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計算:該公司在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上的盈虧金額各是多少。
現貨市場盈利為五萬美元。期貨市場虧損為13.8*每個合同的價值。
Ⅱ 期貨盈虧計算
你是個人投資者的話,如果做期貨,就只能考慮期貨市場的價格變動,如果你去做現貨,就只能考慮現貨變動,不能你做著期貨還考慮現貨市場的價格。
兩個市場的價格是相互影響的,但是現貨市場價格和你做的期貨價格在計算你盈利的時候,是毫無關系的。
如果是期貨,如果你開倉價位是3500/噸,一手10噸,那麼你平倉時候價格平在了4300元/噸,那麼你的盈利是(4300-3500)×10=8000元。
Ⅲ 期貨虧損是怎麼計算的
100萬做1手銅很難爆倉,因為假如現在銅價4萬,那麼有以下兩種情況出現虧損:
1、在價格為4萬時做多,1手銅的最大虧損就是當銅價跌為0時,最大虧損額=4萬*5噸=20萬<100萬,不會爆倉;
2、在價格為4萬時做空,假如銅價上漲到208700時,保證金不足開1手。此時虧損(20.87萬-開倉價4萬)*5噸=84.35萬,此時1手需要保證金20.87萬*5*15%=15.6525萬,虧損84.35萬+保證金15.6525萬=100.0025萬>100萬,此時爆倉。具體演算法如下:
假設最新價為m,則1手虧損或盈利=(m-開倉價4萬)*每手單位5噸
此時所需保證金=最新價m*每手單位5噸*保證金率15%
則虧損+當前1手所需保證金>100萬時爆倉
(m-4萬)*5噸+m*5噸*15%>100萬,計算後得出最新價m>約20.869565萬,此時爆倉,按照銅最小變動價位10元算,208700為爆倉點。
註:以上計算未考慮手續費。
回復補充提問:
1、4萬進1手多單,此時開倉均價為4萬,跌到3萬時再進2手,則此時的開倉均價為(4+3*2手)/3手=約33333.33。
強制減倉點的計算方法:
假設最新價為m,虧損+持倉所需保證金>總資金,此時需要強制減倉,即:
做空價格上漲時:(m-開倉價)*每手單位數量*手數+m*每手單位數量*保證金率*手數>總資金
做多價格下跌時:(開倉價-m)*每手單位數量*手數+m*每手單位數量*保證金率*手數>總資金
極限爆倉點的計算方法:
爆倉說明當前總權益不足1手持倉保證金,則爆倉點位可按照以上計算方法,當持倉被強平至只剩1手時:
做空價格上漲時:(m-開倉價)*每手單位數量+m*每手單位數量*保證金率>總資金
做多價格下跌時:(開倉價-m)*每手單位數量+m*每手單位數量*保證金率>總資金
2、持倉佔用總資金率,是說開倉時動用的資金占開倉前資金的多少。即首次4萬開倉時,10%指初始資金的10%,虧損後3萬再開倉,此時的10%是指4萬開倉虧損後總資金的10%。
假如某人說自己20%的倉位,是說其開倉時動用了總資金的20%.
3、上漲盈利時加倉,是指浮盈加倉,即用前期盈利開倉;
上漲虧損時加倉,是指為了攤薄成本。
反之下跌加倉亦然。
Ⅳ 期貨交易的盈利是怎麼計算的
預計漲價:一手天膠為5噸(合約交易單位),共持有10手,即買入50噸天膠。
正確的計算方法是:利潤=(售價-買價)×手數×合同交易單位=(18345-18135)×10×5=2100×5=10500元
多單盈虧=(收盤點位-開盤點位)*手數
空單盈虧=(開盤點位-收盤點位)*手數
比如,一噸銅的價格是7萬,一手需要35萬,按10%的利潤率計算,因此,期貨交易銅所需資金為3.5萬元。
如果銅價上漲1000點收盤持倉,那麼這手銅價上漲5000元,當收率為5000/35000=14.2857%時,其高收率令人驚嘆,這就是期貨的杠桿作用,它擴大了資本和收益。
實際上,收益率為5000/350000=1.42857%。

(4)期貨市場盈虧數額計算擴展閱讀:
期貨的基本功能主要有兩個方面:
1、價格發現:有很多期貨交易者以最合適的價格進行交易,因此期貨價格能夠全面反映雙方在未來一定時間內的供求關系和價格走勢預期,這種價格信息增加了市場的透明度,有利於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2、規避市場風險: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為了避免商品價格的不斷變化導致成本的上升或利潤的下降,可以利用期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即在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買賣相同數量的商品,但交易方是相對的,這樣兩個市場交易的盈虧可以相互抵消。
Ⅳ 期貨盈虧如何計算
1、計算浮動盈虧。結算機構根據當日交易的結算價,計算出會員未平倉合約的浮動盈虧,確定未平倉合約應付保證金數額。
計算方法是:
浮動盈虧=(當天結算價-開倉價格)×持倉量×合約單位-手續費。
如果帳戶出現浮動虧損,保證金數額不足維持未平倉合約,結算機構便通知會員在第二天開市之前補足差額,即追加保證金,否則將予以強制平倉。如果帳戶是浮動盈利,不能提出該盈利部分,除非將未平倉合約予以平倉,變浮動盈利為實際盈利。
2、計算實際盈虧。平倉實現的盈虧稱為實際盈虧。
多頭實際盈虧的計算方法是:
盈/虧=(平倉價-買入價)×持倉量×合約單位-手續費
空頭盈虧的計算方法是:
盈/虧=(賣出價-平倉份)×待倉量×合約單位-手續費
另外,通過對期貨和股票交易中所採用的結算制度比較可以更好的了解期貨的逐日盯市制度。期貨交易採取的每日清算(逐日盯市)制度使得期貨在清算的方式和現金流量都不同於股票交易。當期貨價格隨著時間變化時,貸記利潤、借記損失,利潤和損失依次累計,在任何一個時點每個期貨保證金帳戶都有一筆凈利潤或凈損失;股票則是簡單的持有直到買賣時才進行清算,之前並無任何資金的轉移。按照這種要求,期貨合約每天都有現金的流入和流出,而股票只是在買賣日才有一次現金的流動。
逐日盯市制度的存在和逐日結算制度的實施使得當期貨價格發生劇烈波動時,期貨交易者將可能會面臨相當大的負現金流的風險,期貨投資者必須計算出為滿足逐日清算條件可能需要的資金,並在整個投資期間設立相應動態的現金流儲備。對交易者而言提高了對資金流動性的要求,對市場而言逐日盯市制度則有助於避免資金信用風險。
Ⅵ 期貨結算後怎麼計算盈虧
逐日盯市制度一般包含計算浮動盈虧、計算實際盈虧兩個方面:
1、計算浮動盈虧。結算機構根據當日交易的結算價,計算出會員未平倉合約的浮動盈虧,確定未平倉合約應付保證金數額。
計算方法是:
浮動盈虧=(當天結算價-開倉價格)×持倉量×合約單位-手續費。
如果帳戶出現浮動虧損,保證金數額不足維持未平倉合約,結算機構便通知會員在第二天開市之前補足差額,即追加保證金,否則將予以強制平倉。如果帳戶是浮動盈利,不能提出該盈利部分,除非將未平倉合約予以平倉,變浮動盈利為實際盈利。
2、計算實際盈虧。平倉實現的盈虧稱為實際盈虧。
多頭實際盈虧的計算方法是:
盈/虧=(平倉價-買入價)×持倉量×合約單位-手續費
空頭盈虧的計算方法是:
盈/虧=(賣出價-平倉份)×待倉量×合約單位-手續費
另外,通過對期貨和股票交易中所採用的結算制度比較可以更好的了解期貨的逐日盯市制度。期貨交易採取的每日清算(逐日盯市)制度使得期貨在清算的方式和現金流量都不同於股票交易。當期貨價格隨著時間變化時,貸記利潤、借記損失,利潤和損失依次累計,在任何一個時點每個期貨保證金帳戶都有一筆凈利潤或凈損失;股票則是簡單的持有直到買賣時才進行清算,之前並無任何資金的轉移。按照這種要求,期貨合約每天都有現金的流入和流出,而股票只是在買賣日才有一次現金的流動。
逐日盯市制度的存在和逐日結算制度的實施使得當期貨價格發生劇烈波動時,期貨交易者將可能會面臨相當大的負現金流的風險,期貨投資者必須計算出為滿足逐日清算條件可能需要的資金,並在整個投資期間設立相應動態的現金流儲備。對交易者而言提高了對資金流動性的要求,對市場而言逐日盯市制度則有助於避免資金信用風險。
希望可以採納!!
Ⅶ 商品期貨盈虧怎麼計算
很簡單的。
我是期貨公司的,我來教您。
只要開倉空單就是,開倉價-平倉價。
開倉多單,就是平倉價-開倉價。
正值就是盈利,負值就是虧損。
有什麼期貨問題都可以問我。
Ⅷ 期貨中的當日盈虧如何計算
每個交易日首次登陸,都會有一個要確認賬單的步驟,很多投資者對賬單內容存在很多疑惑,小編這里對期貨交易賬戶盈虧怎麼計算做了詳細的解讀,並附了實例講解,方便大家理解。
結算方式有兩種:逐筆對沖和逐日盯市,而期貨交易採取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計算當日盈虧,也即選取了逐日盯市的盈虧計算方式。此處也僅解讀逐日盯市結算單。

11月29日晚上20:50前該投資者帳戶入金30000元,11月30日無任何操作,當日RB1705合約結算價為3040。
11月30日帳戶情況:
持倉盯市盈虧=(3040-3226)×10×8= - 14880(即公式④)
客戶權益=28503.5 + 30000-14880=43623.5(即公式⑦⑧)
保證金佔用=3040×10×13%×8=31616(即公式⑨)
可用資金=43623.5-31616=12007.5(≥0)(即公式⑩)
風險度=33550.4÷28503.5×100%=72.47%(即公式)
以上就是有關期貨交易賬戶盈虧怎麼計算的解讀!
Ⅸ 期貨盈虧如何計算
國內的期貨品種交易單位一般為5噸/手或者10噸/手,大豆是10噸/手。10手賺:(4020-4000)*10噸*10手-手續費。
當日結算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最後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後一位)。在實際計算時,下列特殊情形下的處理方式請注意:
(1)最後一小時因系統故障等原因導致交易中斷的,扣除中斷時間後向前取滿一小時視為最後一小時。
(2)合約最後一小時無成交的,以前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該時段仍無成交的,則再往前推一小時。以此類推。合約當日最後一筆成交距開盤時間不足一小時的,則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

(9)期貨市場盈虧數額計算擴展閱讀:
會計處理:
在財政部《商品期貨交易財務管理暫行規定》財商字[1997]44號文中,明確提出:「浮動盈虧,又稱持倉盈虧,是指按合約的初始成交價與結算日的結算價計算的潛在盈虧。」對浮動盈虧有如下規定:交易所「對會員的浮動盈虧,不得作為開新倉所需的保證金計算」。
期貨經紀機構「對客戶的浮動盈虧,應當按日調整客戶的保證金存款賬戶金額。對客戶的浮動盈利,不得作為開新倉所需的保證金計算」;而期貨投資企業「對尚未進行反向交易的已買入或賣出的期貨合約。
因期貨市場價格波動形成的浮動盈虧,企業應根據期貨經紀機構或期貨交易所出具的浮動盈虧清單和資金結算賬單調整保證金賬戶金額,相應地作為一種待處理財產損溢設專戶核算,不計入本期損益,但在年度財務報告中應予說明」,「不能將浮動虧損提前計入本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