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比期權發達
A. 分析期貨與期權的主要區別
簡單來說是這樣的:
1)期貨交易的時候未來的資產;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個確定的時間,以一個確定的價格買進或者賣出資產。
就比如A和B協定,在未來第三個月的第一個星期日,A以10元/股的價格,從B那兒買進100股股票。當到期時,A就付給B1000元,B交割100股股票給A。
2)期權交易的是未來的一種選擇權。交易雙方中,一方支付另一方期權費,以買入在未來的某一個時期以某一個協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某一種標的資產的選擇權。
就比如,C和D交易一份期權,C花費8元錢從D那兒買入一份期權,這份期權賦予C在未來第三個月的第一個星期,以10元/股的價格買入100股股票的權利。
如果在到期的時候,股票市場價格高於10元,那麼C執行期權,以10元每股從D買入股票然後再按市場價賣出,那麼就有正的收益;如果到期的時候股票市場價格低於10元,那麼C就不執行期權,只損失期權費。
B. 期貨市場和期權市場有什麼區別 說得盡量簡單些 謝謝
期貨是指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C. 既然期權比期貨多那麼多優點,為什麼還需要期貨 期權與期貨的利與弊
樓主您好!
我是通過期貨投資分析考試的期貨從業人員,期權比起期貨確實在某些制度上有優點,但是缺點是必須進行特定的一對一交易,一個期權的買家必須對應一個特定的期權賣家,流動性比較低,交易不會很活躍。而期貨則是隨機配對,中途買家和賣家在交易終端可以隨意更換,大大增加了資金和交易的流動性。也可以說期權是建立在期貨基礎上的衍生產品,期貨用途更為方便和廣泛。
D. 誰能通俗解釋一下期貨和期權的差別
期貨就是做遠合約價格的預測,可以做多和做空,杠桿交易,T+0,和股票相比,多了一個做空的機制還有就是用保證金交易,風險和收益都比股票大
期權就是交易雙方在未來某一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執行價)來交易某種資產的合約。期權真是一種以小博大的游戲。有四種交易方式,買入看漲期權,賣出看漲期權,買入看跌期權和賣出看跌期權。通俗來說期權就是類似一種生意合同上的定金交易方式。比如,你要買一層樓,現價是10000元/平方米,你預期房價還要上漲,就決定買樓,買樓前要交定金1萬元,交了1萬元定金
就表示你有權利以10000元/平方米的價格買入,不管以後房價漲了15000/平方米,你還是可以以10000元/平方米的價格來買入,如果房價下跌到8000元/平方米,你可以選擇違約,不要定金,最大的損失就1萬元。這就是看漲期權,盈利無限,虧損有限。同理看跌期也是一樣
E.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5)期貨市場比期權發達擴展閱讀: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參考資料:網路-期貨網路-期權
F. 期貨市場與期權市場的區別
期貨市場:是期貨合約交易的場所,即期貨交易所。期貨合約的種類很多,因此,不同的期貨交易所經營不同的期貨合約。世界上有許多期貨交易所,最著名的有芝加哥商品期貨交易所和紐約期貨交易所等。
廣義上的期貨市場(future
market)包括期貨交易所、結算所或結算公司、經紀公司和期貨交易員;狹義上的期貨市場僅指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所是買賣期貨合約的場所,是期貨市場的核心。比較成熟的期貨市場在一定程度上相當於一種完全競爭的市場,是經濟學中最理想的市場形式。所以期貨市場被認為是一種較高級的市場組織形式,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期貨市場是交易雙方達成協議或成交後,不立即交割,而是在未來的一定時間內進行交割的場所。
期權市場:英語為:option
market;options
exchange。進行期權合約交易的市場,亦為:期權交易所(options
exchange)。期權交易指對特定時間內以約定價格購買特定商品的權利進行的交易,最常見的期權交易有外匯、指數、商品期權合約。期權是現代金融學中的重要概念,在實踐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應用價值。期權市場是現代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買賣。買主買進的並不是實物,只是買一種權利,這種權利使他可以在一定時期內的任何時候以事先確定好的價格(一般稱為協定價格),向期權的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某種證券,不管此時在證券價格高低。這個「一定時期」、「協定價格」和買賣證券的數量及種類都在期權合同中事先規定的。在期權合同的有效期內,買主可以行使或轉賣這種權利。超過規定期限,合同失效,買主的期權也隨之作廢。期權分為看漲期權(也稱買進期權)和看跌期權(也稱賣出期權)兩種。買了看漲期權,買主可以在期權有效期內的任何時候按協定價格向期權的賣主購買事先規定數量的某種證券;買了看跌期權,買主可以在期權有效期內的任何時候按協定價格向賣主出售事先規定數量的某種證券。期權交易合同有統一標准,對交易金額、期限及協定價格有統一規定。這為期權市場的發展創造了便利條件。期限一般為9個月,協定價格與所買賣證券的價格接近或相等,期權費約為交易金額的30%以內。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和投資多樣化,期權交易的對象從最初的股票,逐漸發展為黃金、國庫券、大額可轉讓存單及其它一些產品。
期權交易的方法包括:⑴套做期權;⑵差額期權;⑶套跌期權和套漲期權。期權交易不同於現貨交易。現貨交易完成後,所交易的證券的價格就與賣方無關,因價格變動而產生損失或收益都是買方的事情。而期權交易在買賣雙方之間建立了一種權利和義務關系,即一種權利由買方單獨享有,義務由賣方單獨承擔的關系。期權交易賦予買方單方面的選擇權,在期權交易合同有效期內,當證券價格波動出現對買方有利可圖局勢時,買方可買入期權或賣出期權,合同為買入期權的內容,賣方必須按合同價格收購證券。期權交易在合同到期前,買方隨時可以行使期權,實現交割,而期貨交易的交割日期是固定的;期權交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劃分屬於買賣的單方,只對賣方具有強制力,而期貨交易合同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合同對於買賣雙方都具有強制力,雙方必須在期貨交易的交割日按合同規定的價格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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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期權為什麼比期貨好做
期權純粹的就是買漲買跌
做對了賺一定的比例
做錯了虧損全部的交易資金
期貨至少有個強制平倉線
H. 比較期貨和期權交易的異同,比較期貨和期權交易的異同
期權交易
與期貨交易都以遠期交割的合同為標的物,防止市場變動,可提供價格保護。兩者主要區別在於:
期貨交易的標的是商品期貨合同;期權交易的標的是一種權利。
期貨交易是雙向合同,除非在交割期以前平倉,否則雙方均有履約的義務;期權交易是一種單向合同,只賦予買方決定是否執行合同的權利,賣方只能聽從於買方的決定。
期貨價格每時都在變動,每天都有盈虧發生,由於實行逐日結算制度,交易雙方因價格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期權交易的履約價格事先已確定,合約價格則是買方所付的期權費,在指定的期限內不再改變,不到期交易雙方不發生現金流轉。
期貨交易雙方均有履約義務,故均需交納保證金;期權交易買方只交期權費;賣方有履約責任,需交保證金。
期貨交易不需付出現金,僅付少量的保證金,到期交割才付款,而絕大多數交易者在到期前都平倉了結,因此它不屬現金交易;而期權交易需付比期貨交易保證金多的現金作期權費,因而貼近現金合同。
期貨交易雙方面臨的投資風險與收益一樣大,風險對雙方來說都是無限的;而期權交易買方的風險有限,僅是其所付的期權費,盈利是無限的,且無需立即支付貨款;賣方盈利是有限的,僅是期權費收入,風險卻是無限的。
期貨交易有杠稈作用;期權交易可將投資風險設置在一個可以承受的區域之內,具有比期貨交易更強的杠桿作用。
期貨交易大多數在交割期之前平倉了結;期權交易到期執行、放棄或轉讓期權合約了結。
期權交易可不在交易所,比期貨交易方式靈活,有助於資金周轉,對現有存貨或頭寸的交易者來說,增加了資金報酬率。
利用期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在避免價格不利變動造成的損失的同時,也必須放棄若價格有利變動可能獲得的利益;利用期權進行套期保值,若價格發生有利變動,可通過執行期權來避免損失,若價格發生不利變動,可放棄期權保護既得利益。
I. 期權和期貨的差別是什麼
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兩者的標的物不同:
期權:是以50ETF(代碼510050)為標的物的一種買賣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
期權: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3)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僅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
而期權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而在我們實際操作中多是做為買方,賣方更多的是在機構。
期貨: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盈虧與風險不同:
期權:在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所以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就不建議做賣方了。
期貨: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5)兩者的交易方式區分:
期權:T+0交易模式,可以做雙向交易,可以買漲買跌,合約期限內不會被強制平倉、不會爆倉、不用追加本金。
期貨:T+0交易,也可以做雙向買漲買跌,期貨交易容易出現爆倉,會被強制平倉,需要追加保證金。
(6)合約數量:
期權: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隨著標的物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
(7)盈利方式:
期權: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盈利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期權合約價格上漲交割帶來的價差利潤,另一種是到行權日,行權價格的利潤空間。
期貨: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獲得價差利潤。
(8)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
期權:投資者利用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
期貨: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