者接替承受原有的權利義務;
5)交易的參與者
遠期合約的參與者大多是專業化生產商、貿易商和金融機構,而期貨交易更具有大眾意義,市場的流動性和效率都很高。參與交易的可以是銀行、公司、財務機構、個人等;
Ⅳ 金融期貨和金融期權的共同點
1.都是衍生品
2.都是約定時間、地點交易一定數量的金融資產
3.都是為了規避市場變動而產生的風險
4.都是有標的物資產,如股票、商品、外匯、利率等
5.都屬於金融工程的范疇
Ⅳ 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都是錢,哈哈,根據合約不同,保證金比例不同,其他好像也沒什麼區別。
Ⅵ 分析期權與期貨交易的共同點和差異,並說明各有什麼優勢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力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力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力,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和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和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力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力的義務人。 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按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採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大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採用。
(2)看跌期權:l月1日,銅期貨的執行價格為1750 美元/噸,A買入這個權利.付出5美元;B賣出這個權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銅價跌至1 695美元/噸,看跌期權的價格漲至55美元。此時,A可採取兩個策略:
行使權利一一一A可以按1695美元/噸的中價從市場上買入銅,而以1 750美元/噸的價格賣給B,B必須接受,A從中獲利50美元(1750一1695一5),B損失50美元。
售出權利一一A可以55美元的價格售出看跌期權。A獲利50美元(55一5〕。
如果銅期貨價格上漲,A就會放棄這個權利而損失5美元,B則凈得5美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一是作為期權的買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權利而無義務。他的風險是有限的(虧損最大值為權利金),但在理論上獲利是無限的。二是作為期權的賣方(無論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只有義務而無權利,在理論上他的風險是無限的,但收益顯有限的(收益最大值為權利金)。三是期權的買方無需付出保證金,賣方則必須支付保證金以作為必須履行義務的財務擔保。
期權是適應國際上金融機構和企業等控制風險、鎖定成本的需要而出現的一種重要的避險衍生工具,199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授給了期權定價公式(布萊克-斯科爾斯公式)的發明人,這也說明國際經濟學界對於期權研究的重視。
期權合約的基本因素
所謂期權合約,是指期權買方向期權賣方支付了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獲得該的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約定的敲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商品期貨合約權利的一種標准化合約,期權合約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買方、賣方、權利金、敲定價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期權履約
期權的履約有以下三種情況
1 、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對沖的方式實施履約。
2 、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合約的方式履約(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敲定價格水平獲得一個相應的期貨部位)。
3 、任何期權到期不用,自動失效。如果期權是虛值,期權買方就不會行使期權,直到到期任期權失效。這樣,期權買方最多損失所交的權利金。
期權權利金
前已述及期權權利金,就是購買或售出期權合約的價格。對於期權買方來說,為了換取期權賦予買方一定的權利,他必須支付一筆權利金給期權賣方;對於期權的賣方來說,他賣出期權而承擔了必須履行期權合約的義務,為此他收取一筆權利金作為報酬。由於權利金是由買方負擔的,是買方在出現最不利的變動時所需承擔的最高損失金額,因此權利金也稱作 " 保險金 " 。
期權交易原理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果真上漲,便履行看漲期權,以低價獲得期貨多頭,然後按上漲的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獲得差價利潤,在彌補支付的權利金後還有盈作。如果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跌,則可放棄或低價轉讓看漲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權利金。看漲期權的買方之所以買入看漲期權,是因為通過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分析,認定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買入看漲期權,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一旦市場價格果真大幅度上漲,那麼,他將會因低價買進期貨而獲取較大的利潤,大於他買入期權所付的權利金數額,最終獲利,他也可以在市場以更高的權利金價格賣出該期權合約,從而對沖獲利。如果看漲期權買方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判斷不準確,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只有小幅度上漲,買方可履約或對沖,獲取一點利潤,彌補權利金支出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下跌,買方則不履約,其最大損失是支付的權利金數額。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關系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聯系。其聯系是:首先,兩者均是以買賣遠期標准化合約為特徵的交易;其次,在價格關繫上,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合約的敲定價格及權利金確定均有影響。一般來說,期權交易的敲定的價格是以期貨合約所確定的遠期買賣同類商品交割價為基礎,而兩者價格的差額又是權利金確定的重要依據;第三,期貨交易是期權交易的基礎交易的內容一般均為是否買賣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貨交易越發達,期權交易的開展就越具有基礎,因此,期貨市場發育成熟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的產生和開展創造了條件。期權交易的產生和發展又為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進行期貨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選擇的工具,從而擴大和豐富了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第四,期貨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進行實物交收。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做多做空,買方不一定要實際行使這個權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這個權利轉讓出去。賣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權買入者尚未行使權利前通過買入相同期權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擔的責任;第五,由於期權的標的物為期貨合約,因此期權履約時買賣雙方會得到相應的期貨部位。
期權交易的場所:
期權交易場所沒有需要特點場所,可以在期貨交易所內交易,也可以在專門的期權交易所內交易還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與股權有關的期權交易。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期權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期權交易所 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CBOE);歐洲最大期權交易所是歐洲期貨與期權交易所(Eurex)的前身為德意志期貨交易所(DTB)與瑞士期權與金融期貨交易所(Swiss Options & Financ ial Futures Exchange, SOFFEX);亞洲方面,韓國的期權市場發展迅速,並且其交易規模巨大,目前是全球期權發展最好的國家,中國香港地區以及中國台灣地區都有期權交易。國內方面,目前有包括鄭州商品交易所在內的幾家交易所已經對期權在中國大陸上市做出初步研究。
Ⅶ 期貨和金融期貨一樣么
期貨,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
商品,比如大豆,小麥,黃金,油等等
金融期貨,標的是金融指數,比如國內的IF股指期貨,香港的恆生指數期貨,美國的道瓊斯指數期貨等。
總的來說,商品是實體,有價值,所以很多品種走勢比較溫和,緩慢,(也有劇烈波動的,比如天膠)
金融期貨,是股票指數,是虛擬的,所以估值飄忽難定,100元的股票可以跌到1分錢,則指數也一樣。
所以相比起來,金融期貨風險大於商品期貨。
全手打,累死人。有不明白的可以追問。
Ⅷ 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的區別
商品期貨標的物為實體商品,做的是實體商品的價格漲跌;金融期貨的標的物是金融指數等虛擬數據,交割直接是以貨幣結算。
Ⅸ 金融期貨和期權的共同點與不同點
1、基礎資產不同 金融期貨的基礎資產少;金融期權基礎資產豐富,多;
2、交易者權利與義務不同 金融期貨的交易者權利與義務對稱;金融期權的交易者權利與義務不對稱,其中買方只有權利無義務,賣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利;
3、履約保證不同 金融期貨的買賣雙方均需要開立保證金帳戶;金融期權只有賣方開設保證金賬戶;
4、現金流轉不同 金融期貨不發生現金收付,每月現金結算;金融期權需要支付期權費;
5、盈虧特點不同 金融期貨雙方有潛在盈利和虧損,並且都是無限的;金融期權的買方盈利無限,虧損有限(期權費),賣方的盈利是有限,虧損是無限的;
6、套期保值效果不同 金融期貨更便宜更有效
相同點
都是在未來的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