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與期貨市場未來趨勢
① 國際期貨市場的發展趨勢有哪些
國際期貨市場的近期發展主要呈現以下幾個趨勢:
(一)品種不斷更新。期貨市場發展的前一個世紀基本上都是圍繞商品期貨交易進行的,主要有農產品、金屬、能源等大宗商品。本世紀70年代後,隨著利率、股票和股票指數、外匯等金融產品期貨期權交易的推出,全球期貨市場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代。目前,新的金融衍生產品仍不斷出現。
(二)期貨交易所合並。各國期貨交易所進行競爭的重要手段之一是通過合並的方式擴大市場規模,提高競爭能力。如日本的商品期貨交易所最多時曾達27家,到1990年,通過合並減少到16家,1997年11月減至7家,形成以東京工業品交易所、東京穀物商品交易所為中心的商品期貨市場。在歐洲,倫敦國際金融期貨期權交易所於1992年兼並了倫敦期權市場,1996年又收購了倫敦商品交易所,其1996年的交易量首次超過歷史悠久的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成為僅次於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的世界第二大期貨交易所。在美國,1994年,紐約商業交易所與紐約商品交易所實現合並,成為以金屬和燃料油為主的期貨交易所,1996年起,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與芝加哥商業交易所也開始醞釀合並事宜。
(三)期貨交易的全球化越來越明顯。進入80年代以來,各期貨交易所為了適應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相互間聯網交易對方的上市品種已成為新潮。聯網交易就是期貨交易所之間通過電腦撮合主機的聯網方式,使交易所會員可以在本交易所直接交易對方交易所上市合約的一種交易形式。聯網後,各交易所仍保持獨立法人的地位。先後聯網的交易所有: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分別與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紐約商業交易所、國際石油交易所、倫敦國際金融期貨期權交易所和德國期貨交易所聯網,倫敦國際金融期貨期權交易所分別與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和東京期貨與期權交易所聯網,香港期貨交易所分別與紐約商業交易所和費城股票交易所聯網,紐約商業交易所與悉尼期貨交易所聯網等。
(四)科學技術在期貨交易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交易所間的聯網和異地遠程交易,首先需要解決的是技術問題。在90年代初,為了滿足歐洲及遠東地區投資者在本地時間進行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和芝加哥商業交易所上市合約交易的需要,這兩家交易所與路透社合作,推出了全球期貨電子交易系統(GLOBEX)。此後,其他交易所紛紛效仿,並開發出各自的電子交易系統,如倫敦國際金融期貨期權交易所的APT系統、法國國際期貨交易所的NSC系統等。這些系統不僅具有技術先進、高效快捷、操作方便等特點,而且使全球24小時不間斷進行期貨交易成為現實。
(五)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成為期貨市場的共識。作為一個高風險的市場,各國政府監管部門對期貨市場無一例外地進行嚴格監管。特別是1995年具有百年歷史的英國巴林銀行,因其交易員在新加坡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從事日經225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時,違規操作,造成數十億美元的損失,最終導致該銀行倒閉的嚴重事件發生後,從監管部門到交易所以及投資者都對期貨市場的風險更加重視,對期貨交易中的合約設計、交易、結算、交割等環節進行深刻的反思和檢討,以求控制風險,更好地發揮期貨市場的功能。
② 期貨和期權各自的優勢
對的,不管是什麼樣的投資都是各有各的優勢的,只要你會投資的,就有機會盈利,所以說在寶星環球可以完全實現你這個願望的
③ 什麼是期權期權與期貨有何不同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指看漲期權)或出售(指看跌期權)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期權交易事實上就是這種權利的交易。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關系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聯系。其聯系是:首先,兩者均是以買賣遠期標准化合約為特徵的交易;其次,在價格關繫上,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合約的敲定價格及權利金確定均有影響。 一般來說,期權交易的敲定的價格是以期貨合約所確定的遠期買賣同類商品交割價為基礎,而兩者價格的差額又是權利金確定的重要依據;第三,期貨交易是期權交易的基礎交易的內容一般均為是否買賣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貨交易越發達,期權交易的開展就越具有基礎,因此,期貨市場發育成熟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的產生和開展創造了條件。期權交易的產生和發展又為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進行期貨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選擇的工具,從而擴大和豐富了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第四,期貨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進行實物交收。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做多做空,買方不一定要實際行使這個權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這個權利轉讓出去。賣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權買入者尚未行使權利前通過買入相同期權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擔的責任;第五,由於期權的標的物為期貨合約,因此期權履約時買賣雙方會得到相應的期貨部位。
④ 期權與期貨分別是什麼如何起源和發展的
期貨起源於芝加哥的期貨市場 開始是各種實際貨物進行遠期交易的方式 後來被標准化了
期權起源於芝加哥的股票期權市場 開始只有看漲期權 後來慢慢發展了
現在的衍生品的標的物可以使任何東西 甚至是某個地區是否地震。。。
⑤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5)期權與期貨市場未來趨勢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⑥ 期貨市場與期權市場的區別
期貨市場:是期貨合約交易的場所,即期貨交易所。期貨合約的種類很多,因此,不同的期貨交易所經營不同的期貨合約。世界上有許多期貨交易所,最著名的有芝加哥商品期貨交易所和紐約期貨交易所等。
廣義上的期貨市場(future
market)包括期貨交易所、結算所或結算公司、經紀公司和期貨交易員;狹義上的期貨市場僅指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所是買賣期貨合約的場所,是期貨市場的核心。比較成熟的期貨市場在一定程度上相當於一種完全競爭的市場,是經濟學中最理想的市場形式。所以期貨市場被認為是一種較高級的市場組織形式,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期貨市場是交易雙方達成協議或成交後,不立即交割,而是在未來的一定時間內進行交割的場所。
期權市場:英語為:option
market;options
exchange。進行期權合約交易的市場,亦為:期權交易所(options
exchange)。期權交易指對特定時間內以約定價格購買特定商品的權利進行的交易,最常見的期權交易有外匯、指數、商品期權合約。期權是現代金融學中的重要概念,在實踐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應用價值。期權市場是現代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買賣。買主買進的並不是實物,只是買一種權利,這種權利使他可以在一定時期內的任何時候以事先確定好的價格(一般稱為協定價格),向期權的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某種證券,不管此時在證券價格高低。這個「一定時期」、「協定價格」和買賣證券的數量及種類都在期權合同中事先規定的。在期權合同的有效期內,買主可以行使或轉賣這種權利。超過規定期限,合同失效,買主的期權也隨之作廢。期權分為看漲期權(也稱買進期權)和看跌期權(也稱賣出期權)兩種。買了看漲期權,買主可以在期權有效期內的任何時候按協定價格向期權的賣主購買事先規定數量的某種證券;買了看跌期權,買主可以在期權有效期內的任何時候按協定價格向賣主出售事先規定數量的某種證券。期權交易合同有統一標准,對交易金額、期限及協定價格有統一規定。這為期權市場的發展創造了便利條件。期限一般為9個月,協定價格與所買賣證券的價格接近或相等,期權費約為交易金額的30%以內。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和投資多樣化,期權交易的對象從最初的股票,逐漸發展為黃金、國庫券、大額可轉讓存單及其它一些產品。
期權交易的方法包括:⑴套做期權;⑵差額期權;⑶套跌期權和套漲期權。期權交易不同於現貨交易。現貨交易完成後,所交易的證券的價格就與賣方無關,因價格變動而產生損失或收益都是買方的事情。而期權交易在買賣雙方之間建立了一種權利和義務關系,即一種權利由買方單獨享有,義務由賣方單獨承擔的關系。期權交易賦予買方單方面的選擇權,在期權交易合同有效期內,當證券價格波動出現對買方有利可圖局勢時,買方可買入期權或賣出期權,合同為買入期權的內容,賣方必須按合同價格收購證券。期權交易在合同到期前,買方隨時可以行使期權,實現交割,而期貨交易的交割日期是固定的;期權交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劃分屬於買賣的單方,只對賣方具有強制力,而期貨交易合同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合同對於買賣雙方都具有強制力,雙方必須在期貨交易的交割日按合同規定的價格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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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期權與期貨的解釋!!
以我的理解說吧,呵呵
1、期權:遠期權益,雙方按照約定,在未來一個時間點以協議價格和協議數量買賣協議貨物的權利的一個協議。這張協議的買放有權利在到期的時候選擇執行或者不執行,自由度比較高。
2、期貨:遠期貨物,這個是與現貨相對的,是大家對未來貨物價格的一個判斷,所以跟現貨的價格是相一致的。這個期貨其實是一個合約,約定了交割時間,交割地點,交割物品,包括交割物品的品質(針對貨物型期貨),所以變動的只有到期時的價格。
3、對沖:簡單的說來就是同時做買賣兩個方向的動作,買賣的數量是一致的。這是一種降低風險的手段,適用於期貨、外匯等金融市場。
希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