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證券期貨市場監管
A. 期貨監管機構是干什麼的啊
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中國證監會設在北京,現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紀委書記1名(副部級),主席助理3名;會機關內設18個職能部門,1個稽查總隊,3個中心;根據《證券法》第14條規定,中國證監會還設有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由中國證監會專業人員和所聘請的會外有關專家擔任。中國證監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36個證券監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八)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九)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十一)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十二)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B. 證券市場監管的主體是什麼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基本職能:
1.建立統一的證券期貨監管體系,按規定對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實行垂直管理。
2.加強對證券期貨業的監管,強化對證券期貨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和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其他機構的監管,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3.加強對證券期貨市場金融風險的防範和化解工作。
4.負責組織擬訂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草案,研究制定有關證券市場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定證券市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與證券市場有關的事項;對期貨市場試點工作進行指導、規劃和協調。
5. 統一監管證券業。
主要職責:
1.研究和擬定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規章。
2.統一管理證券期貨市場,按規定對證券期貨監督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3.監督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交易、託管和清算;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4.監管境內期貨合約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規定監督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5.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有信息披露義務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6.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協會。
7.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清算公司、期貨清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與中國人民銀行共同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上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證券期貨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
8.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監管境內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機構;監督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機構、從事證券業務。
9.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10.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其相關的業務活動。
11.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12.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13.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證券業協會屬於自律組織
協會依據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范性文件規定,行使下列職責:制定自律規則、執業標准和業務規范,對會員及其從業人員進行自律管理;負責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認定和執業注冊管理;負責組織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並對其進行持續教育和培訓;負責做好證券信息技術的交流和培訓工作,組織、協調會員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對證券公司重要信息系統進行信息安全風險評估,組織對交易系統事故的調查和鑒定;負責制定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運行規則,監督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業務活動和信息披露等事項;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職責。
C. 新加坡期貨交易所成立的時間
新加坡金融領域回顧
自本世紀60年代起, 新加坡已經逐步發展成為國際金融中心。這些年來, 憑借著良好的經濟和金融基礎、親商的法律和經商環境、戰略性的地理位置、高素質的人力資源、完善的通訊和基礎設施以及高水平的生活水準,新加坡吸引了眾多的國際知名金融機構。如今,金融服務業已佔新加坡國內生產總值(GDP)的12%。
在新加坡,本地及外國的各類大型金融機構約有700多家,為客提供種類繁多的金融產品和務:其中包括貿易融資、外匯換、金融衍生產品、資本市場運作、財團貸款、承銷、合並及購、資產管理、證券交易、財務顧問服務以及特殊保險業務等等。這些行業領頭機構為活躍和提升新加坡金融服務業水平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根據2006/07年世界經濟論壇發表的全球競爭力報告,新加坡在世界最具競爭力的金融市場排名中名列前茅,與亞洲金融市場相比則是排名第一。另外,新加坡在2006年被美國科爾尼管理咨詢公司再次評為世界最全球化的國家。
新加坡交易所及證券市場簡介
新加坡交易所(SGX)成立於1999年12月,是由前新加坡股票交易所(SES)和前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SIMEX)合並而成的。新加坡交易所證券市場的交易活動由其屬下的兩家子企業 - 新加坡證券交易有限企業和中央托收私人有限企業共同負責管理。新加坡交易所已於2000年11月23日成為亞太地區首家通過公開募股和私募配售方式上市的交易所。
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也是全亞洲首家實現全電子化及無場地交易的證券交易所。它致力於為企業和投資者提供健全、透明和高效的交易場所,幫助他們實現集資和投資的目標。這些年來,它建立並營造了一個活躍高效的交易市場,以一流的證券交易所而著稱於亞太地區。
新加坡交易所在截止至2006年末已有707家掛牌上市企業,總市值約5,896億新元。這些企業函蓋了各個行業,包括製造、金融、商貿、地產、服務等。
其中製造業 (含電子業) 所佔比例較高,達41%。
新加坡交易所是一個區域性交易所,它吸引了來自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企業在這里掛牌上市。截止至2006年末,外國企業佔了總上市公司的37%(約268家),其中中國大陸、香港及台灣地區的企業共158家。外國企業大部份是以新加坡做為融資平台,所以很多外國企業在新加坡本地沒有任何業務運營。其它63%(約460家)的上市企業則是新加坡本地企業,其中有不少的營收來自海外。在與本區域其他國際市場相比,新加坡的市場是最為國際化的。
企業到新加坡上市所考慮的因素
上市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上市成功後也有相應的責任。所以 企業在決定上市時應充分衡量上市的好處與責任。
上市所帶來的好處
上市企業將享有很多好處。其中一些主要的優勢為:
• 為企業的股票創造交易市場
• 加強企業的聲譽和財務信譽
• 提升企業及其產品的知名度
• 使企業有機會為其員工推出股票認購權計劃
• 可通過發行新股和其他證券為企業未來發展進行後續融資
• 利用企業的股票進行收購活動
• 為現有股東提供投資套現的渠道
上市所負有的責任
公開上市有其優點,但也意味企業及其董事負有更多的義務和責任:
• 對公眾股東責任提高
• 需要保持股息和利潤的增長勢頭
• 更容易遭到敵意收購
• 須了解並嚴格遵守監管機構的管理條規
• 提升業績報告標准而造成成本升高
• 在上市後對企業控制力有所影響
• 媒體對企業的關注會減少企業的隱私
作為私人企業的主要股東,依企業的計劃和目標衡量上市的好處和責任是極其重要的。企業應該和律師、獨立會計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詳盡討論,以便有更周全的考量。
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優勢
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企業,能享受到這一充滿活力的市場帶來的各項優勢。新加坡交易所透明的市場、完善的科技服務和高度的國際知名度,能讓上市企業和投資者在應付市場變化的同時,實現自己的融資和投資目標。另外,新加坡交易所領先的科技為投資者從全球各地進入其市場打開方便之門。新加坡交易所不斷擴展其全球網路並增強市場深度和交易量的努力,使市場參與者能擁有更高效率更具吸引力的市場。
國際金融中心
新加坡股票市場是亞太區最為國際化的市場,將近35%的上市企業來自海外。這個比例與本區域其它的資本市場相比是最高的,也就吸引了很多國際基金經理對新加坡上市企業的注視。此外,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新加坡境內管理的基金在2005年末達到7200億新元,比前一年增長了26%。新加坡擁有超過1500名專業基金經理和投資專家及250名投資分析專家。所有這些因素使得在新加坡上市的企業更容易登上國際舞台。( 見 附錄2a, 附錄2b與 附錄3〕
高效的融資平台
企業在新加坡除了上市是發行新股、募集資金外,它也隨時可以在二級市場集資供進一步發展之用。企業根據自身業務發展的需求和市場狀況可決定再次募集資金的形式、時間和數量。二級市場融資的手續十分簡便、速度也很快。另外,新加坡沒有外匯管制,發行新股及舊股所募集的資金可自由流動。
健全的法規體系
新加坡是一個高效和管理完善的市場,而它健全的法律體系向來眾所周知。這有利於那些尋求樹立良好公司治理形象的企業。在國際市場上,新加坡上市企業能獲得投資者更多的信心,並提升公司的知名度。
活躍的股市
新加坡股票市場流通性良好。在與亞太區幾個主要國際市場的換手率比較中,新加坡市場的表現是十分突出且活躍的。外國企業在新加坡市場的表現更為突出。尤其是大中華公司,每月的平均換手率遠遠高於新加坡本地企業。市場化的上市標准新加坡的股票市場有著開放、透明、明確的上市條件。它根據新經濟發展的需要而設計的市場化上市標准,有利於新興且具潛力的中國企業在新加坡市場融資。對於企業發展的最關鍵時期,新加坡交易所提供了一個良好的融資平台。另外,企業在上市前後都可與新加坡交易所聯系了解相關規定並討論所遇到的各種問題。 (見附錄4)
靈活的上市條例
新加坡交易所的上市條例非常靈活。企業可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只在新加坡上市或在新加坡和其它市場同時上市。對於注冊地和業務運營地點,新加坡交易所都不做要求。企業也可從三個會計標准,即新加坡公認會計原則、國際公認會計原則及美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選擇其一。此外,上市企業可自由選擇股票交易貨幣及會計報表貨幣。
創新的上市後服務
企業上市後仍然需要經常與投資者溝通和保持密切關系。為了給予上市企業這方面的支持,新加坡交易所推出了幾項創新的上市後服務。這包括定期組織投資者交流會和安排上市企業全球路演。此外,新加坡交易所也推出了全球首創由交易所發起的研究計劃*。通過這些活動,投資者更有機會了解和認識新加坡的優秀企業,企業也能在國際舞台上獲得更大的關注。
融資途徑多種選擇
為滿足各類型企業的上市需求,新加坡交易所提供了幾個上市途徑供企業選擇。除了股票上市,企業也可選擇以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商業信託(Business Trusts)*、全球存股證(GDRs)或外國債券(Foreign Debt Securities) 方式在新加坡交易所掛牌上市。企業應按自身的需求選擇適合的融資途徑。
上市所面對的挑戰
企業改制及重組
由於歷史因素,一些企業的產權結構比較復雜,尤其是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因此,這些企業在上市前的改制及重組工作會比較復雜。
遵循國際化的企業管理規范
企業若要在海外市場成功上市,需要在企業管理方面遵循國際標准,因而一些管理水平還未與國際認可的管理體制接軌的傳統企業需要更多時間改進。這包括管理觀念的轉變及管理人才的選拔與培養。企業上市後也需要執行良好的公司治理。
上市的協調工作
由於上述體制及觀念上的不同,企業在與國際中介機構如主理商、會計師和律師等在准備上市過程中可能產生摩擦。企業需要與這些專業機構更多的相互溝通及互相理解。
宣傳活動及投資人關系
目前,大多數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外國企業都沒有在新加坡營業,因此新加坡的投資者對企業的業務和運作都不太了解。企業在上市前後應著重向公眾和投資者進行講解與宣傳。上市後,企業也應注意保持與投資者的良好溝通,讓投資者了解企業的發展前景。
*只供英文資料
交易時間
交易時間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中午12:30;下午2:00至 5:00。此外,也設有開市前時段(上午8:30至9:00)和閉市前時段(下午5:00至5:06)。新加坡的公共假日休市。
交易單位
股票交易主要以1000股作為一個交易單位。不過,也允許進行零股交易。
自2003年4月14日起,「單位股市場」取代了「零股市場」,從而使零股能夠以少於
整股的任何數量在股市交易。例如,一個購買1060股ABC股票的訂單,其中1000股將在目前現有的市場進行交易,其餘的 60股將在單位股市場交易。由於能夠在現有市場和單位股市場進行合並交易,因此,同一相關股票在這兩個市場中的交易,可以綜合在一個單一的合約中。
現有市場中仍保留整股的交易,以方便那些願意以指定的整股繼續交易的投資者。
D. 證監會對證券市場的監管方式有哪些這些監管方式有哪些漏洞或問題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E. 什麼是證券期貨行業機構監管費
證券市場監管費:包括證券交易監管費、機構監管費。證券、期貨市場監管費經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收取證券、期貨市場監管費的通知》批准立項,於1995年1月1日起開始徵收,此後該費用的收費列項及收費標準定期修改。
F. 期貨公司有沒有監管機構
期貨公司歸證監會管。期貨帳戶的資金由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監管,在其網站可以查詢自己的帳戶資金情況(簡稱中國期監,原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由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決定設立)。
G. 證券期貨行業機構監管費多少
證券市場監管費:包括證券交易監管費、機構監管費。證券、期貨市場監管費經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收取證券、期貨市場監管費的通知》批准立項,於1995年1月1日起開始徵收,此後該費用的收費列項及收費標準定期修改。現在已經免費了到2020年
H. 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措施有哪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中國證監會依法履行職責,有權採取下列監管措施:
1、檢查
檢查是基金監管的重要措施,屬於事中監管方式。檢查可分為日常檢查和年度檢查,也可分為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是指基金監管機構的檢查人員親臨基金機構業務場所,通過現場察看、聽取匯報、查驗資料等方式進行實地檢查。
中國證監會有權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檢查,並要求其報送有關的業務資料。
2、調查取證
查處基金違法案件是中國證監會的法定職責之一,而調查取證是查處基金違法案件的基礎,是進行有效基金監管的保障。
3、限制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賦予中國證監會限制證券交易權。
中國證監會在調查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重大證券違法行為時,經中國證監會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調查事件當事人的證券買賣,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15個交易日;案情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交易日。
4、行政處罰
中國證監會可以採取的行政處罰措施主要包括: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改正、警告、暫停或者撤銷基金從業資格、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責令停業等。
(8)新加坡證券期貨市場監管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