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整個期貨市場風險監控的核心
㈠ 您好,我是通過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的面試,現在在政審階段。想知道這個單位做市場監控崗位的待遇如何
中國期貨交易的幾個發展階段:
1、起步探索階段(1988年至1993年)
我國期貨市場的起步探索階段可以追溯到20世紀80年代。1988年3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加快商業體制改革,積極發展各類批發市場貿易,探索期貨交易」,確定了在我國開展期貨市場研究的課題。同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體改委、商業部等部門根據中央領導的指示,組織力量開始進行期貨市場研究,並成立了期貨市場研究小組,系統地研究了國外期貨市場的歷史和現狀,並組織人員進行了考察,積累了大量有關期貨市場的理論知識,為中國建立期貨市場作了前期的理論准備和充足的可行性研究。
1990年10月,鄭州糧食批發市場經國務院批准正式成立,標志著中國商品期貨市場的誕生。鄭州糧食批發市場以現貨交易為基礎,同時引入期貨交易機制。1992年9月,我國第一家期貨經紀公司——廣東萬通期貨經紀公司成立。到1993年,由於認識上的偏差和利益的驅動,在缺乏統一管理的情況下,全國各地各部門紛紛創辦期貨交易所。至1993年下半年,全國各類期貨交易所達50多家,期貨經紀機構近千家。
我國期貨市場的盲目無序發展為期貨市場的後續發展埋下隱患:一方面,重復建設造成期貨交易所數量過多,上市品種重復設置,導致交易分散,期貨市場發現價格的功能難以發揮;另一方面,過度投機、操縱市場、交易欺詐等行為擾亂了市場秩序,惡性事件頻發,多次釀成系統風險。針對這一情況,從1993年開始,政府有關部門對期貨市場進行了全面的治理整頓。
2、治理整頓階段(1993年至1999年)
針對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局面,1993年11月,國務院發布《關於堅決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通知》,提出了「規范起步、加強立法、一切經過試驗和從嚴控制」的原則,拉開了第一輪治理整頓的序幕。在本次治理整頓中,清理前存在的50多家交易所中只有15家作為試點被保留下來,並根據要求進行會員制改造。1998年8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期貨市場的通知》,開始了第二輪治理整頓。1999年,我國期貨交易所再次精簡合並為3家,即鄭商所、大商所和上期所,期貨品種亦由35個降至12個。與此同時,期貨代理機構也得到了清理整頓。1995年底,330家期貨經紀公司經重新審核獲發《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混亂無序的市場局面得以顯著改善。1999年,期貨經紀公司的准入門檻提高,最低注冊資本金要求不得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此後,為了規范期貨市場行為,國務院及有關政府部門先後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1999年6月,國務院頒布《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與之配套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和《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相繼頒布實施,期貨市場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強。2000年12月,中期協正式成立,標志著中國期貨行業自律組織的誕生,將新的自律機制引入了我國期貨行業的監管體系。至此,規范發展成為中國期貨市場的主題。
3、規范發展階段(2000年至今)
進入21世紀,中國期貨市場正式步入平穩較快的規范發展階段。這一階段,期貨市場的規范化程度逐步提升,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新的期貨品種陸續推出,期貨交易量實現恢復性增長後連創新高,期貨市場服務產業和國民經濟的經驗也逐步積累。
同時,中國期貨市場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規范化,構建了期貨市場法律法規制度框架和風險防範化解機制,監管體制和法律法規體系不斷完善。由中國證監會的行政監督管理、中期協的行業自律管理和期貨交易所的自律管理構成的三級監管體制,對於形成和維護良好的期貨市場秩序起到了積極作用。一系列法律法規的相繼出台夯實了我國期貨市場的制度基礎,為期貨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6年5月,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成立,並於2015年4月更名為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作為期貨保證金的安全存管機構,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為有效降低保證金挪用風險、保證期貨交易資金安全以及維護期貨投資者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2006年9月,中金所在上海掛牌成立,並於2010年4月推出了滬深300指數期貨。中金所的成立和股票指數期貨的推出,對於豐富金融產品、完善資本市場體系、開辟更多投資渠道,以及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標志著我國期貨市場進入了商品期貨與金融期貨共同發展的新時期。
經過20多年的探索發展,我國期貨市場由無序走向成熟,逐步進入了健康穩定發展、經濟功能日益顯現的良性軌道,市場交易量迅速增長,交易規模日益擴大。根據中為市場數據統計整理,我國期貨市場成交額從1993年的5,521.99億元增長到2014年的2,919,866.59億元,增長527.77倍;期貨成交量從1993年的890.69萬手增長到2014年的250,581.87萬手,增長280.33倍。同時,我國期貨市場的國際影響力顯著增強,逐漸成長為全球最大的商品期貨交易市場和第一大農產品期貨交易市場,並在螺紋鋼、白銀、銅、黃金、動力煤、股指期貨以及眾多農產品等品種上保持較高的國際影響力。
㈡ 期貨市場風險巨大,一般個人投資者慎入,那麼期貨市場的風險表現為哪些方面
你好
所謂的期貨風險大,真是一種先入為主的誤解。期貨的杠桿並不是風險大的原因。不會用杠桿,濫用杠桿,過度使用杠桿才是風險大的真正原因。對於不善於控制風險的人來說,別說期貨了,股票風險也很大,p2p風險也很大,甚至買房都有風險。
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㈢ 什麼是期貨交易所的風險管理
交易所風險主要有2個來源,1個是監控執行力度,2是異常價格波動風險。
監控執行力度包括保證金制度、逐日盯市制度、當日無負債制度、最大持倉限制制度、大戶報告制度等。這一點可以看巴林銀行破產的案例。
異常價格波動風險,其中,大戶操縱和資金風險。
㈣ 期貨市場風險的構成
期貨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市場環境方面的風險、市場交易主體方面的風險、市場監管方面的風險。 股票指數期貨推出後將引起證券市場環境發生變化,而帶來各種不確定性。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
(1)市場過度投機的風險。
股指期貨推出的初衷是適應風險管理的需要,以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市場的過度投機,但在短期內難以改變交易者的投機心理和行為,指數期貨對交易者的吸引力主要來源於其損益的放大效應,一定程度上,指數期貨工具的引進有可能是相當於又引進了一種投機性更強的工具,因此有可能進一步擴大證券市場的投機氣氛。
(2)市場效率方面的風險。
市場效率理論認為:如果市場價格完全反應了所有當前可得的信息,那麼這個市場就是高效的強勢市場;如果少數人比廣大投資者擁有更多信息或更早得到信息並以此獲取暴利,那麼這個市場就是低效的弱勢市場。
(3)交易轉移的風險。
股指期貨因為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桿倍數高的特點,會吸引一部分純粹投機者或偏愛高風險的投資者由證券現貨市場轉向股指期貨市場,甚至產生交易轉移現象。市場的資金供應量是一定的,股指期貨推出的初期,對存量資金的分流可能沖擊股票現貨市場的交易。國外也有這樣的例子。如日本在1998年推出股指期貨後,指數期貨市場的成交額遠遠超過現貨市場,最高時曾達到現貨市場的10倍,而現貨市場的交易則日益清淡。
(4)流動性風險。
如果由於期貨合約設計不當,致使交投不活,就會造成有行無市的窘境。撇開其他因素,合約價值的高低,是直接影響指數期貨市場流動性的關鍵因素。一般而言,合約價值越高,流動性就越差。若合約價值過高,超過了市場大部分參與者的投資能力,就會把眾多參與者排除在市場之外;若合約價值過低,又勢必加大保值成本,影響投資者利用股指期貨避險的積極性。因此,合約價值的高低將影響其流動性。 在實際操作中,股票指數期貨按交易性質分為三大類:
一是套期保值交易;
二是套利交易;
三是投機交易。
相應地,有三種交易主體:套期保值者〔Hedger〕、套利者〔Arbitrageur〕和投機者〔Speculator〕。而參與交易的投資者包括證券發行商、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以及中小散戶投資者,投資者因參與不同性質的交易而不斷地進行角色轉換。雖然股票指數期貨最原始的推動力在於套期保值交易,但利用股票指數進行投機與套利交易是股票指數期貨迅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1)套期保值者面臨的風險。
參與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相當數量是希望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套期保值以規避風險的投資者。雖然開設股指期貨是為了向廣大投資者提供正常的風險規避渠道和靈活的操作工具,但套期保值交易成功是有前提條件的,即投資者所持有的股票現貨與股票指數的結構一致,或具有較強的相關關系。在實際操作中再高明的投資者也不可能完全做到這點,尤其是中小散戶投資者。如果投資者對期貨市場缺乏足夠的了解,套期保值就有可能失敗。
套期保值失敗主要源於錯誤的決策,其具體原因包括:
第一是套期保值者在現貨市場上需要保值的股票與期貨指數的成分結構不一致;
第二是對價格變動的趨勢預期錯誤,致使保值時機不恰當;
第三是資金管理不當,對期貨價格的大幅波動缺乏足夠的承受力,當期貨價格短期內朝不利方向變動時,投資者沒有足夠的保證金追加,被迫斬倉,致使保值計劃中途夭折。
(2)套利者面臨的風險。
套利是跨期現兩市的。根據股指期貨的定價原理,其價格是由無風險收益率和股票紅利決定的。從理論上講,如果套利者欲保值的股票結構與期貨指數存在較強的相關關系,則套利幾乎是無風險的。但獲取這種無風險的收益是有前提的:即套利者對理論期貨價格的估計正確。如果估計錯誤,套利就有風險。由於我國利率沒有市場化,公司分紅派息率不確定,並且,股票價格的變動在很大程度上也不是由股票的內在價值決定的,種種原因使得套利在技術上存在風險。
(3)投機者面臨的風險。
投機者面臨前面所講的三大風險:「杠桿作用」、「價格漲跌不具確定性」、「交易者自身因素」。簡單地說就是,投機者是處在一個不具確定性的市場中,任何風險在杠桿作用下都將放大了幾十倍,包括自身的一些因素。
投機交易在股指期貨交易成交量中往往占很大比重,香港期貨市場1999年市場調查表明:以投機盈利為主的交易佔了整個市場交易的74%〔避險佔17.5%,套利佔8.5%〕。期貨市場中,參與交易的資金流動快,期貨市場的價格波動一般比別的市場更為劇烈。 對股指期貨的監管依據不足,帶來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上變數較大,游戲規則的不確定性將蘊藏著巨大的風險。雖然這種風險不會時常出現,但在出現問題時,不可避免地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干預市場。
證券、期貨市場是由上市公司、證券經營機構、投資者及其它市場參與者組成,由證券、期貨交易所的有效組織而得以正常進行。在這一系列環節中,都應具有相應的法律規范。
㈤ 關於期貨風控員的問題
如何控制股指期貨市場的風險?
如何控制股指期貨市場的風險
從國外股指期貨風險事件如87年國際性股災、95年的霸菱事件及98年香港保衛戰來看,建立與完善股指期貨市場的風險管理制度至關重要。
一 股指期貨的風險特徵與類型
股指期貨市場的風險規模大、涉及面廣,具有放大性、復雜性與可預防性等特徵。股指期貨的風險成因主要有股指頻繁波動、保證金交易的杠桿效應、非理性投機及市場機制不健全等。股指期貨風險類型較為復雜,從風險是否可控的角度劃分,可分為不可控風險和可控風險;從交易環節可分為代理風險、流動性風險、強平風險與交割風險;從風險產生主體可分為交易所風險、經紀公司風險、客戶風險與政府風險,從投資者面臨財務風險又可分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運作風險與法律風險。下面我們著重從不可控風險和可控風險的角度對股指期貨風險管理進行分析。
二、股指期貨不可控風險的防範
不可控風險是指風險的產生與形成不能由風險的承擔者所控制,這類風險一般來自於股指期貨市場之外,對市場的相關主體可能產生影響。
(一)不可控風險的分類與成因:
不可控風險具體包括兩類:一類是宏觀環境變化的風險。這類風險是通過影響其他金融市場進而影響股指期貨市場而產生的。具體可分為不可抗力造成的風險、國際游資的沖擊以及由於政治、經濟和社會等因素產生的風險。這些因素的變動,影響投資者對價格的合理預期,特別是突發的或偶然事件的發生,會帶來很大的風險。另一類是政策性風險。影響股指期貨市場的政策是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於管理者對市場的認識與經驗。如果政策不合理、政策變動過頻或者政策發布缺乏透明度等,都可能在不同程度上對期貨市場的相關主體直接或間接地產生影響,造成不可預期的損失,進而引發風險。
(二)不可控風險的防範
雖然不可控風險可能出現在股指期貨市場,但其根源在期貨市場外部。只有從根本上改善國民經濟狀況,完善市場結構與法律制度,特別是金融體系,採取正確的政策指導,才能加以預防。那麼,是否我們對該類問題引發的風險就完全束手無策了呢?期貨市場的一系列風險控制制度與措施,對預防與控制此類風險仍具有一定程度的作用。另外,一旦爆發這類風險,交易所可根據交易規則中異常情況處理的方法採取暫停交易、限期平倉、提高保證金、調整漲跌停板等一系列緊急措施,控制風險。在市場面臨其無法抵禦的重大風險時,政府適時適度干預也是必要的。
政府的適度干預主要包括政策指導、修改法規、入市交易和出資救市等,這方面可以借鑒香港87年股災及98年8月金融保衛戰中香港政府幹預股指期貨市場的經驗。
1987年10月19日香港股指期貨受全球股市爆跌的影響,出現大幅下跌,香港期交所在停市四天後開市又下跌33%,許多會員無法履約,出現大面積違約現象,香港期貨結算公司的2250萬港元已無濟於事,交易所幾乎破產,為保證金融市場的穩定,香港政府進行救市,由銀行、經紀公司及政府集資40億港元進行救市,才使市場倖存下來。
1997-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中香港聯系匯率制度受到強大壓力。一些外資基金沖擊港元和香港股市與期市,意圖是佯攻聯匯,實質是通過拋空股指期貨來獲取暴利。香港政府在股市出現單邊下挫並可能引起股災的時候,果斷入市干預並擊退了國際炒家的進攻,其操作手法是在股指期貨市場阻擊國際炒家的同時在現貨市場購入藍籌股,並採取多項措施加強金融市場的秩序,使國際炒家牟取暴利計劃落空。
三、股指期貨可控風險的管理
可控風險是指通過期貨市場相關主體採取的措施,可以控制或可以管理的風險。可控風險是股指期貨市場風險管理的重點。
(一)可控風險的類型與成因
可控風險具體可分為期貨交易所風險、期貨經紀公司的風險與投資者的風險。該類風險的根源主要有:交易所各項規則的失誤和疏漏、計算機交易或通訊系統的故障、會員或客戶的惡性重大違規行為、經紀公司管理不善、投資者投資決策失誤等。
(二)可控風險的管理
股指期貨可控風險的管理可分為宏觀市場風險管理和微觀市場主體(期貨交易所、經紀公司和投資者)的風險管理。其中期貨交易所風險管理是關鍵。
1、 宏觀市場風險管理
宏觀市場風險管理主要指建立嚴密的股指期貨法規與監管體系。具體包括:
(1)立法管理
立法管理是指國家通過制定、頒布期貨交易的法律、法規、規章等來規范期貨市場的組織機構及其運行機制。立法管理的中心點是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從根本上規范期貨市場各類主體的行為,防範市場風險。 股指期貨的推出,在宏觀的風險監管上對政府的監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對現有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同時也需要補充出台一些針對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管理法規。這樣才能為股指期貨在中國的順利運行奠定良好的基礎。
(2)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是指政府的權力機關通過履行自己的職責而實施的管理。行政管理依據法律、法規來規范期貨市場的組織機構和運行機制,保證著期貨市場的正常運作。中國證監會是中國證券期貨業的監管部門,對股指期貨市場行使直接的行政管理權。在風險管理中起著重要作用。具體包括:
① 對交易所的風險監管
對交易所的風險監管主要包括對交易所的組織監管、規則審核、 監審風險管理措施與直接監督檢查。交易所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時可以按照其章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決定採取一系列緊急措施,同時必須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中國證監會也可以根據市場具體情況採取必要的風險處置措施。 對風險准備金的使用應遵照證監會的規定,不得擅自挪用。
② 對期貨經紀公司的監管
中國證監會對期貨經紀公司的設立有審批權。對不符合規定的期貨經紀公司,中國證監會有權責令其停業整頓,或注銷其《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中國證監會每年對期貨經紀公司進行年審。同時隨時可對經紀公司進行日常檢查,還可不定期進行專項核查。內容包括:保證金制度、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等執行情況。當期貨經紀公司已經或可能出現客戶保證金退付危機時,證監會有權決定對該經紀公司進行特別處理。
③ 對期貨投資者的監管
中國證監會有權對違規交易、欺詐、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等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罰。並可對嚴重違規的投資者宣布其為"市場禁止進入者"。
④ 對期貨從業人員的管理
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從業人員的監管體現在,從業人員必須通過中國證監會的考核,取得從業資格,並通過證監會每年的年審。對嚴重違規的從業人員,證監會有權公開宣布其為"市場禁止進入者",吊銷其從業資格,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微觀市場主體風險管理
① 投資者自身的風險控制
投資者對自身風險的控制主要可以從這幾方面著手:i. 加強對各類市場因素的分析,提高判斷預測能力,通過靈活的交易手段降低交易的風險;ii. 控制好資金和持倉的比例,避免被強行平倉的風險;iii. 充分掌握各種期貨交易的知識和技能,制定正確的投資策略,將風險控制在自己可承受的范圍;iv. 規范自身交易行為,提高風險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保持冷靜的頭腦;v.在充分交流和了解的基礎上,選擇經營規范的經紀公司,並及時認真檢查自己每筆交易的具體情況和自己的交易資金情況;vi. 在遇到自身的利益受到不公平、公正地侵害的時候,投資者可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機構進行投訴,要求對有關事件和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② 經紀公司的風險管理
期貨經紀公司的風險管理應從以下四個方面來對股指期貨市場的風險進行管理。
i.對客戶的管理。對客戶的管理包括: 審查客戶資格條件、資金來源和資信狀況; 對客戶加強風險意識的教育和遵紀守法的教育;嚴格執行客戶保證金管理制度;提高客戶的期貨知識和交易技能水平。
ii .對雇員的管理
經紀公司對其雇員的管理包括:提高雇員的期貨知識水平和執業技能;加強內部監督,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
iii.結算與風險管理制度和措施的管理
經紀公司必須按交易所和證監會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內部結算與風險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好客戶的風險。
iv.自我監督和檢查
經紀公司不僅要接受證監會和交易所的監督與檢查,還應設置內部稽核人員,形成嚴密的內部控制體系,及時發現問題的端疑,避免惡性重大風險事故的發生。
③交易所的風險管理
交易所是股指期貨市場的組織者,是股指期貨合約履約的保障者。交易所的風險管理首先是建立和完善一套基於期貨交易特有運行模式的風險管理制度;其次,建立實時的風險監控技術;最後就是保證風險監控制度與技術的有效實施。
四、交易所對股指期貨市場風險的防範和控制
作為交易的直接管理者和風險的承擔者,交易所的風險管理成為整個市場風險管理的核心。在期貨市場中,客戶參與期貨交易的特點是:客戶委託期貨經紀公司,經紀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在交易所進行期貨合約的交易。即經紀公司與客戶的法律關系非一般的委託代理關系,而是一種行紀關系。根據這一特點期貨交易所的結算與風險管理一般分兩級進行,一級是交易所對會員的結算與風險管理,另一級是會員(期貨經紀公司)對其客戶的結算與風險管理。這樣做的好處是把整個市場的風險分散化,同時把風險管理的職責落實到每個會員,使風險控制更及時、更有針對性,同時加強了管理的力度。
(一) 交易所的風險管理制度
1.會員資格審批制度
申請股指期貨交易資格的會員須經過交易所嚴格的資格審批。
2.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是股指期貨交易參與者履行其合約責任的財力擔保,是期貨交易結算的核心制度。保證金分交易保證金和結算準備金。交易保證金是指會員在交易所專用結算帳戶中確保合約履行的資金,是已被合約佔用的保證金;結算準備金是指會員為了交易結算在交易所專用結算帳戶中預先准備的資金,是未被合約佔用的保證金。交易所可根據合約到期的不同階段制定保證金收取的不同比例。異常情況下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的風險狀況,調高市場整體保證金水平,或者單獨調整涉險會員或客戶的保證金水平。
3.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每日無負債結算又稱"逐日盯市",指在每日交易結束後,期貨交易所應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實行凈額一次劃轉。每日無負債結算使期貨合約持有人的持倉價格是當日的結算價格,同時按結算價格計算並交付交易保證金。這樣就能保證交易所收取的交易保證金能夠完全控制一天的價格波動風險。
4.漲跌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即交易所規定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每日最大價格波動限幅。漲跌停板的設置,能夠有效地減緩或抑制一些影響股指期貨市場的突發事件和過度投機行為對股指期貨價格的巨大沖擊,減緩每一交易日的價格波動。在市場面臨劇烈波動時,漲跌停板的實施可以為市場的管理者爭取時間,掌握局面,緩沖風險。同時,也給交易者一個理性思考判斷的機會,避免市場的過度反映。
5. 限倉制度
限倉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持有的合約頭寸的最大數額。股指期貨交易限倉額度制定的總體基本原則為:
(1) 會員、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的限倉額度應分別確定;
(2) 限倉頭寸按毛持倉而非凈持倉計算,同一客戶頭寸統一計算。
限倉制度可以防範股指期貨交易的操縱行為,同時也可以防止市場的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投資者,導致他們無法承擔巨額風險損失,最終把風險蔓延到整個市場。
6.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是指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達到了交易所規定的一定數量時,會員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持有情況等,客戶也應通過其代理會員向交易所報告其有關的各項情況。大戶報告制度與限倉制度密切相關,可以配合使用。股指期貨市場瞬息萬變,大戶持倉報告制度讓交易所能在風險尚未積聚時發現其苗頭,使交易所有足夠的時間來關注和控制事態的發展。
7. 強行平倉制度
會員或客戶出現不能按時繳付保證金、結算準備金不足、持倉超出限額、違反交易所有關規定的情況時,或交易所根據其法定程序採取緊急措施時,交易所有權對相關的會員或客戶實施強制性平倉。強行平倉的實行,能及時制止風險的擴大和蔓延,把風險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8. 稽查制度
風險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需要交易所實行嚴格的稽查制度。稽查的對象一般是會員,但在某些情況下,交易所也可以協同相關的經紀會員,一起對交易所及市場監管機構認為有必要詳細審核的客戶的交易狀況進行稽查。稽查的內容大體分兩部分:交易業務稽查與財務稽查。業務稽查主要目的在於發現會員或客戶的違規違約行為,如,借倉、分倉、超倉交易,憑借巨額資金和持倉優勢,操縱市場價格,扭曲市場價格等等;同時,交易業務稽查的目的還在於監督會員保障客戶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財務稽查的重點放在會員,財務稽查的內容有:呈交財務報告、財務檢查、對經紀會員進行資信評級等。對會員的稽查應做到定期與不定期稽查相結合。
9. 風險准備金制度
交易所風險准備金的設立,是為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而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的風險帶來的虧損。風險准備金的來源有:①按向會員收取交易手續費收入的一定比例,從交易所管理費用中提取;②符合國家財政政策規定的其他收入;③政府有關的資金注入。風險准備金必須單獨核算,專戶存儲,除用於彌補風險損失外,不能挪作他用。風險准備金的動用應遵循事先規定的法定程序,經交易所理事會批准,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按規定的用途和程序進行。
(二) 風險防範的有效工具-實時風險預警系統
對股指期貨市場而言,風險的管理重點應落在預防。在多年商品期貨的試點運行中,中國的期貨交易所已經在實踐的基礎上開發了一套有效的風險監測預警系統,該系統在商品期貨市場的應用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股指期貨的風險管理也同樣需要類似的實時風險監測預警系統。
1. 實時風險預警系統的基本功能
(1) 通過單項指標分析和綜合指標判斷,全面衡量市場整體風險情況。單項指標的作用是將資金、持倉和價格中非正常因素直觀地實時地反映出來,而綜合指標的作用是對各單項指標進行綜合分析,根據各單項指標占市場總體的權重,判斷各單項指標對市場的總體影響及整個市場的風險狀況。當單項指標或綜合指標超過系統設置的各層警戒線時發出相應的預警信號,實時地反映市場風險程度。
(2) 通過全面的查詢系統,迅速查找風險根源。在單項指標出現非常狀況或綜合指標發出預警信號時可以通過各種查詢跟蹤工具,找出問題的關鍵,及時發現風險根源,為採取有效的風險防範和控制措施打下基礎。
(3) 具備多個合約綜合處理能力。當市場中多個合約呈聯動或反向運動的情況下,該系統應能將參與多個合約的會員情況進行綜合處理,從會員整體角度判斷其風險程度。
2. 實時風險預警系統的組成
實時風險監測預警系統主要包括指標體系和統計查詢體系兩大部分。指標體系共7個單項指標,查詢體系共14個監測項目。指標體系的指標具有以下特點:
(1)即時跟蹤監控。一旦各指標在正常市況下的指標數值被系統接受,系統可以即時將當前市場的指標數值與系統接受的指標數值進行對比。
(2)直觀性。對於動態監控的指標數值,系統將進行跟蹤記錄(包括當日數值和歷史數值),並與指示燈一起以動態曲線的形式顯示於顯示器上。
(3)預警功能與查詢功能相結合。每一預警指標窗口內,均設置有與此指標緊密相關的統計查詢項目菜單,無論指標是否報警,均可通過選取該項目進行必要的統計查詢。
統計查詢系統是與風險預警指標相配合的實時風險監控手段,在必要時可以人工選取相關統計查詢項目。該查詢系統直接與資料庫相連,能按要求隨時進行盤中和盤後數據統計,進行即時和歷史數據的對比分析,並以所要求的格式顯示統計分析結果。
統計查詢的功能是在交易過程中配合風險監控指標進行風險分析。其目標是:在無風險或風險演化的初期判斷大戶的動向和資金實力對比,掌握行情趨勢;在風險較大的情況下,判斷可能存在的大戶聯手操縱市場或其他違規行為,尋找風險源和惡化焦點,列出風險較大的會員和客戶,為風險控制提供依據。
3. 實時風險預警系統在國內期貨市場中的運用
我國期貨業的發展歷史較短,以前曾出現過不少問題。這些問題大多是由於其市場風險控制制度的不完善或沒有嚴格地執行風險控制制度而造成的。鑒於上述情況,在總結實踐經驗之後,我國期貨交易所同有關專家學者一起,經過大量的努力,反復測試,開發出了一套適用於我國商品期貨市場的計算機控制的風險實時監測預警系統。經過一年多的市場運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成為我國商品期貨市場監測和防範的風險不可缺少的工具。今後我們進行股指期貨交易同樣需要開發一套類似的針對性的股指期貨交易風險實時預警系統,以防範市場風險。
(三)市場異常情況及違規處理
制度的建立和監測手段的應用是對股指期貨市場風險的防範,如果市場已經發生了較大的風險事件,交易所將採取對市場異常狀況處理辦法,化解風險。對市場異常狀況的處理,分為對個別會員的處理和對整個市場的緊急措施兩種。
1. 對個別會員的異常交易行為的處理
對個別會員的異常交易行為的處理有:①要求涉險會員報告其本身或其客戶的交易情況、資金來源和交易意向等;②進行緊急稽查;③控制出金;④制定更嚴格的限倉;⑤停止開新倉;⑥對會員持倉占市場份額過大的情況,可以向該會員收取額外風險保證金;⑦強行平倉等。交易所對個別會員的違規交易行為,將根據交易所制定的《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 對市場異常情況的查處
在股指期貨交易過程中,被認定為市場異常情況的主要有:①因地震、災難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計算機系統故障引起的交易無法正常進行;②期現價格嚴重背離;③連續單方向漲跌停板;④部分或大面積會員出現結算危機等。
在出現上述第一種市場緊急情況時,交易所有權採取延遲開市、暫停交易的措施; 出現其他的緊急情況時,交易所除採取延遲開市、暫停交易的措施外,還可以採取提高保證金比例、限期按規則平倉、強行平倉、限制出金等措施。具體分析,當出現期現價格嚴重背離或市場劇烈波動時,交易所有權向市場參與者加收額外的風險保證金。當市場出現連續的單向漲/跌停板時,交易所有權按規則的規定,按一定原則平倉來釋放風險。
在大面積會員發生結算危機時,交易所除採取上述措施外,必要時須動用風險基金來填補資金的空缺,迅速恢復市場的正常交易結算秩序。在這種情況下,資金的動用程序是:
第一, 動用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第二, 動用會員的全部資產;
第三, 動用交易所的風險准備金;
第四, 動用交易所的資產。
交易所替代履約後,應通過法律等手段向違約會員追償所欠資金。異常交易情況的處理是期貨交易所控制股指期貨市場風險的最後的保障。
總之,只要建立嚴密的股指期貨市場風險制度,採用先進的風險實時監控技術,加強各相關部門及相關市場間的監管協調,股指期貨市場風險是可以防範與控制的。
上海期貨交易所(www.shfe.com.cn)
㈥ 3.27國債事件反應我國期貨市場中存在的問題及相應政策
1994年11月22日,提高「327」國債利率消息剛面世,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國債期貨就出現了振幅為5元的行情,未引起注意,許多違規行為沒有得到及時、公正的處理。在「327」國債的前期交易中,萬國證券預期已經形成錯誤,當出現無法彌補的巨額賬面虧損時,乾脆以攪亂市場來收拾殘局。事發後第二天,上交所發出《關於加強國債期貨交易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中國證監會、財政部頒布了《國債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中國終於有了第一部具有全國性效力的國債期貨交易法規。但卻太晚了。
保證金規定不合理,炒作成本極低。「327」事件前,上交所規定客戶保證金比率是2.5%,深交所規定為1.5%,武漢交易中心規定是1%。保證金水平的設置是期貨風險控制的核心,用500元的保證金就能買賣2萬元的國債,這無疑是把操縱者潛在的盈利與風險放大了40倍。這樣偏低的保證金水平與國際通行標准相距甚遠,甚至不如國內當時商品期貨的保證金水平,無疑使市場投機成分更為加大,過度炒作難以避免。
缺乏規范管理和適當的預警監控體系。漲跌停板制度是國際期貨界通行的制度,而事發前上交所根本就沒有採取這種控制價格波動的基本手段,出現上下差價達4元的振幅,交易所沒有預警系統。當時中國國債的現券流通量很小,國債期貨某一品種的可持倉量應與現貨市場流通量之間保持合理的比例關系,並在電腦撮合系統中設置。從「327」合約在2月23日尾市出現大筆拋單的情況看,交易所顯然對每筆下單缺少實時監控,導致上千萬手空單在幾分鍾之內通過計算機撮合系統成交,擾亂了市場秩序,鑽了市場管理的空子。
管理漏洞,透支交易。我國證券期貨交易所以計算機自動撮合為主要交易方式,按「逐日盯市」方法來控制風險,而非「逐筆盯市」的清算制度,故不能杜絕透支交易。交易所無法用靜態的保證金和前一日的結算價格控制當日動態的價格波動,使得空方主力違規拋出千萬手合約的瘋狂行為得以實現。
監管職責不明確。中國的國債期貨交易最初是在地方政府的批准下推出的,《辦法》頒布前,中國一直沒有在法律上明確國債期貨的主要主管機構。財政部負責國債的發行並參與制定保值貼補率,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包括證券公司在內的金融機構的審批和例行管理,並制定和公布保值貼補率,證監會負責交易的監管,而各個交易組織者主要由地方政府直接監管。多頭監管導致監管效率的低下,甚至出現監管措施上的真空。「327」是人們心中永遠的痛,以至於有段時間一提到期貨人們總會聯想起欺詐、瘋狂和混亂。從1995年到2005年,是中國170餘家期貨企業日子極不好過的11年,監管層也整整思考了11年。人們還將思考多久?還將等待多久?
淮南的柑橘很香甜,但是到了淮北就成了苦澀的「枳」。我們在引入金融創新工具的激情中忘記了要先打理好這里的監管氣候和土壤,給它一個營養豐富的環境它才能順利成長、恢復本性,否則只能是因發育不良而早夭。
國債期貨的基礎是利率市場化,雖然目前利率市場化的工作已經啟動,但程度還不夠。因此,國債期貨的推出應該等待利率真正市場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文中醒目處:
1,「327」國債期貨合約參與者如是說:「這個事件對中國期貨業影響實在太大了,經歷過的人一輩子都忘不了。」當時期貨市場管理很亂,國債期貨是十分狂熱的。
2,國債期貨的基礎是利率市場化,雖然目前利率市場化的工作已經啟動,但程度還不夠。因此,國債期貨的推出應該等待利率真正市場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㈦ 什麼是期貨市場風險
指期貨市場參與者(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公司、結算所、期貨交易者、國家)在期貨市場運作過程正直接或間接的遭受的損失及其可能性。
㈧ 期貨市場風險的特徵有哪些
1.風險存在的客觀性
這種客觀性一方面體現了市場風險的共性,就是說,在任何市場中,都存在由於不確定性因素而導致損失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期貨市場風險的客觀性也來自期貨交易內在機制的特殊性。
2.風險因素的放大性
期貨市場的風險與現貨市場的風險相比具有放大性的特徵,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原因:
(1)相比現貨價格,期貨價格波動較大、更為頻繁。
(2)期貨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徵,投機性較強,增加風險產生的可能性。
(3)期貨交易是連續性的合約買賣活動,風險易於延伸,引發連鎖反應。
(4)期貨交易量大,風險集中,盈虧幅度大。
(5)期貨交易具有遠期性,未來不確定因素多,預測難度大。
3.風險與機會的共生性 期貨微操盤
期貨交易存在著獲取高額利潤的可能,即高收益與高風險並存。
4.風險評估的相對性
實際收益是一種客觀存在,而預期收益的評估則根據不同的交易主體、不同的交易成本、不同的客觀條件而有所不同,因此,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發生偏離的風險具有一定的主觀意識,具有相對性。
5.風險損失的均等性
對於所有參與期貨交易的雙方來說,期貨風險可能帶來的損失都是客觀存在的、均等的。
6.風險的可防範性
期貨市場風險的產生與發展存在著自身的運行規律,根據歷史資料、統計數據對期貨市場變化過程進行預先測定,對期貨市場風險進行防範,達到規避、分散、減弱風險的目的。
㈨ 期貨市場的風險有哪些特徵
期貨市場風險的特徵:
1.風險存在的客觀性
這種客觀性一方面體現了市場風險的共性,就是說,在任何市場中,都存在由於不確定性因素而導致損失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期貨市場風險的客觀性也來自期貨交易內在機制的特殊性。
2.風險因素的放大性
期貨市場的風險與現貨市場的風險相比具有放大性的特徵,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原因:
(1)相比現貨價格,期貨價格波動較大、更為頻繁。
(2)期貨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徵,投機性較強,增加風險產生的可能性。
(3)期貨交易是連續性的合約買賣活動,風險易於延伸,引發連鎖反應。
(4)期貨交易量大,風險集中,盈虧幅度大。
(5)期貨交易具有遠期性,未來不確定因素多,預測難度大。
3.風險與機會的共生性
期貨交易存在著獲取高額利潤的可能,即高收益與高風險並存。
4.風險評估的相對性
實際收益是一種客觀存在,而預期收益的評估則根據不同的交易主體、不同的交易成本、不同的客觀條件而有所不同,因此,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發生偏離的風險具有一定的主觀意識,具有相對性。
5.風險損失的均等性
對於所有參與期貨交易的雙方來說,期貨風險可能帶來的損失都是客觀存在的、均等的。
6.風險的可防範性
期貨市場風險的產生與發展存在著自身的運行規律,根據歷史資料、統計數據對期貨市場變化過程進行預先測定,對期貨市場風險進行防範,達到規避、分散、減弱風險的目的。
㈩ 期貨市場交易中如何進行風險管理
(一)期貨市場風險管理的特點 如前所述,期貨市場中不同主體均面臨期貨價格波動所傳導的風險。但各利益主體面臨的風險又是不一樣的。因此,對各利益主體而言,風險管理的內容、重點以及風險管理的措施也不一樣。 1. 期貨交易者。對於期貨交易者來說,面臨著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可控風險中最主要的是對交易規則制度不熟悉所引發的,對機構投資者而言,還存在著內部管理不當引發的風險。另外,選擇合法合規的期貨公司也屬於可控風險。 期貨交易者面臨的不可控風險中最直接的就是價格波動風險。投機交易的目的是為了獲取風險報酬,對他們而言,不冒風險是不現實的。問題在於必須在風險與報酬之間取得平銜,不能只想著報酬而忽視風險。一些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投機者可能會選擇比較激進的投機方法,而另一些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的投機者會選擇風險較小的投機方法,比如進行套利交易。 對套期保值者而言,存在著導致套期保值失敗的風險或效果極差的風險,除了基差風險屬於不可控風險外,其餘的如頭寸、資金、交割、不熟悉交易規則等原因都可歸類於可控風險,如果強化風險管理,可以避免。 2. 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對於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來說,所面臨的主要是管理風險。管理風險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期貨公司對客戶的管理和期貨交易所對會員的管理。盡管期貨價格的波動是不可控風險,但只有當期貨價格波動導致交易者的風險溢出之後(比如爆倉)才構成期貨公司的風險,同樣,只有當期貨公司的風險溢出之後才構成期貨交易所的風險。因而對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而言,嚴格風控制度,防範溢出風險成為風險管理中的重中之重。管理風險的另一重要內容是防止自身管理不嚴導致對正常交易秩序的破壞,以致自身成為引發期貨行業的風險因素:比如,期貨公司或期貨交易所的機房出現嚴重問題,大面積影響客戶交易等。 (二)期貨市場監管的必要性 期貨市場是高風險市場,高風險不僅來自期貨價格的波動性上,期貨行業內各利益主體可能存在的不規范運作將加劇風險的程度。一般而言,期貨市場中各利益主體對期貨交易的高風險性都會有所認知。問題在於期貨交易涉及金額高,利益誘人。在不受制約的情況下,利益主體在成本收益的權衡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為追求收益而弱化風險管理的傾向,更為嚴重的是通過惡意違規違法來追求非法利益,從而引發更大的風險。 比如,在國內期貨市場清理整頓之前,一些期貨投機者,為追求超額利潤,承擔了遠超自身能力的風險,一旦出現巨虧或爆倉之後,為減少損失,置誠信於不顧,利用當時法律法規的疏漏,想方設法將責任推給期貨公司。還有,一些資金實力較大的投機者利用交易規則上的漏洞,鋌而走-險,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