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割日行情特點
1. 對比到期日、交割日和最後交易日,這三者有什麼區別
1、到期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的合約到期日。
2、交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3、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在此提醒投資者,招行CMP1到期成為廢紙的命運已成定論,投資者應該在最後交易日前伺機賣出,以免過了最後交易日遭受損失,而萬一沒有賣出,更不可誤行權,以防一錯再錯,損失更大。同樣即將到期的認購權證國電JTB1的最後交易日是8月28日。
2. 什麼是交割日行情
指股指期貨交割日股票市場的行情
今天就是股指期貨滬深1004的交割日
交割日是指:當日收盤後需按滬深300成分股買賣雙方進行交割
不過一般情況下在交割日前都會對沖掉。
3. 為什麼到了交割日,主力期貨與現貨仍有這么大的差異,理論上應該是越接近交割日,越靠近才對啊
你這是概念理解不清楚,主力合約是交易量比較大,比較活躍的合約,通常是1月5月9月,黃金,原油除外。期貨有交割期,到了交割期就不允許散戶交易了,必須換月或者平倉。豆粕手續費一手兩塊錢,一分不加,並且交易所內反部分再給您50%,算下來一手豆粕手續費一塊七左右
4.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4)期貨交割日行情特點擴展閱讀: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5. 期貨的交割日股價會有什麼影響
在股指期貨的交割日,一般來說對大盤會產生一個交割日效應,或者也叫到期日效應,交割日魔咒等等。
所謂"交割日魔咒",就是指在股指期貨結算日當天,期貨和現貨的成交量和波動率都會顯著增加。其產生原因是由於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套利交易、移倉交易都會在同一天發生,造成現貨市場波動。最為明顯的表現就是,現貨市場出現大幅下跌。
交割: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交割日:- 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期貨中的交割就是你的期貨合約到期了,要進行實物交收。就是期貨合同到期了,要按合同上規定律行職責,賣出方要交出貨來,買方要付出全部貨款。一般用於法人!
交割日魔咒即是「到期日效應」,這在海外市場普遍存在,在成熟市場,經常會出現「三重巫效應」,也就是在股指期貨,期權到期時發生的不同於往常的一些交易現象。相關研究發現:在所有指數衍生品合約同時到期日的最後1小時,會出現異常大的交易量和較小的股價波動。在到期日收盤前的最後半小時,S&P500股票的交易活動顯著降低,在到期日開盤階段顯著增長。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國正式推出股指期貨前,新加坡搶跑推出了新華富時A50股指期貨,即便是遠在萬里,A50期貨交割日時照樣對A股形成了沖擊。其中,在上輪牛市中投資者記憶深刻的幾次暴跌,如「2·27」、「5·30」和「6·27」等在一定程度和新加坡新華富時A50指數期貨合約的到期交割有關。A50與上證50指數高度相關,其交割日對A股的沖擊為其贏得了「A50魔咒」的雅號
6. 黃金期貨交割日和一般期貨有什麼不同,怎麼解釋呢
黃金期貨交易和一般商品以及金融工具的期貨交易一樣,買賣雙方先簽訂買賣黃金期貨的合同並交付保證金,規定買賣黃金的標准量、商定價格、到期日,在約定的交割日再進行實際交割,一般不真正交貨,絕大多數合同在到期前對沖掉了。
參考資料:http://gupiaonow.info
7. 咋知道期貨交割日啥情況下算違約與現貨有什麼區別特點股票有人捨得低價賣真跌,期貨漲跌對誰受益
咋知道期貨交割日?啥情況下算違約?與現貨有什麼區別特點?股票有人捨得低價賣真跌,期貨漲跌對誰受益期貨與現貨的漲跌是什麼決定的價格變向?瘦肉豬現實市場價格漲了,而「」期貨這類抽象的東西」前7月沒見漲多少~後3月連續大跌,太違反常理了!難道價格與現實市場無關?漲跌都是像股市一樣由買賣雙方決定?而公司運營是否盈利,是否利好消息只要有很多人大量的在低價持續賣出打壓買家消磨觀望者的信心然後A股就真的不漲?真的乖乖的跌了?
8. 期指交割日行情一般是怎樣的
在上輪牛市中投資者記憶深刻的幾次暴跌,如「2·27」、「5·30」和「6·27」等在一定程度和新加坡新華富時A50指數期貨合約的到期交割有關。A50與上證50指數高度相關,其交割日對A股的沖擊為其贏得了「A50魔咒」的雅號
本月21日,期指將迎來首個交割日。最後交易日漲跌停板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0%。最後交易日即為交割日,交割結算價為最後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交割手續費標准為交割金額的萬分之一。
在期貨和股票現貨市場都做空,雖然股市蓄意砸盤會造成自己的損失,但因為期貨是杠桿交易,所以一但股票指數下跌,那麼其在期貨上的收益會遠大於股票的損失。舉例來說,如果用相同的資金做空股市和IF1005,股市和IF1005都下跌10%,那麼期做空股市的資金只損失了10%,但是做空IF1005那部分資金由於杠桿作用(10%左右),其收益是100%。綜合兩個市場,最終會盈利90%。如此巨大的利潤,當然會上演交割日魔咒。
之所以會出現到期日效應,主要是由於指數期貨採用現金交割的方式進行結算,而套利的平倉交易、套期保值的轉倉交易與投機交易者操縱結算價格的慾望,在最後結算日的相互作用產生了到期日效應。而從A股股指期貨市場主要參與者都是進行日內交易,真正參與套利和套保的交易量還不算太大。從近期觀察來看,部分套利和套保交易已經開始逐漸平倉和轉倉,這樣來看,到期日效應不會太明顯
也有分析師指出,對於普通投資者而言,可以考慮在最後交易日前賣出所持有的股票避免劇烈的波動。對看好未來的投資者來說,也意味著絕佳的建倉時機
9. 在期貨的牛市過程中,如何防範交易風險
期貨市場是不存在熊牛之說,上漲下跌都能賺錢,最怕的是價格平穩不動。
一、防範期貨交易風險的措施
1、充分了解和認識期貨交易的基本特點。投資者進入期貨市場前必須對期貨交易有足夠的了解和認識,掌握識別交易中欺詐行為的方法,維護自身權益。
2、慎重選擇期貨公司。認真了解期貨公司的資信情況、經營業績、業務資格以及有關的規則和制度。選擇安全可靠的期貨公司,降低不必要的風險。
3、制定並執行正確的投資策略,將風險降至可以承受的程度。投資者在開始交易前要認真考慮期貨風險,正確評估自身經濟實力,分析期貨價格變動規律,制定並執行正確的投資策略,降低投資風險。
4、規范自身行為,提高風險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投資者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交易規則等,約束自身行為,嚴禁違法交易,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嚴格履約。同時,提高風險意識,增強心理承受能力。
二、期貨的投資風險
1、杠桿使用風險
資金放大功能使得收益放大的同時也面臨著風險的放大,因此對於10倍左右的杠桿應該如何用,用多大,也應是因人而異的。水平高一點的可以5倍以上甚至用足杠桿,水平低的如果也用高杠桿,那無疑就會使風險失控。
2、期貨相關圖片強平和爆倉風險
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要在每個交易日進行結算,當投資者保證金不足並低於規定的比例時,期貨公司就會強行平倉。有時候如果行情比較極端甚至會出現爆倉即虧光帳戶所有資金,甚至還需要期貨公司墊付虧損超過帳戶保證金的部分。
3、交割風險
普通投資者做多大豆不是為了幾個月後買大豆,做空銅也不是為了幾個月後把銅賣出去,如果合約一直持倉到交割日,投資者就需要湊足足夠的資金或者實物貨進行交割(貨款是保證金的10倍左右)。
三、期貨市場的特點:
1、參與期貨交易的商品通常價格波動較為頻繁,期貨價格易與現貨價格產生強烈的共振,擴大風險面,在現貨市場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劇風險度;
2、期貨交易也不同於一般的現貨交易,期貨交易是連續性的,因此就存在延伸風險、引發連鎖反應的可能;
3、和股市等相比,期貨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徵,投機性更強,因此投資者的過度投機容易誘發更多的風險行為,增加了風險產生的可能;
4、期貨交易在很大程度上是針對未來不同預期的較量和爭奪,未來不確定性因素多,預測的難度大,投資者產生分歧的可能性也有所提高,所以這一點也增加了期貨市場的不確定性風險。
四、期貨基本制度
1、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為了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投資者,對會員及客戶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的制度。超過限額,交易所可按規定強行平倉或提高保證金比例。
2、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定的頭寸持倉限量80%以上(含本數)時,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情況等,客戶須通過經紀會員報告。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
3、實物交割制度
實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當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將期貨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制度。
4、保證金制度
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作為其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然後才能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並視價格變動情況確定是否追加資金。這種制度就是保證金制度,所交的資金就是保證金。保證金制度既體現了期貨交易特有的「杠桿效應」,同時也成為交易所控制期貨交易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
5、每日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的結算是由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的。期貨交易所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即交易所對其會員進行結算,期貨經紀公司對其客戶進行結算。
6、漲跌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7、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並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或者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時,或者當會員或客戶違規時,交易所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強行平倉的制度。簡單地說就是交易所對違規者的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
8、風險准備金制度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從自己收取的會員交易手續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確保交易所擔保履約的備付金的制度。交易所風險准備金的設立,是為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而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的風險帶來的虧損。交易所不但要從交易手續費中提取風險准備金,而且要針對股指期貨的特殊風險建立由會員繳納的股指期貨特別風險准備金。股指期貨特別風險准備金只能用於為維護股指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交易所不可預見風險帶來的虧損。風險准備金必須單獨核算,專戶存儲,除用於彌補風險損失外,不能挪作他用。風險准備金的動用應遵循事先規定的法定程序,經交易所理事會批准,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按規定的用途和程序進行。
風險准備金制度有以下規定:
(1)交易所按向會員收取的手續費收入(含向會員優惠減收部分)20%的比例,從管理費用中提取。當風險准備金達到交易所注冊資本10倍時,可不再提取。
(2).風險准備金必須單獨核算,專戶存儲,除用於彌補風險損失外,不得挪作他用。風險准備金的動用必須經交易所理事會批准,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按規定的用途和程序進行。
9、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也稱公示制度、公開披露制度,為保障投資者利益、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而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將其自身的財務變化、經營狀況等信息和資料向監管部門和交易所報告,並向社會公開或公告,以便使投資者充分了解情況的制度。它既包括發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後的持續信息公開,它主要由招股說明書制度、定期報告制度和臨時報告制度組成。
10. 期貨交割日為什麼會對股市產生影響
期貨交割日對股市沒有影響,因為期貨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不是進行股票的交易日期,和股票的需求沒有關系,對股票沒有影響。
期貨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貨交易中,個人投資者無權將持倉保持到最後交割日,若不自行平倉,其持倉將被交易所強行平掉;只有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才可將持倉一直保持到最後交割日,並進入交割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