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金融期貨市場制度
❶ 我國的股指期貨的交易制度詳細介紹
股指期貨從字面上講就是期貨,那期貨的一般制度,如保證金制度,每日無負債結算,漲跌停製度,強制平倉等等,你應該都清楚吧,呵呵 其實,股指期貨區別於一般期貨的主要之處就是 熔斷機制。熔斷機制指的是,對某一合約在達到漲跌停板之前,設置一個熔斷價格,使合約買賣報價在一段時間內只能在這一價格範圍內交易。滬深300期貨合約的熔斷價格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格的正負6%,當市場價格觸及熔斷價格,並持續1分鍾後,熔斷機制啟動。在隨後的10分鍾內,買賣申報價格只能在6%之內,超出申報會被拒絕。10分鍾後,價格限制放大到10%。設置熔斷機制的目的是,讓投資者在價格發生突然變化的時候,有一個冷靜期,防止過度反應。 其他的制度都和一般期貨類似,只不過幅度不一樣,比如股指期貨漲跌停板是10%,而一般期貨是3%;保證金比率也不一樣等。
❷ 金融期貨中的 限倉制度是怎麼限制的 越具體越好哇! 謝謝你們的答案!···
「收緊」限倉防止操縱
在此次徵求意見稿中,中金所「收緊」了持倉限額標准,將持倉限額標准由原來的600手降為100手,同時加強了對「大戶」報告監管的要求。此外,對機構的套期保值制度也予以調整。專家認為,這些制度有利於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可以有效防止價格操縱事件的發生。
相關規定明確,對於結算會員的限倉標准為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同時,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並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准,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在套期保值制度方面,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同時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專家認為,通過此次修正,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註:原文載於中國證券報 新華網)
保證金和強制減倉制度具針對性
結合我國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進展、股指期貨模擬交易運行情況和境外金融期貨市場發展動態,中金所對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進行了全面梳理、反復論證和認真修訂。新的制度在「提高最低交易保證金標准」、「修訂保證金調整的有關規定」、「取消熔斷制度」等方面作出改進,使得股指期貨的風險控制更具有針對性。同時,中金所還修訂了強制減倉執行條件,有利於防止風險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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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強制減倉制度方面,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採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的規定,將股指期貨強制減倉的執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專家認為,該項舉措可以有效防止大面積「爆倉」事故的發生。
漲跌停板制度趨於合理
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的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考慮到季月合約的波動性可能較近月合約大,中金所借鑒國內各商品期貨交易所的規定,除了規定近月合約10%的漲跌停板比例,在規則中還增加「季月合約上市首日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牌基準價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於下一交易日恢復到合約規定的漲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無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繼續執行前一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幅度」的規定。專家認為,該制度的調整,使得股指期貨遠期合約的漲跌停板制度更趨合理,降低了新上市的遠月合約頻頻出現極端行情的可能性。
在未採取漲跌停板制度的境外市場上,熔斷制度作為一種價格波動控制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冷靜市場情緒和平衡市場指令的作用。由於我國股票和股指期貨市場都已經實行了10%的漲跌停板制度,對於防止價格過度波動已經有了相應的制度安排。綜合考慮相關因素,目前實施該制度的條件還不夠成熟。本次修訂取消了《交易規則》和《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有關熔斷制度的規定,也是較為合理的舉措。
「收緊」限倉防止操縱
在此次徵求意見稿中,中金所「收緊」了持倉限額標准,將持倉限額標准由原來的600手降為100手,同時加強了對「大戶」報告監管的要求。此外,對機構的套期保值制度也予以調整。專家認為,這些制度有利於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可以有效防止價格操縱事件的發生。
相關規定明確,對於結算會員的限倉標准為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同時,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並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准,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在套期保值制度方面,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同時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專家認為,通過此次修正,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結算擔保嚴防系統性風險
與商品期貨最大的不同在於,中金所在股指期貨風險控制中引入了「結算擔保金制度」。並在原有規則的基礎上,對結算擔保金計算和收取的規定予以完善,此舉有利於防範系統性風險的發生。
中金所借鑒了國際期貨市場慣例,在制度設計中引入了結算會員制度,以強化交易所的整體抗風險能力。通過分層結算制度,即「交易所對結算會員進行結算,結算會員對投資者或非結算會員進行結算,非結算會員對投資者進行結算」。同時,結算會員需要交納一定的風險結算擔保金(基礎擔保金和變動擔保金),如交易結算會員的基礎擔保金為1000萬元,全面結算會員為2000萬元,特別結算會員為3000萬元。
專家認為,在這種分層結算制度下,資金實力雄厚、管理經驗豐富的機構才能成為結算會員,而其他不具備結算會員資格的交易會員必須通過結算會員進行結算,從而形成多層次的風險管理體系。分級結算有助於市場逐層控制和吸收風險,有利於形成多元化、多層次的金字塔式風險控制體系,使很多局部風險在結算會員層面得到化解,確保金融期貨市場的平穩運行。(李中秋)
券商積極備戰IB業務
隨著股指期貨腳步的日益臨近,證券公司正以前所未有的熱情積極備戰IB業務。絕大部分控股期貨公司的券商在准備為旗下所有的營業部重新申報IB業務資格。招兵買馬、布置期貨專區、組織客戶和員工參加股指期貨培訓班已成為營業部老總們近期的主要工作。一些小券商也為了IB業務資格而加緊推行收購期貨公司的計劃。
大小營業部齊上陣
「沒想到股指期貨推行的進程這么快,我們最近都在加班加點,准備IB業務重審的報備材料!」安信證券一位業務負責人興奮地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公司旗下所有營業部都准備申請IB業務資格,目前公司期貨IB業務人員已經到崗,正在進行股指期貨的業務培訓。
無獨有偶,中國證券報記者在走訪長城證券、南京證券、招商證券(600999,股吧)等多家券商的營業部時也發現,備戰期貨IB業務已成為這些營業部老總的頭等大事。業內人士透露,在33家此前已取得IB業務資格的券商中,絕大部分會為旗下所有營業部重新申請IB業務資格。一些尚未取得IB業務資格的小券商最近也在忙著收購期貨公司,為申請IB業務資格做准備。
根據證監會日前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之前已獲得IB業務資格的證券營業部須重新對照新的監管要求進行梳理,在得到各地證監局驗收檢查通過之後才能開始IB業務。
據上述安信證券相關負責人透露,新的監管要求主要包括人員配備、技術設備和開戶流程公示等。比如,申請開展IB業務的證券營業部應配備至少兩名專職業務人員,營業部負責人要參加中期協組織的專項培訓並取得培訓證書;營業部要設立相對獨立的期貨業務專區,配備IB開戶機、期貨行情系統和錄音電話等設備。此外,營業部還應在顯著位置公示開戶流程和專職IB業務人員的照片等資料。
「兩名專職人員的要求並不算高,我們公司去年已經有200多人獲得了期貨從業資格,人員儲備相當充足。」長城證券相關人士透露,旗下各家營業部都已做好迎接股指期貨的准備。
風險控制的「平衡桿+彈簧」
作為現代金融衍生工具的承載主體,股指期貨打破了傳統股票和商品期貨交易的機制和模式,因此對投資者專業化水平和風險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更嚴格的要求。
隨著監管層和交易所相關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逐步推出,距離股指期貨正式上市還有一段准備時間,建議投資者充分理解和掌握股指期貨交易特點,才能在有效防範和管理風險的基礎上獲取新的投資機會。
加強投資者教育
首先,需要界定的一點是,股指期貨與股票在本質屬性上存在差異。股票與房地產、債券等同屬資產范疇,而股指期貨的本質屬性是期貨,是管理和對沖現貨價格風險的工具。換句話說,股票投資遵循的是價值發現,側重標的企業中長期盈利和發展前景,屬於資產配置行為;而股指期貨相對應的是股票市場整體的系統性風險,因此各類投資參與主體利用股指期貨工具的目的也不盡相同。
其次,股指期貨的交易特點凸顯了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和投資者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股指期貨的主要交易特點是保證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保證金制度是指股指期貨具有較高的杠桿率(買賣一份合約僅需支付一定比率的保證金,屬於高信用交易),該項制度決定了股指期貨「高杠桿、高收益、高風險」的交易特徵。逐日盯市制度是為維護市場信用秩序、防範交易對手違約風險而設立的,亦稱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對股票投資者而言,由於不存在杠桿率,因此信用風險較低,而股指期貨投資者的信用風險較高,如果因價格波動引起的虧損超過保證金覆蓋的水平,那麼期貨公司將及時通知客戶追加保證金或採取平倉措施,進而有效保護投資者和期貨公司利益。
再者,參與股指期貨和股票交易的一個非常大的區別在於,股票理論生命周期是無限的(企業退市或被兼並等情況除外),投資者可長期戰略性持有股票,但股指期貨合約是有生命周期的,即合約臨近到期時投資者必須選擇平倉、展期或者現金交割,而合約間的跳躍性也意味著投資者一般會面臨到期日風險,其中比較常見的是展期風險。例如,指數基金買入持有股指期貨合約臨近到期日時,需平掉舊合約買入新合約,如果股指期貨的期限結構是遠期升水,則需額外承擔新舊合約之間的價差成本。
有效管理和防範風險
我們曾做過股指期貨對現貨市場影響的實證課題,結果發現,股指期貨不僅起到了價格波動緩沖器(平衡桿)作用,而且對現貨市場頂部形態也構成影響(彈簧作用),即單向市場(缺乏股指期貨的市場)容易出現單頂(V型反轉),而雙向市場(存在股指期貨對沖機制)則易形成多重頂結構(類似M型)。
事實上,這也正是股指期貨功能的體現,當市場上可以運用股指期貨進行對沖操作和風險管理時,投資資金所面臨的壓力能夠得以適度緩解,而且類似結構性產品也能充分實施投資組合保險技術。這樣市場走勢將出現一定程度的反復,並等待趨勢確認跡象出現。另外,股指期貨極大增強了現貨市場的彈性,且股指期貨交投越活躍,現貨市場彈性越強。
然而,股指期貨作為現代金融衍生工具的承載主體,其所蘊含的風險亦引起投資者的充分重視:保證金制度下的高杠桿率決定了高收益和高風險;股指期貨與現貨指數的基差波動率存在內生非穩定性,基差型交易不宜過於依賴數量化模型(長期資本管理公司失敗案例可鑒);股指期貨合約臨近到期時,由於交易規模減少可能導致價格的非連續性;宏觀環境變化對大盤的沖擊可能通過股指期貨價格的大幅波動得以釋放;投資者資金准備和風險管理經驗不足,可能會產生現金流風險。(新湖期貨有限公司董事長馬文勝)
❸ 我國金融期貨交易中保證金制度條款
期貨保證金
在期貨市場上,交易者只需按期貨合約價格的一定比率交納少量資金作為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便可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這種資金就是期貨保證金。
在我國,期貨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按性質與作用的不同。可分為結算準備金和交易保證金兩大類。結算準備金一般由會員單位按固定標准向交易所繳納,為交易結算預先准備的資金。交易保證金是會員單位或客戶在期貨交易中因持有期貨合約而實際支付的保證金,它又分為初始保證金和追加保證金兩類。
初始保證金是交易者新開倉時所需交納的資金。它是根據交易額和保證金比率確定的,即初始保證金=交易金額調保證金比率。我國現行的最低保證金比率為交易金額的5%,國際上一般在3%~8%之間。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的大豆保證金比率為5%,如果某客戶以2700元/噸的價格買入5張大豆期貨合約(每張10噸),那麼,他必須向交易所支付6 750元(即2700x50x5%)的初始保證金。
交易者在持倉過程中,會因市場行情的不斷變化而產生浮動盈虧(結算價與成交價之差),因而保證金賬戶中實際可用來彌補虧損和提供擔保的資金就隨時發生增減。浮動盈利將增加保證金賬戶余額,浮動虧損將減少保證金賬戶余額。保證金賬戶中必須維持的最低余額叫維持保證金,維持保證金:結算價調持倉量調保證金比率xk(k為常數,稱維持保證金比率,在我國通常為0.75)。當保證金賬面余額低於維持保證金時,交易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補充保證金,使保證金賬戶的余額)結算價x持倉量x保證金比率,否則在下一交易日,交易所或代理機構有權實施強行平倉。這部分需要新補充的保證金就稱追加保證金。仍按上例,假設客戶以2700元/噸的價格買入50噸大豆後的第三天,大豆結算價下跌至2600元/噸。由於價格卜跌,客戶的浮動虧損為5000元(即<2700-2600)x50),客戶保證金賬戶余額為1750元(即6750-5000),由於這一餘額小於維持保證金(=2 700x50X5%x0.75=5 062.5元),客戶需將保證金補足至6750元(2 700x50x5%),需補充的保證金5 000元(6 750 - 1 750〕就是追加保證金。
目前國內上市期貨品種正常月份交易所收取交易保證金比例
銅:6%
鋁:7%
天然橡膠:7%
燃料油:8%
玉米:5%
黃大豆1號:5%
黃大豆2號:5%
豆粕:5%
豆油:5%
強筋小麥:5%
棉花:5%
白糖:6%
PTA:6%
對於即將上市的滬深300指數期貨交易保證金的收取,目前市場上流傳最廣的是8%,但是仍有很多不同的觀點,有的認為保證金應該為5%或甚至更低,還有許多人認為保證金低於10%則市場風險太大,甚至有人建議為20-30%,但從國際慣例以及中國實際情況分析,8%的保證金算是比較合理的比例,因為對於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來說,太低或者過高的保證金比例可能會放大或降低市場的流通性,要麼是風險放大太多,要麼是市場流通性受到限制,相對而言,期貨保證金特別是金融期貨保證金不宜過高,而且在期貨公司在交易所收取8%的基礎上還要增加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來確保控制風險,所以即將上市的滬深300指數期貨的保證金比例最可能為8%。
國內期貨品種的交易保證金
單位:美元
期貨合約 初始保證金 維持保證金
澳元/美元 1688 1250
英鎊 1890 1400
加元/美元 1080 800
銅 27000 2000
玉米 338 250
棉花 1400 1000
CRB指數 1500 1500
輕質原油 4725 3500
美元指數 1729 1300
道瓊斯指數 5000 4000
黃金 2025 1500
取暖油 5400 4000
日元 2228 1650
日經225指數 4063 3250
S&P500指數 20000 16000
白銀 2700 2000
大豆 1215 900
豆粕 743 550
豆油 641 475
短期債券 675 500
中期債券 1890 1400
價值線指數 4500 3600
小麥-CBOT 608 450
小麥-KCBT 1125 900
中國期貨保證金機構
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是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決定設立,並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注冊登記的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機構,是非營利性公司製法人。
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的主管部門是中國證監會,其業務接受中國證監會領導、監督和管理,章程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實施,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報中國證監會批准。中國證監會成立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管理委員會,審議決定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的重大事項。
經營宗旨
建立和完善期貨保證金監控機制,及時發現並報告期貨保證金風險狀況,配合期貨監管部門處置風險事件。
主要職能
建立並管理期貨保證金安全監控系統,對期貨保證金及相關業務進行監控;
建立並管理投資者查詢服務系統,為投資者提供有關期貨交易結算信息查詢及其他服務;
督促期貨市場各參與主體執行中國證監會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制度;
將發現的各期貨市場參與主體可能影響期貨保證金安全的問題及時通報監管部門和期貨交易所,按中國證監會的要求配合監管部門進行後續調查,並跟蹤處理結果;
為期貨交易所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
研究和完善期貨保證金存管制度,不斷提高期貨保證金存管的安全程度和效率.
期貨中的強行平倉有兩種:交易所對期貨公司(或自營會員)的強行平倉和期貨公司對客戶的強行平倉。
交易所強行平倉權,是指當客戶所持未平倉合約與當日交易結算價的價差虧損超過一定比率後,客戶又末在規定期限內交納追加保證金時,期貨經紀公司有權將客戶在手合約強行平倉,以降低保證金水平和減小風險,保證客戶免受更大的經濟損失,強制平倉的後果由客戶來承擔。
期貨公司對客戶的強行平倉是指客戶資金不足、超倉等被強行平倉。
比如你原來買入100手大豆,保證金比例為10%,持倉佔用資金為30萬。現在因為行情變化劇烈,交易所把保證金比例提高到了15%,你的30萬資金只能維持80手持倉了,那麼或者你追加資金以繼續維持你的100手持倉,或者被期貨公司平掉20手大豆。
❹ 我國金融期貨市場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中國金融期貸市場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我國金融期貨交易立法滯後、不健全,致使中國金融期貨市場面臨著諸多法律風險。目前我國金融期貨市場上法規欠缺,立法層次低,金融期貨市場中的合約在法律范圍內無效,合約內容不合法律規范,或者是因對方破產等原因,使合法的合約無法執行而造成的風險。
(二)管理機構過多,從而導致管理混亂。中國現有諸如中國證券會、國務院有關職能部門、地方政府、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管理機構。而且這些機構還存在著一定的權屬不清,政出多門現象,使得金融期貨市場難以適從,這勢必會造成市場混亂,競爭無序等現象的發生。
(三)缺乏真正的市場均衡價格。使得金融期貨市場面臨著價格風險。由於金融期貨的杠桿作用,它們對其相關聯的基礎金融工具如股票指數、匯率、債券價格的變動極為敏感,波動的幅度比基礎市場變化大。由於金融期貨市場發育不成熟或是突發事件導致金融期貨的轉讓很困難,或要轉讓就要面對價格大幅度下跌的風險。而由於政府的宏觀政策或對相關市場的調控都會影響到金融期貨的價格,也會使其收益產生不確定性。
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的幾點對策
(一)完善金融期貨市場監管的法律體系
我國正處在金融期貨市場發展的初期階段,要不斷推進我國金融期貨市場法律監管體系建設,實現該法律體系建設的專業化、系統化、透明化。在後金融危機的形勢下,立法思路上要遵循科學借鑒原則,具體說來,一方面是加快立法,在數量上滿足金融期貨市場自身發展需要;另一方面要針對現代金融發展的快速、復雜、多變的特點,提高立法技術和專業水平,避免體系內部各法律法規出現相互矛盾或產生歧義。以建立一個結構合理、互為補充、協調一致的高質量的金融法律體系。並注意金融法律體系與其他法律法規之間的配套和協調。
(二)規範金融期貨市場管理秩序
1.外部監管體系如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交易所要在監管方面保持協調一致共同審定上市期貨合約,對從事期貨經營、期貨結算、咨詢等相關機構的設立進行審核並對其業務活動實施監管。
2.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不論是內部的風險管理制度還是外部的監管制度,其核心均在於發現金融期貨交易中潛在的風險,保證期貨交易有秩序順利地進行,而信息披露制度正是發現問題的關鍵手段。
3.加強政府監管和行業管理。盡快建立更具有權威性的全國統一的期貨交易管理委員會,其職能部門的設置可參考CFTC組織;在實施期貨監管時,政府應注意發揮期貨協會的作用。政府自身也應注意保護民主決策機制,不斷增強監管行為的合理性。
(三)加強基礎市場的建設,為期貨市場價格的均衡提供有力支撐
基礎的穩定為減少金融期貨交易中一些不必要的風險提供了一個長期有效的保障。作為一個新興市場,股市的遺留問題還很多。政策市場和資金推動型的不成熟股市的特徵也十分明顯,如果證券投資基金控制股票風險都達不到一定的成熟度。把基金的一些市場行為拿到股指期貨上,恐怕只能加劇基金和股指期貨的風險。因此,有必要加緊完善基礎市場的建設。
❺ 何謂金融期貨市場我國目前的金融期貨市場有什麼特點
期貨市場是由現貨市場逐漸發展而成,現貨交易與期貨交易都是買賣商品,因此現貨合約與期貨合約有一定的共同之處,但它們所起經濟作用卻各不相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之所以發展期貨市場,就在於期貨市場有其內在特點和功能。(千金難買牛回頭 我不需再猶豫)
一、現貨交易與期貨交易
商品交換有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兩種形式。現貨合約指的是即刻或在未來交付某種商品的銷售協議,對於所交付商品的質量、數量和交貨日期由買賣雙方協商而定。由於現貨合約中不定因素太多,如果支付的商品質量和數量與協議不相符,買賣雙方會發生糾紛。現貨交易協議種類繁多,主要分為即期交貨合約和遠期交貨合約。即期交貨合約是按當時的市價成交,供求關系和價格極不穩定。遠期交貨合約是買賣雙方就商品的數量、質量、價格、交貨時限等進行一對一談判而達成的協議。在許多情況下,現貨遠期交貨合約較即期交貨合約對買賣雙方更為方便。因為他們可預先了解買賣價格,而且通過延期買賣可節省倉儲費用。沒有遠期合約,買賣雙方就必須經常重新商談價格。由於現貨遠期合約通常都是私下協商成交,不受法律約束的非標准合約,因此簽約雙方都擔有一定風險。假如簽約者不信守合同,或缺乏足夠的資金,或因未來的突發性事件的影響,簽約的某方或雙方都有可能毀約,所以遠期現貨合約履行率低。又因現貨遠期合約是一對一的談判,具有特定性和非轉讓性,所以市場流動性差,商品交易效率低。(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期貨交易主要是買賣期貨合約。期貨合約是在交易所達成的標准化的,受法律約束並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地點和時間交收某一特定商品的合約。用於交易的商品合約其數量、質量、交貨時間和地點等都是既定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而期貨價格是在一個有組織的期貨交易所的交易廳內,通過類似於拍賣的交易形式產生的。由於期貨合約是標准合約,在市場上可多次轉讓,每次轉讓只需議定價格,這就使得買賣雙方可以用一張合約去交換另一張合約,以對沖掉簽約者交割實際現貨的責任。在期貨市場中,買進(賣出)合約後又賣出(買進)等量同性的合約,稱平倉或了結。
呵呵,哪就不太清楚了,我也是外行,在網上找的,不好意思。愛莫能助了。
❻ 論述金融期貨的主要交易的制度
❼ 證券交易規則的金融期貨交易規則
在我國《證券法》第42條規定了證券交易雙邊市場原則後,我國的相關制度和市場建設有了突飛猛機猛進的發展。2006年9月8日,我國成立了旨在從事證券期貨與金融期貨交易的上海金融期貨交易所;2005年4月8日,由滬深兩地證券交易所共同編制推出了證券期貨的基本交易工具「滬深300統一指數」;2007年3月6日我國又頒布了旨在掃除雙邊市場交易障礙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應當說,我國未來擬進行的證券期貨交易已經是呼之欲出了,我國未來將不斷推出的證券期權交易、利率期貨交易、匯率期貨交易的基本形態已經成形,我國已經開始了從單邊證券市場向雙邊證券市場的戰略改革之路。 與上述規則相聯系,我國在期貨交易合同法實踐中還採取逐日盯市規則。依此規則,期貨經紀人有權要求其全部客戶在其期貨公司周遍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固定的辦公人員、固定的聯系電話;在每日結算時,只要該期貨公司按照該固定的聯系方式與客戶進行了聯系,即構成合法地通知;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時,該期貨公司有權按照合同的條款推定客戶當事人的意思。
(5)漲跌停板規則與熔斷機制
(6)限額持倉與大戶持倉報告規則
(7)風險准備金規則
(8)強制減倉處置規則 根據我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規定,當我國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時,期貨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決定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
(1)提高保證金比例;
(2)調整漲跌停板幅度;
(3)限制會員或者客戶的最大持倉量;
(4)暫時停止交易;
(5)強制減倉;
(6)採取其他緊急措施。
❽ 期貨交易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你好,金融期貨交易有一定的交易規則,這些規則是期貨交易正常進行的制度保證,也是期貨市場運行機制的外在體現。
(1)集中交易制度。金融期貨在期貨交易所或證券交易所進行集中交易。
(2)標准化的期貨合約和對沖機制。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主管機構批准後向市場公布的標准化合約。
(3)保證金及其杠桿作用。為了控制期貨交易的風險和提高效率,期貨交易所的會員經紀公司必須向交易所或結算所繳納結算保證金,而期貨交易雙方在成交後都要通過經紀人向交易所或結算所繳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
(4)結算所和無負債結算制度。結算所是期貨交易的專門清算機構,通常附屬於交易所,但又以獨立的公司形式組建。結算所實行無負債的每日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制度。
(5)限倉制度。限倉制度是交易所為了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和防範操縱市場的行為,而對交易者持倉數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6)大戶報告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倉制度後,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達到交易所規定的數量時,必須向交易所申報有關開戶、交易、資金來源、交易動機等情況,以便交易所審查大戶是否有過度投機和操縱市場行為,並判斷大戶交易風險狀況的風險控制制度。
(7)每日價格波動限制及斷路器規則。為防止期貨價格出現過大的非理性變動,交易所通常對每個交易時段允許的最大波動范圍作出規定,一旦達到漲(跌)幅限制,則高於(低於)該價格的買入(賣出)委託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